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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方案

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每次一个项目的开始我们都是要去做一些准备的,这说明了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制定工作计划可以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让工作变得井井有条,工作计划涵盖哪些部分?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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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有效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x号)、《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开展xx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印发xx年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

(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

1.严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暴力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对账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

2.严查未经批准发行理财产品。重点排查业务范围,包括针对本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及定向私募等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3.严查涉网类非法集资和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重点排查此类机构是否有 “一带多”和以银行信贷资金出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非法融资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讲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人群开展重点宣传。

积极创新形式和方法,主动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问题,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作品,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广告资讯管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相应组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加强广告管理。

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管。

县金融办负责对“两类公司”进行监管。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进行查处。

县农委、县农机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监管,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县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进行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审查投资人身份、公司经营范围、出资情况,收集、提供企业年报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投资咨询行业、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广告管理、监测和检查。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该依法取缔的依法取缔,并通过媒体公布黑名单。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收执法,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息。

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已认定的非法集资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与取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xx年x月份)。县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配合,按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主要集散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安排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片,在营业场所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二)调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查清机构家数、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风险等相关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线索。

(三)现场检查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内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详查是否存在风险、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四)清理打击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予以曝光。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活动期间,暂停各类投融资、理财机构的注册审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从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维护全县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密切关注专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认真进行查处。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的原则,对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本地、本单位难以解决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确保有效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五)及时报送信息。县政府相关部门应于x月x日前将宣传教育阶段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宣传资料、相关部门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x月x日前将调查摸底、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x月x日前将清理打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金融办。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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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xx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x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

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以落实乡村两级“打非”主体责任为重点,进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分工合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机制,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和乡村两级联动、全面清查排查的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失职问责,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监督、有奖举报、全面防范的良好氛围,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烟花爆竹零事故、零死亡。

三、整治内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家庭作坊,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所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违法行为;

(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烟花爆竹企业从事违法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的行为;

(四)依法严肃处理专项治理中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从xx年xx月开始至xx年xx月底结束。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xx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供销社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督查组:

第一组:督查xx镇、xx乡、xx镇、xx乡,由县公安局负责

组长:xx

第二组:督查xx乡、xx镇、xx乡、xx镇、xx办事处,由县安监局负责

组长:xx

第三组:督查xx乡、xx乡、xx镇、xx镇、xx办事处,由县工商局负责

组长:xx

第四组:督查xx乡、xx乡、xx乡、xx办事处,由县质监局负责

组长:xx

第五组:督查xx乡、xx镇、xx镇、xx乡,由县供销社负责

组长:xx

第六组:督查xx乡、xx乡、xx镇、xx办事处,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组长:xx

六、职责分工

(一)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并定期分析形势、制定措施、部署工作、督导检查和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制,乡镇(街道)及其相关所站和村组是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区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非法燃放行为,销毁处置废弃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派出所和供销社、工商等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依托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可能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闲置厂房、废弃院落、仓库、养殖场、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全面管控涉危涉爆重点人员;侦查处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和爆炸物品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依法设立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批发)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移交公安部门予以销毁。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查处“三无”产品和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和侵犯、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

(七)供销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安全经营,严禁购买非法产品,严禁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八)交通部门负责查处“三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负责查处合法运输企业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九)供电部门负责加强农村供电管理,严禁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厂点提供电力,对私拉乱接用电行为建立巡检制度,依法切断非法生产的电源。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参与、支持、庇护非法生产的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七、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认清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重点落实乡(镇)村两级的排查和县乡公安部门取缔“非法”的主体责任,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要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乡村两级排查治理职责,细化乡镇(街道)干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乡镇(街道)领导包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和村干部包组包户的专项治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站所、村委、村民组和乡级大人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明确专人负责,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不留死角,真正把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靠科技,加强装备建设。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装备能力建设,有效检测控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震慑犯罪分子。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都要配备摩尔探测仪,切实提高执法和排查能力,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提供可靠的装备技术保障。

