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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做好传帮带工作总结

XX乡镇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提交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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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镇人大主席团在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 、领导重视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关键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十分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在每年人代会结束的当天,镇长就召开政府会议,专题研究人大议案、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多次批示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各项工作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有的亲自参与办理,有的亲自走访,表现出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极大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如2003年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城镇袋装垃圾不能及时清运问题,县环卫队专门召开了会议,队长侯占军在会上明确指出:要克服一切困难,做好袋装垃圾的清运工作。通过镇政府与县环卫队的共同努力,最终使城镇袋装垃圾清运问题得到了解决。
领导的重视,极大地鼓舞了承办工作人员,他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办理工作之中,保证了办理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二、提高建议质量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前提
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提出建议、批评、意见。这些建议质量的高与低,客观上影响着办理的效果。因此,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是我们人大工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从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入手,逐步达到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目的。一是加强,增强代表意识和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我们在及时向代表印发若干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于2004年6月22日举办了一期人大代表《》、《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通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了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职务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有关代表建议工作方面的知识与规定,使代表对采取何种方式和途径履行代表职责有了大致的了解。二是创造条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活动,让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今年上半年人大主席团组织了部分代表对城镇各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其中包括对城镇防洪、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信访、河谷旅游发展、城镇卫生监督所执法情况及城镇卫生等工作。三是积极引导,鼓励代表出“精品”建议。即引导代表注意关心全镇中心工作、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引导代表学习和掌握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使所提建议于法有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引导代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使所提建议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如:对城管大队同卫生队工作因缺乏配合协调,垃圾车不能按时到达,堆放时间过长使垃圾袋散开,导致垃圾满街散放的问题;关于城镇特困户子女减免学杂费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其它热点、难点问题。其中关于对贫困生学杂费给予减免或缓交的提议,已转交有关部门并得到了解决,没有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为了关心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我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还深入到下岗职工家庭面对面谈心,了解并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同时还带去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感到,本届代表建议质量有明显提高,突出表现在:全局性的问题抓得更准,可行性、可操作性更强,涉及的内容、范围更广。以今年为例,在10件建议中,属于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的占了一半以上。从中可以看出,代表们更加关注我县经济发展,更加关注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城市建设与等突出问题。
三、建立并完善办理制度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重要保障
要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就要克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建立一整套交办、承办、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使之进一步完善,使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每年人代会期间,工作人员就做好建议的登记、分类等交办前的准备工作。人代会结束后,镇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统一认识,分清职责,交付承办单位办理。
在承办单位的承办过程中我们既要求其按法定时限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又要求承办单位定期汇报办理工作情况,便于掌握办理动态,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或抽查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尽快回复代表,尽可能让代表满意。例如2003年代表提出的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劳务介绍机构、扩建幼儿园校舍等建议,由于镇人大及时与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联系,现都已妥善解决。目前,通过镇人民政府努力,在***镇建立了事务所;县教育局在对各小学进行整体规划合校后,将幼儿园整体搬迁至原一小,切实解决了幼儿园校舍不足的问题。
通过上述制度化的举措,大大增进了人大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与理解,进一步增强了承办单位依法办理、认真办理的自觉性,也使建议办理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四、抓住重点建议督办重视办理效果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落脚点
代表每年提的建议很多,涉及面很广,但总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牛鼻子”。
每年年初,我们从代表建议中,筛选出若干件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派遣主干力量负责督办,力求办出成效。如:在城镇三所小学校门前道路上安装减速隔离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社区人大代表进低保评审委员会参与城镇低保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市低保工作透明度等,通过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实际解决了一些城镇居民普遍关心又难以解决的热点问题,树立了人大代表的威信。
通过督办重点建议,既表明了我们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决心和意志,树立了权力机关的权威,又极大地调动了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同时也警策了各承办单位的领导,促使各类代表建议得到迅速、认真的办理。
以上是***镇人大主席团近几年工作中的几点做法和体会。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希望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人大工作会议,把与会乡镇的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学到手,给我们今后的工作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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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三关” 落实“三到位”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和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建区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作为尊重代表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办理工作中坚持把“三关”,落实“三到位”,狠抓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一、把好提出关,落实“质量到位”

建议意见质量的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前提,直接影响建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效果,只有保证质量的建议意见才能产生更好、更大的社会效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就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二是时效性原则。就是要紧跟形势,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区工作的大局,通过建议意见的落实,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支持和促进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三是可行性原则。建议意见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充分考虑建议意见的可操作性和承办能力。四是完整性原则。坚持建议意见的提出理由、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实施目的的完整。为了保证代表建议意见的质量到位,我们的做法:

一是创造条件,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途径。如每年组织部分代表听取政府有关,了解工作进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组织代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广泛听取选民的愿望和要求;引导代表关注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并就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些宏观问题组织代表进行座谈等,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提出建议意见切合实际创造条件。

二是积极引导、鼓励代表出“精品”。着力引导代表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所提建议意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引导代表在日常生活中做“有心人”,注意观察和思考问题,使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引导代表学习和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使所提建议于法有据,具有合法性;引导代表深入群众,联系实际,做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使所提建议意见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给代表充足的提建议意见时间,以利于代表就拟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充分的调研准备,防止和克服代表大会期间临时动议,匆忙拼凑。

