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 导航 >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精选5篇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精选5篇。

怎样才能领会优秀读后感的内涵呢?我们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禁被作品中的深意所触动。勤写读后感对于我们写作水平的提升非常重要,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全面了解和分析“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篇1

又是一个阳光很好的日子,好在立秋了,阳光也似乎变得温柔了一点,没有了初入伏的那丝戾气。想起了朋友的一句话“无论什么季节,只要是阳光明媚的日子,做事情的劲头就足,心情也会莫名的好……”是这样吗?

感觉的到,轻轻划过的淡泊日子,简单朴实而有质感。午后,阳光变得慵懒,淡粉的月季花儿,一层一层由里到外静静的铺展开,开的恰到好处,没有一丝张扬,却也不卑不亢。让人无端的心醉,就连那落在旧墙青瓦上的阳光也慑人心魄…一瞥间,撞到了地上铺着的一层淡粉的落蕊,心,突然就有了那么一瞬间的失落。我知道,夏天,已经在我的周围悄悄的落着,闭上眼睛,听着那不知疲惫的蝉儿的鸣声,有点替它们惋惜,短暂的生命正在随着夏日的离去而一点一点走向终结,它们也只有趁着最后的日子,再秀一回精彩,然后,不管甘愿或不甘,也只能无奈的悄然退场。然而,不同的意念也会在有限的空中行走,心里还有放不下的念头,偶尔,流星般从脑海流过,思维就有了一瞬间的短路,呵呵!是在替蝉儿叹惜呢?亦或许是别的什么?想起了一句很经典的话“世界永远不会完美,也不可能完美”。很好,抬头,天空开阔,有一种云淡风轻的悠远,轻轻的问一声自己,可还有新的空虚需拿爱吃的东西来填充么?不禁哑然失笑,我的最爱,有点无理。

踩着年少时不知走过多少回的泥墙根,摸着青砖道旁开着的牵牛花,它还是静静的开着,不久后也将会静静的调零吧?美丽的花儿盛开的饱满,调谢的也迅速。突然就想起了童年的那些趣事,那些模糊又清晰的场景,连同故事中的“人物”,都被映在午后淡淡的日光里,抓不住一缕痕迹,让人忽而变的又高兴,又惆怅……

回到院中,继续瞅着那一片静静绽放,繁密雅致的淡粉色月季,闻着它淡淡的清香,让我想起了《倾城之恋》里的女主角白流苏,她也喜欢在夜风中闻着淡淡的花香,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也会是这淡淡的月季的清香?美的这么平静,不带一点孤芳自赏的傲慢,又温柔,又深情。真是好,也真是寂寞。好的东西其实也就是自己选择的东西,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倾城之恋”最终也归于平淡,甚至是世俗,但那是她的选择,也许偶尔在午夜梦回的惊醒中,她亦会有一丝无奈,但无伤大雅…想起了曾经抄写过的席慕容的一首诗,找了半天,还在:“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颗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的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偶尔望一眼地上的落花,依旧是粉粉的,和枝上的一样美,不一样的是:尽管都是美,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美,一个是生,一个是死,于是,便成一个完整的轮回……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篇2

①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源自于咱们以前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

②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缄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③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客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撤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蔓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弭.——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正因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农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留意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已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混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弦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采……

④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刻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⑤我钟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饿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走、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咱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唐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咱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咱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萤如令,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丸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八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采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艰难的背影,想起咱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⑦当咱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咱们应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咱们的笔应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咱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咱们真就应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9.文章重在写泥泞,但第①②段却从北方漫长冬季里的雪着笔,为什么?

10.阅读文章②③两段,说说雪的“美丽”和“丑陋”的含义是什么?

11.对文章第⑤段划线句子,你是如何明白的?

12.文章第⑥段说作者在融雪的季节,走在农贸市场久违的泥泞路上.为什么会陷人另一种怀想?

13.有人说,春日雪后的泥泞脏乱不堪,我厌恶它;有人说,春日雪后的泥泞浑然天成,我喜欢它。你赞成哪一个观点,谈谈你的看法。

9.(3分)从雷着笔是为了写初春雷后的泥泞,为后文写泥泞作铺垫。

10.(2分)美丽:冰清玉洁或“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1分);丑陋:雪融化后呈现出来的乡村自然景象(1分)。

11.(3分)①泥泞带来了质朴自然的乡村信息(1分);②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1分);③一个民族经过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1分)。

12.(3分)①在作者看来,远离了泥泞,就如无根的浮萍,虽然惬意,却倍感失落(1分);②泥泞虽然“肮脏”,即使跋涉艰难,却显得厚重(1分);③泥泞让咱们记住了历史和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1分)。

