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工作计划 > 中学教师工作总结 > 导航 > 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新选

中学教师工作总结

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新选。

为了完成领导下达的指示要求,我们需要努力写好一份工作计划。这份工作计划可以体现你的管理水平,并且让你的工作充满效率,你知道怎样才能写好工作计划吗?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新选,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新选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师德考核,特制定我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制度。
一.建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机构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进一步加强师德学习和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学习总书记给孟二冬同志女儿回信的精神、<<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文件和要求,提高师德学习的针对性,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激发教师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
2.持续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影响,利用板报、广播、专栏,多角度宣传,全方位展现师表形象。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年度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是: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模范遵守新的<<中小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导学生。
(2)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专业发展意识和行动具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心理健康,与领导、同事和学生家长关系融洽,和睦相处。
(3)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无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驱赶学困生等行为,无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无校外办班、兼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无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等。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所任学科在全县处于前列。
(5)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媒体进行过宣传报道和参加过市级(含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优先。
3.推荐方法
(1)评选师德标兵应在对本单位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的基础由进行。
(2)我单位在上报推荐名单之前,要在本单位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4.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师德标兵”申报表
(2)“师德标兵”典型事迹材料1份,字数在3000字左右。
(3)本人师德档案:包括<<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一份、学习笔记、个人评价材料、本人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媒体师德事迹宣传报道材料原件或相关材料等。
中学师德实施细则
一、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学生和家长实行无记名投票评议。
二、对学生和家长的评议面应覆盖教师所教授的所有班级,并不少于所教授学生人数的60%。
三、根据<<学生和家长评议教师问答卷>>,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回收和统计后,记入<<师德考核表>>。
四、考核方法
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无记名民主测评为主,实行教师自评(占30%),学生和家长评议(占30%)、同事互评(占20%)、领导班子评议(占20%)四方面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分数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在80-90分者为良好,在60-79分者为合格,在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中学师德奖惩决定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晋级、聘任、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参评各种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者为市级师德标兵推荐人选。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教师,可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2、师德考核档案是如实反映教师师德修养的重要依据,是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的基础材料之一,是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评选各种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之一。

FwR816.cOM编辑分享

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更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全面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责任内容:
责任状共分六项工作目标:即:1、科技服务工作;2、宣传教育及队伍建设;3、政法及流动人口管理;4、规划统计工作;5、药具管理;6、计生协会工作。
第一项:科技服务工作

(20分)
1、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对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一年进行两次孕情普查,普查率达到95%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重点人群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术后随访率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2、坚持孕情跟踪服务,建立孕情报告单制度,孕后出现一例私自引产扣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分)
3、出现一例计划外22周岁以上引产的扣10分,免去中心户长职务。出现一例超生免去计生主任职务。(10分)
第二项:宣传教育及队伍建设。(20分)
1、村计划生育组织健全。人员责任清、任务明,村与中心户签订责任状,年内以村为单位培训中心户长4次以上(有记录),中心户对育龄妇女集中学习6次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10分)
2、坚持开展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大型宣传活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没有活动扣5分(有记录和图片)。(5分)
3、每月报计生信息一份(300字以上),全年12份,差一份扣0.5分。(5分)
第三项:政法及流动人口管理。(18分)
1、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行使“省条例”赋予村民委员会的权利,真正做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三个组织健全,三个记录齐全,少一项扣2分。(8分)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验发证率达95%以上,育龄妇女建档率达100%,信息的反馈率达100%,每项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流动人口报表及时、准确,迟报一天扣0.5分。(10分)
第四项:规划统计工作(22分)
1、严格执行二、多孩报批制度,无标生育一例扣5分。二、多孩生育通知单必须在育龄妇女怀孕3个月内发放,不按规定发放一例扣3分,对怀孕超过5个月后发放一例扣5分。(10分)
2、严格控制出生人口瞒、漏报行为,瞒报一例扣3分;漏报一例扣2分。(5分)
3、及时准确上报计生统计信息,统计准确率达100%,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迟报一天扣0.5分。(5分)
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及时准确,无漏报,错报发生。(2分)
第五项:药具管理工作(10分)
1、村级“五化”建设达标,一项不达标扣5分。(5分)
2、药具发放,随访率达100%,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第六项:协会工作(10分)
1、开展“少生快富,一村帮两户”扶贫帮困工程,帮扶对象措施落实到位,差一户扣2分。(2分)
2、村级协会组织健全,不健全不得分。(2分)
3、年内开展4次协会活动,有记录,差一次扣1分。(4分)
4、开展“生育关怀”五个行动,(其中落实一个关怀即可),有实施方案、有材料,未做到不得分。(2分)
本考核细则实行随时考核方法,年底将考核分数计入经济工作责任状。
镇计生办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规范年度考核工作,提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监察、检察、审计部门协助,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等人员参加。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核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发布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发布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第2页

