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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监局安全生产总结及下计划。

为了沟通协调部门之前的工作安排,使工作有序开展,一份工作计划的制定显得格外重要。工作计划起到一种督促与监督的作用,如何写好一份全面的工作计划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安监局安全生产总结及下计划,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一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亲自进行安排部署,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了工作开展中的各种困难问题,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一年来为安监部门解决办公经费4万元,安全装备经费5万元,专项整治经费1.5万元,会议经费0.6万元。三是县委、政府继续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县对乡镇综合考核的“八个一票否决”。四是县人大、县政协时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18次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安监局近三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监督,促进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落实“民生问题”。五是县、乡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各部门也适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落实责任,狠抓措施

年内两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落实责任,部署工作。同时与8个乡镇、23个生产安全监管部门(企业)、28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企业)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同时将责任制逐一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县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部署好下步工作。严格考核制度,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兑现**年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奖金51550元,其中安全生产奖金34450元,道路交通安全奖5600元,消防安全奖11500元。

(三)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整治

2、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巩固和扩大对煤矿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

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煤矿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委、安监两家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和安全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煤矿安全大检查,坚持每季度一次的例会,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狠抓“一通三防”工作,依法查处和取缔私挖滥采行为,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生产安全,保证了煤矿企业的安全发展。工作开展中深入大庄、鄂嘉三矿四井进行检查12次,查出事故隐患36条,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矿主限期进行了整改。

⑹加强防汛、防洪、防雷工作,确保安全。汛期来临之季,县防汛抗旱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水利局、扶贫、气象、安监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全县水库、坝塘、河段、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防雷区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一是对县域水库作全面安全检查,相关部门做好排险加固工作,水库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安全渡汛。二是对部分河段加强监管,特别是沿河岸边人员密集、水土流失严重的河段,做好加固河堤,疏通主河道工作。三是加强对已建和在建水电站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好施工安全和渡汛安全工作。四是气象部门及时做好天气预报,加强对各防雹点的监管,及时做好人工防雹、防雷工作,预防灾害,降低损失,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和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力度。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严禁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企业未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做到专人指导和监督安全工作,严格按“三标、六规范”,“三宝、四口”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进施工企业生产安全。

3、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适时开展。适时组织开展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安全。

一是针对大庄、鄂嘉境内出现私挖滥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县人民政府组建了两个专项工作组,先后两次深入到大庄、鄂嘉两个产煤乡镇进行了专项整治,并依法处罚了一批涉嫌违法人员,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果。二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9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李书记、县人民政府高县长的批示和指示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了5个检查组,于9月25日至9月26日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辖区范围内的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加工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农机加油站、在建项目建设现场、地质灾害监测点,以及饭店、旅社、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了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对**年国庆安全大检查事故隐患进行分解和列项督查的通知》,对21方面的事故隐患进行了列项分解,明确了负责整改落实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打牢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三是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人民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化工、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县安委转发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的同时,制定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目前我县境内有7个金属矿山,其中1个有开采许可证,6个有探矿许可证,但因规模小,生产能力都在5万吨以下,善未修建尾矿库。

(四)严格执法,保障安全

加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认真组织单位、企业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一年来共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案件4起,收缴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元,案件办结率100。通过对事故的查处,起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增强了各生产企业遵章守纪,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始终坚持把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放在首位,做到领导带头,党员带头、班子带头。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八荣八耻”、党风政纪、纪律作风、勤政廉洁教育,增强全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律纪意识。二是狠抓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技能,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三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领汇精神实质,认清安全监管、安全发展的艰巨性,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实际行动,把安全发展方针政策落实到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中,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四是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一气、二心、三力”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主题,从着力探讨和转变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思想观念的问题入手。查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有待进一步解放的思想空间;克服制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影响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实现安全发展的难题;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从根本上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以“树正气,强两心(与党同心、与民贴心),增三力(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创新活力、干事合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增强了团结干事、干实事、干好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意识。

(六)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

安监局安全生产总结及下计划责任编辑:曾老师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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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请大家参阅!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大队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县安全监管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计划》为基础,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以落实依法治安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能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监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执法计划完成率100%;对检查发现隐患复查率(含委托复查)100%;不发生因自身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问题。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

(一)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

1.执法人员数量。目前大队在编人员22名。其中:副大队长2名、中队长5名、其余人员15名,实际到岗13名。

2.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假日)×监察执法人员数量=(365-116)天×13人=3237天。(1)20xx年全年365天;(2)全年52周,每周法定假日2天,加上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端午、五一节和国庆节共12天,全年法定假日116天;(3)监察执法人员按13人计。

