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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南瓜的人读后感

《南瓜生蛋》读后感550字 我读了南瓜生蛋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因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在故事中红军叔叔,为名除害,把白狗子给打跑了,而小芳非常的感谢红军叔叔,想送红军叔叔一个礼物,可红军叔叔怎么也不肯要,于是小芳想了一个办法,把南瓜离得囊全都挖去来,放上鸡蛋。送给红军叔叔,可红军叔叔死活不肯要,小芳急得哭了起来,红军叔叔无奈,把南瓜给手下了,小芳高兴地跑走了,小芳说,怎么回事有声音,小芳掏出口袋一看,原来是两个铜板。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因该感谢解放军叔叔,如果没有他们,就不会有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我心里默默地想,解放军叔叔好厉害啊!让我们的城市变得这样繁荣昌盛,你们在我们的心中是很伟大的,我们会永远记住你。你用那柔弱的身体,去抵抗那坚硬的子弹,我赞叹道﹕你们为我们付出了多少的心血啊!你永远是我们的骄傲,也永远是我们的自豪,我爱你们。 记得有一次,我不想做作业,但妈妈却依然的让我做,我居然冲着妈妈说,我不想做,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说到这儿,让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们现在过着幸福的生活,而在那些平穷的孩子上,他们每天都穿着烂的足球鞋去上体育课,他们的书没有一本是好的。每到冬天,他们的衣服都穿的那么的少,盖得被子,只是一条薄薄的棉被。而我们每天过着快乐的生活。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我们因该要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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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活鱼》读后感 《吃活鱼》这篇文章写得十分精彩,文章描写的是:春节爸爸的朋友回来,说学会了做活鱼,请他爸爸到他家一品我快。那里有许多佳肴,色、香、味俱全,但我觉得什么菜都象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听见一声“活鱼来了”,我高兴的拍手叫好。转眼间盘子里只剩下一堆鱼刺,后来爸爸有叫叔叔做了一遍活鱼。先把鱼烧得只冒青烟,把鱼放入盘子里,把小黄鳝放入鱼口中,鱼就会动起来。 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什么事要动脑筋,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查看全文>>>

中国人向来自谦,可是翻开《缘缘堂》,一开头就自封为博士,这不得不让我心生诧异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和吃瓜子博士。

文中具体描写了吃瓜子博士学识的深度和广度。首先吃瓜子是少爷的专长,是小姐太太的拿手好戏,甚至连小孩的吃瓜子技术也高超得很。再与日本人做对比,突显中国人吃瓜子技艺高超。

最后又将目光聚焦在发明吃瓜子的中国人身上,夸他们是天才,能在生活单调、物资贫乏的时代,想出如此休闲的好办法,真是天资聪慧。看到此处,似乎还在夸奖中国人的智慧,可是细细一咀嚼,似乎又有另一种意味。这分明是在用轻松幽默的方式讽刺这个人的闲,讽刺吃瓜子人不合时宜地贪图安逸,毫无使命感和责任感,完全一副吃瓜群众的姿态。

这个博士原本是指学识渊博,甚至是精通的人,之所以称中国人为吃瓜子博士,是因为中国人对吃瓜子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论和方法,从而熟能生巧,整天无所事事地嗑瓜子。

可是要明确的是当时处于战乱年代,理应人人眉头紧锁,扛刀上阵,怎还会有人有闲情逸致来嗑瓜子?而以我为标准,与日本人对比,写出我嗑瓜子技术胜出,这多多少少受了环境的影响,可是与其他中国人相比,却远不及其一,可想而知,在中国,这吃瓜子的氛围是何等的积极,甚至可以说是一瓜子障目!读到此处,我能够深刻感受到作者内心强烈的忧患祖国是要在这咯咯的嗑瓜子声中毁灭的!

