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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馆传奇读后感,2024惠安馆传奇读后感

惠安馆传奇读后感

妞儿是被收养的,养父教她唱歌,希望她能赚钱花。养父养母对妞儿很不好,脚腕,背上一条条青痕触目惊心。正因如此,妞儿萌发了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这才有了与秀贞的相遇。

秀贞是个苦命的女人,喜欢上了一个学生,并怀了孕。而那学生却弃她们母女于不顾,只身离开了。痛上加痛,秀贞生下了小桂子,小桂子却被她姥姥当做孽缘抛弃在城门下。只看过小桂子一眼的秀贞,对她的唯一印象便是脖子上有块指甲大的黑记。对丈夫和小桂子日思夜想,秀贞被误认为疯子。

妞儿脖子上也有块记,像极了秀贞的小桂子。英子就带着她去找了秀贞。秀贞准备带妞儿去找她亲生父亲时英子病倒了。昏迷醒来后,他们就打算搬家了,英子送出的东西又回来了。而秀贞和妞儿也就不得而知了。

为秀贞的痴情和苦命的遭遇而感敬佩和同情,对妞儿的命运而感揪心,对秀贞妞儿和英子之间的真挚而深厚的感情而感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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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心得体会,记录的是自己的感觉,当我们的想法因为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而发生改变时,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想要写好作品的读后感,我们要怎么做呢?根据你的需要,范文资讯网精心整理了惠安馆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惠安馆读后感【篇1】

读完《城南旧事》中的惠安馆的故事后,我心中倍感压抑。虽是稚嫩孩提眼中的光景,却真实地诉说着世间人生百态。

此段故事讲述了20年代末中国底层社会群体的生活景象,但它却是反映当时社会民众生活的真实写照。文中的我是一个聪明、开朗、善解人意的小女孩,在懵懂之时成就了一桩尽善之事:即一次偶然但非偶然的相遇,使一对遭遇坎坷期期相盼的母女得意重逢。

由于我的好奇认识了疯子秀贞,在我的好玩中结识了妞儿。从别的小孩害怕到我逐渐接近她的闲聊中知晓了疯子的痛苦过去,从出手相助到无话可说的友谊中得知了妞儿的凄楚生活。母女两个无疑是那个阴暗无情的社会牺牲品,母亲因无谓的情感纠葛而错就了一生的幸福,孩子因世俗被无情的抛弃而步入痛苦的深渊,她们因世态的炎凉而被世人冷落。她们只有从我,幼稚的我那里得到一点点纯真的慰藉。是因我的聪明和世间的巧合促就了她们母女的相认,然而她们那迟到的天伦之乐是那样的陌生苦涩并且短暂,被一场无情的车祸消失殆尽,像流星一样成为了时间的过客。结局是那样的令人痛心惋惜,没有换来别人的怜悯,却引来我的家人认为是她怎么一拐能拐了俩孩子走的无情猜忌。

在一个世态炎凉的世间,就会有不尽人意的故事。幼稚的我虽不懂社会,但却看到了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道尽了世间的人情冷暖。

惠安馆读后感【篇2】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之惠安馆》。这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友情和亲情。

故事内容是:林海音小时候有一次何宋妈出去买菜,她碰到妈妈嘴里经常说的那个惠安馆的“疯子”。就这样,七岁的林海音认识了她——“疯子”秀贞,她们成为了朋友。后来,林海音在一家酒店里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妞儿,在说说笑笑中,妞儿告诉林海音,她不是父母亲生的,是被捡来的。这句话让林海音大吃一惊。当林海音再次来到惠安馆,听秀贞说,她一直在找自己的孩子小桂子,因为想念小桂子而变得跟普通人不一样,大家才把她看成是个疯子。秀贞拜托林海音一定要帮她找到小桂子。还告诉林海音小桂子的特征:后脖上有一块胎记。某一天,林海音看见妞儿的后脖上也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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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写在前面的话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查看全文>>>

地球传奇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地球传奇》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些关于地球的知识,比如炙热的岩石、海底世界、丛林生物和沙漠

我最喜欢海底世界这一段啦!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孕育了丰富的生命。有些动植物生活在冰冷的极地海域呐,不过的生物生活在热带温暖的海域中。水手中曾流传着许多关于巨型海洋生物、美人鱼和海怪的传说。说实话,我想见见真正的海怪呢!!!