(三)重在治本,强化源头管理。要以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炸药及原料为重点,坚持打源头与堵渠道双管齐下,采取有力措施,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公安部门要依据《全省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x公通〔xx〕xx号),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所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合作,形成区域联防。要强化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源头治理,形成联防联治的格局。由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在周边市县之间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区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也要与周边县区、乡镇(街道)和本辖区相邻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区域联防机制。区域联防机制要明确联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防、联查、联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依法依规,从严打击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顶格处理,做到“六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的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的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的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力度,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严惩一起,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六)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各督导组要开展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对发生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区域要重点排查,并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档案。要重点检查乡镇村(街道)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和排查、打击取缔等情况,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县督导组要坚持重心下移,将督导的重点放到乡镇(街道)、行政村和自然村,对“打非”工作领导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严明纪律,从严追究责任。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xx监总管〔xx〕xx号)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领导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各督导组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除责令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外,还要倒查相关部门、包片乡镇(街道)领导和包村乡镇(街道)干部的责任。对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从重顶格处理,同时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及产品的销售去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运用张贴公告、粉刷标语、印制传单、流动车广播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安全权益,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基金,加大奖励额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及时兑现奖金。各乡镇(街道)要在每个村至少发展一名隐蔽的信息员,随时提供信息,形成有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防火灾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防火灾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xx市“守护平安—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业职能部门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常态排查、火灾隐患分级治理、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要节日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集中开展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查处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二)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等。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各地、各单位是否向市政府报备。

(四)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及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投入使用的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灭火演练等问题。

(六)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七)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八)小单位、“三合一”场所及夜市、大排档等。排查公共服务中心、街道辖区内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及夜市、大排档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隐患,排查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行为。

(九)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在认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作为排查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十)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抓好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对新确定的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牵头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约谈问责、定期公告、媒体曝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督促按期整改销案。

三、工作步骤

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任务。教育、民政、公安、文化、卫生、规建、商务、旅游、安监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类组织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大活动期间,要重点加强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

(三)总结阶段。各地、各部门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9月2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夏季来临,气候炎热,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因松懈麻痹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明确相关部门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民政部门负责督导检查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检查监狱、戒毒单位;文化部门负责摸排文物古建筑底数,督导检查歌舞、娱乐、游艺、放映等场所,以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卫生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医院、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检查汽车客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汽车和船舶、码头;商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经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省属、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旅游部门负责督导检查星级宾馆和A级景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摸排易燃易爆单位底数,督导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场所;公安部门负责分类摸排人员密集场所底数,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执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指导。要强化各镇街道、村(居)委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经常性防火工作,加强居民楼院、村庄和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并通报有关情况。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等活动,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市广电、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手段和各类传播媒介,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市教育、文化、交通、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场所和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对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单位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要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并充分利用“xx”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社会单位要对员工逐一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组织全员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全民公共消防意识。

全局集中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全局集中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为全面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软实力提升工程建设,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集中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杜绝“冷、横、硬、推”和“吃、拿、卡、要”等现象,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营造优良发展环境,确保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取得实绩。

二、整治重点

(一)执行力不强。未严格按国家政策、法规办事,对上级的决策、决定、部署等不能有效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顾大局,各行其是;不愿负责,不敢担当等。

(二)作风不实。衙门作风、形式主义严重,意识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做事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工作打马虎眼、玩花架子,不给好处不办事或拖着办、给了好处乱办事,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等。

(三)行政效能不高。对“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执行不力,办事流程不规范,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对审批办理的事项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

(四)遵守纪律不严。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无故空岗、缺岗,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业务无关的事情,非公务饮酒或酗酒上班,不按规定报告去向等。

(五)服务态度不好。对服务对象不理不睬,态度生硬、野蛮、恶劣,故意刁难,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向群众宣传解释政策不耐心、不细致等。

三、范围对象

全局在职职工。

四、方法步骤

活动从2014年5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查摆(2014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1.抓好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中央、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学习《县加强和规范干部管理的规定》等文件。

2.查摆问题。采取自己查、领导点、同事找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和风险点,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

3.开展讨论。针对查摆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不争论、不折腾、不懈怠”专题讨论,让干部职工领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深刻内涵。

(二)集中阶段(2014年6月中旬至8月上旬)

1.制定整改方案。全局干部职工要在“中梗阻”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方案,并由党组会集中审定。

2.组织限期整改。整改方案形成后,要在公开栏进行集中公示,并通过个人承诺、党组评诺等方式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

1.民主评议。整改结束后,各股室、站、大队要采取干部述职、问卷测评等方式,邀请服务对象、本系统干部职工,对整治对象在履职情况、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职业道德、服务对象投诉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确保评议工作不走过场。

2.成果运用。各股室、站、大队要对“中梗阻”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从“中梗阻”现象是否仍然存在、影响和损害服务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中梗阻”现象发生的措施是否建立、“治理‘中梗阻’,优化软环境”的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

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落实,严查事故隐患,狠抓问题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现在起至20xx年1月底。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大检查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各镇、街道、区场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县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岁末年初、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刚性规定;是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县安委会通报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的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挂牌督办等安全监管执法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3.企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经营、运输、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安全整治,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进行逐一排查,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加大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未批先建、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整治储存场所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

