范文 > 心得体会 > 入团申请书及其格式 > 导航 > 红烧龙虾球的做法及其关键

入团申请书及其格式

红烧龙虾球的做法及其关键。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红烧龙虾球的做法及其关键,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红烧龙虾球的做法及其关键

辽宁韦公远/文

红烧龙虾球是用淡水小龙虾尾部连肉带壳烹制而成,因其咸菜造型美观、色泽红亮、虾肉鲜嫩、麻辣味浓而为食客称道。虽然制作此菜从选料到烹制并不繁琐复杂,但真正要做到质优味美也并非易事。这里笔者根据自己制作此菜的经验,将制法及其关键介绍给大家。

原料:淡水鲜活小龙虾1000g,红油50g,料酒15g,蚝油10g,玫瑰露酒10g,生抽王10g,白糖Sg,蒜泥辣椒酱25g,干辣椒节15g,花椒20粒,蒜末、姜末、葱花、精盐、鸡精、味精、大红浙醋、白胡椒粉、湿淀粉各适量,色拉油750g(约耗50g)。

做法:1.先将龙虾的两把钳子拔下另作它用,将虾身刷洗干净后,再带肉拔下尾部,抽去沙肠,洗净纳碗,用玫瑰露酒、精盐码味。

2.炒锅置火上,入色拉油烧至四成热,下入龙虾滑至色红且成球状时,起锅倒入漏勺内控油。

3.锅留底油,投入花椒粒、干辣椒节、姜米、蒜末等煸炒出香味,续下辣椒酱炒出红油,烹入料酒,掺入适量鲜汤,烧沸后用漏勺捞出料渣,然后调入白糖、生抽王、大红浙醋、鸡精粉、蚝油等,再放入龙虾球,烧约5min后,调入味精,勾薄芡,淋红油,颠翻均匀后撒入葱花,起锅装盘即成。

一、选料宜精

1.龙虾必须选择鲜活的,忌用死龙虾。因龙虾含有大量的组氨酸,当龙虾死后,这些组氨酸会很快变成有毒的物质,人食用后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2.淡水龙虾有红壳与青壳之分。因青壳龙虾壳薄、肉嫩且出肉率高,故烹制此菜宜选用青壳龙虾。

3.切忌不能选用被工业废水污染过的龙虾。因这种龙虾既会影响食客的身体健康,烹制咸菜后又有一股“柴油”味,影响菜品的质量。那么怎样辨别是被污染过的龙虾呢?笔者的经验是:( )一闻,把龙虾拿来闻一闻,如果有“柴油”味,便说明这龙虾被污染了;二看,看看龙虾的胸、腹部是否有大量的黑色污垢,若有,则龙虾肯定已被严重污染了。实践证明:没有被污染的龙虾,精神好且腹部呈青白色。

4.龙虾应选择大小均匀的,这样烹制龙虾时才能受热均匀,成熟一致。

二、洗涤要净

红烧龙虾是一道带壳烹制的菜肴,因龙虾壳上带有大量的污物和细菌,故洗涤龙虾必须认真仔细。具体方法是:先将龙虾头部去掉,从尾部抽出沙线,然后放入清水盆中搓洗_遍,再用牙刷将龙虾腹部逐一刷净,最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三、操作要领

1.烹制前应先把龙虾用玫瑰露酒、精盐码味约10min。码味时间不能太长或太短,太长鲜味易渗出,导致咸菜鲜味不足,甚至造成虾肉变老;太短则龙虾的基本味不足。

2.码味后的龙虾应先滑油后烧制。这是因经过拉油的龙虾会受热而成球状,且色泽红亮。

3.淡水龙虾一般都是栖息在塘、堰、湖边的土洞里,故龙虾有一股土腥味,因此在烹制时必须用葱、姜、蒜、花椒、辣椒等辛香调味品去除异味增香。

4.加入大红浙醋的目的也是增香,提味,去腥,软化虾壳,改善口感,并防止部分人因吃龙虾而“过敏”。

5.烧制时,火力不宜过大,应先用大火将汤烧开,再改中小火烧透入味。

6.勾芡应适度,以薄芡为佳。

7.上菜速度要快。上桌时,虾球的温度以65℃—70℃为佳。低于该温度时,虾肉会变老,影响口感。

以上制作关键,须经厨师朋友们反复实践并验证,这样您烹制红烧龙虾球的技艺才会不断提高,最终烹制出色泽红亮、味道鲜美的红烧龙虾球来。

F132.cOm更多精选心得体会阅读

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居欣如

党的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举措,提出了许多新提法、新亮点、新举措、新部署,构成党和国家战略新布局,领航中国信心满怀地共创美好未来!