三是精心组织,做好会前准备。每年人大会召开前,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人大工委、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走访辖区群众,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情民意,为更好地提出建议意见提供依据和做好准备。同时向每位代表印发有关提出建议意见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各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小组和拟作为建议意见领衔人的代表,对拟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后形成初步文字材料,使建议意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加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如举办代表学习、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培训班,组织代表学习如何开展代表视察、调查、评议活动,如何提好建议意见,开展知识竞赛,印发《丰泽人大》期刊和代表述职介绍履职经验等形式,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和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五是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为激发人大代表提建议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建议意见的质量,区人大常委会引入激励机制,把代表的建议意见提出情况作为开展评选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工作者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还表彰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通过表彰有效地提高建议意见的质量和办理效率。

由于质量到位,讲求时效,广大人大代表胸怀全区大局,知情悉政,围绕大会议题和我区工作实际,紧贴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客观真实、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据统计,建区以来,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就达600多件,涉及的问题不仅事关全局,切中要害,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数量和质量逐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把好交办关,落实“督办到位”

“督办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保障。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后的督办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做到“转手不松手”。收到代表建议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初步确定承办单位,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大会闭会后10天内交给“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并由区政府牵头召开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交办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主要有:

一是规范办理,完善制度。要求“一府两院”的承办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不仅是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力,而且是尊重宪法和法律,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件大事,是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来,承办单位在交办、承办、落实、反馈等关键环节上进一步健全了办理工作制度,从领导到经办人,层层落实了办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不断推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扩大思路,举一反三。如在区人大一届会议上,华大代表组的代表联合提出了《关于第三中心小学危房改造的建议》,区教育局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我区中小学校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报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将具体情况及改造方案提交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研究。目前,区委、区政府已决定将中、小学校危房改造的8个项目列入200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总1630万元,其中就有本建议的第三中心小学(现为区第八中心小学)新建2500平方米教学楼项目。

三是送审把关,提高质量。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文稿在送达代表之前,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把关,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代表联络委对各承办单位送来的答复文稿进行逐条审查,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加快办理进度;对敷衍搪塞、答复模棱两可的或答复文稿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限期重新办理。政府办督查科在办理中经常与人大代表联络委联系沟通,交换办理意见,对代表联络委认为行文不规范、办理不合格的,积极协助督促整改,确保办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重点督办,落实责任。区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重点建议意

见的督办,逐步建立了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对若干件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办。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有可能延误答复时限的,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的原则,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如区政府卫生局在承办一届六次代表建议中,有2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代表反馈表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区人大联络委即协同卫生局领导深入实地调研,倾听代表和社区干部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卫生局当即采取果断措施,对无证行医,骗取群众钱财,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医疗市场实施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通过整治,重点打击了部分非法行医人员,取缔无证行医和游医7家,取得明显效果,代表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五是上下联动,互通信息。为进一步加大对建议意见件的督办力度,发挥各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小组的监督作用,我们从2002起,要求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件的回复,除主送领衔代表,抄送每一位附议代表和区人大代表联络委外,还要抄送建议件领衔代表所在的街道人大工委或代表小组,让他们了解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协助代表共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是视察检查,总结交流。每年组织有关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视察检查活动,深入到重点承办单位进行调查,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办理工作完成情况,从中了解新的办理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单位的办理经验,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使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由于督办到位,我区人大常委会在建议意见交办会议上的要求都能得到落实,“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都能亲自批阅代表建议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高质量办理。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督办、催办,积极参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保证了代表建议意见中提出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得以成功解决。

三、把好办理关,落实“措施到位”

“措施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关键。代表的建议意见落实到承办单位后,为督促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意见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四条措施:

一是任务明确,责任分解。为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我们与区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承办任务责任分解制度、办理进度通报制度和办理工作规范(即“两制一规”)。承办任务责任分解制度是把建议意见分解到承办单位,并明确独办、分办、主办和联办的相关责任,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办理进度通报制度是由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向区长常务会通报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区政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随时向代表通报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和落实情况;由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向有关承办单位通报办理进度,及时表扬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对进度慢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使办理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是指区政府办公室以文件的形式对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答复文稿格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代表建议意见从交办、承办、督办到审核、签发、答复、走访、总结,一环紧扣一环,环环都有明确要求,增强了对办理工作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使办理工作进一步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工作效率和办理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重点建议,重点办理。我们将分量较重、人民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代表建议意见确定为重点建议。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区政府有关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大催办力度。如区人大一届五次会上,洪诗韵等1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分期分批建设区、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和村居体育活动场所的议案》,大会通过决议后,区政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议案的办理工作,将其列入2002年度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并经区政府57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将科技文体局大楼安排用作区老年活动中心场所,并由三位副区长共同协调解决有关修缮问题,现在区老年活动中心已投入使用。各办事处也制定了分年度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和体育场所的计划,有的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切实落实“两见面三结合”制度。常委会始终把承办单位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工作作为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自觉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面对面协商、座谈,实地察看,说明情况,征求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的还主动提出了办理情况与代表见面率要达到100的要求,通过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密切了代表与政府的关系,拉近了办理单位与代表之间的距离,代表们对政府承办部门这些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实践证明,那些在办理前走访代表,了解代表建议意图;办理中与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理后征求代表意见,改进办理工作的承办单位,代表对其办理工作都能表示满意。