13.(2分)开放题,有自我的观点,只要言之成理,能自圆其说,即可得分。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篇3

迟子建、池莉、毕淑敏是我最尊敬的三位女作家。相比之于池莉直面生活的勇气,生活细节的真实描绘取胜,毕淑敏外科医生一样直透人心的冷静和条分理析、火沉于冰下的不动神色,迟子建则以丰赡的思辨色彩和雄健笔力,直透生命的本质让人折服。

作为东北作家,作者将俄罗斯传统文学和中国本土的思想相融合,东北广袤的黑土和目力不所及的.俄罗斯的传统相互参照印证,使他的作品有华贵之气。《泥泞》便是其中一篇。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作者起笔不俗,一开始便颠覆了春的风花雪月的概念,同时也给全文定下了灰暗苍凉的基调。接着以雪的洁净反衬大地的泥泞。笔锋一转,突出“纯美至极的事情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爱雪,爱她的美丽单纯,也爱他的脆弱和被迫消失,当然更爱她消融时给这片大地带来的空前的泥泞。”

因为“泥泞常使我想起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索罗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普宁、普希金都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种高贵,典雅、博大,阴郁和不屈不闹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他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平和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这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珍贵、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

接着作者由实入虚,从眼前之景转入回忆,“想起木轮车碾过泥泞时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们跋涉其中的艰难背影,想起我们曾有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碰到他而感到欣慰。”

这样,由自然界的泥泞引申到对民族苦难历史的态度“我们不会永远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她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如果承平日久,在面对着无边的落叶感到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当我们的笔墨面对着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的时候,我们是否渴望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真应该感谢雪,他带来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带来了肮脏、使人警醒而给人力量的泥泞。

我几乎是整段抄录,因为好久没有听到这振聋发聩的新声了。而且文笔起承转合,九折回澜。通篇象征,将眼前之景、回忆之景幻化成哲学思考,很少写具体的苦难,但通篇全是对历史的思索、应对苦难的态度,洋溢着阳刚之气、思辨色彩而又不失文字的华丽温柔。

金钱使人沉重,思想使人轻盈,女作家尚且有如此胸襟和思考,摆脱生活的沉重还是要多思多学才是。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篇4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

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

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泥泞迟子建读后感 篇5

“泥泞可以诞生跋涉者”这句话恰像久违的“清泉”淌过心间,说到我心坎上了

这让我思绪飘飞纵横,风起云涌的心就像那风中翻动的衣袖,《泥泞》读后感。

就像文中所说“我们不会刻意制造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的确,相信地,没有谁会傻的可爱去刻意制造生活道路上的泥泞,然而,过惯了舒适的日子,却希望可以在“泥泞”中跋涉一回。

的确,泥泞有时是显得那么可爱。都说80、90后的一代过惯了无忧舒适的日子。也许“苦难”二字为何含义却也只有在字典中寻找了;如果说可以穿越时空,旅回历史。我会想旅回那质朴自然而又简单和谐的古代。

但是,我会更想旅回那充满烽火,金色苦难的中国近代。我愿意感受那样的艰辛,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或许有人会说这是活腻了的愚蠢行为。可是,人不就这样的吗?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是人最自然最真实的一种本性。我只想说,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且以一种态度去看待将来的一切。这就是,坦然,读后感《《泥泞》读后感》。

对吗?

f132.COM更多读后感延伸阅读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一)

【迟子建散文】是前不久舍友推荐给我的。

以前高中时曾经听说过她,就连扉页的照片也似曾相识一般,感觉无比亲切。迟的蜕变几乎有点传奇,十分像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但又不完全是,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具备了白天鹅所有素质的丑小鸭。当有一天,她借着东风飞起来的时候,没有人怀疑她的能力。

她是在比我生活的北方小城还要北、还要小的地方走出来的一位优秀作家,她生活的地方有个美丽的名字叫北极村。对于北极村的了解,大多原于最初的想像,就像没见过海的人对大海的想像,没见过玉龙雪山而对雪山的想像那样,我没有去过北极村,但那里的一切,似乎还好好的保存在最初的记忆中。

那里应该一年中有大半时间处在冰雪期的,那里的冬天应该有一望无际的皑皑白雪,那里的夏天应该有连绵不断的苍翠的原始森林,那里就是中国北陲的一个小村庄,寂寞而遥远。小村庄只有百十户人家,靠种地、猎鱼和伐木生活,家家有院,户户相连。清晨,开始劳作,饭口时,又见炊烟。小村的人民就过着这种平静而满足的生活。迟就是在这个村子里度完自己的童年和少女时光。

