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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小结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个社会和谐稳定、邻里和睦相处的社会环境。而要创造这么一个环境,除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外,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要做好人民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人民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利益主体多元化,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工程中自然而然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笔者在农村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在实践中形成了“多次调解不终结、就地化解不上交”的调解模式。现浅谈一些体会,与大家共同探讨。
历经几千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民间纠纷依然存在,而且纠纷的特点更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和潜伏性。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些纠纷,有利于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共建和谐,减少上访及刑事犯罪,从而能够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作用,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963年,诸暨市枫桥镇创建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43年的试点、推广,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期枫桥经验,其内涵都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就地解决。因此,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人与人之间,特别农民的邻里之间在生活、生产和工作当中没有矛盾、不发生纠纷是不现实的,发生了矛盾和纠纷也并不可怕。关键是要通过调解,互相谅解,求和,化解矛盾,促进团结。
东栅街道郭家桥村一位近80岁的老年妇女陈某,早年丧偶,生有三个儿子,因涉及拆迁,三个儿子为其母的房屋安置和赡养问题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和街道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双方当事人也多次提出要到法院打官司。可调解人员总是笑着对他们说“打官司是你们的权利,我们无权干扰,不管你们是通过调解,还是诉讼,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双方纠纷的实体问题,如果母子、弟兄对簿公堂,今后你们还有笑脸吗?老人多次来街道司法所,村调解主任总是陪扶进来,司法所的同志一边端水泡茶,一边说理劝导,经过街道、村二级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他们终于感动了、理解了、和好了,一起难解的家庭纠纷,二级调解组织先后调解了近10次,经过1个半月,终于圆满解决,弟兄几个两次到调解员家上门致谢。
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要与依德治国相结合”,依德治国就是要以讲道德、讲文明、讲团结、讲和气的氛围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但是近年来,某些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为了减少信访件和重复、越级上访量,确保考核不扣分,乌纱不受潮,存在着一个误区,在调处纠纷、处理农民各类信访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中往往是采取简单化和有意识地把纠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引导他们对簿公堂,当然从工作程序上来讲也是合法的,同时也履行了职责,但仔细想想,农村邻居两家,兄弟两个,父子两代为了一道墙、一块地、一间房发生纠纷而对簿公堂,家里放着一份判决书,那可要伤害多少人的心,结多少年的冤。
XX年上半年,秀城区某村王家兄弟俩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弟兄俩为了争夺老人的房屋安置面积而发生纠纷,并发展到拳打脚踢,在双方扭打中弟将兄的嘴唇咬伤,造成兄毁容致残,构成重伤的民转刑案件,当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全家痛哭一场,老母亲眼看大儿子要进牢房,来到当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处理这起纠纷,老人边哭边诉说:“要是大儿子坐牢了,我的媳妇也跑了,孙子也无人抚养了,我老太婆只有去死了。”调解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他们:“民事纠纷可以调解,刑事责任不能调解”,后来在当地调解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并要求司法机关对其大儿子从轻处理。一起很简单的民事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请求当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当地调解组获悉纠纷后主动组织调解,就不可能发生这一起血案。
XX年11月,重庆市奉节县雷某在嘉兴打工期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雷某的亲属和事故对方当事人在交警的主持下调解赔偿问题,由于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调解终结,交警部门告知了雷某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和途径。雷某亲属因交付不起1万余元的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纠集了几十人到对方当事人家里闹事,并扬言将死者的骨灰盒和二个小孩扔在其家,当地村调解主任获悉后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该村调解主任的耐心说服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赔偿方当事人持调解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保险公司理赔必须是公安交警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才有效。事后双方当事人又到交警部门要求出具调解书,而遭拒绝,理由很简单,调解已终结。本已平息的纠纷,一度又激化起来,后来该村调解主任打了市长电话,交警部门才同意出具调解书。为什么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交警部门调解不成,而村里的调解主任能够调处成功呢?为什么调解终结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调解文书而要通过市长电话才能解决呢?这些问题都不是交警部门和承办人的失职和错误,而有待于大家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作用和价值的进一步认识,有待于对人民调解工作深层次的探索。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时常需要呕心沥血。东栅街道缪家圩村9岁的小学生魏某,因在学校吃话梅时食道被话梅核梗阻而发高烧送往医院诊治,住院5天后仍不能确诊。家属将他转到另一家医院就诊,不料手术不仅没有将话梅核取出,反而造成了心肺严重感染,在送往上海治疗中死亡。事发后,累计化费了10多万元医疗费的死者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向医院交涉,要求赔偿。然而,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则鉴定认为,魏某的死亡不属医疗事故。情绪激烈的家属立即写了“向社会讨回公道”字样并贴有小孩尸检照片的横幅,到处上访、展示,并扬言已买了10斤炸药,要炸掉医院大楼并购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要进京上访,一时闹得人心惶惶,先后惊动了省公安厅以及市、区有关部门和领导。面对一触即发的严重局面,我和派出所的同志一面一次次上门做更细的思想工作,指出采取极端行为的严重后果,努力控制和稳定家属的情绪,同时又及时与医院等有关部门进行交涉协调。经多次调解,最后终于达成了向死者家属补偿人民币7万元的调解协议,使这起长达一个多月,随时都可能转化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顺利调解成功。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在调解矛盾纠纷、融洽社会关系、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机制,发挥了独特作用。它与“对簿公堂”相比,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后遗症小”的优势,符合我国民间长期形成的“无讼为贵、和为贵”追求和谐的社会心理和民族传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中,如何做好农村的人民调解工作,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是要提高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人民调解制度始于1954年,1982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9年国务院出台了《人民调解解委员会组织条例》,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将人民调解协议认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合同。历经几代人的努力,人民调解制度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消除阻碍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人民调解在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创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营造融洽的社会关系、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的具体要求。所以,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