四是把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完毕后,“一府两院”就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落实方案、办理期限、进展情况、最终效果,以及与代表见面率、办复率、代表满意率等方面进行目标量化管理,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承办单位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以上措施,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都实行了“一把手”工程,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质量“五定”工作,解决了办理中出现的推诿扯皮问题。许多承办单位改变了单靠“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办理结果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对建议内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或对办理结果不理想的,我们及时召开由人大联络委、承办单位、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三方参加的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除向上级反映外,还主动耐心向代表解释说明,求得代表的谅解。我区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复率、面对面答复率、代表满意率年年都达到了100%,激发了代表提建议意见的积极性,帮助“一府两院”改进了工作,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

几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切实解决了不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赞誉。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质量不高,“精品”建议意见不多。(2)个别部门领导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仍存在推委拖拉,“重答复,轻落实”。(3)市辖区的多种客观因素使代表建议办理难度增大,一些建议意见的办理涉及到市有关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等。这些都是我们今后继续做好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中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相信,只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一定能上一个新水平。

关于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人大代表向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统一简称代表建议),是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办理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常委会围绕着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不断改进议案建议督办形式,加大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回顾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认真履行各项职权,提出了许多事关石狮经济社会发展的议案建议,涉及我市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常委会本着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加强监督,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办理,确保各项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把督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代表选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具体表现。常委会把议案、建议的督办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维护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途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常委会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把督办工作列入常委会重要工作。一是召开交办会。每年人代会后,常委会都要协调市政府、政协,组织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布置交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常委会领导还在会上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每年8、9月份,常委会都要组织一次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大检查,确保议案、建议的落实。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的议案》,历经几年,由于工程进展较为缓慢,代表反映强烈,引起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形成督办意见,向市政府发出督办件,催促市政府尽快落实,在常委会的反复协调、跟踪督办下,终于使这项议案得到落实。目前,石狮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已建设完工,投入使用。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力度

常委会对代表反映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较广、迫切需要解决的建议,作为督办重点。同时采取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视察检查、做好工作协调等措施,使办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如去年人代会上,灵秀蔡建省代表提出的“出台保护外来劳工政策”、市直李远志代表提出的“加快石狮市信息化建设步伐”、祥芝刘雄伟代表提出的“确保大堡工业区工业用水”、锦尚邱清林代表提出的“加快建设石锦路及相配套的自来水工程(宝盖加压站)、永宁龚永康代表提出的“尽快落实西偏村至宝盖山旅游路路灯”等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急需解决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项目,市政府对这些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分工抓好办理工作,使问题得以较好解决。

(三)反复督办,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到实处

为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保证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能得到解决和落实,就要保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反复跟踪监督,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力度,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蚶江海防官署中的对渡碑,作为海峡两岸人民“三通”的历史见证,却被湮没在一堆废墟中,对渡碑的保护问题已两次在市代会上被代表提为建议案,但因时间跨度大,历史情况复杂,致使食品站、供销社搬迁问题久拖不决。2001年,常委会向市政府发出了督办件,委托教科文卫委出面召集市经济局、科技文体旅游局、蚶江镇政府、食品站、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要求大家本着服从大局,尊重代表意见的精神,终于达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并形成了书面材料,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同年底在市镇联席会议上,这件久拖不决的事终于得到了解决,并落实了有关经费20万元。2002年,常委会结合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调研活动,再次对对渡碑情况进行监督。在我们的督促下,海防官署已完成了食品站、供销社建筑物的拆迁工作,2003年底完成围墙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中。总之,近几年来(2001—2003年),在常委会的督办下,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和263件建议,都得到了较好办理,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通过实践,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改进督办方式、规范督办程序、增强办理实效等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

(一)要加强工作协调,强化交办时效

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代表提出的建议应当在大会闭会之日起十日内交办,三个月办复,但由于每年召开代表大会后,临近元旦、春节,加上石狮每年3月9日的“海博会”,忙于走访和“海博会”的筹备工作,致使代表议案建议不能按时交办,少则拖个把月,多则拖几个月。针对这一情况,必须加大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法规意识,强化交办时效。同时,要加强与政府和政协的工作协调,提前做好交办的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召开交办会议,完成交办任务。

(二)要改进督办方式,实行分工督办制

根据代表建议数量多,涉及部门广,要求办复的时间性强等特点,必须对督办方式加以改进。一是要分解督办任务。由过去人事代表联络部门一家督办变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参与督办,即把代表建议的相关内容归纳分类,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与“一府两院”联系单位的相关部门,并加强经常性督办。二是确定重点建议。对内容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代表反复提出一直未获得解决的难点问题的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重点建议。重点建议要控制数量,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在5个左右为宜。确定的重点建议分工常委会领导抓好督办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办理进度和质量的提高

一是要开展视察讲评等活动。在督办过程中,要通过组织检查、视察、讲评等方式,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二是要宣扬表彰先进典型。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对承办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通过报纸、电台、

电视台、简报等媒体以及每年召开的交办会上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要纳入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质量高的要给予表扬;对办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要切实抓好代表对办理情况“评判”的反馈工作

