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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陷落读后感,2024伦敦陷落读后感范文,伦敦陷落读后感大全

读《巴黎伦敦落魄记》

乔治·奥威尔(1903——1950)凭借《动物农庄》和《一九八四》在世界文坛确立了自己的位置,可作为以奥威尔为笔名所出版的第一部书——《巴黎伦敦落魄记》却似乎没有得到评论界和读者的足够重视。公允地讲,跟《动物农庄》的辛辣讽喻和《一九八四》的直指人性比照起来,《落魄记》在写作技法和思想深度上确实欠了一些火候,但作为一名中产阶级出身的作家,他一开始选择摸索和体验巴黎底层的生活,并以此为基础所作的一部传记式记录却值得关注。

好多评论家都把早期的奥威尔和萨克雷、劳伦斯作过比较,我对这两位文坛巨擘了解不深,自是不敢妄加评判,可我会想到狄更斯,他也是写巴黎和伦敦、写社会底层生活,写得如此真切、如此精湛,几近至善的地步,至少就所谓“批判现实主义”而言,这么评价他并不是简单的盖高帽。于是乎,一个世纪后再出现一个奥威尔,似乎意义不太大了。实则不然,狄更斯和奥威尔处在不同的两个时代,关注社会的方式也有显著的差异。前者是写实主义的,后者更像是一个充满奇幻的预言家,游走于人类社会和动物王国之间,目光伸延到半个世纪后的未来社会。可颇为有趣的是,正是写实的狄更斯,总是在小说末尾来上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更像是宣讲一种道德寓言;而正是奇思的奥威尔,却在虚拟的世界中向我们呈现了一个无比真实的世界。因此,奥威尔始终是立足现实的,取何背景只是操作手段的考虑,最终还是为了让这现实更加撼动人心、开启心智。而本就取自真实经历的《落魄记》,也就愈发显得直抒胸臆、富含揭示意义了。

在这部描写贫困生活的著名作品中,奥威尔向人们展示了贫穷的真正含义。主人公的霉运从所住的旅馆被一个意大利人偷窃开始,当时口袋里只剩下四十七法郎,这显然已经非常不妙了,“即便不是赤贫,也处于赤贫的边缘了”。聪明的读者或许能够猜测出,这必定是一个讲述生活水准每况愈下的故事,可却不曾料想,甫一开篇就会这般凄惨,不免要心生疑惑:后面尚有厚厚的几百页,居然真的能再穷下去吗?究竟还要怎样地存活?不错,奥威尔便把这种生活硬生生地摆在我们面前:拼死拼活地打工、当衣服、乞讨、接受救济……实在没的吃,就索性躺着不动弹,于是生活已不成其为生活,仅仅是保全性命而已。能将这种遭遇写得如此触目惊心又不失真实,非亲身经历所不能,所以说,奥威尔不单是观察者,更是体验者。这等生活,仅是依照原样叙讲已能令人多有慨叹,再经由奥威尔客观、深沉的笔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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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大道》读后感

文/樊微

哈德曼米切尔是以前是一个混迹在街头的小痞子。在被警察逮到,并且判了几年徒刑之后,他决定重新做人,因为监狱的滋味他实在是受够了。刑满释放后,他换了手机,努力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不过,社会对于所谓的刑满释放人员并不是释放宽容,所以出狱之后的米切尔一样找不到工作。

这个时候,他以前的那些狐朋狗友给他提供了一个挣钱的途径--去给放高利贷的金主收钱。米切尔非常适合这个工作,因为他既诡计多端、出手又狠。但是想改邪归正的米切尔却并不是太愿意做这个工作。不过,米切尔也没有更好的出路,只好暂时干起了这种不道德的工作。

米切尔是一个非常忠诚的朋友。是一个对情感很负责的男人。不久之后,好运降临到了他的头上,他被一个已经过气了的女明星莉莉安雇佣做成了她的工匠。这个做莉莉安的女明星富有、美丽而又渴望重新走红,他对她很有好感,莉莉安也深深喜欢着米切尔这个高大威武的男人。在几次深入交流之后,米切尔发觉她不是他想要在一起的人,然后他在酒吧认识了另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艾思林。很快,米切尔和艾思林坠入了爱河。他们俩的感情进展得很顺利,很快便一发不可收拾。

就在米切尔憧憬未来的时候,他的过去找上了门来。实际上米切尔一直被自己的过往所困扰。他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地重新开始生活。街头的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贩毒、赌博、斗殴一直跟随着他。不幸的是,他还被卷入了黑帮之间的斗争。在被威胁到生命安全后,他决定主动出击。他和莉莉安的管家乔丹杀死了黑帮老大和他雇佣的杀手,然后又将替他们开车的青年杀掉,通通埋葬在莉莉安的别墅院子里。在他以为一切都已经完结,准备和艾思林一起生活时,却意外收到妹妹圈养的小狗的头颅。更甚者是,他发现自己心爱的艾思林死于家中。而做这一切的凶手竟然都是乔丹,因为乔丹只想米切尔和莉莉安在一起

这本书的作者是布鲁恩。他是一位风格阴郁冷峻的黑色犯罪小说大师。1951年生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圣三一学院哲学博士,曾辗转非洲、东南亚、南美等地教授英文长达二十五年,人生经历丰富曲折,在巴西期间一度入狱。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创作犯罪小说,作品多次入围英语文坛各项犯罪推理类大奖,包括安东尼奖、巴瑞奖、爱伦?坡奖、麦克维提奖以及夏姆斯奖。而这本《伦敦大道》依旧延续了他黑色的写作风格。