3.非执法工作日。参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约1191天。(1)考核、学习、培训(执法比武)、会议、党务、内务:70天/人×13人=910天;(2)病假、事假:12天/人×13人=156天;(3)法定年休假、探亲假:13人共计125天。

4.其他执法工作日。参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约1222天。(1)事故调查处理:90×5起(3年均值)=450天;(2)一般违法调查处理:20天/起×30起=600天;(3)举报核查处理:10天/起×10起(3年均值)=100天;(4)陪同上级检查:6天/月×12月=72天。

5.监察执法工作日约824天。总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3237-1191-1222=824天。

(二)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

采取必查和“双随机”抽查(定向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开展监察执法检查。

1.必查方式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性进行监察执法,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三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四是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五是安全资金投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发放等保障情况;六是应急救援制度、岗位操作应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紧急情况处置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在国家安监总局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前,暂按必查方式检查内容或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随机确定检查内容。

(三)监察执法方式和具体计划

全年开展执法检查270家(次),由大队按月下达各中队组织开展。

1.全年必查185家(次)(详见附表一)。其中,煤矿20家(次)、非煤矿山80家(次)、危化品85家(次)。预计全年必查企业监察执法400天。

2.全年不定向随机抽查85家(次)。其中,职业健康专项抽查20家次,烟花爆竹55家(次)、其他行业领域10家次。

四、计划执行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组织落实。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订监察执法月度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开展专项和联合(交叉)执法检查,要事先制定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的时间、范围、内容、方法和相关要求,突出监察执法重点;坚持每月进行工作梳理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监察执法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监察执法过程管理。要按照监察执法“四化”(执法行为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倒查案卷合法化,履职尽责证据化)要求,及时形成、整理和归档监察执法文书,并同步上传“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按法定时限推进执法办案流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三)严格履职尽责闭环管理。要高度重视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依法处理和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改进监察执法方式方法,强化“点对点”式的专项监察执法,努力避免监察执法范围过广、重点不突出、问题难处置和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责风险。

(四)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要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确立“心正行端、安康为天”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树立和维护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安监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监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三区三城”建设总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创新安全生产培训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进一步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复训)率,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不低于11万人次;
2、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复训率达100%;
3、全年法定培训人员相关数据录入率达100%;
4、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不少于30家;
5、考核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培训统计,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1、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编录入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统计编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要对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统计重点是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网络,明确专人负责,高标准地按时完成所在行政区域的数据录入,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数据上报苏州市安监局。(时间:7月完成。)
2.切实加强年度法定培训人员数据录入。根据省安监局有关要求,凡经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必须在当年度全部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时间:全年。)
3.统一规范安全培训上报口径。今年起,各市(区)应统一各类培训领域相关工作数据。凡各市(区)安监局业务科室上报苏州市安监局的各类培训工作数据应与负责安全培训的科室上报数据相一致,避免出现多口径上报带来的培训数据不准现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及培训人员业务水平
1.坚持机关“大讲堂”学习,开展安监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把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与周期培训相结合,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每半月保证一次机关内部业务学习与交流。
2.结合各地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苏州市安监局拟组织举办1期安全监察员领证培训班。(时间:5月。)
3.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开展安全培训监考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省安监局年度培训计划,今年将有计划的对全市各考核小组成员及监考老师送省安监局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力争全年80%以上的监考人员持证上岗。(时间:全年。)
(三)突出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举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针对外资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特点,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苏州市安监局将举办一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时间:6月。)
2.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业务培训。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有关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全面开展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管理业务专项培训。4月份,苏州市安监局拟举办80家市属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培训班。(时间:全年。)
3.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继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知识再教育是法定要求,各地要在继续巩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高危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今年所有危化企业、纳入各地重点监管的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要达100%,一般企业复训率不低于70%。(时间:全年。)
4.继续推进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根据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工作环境条件恶劣的特点,各市、区安监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民工培训的同时,加强执法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要重点指导危化品、职业危害、矿山、冶金等重点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日常教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责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全年。)
(四)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复训质量
1、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为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市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较多的有利因素,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活动,挑选在各自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今年五市要建立分别不少于5家企业的实训联系点,吴中、相城、高新区要建立分别不少于3家实训联系点,古城区域也要推荐若
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企业作为实训联系点。各地建立的实训联系点应至少包括危化品生产、存在职业危害、冶金等三个以上不同行业的实训联系点。(时间:8月份完成。)
2.探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新方法。各培训机构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力争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有所突破。今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复训要增加实操课时,组织复训人员到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进行参观学习;市安监局将适时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复训示范班”,组织各地有关人员进行教学观摩。(时间:全年。)
3.探索安全培训形式的创新与提高。要加强对授课教员的教学指导,实行复训教案备案制度。所有从事复训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在授课当日将教案送培训机构书面备案,同时要将各级最新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当地安监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等列入授课内容;要继续加强对授课质量的考核考评,各培训机构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应用书面形式向学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相关教师;要提倡采用电脑演示、课堂互动等先进教学手段与形式,增加安全培训的有效性。
四、工作措施
20xx年,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宣传、组织和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全年安全培训工作任务。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培训工作同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安全培训任务和自身实际,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培训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地培训组织网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各地要积极完善培训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培训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推动力。
2.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参训的意识。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的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今年,苏州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企业安全培训指南》,免费发放企业。
3.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区安监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一要根据培训对象、行业类别和岗位性质的不同,尽可能的在办班分类、教材使用、岗位性质、教师选择上与国家有关培训要求相符;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不随意删减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三要继续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各地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未通过考核标准的坚决不予发证;四是各地安监机构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的随机抽查,督促培训机构进一步注重培训质量。
4.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安监局企业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坚持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纳入必查范围,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开展对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局拟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企业法定培训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人员,各地也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监管手段。要通过安全培训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结合,与事故查处相结合,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确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四是各地要加大对境内非法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法定培训的检查与打击力度。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xx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抓好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20xx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xx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xx年12月28日—20xx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本文 检查(20xx年4月26日—20xx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xx年9月17日—20xx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xx年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第2页