您说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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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传奇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感人的书,名字叫:《苹果传奇》。

它讲的是:一只神奇的德国苹果,让女孩白雪从大连穿越到了十八世纪末的德国,与少年时代的格林兄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白雪的父母非常的着急,因为白雪已经被查出了白血病,急需治疗,格林爸爸在白雪昏迷时为她找来了医生,医生只能暂时压制住病情,格林一家都很喜欢白雪,所以把白雪留在家里,格林兄弟特别喜欢听故事,于是白雪便把《格林童话》里的故事讲给他们听,并告诉他们长大以后他们会当作家,帮他们树立了作家的梦想,然而白雪的病接二连三的发作,格林爸爸便找来巫师,在巫师的指导下,格林兄弟帮助白雪找那只神奇的苹果,却没有找到,这时,白雪的爸爸坐着时空机器来到了这里,但时空机器意外损坏,白雪和爸爸都无法回去了,格林一家便再次找苹果,在格林兄弟的努力下,苹果找到了,白雪的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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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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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兵猴传奇读后感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整本书的开篇是一个有关鹰的感人故事,虽然不长,其中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故事是这样的:梅里山鹰有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殖期都会产下两枚卵,孵化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就会爆发一场决战,他们之间壮的会把弱的挤下悬崖,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对于故事中的主角母鹰金蔷薇来说,她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于是,她救弟弟蓝灿于水火之中,并一同养育,出于母爱,她总是把食物多给瘦弱的蓝灿一点,但是,一件事情突然打破了她的做法。那一次,她出去觅食,蓝灿可能是受基因遗传的问题,突然向哥哥金追发起攻击,金追虽然是哥哥,但是在金蔷薇的哺育下,蓝灿比哥哥更强壮,上一次的故事再一次发生,金蔷薇又救了金追一命,并从此公平喂养,后来,金蔷薇采取三种方案来消除兄弟俩之间的深仇,并得到了一些效果。接着是一场暴风雨,两人被逼无奈,为了生存,只能互帮互助,又过了一些时日,两只鹰都到了飞行的时候了,他们学会飞之后的第一场狩猎目标就是一条退了几次皮的双尾蝮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让蛇没有一点还手的机会,首战告捷,而金蔷薇也开创了一个奇迹。

第五个小故事就是兵猴传奇了,讲了一个兵猴为了整个猴群,不顾自己安危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以一位老人的口吻诉说,十分感人,故事是这样的:傣族人们用一种大陷阱来捕捉象,一次,有一位傣族老猎人和一只有孕在身的马鹿误入进了捕象陷阱里,而就在这不幸的时候,又有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陷阱中有一只老豹子,而老人的短刀也丢了,手无寸铁,豹子当让不会知道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这个美德,就在这关键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母鹿为了生存竟让通了灵性,给老猎人这个马鹿克星跪了下来,猎人也起了善心,与豹子厮杀起来,最后,与马鹿一起致豹子于死地,而母鹿也产下了一只小鹿,然而,老猎人偶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一棵三叶藤,无奈,老猎人踮起脚尖距离三叶藤还有一米的距离,够不到,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母鹿站在三叶藤下面,呦呦的呼唤着老猎人,老猎人踩在马鹿的背上,才爬出了陷阱,并把小鹿养成了大鹿,给它取名为召光即鹿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以及动物之间的亲密感情,知道了动物也是值得尊重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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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一套名叫《纳尼亚传奇》的书。虽然这套书有厚厚的七本,但当我翻开其中一本后,就爱不释手地捧着不愿意放下,没几天就看完了。

《纳尼亚传奇》是英国的cs刘易斯创作的一部小说,全书由七本组成,按照故事年代顺序,分别为《魔法师的外甥》、《狮子、女巫与魔衣橱》、《能言马与男孩》、《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号》、《银椅》和《最后一战》。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狮子、女巫与魔衣橱》。它讲述了在二战期间,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一起到古怪教授家避难,无意间来到了纳尼亚。他们听说纳尼亚本来是一个神圣而美丽的国度,现在被白女巫施了咒语,变得永远是冬天,于是他们就和狮王阿斯兰一起跟白女巫斗智斗勇,最终打败了白女巫,当上了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爱德蒙,因为他知错就改。他在刚刚到纳尼亚时遇到了白女巫,白女巫自称是纳尼亚女王,用食物和谎言骗了爱德蒙。当爱德蒙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立刻改邪归正,帮助兄弟姐妹一起打败了白女巫。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但有时候虽然知道错了还是会为了面子死不悔改,其实是很不对的。

