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读《匆匆》有感 > 导航 > 初二作文:读《雪》有感

读《匆匆》有感

初二作文:读《雪》有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初二作文:读《雪》有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我喜欢雪,从小就喜欢他。看了鲁迅写的《雪》这篇文章。又使我加深了对雪的喜爱。

鲁迅笔下的“江南艳雪”,美艳、充满生机,用鲁迅写的句子来说“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时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江南的雪并不冷,雪中有宝珠山茶,有单瓣梅花,有冷清的杂草,还有不辞辛劳的忙碌着的蜜蜂,使江南的雪日更加的热闹,更加充满着生机。

江南的雪不仅令人赏心,更让小孩子们欢心。小孩儿们在雪地中,不顾手冻得通红,硬是将雪堆了起来,白天消释皮肤,夜晚又结了冰。

朔方的雪如同沙粉,不粘,撒在朔方大地,大风旋吹,将雪吹到了无边广旷的田野,无人之际的荒田。

朔方的雪是孤独的,他不与任何人交谈,独自来到这个世界上又独自的离开。在他来到这个世界与离去的那段时间里,他不羁拘束,向着更广阔的地方飞去,去探索、去发现这个世界。不到太阳升起将他消释的那一刻,他永远都是自由的!

我爱雪,更爱鲁迅笔下的雪。

江南艳雪、朔北孤雪。

f132.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初二作文:读西游记有感


我想可能有些人一看到题目就会说:《西游记》有什么好看的呀,电视剧都不知道有几个版本了,不就是讲师徒四人去去西天取经嘛,小儿科的东西谁看呀!这些话可不是没有人说呀,但是如果你问他这本书共有多少回,我看没几个人能回答出这小儿科的东西,随着世界的发展,很少有人开始关心名着了,虽然有些被翻拍成了电视剧,却很少人去看。那就由我给大家大体的讲一下吧!《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江苏淮安人。这本书一共有一百回,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引子,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题。书中的第一部分的前几回是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孙悟空为石猴,生性胆大顽皮,成为花果山大王,它和它的猴子后孙过的很快乐,我记得在初一的时候,我学过了一部分,其中有一首诗是:春采百花为饮食,夏寻诸果作生涯。秋收芋栗延时节,冬觅黄精度岁华。由此可见它过得还真是自由自在了。但好景不会长,由于孙悟空胆大妄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山下,五百年之久呀!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另一个主人公唐僧,唐僧出现后,孙悟空被解救,成为他的大弟子,取名为孙悟空。书中最后一部分就是写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了各路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了。这就是本书的大体内容,有些人只会从表面去看待一件事或一本书,为什么不考虑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呢?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头号人物他天不怕地不怕,大闹天宫就是他的一段光荣史。孙悟空一路斩妖除魔,很勇敢,在他的身上,我看见了他的乐观、顽皮、勇敢、灵活、热爱自由等精神。他是一个充满战斗力的人物,所以最后被封为斗战胜佛的光荣称号。哦,讲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毛主席的两句诗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这两句诗真是精辟的道出了他的本质特点呀!我个人认为孙悟空是一个充满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英雄。猪八戒给人的印象也比较深刻,尤其是他身上的缺点:好吃、懒惰、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强,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困难就退缩等。虽然他的小毛病比较多,但是他憨厚淳朴,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了最后,取得了胜利。和孙悟空、猪八戒两个比起来,沙和尚还是显得故事少、比较愚笨,但如果没他在,唐僧可就惨啰!经也不可能取成。《西游记》里还写了大批妖魔,作者写妖魔狡猾、是个坏家伙,但也是各有特色。《西游记》写孙悟空的较多,作者也是希望用它来让我们学习他的乐观、勇往直前的精神,也希望将来好人多一点,坏人少一点,乐观的人多一点,悲伤的人少一点,努力的人多一点,放弃的人少一点,从孙悟空的身上,让我知道了,对待生活要乐观,面对困难要

初二作文:彼岸花开?-读有感


我想我是喜欢安妮的。

一个绝代风华的女子,我不知道这个女子是幸福还是不幸,她带给我大片大片的孤独和内心流离失所的荒芜,手心疼痛的闪着寂寞,绝望像野花般疯狂滋长,然后告诉自己我还是一个骑着单车的14岁花季女孩,或许我应该无法拒绝安妮的忧郁尘世和风情万种。

