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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想要达成心中所想之事,就一定要做准备。根据企业发展的新方向,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方案,工作方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关于写方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工商发〔2016〕52号)文件安排,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传销行为的反弹势头,巩固“无传销县”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尹顺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曲明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经检大队、市场股、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冯凡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牵头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

二、行动目标

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使我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弹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巩固我县“无传销县”成果。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地区。以乔庄、竹园两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对象。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案件;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及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和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根据方案作好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二)打击整治阶段( 6月26日至 8月20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集中精力和资源,摸排线索,查处案件,铲除窝点,处置网站。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日)。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上报,县局汇总后向市工商局上报。县局对各所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线索。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组织排查,社会举报投诉,网上监控等方式,摸清和锁定传销组织聚集、活动的地区和窝点。

(二)认真核查研判。认真核实涉嫌传销举报线索,特别是对传销团伙的组织结构、制度、组织骨干分子、参与人员、活动地区及资金流动等重要信息和关键证据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判,为实施集中打击整治提供证据。

(三)集中打击整治。以“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原则,在摸排、掌握证据的基础上,由经检大队牵头组织执法办案力量,果断采取打击整治行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对已构成犯罪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参与者要做好教育、疏导、遣返工作。案情重大、案情复杂、跨区域、人员多等重特大案件,及时提请区域协作办案和省、市工商局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在“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尤其要突出抓好出租屋主、农民工、大中专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为主,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制定行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特别是主动做好与公安、综治、民政、教育等部门和社区等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所队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因工作懈怠、整治不力,造成传销活动严重,并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地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各所队要及时上报重大传销案件线索、案例、数据、信息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和战果统计表于8月**日前报县局政策法规股董生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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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打击传销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确保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布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严防传销人员在我镇流转,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组长:汤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谭国栋政协联工委主任

成员:章科清溪派出所所长

毛春湘综治办副主任

罗伟英清溪工商所所长

沈方瑜党政办公室主任

谭卡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工商所。

办公室主任:罗伟英(兼)

联系电话:55682931

三、工作任务

(一)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社区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韶山市打击传销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工商、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做好工商与公安机关相互间的案件移交工作,积极协调与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做到对传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要对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进行排查确定。要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11年3月20日

社区打击传销方案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关于组织开展“关于严历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通知的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大围这一核心任务,严字当头,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打、防、治多项措施并举,坚决遏制制假贩假势头,严厉查处一批制假贩假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制假贩假黑窝点,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和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打击制假贩假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打假专项行动

1、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农业部门牵头)主要任务:全面清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的违法行为。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水产、蛋类等初级农产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

重点单位和区域: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场所。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问题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查无证照生产黑窝点,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重点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大米、饮料、饮用水、食品包装材料等。

重点单位和区域:食品加工集中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区域。

3、流通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生产准入,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加大抽查后处理力度。

重点产品: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桶装水、酒、饮料等。

重点单位和区域: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餐饮食品加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餐具集中清洗消毒黑窝点,规范餐具集中清洗消毒行业,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重点单位和区域:食品加工集中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要在打假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积极支持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查办,严厉惩处。要按照方案要求,严防、严查、严处,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依法判处一批违法分子。要建立健全制假贩假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公安部门要立足破大案、集中优势警力,组织开展制假贩假犯罪活动打击行动,集中侦获一批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大案要案,集中打击处理一批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

(四)加强宣传,舆论导引。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制假贩假分子、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提高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自律意识。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10至15日):各镇和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情况排查阶段(**年8月16日至20日):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分类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切实解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

(三)打击整治阶段(**年8月21日至31月):有组织有准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地区、行业,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1日至20月):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行动逐级验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总结经验,建立打击制假贩假伪劣商品长效机制。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一)

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网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二)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网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网,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规定要求,在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妥善做好案件处置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如遇传销举报或投诉拒接,部门间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特别是因工作失误或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因传销活动而发生群众伤亡、暴力抗法、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对打击传销信息上报工作发生虚报、漏报、瞒报情况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阶段性材料。同时,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先进事迹。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政法函〔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月至**月)。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7年7月至9月)。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较大、处罚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局里将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地有效开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前期工作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有效解决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整合卫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需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等非法行医行为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按下面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电话:**,邮箱:**)。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底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7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和汇总表,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章标题: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口计划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决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范管理,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二、工作内容(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凡未批准经营开展施行终止妊娠业务的医疗保健单位、个体诊所、个体药店一律不得使用和营销终止妊娠药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医药经营公司、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同市医药总公司与海南省恩惠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签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协议书,确保该药品的正常流通。三、行动时间:从3月16日至5月15日四、组织领导经局务会议讨论,成立我局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杨学海副组长:陈西虎成员:朱海波、殷诗海五、工作要求(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情况,造成我市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这次的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部门配合,共同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人口与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共同联手,一抓到底。(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我市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建立举报制度及电话:62217333。(五)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上级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省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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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前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入户排查取得的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活动蔓延势头,切实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金川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金川区防范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传销重点地区现状有明显改观,基础防控措施有明显加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龙集里、龙门里、龙泉里、龙岗里、金冶里、金水里为重点,其它镇和社区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二)重点行为:以“5321”兴边富民工程为典型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培训场地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对象: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等。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明知是传销而仍为其提供宣传、非法宣传材料印制、分发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措施

(一)召开成员单位联系会。组织召开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及各镇、社区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通报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集中整治打击工作。

(二)召开出租屋房主约谈会。以各社区为单位组织召开辖区出租屋主约谈会,向出租屋房主讲清国家关于出租屋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出租屋主主动与传销人员解除租房合同,对明知是传销人员还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人员住宿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及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进行集中整治打击。根据社区摸排情况和公安、工商部门掌握的线索,集中力量对龙泉里社区以荆付清为首和金冶里社区以王建国为首传销窝点进行打击。首要分子、骨干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被骗人员由公安、工商、民政、社区等部门加强教育后予以遣送。

(四)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进一步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车、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xx0”和工商部门“xx315”申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查处传销活动,构建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四、行动步骤

即日起至xx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召开出租屋主约谈会阶段(xx月21日至xx月30日)。各社区以社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出租屋主约谈会,由公安、工商部门人员向出租屋主讲清传销的危害及出租屋管理规定,引导出租屋主主动与外来人员解除租房合同。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x月1日至xx月15日)。公安、工商部门列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集中精力和资源,查处案件和遣送人员。尤其是对传销活动集中的地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xx月xx日至20日)。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对大要案件查处、人员遣送及后续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工作事关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以及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切实加强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整治行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组织协调、行政执法、教育遣散、配合刑事打击等工作。

(三)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准确理解、掌握适应打击传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传销的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在案件查处中,要注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并妥善处置好涉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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