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积案工作方案
镇流动人口清理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掌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工作水平的提高,决定于3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清理摸底,掌握全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准备:1月15日前 入户核查摸底:1月16日2月28日 入户核查登记:3月1日-3月15日 数据比对录入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入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 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涉及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流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入地详细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查期间未返乡的,核查应采取询问亲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入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 查看全文>>>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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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县人民法院 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20xx]52号《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院《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县法院决定今年1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以加大解决执行积案的工作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现结合我县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集中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力求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现院党组提出的四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未结案件要全部执结;二是凡已具备执行条件的中止执行案件都要恢复执行并及时执结;三是新受理的执行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执结,防止发生新的执行积案;四是通过这次专项活动集中清理解决一大批执行积案,要实现执行案件受理与结案的良性循环,执行难的局面明显好转。 二、集中清理的重点 在这次集中清理活动中,要在抓好新收案件执行的同时,重点清理以下七类案件:一是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三是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四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五是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六是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案件;七是当事人多次上访的案件。 三、集中清理的方法步骤 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这次集中清理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至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执行庭要对本院所有未结执行积案进行梳理,逐案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本院执行积案的底数和以上七类案件的底数,分析未结案件的原因和症结。 第二阶段:3至6月,主要任务是执行案件(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四、集中清理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清理执行积案的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负责清理积案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行庭庭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要求 查看全文>>>04
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清理范围
对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对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产生直接影响或满足直接需求的外部服务行为进行清理规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结合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按照应进尽进、公平可及、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本通知确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及其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逐项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共同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办理地点、网上办理意见等,梳理后形成公共服务清单目录。
(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基本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
(三)绘制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逐项明确办理程序、受理岗位、办理期限、相对人权利,下方应注明承办机构、服务电话和监督方式等。有法定程序的,按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便民原则设置流程,确保办理程序简化,群众一看就懂,方便群众按图索骥、实时跟踪、常态监督。
(四)公开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对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办事指南及流程图进行审核,审核确认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作动态调整的,应及时更新目录、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等,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五)纳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精简办事程序和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大力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
(六)推动公共服务清单网上运行。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适合网上运行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办理或咨询,同步开展各个环节跟踪督办和电子监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xx年x月x日前完成)。各部门对本部门所涉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绘制流程图,将有关报送资料连同电子版于xx年8月15前一并报送区编办。
(二)审核确认阶段(xx年x月x日前完成)。区政府清理规范公共服务清单工作审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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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
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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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清理和规范达标评比项目工作方案
工商局清理和规范达标评比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要求,为落实省工商局《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在全市工商系统范围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为确保清理活动收到实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和规范,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得到减轻,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清理范围 各级工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项目。 三、原则和要求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总的要求是,可以撤销的项目,必须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经市局同意后,方可保留。对以下项目予以撤销: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四、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____年_月底前)。各县市(区)局对本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评比达标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项目,对所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提供相关依据并说明理由。相关材料于_月__本文 日前报市局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企业注册局)。 审核公示阶段(____年_月底前)。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各类评比达标项目及清理意见,由市局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对保留的项目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集中检查阶段(____年_月至__月)。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检查,对违规举办评比达标活动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建章立制阶段(____年__月底前)。按照边清理、边规范、边巩固的要求,建立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单位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局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把清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建立 查看全文>>>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
xx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根据州民政局《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州民办发〔20xx〕28号)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办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积极配合当地财政、纪检监察、纠风办、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与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项清查,努力实现民政系统资金监管方式更加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清查范围和清查内容 重点检查20xx年-20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在乡各类优抚对象定期定量抚恤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农村五保之家建设资金、农村百岁老人健康补助费、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结存情况,清查涉农资金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发放花名册;是否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截留资金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滞留问题;是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有无改变资金使用渠道、扩大使用范围现象;各项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违纪资金是否收回上交;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清查工作要注重实效,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确保清查工作务实,不走过场,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底--8月初)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符合本局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民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营造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参加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民政各项涉农资金拨付的程序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解决 查看全文>>>清理积案工作方案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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