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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阿来红狐读后感

阿来《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1000字2024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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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2024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

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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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看过尘埃落定这本小说吗?看过以后都有什么感受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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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红狐狸妹妹读后感500字2024

在故事里,传说未满18岁的小孩,因为意外离开人世后,都会变成一只漂亮的狐狸。我的双胞胎妹妹,就变成了一只小小的红狐狸,但她在狐界仍然忘不了自己的妈妈和姐姐,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回家里,偷吃冰箱里的果酱,引起了姐姐的注意。她神通广大,会隐身术,可以把人变成透明的;她还把自己变成了和我一模一样的小姑娘,让妈妈辨认不出来;她念动口诀帮助不幸的孩子恢复健康;我出了车祸后,她有代替我夺得小新星比赛冠军……

故事中因为忘不了家人,红狐狸妹妹没喝狐王要求她喝的健忘水,狐王一怒之下给了她十七天期限,然而只剩下七天了,七天之内如果不去喝健忘水,妹妹就会死去,于是他们一起去求狐王,在亲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她费劲周折,历经千难万险,为红狐狸妹妹赢得了最后三天做人的机会。在这仅有的三天里,她幸福的睡在妈妈身边;她开心地和家人去动物园;她帮助姐姐出去找爸爸;参加学校的小新星比赛……三天的期限很快到了,姐姐实在舍不得妹妹离开人世,又去找狐王谈判。狐王非常生气,要杀了她,红狐狸为了解救朋友和家人,喝下了“健忘水”,她永远忘记了自己的亲人,永远也不能变成人了,这个可恶的狐王!故事的结尾,红狐狸并没有失忆,而是又出现在我家的阳台上。狐王也死了,妹妹再也不会受它的折磨了,看到这里我也为妹妹感到高兴。

故事里,红狐狸的姐姐哭了,读书的我也哭了。我明白了生命的重要,就像妹妹留给姐姐的信中说的那样:只要无愧于生命,生命就无所谓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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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暑假,我在家里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皮埃尔。阿隆纳克斯教授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只之旅。我们一起快乐地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惊奇地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在两万里的海底航程里,皮埃尔。阿隆纳克斯还教会了我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可以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科学有很多噢秘,科学可以带我们去到奇妙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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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很久以前,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童年》,它是由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创作的。在《童年》中,作者大多数是以孩子的视角来展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禁感叹道:“可怜的孩子,谁的童年有你凄惨!”书中再现了19世纪70年代俄国人民生活的社会环境和小主人公阿廖沙自父亲逝世后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艰辛岁月。在外祖父家里,没有一点家庭温暖,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事是司空见惯的,很显然,阿廖沙在这里生活时,内心充满了恐惧,胆战心惊的,生怕做错了事,但是,还好有外祖母的细心呵护,她成了阿廖沙童年时代唯一的精神支柱。可以说,《童年》是高尔基的真实写照,也是19世纪70、80年代俄国社会的缩影,它艺术地再现了当时俄国人民,尤其是“铅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世界的生活环境。

童年生活是一个人生命当中最美好的回忆。正在享受童年的孩子就像春天中含苞待放的花朵,充满着好奇与活力。但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却是一波三折,懵懂的他整日生活在惶恐、吵闹的阴影之下,面对凶狠、残暴的外祖父和自私自利的小舅舅雅科夫,阿廖沙必须学会坚强、学会忍让。

在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中,有一个重要的人出现在他的身边—外祖母阿库琳娜。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宽大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和疼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

到了阿廖沙十岁那年,他的母亲与世长辞,家中已没有了依靠,所以他不得不走入社会,独立谋生。这个不幸的孤儿从此告别了饱尝善恶的童年,走向苦难的人间。可想而知,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他一定是风餐露宿,他当过学徒,捡过破烂,做过跑堂的,看门人、搬运工人和面包师傅。也许,正是因为他历尽千辛万苦,看透了这险恶的社会,整个国家民不聊生,战乱纷飞,所以他从1892年后,就以笔当枪,用文章来批判这个社会,以至于受到后人的敬仰和称颂。

自从看完《童年》之后,我觉得21世纪的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读后感2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童年是美妙快乐的,童年是幸福值得回忆的。而阿廖沙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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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我和妈妈去购书中心买了很多书,其中有一套是少年红色经典,主要讲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最具影响的英雄故事。其中有一本就是《雷锋》。

这本书讲的是雷锋生在旧社会,童年的生活很艰苦,七岁的是成了孤儿,长大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因公殉职。

雷锋的事迹家喻户晓,雨夜送亲人,苦练杀敌本领,在抗洪中奋不顾身,发扬钉子:精神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故事,表现了雷锋公而忘私、爱憎分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雷锋用他的生命的每一分钟,实现了他的誓言:把有限的生命,投入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决定以雷锋为榜样,努力学习、尊老爱幼、帮贫扶弱、互助互爱、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在生活上艰苦朴素,不贪图享受,在家中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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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不是核武器或者超人,而是我们自己的心。假设你处在一个阴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生世界大战的美国,你会做些什么?

我读过一本书,就是阿兰摩尔的《watchmen》,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但它获得了雨果奖,这本漫画,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苏冷战时期的荒诞故事:1985年的美国,距离禁止超级英雄的年份已经过去了7年。曾经,超级英雄是多麽辉煌,可,超级英雄毕竟是人,不是神,他们也会有喜怒哀乐,有爱、性、心理阴暗面、恐惧和死亡......正如书中的面具人罗夏所说:和丹尼尔(超级英雄夜枭二代)的交谈很不愉快,他变成了一个懦夫,夜枭一代在开修车场,丝魂一代变成了一个荡妇,飞蛾侠喝酒太多被送进了医院,黑色剪影因为性取向问题被枪杀,兜帽判官失踪,大都会队长被车撞死......就连阿德里安 维特也是,他虽然很聪明,所向无敌,但可能是双性恋。今晚,笑匠死在了街上,在笑声中被从30楼扔下......这些超级英雄因为其中的一位笑匠被谋杀而重聚,寻找凶手,但发现这竟是超级英雄法老王(阿德里安 维特)为了世界和平而制造的骗局,最后,罗夏为了公开真相而被唯一有超能力的世界第八大奇迹超级英雄:曼哈顿博士杀死。

这本书一直在探讨一个一个问题:公正和和平哪个更重要?阿兰摩尔的作品探讨的就是人性,我们人类一直在为了一己之利而不择手段,就***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每个人都有欲望,你无法看清哪一样东西更重要,所以:人无完人。

人的欲望可以导致所有事,所以,最可怕的还是人心的阴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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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这篇文章写的是李时珍成长的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很早以前,在苏州瓦硝坝的中医李月池家,一个男孩出生了,他就是李时珍。

李时珍从小就热爱医学,在家的后院里缠着爸爸问这问那,那是因为爸爸家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

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

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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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之后福贵经历文革、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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