二是要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局限于村、居和乡镇街道建立。而目前村、居和乡镇街道建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基本上没有专职调解员,大部分调解员都是村、居和乡镇街道的干部兼任。一些企业和市场建立的人民调解组织,由于多方面因素不能发挥人民调解的功能作用。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调解组织都是挂牌调委会,名存实亡。因此,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村、居和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组织要设立专职调解员,村、居小组和企业、市场一般以建立调解小组和设立调解联络员为妥。
三是要建立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目前运行的调解机制大部分是纠纷当事人上门请求调解,在一定程度上,工作程序还存在着被动状态。为此,乡镇街道应建立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摸、梳理、分流,并通过联席会议研究调解方案,其中:重特大事件提交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落实专职调解员调解;可能发生的预见性事件,由村、居调解组织进一步排摸,把握深层次信息,提出化解矛盾意见,为上级决策发挥参谋作用;一般性的纠纷,由村调解组织、村民小组、企业、市场调解小组或调解联络员调处解决。
四是要建立横向联合调解机制。农村的一些纠纷除了本村、本组邻里之间发生的以外,还有一些纠份一方当事人涉及外村、外乡镇或本辖区以外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这些异地纠纷往往比较疑难和复杂,也容易引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因此,要建立横向联合调解机制,纠纷发生后立即启动联合调解机制,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法律和做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五是要提高调解员素质,树立为民服务宗旨。素质偏低是目前调解组织、调解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基层的各类矛盾纠纷、信访、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也明显增多,而且具有更广泛性、复杂性和潜伏性。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是形势的需要,也是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需要,只有懂政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才能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只有懂政策,有较高政策水平,才能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只有懂法律,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才能用法律、法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群体性事件。所以要加强学习,积极组织各种业务培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调处各类纠纷的本领。
六是要落实调解经费,加强硬件建设。目前,调解经费不足、硬件设施简陋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的调解工作。因此,基层政府要确保调解经费的落实,有条件地配备传真机、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基本设施。同时还要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积极性,把农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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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老百姓在不断得到实惠的同时,农村、农业、农民“三农”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各类土地纠纷,山林纠纷突发,呈现寸土必争,寸木必争的趋势,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广大乡镇干部,部门干部和村干部,身处农村工作第一线,对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的现状倍感头痛,由于多方原因在调处这类矛盾时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对后来处理同一矛盾时带来困难和阻力。在此,本人身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就增强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人民调解工作历史悠久,具有方便、快捷、高效,廉价等特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化解了许多疑难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一方平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社会的民调工作网络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重点防控协调工作,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调解文书所起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给付义务的协议,明确规定具有合同性质,对协议的效力从法律上进行了认定,对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就要做到知法懂法,规范调解文书,加强案卷管理,以便于矛盾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调解协议。鹤峰县五里乡和燕子乡加强人民调解员素质教育,今年已分别就有关调解文书制作等业务方面的知识进行了两期培训,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进入了正规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人民调解员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实际,掌握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尤其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要在农村充当义务法治宣传员,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农业生产、农村税收、农民负担、村民自治、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随时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疏导民事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农民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答复。鹤峰县五里乡人民政府在两期培训班中,将培训对象扩大到全体民调委员、行政干部和乡直单位负责人,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出现的久调不结,和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提出异议的情况,在培训班上进行个案处理,由司法干警和乡有关领导进行具体地业务辅导,共同研究调解方案,制定调解措施,确保调解成功。司法干警还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重点讲述了涉及土地,山林纠纷的调处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是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做好统战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我们XX县委统战部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当前重要工作,按照中央要求,联系XX农村发展实际,发挥部门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