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对自身面临的挑战具有高度的自觉和清醒。继建党九十周年讲话之后,胡锦涛同志再次向全党发出警示,并写入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新时期如何应对这“四个考验”、“四种危险”,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重大历史课题,也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

当前,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在这场伟大的接力中,我们党如何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推进党的事业,如何在面对艰巨复杂的任务时,前赴后继,攻坚克难,去战胜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和艰难险阻,关键是我们的党要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就要加强党的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对于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来说,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更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透明度。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只有坚持艰苦奋斗,心中装着人民群众,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保持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才能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对于我们党的事业来说,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始终是一个关键问题。古人云:“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千秋大业在用人。古往今来,国以人兴,政以才治。毛泽东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也说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是当初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要求。现在,则更加具体更加深刻地指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这就给人们确立了一个标准,体现了一种政策,树立了一种作风,显示了一种形象,使人们从一个个亲身具体接触的干部身上明白和体验到党的干部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人们真正体验到:“哦,这就是共产党;( )共产党的干部就应该是这样的。”

本来,我们党的干部就应当是清正廉洁,德才兼备,勤政爱民,奋发有为的。然而,面对“四大考验”,在不良风气影响下,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着种种弊病,诸如“一把手垄断用人权”、“暗箱操作”,党委讨论形同虚设,民意测验徒有形式等等。由于作风不正,任用干部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任用了一些道德缺失、慵懒散奢、能力低下、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干部,有些地方甚至封官许愿,买官卖官。这种状况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党的作风,对党造成致命伤害,尽失民心。

庸官、贪官、投机钻营者混入干部队伍,逍遥自在,活得潇洒滋润,这种环境和氛围必然带坏一批意志薄弱、信仰不坚定的人。而正派的人、埋头干实事的老实人被晾在一边——“冷处理”,党内“健康力量”就受到压制、削弱。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看到“邪气得势,正气不扬”的情况,精神上也受到一种无形的打击。严酷的现实不仅损害我们党的事业,也将摧毁不少人的理想、追求、信念和对党的信赖。

问题官员和投机钻营之徒得以腾达,虽然只反映了我们用人问题上的一个小小局部,但他们的“示范效应”是极为恶劣的。笔者建议不妨对“腐败在前,升官在后”的典型事件作些具体剖析,像病理解剖一样,弄清前因后果,引为深刻教训。

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我们要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考察,加强监督,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围绕对各类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重视对带有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最重要的是真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执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路线,无亲疏、新故之分,并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和机制:要逐步形成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管理监督机制、激励保障机制,从而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只有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才能为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我们深信,我们的党在伟大的接力中,在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定会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五大优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应对风险考验,顺应民众期待,时刻保持自觉、自警,化解危险,带领全围人民踏上新征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巾华民族伟大复兴取得新胜利!

林业执法改革的做法和体会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林业执法改革的做法和体会》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CTRL+D)收藏本页。


按照国家局实施林业行政改革的部署,我省于200#年在曲靖市的富源县、迪庆州的香格里拉县、西双版纳州的景洪市3个县市,分别开展了3种不同类型的林业行政执法(其中:富源县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香格里拉县是以现有林政执法队伍为主,景洪市是以森林公安为主),对这项工作,省林业厅和3个试点所在州市、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国家林业局确定的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方法步骤,做到组织领导、人员设备、制度措施、经费保障“四落实”,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探索总结出了一些有益做法,取得了初步成效。概括3种形式的试点做法及成果,主要有五点:

一是理顺了执法体制,实现了林业行政执法权由分散性向综合性的转变。各试点单位按照“两个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积极进行机构和职能上的调整,将行政执法权与管理及技术服务职能分离,行政处罚权与执法监督权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统一。

二是精简了执法队伍,实现了执法人员职责“双重性”向执法职能“单一性”的转变。富源县试点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24人,并且分散在林业局下属21个单位,既负责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又承担着行政执法,职能交叉,忙不甚忙;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后,执法人员精简到了55人,编在三个执法中队,专门从事行政执法;香格里拉县2001年对300多名林政执法人员进行整合,成立了200多人的林政稽查大队,这次试点又进一步调整,成立综合执法大队,现有执法人员120名;景洪市将原来林政执法和森林公安两支队伍分别执法,试点中由森林公安相对独立执法,15名干警负责办理全市的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队伍的精简,既达到了权责统一,又降低了执法成本。