文章以米切尔出狱为开端,已在他周围发生的种种事迹为线索,为读者营造了一个阴暗的氛围,让人不自觉地陷入其中,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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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残忍的恶劣条件啊!寒冷、饥饿、伤病、恶兽,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这种环境下,主人公不为别的,只为生存,只为能够在这生死考验中坚强地活下来。所以,能活下来,就是生命最大的馈赠。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为同伴所弃,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么?确实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是难于深切体会的,但是杰克伦敦用粗犷豪放的笔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张力和坚韧,人性在生与死的那一刹那绽放全部的光彩!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聚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惭愧,我们都不断的向生命的终点走去,一路上却喋喋不休地抱怨东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时,我们错过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热爱生命吧,只为生命中的无限绮丽风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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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2024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2024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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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2024_第1篇: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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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2024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2024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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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阅读了野性的呼唤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代表作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代表作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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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始,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开幕式都是我不容错过的视觉盛宴。由于时差,本届伦敦奥运会开幕式是在凌晨四点开始,昨晚我实在是撑不过睡着了,中午才看重播的。看了白岩松版,解说的一塌糊涂,尽管看得出他想通俗点多用白话文,就像之前说的用新闻视角解说,问题是解说词不连贯断断续续还经常短路词穷,尤其是解说到现场与短片互动中,007与女王乘坐直升机沿途经过的伦敦街景雕塑那一幕,他说:连街头的雕塑都向他们挥手。天啊,那雕塑人物可是丘吉尔啊!就这么敷衍估计他也不认识。实在看不下去改成张斌版的,情况好多了,语言流畅表达到位,对英国人文及导演创意领会也比较好,起码人家认得那是丘吉尔。也不知道央视干嘛弄两版本(后来才弄清楚有两组同时在不同频道解说)。

据解说,本届伦敦奥运会开幕式文艺表演用“奇妙岛屿”为主题,分三个章节。分别是开幕:绿色和愉悦;第二幕:黑暗魔鬼的磨坊;第三幕:迈向未来。开幕演绎的是美丽的英伦田园风光,宁静的乡村生活,连家禽都成演员,这真是意外的惊奇!随着莎翁名言的朗诵,转场间烟囱取代炊烟,田园变成工厂,工业革命来了。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伴随着工业革命随后就是“日不落帝国”的兴起,我本以为大英帝国会对那个辉煌的曾经有些颂扬,结果没有,反倒有因工业革命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反思。比如,工人扮演者的眼神还有随后对一战的哀思等。对自我审视角度和批判可见英国的人文传统。如果说前两篇章表演形式在奥运史上属传统式,后一个篇章该算是突破式了,整个现场版的歌舞青春或许应该表述为把电影表演形式搬上奥运舞台。一切是那么自然、快乐、充满人情味。用年轻人的青春邂逅为主线,歌舞传递着缤纷的时代和多元的生活。

整个开幕式文娱表演星光闪闪,憨豆先生的出场着实黑色式的或者说反绅士式的幽默了世界一把;女王的友情演出让这个平素不苟言笑威严的君主亲民了一把。但显然他们不是导演要突出的主角,主角是那些农耕时代的农民,工业革命的工人,那些通过创造并改变生活改变世界的伟人,现在的孩子和一切组成并延续这个国家的所有人。透过这场面向世界的国家营销表演,英国人在演绎着他们的历史观和价值观。

当然,正如评价同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人们常说一百个观众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形象。本届奥运会开幕式也不是人人喊好,就我所看到的网上几篇评论大多嫌人家场面气势不够宏大,有名人甚至说缺少艺术手法。这些国人大多是拿他跟北京奥运会比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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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暑假,我在家里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皮埃尔。阿隆纳克斯教授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只之旅。我们一起快乐地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惊奇地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在两万里的海底航程里,皮埃尔。阿隆纳克斯还教会了我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可以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科学有很多噢秘,科学可以带我们去到奇妙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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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很久以前,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童年》,它是由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创作的。在《童年》中,作者大多数是以孩子的视角来展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禁感叹道:“可怜的孩子,谁的童年有你凄惨!”书中再现了19世纪70年代俄国人民生活的社会环境和小主人公阿廖沙自父亲逝世后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艰辛岁月。在外祖父家里,没有一点家庭温暖,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事是司空见惯的,很显然,阿廖沙在这里生活时,内心充满了恐惧,胆战心惊的,生怕做错了事,但是,还好有外祖母的细心呵护,她成了阿廖沙童年时代唯一的精神支柱。可以说,《童年》是高尔基的真实写照,也是19世纪70、80年代俄国社会的缩影,它艺术地再现了当时俄国人民,尤其是“铅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世界的生活环境。

童年生活是一个人生命当中最美好的回忆。正在享受童年的孩子就像春天中含苞待放的花朵,充满着好奇与活力。但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却是一波三折,懵懂的他整日生活在惶恐、吵闹的阴影之下,面对凶狠、残暴的外祖父和自私自利的小舅舅雅科夫,阿廖沙必须学会坚强、学会忍让。

在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中,有一个重要的人出现在他的身边—外祖母阿库琳娜。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宽大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和疼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

到了阿廖沙十岁那年,他的母亲与世长辞,家中已没有了依靠,所以他不得不走入社会,独立谋生。这个不幸的孤儿从此告别了饱尝善恶的童年,走向苦难的人间。可想而知,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他一定是风餐露宿,他当过学徒,捡过破烂,做过跑堂的,看门人、搬运工人和面包师傅。也许,正是因为他历尽千辛万苦,看透了这险恶的社会,整个国家民不聊生,战乱纷飞,所以他从1892年后,就以笔当枪,用文章来批判这个社会,以至于受到后人的敬仰和称颂。

自从看完《童年》之后,我觉得21世纪的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读后感2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童年是美妙快乐的,童年是幸福值得回忆的。而阿廖沙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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