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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款消费检讨

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眨眼间工作也告一段落,之前的工作已经落下帷幕,我们不能忘记还有工作总结要写,总结要着重挖掘存在的问题,通过表现、原因及后果的具体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差距。应该怎样才能写好自己的总结呢?或许你需要"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整治工作总结"这样的内容,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根据区纪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就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进行自查整治,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办领导对专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曾刚乔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罗成献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防办办公室。

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召开了全办专项行动专题会及动员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主任曾刚乔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办党员干部思想统一,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项规定。

三、自查整治情况

2013 年度我办的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要求。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合理规范,没有出现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报销应由其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问题。今后我办将更加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程,一如既往的做好关于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的整治工作,公示单位职务消费情况和公务接待开支等具体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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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办就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进行自查整治,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办领导对专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曾刚乔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罗成献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防办办公室。

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召开了全办专项行动专题会及动员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主任曾刚乔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办党员干部思想统一,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项规定。

三、全面自查

我办因工作性质没有出国境公务,自查重点是公务接待经费、会议活动经费等。经自查,我办没有出现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没有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没有出现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建全相关制度

我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制定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接待活动中经费管理、公务消费和财经管理方面的制度,严格按照出国(境)公务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从根本上杜绝奢靡之风,倡导务实、节俭招商,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公务活动。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突出两个重点,强调四个方面,健全两项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实现三个目标”的工作思路,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了我区食品卫生质量,杜绝了重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成效

全区共有餐饮单位118家,其中城区餐饮单位85 家,农村餐饮单位33家。通过专项整治,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城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率达100%;对 12家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12家;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城区餐饮单位100%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城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此,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进行部署。成立了由江吉宣局长为组长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及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确保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制定方案、细化目标

根据《乐山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及时制定下发了《金口河区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时间步骤以及工作措施和要求。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导

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任务,确定整治重点,并对任务和目标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的同时,还加强了督查力度,成立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小组,重点督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卫生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卫生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一步增强了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

(四)广泛宣传,强化培训

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卫生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全区卫生监督员、公共卫生信息员进行了培训,使全区卫生执法人员和公共卫生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工作中应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圆满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召开了城区餐饮单位和全区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为建立和谐、安全、文明的餐饮消费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咨询、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食品经营单位发放《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告知书》120份,向学校食堂发放《致学校食堂的一封信》46份,悬挂标语24副,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各食品经营单位内张贴卫生监督员提示牌120个,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沟通信息,协同作战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围绕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根据整治工作需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教育、质监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三是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受理举报投诉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迅速办结,限期回复。

(六)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逐街逐巷进行调查摸底,大到酒店,小到早餐店及流动摊档,对每一家饮食店均进行造册登记,不放过任何一家餐饮店,不留死角,全面整治,全面掌握餐饮单位依法经营情况。专项整治中,卫生监督员对每一家餐饮单位均制作现场笔录,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餐饮单位全面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完善卫生档案,并与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和《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二是组织力量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超市、食品摊点、食品生产加工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2页

企业逐户检查,彻底查清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依据经营单位存在的不同问题,一店一策,因势利导,提出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使经营单位在管理工作中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三是抓好整改验收工作,结合已下达的限期整改意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进行整治,并组织对各项限期整治内容逐项进行监督验收。四是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台账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统一印制餐饮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台账登记表以及食品留样登记表,统一内容、统一项目、统一格式、统一版本,免费发放给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和和集体食堂。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营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守法自律。五是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审核评比工作中,严格遵照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全程监督,量化评价、分级管理、动态监督、公开透明和卫生安全的原则,对城区餐饮单位、全区学校食堂进行了量化考核评比。并对参评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对重要环节和关键控制点进行了严格把关,采取初审与终审相结合方式,逐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工作,在对参评单位进行了初审,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达到标准方才评级。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监督人员普遍缺乏经验,执法监督水平亟待提高。

(二)监督对象经济实力弱,法律法规意识较低,使卫生监督执法空间狭窄,执法难度大。

(三)卫生监督体制不够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还需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措施。

(二)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突出重点,采取措施,切实落实专项整治每项工作目标。

(三)认真核查本地工作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餐饮专项整治监管档案。

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党委、政府把纠正乡村干部“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组字〔**〕22号)要求,乡党委先后召开专题党委会和全乡干部职工大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整治干部“走读”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乡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肖成君为组长,纪委书记罗诗洋为副组长,其他纪委委员为成员的干部作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开展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乡党委先后在党委会议、干部职工会、村“三大头”工作会上学习吉组字〔**〕22号文件,并强调指出,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高度出发,坚持把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的重要内容,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全面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塑造基层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制定制度,确保落实

一是严格请销假制度。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考勤。

1.一般情况,不允许请假,原则上,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销假手续,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请假,一般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向片长或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上的向镇长履行请假手续。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4天(病假除外),并处以扣款60元/天。

2.假满应及时到岗,并到党政办销假,逾期未续假不到岗,经核实按旷工论处,并处以罚款180元/天。

3.会议和学习列入考核内容,每缺席一次扣20元,每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视为迟到)。

4.上班期间将进行不定期点到(提前1小时通知),发现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值班等同于上班),每旷工1天,扣180元,全年累计15天以上,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5.悬挂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去向牌,标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当天工作状态。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所有干部在工作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记录实行周记,对自己业务工作和驻村工作作好全面记录,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周五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汇报工作情况。

三是坚持值班制度。节假日和周末实行领导在岗带班,轮流值班,重要岗位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畅通值班电话。出现极端自然灾害、防汛期间,所有机关干部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治理公款出国工作总结