此刻,我的内心也充满了焦虑与不安,因为世界在进步,一小步也好,一大步也罢,总是会聚沙成塔,滴水穿石的。世界要发展,必然要参与竞争,同样要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从某一个角度来说,这仍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是人人都做吃瓜群众,那么就意味着国家也许会被轻而易举的消灭,太太、小姐、少爷,你们觉得国不在了,人还会在吗?

生活中除了嗑瓜子外,还有打扑克,五十二张牌在人们手中飞速运转,他们甚至都有了弹牌大法,可见他们不止一次打过扑克牌,甚至有人的钱也会因此而流动。我也曾经有过一段迷恋打牌的经历,一有空,就闲来练练牌,还会叫上几个家人一起打,对学习和生活的任何事都不用心、不在意。现在想着确乎无益于我的学习成长,幸亏没有多久就在父亲的勒令禁止中远离了这玩物丧志的活动。

咯咯的吃瓜子声,闻似街头巷尾的和谐乐曲,实则贪图享乐、不思进取的靡靡之音,做人,还是应该有目标,有担当,有追求,用行动去创造自己和世界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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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藏的人读后感

年长者常常抱怨:如果我永远年轻就好了年轻人总是感叹:如果能快点长大就好了读完这本书【躲藏的人】,也许我们就不会再说类似的话了吧。生命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缺少了哪个部分,都不会让生命辉煌、灿烂。

文中的泰伦是个真正的男孩,他被一个叫狄特的人所控制。而他不放弃,凭借儿时的记忆点滴,找寻家人。

这是一个极度缺少孩子的世界。人们通过抗衰老药让自己容貌保持,生命长久。因此得到的报复是:大多数人无法生育。泰伦在这样一个世界中无处可逃。他做起了钟点儿童的工作一个带给人以两个小时快乐的附属品。他有着找寻家人的信念,他从一户有钱人家偷了一百元,悄悄的去做dna配对,然而结果令人心碎:匹配的单上有一百多页,每页有一百多个人名

但这次尝试也并非毫无收获,吉南发现了他。然而狄特开始强迫泰伦做pp手术。他逃了出来,并发现了以他的柔一弱之立所能做到的办法投江自一杀。

就在这危险时刻,吉南出现了。他拿出一张照片,上面有他,有个女人,当然还有幼时的泰伦。他们相认了,泰伦回到了家。一个真正的家,有爸爸,有一妈一一妈一,有姐弟,有一爱一和关怀的家!

细细数来,我们是否希望自己一一夜长大,是否听过大人们渴望返老还童的愿望呢?有,并数不胜数。这本书教会了我们这一样的真理:

生命中的每一个过程,都是神圣的。诞生、成长、成熟甚至是衰亡都是上天赐予我们的莫大恩惠。我们在这一个个过程中,收获了友情、梦想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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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老鼠的熊猫读后感

一只圆一滚滚、黑白相间的大熊猫系着黄色的餐巾,吐着红红的舌头,盯着手中拎着的一只小老鼠,口水都快要掉下来了,看到这样的封面我笑死了,大熊猫喜欢吃老鼠吗?它不是吃竹子吗?为了想知道这个有趣问题的答案,我迫不急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四章,介绍了各种动物的有趣事情。首先讲了动物繁殖的有趣事情,然后是动物长大,接着介绍成长过程中吃的东西,最后讲到动物死亡中的奇闻异事。里面有很多我根本没有听说过的事情,还有很多我连想都不敢想的有趣故事,这让我增长了很多见识也纠正了很多以前错误的想法。

龙是怎么出生的?我一直认为龙应该是从蛋出来的,跟蛇有点相似,龙看上去像爬行动物,爬行动物应该是一卵一生的,这只是我想的,但是我却没听说过哪条龙生蛋了,因为实际上他们是一卵一胎生的。什么是一卵一胎生呢?龙就是这么繁殖后代的。首先龙产下一颗一卵一,但是不排一出体外,在肚子里把小龙孵化成功,再把龙宝宝生出去。明白了吧,这就是一卵一胎生。