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政府采购季报表和分析报告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记10分。迟报、漏报、虚报或缺报一次的,扣1分,扣完8分为止。

六、对违反本细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除扣分以外还要按《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每年的考核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操作程序考核的扣分事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将公布一次结果,以利于双方及时沟通,达成共识。

招商引资实施细则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坚定不移的实施对外开放战略,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根据《博野县认真落实省委“三自”、“六不”要求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2012年工作目标
(1)商务局引进10亿以上立县大项目不少于1个。
(2)每个乡镇引进投资亿元以

上的项目不少于1个。
(3)政府各部门争跑项目、资金比明显增加。
(4)利用外资150万美元。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招商活动,重点做好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2012年中国天津第十九届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八届pecc国际贸易投资博览会洽谈会等商贸会议的组织工作。
(2)充分发挥环京津、环渤海的区位优势和三条高速带来的交通优势,围绕京、津、石、保企业外迁、产业配套,全力争引一批投资额度大、品牌知名度高、发展前景好的立县大项目。
(3)在着力扶强橡胶输送带行业,强力推进纺织、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三个产业,规范发展化工、有色金属两个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新能源、制药、物流等新型产业。
(4)推动宝丰硝化棉技改、英利太阳能沼气项目等5大项目竣工投产,抓好现代农业园区、金草中药饮片等9大项目落地开工,紧盯美泉宫温泉度假及城市综合体谋划项目,促使及早签约履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博野美誉度宣传
要充分利用纸媒、网媒、联谊、参加会展、登门推介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博野,使外地客商了解博野的人文地理、风俗人情、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提高博野的美誉度,增强博野对外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坚定客商到博野投资兴业的信心。
(二)全力推进招商引资
1、健全招商引资队伍。一是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办公室配备,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建立招商引资信息队伍,在每个县直部门、每个乡镇、每个村、每个企业都明确一位招商信息员,负责在本级、本单位宣传招商政策,搜集招商信息。三是聘请在外知名人士和外来投资的企业主作为博野县招商顾问,发放证书,利用他们的影响和社会关系获取信息。
2、营造全民招商引资氛围。一是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横幅标语、板报等形式,对全县招商引资动态、招商引资先进典型等进行高密度宣传。每月印发招商引资简报,通报招商引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推动以商招商,以企招商,亲情招商,在全县形成人人想招商,人人议招商,人人参与招商的浓厚氛围。二是广泛外联。每逢节假日,都要通过联谊会、发慰问信等方式,加强与博野在外工作人员的联系沟通,及时向他们汇报家乡发展的新态势,面貌的新变化,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认同感,激发他们为家乡招商引资献策出力的热情。
3、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在继续利用好园区招商、产业招商等传统招商的基础上,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一是小团组招商,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招商。二是代理招商,集中研发一批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力的大项目、精品项目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招商,增强招商的有效性。三是网络招商,充分利用“保定市博野商务之窗”网络平台,拓宽对外招商渠道。
4、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一是打造项目落地的硬件平台。把规划面积11平方公里的县工业产业园区作为项目建设的主阵地,产业的平台,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五通一平”进度,进一步优化招商硬环境。二是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商务局要构建精细化的招商模式,制作宣传片,印制招商手册,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宣传载体。同时,针对重点项目个性需求,量身定做推介方式,提高推介的针对性和效果。在接待洽谈中,制定科学的接待流程和标准,做到注重细节,力求完美。大力弘扬“白加黑”和“五加二”工作作风,对于客商的需求,只为“怎么办”想办法,不为“不能办”找理由。推行全程代办、领办制度,加快项目落地投产。牢固树立“亲商、重商”理念,商务局设立招商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处理投资者求助、咨询,做到有诉必接,有事必办、有难必帮。严格落实优化环境责任制,及时解决客商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不断增强优化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积极扩大对外贸易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扶持。通过政策汇编、短信平台、专场培训等形式,宣传国家、省市外贸政策,使企业及时了解国际的最新动态,外贸出口的政策变化。同时认真研究各项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企业争取上级奖补政策。二是强化国际市场开拓。继续通过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推进国际贸易,增加更多贸易机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展示自身形象和实力,增加更多贸易机会。今年重点组织河北通达泵业有限公司、华月胶带有限公司、博野县弘明蜡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香港洽谈会、俄罗斯经贸合作恳谈会、广交会。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第2页