县治理公款出国工作总结原创投稿
南江县治理公款出国
(境)旅游专项工作近五年工作总结
我县的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了把握政策,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了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按照规定初审了7名同志分别赴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香港、澳门考察学习土地、矿产、医疗保健、社会福利等技术,并上报巴中市审批,没有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现象。20xx年“512”汶川地震后至20xx年,我县严格执行《四川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一般性因公出国团组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外办[20xx]2号)等文件精神,县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无一人因公出国(境)。
二、主要措施
1、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制定了《南江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由县纪委、县外事办负责牵头,建立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军同志为召集人,纪委、组织部、外事办、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旅游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外事办,负责日常事务和开展督查工作。
2、完善机制,严格部门预算开支。建立健全了《建立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因公出国(境)备案制度》、《外事纪律告知制度》、《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制度》、《党政干部公开承诺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核销制度》。各单位严格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严禁挤占或挪用其他专项资金,经费由派员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摊派,严禁报销与学习考察内容不相符的费用。
3、强化学习、领导带头高位推动。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并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不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开承诺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对公款旅游危害及其所产生恶劣后果的认识度,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4、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外事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审批备案单位要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严格审核,切实防止以公务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
5、扩大监督、上下联动齐抓并管。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15天内将出国“目的”、“姓名”、“领导职务”、“考察内容、时间、线路”,“考察费用、成效”等等,一项项地在相关部门或政府网站上公示出来,让公众监督。
6、逗硬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坚持“谁主抓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对查出的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按照《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1、思想认识的模糊,淡化了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的意识。少数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了,出国人员的条件完全可以放宽;有的认为出国人员审查是组织、外事部门的事情,与本单位、本部门关系不大,预审和公示只是“例行公事”,走走形式;有的单位把因公出国当作一种待遇或奖励,甚至于当作出国公费旅游的机遇。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反映了基层人员在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淡化了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的意识。
2、制度上的滞后,弱化了外事部门的管理力度。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基本原则、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权限、审批手续、预审和审批职责分工等方面应与时俱进,相关规定应进一步调整和明确;进行政审时,如何辨别当事人所持材料的真伪;由当事人自己拿着有关材料办理政审批件,而当事人所在单位没有出面办理;行前教育和鉴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在制度上予以保证。。
3、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分化了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涉及到外事、公安、纪检(监察)、等好几个部门,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质量,所以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显得至关重要。我们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各部门在具体政策的把握上不是很一致,在有关出国人员审查工作信息的沟通上做得不是很好,对一些在审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沟通不够。
四、下步工

县治理公款出国工作总结第2页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采取以广播、电视媒体为主要方式,大力宣传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必要性、重要性。利用党校、行政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加强对科级干部出国(境)的相关教育,同时对拟出国(境)人员进行事前教育和谈话,提高出国(境)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2、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每年初,县级相关部门针对一年的工作特点,结合我县及单位实际,上报单位拟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招商等人员名单,经外事办初审后报县委审批。凡年初无计划的单位或个人,本年内不得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招商。
3、进一步加强审核审批。建立健全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管理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审计制度。将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实行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联动;加强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
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因公出国(境)人员,实行事前公示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出国(境)目的、行程及任务;事中报告制度,主要是报告相关行程等;事后汇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汇报主要收获、行程、经费使用情况等,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制定因公出国(境)报费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责任追究办法。
二0xx年十二月五日

“扫黄打非”和网吧整治工作总结


“扫黄打非”和网吧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省、市、县“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下,我局组织力量,配合文化、公安、电信等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扫黄打非”和网吧整治工作,对全县所有网吧、音像、书籍及印刷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到目前为止,共收缴各类盗版光盘5160张,查获盗版书籍3200册,清理整顿网吧47家,责令停业19家,对6家黑网吧依法查处,已作出处罚的2家,自动停业4家。对全县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查封了13家,整个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工商所在与县局签订责任状的同时,还分别与各片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签订了责任状,并明确了专管员对网吧重点监管,县局由市场分局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安排专车,经常深入基层工商所进行工作指导和巡查,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500多人次,历时二个多月。

2、依法登记,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我们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印刷厂和网吧营业场所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印刷厂和网吧营业服务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凡申请设立印刷厂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派人实地调查核实,方可核发营业执照;在中小学校及周边200米和居民楼(院)内不准开办,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自2月19日专项整治工作开始之日起,暂停了新设立网吧的登记工作。

3、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黑网吧”。

针对城乡结合部、县城、乡镇和学校周边的“黑网吧”和变相“黑网吧”泛滥现状,我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集中力量,全力打击,为将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以各工商所为单位,开展了“百日打击黑网吧”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查处黑网吧6家,较好地规范了网吧行业的经营秩序。龙溪铺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夜深入乡镇明查暗访,重点查处“黑网吧”及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问题,在“五一”长假期间和学生暑假期间,我局加强了监管巡查,严防出现反弹。

4、广泛宣传,构筑社会举报网络。

为防止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监管“盲区”,扩大整治执法效果,注重加强对社会宣传教育,加强对网吧业主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积极受理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对举报有功者还采取奖励措施,各工商所还印发了《致网吧业主的公开信》,教育他们依法经营,诚信守约。

5、主动配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县委、县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积极主动地与文化、公安、电信、教育等部门配合,对在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中互通情况,做到工作上联通、联动、联合,同时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行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由所在地工商所实行重点监管,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县局成立巡查小组,由市场分局和监管股牵头,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发现监管人员工作不到位,将追究责任,以确保整治工作成果得以巩固。


“扫黄打非”和网吧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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