一、牵线搭桥,找准着力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保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困难很多,压力很大,没有足够的知识、科技、氛围、资金作保障,一切只能是空谈。我们充分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下移工作重心,找准能够直接作用到基层的工作突破口,在新农村建设中搭建了“三个桥梁”:
一是政策宣传的桥梁。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首先要看群众理解不理解、支持不支持,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通过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任务、目标、内容和有关优惠政策,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认识水平,将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转化为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自觉行动。先后组织党校理论教员开展新农村建设主题调研10余次,召集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观看政策宣传片10余部,利用信教群众集会宣传20余次,编发简要读本3000余册,确保了这一政策的宣传到位。二是科技指导的桥梁。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村科技化水平是关键。我们广泛联系党外科技人才和各方专家,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为主要目的,组织实施了“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农村基层负责人培训计划,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造就了一大批种养能手、经营能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截止目前,一共举办培训班13期,毕业学员累计达到256人,使得全县221个行政村村村都有了土专家。三是资金投入的桥梁。新农村建设,投入是保障。我们在实际操作中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要求,积极建立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发动工商企业拿出资金,投入社会事业,为农民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为解决农民子弟上学难的问题,我们发动各行各业的精英积极捐资,创办了教育基金,已累计为贫困学生发放助学款万元。在“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中,为解决各村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我们积极号召厂矿企业、在外工作人士捐款修路,两年来共集资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状况。
二、调动资源,找准切入点,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农业,发展农业的关键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大农业的产出,才能确保农民长期得实惠、农村长期得繁荣。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围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目标,调动各方面资源,做到了“三个先锋”:
一是做到了产业结构调整的先锋。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按照优化布局、提升质量、增进效益、协调发展的要求,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我们聘请了山西农业大学的专家,对全县32个村进行了调研,拿出了三点调产指导意见,即:在产品结构上,向优质、专用、绿色、特色、特色发展,积极鼓励隆化小杂粮、大棚精细蔬菜、乳制品产业做强做大;在产业结构上,大力发展名、优、新、特品种,延伸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尧森、舜都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在就业结构上,引导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村工业、以农产品流通为主的第三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积极发挥县劳动就业中心的中介作用,并加强对转移农民的培训。二是做到了农业工业化的先锋。我们积极号召工矿企业转产农业和畜禽养殖业,在我们的鼓励下,2005年,冶南冶炼企业老板1200万元建起了冶南奶牛场,老官庄铁厂投资1000万元建起了老官庄奶牛场,殿儿垣煤矿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兴隆奶牛场,这些企业转产发展奶牛业后,安置了富余劳力,拓展了发展空间,增强了发展后劲,将劳作在田间地头的农民变为产业链条上的生产者,将农田河流变为产业化经营的工厂车间,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者的政治待遇,将他们吸引进统一战线中来,使他们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急先锋。三是做到了农产品走出去的先锋。我们广泛联系我县在外人士,使他们了解本地产品,宣传本地产品,推销本地产品,使他们的社会资源变为我县农产品的销售资源,最大限度地扩大我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组建了一支100余人的农民经纪人队伍,给他们最大的权限,最优的待遇,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村“能人”参与家产品,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
三、激活主体,找准关节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我们围绕农民增收这一最终目标,深入研究农民所需、所急、所盼,加大对农民的引导力度和服务力度,畅通了“三个渠道”:
一是畅通了信息服务渠道。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生产力,农村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畅。我们联系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专家,建立了联系点制度,通过电话联系,提前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预测。借助全省网络村村通工程,我们多方联系资金,联合移动通信公司,将网络引进农户,使网络进户率达到了85以上,推动了农业信息化进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息沟通平台,及时将市场信息提供给农民,并接受农民咨询。二是畅通了农民培训渠道。我们联合XX中学、职业中学、司法局、商务局等单位,组建了一支集文化、市场、法律、科技于一体的农民培训教师队伍,通过新闻媒体、下乡入户、设立咨询点、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科技素质和交际素质。一年来,共录制培训VCD35盘,在电视台专题播放60余次,专题培训100余场,受教育农民达10万余人次。三是畅通了农民转移渠道。富裕农民首先要减少农民,但不能仅仅把农民送出去当作终极目标,我们在转移农民工作中,抓住两个环节,一是转移前要培训,利用县职业中学,利用财政拨款,免费对农民进行各种知识的培训,使农民有一技之长,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二是转移时要有目的,要联系和我县主导产业有联系的企业,送农民出去,即挣了钱,又学了技术,输出一个农民,迎回一个产业工人。从2004年10月到现在,全县累计向县外输出劳务13500人,就地转移35000人,输出和转移劳力总计达48500余人,实现劳务收入4.8亿元,基本上实现了农村劳动力有效就业。

新农村建设之我见——某县新农村建设之探讨


新农村建设之我见——某县新农村建设之探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新农村建设已进入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结合盐津实际,本人认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先行