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20xx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20xx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注重实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对难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需督促、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相关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复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
(三)建好台帐,跟踪管理。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问题复杂、本地或本部门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
(四)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指导、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日常的监督检查,由分组中的15个责任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建检查工作队伍的同时负责抓好大检查行动的隐患治理等后续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三区三城”建设总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创新安全生产培训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进一步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复训)率,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不低于11万人次;

2、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复训率达100%;

3、全年法定培训人员相关数据录入率达100%;

4、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不少于30家;

5、考核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培训统计,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1、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编录入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统计编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要对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统计重点是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网络,明确专人负责,高标准地按时完成所在行政区域的数据录入,并于XX年7月30日前将数据上报苏州市安监局。(时间:7月完成。)

2.切实加强年度法定培训人员数据录入。根据省安监局有关要求,凡经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必须在当年度全部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时间:全年。)

3.统一规范安全培训上报口径。今年起,各市(区)应统一各类培训领域相关工作数据。凡各市(区)安监局业务科室上报苏州市安监局的各类培训工作数据应与负责安全培训的科室上报数据相一致,避免出现多口径上报带来的培训数据不准现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及培训人员业务水平

1.坚持机关“大讲堂”学习,开展安监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把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与周期培训相结合,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每半月保证一次机关内部业务学习与交流。

2.结合各地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苏州市安监局拟组织举办1期安全监察员领证培训班。(时间:5月。)

3.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开展安全培训监考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省安监局年度培训计划,今年将有计划的对全市各考核小组成员及监考老师送省安监局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力争全年80%以上的监考人员持证上岗。(时间:全年。)

(三)突出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举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针对外资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特点,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苏州市安监局将举办一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时间:6月。)

2.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业务培训。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有关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全面开展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管理业务专项培训。4月份,苏州市安监局拟举办80家市属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培训班。(时间:全年。)

3.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继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知识再教育是法定要求,各地要在继续巩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高危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今年所有危化企业、纳入各地重点监管的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要达100%,一般企业复训率不低于70%。(时间:全年。)

4.继续推进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根据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工作环境条件恶劣的特点,各市、区安监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民工培训的同时,加强执法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要重点指导危化品、职业危害、矿山、冶金等重点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日常教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责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全年。)

(四)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复训质量

1、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为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市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较多的有利因素,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活动,挑选在各自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今年五市要建立分别不少于5家企业的实训联系点,吴中、相城、高新区要建立分别不少于3家实训联系点,古城区域也要推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企业作为实训联系点。各地建立的实训联系点应至少包括危化品生产、存在职业危害、冶金等三个以上不同行业的实训联系点。(时间:8月份完成。)

