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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读后感,2024名利场读后感大全

名利场玖后感(一)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一爱一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一性一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一爱一米利亚一性一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己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后来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一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后来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一爱一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一爱一米利亚的帮助,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后来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后来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但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所谓的一爱一,吻了小罗登一下,后来小罗登说一妈一一妈一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伤心,我觉得痛苦应该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一爱一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一爱一米利亚的一爱一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一爱一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一爱一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一爱一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一爱一米利亚有一天可以接受他的一爱一,只是一爱一米利亚一直都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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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英语读后感

bunyan once in his book named pilgrims process described a place named vanity fair ething in the vanity fair and acts almost in the same manner as rebacca.

as an orphan, rebaccas birth can easily es very sophisticate and even tried to suduce her best friends brother so that she could her ant. ho it. although you live a decent life and gain others admiration,you may never be ture happy because you never knoe a sorroplainly. amelia is not a cold hearted women, although her dream of being a grand lady had vanished,but she experienced a life of being truly loved. vanity fair? i would like to give an advice to her and to the grils in our modern society: please keep always from vanity, and take a correct attitude towards money, social status and marriage. money is not every in our life. the improvement of our social status needs our own efforts instead of relying on others. mrriage is a holly thing in our girls life, which requires our responsibility and loyalty. or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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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内容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同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近中年(30、40左右)时,她终于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己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后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可以轻松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后来,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平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后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助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面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后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知道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己,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己都不知道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近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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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同。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通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会毁了自己,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现在,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一定是这样的想法。

终于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悲剧,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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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场玖后感(一)

最近这段时间刚看完和同事借来的【气场】这本书,原书是由皮克。菲尔着写的,主要写如何改变个人的气场。

所谓的气场是一个人的名片,它决定着别人对你的看法及交流方法,它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但体现出来的各有不同,因此,这就造就了不同的命运,有些成为了成功人士,有些而成为地痞流一氓。

看完后总结了一下,每个强大的气场炯是经历过训练过程,在强大气场后面通常包含一着一些泪与汗,而且每个人在进行气场训练过程首先要看清楚自己的优点与缺点,做到发挥优点改进缺点。在此,我也想想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先说说自己的缺点,本人最大的缺点是不够细心,观察事物不够细微,这也是我最近在不断改进的地方,一性一格颜色分析来说我是属于绿色与红色的混合色,具有绿色的平和红色的热情,因此导致一性一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其次自我感觉毅力不够,无论做任何事情,如果遇到一些困难需要长时间克服的,我总是达不到要求,或者每当遇到挫折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的想选择放弃,需要有人不断在旁边鼓励。除此之外其他的缺点和不足都将是小菜一碟。

其次是优点,说到优点,通常都是别人给自己的评价,如果自己来说的话不太客观,但我对自己的评价就只有八个字宽容冷静,善解人意,宽容的定义对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的,在我的定义中宽容并不是无限的,而是有一把尺来把握度的,如果无限的那就不叫宽容,那是纵容。纵容对于人生那就是一种堕一落。冷静是我最大的特点,当别人遇到事情时总是慌慌张张的不知道怎么处理,而我则还会去倒杯水,泡杯咖啡或水静静的喝完再想处理的方式,因为这样的话才能选择更好的处理方式,我相信在慌张中做的选择并不会是最好的选择,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主人公的老板,在公司被收购后还能拿着干净抹布,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做起清洁工作,这份冷静并不是很个人都具备的,这需要生活的经历和社会的阅历,我是比较喜欢钦佩服拥有这份冷静的人,而我也正努力向这最高境界学习,可以做到在遇到重大困难时依然能拿着抹布做清洁工作;善解人意顾名思义就是很能体谅人,很能体贴人、学会换位思考。但现在不少人把这看成是傻,因为他们认为这种一性一格在这人吃人的世界里是不可行的,会吃不少亏的。可是这也是我天生的一性一格,无法改变的。

无论是好是坏,我只希望做最真实的自己。

气场玖后感(二)

在朋友家读到这本书后,便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一拿到这本所谓全世界高端人物都在运用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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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读后感