搞好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龙头、前提和关键。我县的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规划先行,有序进行,规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权威性,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不折不扣的按规划实施,不能半途而废。规划一定要符合实际,符合县情,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当前,应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村级组织建设规划、农民培训规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总体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朝着“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推进。尤其要突出搞好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形成县城—小集镇—中心村“三位一体”的城镇规划体系,加快农民向县城小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在加速城镇化进程中建设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逐渐消除城乡差别。我县有七万多户农民,分散居住在2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些农户生存环境极差,只有让他们逐步向集镇集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才能富裕农民,发展农民。千万不能只抓中心村,不抓小集镇和县城。如果只在中心村抓新农村建设,就会把农民禁锢在农村,制约城镇化进程,产生新的城乡差别,就难以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彻底改变城乡二元割据局面,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
二、依靠农民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和受益者。无论在战争年代和和平时期,我们依靠农民夺取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取得了改革和建设的伟大成就。要总结这些年我们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去年开展“三村”建设的教训,在政府投入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群众参与得好的地方,“三村”建设工程进展就顺利,成效就明显;农民参与得不好的地方,进展就缓慢,问题就成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靠农民这个主体,要广泛发动农民,发展产业,建设村镇。只要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了,新农村建设就会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释放出巨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要发挥村级组织的自治作用,不能动辄对农民搞行政命令。建设新农村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对村内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对新农村建设中涉及财务管理等各种问题要加强民主监督,防止腐败行为,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三、产业支撑
建设新农村有五大目标:即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这五大目标中生产发展是前提,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经济支撑和物质保障。我县在发展产业上要注意避免“就农业抓农业”的错误做法。坚持走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三化”联动的道路,协调发展一、二、三产业,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一是以工业化为核心,做大第二产业。陈云同志早就说过“无工不富”,我县只有大力发展工业,才能富县富民。要通过推进工业化来做大第二产业,从而反哺和支持农业,解决农业比重过高的问题。我县工业化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尽管去年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2736万元,增长60.5%,在三产中仅占32.7%,仍然排在农业(33.8%)和第三产业(33.5%)之后。而且我县的工业主要是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的。如电石厂,水泥厂、煤厂、砖厂等。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微不足道。水能资源开发发展势头很好,今后应加快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让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头戏。浙江永康市总人口86万,其中外来人口36万,工业产值占90%左右,农业只占6%左右,第三产业只占4%,已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工业品年出口额达8亿多美元,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富得流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之所以发达,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就是工业发达,工业带动农业和其他产业。
二是应以城镇化为依托,做活第三产业,推进城镇化是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要通过推进城镇化来做活第三产业,辐射和带动农村发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第三产业对农民增收至关重要。去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102元,其中有35元属第三产业增收。(农民从事交通运输和商饮服务业)我县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县城的发展十分困难,县城规模难以扩大。应选择地形相对较好的乡村集镇搞好规划,扩大规模,加快发展,让有条件并愿意到城镇居住的农民进入小城镇从事第三产业,从而减少农业人口,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
三是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做强第一产业。要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条,解决农业效益过低的问题。当前,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十分艰难,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内部这一块共计增12元,其中,种植业人均增5元,养殖业人均增4元,林业人均增3元,主要是没有支柱产业支撑。虽然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发展茶叶、蚕桑、五倍子、竹子、畜牧和蔬菜等产业,但没有形成产业化,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差、规模小,布局零散,科技含量极低,商品率低,政策支持不到位,社会服务不到位,市场发育不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受制(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约,产业在徘徊中发展,在发展中徘徊。由于农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比较大,相对效益比较差,农民对产业发展不太感兴趣,只好盲目外出务工,农民越不感兴趣,农产业越难发展,效益就越不高,效益不高,农民就越不愿抓农产业,形成了恶性循环。今后,要大力发展新经济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我县今后要重点抓五大类经济组织:(1)围绕培育产业,组建科技型协会;(2)围绕搞活流通,组建销售型协会;(3)围绕加工增值,组建加工型协会;(4)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组建劳务输出型协会;(5)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建综合服务型协会。有条件的地方,要注重把各类协会培育和发展为公司,走市场化发展的道路。要努力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和科技进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组织形式,使农业效益过低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发展农业产业,一要靠资金的支持,应整合可用财政及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动员民间从事农产业开发,尤其是金融部门要扩大支农贷款规模。二要靠科技支撑,应整合人才,充分发挥农科人员的作用。三要靠市场拉动。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对市场前景好的种养项目应大力发展。如名优茶、乌骨鸡、黄牛、蚕茧、黄瓜等优质蔬菜林竹等产业。四是要转变农民的观念,树立商品意识和产业意识,从传统的养猪为过年、养牛为耕田、养鸡为找个盐巴钱的小农意识中解放出来。五是要靠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县乡村几级行政组织要真抓实干,下大力气,不能空喊口号。六是要逐步改变以交通、电力、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以利于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加工生产。第一产业潜力还很大。抓好了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直关重要。劳务输出也应该作为一项产业大力培植和发展。去年劳务增收占农民增收的55%,是农民增收的大头。