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

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十、内城河水域漂浮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在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以上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本标准由琅琊区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


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

为顺利推进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工作,根据《***党组关于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的工作方案》,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 确定职责岗位

(一)、根据 ***文批准我局的“三定方案”、,尤其是管理体制改革后科室增加、职能强化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需要,对局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后公布。

(二)、根据科室工作职责,确定各科室岗位数。

二、公布范围条件

参与竞争轮岗的人员范围:

(一)、原任科长须全程参加竞争轮岗。特殊岗位不轮岗的科长,也必须参加考试、述职述廉、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

(二)、正科虚职满三年、副科实职满二年、副科虚职满三年、且符合党政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公务员,可申报参加竞争科长职位的述职述廉。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民主测评和轮岗。

(三)、行政编制的一般人员,除特殊岗位不轮岗人员可不参加双向选择外,都必须全程参与竞争轮岗。

(四)、事业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编制单位同意的,按双向选择的办法补充到行政岗位 。局机关借用的特殊岗位人员可以不轮岗。

三、报名审查

(一)、报名。所有行政编制人员、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都必须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学历、个人身份、所在编制单位和近三年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受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分别按原任科长、拟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行政一般人员、拟到行政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分类公布。

四、组织考试

(一)、参加人员。局机关全体人员,无论是否参与竞争轮岗的行政、事业、聘用人员,都必须参加。这次考试作为竞争轮岗的考评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试内容。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知识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由考试中心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5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20%,组合一套试卷组织考试并负责阅卷。

五、述职述廉

(一)、原任科长述职述廉。 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原任科长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表现、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演讲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0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结束后,由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原任科长,不能参加科长竞争轮岗。

(二)、确定科长职位补充数。原任科长述职述廉结束后,宣布满意度测评结果,确定应补充的科长职位数。

(三)、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述职述廉。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演讲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0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结束后,由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不能作为此次补充科长的推荐对象。

六、民主测评

对全体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分别按30%、15%、10%、25%、20%量化计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下及竞争轮岗工作中,凡涉及到计分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竞争轮岗中考评量化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选拔科长

(一)、推荐。推荐分两种形式:

1、会议投票推荐。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不含聘用人员),对拟补充的科长进行投票推荐。

2、、个别谈话推荐。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座谈推荐。

(二)、考察。根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结果,经研究决定后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人员为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研究。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任科长人选后,进行公示。

(四)、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

经上述程序选拔的拟任科长人选,可参加科长竞岗。

八、考评量化

对本次竞争轮岗组织的考试成绩、民主测评和近三年考核均分,分别按照10%、30%、60%的权重进行计分。

在此基础上,对正科实职、正科虚职、副科实职、副

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第2页

科虚职人员,分别按4、2、1、0进行加分后公布结果。

九、申报岗位

(一)、公布可以不参加竞争轮岗的岗位和人员。

(二)、公布参加科长竞岗人员名单。

(三)申报参加科长竞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每人可报岗三次,第一次、第二次可申报1-2个岗位,第三次限报1个岗位 ,每次报岗情况进行公示。

十、竞岗演讲

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由竞岗人员进行竞岗演讲。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就所申报的岗位有何理由、有何特长和优势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8-12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5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不轮岗的科长不再演讲)。

由局领导、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局长组成评委,对竞岗人员演讲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得分。