4月10日,我读完了萧红的小说《生死场》,这是一本好书,它没有复杂的情节,但已能够清晰地表达出主题。文艺理论家胡风对这部小说有很多好评。

看完了书,我也是有点感想的,为书中的主人公惋惜,为旧中国惋惜。书中有一句经典的话:“在乡下,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读来让人断肠。胡风说:“乡下的人们,蚊子似的生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说得很真切。的确,在暴君的统治下,人们活着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只是生啊,死啊,生与死都没有目的,生活在一片迷茫之中。我感到这种麻木不仁的生活的可悲。

但是他们终究醒悟了,他们受到了日军的残害,他们猛然醒悟,活着,应该为捍卫家园而奋斗,为自由而奋斗。他们也许认识到,天下不是暴君的天下,是百姓的天下,是自己的天下,应该为自己的天下而战斗。

小说中赵老三的话让我感动,也让我记忆犹新——“等我埋在坟里,也要把中国的旗子插在坟顶,我是中国人!……不,不是亡国奴!”赵老三的觉醒也唤醒了所有愚夫愚妇们的心,不知生死是什么的人们终于醒了!他们以前是像蚊子般的为死而生,现在是像巨人般地为生而死了!

这部小说在呼吁人们爱国的同时,也让人们发出对生的思考,生为何,死为何?我不能完全理解,但我依稀觉得,为死而生是牲畜,为生而死才是人。其实生死也没有绝对的意义,最终也就归结于一个简单的道理——为他人奉献,为国家奉献,为除自身以外的一切奉献自己的力量,生就有意义,死就是不朽。

《生死场》读后感

《生死场》,萧红著名小说之一,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在1934 年东北的一个小村子里,村民们每天辛勤劳动,但还是得不到温饱的生活,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九一八 ” 事故后,鬼子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村庄,无情的折磨着村民。但村民们并不屈服,他们在暗中组织起来,多难的王婆顽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机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机密宣传员,白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寡妇把孩子送回投靠了义勇军。就连那个胆怯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卖了山羊,头领参与了义勇军。即使会丧失性命,他们也不做亡国奴,一定要打败剥削人民的恶霸。

作者以毫无任何修辞的句段,一句句的向我们讲述着正义的村民在生与死、降服与反抗之间做的抉择。他们在降服与反抗之间果断选择战斗下去;在生与死之间,他们也同样选择去冒险。他们觉得只要相信自己就一定能打败敌人、守护国家、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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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玖后感(一)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一性一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一性一和艰巨一性一,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一操一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一槍一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一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一团一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一妇把孩子送回一娘一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一爱一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一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一爱一,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一精一髓之所在。

生死场玖后感(二)

在老师讲到萧红之前,我就借了【生死场】和【呼兰河传】来看,因为中学的时候看到过萧红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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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这几天在百忙之中我抽空粗略的看了一下萧红的《生死场》,看过之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比不上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也许这脱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但《生死场》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情感!无论是二里半与他的老山羊,还是老王婆与她那匹瘦弱的老马!

二里半与老山羊的感情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小说一开始就写二里半去寻找丢失了的山羊,为了找回山羊,他不惜被人追打,丢了那顶常年跟随他的草帽。后来日本侵略村子的时候,村里组织的民兵因找不到公鸡祭旗,就打着那只老山羊的主意,二里半也同意了,可是当就要杀它时,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只鸡换下了那只可怜的老山羊。再后来,二里半的老伴死了,家里只剩下他与老山羊了,这时,这只和他一样年老的山羊就是他的“老伴”了,当最后二里半移动着他那双腿一瘸一拐的参加革命军时,那只老羊还跟随他身后,而他将老羊托付给了赵三,自己拿着一小撮羊毛,流着泪离开了。

小说在描写王婆与那匹老马时,是选取了几个场景,在去屠宰场的路上和在屠宰场里。为了耕种,老马瘦的只剩下骨架了,而这时它却不得不被送进屠宰场里,位的只是那张马皮。即使王婆有万般的不舍,那也没有办法,为了生活,她必须那么做。当王婆拿过钱准备回家时,那匹老马却跟在她的身后,而那些人却将它抬了回去,最终倒在地上了。王婆是哭着回家的,两只袖子完全湿透了。当看到这个场景时,我想起了小时候我家的那头老牛,那头牛和这匹老马的命运是一样的,我还清楚的记得老牛在被送走的那天早上,它的眼里是流着泪的,妈妈说老牛跟着我们家这么多年,是有人性的!