只有做到“三化”联动,才能贯彻落实“出路在工业化,潜力在城镇化,后劲在农业产业化”的精神和要求,才算找到建设新农村的根本出路,也只有路子走对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可能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否则,只能是流于形式,甚至可能一年更比一年差。
四、典型引路
以点带面,以典型引路,是党和政府历来的重要的工作方法之一,新农村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可谓点多、面广、线长,需要采取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方法。示范点要坚持适度超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把示范点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明显、体现小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带动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去年,我们选择的几个“三村”建设示范点总的而言应该说是很好的,但个别点只注重区位优势,忽略了产业基础,以致农民的房子改善了,户间连接道路硬化了,周围环境好了,但没有产业支撑,农民的收入增长不了;农民的整体意识没有提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没有改变,精神文明容易出现反弹。一些地方是靠国家的钱堆出来的,在农民自身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在大面推广几乎不可能,也就是说,点无法带面。今后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选择上应该注意选择那些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产业基础较好,布局相对合理,能体现和突出地方特色的地区来布局,尽可能做到每个乡镇都有示范点。要突出我县和各乡镇的特色。示范点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产业做支撑改善环境,以环境的改善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以新农村建设来培养农民良好的生活习惯,逐步达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的。
五、协调发展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需要县乡党委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一定要克服重视物质文明建设而忽略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倾向。在生产发展上县乡党委政府应起到先导作用,树立科学发展观,运用先进技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在发展先进文化上,党委政府应起到领导作用,努力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道德文化体系,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党委政府应发挥好指导作用,把农村政治文明建设推上新台阶,加强村级政权建设,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当前我县村级政权总的是好的,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村两委形同虚设,人心涣散,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村内事务基本不管,干群关系紧张,群众怨声载道,靠他们恐怕很难担当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
协调发展还要做到点面结合,做到以点带面,不能因为搞示范点就把大量的支农资金都整合在一起,投放在点上而忽略大面,点是少数人受益,面是广大人民群众,多数人都发展不了,即使点上再风光也违背了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本质和新农村建设的初衷。还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让老百姓心理不平衡,从而影响大局。兼顾大面,尤其要关注边远、高寒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同胞。据我所知,一些边远地区的农民至今还未用上电,还没完全解决温饱,相当的人还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试想这些地区新农村如何建设。在盐津这二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不应该有被遗忘的角落。公共财政的阳光应该普照大地,让绝大多数人受益。
六、稳步推进
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期性,做到“三戒”。一戒急于求成。我县是一个非常落后的农业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248元,比全国的3255元低2017元,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0493元低9245元,农民还非常穷。要彻底改变广大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现代化,需要长期奋斗,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要作长远打算,作长远谋划。抓好开局,从紧迫的事情做起。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就是乡村道路、农网改造、人畜和生产用水、子女上学、农民就近就医、生产发展资金困难、社会服务弱化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根据生产力发展和财力增长的状况,逐步推进,防止盲目蛮干,拔苗助长,切忌以运动的方式搞建设。当然不能等待、观望、漫不经心、若无其事、坐失良机。二戒简单化。要全面认识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新农村建设“五句话二十个字”体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全面要求。生产发展是中心,生活富裕是基本尺度,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体现了精神文明和人居环境的双重要求,管理民主则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也就是说,新农村建设内容是广泛的,全方位的,任务是非常繁重的。因此,要准确把握。三戒政府包办代替。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主要起到引导和扶持的作用,新农村建设要从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发,不能按照城市小区的模式去套。干什么,不干什么,要按照村民自治中“一事一议”的民主办事制度来决定,不能搞强迫执行,强制摊派。
七、争取支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说穿了最根本的还是农民的增收问题、发展问题。无论生产发展还是生活环境的改善都离不开钱,钱从那里来,一要靠农民自身逐步积累;二要靠国家扶持。县级财政收入每年才二、三千万,工资虽有保障,但发展资金十分欠缺,各职能部门今后应努力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共同的目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今年国家“要下决心调整投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这是一个重大转变”。这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个重要的政策宣示。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今年国家将集中力量办好“水、气、路、电”四件事。一是今年拟安排40亿元,比上年翻一翻,计划再解决2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拟安排25亿元投资,比去年增长1.5倍,再建250万户沼气池;三是安排170多亿元,改建新建乡村公路180万公里;四是发行12亿元国债,对中西部地区农网进行完善,启动无电乡电力建设。此外,中央还将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只要全县上下一心,大家都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并踏踏实实地做好工作,新农村建设就大有希望。
八、真抓实干