我还很敬佩勇敢的彼得。他在极度害怕的情况下仍然非常勇敢地冲在最前头,对野狼莫格林毫无惧色,奋力杀死了莫格林,为击败白女巫做下了铺垫。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勇敢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品质。

《纳尼亚传奇》是一部很好的魔幻小说,如果你也感兴趣的话就赶紧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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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纳尼亚不仅仅是一个国度,更是一种态度。

第七部最后一战,个人认为这最后一部绝对是精髓。里什蒂塔坎和自作聪明的猿猴敏佬,他们谎称塔什和阿斯兰是一体的,欺骗纳尼亚单纯善良会说话的动物们,让它们认为它们信仰的狮子阿斯兰背叛了他们,把它们卖到卡洛曼干苦力。(识破猴子谎言后大彻大悟的)小矮人,一心固执地认为世界上没有塔什也没有阿斯兰,小矮人只为小矮人,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他们选择了怀疑,他们的牢狱在自己心中,把自己关在牢狱里,他们自己蒙蔽了自己。最后,毁灭了纳尼亚,一切貌似结束了,然而这却是新开始。

纳尼亚的过去已经消失,可是纳尼亚还是纳尼亚,只是比以前的纳尼亚更加真实,更加美丽。天外有天,纳尼亚外还有纳尼亚。在真实的纳尼亚,一切好的东西都不会毁掉。

那道波浪还在,但后面只有蓝天。我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可我却欣慰这死亡,这才是真我。我和過去的我說再見,替代過去的我,一切糾紛瓜葛,跟我没关系。我改變不了環境,但我可以改變我自己;我改變不了事實,但我可以改變自己的態度;我改變不了過去,但我可以暢想將來;我改變不了別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

那年山樱花开,我正笑得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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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猴传奇读后感(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兵猴传奇】,我很喜欢这本书,他给人激励和启迪。

【兵猴传奇】讲诉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是一个兵猴。他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而猴王自己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后一枚给了大白牙。大白牙知道,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去冲锋陷阵。它不是害怕,而是高兴。

它之所以是兵猴是因为它杀敌勇敢,而且还有两颗尖尖的大白牙。到了晚上,萨满猴群一个个的爬上山,快到山顶的时候他们都停了下来。原来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绿头乌雕一直以来对萨满猴群下手,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并不会飞,也总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它们也拿绿头乌雕没有办法,因此,才派大白牙去。大白牙思想上也开始斗争起来,去,还是不去,他知道他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但为了族群,他去了。天一亮,他就要去送死。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上去了,他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他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

我钦佩大白牙的勇敢,为了集体,不怕牺牲自己,我钦佩大白牙的奉献,为了集体勇往直前。我要学大白牙的勇敢,坚持,奉献一精一神,是自己成为有用之才,为班级,为学校。为祖国作出贡献。

兵猴传奇读后感(二)

我们的大脑仅仅只开发了4%,可是如果把剩下的潜力全部开发出的话,我们的智商和体能都会提升,但我们的潜在力量大部分都在休眠状态,所以只有在关键时刻才能发挥,但我们在关键时刻总是退缩,让我们的潜力量永远休眠。

兵猴是在猴族中保护种族勇士,每当猴群有生存问题的时候,兵猴总是冲在闻前面。在猴群遇到天敌鹰时,兵猴大白牙依靠自己有两颗巨大坚一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跳上鹰背,在鹰的头肩骨、膀上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大白牙为了族群,不惜牺牲自身的生命与鹰猴群的猎食者同归与尽,大白牙首先克制了生的欲一望,因为与鹰博斗,无疑是和死神提前签定死亡契约,而且大白牙抑制住了对天敌的恐惧,敢和天敌作斗争已经是勇者了,而且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与鹰同归与尽,力量也是很厉害的,这就是潜力量,相信自己在关键时刻能行的人,才有可能成功,自己就没有自信,别人怎么会相信你呢?所以首先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

兵猴传奇读后感(三)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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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馆传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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