我读着安妮的文字入睡是幸福的,当第一次读着她的文字入睡时,我感到一种释然。因为读,彼岸花的时候,几乎耗尽了一个冬天的眼泪,而我却茫然不知所措于我的眼泪为何而来,是为了执着,尖锐,敏感,凄凉的南生,还是英俊,颓废,腼腆,桀骜不驯的和平?或许是为了那个黑暗中写书的阴郁女子吧。

她说,我大概是一只鸟。充满了惊觉,不容易停留,所以一直在飞。在彼岸花中,我不知道应该去倾诉还是呼吁,或许是安妮的文字无时无刻不透露着一种绝望,但我仍然陷在她的文字里无法自拔,我爱她的文字,她的每一个字符我都那么深深的刻在心里,但我爱那些伤痕--凄美华丽的让我窒息。郭敬明把安妮比作水中的蓝色鸢尾,落拓而美丽。可我想安妮更像是满地的薰衣草,纯洁而动人的吸烟女子。

我总是执迷着她吸着烟嘴,静静地趴在窗台,仰望天空的姿势,然后尽情地享受黑夜的寂寞天空,理所当然的流泻下颓废而无助的文字。他永远是黑暗精灵,唱着冷艳的黑色挽歌拯救灵魂,然后隐隐作痛。

一直对文中的一句话情有独钟:一旦睁开眼睛看到的只是彼岸升起的一朵烟花。无法触摸,亦不可永恒。我的生活抑或不是如此,每个人都不甘于纯粹的生存,却总难以达到完美,然后颓废的放纵,没有理由的。

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可以心甘情愿;有些事情,却无能为力。

安妮,乞求上帝,让寂寞、忧郁、悲伤、冷艳、疼痛、繁华、苍白。一切的一切远离你,很想看到你微笑的样子,应该是个美丽的女子,让人心疼。

或许彼岸没有花开花落,当我依然相信在安妮的内心,她是一个有爱的女子,我相信彼岸花开。

初二作文:读《我与花仙子》有感


今天,偶然间读到了一篇五年级小女孩写的作文。作文打扫房间时,在一个柜子中找到的。本子的封面是天蓝的色的,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和年纪。

怀着满满的欣喜翻看了第一页,字迹中的撇与捺总被写的很长,不是特别的秀气,却又那么一股飘逸的感觉,倒也还是挺不错的。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挺有个性的女孩吧!

我开始阅读她写的作文,看见了题目是:我与花仙子。忍不住会心一笑,似乎每一个女孩的小时候,都拥有那么一颗成为仙子、公主的梦儿。

接着读了下去,我才明白,哦原来她写的作文并不是她成为花仙子的故事,而是她买《花仙子》这本童话故事书的事情。

起初,她向她的妈妈提出想买这本书的请求的时候,妈妈没有同意,反而觉得她是不务正业。可是妈妈的话并没有打消她买书的念头,她是如此的喜爱这本书啊,以至于后来她决定实施曾听同学说过的可以卖空塑料瓶攒钱的计划,因为她注意到在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都有那么一些遗弃的塑料瓶。说干她就干了,在作文中她写到第一天她将捡到的瓶子去卖,只赚到了三元钱。相比对她来说的一笔大数目二十元,还差那么多,她也没因此而灰心丧气,仍然每天都坚持去捡塑料瓶,有时候是满载而归,可有时却又跑了好几个书店才买到。

读完了作文,我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她买到书的那一刻,望着手中的书,是多么的快乐多么的富有成就感的画面。

小女孩的文字很平凡、很朴实,却感染到了我,令我不由地对她产生了许多的敬意。小小的年纪就懂得了赚钱的不易,能为自己心爱的东西付出行动去拥有,而不是像自己一样,有些计划要做的事情,至今都没有去做,只是整天在空想而已。

从现在起,要像小女孩学习,为自己的目标、理想,坚持奋斗!.