空谈误国,实干才能兴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县乡党政组织切实加强领导,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需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特别是县乡村的干部要脚踏实地,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能喊空口号,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切实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加强“三农”工作的全部内容,摆到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克服工作安排上存在的单打一的情况,处理好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经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的关系,总体安排、总体布署、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整体发展。
九、健全机制
要发挥长效机制的管理作用,防止出现“反弹”现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充分发挥长效机制的管理作用。一是要建立长效投入机制。今年,中央、省市将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县级财政也应随着收入的增长逐年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并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应建立引导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辛勤劳动建设自己幸福家园的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广大农民,但仅靠农民自身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四是建立完善和规范新农民培养机制,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机制,治安管理机制等等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现象,不断巩固和扩大新农村建设成果。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浅谈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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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新建设的全面推进,老百姓在不断得到实惠的同时,农村、农业、农民“三农”社会也日益突出,各类土地纠纷,山林纠纷突发,呈现寸土必争,寸木必争的趋势,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广大乡镇干部,部门干部和村干部,身处农村第一线,对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的现状倍感头痛,由于多方原因在调处这类矛盾时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对后来处理同一矛盾时带来困难和阻力。在此,本人身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就增强员素质,有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人民调解工作历史悠久,具有方便、快捷、高效,廉价等特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化解了许多疑难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一方平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社会的民调工作网络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重点防控协调工作,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调解文书所起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给付义务的协议,明确规定具有合同性质,对协议的效力从法律上进行了认定,对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就要做到知法懂法,规范调解文书,加强案卷管理,以便于矛盾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调解协议。鹤峰县五里乡和燕子乡加强人民调解员素质教育,今年已分别就有关调解文书制作等业务方面的知识进行了两期培训,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进入了正规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人民调解员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实际,掌握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尤其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要在农村充当义务法治宣传员,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农业生产、农村税收、农民负担、村民自治、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随时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疏导民事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农民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答复。鹤峰县五里乡人民政府在两期培训班中,将培训对象扩大到全体民调委员、行政干部和乡直单位负责人,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出现的久调不结,和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提出异议的情况,在培训班上进行个案处理,由司法干警和乡有关领导进行具体地业务辅导,共同研究调解方案,制定调解措施,确保调解成功。司法干警还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重点讲述了涉及土地,山林纠纷的调处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是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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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


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文章标题: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

人民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在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人民调解在处理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占有重要地位。以我们**市**区为例:****年以来,全区各类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件,成功调处*****件,成功率达***。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56件***人;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件;防止群体性上访***批****人,在实践中充分体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实现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然而,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调解制度在性质、职能、原则、程序、效力等方面的差异,使得我国人民调解体系存在不足日趋显露,笔者在此结合我们**区实际略作探析,提出创建人民调解机制之浅见。
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与联系