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不满意,代表的评判是标准。从近几年来的情况看,承办单位对代表所提的建议办结后,向建议的领衔代表发出征求意见通知书,并限7天反馈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意见,若是没有反馈意见,则按满意计算。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不够重视,回复率很低,这样很难准确掌握代表真实的意见。因此,要协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尽可能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地征求代表的意见,同时,要教育代表不论是面对面征求意见,还是发通知书征求意见,都要如实反映情况,表明态度。对办理工作满意的单位,要给予肯定;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单位,有关部门要督促重新办理,直至办理满意为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代表的意愿,不断增强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努力改善警民关系


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努力改善警民关系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警民关系归根到底是鱼水关系。我们公安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天天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在公安工作中改善警民关系是改善执法环境做好公安工作的关键所在,那么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呢?我认为以下几点十分重要:

一、改善自身形象,加强队伍建设,改变工作作风和行业作风

这些年在公安队伍中出现的“吃、拿、卡、要”和“冷硬、横、推”在群众面前抖威风、耍特权、利用手中的职权搞创收等等问题。群众看在眼里,气在心上。个别民警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而极大的损害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极大的损害了警民关系。从而严重的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问题。

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群众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执法不公”。有的群众虽然不太懂法,但他们懂得比较。如果比较一下就会认为你执法不公或者偏袒。很自然的造成了警民关系的紧张和不和谐。我们要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切实落实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

每名民警到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热情帮助有困难的群众。人民群众有问题找到警察是因为他们相信我们公安机关,相信人民警察。他们对警察有一种经验的信任感。所以我们的民警都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再冷眼相对、推三阻四我们的工作就出现大问题了。

四、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

我们的各种工作、活动等最怕的就是走形式主义群众的眼睛是亮的,形势主义长期下去群众就会对警察产生不信任感,会对公安工作采取不支持、不配合的态度,甚至产生反感和抵触情绪。我们的工作就会受阻,各种活动就会产生反面效果。

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练好公安形象

民警深入了解群众,严格按照办事,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进一步增强信任感。提高民警自身素质,牢记运用的各种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程序。在面对法治观念日益增强的群众时才确保说的合理,说的合法。

总之,公安民警要放下架子,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只要我们真正的融入到群众之中。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安机关的工作就会顺利开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做出新的贡献。

XX年乡镇计生工作体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镇党委、政府汇报我镇的计生工作情况。一年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以中央《决定》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区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实施三大战略”的计生工作总体要求,夯基础,创特色,重提高,有力地促进我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XX年,我镇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计生‘三为主’先进镇”,11个村在全区率先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溪西、世上两个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连续五年合格村”。全镇全年共出生463人,出生率为9.29‰,计划生育率为99.14%,合格村19个,基本合格村2个,合格率达100%。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夯基础,为争创计生工作一流镇固本强基
一是夯实组织基础。去年年初,镇党委主要领导调整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提出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争创计划生育工作一流镇作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将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经常检查督促各村、各单位计生工作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党委、政府每月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精心组织指导每月的镇、村两级计生例会,党政挂钩领导坚持参加例会,协调解决各阶段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管理十项制度在村级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镇计生办队伍建设,把3名编制在计生部门的干部分别从财政所和妇联转回原岗位工作,又增加一名干部编制,调整充实了计生办、计生服务所、流动人口管理站的负责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好服务载体。加强镇村两级计生协会建设,调整充实了3名协会会长及12名中心户(组)长,进一步发挥计生群众组织网络的龙头作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狠抓“双查双补”工作,确保已婚育龄群众不漏管、不漏查,以此促“四术”及时到位,有效杜绝了计划外多胎生育。及时办理《生育证》,严格实行育妇跟踪管理和死婴申报制度。与未婚青年签订《婚育责任书》,杜绝暗婚暗育现象发生。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确保流动人口规范化、法制化管理。重视对计生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夯实思想基础。工作中,我们针对个别同志认为涂岭是老先进了,思想上放松的苗头以及对开展“知情选择”的误解,及时组织广大基层干部学习中央《决定》精神,解剖个案实例,使他们深刻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全面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奋斗目标和大政方针,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确保计生工作一流镇目标的实现。
——创特色,为争创计生工作一流镇注入生机
一是实施“情感投资”战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加大访视力度,提高访视质量,开展术后随访服务,主动关心和慰问育龄群众。一年来,镇村干部主动上门访视育龄群众5000多人次,进行面对面地宣传、交流、分发宣传材料1万多份,把计生政策、优生优育和婚育科学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在全镇开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观看全区计生巡回文艺会演,观看《凝聚民心启示录》和以优生优教、避孕节育为主要内容的科教片,通过努力,大部分干部群众牢固地树立起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婚育观念。
二是实施“上下联动”战略,切实发挥协会和中心户长的积极作用。首先,加强村级协会的整建。认真指导和组织各村协会小组(中心户)长开展活动,使她们既管自己、教子女、帮亲戚、带四邻,又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其次,开展“双创”活动。作为全区开展“双创”活动试点镇,我们确定了溪西、前欧、清美、白潼等4个村作为第一批创建一流村试点单位,在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开展“双创”活动同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结合起来、同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结合起来、同实施幸福工作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有力地提高了我镇计生协会的整体水平。第三,开展评选“十佳”村协会会长、协会小组(中心户)长活动。树立起清美村计生协会会长潘冬玉、白潼村协会小组长陈育萍等典型,其中五社村协会小组长何幼丽还当选为泉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带头作用。举办了由202名协会小组(中心户)长参加的培训班,5名协会小组(中心户)长交