熊猫吃老鼠么?这是我一直疑惑的问题,答案就是以前的熊猫是吃老鼠的,它们是食肉动物,可是后来由于食物的欠缺,它们只能改吃素了。

小时候我看到画里的鸳鸯就问一妈一一妈一,鸳鸯都是一公一母吗?一妈一一妈一说是的,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其实雌鸳鸯不如雄鸳鸯好看,人们认为不美丽的雌鸳鸯画在画中不美观,于是就用两只雄鸳鸯来代替,而且一对鸳鸯有可能是兄弟哦。我把这个事实告诉了一妈一一妈一,也让她对鸳鸯有了新的认识。

这是一本关于科学的好书,开头的封皮是馋嘴熊猫想吃小老鼠,到书尾的小老鼠从熊猫手里逃跑掉。中间的内容带给我很多乐趣,有疑惑,有惊讶,我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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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字的猫咪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一个有趣的故事:会吃字的猫,你听说过吗?一定感到很奇怪,骗人的吧?你不信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只猫呀,真的会吃字,而且专吃难看的字,错别字,弯七八扭的字,可它不管这字重要不重要,只要看见,就吃,有一次,有一个小朋友过生日,给别人写请帖,请贴上的生日日期,过生日的地点,都被小猫吃了,快乐的生日过的非常不快乐。从此以后,这个小朋友都把字写的规规矩矩,漂漂亮亮,工工整整,在这个小朋友的带领下,大家都把字写好了,小猫没有字吃了,饿的皮包骨头,怎么办呢?大家想了一个办法,专门写几个难看的字:给小猫咪,祝你长胖!

我读了这个故事,明白了:不管写作业,还是做什么工作,都要把字写好,写工整漂亮!更不要写错别字!知道了吗!

吃字的猫咪读后感(二)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吃字的猫咪】。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一爱一吃丑字的猫咪,对它来说,顶难看的字,就是最胖的老鼠;比较难看的,就瘦一点了;而漂亮的字顶多只能算瘦骨伶仃的老鼠了;有时候,猫咪也很为难,但有很重要,猫咪本来下决心不吃,留给收信人去看,可这些难看的字太香了,猫咪流着口水在信纸上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忍不住啊呜一声把这些字吞了下去

我看完后,暗暗发笑,心想;这猫原来是想我们把字型潦草的坏习惯改掉啊!真是只既聪明又古怪的猫呀!这篇童话也让我们有所领悟;我们想要告诉别人一则道理,或者想要改正别人的一个缺点,有时不便直言,便可通过这种方式来委婉的告诉他(她),这样既能陶冶情一操一,又能促人上进,寓教于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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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当这句话从阿里德口中再次说出时,我知道这又怎样深深地刺痛了阿米尔,这一刻或许他会想起很多。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这是小说的最后两段。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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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奶的羊》讲了在狼族的头狼金卡黑的妻子乌云飞在一场大山崩里,她失去了四个可爱的小狼,由于食物过多了,乌云飞刚刚生下狼崽没多少天,正处在哺乳期,乳汁分泌非常旺盛,小狼崽死了,但乳汁分泌的生理机制却没有停止,大量新鲜的野猪肉和羊肉塞进肚子里,高蛋白高脂肪高热量高营养,腹部八只乳房腹胀鼓鼓的,因为乳房胀得生疼,乌云飞去抓小山羊的时候被小山羊吸到了狼奶,她的乳房就不那么的疼了,后来,他把小羊带回来了狼群里并用狼奶把那只小山羊养大,保护他不被其他的食肉动物吃了,后来乌云飞为了保护那只山羊流火云而被一群快要饿死的狼所吃掉,流火云逃到了野山羊的故乡神羊峰,因为羊群里有规定不让半只大的山羊在羊群里为的是不让他们与头羊相争头羊的地位,流火云还从一只老豺手里救了一只与他相同年龄的山羊小黑,他俩一起过了他生命里的第一个冬天,因为流火云知道狼还有一些食肉动物的捕捉手段,他们俩还一起打败了麻花角这只山羊群里的头羊并成为了羊群里的成员,他们还保护了整个羊群,打败了黑熊和白银豺,成了羊群里的英雄羊,在一次与狼群战斗中,原本已经把狼群弄下山时被那只头羊麻花角撞到了狼群中被狼吃掉了可是,羊头却没有动那只头羊成了头羊要找母羊可是一只母羊都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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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从毕业后开始创作动物小说,被赐予儿童文学家、动物小说大王等称号。我第一次读他的代表作《吃狼奶的羊后》,对动物有了新的认识。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夏天,母狼乌云飞与头狼金卡黑,生下了四只可爱的狼宝宝,乌云飞对它们爱不释手。但突然来袭的危险,把狼崽送入了死神那边,乌云飞,异常痛苦,四只rufang肿的要命,在草地上趴了下来。这时,草地上刚好有一只被遗弃的小羊,吸吮起她的rufang来。乌云飞失去了狼的残暴,把小羊当做自己的孩子带进了狼群里。小羊身上有一条玫红色的脐带,乌云飞给他取名为流火云。小羊长的很快,可是一只羊呆在狼群里总是不合适的。你,但是乌王妃的命令谁也不敢反抗。