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有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两大类,诉讼外调解主要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只有法院调解属诉讼内调解。不论是何种形式的调解,其设置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纠纷,采用的方式方法都是通过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适用的原则基本都包括“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但是,各种调解之间仍然有所区别,主要有:(1)调解的范围。人民调解仅限于调处民间纠纷;行政调解也限定在各行政机关职能管辖范围的纠纷,如治安调解的范围就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的行为;仲裁调解主要是商务活动中发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法院调解则囊括了所有纠纷,包括自诉刑事案件。(2)调解适用的程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均属诉讼外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除仲裁机关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行政机关是无权对纠纷作出处理决定,也不能依职权移送人民法院审理。而法院调解则属诉讼内调解,其中离婚诉讼的调解是法定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判。(3)调解协议的效力。这里主要指强制执行的效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所达成的协议除当事人自觉履行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不能凭此调解协议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能另行提起诉讼;仲裁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也不尽有完全法律效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然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确认无误,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院调解则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发现调解确有错误的,需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改判,否则,原调解仍需执行。二、人民调解的功能优势和弊端我国的调解制度被西方誉为司法制度的“东方经验”,深受人们的喜爱。她具有以下功能优势:①有专门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规定。②与诉讼调解更多地要受到实体法和调解程序的限制相比,人民调解在调解形式和运用手段上更为灵活多样,人民调解的调解员主要运用日常生活中掌握的涉案人物及事件的背景知识、“地方性知识”来解决纠纷。这些因人民调解员长期的共同生活,相互知根知底而获得的地方性知识使得调解人对于许多涉案事实免于求证,不证自明。③人民调解员可以采用各种生活技巧和手段、通过各种途径调查事实真相。④有相当一部分有“厌诉”心理和“惧诉”心理的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往往更多地求助于人民调解;从现实的层面上,人民调解不仅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并且有利于减轻法院的诉累。⑤有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作指导。⑥人民调解不收取费用。我国的人民调解对增进人民团结,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我国人民调解仍存在许多不足与弊端,主要表现在①人民调解由于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可能被人操纵利用,调解员可能利用事实上的力量左右调解方案使调解的自愿难以保障,最终演成弱肉强食的格局;②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低,适用程序法能力弱,文化素质低,难以适应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和难以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的目的。③调解的结果在效力上缺少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一旦反悔,调解协议书就成为一纸空文,这不仅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而且对另一方当事人也是不公平的。这种制度设计对违背契约的一方不仅不给予制裁,而是给予鼓励(法院支持反悔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请就是制度上的鼓励);遵守协议的一方不仅得不到法律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

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的保护,反而受到了事实上不利益(协议书的不履行势必给希望遵守协议的一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不利益)。三、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构想(一)拓展调解领域,加强调解网络建设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委员会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区先后组建起九种类型的调解委员会。一是联片调解委员会。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镇(乡)、街道间因蔺草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专产蔺草的西乡片建立了联片调解委员会。二是接边地区调解委员会。为解决行政接边地区纠纷多发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合调解委员会。三是跨区域调解委员会。针对两个行政区域间频发的一些共性纠纷,在我区的**镇与**区的**乡建立了全市*家跨区域调解委员会,借以调处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而出现的“盲点”纠纷。四是集贸市场调委会。由于经济利益交织,市场成了各种矛盾的交汇点,为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我区建立了***等**个集贸市场调解委员会。五是民营企业调委会。我局与区工商分局协作,将过去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特有的调解委员会引入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化解纠纷成效十分明显。六是流动人口聚居地调解委员会。***年,我区在**建立了**市第*家流动人口调委会,专门调处流动人口聚居地的民间纠纷,吸收流动人口中的优秀分子参与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七是学校调委会。我区区属中学都建立了调委会,指导调处校园内各类矛盾。去年**园区内多所大学也建立起了调委会,**学院更是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了对法律系学生的调解工作培训,有***名学生经考试合格,获得了人民调解员证书。八是公安派出所内设立调委会。钟公庙街道所辖的中心派出所专门设立了调解办公室,调解人员在社区民警的协调配合下,及时化解辖区内的民事纠纷,有效缓解了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困难,提高了综合治理的效率。九是海区调委会。为确保**滨海地区社会稳定,化解海上生产生活纠纷,推进“平安海区”建设,成立了海区调委会。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二)积极探索,加强联动,优势互补1、镇(乡)、街道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年*月**区各镇、街道全部建立起了调解中心,中心的运作模式就是在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庭,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开庭式调解。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办为此还专门下发了关于《镇(乡)、街道调解中心工作规范》,使调解中心的运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成为新时期依法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调解中我们采用“五个一”工作法(即抓好一个组织、制定一个规范化管理制度,出台一个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办法,搞好一个一月一次接待日,开好一个一月一次工作例会),积极做好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这一做法已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2、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制度。我们还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后调解案件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明确对公安“110”受理的轻微违反治安管理、普通民间纠纷等三类案件通过规范程序,及时移交调解中心处理。同时各镇(乡)、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由派出所民警采取固定坐班制和轮流值班制度等形式共同参与调解,形成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的防范网络。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减轻了公安“110”在处理民间纠纷上的压力,又提高了司法所调处各类纠纷的效果。反映我区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的工作方法的《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强化调解中心功效》一文曾在《中国司法》杂志刊登,并向全国推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年年初伴随着各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投入使用,进一步形成了公安派出所与调解中心联调、联防、联勤、联治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效率,也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3、片区调委会与人民法庭联席例会制度。