流了工作经验,更好地发挥协会小组长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的作用。
三是实施“心连心”战略,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首位意识”。结合我镇实际,制订《XX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坚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任务,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计生宣教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主要是做到“三个优化”:⑴优化环境造声势。结合每期“两查”开展声势浩大的系列宣传活动,有线广播全面开动,电影、电视巡回放映,宣传车、宣传品定期下乡,做到每村一个计生宣传栏,每组一幅计生宣传标语,每户一份计生宣传材料。⑵优化内容重服务。针对不同的育龄群众,开展不同类别的计生知识教育,根据群众需要,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知识。⑶优化方式树新风。驻村干部、村两委、中心户(组)长、协会会员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到育龄群众、计生户家中嘘寒问暖,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宣传计生政策和新型婚育观念,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是实施“利益驱动”战略,全面深化“三结合”工作。我们根据涂岭地域较大、资源较丰富的特点,通过采取“四大举措”,实施“五大工程”,切实为计生“三户”排忧解难,引导他们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道路。“四大举措”即挂:镇村干部分别挂钩计生重点扶持户,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分别在资金、信息、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靠:依靠本村的经济实体为计生“三户”解决就业问题,如溪西、邱后两个村引进中绿公司开发建设蔬菜基地2006亩,为计生“三户”解决就业数百人,每年可增加劳务收入50多万元;联:各单位各部门通力协作,制定计生“三户”帮扶优惠措施,并落实到户,镇成立计生“三户”服务站,为“三户”提供各种服务,如农技站为“三户”免费嫁接龙眼树;带:积极推广溪西、清美等计生“三结合”典型村的典型经验,在点上深化,从面上铺开,促进整体提高。“五大工程”即健康工程:为育妇进行健康体检和妇科病普查治疗的义诊活动,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安居工程:帮助二女结扎特困户三户解决安居困难;脱贫工程:由镇财拨出专项资金8.6万元,重点帮扶43户计生“三户”,被帮扶对象有的开山种果、开店经商,也有的办厂矿,都取得了可观的收入;素质工程:着眼于提高人口素质,坚持从娃娃抓起,举办婚育优生优育培训班,加强对怀孕育妇进行定期检查,对育妇进行保健指导;幸福工程:镇投入2.5万元作为活动资金,采取“小额贷款,直接到户,滚动运作,劳动致富”的方式,发放给15户计生“三户”主要是“二女户”作为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重提高,为争创计生工作一流镇扩充内涵
一是以提高村组自治能力为重点,花大力气激活村级管理活力。按照“依法管理,村级自治,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把推行村级自治作为计生工作的重头戏来切实抓紧抓好。目前全镇21个村的村规民约签订工作全部完成,共与14320名育龄群众签订了合同,签订率达98%。经过全面入户调查,99%的群众对《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书》的实施表示满意,群众遵守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双查、双补到位率达99.5%以上,外出人员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向村委会反映其去向和联系办法。
二是以提高群众的自觉性为着力点,深入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作为全区唯一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试点,我们在白潼、前欧等11个村率先推行“知情选择”,具体体现了“四抓”:⑴抓领导,促落实。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⑵抓宣传,促氛围。举办“知情选择”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认识,为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充分利用墙报、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媒体,举办大型文艺踩街和文娱演出,大造舆论声势,与群众广泛交心谈心,让群众真正“知情”,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知情选择工作的积极性。⑶抓培训,强素质。加强对计生骨干及广大群众的培训指导,组织有关人员到丰泽、惠安等地参观学习,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⑷抓管理,成规范。坚持依法管理,按照积极稳妥、先立后破的原则,建章立制、加强指导、跟踪管理、强化服务,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奖惩政策,确保了“知情选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至目前,我镇11个试点村已签订“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合同书1300份,签订率达97.5%。为在全区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创造良好的开端。
三是以提高

群众的支持率为标准,开展高效优质的服务来促进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满足群众需求为重点”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切实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⑴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配齐服务人员6名,卫技人员4人,提高科技管理与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周到的服务。⑵进一步健全镇计生宣传服务中心。宣传服务中心设有服务流程图、服务窗口、“悄悄话室”、计生宣传品展示橱和避孕药具实物展示柜,展示了各种计生宣传品,供群众观看、阅读,备足了各种避孕药具,供群众取用,群众如有避孕节育方面的困惑和需求,不出远门就可就近寻求帮助。⑶积极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结合每月“计生宣传服务日”活动和每期“双查”,聘请妇科医生为45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现场解答群众有关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知识,普查率达80%以上。组织人员为120名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和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组织全镇26对患不育症夫妇前往漳州、泉州不育症中心诊治,现在已有3对夫妇喜得贵子,深受群众好评。⑷做好计生政务公开工作,镇和21个村均设立了计生情况公布栏,定期公布育龄群众的婚、孕、育等情况和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学习邓小平人口理论,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和中央省、市、区的计生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计生队伍自身建设,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搞好优质服务,实现我镇计划生育事业取得新突破,为争创计划生育工作一流镇而努力奋斗。