三是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执法低效能向高效率的转变。3个试点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执法监督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等,有效地激发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办案积极性,做到不压案、不积案、不拖案,发(接)案一起就及时查处一起,查结率基本达到100%。

四是提升了办案质量,树立了林业执法的权威和形象。去年3个试点单位共办理的713起案件,件件秉公执法、依法办理,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提高了林业执法的公信力和认知度,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是推进了依法治林,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各试点单位以进行林业综合执法试点为契机,分别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措施,坚持一手抓森林资源保护,一手抓林业产业发展,通过宣传、执法、打击、防范并举,收到了明显效果。3个试点县(市)去年的林业案件明显减少,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

一年来改革试点的实践证明,实行林业综合执法是大势所趋和必由之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加快林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要使改革取得成效,应做到: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为改革试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2003年11月接到国家林业局的《方案》后,省林业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办公室,明确厅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副厅长主抓,并确定政策法规处、资源林政处和森林公安局分别与三种模式的试点单位挂钩,定期进行指导。为使改革试点真正改出路子、试出成效,3个试点县(市)都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和书记或县长办公会,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如富源县委书记、县长和景洪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还多次深入林业部门、综合执法大(中)队,检查了解情况,现场解决实际困难。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了试点工作起步稳、走得顺。

二是搞好分类指导,抓住关键环节。为使我省三种试点形式取得成效,省林业厅与试点所在州市、县市的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认真研究,根据各个试点县市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措施。在工作指导上,我们注重抓住“整合机构”、“职能调整”、“建章立制”、“队伍素质”、“关系协调”等五个重点环节,及时给予指导,注重发挥各试点单位的优势,体现各自特色。去年7月国家林业局在武汉召开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座谈会后,我厅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于去年9月中旬,采取实地观摩、现场评点、座谈交流、集中研讨的形式,专门召开3个试点单位工作交流会,并请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卢副司长现场给予指导。通过相互交流、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了综合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创新。各试点单位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克服思想障碍(如试点初,有的担心“实行综合执法会使林业部门内设管理机构的权与利弱化”等),自觉服从改革大局,紧密结合本地林情,边宣传发动边统一认识,边摸索实践边总结完善。通过一年的试点实践,各自都探索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

四是积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为试点搞好服务保障。实行综合执法后,执法机构的住房、办公条件、执法设备以及编制上都存在不少困难。省厅和3个试点单位所在州(市)、县市党委、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特别是在人、财、物的保障上倾心竭力,在足额用好国家林业局下拨的试点经费外,想一切办法解决试点中涉及编制、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省林业厅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筹措15万元(每个试点单位5万元);省森林公安局拿出5万元资助景洪市综合执法试点;3个试点单位所在的州、市、县,在经费都很紧张的情况下,挤出数万元的经费用于试点保障,特别是富源县是国家重点扶贫县,先后筹措35万元解决执法机构的办公设备和生活实际问题。


基层法庭经验做法


基层法庭经验做法

  基层法庭是基层法院中的"基层",不仅担负着大量的审判业务,而且还是最直接接触老百姓的"窗口",法庭干警的执法活动零距离地接受老百姓的检验,人庭是最能体现司法活动的平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庭肩负的重要责任,这也是对人民法庭司法能力的重大考验。加强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息讼止争的有效手段。新时期我们应积极探索调解规律,丰富调解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切实加强调解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做法:

一是强化诉讼调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调解权利,把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切实方便当事人调解。

二是讲究调解艺术,着力提高调成功率。根据不同案件和当事人特点,地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策略和方法,并合理借助外力,通过当地村、居委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的代理人、亲朋了解纠纷的起因,找准调解切入点,设法缓和对立情绪,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此外,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从多角度多层面调解。如从当事人的角度把其思维引导到法治轨道,与其谈心"说法性"调解;对带有浓烈火药味的当事人,及时摸清情况,因势利导"疏导性"调解;对年老体弱的当事人,采取上门"服务性"调解等。

三是规范调解,防止片面追求调解结案率。在调解中切实贯彻当事人自愿原则,做到"划清三条界限三个尺度,防止三个倾向",即明确划清说服自愿与说明之间的界限,把握好法官劝说与当事人自由意志之间的尺度,防止强迫调解的倾向;明确划清合理与合法之间的界限,把握好法官依法调解的尺度,防止违法调解的倾向;明确划清调解与判决之间的界限,把握好调、()判转换的尺度,防止以判决压调解的倾向,确保避免为追求调解率而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实现司法为民最直接的窗口。人民法庭的工作做好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就有了可靠的司法保障,党的工作就落到了实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切实加强调解工作,要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力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倾心构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