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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三剑客一魔棋大战读后感200字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一爱一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一团一。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一团一。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二)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一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一精一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校园三剑客】,里面的主角有杨歌、张小开、白雪,里面的大体内容是: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一穴一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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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查看全文>>>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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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完上一篇就很想看小李飞刀了,然后看到下下来的文件里有本飞刀又见飞刀,我找了半天也没看到小李飞刀,我就纳闷了。这么重要的一本居然没有。后来*一下才知道,多情剑客无情剑就是小李飞刀。。。不过这本的标题是在暗示其实主角是阿飞么!?只是李寻欢作为主线被我们误以为是主角,还是我们觉得李寻欢的风流浪子形象比较适合当主角?不过整个看下来李寻欢还真的是主角。每次看小说电视剧都充满了各种影响,感觉当年看的时候满眼都是焦恩俊演的李寻欢和萧蔷演的林诗音,阿飞啊孙小红都不那么有影响力。(尤其是里面的林仙儿真是是没什么印象,还去*了,媚是媚但怎么有种风四娘的沧桑感觉,是我的错觉的么)

古龙的小说写情确实细到末处,尤其是李寻欢的酒和愁。不过我想感慨的是李寻欢的人格。

话说上面是暑假的时候写了一半的,表示真心不能半途而废,我还是继续吧。。。

李寻欢的人格,真是那个年代的雷锋同志啊。不过可能因为后来社会政府舆论鼓吹学雷锋什么的,搞得大家有点反感了,不过不得不说人家是真高尚,就算是资本家的富二代人家也是高尚的富二代啊~还是说李寻欢,他这人还不一样,他对看准了的人就掏心掏肺的,而且表现出来的还是一种默默的关爱,深入骨髓。对林诗音是,这是不用说的,对阿飞是这样,对龙啸云都是样。不过吧,个人觉得古龙已经把李寻欢神话了,他把李寻欢当做是自己精神世界的道德领袖,好吧这个领袖可以有,还有的很招人待见。有的时候这李寻欢发挥他圣母玛利亚胸怀的时候还真是让读者怄气不已。虽然你不能左右别人高尚,但是看着高尚用在如此不值的人身上真是窝火,比方说龙啸云比方说龙小云,好吧一家的都不好,就是苦了林诗音了。你不过龙啸云这么做反过来还是李寻欢一手造成的,这笔账还真不知道找谁算呢。说来说去李寻欢,龙啸云,林诗音这三人的三角恋(只是三个人而已,情感我觉得简单到死,可惜他们搞不定拎不清)【他们的故事需不需普及啊?我多嘴一句好了:从前李寻欢和林诗音是青梅竹马天生一对,后来龙啸云救了李寻欢一命成了兄弟,后来他看上了林妹纸,然后来个要死要活相思成病让李寻欢把妹纸让给他,李寻欢同志表示恩人言不敢不从啊,开始寻花问柳风流成性然后抛弃了林妹纸,然后林诗音只能嫁给龙啸云了。真是超适合排除八点档,太有看点了】你说李寻欢当年要是倾尽家财给龙啸云治病不就完事大吉了,有保主了他自己的声誉,为了报恩什么的不惜花光所有钱财什么的,还可以将爱情进行到底,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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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读后感200字(一)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一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200字(二)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玖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一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一逼一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玖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一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200字(三)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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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是新中国初年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奔波的乡村邮递员。他们没有飞机、没有汽车,只能用肩背着重重的麻袋,靠着低廉的邮递费艰苦的过日子,而且务必没有一点儿私心,不然就会像老信客那样失去别人的信任。但是,不光是信客,普通人也要守信用。

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是欺骗的世界里,我真不敢想象那会有多可怕。

信客有时还要帮忙不识字的农民们写信,便渐渐地有了很好的文学水平。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后,他最终当上了校长。

人生缺不了诚信,更缺不了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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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读后感

看亮剑,很爽,充满了中华民族的那种豪迈感,另外还有一种调侃,明知小日本没有那么笨,可是我们还是相信导演,情愿被他骗。可是我再看亮剑2,也就是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我却看不下去,太沉重的话题了,壮士,同归于尽,尽管我觉得可能更真实一些。

也就让我想到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为什么导演为了自己的生活,一定要多拍些亮剑之类的片,或者什么刘罗锅,纪晓岚这些,因为群众爱看啊,你给他们看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会让他们感到很压抑,像有一把刀挂在脖子上。

哪一天,我们才能更加现实一点啊!!不再沉迷,不再只把祖先的光环挂地脖子上。

亮剑读后感

经过两个月的苦读,我终于把《亮剑》给读完了。这本书讲了1939年抗战时期李云龙和战友在敌强我弱的战式上将敌人一刀一刀给砍了下来,曾多次冒着枪林弹雨不顾一切地冲在战斗的最前线。此外,李云龙还经常闹笑话,可惜这样一个人最终还是牺牲了。

我觉得李云龙是个大英雄,因为他用自己的实力把敌人杀得落花流水、四脚朝天。可是他是一个不爱学习的人,他曾经在南京学院和丁伟、孔捷闹过课堂。我觉得他在学习上很调皮。而且,李云龙在生活上有一个坏脾气,喜欢喝酒,还把妻子田雨赶走了好几次。

我们应该学李云龙那种奋不顾身的作战精神和出奇制胜的指挥策略。

亮剑读后感200字

今天看了一集片断《亮剑》,在这里我真的体会到了背后的各种含义,李云龙那种敢干的精神。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这样子,人如果有目标了,就会有动力,人生活着才有意义。

没有什么不能做的,只是不愿意去做,人性的本能很懒散罢了。

想什么样的人,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只有比别人努力4倍才能得到。

时间永远不会等人,上帝是公平的(24小时)

同时,看到大家那样的团结。一直以来我都是以个人主义放在眼前,现在我真的感觉到自己的不行。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亮剑读后感200字

最近,我看了一部叫《亮剑》的电视剧,觉得既有趣又称沉重。

李云龙是个有趣的人,他冲锋时倒下了,赵刚连忙扶起他说:老李负伤了吧?李云龙说:谁说老子负伤了?我只是被石子弄倒了。

骑兵连全军覆没的一场戏让我觉得十分沉重。孙德胜选定了自杀式进攻用刺刀和敌人拼,可是鬼子人太多了,骑兵连抵挡不住,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可他还大喊:骑兵连进攻!孙德胜最后还是被敌人砍死了,他的这种逢敌必亮剑的精神令人佩服。当他死后,那个日本少校说:厚葬这些八路,他们都是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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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要属这本讲述科学趣味的怪书《u客探访》。

这本书是由一个一个离奇的小故事组成的,故事主要讲述了距今3000年后的外星人来到了地球上劫持我们人类到他们的飞碟上做各种各样的实验,让他们明白各种离奇古怪的事情并不是因为有妖魔鬼怪在做弄而是因为物体与物体之间相互摩擦产生的具有科学根据的物理现象,最后再把他们安然无恙的送回家,让他们以为是做了一个梦。

看了这本书以后让我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虽然在看书的时候让我很害怕,但是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呼吁大家要认识科学、学习科学、崇尚科学,坚持反对迷信邪教思想。只有做到这些,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和谐、更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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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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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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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三剑客一魔棋大战读后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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