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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王闯天下读后感1000字,2024熊王闯天下读后感1000字大全

熊王闯天下读后感1000字

托尔是一只巨大的灰熊;马斯卡是一只小黑熊。奥托和兰登是两位想捕杀托尔的猎人。

这本书主要的内容是:在美丽的落基山脉,熊王托尔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猫人兰登和奥托闯入了它的世界,令人厌恶的人味、喷着火舌的猎枪、吐着尖牙的恶犬刺激挑逗着本性温和的熊王。它愤怒地响哮,勇敢地反击,机智地周旋,与猎人展开了生死较量。在追杀与逃避中,托尔与失去了母亲的小熊马斯卡偶遇,它接纳并保护了马斯卡。不幸的是,幼小的马斯卡在逃亡中与托尔离散,被兰登和奥托活捉。而兰登则在独自进山时被托尔追踪而至,命悬一线

托尔和马斯东都十分坚强,被其他熊打痛了不哭;被猎人用子弹打到了也不叫。可是在平常,我一不小心擦破皮,也会在那儿喊疼。

猎人们刚开始没有得到托尔时,兰登发誓,一定要将托儿的皮毛放在客厅里做成华贵的地毯。他们难道不明白,任何东西都是有生命的吗?他们不能想一下,如果别人拿枪指着他们,他们会开心吗?

马斯卡被猎人抓走以后,它就成了猎人的猎犬。兰登给它起名为小火枪。

马斯卡很乖,它不会忘恩复义。几年后,猎人们走时,它和猎人们道别以后,就去找曾经收纳过它的托尔。

生活中,人人应该关爱动物,不要忘恩负义,勇敢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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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读后感1000字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同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己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弃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希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弃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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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面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

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

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

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

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

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

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子。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

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

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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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1000字(一)

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一爱一。只因大女儿为利放弃一爱一,只因小女已无权再一爱一。

第一个瞬间:一爱一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理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意再忙碌于复杂的社会事务中,分土地仪式上,他想知道女儿有多一爱一她。

大女贡纳梨一爱一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一爱一父亲以至于不能一爱一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一爱一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况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一爱一父,殊不知,这二人一爱一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一爱一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终于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终于明白了科第丽霞的一爱一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一爱一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终于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均子一爱一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助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己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一切终究为了什么?一爱一特门不愿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就在前方。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己;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一爱一。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一爱一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起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贡纳梨、吕甘和一爱一特门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一陰一暗之下坚持去一爱一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一爱一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可以互相弥补人生最后那份缺失的一爱一。

绝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一爱一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读后感1000字(二)

我曾经听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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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蓝天下的课桌》后,我百感交集,原来,与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同学,有那么多交不起学费的,有那么多单亲家庭的穷孩子,有那么多家境贫寒的外地孩子与这些孩子作比较,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吗?

《蓝天下的课桌》中的主人公大多是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寒的外地孩子,他们笑对逆境、积极向上,不为现在的生活环境所屈服。书中有六位渴望读书,渴求美好未来的孩子,在同一片蓝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来自社会各界的帮助,犹如雄鹰一样不畏风霜雨雪,为梦想而奋飞。

在这本书的六位小主人公中,我最敬佩的就是父亲去世,母亲有严重的心脏病的鲁达欣了。鲁达欣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都不是很好,可鲁达欣也不会为自己的家境而自卑,相反,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懂事,懂得照顾妈妈,懂得承担家务活,懂得靠自己优秀的成绩获得别人的尊重和母亲与老师的欣慰。

鲁达欣三年级的时候,父亲就因为脑溢血而去世了,当没有经济来源的妈妈和鲁达欣准备要回到外公外婆家去生活的时候,学校因为鲁达欣所在的班级的再三请求,决定减免鲁达欣在学校学习的所有费用,以此来留下鲁达欣。从这以后,全校的老师和学生都投入到了捐助和帮助鲁达欣的活动中。鲁达欣和妈妈就是靠着同学们的援助,在这个城市下立足了。

鲁达欣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别人送的,显得很旧,有时上面还有补丁,所以班里调皮的男生和鲁达欣发生冲突的时候,会嘲笑鲁达欣的衣服,这些鲁达欣都默默忍受了。但有一天,一位男同学竟然嘲笑鲁达欣的妈妈是拾荒的,鲁达欣严厉地对嘲笑他的同学说了一句话:是的,我穷,穷怎么了?我的成绩比你好!从那以后,那个嘲笑他的同学再也不敢嘲笑他穷了。

有一次,鲁达欣在劝阻一位同学不要玩玻璃弹珠时,不小心把教室的玻璃打坏了。老师虽然让那一位玩弹珠的同学赔了钱,但第二天鲁达欣还是拿了十元钱赔给那位同学。十元钱,对于鲁达欣和妈妈来说,是好几天的生活费。

鲁达欣最让我有深刻印象的是那一句写在墙上的话:沟算什么呢,坎算什么呢,走过去,头上依然是蓝天,脚下依然是大路!是呀,风霜雨雪、挫折与困难都不算什么,只要你勇敢面对人生路上的坎坷、沟壑,永不言败,就一定能成功!鲁达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但愿,与我们沐浴在同一缕阳光下的家境贫寒的、渴望读书的外地孩子能像向日葵一样,充满阳光,充满自信地面对这个世界。

但愿,与我们翱翔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渴求美好前程的外来工子女能像雏鹰一样不畏风霜雨雪,为 查看全文>>>

在1987年的元旦钟声里、惊觉、我竟然是1986年的生还者一句话惊醒梦中人,我们何时曾经将自己放在这样的位置上去思考过问题。生活如此复杂,我竟然还活着,何其有幸。生活如此艰难,我竟然还活着,何其悲哀。

以前,有一位现代诗人让杜甫的国破山河在改作国在山河破。是啊,杜甫的悲伤在于国破了,家不再是家。杜甫的幸运在于,山河依旧,绿水长流,不管经历怎样的变革,那都是人行为上的,在故土上,这里的一点一滴仍旧属于每一个人。我们的悲哀在于,国家还好好的,山河支离破碎,什么都还在,人心支离破碎。

中国人常常有种置身事外不关我事的思想,这表现在很多地方的,像是见义不勇为,路见不平干瞪眼看着,我们总觉得这些事情似乎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然而,当有一天,我们真的遭遇这些的时候,却发现周围的人和当初的自己何其相似,漠不关心,冷眼旁观,这时间我们大多嗟叹人心冷暖,却不知,这一切与你当初的冷漠有着直接联系。事不关己的最终结果就是孤立无援,十三亿人是个强大的整体,分开来看就是十三亿个个体,个个击破,脆弱不堪。

人的团结有时候是这个社会最为强大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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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一)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一奸一等贬义一性一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一精一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一团一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一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一毛一,可是双一毛一的奴一性一已经超过了狼一性一,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一性一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一毛一的狼一性一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一毛一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一毛一恢复狼一性一,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一爱一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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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可是梦中就是梦。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

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择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赖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现在一事无成。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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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目的是使人精明而文明、开明而高明、清明而英明。现在很多人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不由为它的故事情节感叹。这时候应该写读后感来记下自己的感受和启示。如何写好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也许下面的“混血豺王读后感”正合你意!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混血豺王读后感【篇1】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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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血豺王》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 查看全文>>>

熊王闯天下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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