十一、定岗推荐

召开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局长会议,对竞岗人员进行定岗推荐。

(一)认为竞岗人员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表示同意后不再提出建议岗位。

(二)认为竞岗人员不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应提出建议岗位。

(三)按实际参加推荐人员数,对竞岗人员得票率进行统计,岗位推荐率不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在所申报的岗位任职,且不再计算其得票分值。

(四)岗位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应计算其得票分值。计分分别按局领导占35%、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占40%、事业单位负责人占15%、各县(市、区)局长占10%的权重进行量化。

十二、综合考评

对考评量化、竞岗演讲、定岗推荐的量化分,分别按30%、10%、60%的权重进行计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科长岗位人选的依据。

十三、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采取以下原则确定:

(一)推荐岗位只有一人的,且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以确定该人选。

(二)被推荐人员同时有两个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推荐率高的岗位确定;推荐率相同时,按申报岗位确定。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被推荐为同一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 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综合考评得分排序确定;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推荐率高的人选确定;推荐率相同的,按申报该岗位人员优先确定。

竞岗后仍有缺位的,待条件成熟时再安排下一轮竞岗。

十四、报请备案

对拟任的科长人选写出考察报告,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在备案批复未下达前,决定任命的科长先行主持科室工作,办理工作移交和档案资料交接手续。

十五、科员定岗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除科长外,每科可以选择一名原工作人员,办公室除不参加轮岗的人员外,可保留一名原工作人员。科员双向选择的程序:

(一)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人员,由领导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

(二)科员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每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也可放弃。

(四)、科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科员定岗的依据之一。

(五)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到岗工作。

(六)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由领导组安排岗位。

十六、事业人员补充

个人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按照年龄结构、男女比例、文化程度、业务熟练程度、专业特长等情况进行组合。每科可保留一名该科室原工作人员,该科原行政一般人员未保留的,则必须选择一名原在该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主要程序如下:

(一)、经领导组研究决定不轮岗人员到岗工作 。

(二)、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

(四)事业人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事业人员补充的依据之一。

(五)多轮选择,各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补充人员可以少于科室核定人数

(六)领导组按照优化组合的原则研究同意,事业人员到岗工作。

(七)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到原编制单位工作,待条件成熟时补充到行政岗位工作。

十七、其它

在竞争轮岗过程中,未尽具体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更好地合理利用土地、节约土地,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城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在本村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村庄规划的范围,有正式批准的村庄整体规划中划定。
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村庄规划的建设管理和实施,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先由村民委员会向承包户实行代征,建房申请户向村里交纳代征费用的办法。建房户在本规划区内申请建房,必须服从规划管理,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和用地报批。
农村村民建房报批程序:
1、 村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同时交纳使用土地的代征费用,申请报告费用和其他费用,并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2、 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申请进行审核,上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3、 村民在办理好用地手续后,持农房设计通用施工图纸(由村里统一设计的图纸)和村镇建筑工匠的资格证书,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村庄建设实行六个统一原则
1、统一户型,占地面积为每户160平方米。
2、统一建筑红线。
3、统一标高,标高由村民委员会确定。
4、统一层高,层高是指定每一层的高度
5、统一间距,前幢房屋后立面与后幢房屋前立面的距离。
6、统一立面装饰,各立面的装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布置。
五、施工管理
在新村规划区内承接农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浙江省个体承建农(居)民住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具有个体泥木工匠资格证书,方可承接施工业务,并且由村民委员会督促建房与个体泥木工匠签订好书面施工合同,个体泥木工匠向村民委员会交纳施工保证金(每户5000元)。
个体泥木工匠在新村规划区内负责施工中,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所规定的具体标准要求进行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泥木工匠交纳的施工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
六、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村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地下排水设施费每户交纳20xx元,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统一实施。
七、在新村农户建房原则上以二户为一组,即六间门面,一组与一组之间留弄堂宽度为3米,每户交纳土地代征费20xx0元,如房屋的结构原因或申请建房户需要单立户,要留小弄堂的,小弄堂为2米,并每户外加3000元。
八、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建房户必须服从,不得拒绝。
九、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实行选址、放样、砌基和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制度,“四到场”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会同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新选》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中学教师工作总结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