怎样做好乡镇宣传工作


乡镇宣传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如何做好乡镇宣传工作关系到能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大问题。实际上,宣传工作也是对农村各方面经验的总结和整体的形象设计,而且也是舆论监督和思想引导的总和。所以,宣传工作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而是一项非常重要且有一定难度的工作。那么,怎样才能把这项既重要又有难度的工作做好呢?我认为,要做好宣传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第一,做好宣传工作,要掌握好一个最基本原则,即宣传要讲究分寸。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宣传工作有错误认识,他们通常把宣传与“吹捧”、“贴金”等字眼相联系,对宣传工作持有偏见。因此,搞好宣传工作要讲求策略,拿准火候,注意分寸,要谨用夸大之词、慎用虚浮之语。

第二,宣传要做到三勤:眼勤,脑勤,手勤。即勤于观察,勤于动脑,勤于练笔。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观察学校中的闪光点,善于培养自己的创作热情和写作灵感,并及时记录和编写,用流畅而优美的语言真实传递诚挚的情感和美好的信息。然而,好文章,并非瞬间灵感一蹴而就,而是长期学习、缜密思考和细心体会、精心总结的产物,是不断地学习、进取以及自身素养的提高和积累。

第三,宣传要善于总结。宣传工作,应体现工作中的亮点,挖掘更深一层的有重大教育意义特色的闪光之处,用精辟而又不脱离实际的语言加以理性的总结并进行重组设计,做到不仅实事求是,而且又能够从繁杂的工作中发现具有本质性和发展方向的东西。

第四,宣传工作者要明确其作用和目的。我们的作用是,为大局的发展做好号手,为建设添彩传花。积极踊跃的投身到宣传工作中去,力争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品位,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宣传效果。

第五,宣传工作者,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还要有大胆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重点要对内容、形式等诸方面进行精心策划和设计,要做到体现大局意识和服务第一的基本思想。

第六,要做好宣传工作,需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将精神鼓励与物质利益相结合,不能一味搞精神鼓励。

第七,做好宣传工作,要选好素材。我们的写作素材要从农民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实际出发,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同时也要抓住与宣传工作相关的东西,有时也会起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

八,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可以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除了板报、橱窗、报纸等,我们还可以通过网络。目前,网络宣传已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宣传方式,网络的发展已经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对于农民反映心声,抒发情感极为便利,消除了因时间、空间、形式等方面带来的不便,缩短了双方间的距离,发挥了网络的优点,使我们无障碍地自由表达和传递各种信息及动态,这对于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人员来说,正是准确把握思想动态的最好渠道,同时也架起了我们心灵沟通和感情联络的桥梁,较好地解决了师生学习、生活、思想、心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成了加强联络的重要纽带,成了你们参与农村管理及各项具体工作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提高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实际效果,多角度全方位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学习和提高知识以及全面素质的提高,一举两得。

建立督办制度 增强督办实效


人大代表依法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议案和建议提出后,关键在于落实。永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和完善督办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完善督办制度,维护办理工作严肃性

为了保证议案建议的有效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关于执行决议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和选民联系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暂行规定》,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绩效考评目标。每年人代会一结束,常委会领导立即要求相关工委及时汇总、整理、分类,并收集整理代表大会讨论的发言记录,及时将议案建议和交办情况登记表交给县政府,使县政府有充足的时间分解落实承办单位。交办会上,分管副主任,向各承办单位讲清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办理落实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年的交办会上,强调指出,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府任期的第一年,应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了保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沟通人大代表联系网络。县级人大换届选举结束后,常委会立即着手编印人大代表电话簿,分发给代表和有关部门。二是分工包片,落实联系责任。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包片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组分工联系2-4个县代表组的人大代表。三是建立人大主任约访代表制度。定期约访、走访人大代表,及时向代表通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广泛征询代表意见。四是实施“四走访”制度。针对一些承办单位存在的“套话虚话多、强调困难多、推诿扯皮多、作出计划多、解决实际问题少”的“四多一少”状况,我们建立“四走访”制度。即:办前走访,弄清意图,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中走访,寻求对策,共谋办理方案;办后走访,征求书面未尽之言;复查走访,了解是否落到实处。五是认真办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对代表来人大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认真对待,抓紧处理,为代表鼓劲、为代表撑腰,重要问题拿到主任会议上研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二、改进督办方法,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注重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实效,不断改进督办工作方式方法,促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督办方式上,改变以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的状况,把督办与代表视察、组成人员审议、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等结合起来。

1、听取汇报。要求县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或代表组长通报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去年人代会确定《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议案》为一号议案。7月下旬,常委会要求县政府汇报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并组织提出议案的部分人大代表到会听取汇报,从汇报中了解到县政府增加了妇幼所编制,公开录用了卫技人员,对妇幼保健队伍加强教育,并拟下拨150万元资金用于添置妇幼医疗设备和科室建设,但办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乡镇政府的配套资金有的没到位,常委会即要求县政府尽快下拨资金并加强对乡镇政府配套资金的督促,确保落实。在随后的调查了解中,发现有个别乡镇从卫生院收取资金再回拨当成落实配套资金。常委会再次督促县政府坚决纠正虚假配套资金问题,从而促进了议案不折不扣地落实。