****年上半年,我局经与区人民法院协商,建立了片区调委会与人民法庭联席例会制度。按照区人民法院*个人民法庭所管辖的辖区,全区**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个接边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确定负责人,每季度由人民法庭庭长和片组组长共同召集召开一次例会,一起交流工作经验、研讨业务,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同时人民法庭分别指派1名法官联系镇(乡)、街道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员,对重大疑难矛盾和纠纷的调处给予法律上的建议和帮助,并在现场办公日当场受理并调解调委会移交的或当事人径行要求人民法庭调解的案件。联席例会制度实行一段时间以来,加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基层法庭之间的联系,使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衔接,提高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4、**、**、**联动工作制度。我们督促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重视对信访矛盾纠纷,特别是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共同做好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建立起涉法信访矛盾纠纷预警防范系统,加强了信息报送,并及时配合信访部门制定防范、控制和调处的预案,努力把“三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矛盾纠纷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由我局选派综合素质高,善于做[第1-www,,找范文请到第1]群众工作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通过**、**、**联动制度的落实,全区建立起了“*、*、*”三位一体的维稳工作机制,整合了**、**、**等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处置涉法信访的能力和水平。总而言之,结合我区实际完善人民调解,符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的策略,有利于使各种调解制度有机地衔接起来,消除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所具有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整体效用。真正体现人民调解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调处纠纷的稳压器,解决矛盾激化的“减压阀”和双方平等主体的“粘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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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工作体会


XX年2月28日,我被xxx集团抽派到xx县xx镇xx村担任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支持下,务实工作,积极创新。经过参与xx 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对指导做好农村基层工作,抓好新农村建设的体会颇多,其中最为深刻的主要有五点:

一、xx 村是xx 镇贫困村之一,条件十分艰苦,吃的、住的、用的等各方面十分简陋,与县直部门比、存在的差距很大。能不能吃苦,能否吃得了苦,适应农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指导员能否指导抓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指导员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xx 镇条件虽不比我想象的那么差,但在工作中我却敢于吃苦,乐于吃苦。一是要经得起基层工作的考验。基层工作表现为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工作一开展就要到老百姓那里去,到田间地块中去,不但要翻山越岭,长途跋涉,还要忍饥挨饿。离开了村镇,吃饭问题就没有固定地方,就要根据行程和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在老百姓家里,至于能否吃饱吃好,不存在选择和挑剔,老百姓吃什么,我们就吃什么,无条件和待遇可讲。并且,不管吃的怎样,始终要记住老百姓的一片真情。自己虽然觉得条件差,但看到百姓都把最好的拿出来吃,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二是要不怕脏不怕累。在田间地块指导核桃苗栽植,需要边指导边干活,不怕脏不怕累,舍得身段干脏活,与群众一道劳动,向他们学习,向实践学习,使自己得到锻炼和进步。多与农民群众接触增加同农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了解农民群众的心声;在百姓家里,不必过于讲究,需要随遇而安。发现板凳有灰尘能坐下,发现有不卫生等情况,不要当面处理,老百姓发给我们的烟,不分贵贱,把它用了。总之要使百姓觉得我们与他们打得拢堆,可以信赖,才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利用开展工作。

二、一个xx 镇只有二名指导员,每当到周末,镇上领导职工都回家去了,留下我们俩个指导员在镇上,没有什么去的地方只能在宿舍看看书、看看电视,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离开了繁华的城镇,离开了家里人和同事朋友到了偏僻的镇上、村子,这就需要指导员能耐得住寂寞,会过寂寞的生活。在那里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会受到约束和条件制约,但能否正确选择度过寂寞的夜晚,是指导员面临的又一考验。有时我会躺在床上思考安排明天日程,有时则躺在床上思考农村发展路子,有时就躺在床上睡觉等等。久而久之,反而感到不寂寞了。先前本属寂寞的夜晚却变得更加充实,更有意义了。可想而知,如果玩心大的指导员,就住不下来安心工作。

 三、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情况复杂,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多,需要处理许许多多的具体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不是文件政策中原原本本有的,而是需要基层干部研究决定的。这就要求指导员必须吃透政策,懂得法律,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提出有效的更好的解决办法。每处理一件事都要弄清楚原因和根源是什么,针对实际做群众疏导工作,直到做通为止;在调解村民纠纷过程中,要抓住引发纠纷双方的

主要矛盾。从有利用化解矛盾,增强双方团结的方面去帮助村干部出主义,想办法。

四、重在抓落实。以项目为载体,煤化集团及公司XX年在xx 镇2个村委会投入资金42万元,其次我挂xx 村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13万元,决绝了xx 村新建村组公路7公里,惠及6个村民小组769人;从每年煤化集团投入资金中协调XX元为xx 村委会办公楼安装了大门;东源镇雄有限公司投入资金4200元,各xx 村解决办公电脑一台,使他们能够查找信息帮助群众发展致富,指导员协调资金6050元发展新农村核桃样板地70亩,五年的新农村建设每批指导员下派70亩核桃样板任务,根据四年来的发展情况看,也看明显看到村子有了很大的变化,四年的时间带动了农民群众对生活的积极性,使农民群众认识到脱贫致富的方向。xx 村委会太阳坝忖民小组居住在一个山大海拔高的地方、由于海拔高种庄稼长不出来导致农民没有吃的,经过向镇上、xx 村委会了解情况属实,指导员积极向县民政局反应xx 村太阳坝忖民小组贫困情况,获得50袋大米,解决了太阳坝忖民小组17户苗族群众的生活困难。 项目资金投入,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握公司投资方向,结合当地实践,反复论证。对于确定的发展项目,要积极帮助村上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总之,指导员要通过参与实实在在的工作,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发挥好指导员的作用,行之有效地指导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

存在的不足:一是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发挥,林产业未做大做强。二是农民增收致富途径还不是很多。三是自己新农村工作经验不足。

下步工作:一是继续认真学习,不断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二是强调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努力开创企业新局面。三是不管是新农村工作还是自己专业技术,在今后的时间里我会不断努力学习,争取取得更好更优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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