在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天,狼群找不到食物,便对流火云发起了攻击,乌云飞拼了自己的xing命,把流火云送出狼群。离开了狼群的流火云并不沮丧,以前他在狼群学尽了狼的本领,把羊天生的懦弱移除了shenti,他用勇敢与机智,从半尾老豺的爪牙下就走了自己后半生的过命兄弟小黑角。它俩结拜成,永生的朋友,强行进入了红石岩羊群。红石岩羊群都是一公多母多子,小公羊长大也会被赶出群外,它俩一进来,怎么说都有点不习惯,但头羊麻花角不敢去争辩,因为它没有忘记当初流火云与小黑角怎么把他打得落花流水。以山羊的xing格,一定会置对方于死地,而流火云却没有杀它,但麻花角一直怀恨在心。流火云运用自己的本领,把豺狗,黑熊,恶狼打得屁滚尿流,还与小黑角把一只年轻的金钱豹给推下了山崖。流火云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而麻花角却被冷落了。

在一次被狼群包围时,心狠手辣的麻花角把流火云挑进了狼群,一只英雄羊就这样葬身在他的手中。自从这事以后,大家都非常憎恨麻花角。过了一天,在流火云葬身的地方,他的羊头不见了,大家都知道,狼是不吃羊头的,于是它们找了一天,直到天黑也没有找到,它们垂头丧气地不再找了,突然发现山峰上有一处东西在闪光那就是流火云的羊头!不知是谁把它搬上去的?这永远是个谜,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被深深的触动了,记得人们总是说:动物是愚蠢的。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这句话是错误的。虽然这是一个故事,是作者写出来的。(星辰ww)但我从这里看到了大自然中的残暴,看到了大自然中的自命不凡。它是一只可怜的小羊,被妈妈遗弃后,用自己的本领,生存了下来,成为了一只英雄羊。

想到这儿,我又想起流火云遇险的事,越想越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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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奶的羊?你们没听过吧,可书里就是这样写的,不光好看,还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第一,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第二,流火云追求正义,公平公正,善良,勇敢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流火云它打破了羊群中那些传统的规矩,比如说母羊生产是不能有任何一只羊陪着,遇到危险时赶紧逃命,不要管其他的羊凡是只要是它能干的,流火云都会做的,它为羊族创造下了一个个奇迹:打败银背豺,驱赶猎豹,打败大狗熊,这些是那些羊们完成不了的。最后要不是麻花角心存恶意,也不会至流火云于死地。

虽然流火云这只英雄羊结束了生命,但是,大家却将它永远铭记在了心中。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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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南瓜的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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