2、视察、检查、调查。每年组织3-5次相关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调查。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把建设永春人民会堂确定为大会一号议案,在选址问题上出现两种不同的意见,县建设部门提出在县人民会场旧址上重建,建筑设计部门提出将县电影院改造为县人民会堂。常委会领导率有关人员实地察看了县人民会场旧址和县电影院,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议选址县电影院。县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纳建议,并委托省建筑设计院厦门分院进行设计。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常委会又多次组织相关工委和有关代表深入工地检查、视察,有力地促进了议案的办理工作,建设工程如期完成。县人民会堂改造后正发挥着影剧院和大型会议的双重功能。

3、现场督办。对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建议,我们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促进办理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关于将蓬壶美中百亩花卉基地纳入县基地建设的建议》,涉及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县基地办等多个部门及镇、村,协调难度大,办理进度缓慢。常委会多次与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农业局为主办单位。通过现场办公,帮助有关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加快了建议办理的进度。目前,县政府已将美中村瓦窑口确定为花卉基地场,享受农业基地建设优惠扶持政策。

4、开展述职评议。把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求被评议对象就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人大决议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等进行述职。常委会在听取述职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对象办理议案建议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要求述职者在10天内向常委会报送整改工作措施,三个月后,再组织相关代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从而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一位接受过评议的局长说:“通过述职评议,使我摆正了主人与公仆的位置,只有真正对人民负责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和期望,办好议案建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还要争取县人大对我的评议和监督,以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诺言。”

二是在办理过程中,督促承办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反映不满意的要求重办,直至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

交办会后,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提议案、建议的代表,并抄报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同时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表,征求其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对不满意件进行收集后,组织召开不满意件重新办理协调会,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研讨,并要求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对待,能办的事要尽快办,对确实不能办理或需要组织协调落实的,都要与代表沟通,耐心解释,给代表一个明确的答复。去年人大代表对办理不满意8件建议,常委会发回重办,对个别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予以严肃批评,办理工作得到切实重视,代表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均表示理解或基本满意。

三是在督办内容上,抓住重点带动一般。人大代表每年提的建议多且面广,但总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牛鼻子”。常委会从代表建议尤其是议案转为建议意见的,选择对全县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建议、一个时期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的建议、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督办,通过抓好重点建议的督办,推动一般建议的督办,使各方面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四是抓好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常委会把督办工作与各工作委的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由代表工作机构牵头,各工作委分工负责的联合督办工作制度,对涉及各工作委的工作、联系范围的建议由各工作委负责督办,从而增强了督办的实效。

三、抓好跟踪复查,保证办理工作连续性

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复查,是常委会加强督促办理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些议案、建议的办理必须跨年度才能完成,常委会坚持对办理的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议案》,这是一项事关全县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我县教育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的议案。常委会加强督办工作,2002年促使12个危改项目顺利进行,并有7个项目当年投入使用。在2003年第二期工程进行中,发生了崇贤中学教学楼在改造过程中倒塌的事故,常委会一方面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查清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全县所有校舍的建筑质量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明确责任,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求对改造完工的项目“回头看”,并组织代表对全县建筑工程和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质量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措施,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上新水平。此后,常委会通过视察、约见、座谈等形式了解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目前第一、二期工程已经改造20幢,第三期危改工程已拆除中小学校危房64幢,拟新扩建31幢、建筑面积29906平方米,整项工程进展比较顺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各方面的情况都会发生新的变化,督办工作也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合理确定议案,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开拓督办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加强探索,使议案建议的办理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加强指导、督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几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浅谈几点想法,与大家共勉。

一、实践体会

(一)加强指导,着力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一条重要途径是通过大会或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进行的。这些建议质量的高低,既影响着办理效果,也影响着代表执行职务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因此,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前提,应该是着力提高建议的质量。而人大常委会做好指导工作,是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重要保证。

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一是定期向代表寄发学习资料、举办、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根据,组织区人大代表深入实地视察检查、进行专题调研,开展行风评议以及接访群众等活动,并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组织区人大代表二百多人次旁听区法院庭审和区检察院的听证会,并进行庭审评议,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努力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更具有准确性和可行性。二是在每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常委会就专门印发《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到每一位代表手中,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范围、内容、格式规范等作出说明。同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代表围绕大会议题,回到选区,倾听选民的呼声,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视察活动,搜集素材,做好撰写议案、建议的准备工作。并把常委会印发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专用纸寄送到代表手中,提前做好议案、建议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三是在人代会期间,常委会组织力量在做好议案、建议的登记、分类、整理和确定承办单位等工作的同时,对征集的议案、建议认真把关,对不符合一事一议的建议与代表讨论协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拆分成两个或几个建议;对个别有悖现行政策和法律的建议,则及时指出,耐心劝导代表修改或撤回,从而保证了代表议案、建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办理工作扫清前期障碍。