2.探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新方法。各培训机构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力争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有所突破。今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复训要增加实操课时,组织复训人员到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进行参观学习;市安监局将适时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复训示范班”,组织各地有关人员进行教学观摩。(时间:全年。)

3.探索安全培训形式的创新与提高。要加强对授课教员的教学指导,实行复训教案备案制度。所有从事复训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在授课当日将教案送培训机构书面备案,同时要将各级最新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当地安监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等列入授课内容;要继续加强对授课质量的考核考评,各培训机构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应用书面形式向学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相关教师;要提倡采用电脑演示、课堂互动等先进教学手段与形式,增加安全培训的有效性。

四、工作措施

XX年,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宣传、组织和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全年安全培训工作任务。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培训工作同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安全培训任务和自身实际,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培训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地培训组织网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各地要积极完善培训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培训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推动力。

2.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参训的意识。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的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今年,苏州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企业安全培训指南》,免费发放企杯”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的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今年,苏州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企业安全培训指南》,免费发放企业。

3.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区安监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一要根据培训对象、行业类别和岗位性质的不同,尽可能的在办班分类、教材使用、岗位性质、教师选择上与国家有关培训要求相符;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不随意删减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三要继续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各地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未通过考核标准的坚决不予发证;四是各地安监机构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的随机抽查,督促培训机构进一步注重培训质量。

4.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安监局企业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坚持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纳入必查范围,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开展对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局拟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企业法定培训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人员,各地也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监管手段。要通过安全培训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结合,与事故查处相结合,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确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四是各地要加大对境内非法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法定培训的检查与打击力度。

安监局总结及下年计划


一、**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站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和振奋的精神,团结的工作氛围,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杜绝了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止了验收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的现象,维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二○○八年,我站共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

××已经进行竣工备案的工程项目有:××正在进行监督的工程项目有: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一次验收合格率×××。未发生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

××日常工作重点突出,稳步推进。

在过程监督中,始终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安全和功能等关键部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严格监督程序,注重施工现场管理。重视应用先进的检测仪器(今年五月购买了kon—fk(a)数显式裂缝宽度测试仪和kon—fsy型裂缝深度测试仪)对××震后建筑物的裂缝宽度、深度检测和利用ht---255a型数显式回弹仪、koncrete型非金属板厚度测试仪等仪器进行工程质量实体检测,提高了监督水平,减少了人为等主观因素判断的现象。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六月以来,建筑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移交我站,我站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施工现场管理力度,积极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全面抓好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分别是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筑安

全百日督察行动和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坍塌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应急援救演练工作,实现了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零死亡、零伤害”的目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高度重视质量投诉,切实维护投诉者利益。

工程质量投诉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我站历来高度重视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投诉及时采取相应的手段进行处置,对于影响较大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移送处理。全年我站共收到个人投诉×××起,都按照规定时限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维护了投诉者的切身利益。

(二)存在问题

由于人少事多,对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建筑安全生产存在现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使个别工程项目存在细小的质量问题尚未得到及时处理,个别项目潜伏一定的安全隐患,给这些工程建设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二、20xx年工作计划

根据**年工作情况,20xx年我站将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政治思想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县建设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党的政策、方针、路线、纲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等。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恪尽职守四项制度和严格执行建设局干部职工十不准制度,不段提高全站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和全面完成,努力建设学习型、和谐全面发展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二)业务学习方面。认真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新标准和新规范,借鉴先进地区的管理模式,吸取发生事故地区的教训。自我加压,以学习为动力,提高全站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安全管理的新道路。

(三)业务工作。

(1)继续抓好年正在建设的16项工程(质监局、残联办公楼已经完成建设,但未进行验收备案,***县长松殡仪馆根据县人大和民政局的会议纪要要在**年底竣工)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新启动的项目金沙明珠商贸城、发改局办公楼改造、高滩新区行政办公区机关办公楼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抓好村镇工程建设的监管工作,村镇建设工程关系到到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统筹城乡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狠抓落实,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方法,提高质量监管水平,促进村镇工程质量乃至全县工程质量的提高。

(4)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是事关农民工生命健康和千万个家庭幸福的大事,我站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之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施工现场监管力度,制止在建筑安全中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或者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多种形势的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努力做到无事故发生和内业资料完善的双赢,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年实现“零死亡”的目标。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监局总结及下年计划责任编辑:曾老师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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