2.矿山:要落实冒顶、透水、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措施,确保通风、通讯系统完善,露天矿井要严格按设计实行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要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加强冲击地压的预测预警,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综合防冲措施。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3.交通运输: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客车、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4.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建筑施工:对当前全县在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格查处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行为。

6.旅游: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督促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场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7.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储存、运输、使用、废弃、销毁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等行为情况。

8.冶金工贸:扎实开展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专项排查情况;推动煤气防护站建设,开展冶金企业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强化防止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吊运安全管理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教育、农机、电力、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检查督查,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四、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县安委会巡查。县安委会将对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巡查。巡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台账,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抽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长、县安委会主任吴卫东任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镇村、责任落实到镇村、监督检查到镇村。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场)和有关部门要层层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督查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公开曝光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列入全县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县安委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仅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还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专家参与指导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六)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畅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用好舆情监管系统,切实保证事故信息及时、准确送达。

各镇(街道、区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12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周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0xx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电子信箱:xx

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为推进园科学保教,有效治理化倾向,根据x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xxx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基二〔20xx〕5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为基本,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

1.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全面纠正幼儿

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2.全面清理违规举办的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

3.分类开展教师、园长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清理

不合格教师。

4.幼儿园与小学密切联系,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三、治理任务

(一)开展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治理整顿工作。

对于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设置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的要坚决予以纠正。除部分农村地区在幼儿园资源不足、布局不完善的情况下允许小学附设学前班外,城市(含县镇)均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鼓励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逐步从所属学校剥离,实现独立办园。

(二)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整顿工作。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坚决纠正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及给幼儿布置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等做法。公办幼儿园违规进行小学化内容教学的,一经查实,要对园长进行严肃处理;民办幼儿园违规进行小学化内容教学的,要限期整改,屡禁不止的,降级降类或取消办园资格。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县(市、区)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

2.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坚决纠正幼儿园不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坚决禁止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或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活动。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3.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20xx区角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4.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对于家园合作不顺畅,容易被家庭教育小学化所绑架的,要结合家园共育试点项目实施,通过开展家园共育方式方法培训等,搭建家园沟通桥梁,增强幼儿园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

5.查处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各县(市、区)要加强小学一年级教学进度监管,对于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文明学校评估范围内。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幼儿园负责普查登记大班幼儿流失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前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自查与摸排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自查与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无证幼儿园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黑名单》、招收不足学龄幼儿教授小学内容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以及非零起点教学现象突出的小学《黑名单》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整改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对治理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对措施扎实、效果良好的加大宣传。专项督查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意义重大。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职能部门推进责任,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精心部署自查、整改工作,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

(二)分类自查,全面整改。

幼儿园:

1.查教育内容。幼儿园所设置的课程、使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五大领域的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坚决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拼音、识字、计算、珠心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不得进行单纯的知识、技能训练。

2.查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时间与内容,确保幼儿户外活动、体育活动、游戏活动、自由活动的时间,动静交替;集体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方式,寓教于乐。

3.查教育环境。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搭建宣传平台,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活动区域(区角),涵盖学习性区域(如科学区、美工区、益智区、语言区等)和游戏性区域(角色游戏、建构游戏、表演游戏),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和幼儿兴趣、需求,提供充足的玩教具、丰富的游戏材料和幼儿图书,激发幼儿探究兴趣、自主游戏,满足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需要;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各类幼儿园区域环境的设置、游戏材料的提供、玩教具及图书的配备要符合《xxx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的要求)。

4.查教师教育活动的组织。教师要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个体差异,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坚决纠正重课堂轻游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

5.查教师资格证。严把教师入口关,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小学:

主要查找是否坚持零起点教学。坚持免试入学,规范小学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等现象。

校外培训机构:

结合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查找是否存在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

(三)加强研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1.调研需求,加强培训针对性。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等,在20xx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2.加强园本培训,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

3.加强园本教研,坚持常态化的教研活动,引导教师深入研究五大领域教育内容,根据不同领域目标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教育手段,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寓教育与生活、游戏之中。

4.发挥各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建立学习共同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保教实践经验交流,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四)做好家长宣传工作。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做好宣传,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专栏、园报、微信、短信、校讯通、QQ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科学育儿知识、先进办园理念,让广大家长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学前教育的科学理念及学前教育内容和形式,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规律,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明确知晓小学化教育内容对幼儿身心健康的危害,为幼儿营造健康积极的生活环境。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要组织力量对幼儿园小学化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市教育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降类处理;对问题频发、屡禁不止、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各市属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地、各校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电话和邮箱)、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请于20xx年8月底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专项治理整体情况请于20xx年5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

市教育局将统一公示各县(市、区)上报的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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