小说中的动物是有人性的,而人的人性却很单薄。文中的月英本是村里最美的姑娘,在出嫁后瘫痪了,而她的丈夫却不闻不问,最后身上都腐烂了,惨死在一间散发着死人气息的房间里,葬礼极其简单。还有,王婆在喝毒药后,还没有断气,人们就将棺材准备好了,等了很久发现她还没有断气,就极其残忍的用扁担去用力的压她,还没有断气就将她装进棺材里了,幸亏王婆最后就出了声,不然的话王婆就死在了人们的“黑手”之下!金枝也是一个受害者,当她将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得一块大洋给她母亲时,本想得到母亲的安慰,没想到母亲叫她赶紧休息明天接着进城去赚钱!就连自己的母亲,在面对亲情与金钱时,还是选择了金钱!不禁让我们想起那是怎样的一种社会?

在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的年代,人们就会去寻找另一种精神寄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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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生死场玖后感(一)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以残害同类,践踏同类,为乐。在萧红的【生死场】中,我深刻体会到人一性一的缺点,同时也感受到生命的挣扎和灵魂的呻一吟。

我很喜欢读萧红的作品,因为她用自己独特的笔法写出了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在【生死场】里,萧红采用散文式的结构,共有麦地,菜场等十七个片段,。以十年为界,前面表现的是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后面的则表现中华民族和日本侵列者之间的矛盾。中国农民从来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忍辱负重,逆来顺受。

小说很真实地表现了他们在苦难面前的对于生的坚强和死的挣扎。小红用一个女子的细腻,热镇和坚强望着世间,她的忧郁深情的目光总是落在最扣人心弦的角落,让人警醒。

玖完萧红的【生死场】,我很难过,似乎总觉得有一只小虫在一步步吞噬着我的内心,好想哭一场,为这些生生死死的农民们。想到我们生活着的这片土地,没有饥饿,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更不会有战争,我们是如此的幸福,难道我们不应该去珍惜吗?或许,那个年代的动荡已经离我们好遥远,很遥远了,但是,不可否认,我们要从历史中寻找道路。

我刚开始读【生死场】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生死场】,它的内容是什么,当我读完后,我才明白他讲述的是农民们的生生死死,以及,他们在生死之间的挣扎。在【生死场】中,有句话:在乡村,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在生死之间,又是什么呢?是生存。他们可以为了生存把亲情,一爱一情抛掉。在菜场中有一个片段:母亲以往是这样的,很一爱一护女儿,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块茅地,也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这是很真实的,庄稼是农民的生命,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生存,是命。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乡村农民的生,如胡风所说蚊子似的活着,糊糊涂涂的生一殖,乱七八糟的死亡。或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一切生死都没有什么可高兴的,也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那都是时代的特一性一。而我们所要做的,是在这个和平时代出个一性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萧红在【生死场】中,不但写出了愚夫愚妇的悲欢苦恼,而且还写出了蓝天下的血迹模糊的大地和流在那模糊血土上铁一样中的战斗意志。在文中,一开始我就挺欣赏赵三的,因为他敢于参与到镰刀会中与地主对抗,虽然后来因为一些意外而放弃,但他却有勇气起来反抗。在最后,赵三变成了找三爷,他老了,但依然鼓励年轻人起来反抗,去参加革命。还有二里半,他在最后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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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的作品《生死场》读后感

很小的时候,就常常听语文老师说萧红。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就不由得在心里对萧红产生了敬佩之意。读完她的作品,深深的感受到了感触。很喜欢她的《生死场》。这是她的成名作。在文坛上引起巨大的轰动和强烈的反响。

《生死场》是她的第一部以萧红之名写的作品,原名《麦场》,后来胡风将它改名为《生死场》。

喜欢《生死场》,是因为它以沦陷前后的东北农村为背景,真实地反映旧社会农民的悲惨遭遇,以血淋淋的现实无情地揭露日伪统治下社会的黑暗。同时也表现了东北农民的觉醒与抗争,赞扬他们誓死不当亡国奴、坚决与侵略者血战到底的民族气节。萧红的笔触式如此的细腻,鲁迅先生也曾这样评价过:“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品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此外,胡风曾这样评价过: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萧红的这部作品对当时的作用是很独特的。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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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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