(二)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制度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规定严和工作要求高的经常性工作,要提高办理质量,就要克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区人大常委会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总结历年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规范办理程序,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促进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即接办、登记、分解、回执、督办、把关、答复等,环环紧扣,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和科学的循环,促使办理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规范答复格式。答复时遵循“三把关”(即:办理答复材料须经承办单位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分管区领导审核把关、签名),方可按规范行文;三是严格规定办复期限。要求承办单位在法定3个月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对不满意件坚决执行重新办理制度,办理期限为一个月;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制。要求承办单位领导亲自把关,亲自抓落实,特别是一些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如建设局、教育局等部门,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指定专人跟踪办”的办理机制,形成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局面;五是严把督查关。从抓好“二率”(解决率、满意率)入手,采取电话催办、组织检查等措施,了解办理进度,狠抓办理质量,提高办理效率。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其根本在于能否及时采纳代表的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强化“精品意识”,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准绳,注重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力求坚持“三个原则”:1、凡是有条件办到的,抓紧组织实施。如针对陈开通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和各种科技管理人才的户籍落户和为子女入学提供保证的建议,我区进一步放宽了科技人才户口迁入江南新区的条件,即在江南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有学历证明(大学或中级职称以上),均可办理户口迁入,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又如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专项整治美食街,重塑专业一条街的窗口形象的建议,区城监大队及时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对美食街的市容市貌进行整治,共强制拆除违章搭盖33户,面积143平方米,拆除不规范广告牌8块,纠正、制止占道经营行为158起,经过整治的美食街环境得到较大的改观;2、对因条件限制,近期不能办理的,先予以采纳,争取纳入今后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如:针对吴乃明代表提出的《对*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学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的几点修改建议,区政府组织人员调研,对江南、浮桥片区学校重新进行规划,制定《江南新区教育发展规划》,拟在江南新区新建达标中学、达标小学及达标幼儿园各一所,并将现有26所小学按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合并成16所,通过整合使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布局调整合并方案将作进一步论证后实施;3、对因涉及人事、机构、财政体制等问题或超越本级政府职权范围,确实难以实施的建议,要实事求是地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予以耐心解释,明确答复。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严格按规定退回重办,力求取得代表的理解和谅解。如杜翠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后街(附属二院后门路段)车辆管理的建议,因该路段的交通堵塞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要求区政府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通过调查、视察、检查、听取区政府一年一度代表建议办理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如针对黄国强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区政府分期分批建设镇、街道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村、居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提议案的人大代表先后三次深入镇、街道视察检查议案的办理情况,并安排了两次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区政府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终于使这件历时三年的议案的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在督促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每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检查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的承办单位职能有限。对代表提出的一些用地、规划问题,都涉及到市相关职能部门(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等),如多数代表反映的笋浯溪两侧架设路灯的问题,职能部门为市政公用事业

局;镇抚巷排水排污系统的改造问题,究其原因该辖区地势低,要等中山路步行街改造后才可进行;二是有的承办单位片面追求答复率,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联系、走访征询代表的意见不够主动,“两见面、三结合”活动开展不够,出现敷衍应付、相互推逶现象等。如:对办理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工作不习惯、不主动,年度征求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回收率不高,有时仅占30,但它从某一侧面也反映了,代表对办理工作有不满意的一面,认为“年年提、年年无解决问题、提也无用”,因此拒不填写反馈意见表。可是,我们每年在发给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须知》中又可看到这样一条规定:“建议领衔人15日内未反馈的,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视同满意”,似乎有助承办单位不积极回收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之嫌;三是办理工作“前松后紧”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承办单位接受办理任务后迟迟不行动、不抓紧落实,办理期限快到时才仓促拟文应付答复代表,如去年在三个月的办理期限中,最后一个月答复的占了75,因此出现答复文稿不规范、措辞生硬、内容过于简单化等问题。

三、思考与对策

针对以上影响办理工作的几个问题,我们认为,要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从实践“”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责任意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使办理工作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起来。要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落实到位不到位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唯一标准。一是要明确责任抓落实。要从布置任务、落实措施,督促检查和审核答复实行层层把关,努力做到领导责任落实,承办任务落实,办理期限落实,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质量落实。二是要突出重点求落实。要在保证所答复的代表意见全面落实的基础上,选择一两件代表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作为每年办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落实,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如2002年针对封国荣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背街小巷照明路灯电费支出的建议,区政府安排了16.872万元用于路灯的管养,同时将小街巷路灯改造列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得到代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同时要注重抓好四个环节,即抓好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强化督促落实、保证答复满意率,做到办理一件,落实一件,代表满意一件。

第二、密切与提建议代表的联系,提高办理质量。一是继续完善“两见面、三结合”制度。办理前,各承办单位应事先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让代表了解办理实况,征询代表意见,共商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的答复意见。可以把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见面率达到100,作为考核建议办理质量的一个硬指标。同时,针对以往出现的办理答复、征求意见反馈表回收率不高,难以客观衡量承办单位办理实绩的问题,将“反馈表”回收率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办理实绩的另一项硬指标,注意督促承办单位上门收取或预约返回等措施,力争回收率达到95以上,并且对《办理工作须知》中的有关条文作出修改;二是认真做好与代表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对一些超越办理权限、政策性强和涉及面广,或因政策、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更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解惑释疑,采取多种形式,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协助解决。

第三、加强跟踪检查监督,力促提高办理实效。一是“一府两院”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互相沟通情况,深入各承办单位了解和检查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帮助有关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建议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通过建立检查评比制度,有针对性地查找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督促纠正,防止办理后期的仓促应付,促进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对已经办结、落实的建议要抓紧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加强管理,防止出现反弹,切实巩固办复成果。二是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通过视察检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办理进度,必要时可对督办情况进行通报,责成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新办理,真正把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可把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作为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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