读《雪狼之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了《兴趣语文》上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狼之王》。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深受感动,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叫罗尔的狼,它是雪狼之王,由于冰天雪地断绝了它们的食物来源,雪狼之王罗尔就带着狼群出来寻找食物,突然有两只野兔闪电般的奔跑着,两只小狼马上跑上去追那两只野兔,跑了一会,没有追上,让野兔逃了。罗尔非常生气,因为它认为让猎物在自己的眼前逃走是狼族的耻辱,于是它把两只小狼掀在地上,突然,出来一只叫鲁的狼,它是两只小狼其中一只的爸爸,他拦在罗尔的前面,不让罗尔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鲁就扑上去和罗尔扭打起来,鲁渐渐的招架不住了,罗尔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鲁的脖子,过了一会,罗尔居然松开了它锋利的牙齿,而没有把鲁咬死。忽然,罗尔和狼群闻到了人的气味,猎人来了,罗尔看了鲁一眼,鲁明白了罗尔的意思,鲁就带着狼群跑了,而罗尔则故意吸引猎人的注意力,把猎人引向另一个方向。最后,罗尔用自己的身体制造了雪崩,罗尔和猎人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有许多感想,首先我非常佩服罗尔的勇敢,它在面对强敌时毫不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次,罗尔那种做事认真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的部下让猎物逃走了,它们就必须接受惩罚,只有事事认真才能成功。最后就是罗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损害集体利益,我不喜欢这种人。我们都要做罗尔那种大公无私的人。假如我们班有了困难,我们都要勇于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换取全班利益。

初二学生读《活着》有感 【分享】


人活一世,苦难诸多,但正是这些苦难促使我们成长,我们反而要感谢它们。命运这东西,只有你不向它屈服,你才能把控住自己的人生。那么,你在读完《活着》后,有什么感想与感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整理的“初二学生读《活着》有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初二学生读《活着》有感【篇一】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初二学生读《活着》有感【篇二】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担,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一遍便把它还给同事了,它太沉重,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我不敢看它那封面,怕它刺痛了我的眼,更怕它刺痛了我的心。但即使我不再看它,书中的那些情节,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早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至少我认为它是真实的。《活着》揭示了一种高尚:那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世界。正如本书的主角福贵,一生坎坷多折,经历了家境的破落,经历了所有亲人先后离他而去的苦痛,最后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相依为命,默默的活着,无牵无挂的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在这部小说里,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是一个如此宽广又如此沉重的话题,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甚至已去世的人都活在亲人的心里;活着又是如此沉重,它凝聚了太多的责任、使命以及无尽的回忆。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挫折、变故,甚至死亡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余华在《活着》的日文版自序中说道:“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如果问我,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福贵是一个小人物,但他身上折射出处于底层很多劳动人民的共同点,包括对苦难的逆来顺受,包括对自身的定义,包括对生活的态度。福贵的命运如此卑微与无助,但折射出整个民族的性格与品质,一种敢于直面苦痛的勇气,一种特殊的生存智慧。

初二学生读《活着》有感【篇三】

第一次接触《活着》这本小说,是在今年暑假。那时我看完书,百感交集,顿时觉得余华过于残忍,他就这么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死去,只剩福贵一人。我读《活着》,思考了“何为活着”“为谁而活”“活得幸福”“活出色彩”四个问题。下面就依次道来。

何为活着

福贵原本是个富家少爷,后因嫖赌输光家当,面对亲人的不离不弃,他顿时悔悟。然而造化弄人,他的妻子得病而死,儿子被害致死,女儿难产身亡,女婿事故死亡,最后孙子也不幸夭亡。这悲剧接二连三地发生,独留命大的福贵一人活着。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啊,从你拥有生命的那刻起,你就必须活下去,去承担生命赋予的责任,为了活着而活着。

为谁而活

看完《活着》,我明白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看着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我”却束手无策,徒留自己孤零零地活着。我不知道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选择继续活着。我经常思考,人为什么活着?但我总不能得到答案,借用书上的话:“人应该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当今社会,有太多的人一生只为追名逐利,为了钱与权,他们不惜互相残杀,不择手段;也有太多人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对人生不抱希望,选择了断生命。而我认为:生命是值得珍惜的,人必须明白为谁而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为“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得幸福

何为幸福?对《活着》中的福贵而言,一家人开开心心地生活,哪怕天天粗茶淡饭,也是幸福。从前的我总是认为家庭物质富裕,譬如住上豪宅、开上名车,饭桌上即使没有山珍海味,也得有鱼肉鸡鸭才有幸福可言。读完《活着》想想,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实在过于肤浅。

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我才发现自己一直被幸福包拥着。每天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着圆桌吃饭,何尝不是幸福?课后同学们一起谈笑风生,又何尝不是幸福?原来,我一直拥有幸福,活得很幸福啊。

活出色彩

一个人活着,应该活出生命的价值。《活着》中福贵面对家庭的变故,选择贫困潦倒地过完一生。这样的小说结局是我倍感惋惜的。当我们面对挫折,只要一线生机尚存,我们都不应言败,而要重拾斗志,与命运坎坷抗争。

活着就是一切,活着就是任务,活着无需理由,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理由。记住为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而坚强活着,活得幸福,活出色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