八十年代初期,迟考取了大兴安岭师范学校,从北极村中走了出来。在大兴安岭地区,师范院校位于首府。所以,她的家庭应该是北极村里极让人羡慕的。她师范毕业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后一直在黑龙江作协工作,至今以为黑龙江作协的副会长。

所以,前文中之所以称她为传奇,就是因为她后来的成就。她不但读了研究生,进入黑龙江作协,而且长居哈尔滨,因工作无数次出访他国,成为推动黑土地文化交流的工作者。迟先后出版了几百万字的作品,并多次获奖。作品无法一一细数,但她的倾心之作【额尔古纳河右岸】获得了茅盾(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茅盾)文学奖,这是她奉献给生活在北方的那群游猎民族最好的礼物。也是第一部反应额尔古纳河原住民生活习一性一和民族文化的小说。

我始终认为,一个心怀故乡,脚踏黑土,望眼亲情的人,无论有怎么样的文学造诣,她所写出来的文字都是饱满的,她所歌唱的都是动听的,她所抒发的都是最自然、最亲切、最朴实无华的。读迟的散文,从她的文字中,体会更多的是一种北方人那种质朴的感情,对于黑土的热一爱一,对于苍茫雪原的落日,对于远山近水的呼唤,对于风土人情的理解,对于生活之中的平淡与真善,都是那么的接近于真实。我喜欢这种文字,没有矫情,没有暧一昧,一切都娓娓动听。

散文中,无论是对异国风情的描写,还是对故乡山水的怀念,对奇异风情、异国文化,对远山,对河流,对日落,和故乡窗前的河岸,对逝去的旧时光,都是饱蘸着那一点无华的女人的风情去感怀一切。书中,无论是对自己内心的刨析还是对身边事物的看法,迟都能以安祥的态度处之,我想,这和她从小生活的北极村有极大的关系,那里的山水养育了这样的一个平静而安祥的人。

之所以这样喜一爱一她,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私心。我是那么渴求她把我带回到那一片北国的风情之中。或独行在昏黄的街灯下,迎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抬起双手,留一片晶莹在心间,回到少女时的心境,虽然漫冬寒冷,但内心充满了希望与热情。或某个夏天,没有知了的北方盛夏,与好友欢并肩而行,说着天马行空的话,恋恋不舍的分手各自回家。这些小细节就像此时无处不在的雨水一样,浸一湿了我,浸一湿了我的世界。

写完上面的话,我依然是一个好学生。我按照导员的要求,对读完【迟子建散文】而留下了一篇读后感。这样的阅读才是圆满的。以后,依然寻着此时的心境,对那些给予我方向、照亮我心田的文章及一切,留下,我的读后感。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二)

最喜一爱一迟子建散文中借事抒情的文字了,因为可以从中感受到迟子建最真实质朴的情感世界,借着生动的往事来抒发自己的情感可以避免做作不自然,使情感的表达质朴动人、温婉自然。

迟子建童年时是家里最勤快的撕日历的人,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爬出被窝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穿衣服,而是赤着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第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一爱一,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这时她的父亲就会恶作剧般地把院中的狗放进睡房,狗冲着我的被窝就摇头摆尾地扑来,两只前爪搭着炕沿,温情十足地呜呜叫着,你只好起来了。这段文字所表达的场景是那么的温馨,充满父、女、家狗之间构成的浓浓的天伦之乐。多年后,父亲故去,面对这台历和逝去的日子作者深情地感慨:如果能把幼时已撕去的日历一一拾回,也许已故的父亲就会复一活,他又会放一条狗进我的睡房催我起床,也许我家在大固其固的那个已经荒芜了的院落又会变得绿意盈门。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这些文字表达了作者对父亲和逝去的童年欢乐时光的留恋。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三)

喜欢迟子建,是多年前高考试题还有散文阅读时,喜欢她的【我的世界下雪了】,喜欢她的【时间是怎样的行走】,喜欢她的【寒冷的高纬度】,也喜欢她的【泥泞】。这几篇文章我也在课堂上和我的学生们分享。分享她的诗意而又温情的文字,分享她的完美而又不事雕琢的文章结构。临放假前,又专门买来了她的散文集准备再次阅读,书到的那天,学校恰巧停了电。平日里总是坐在空调屋里的学生和老师们都感受到了什么叫挥汗如雨。上完了课,在如大蒸笼一般的办公室里打开了这本【迟子建散文集】,象在大口大口的吃下冰激凌一样,心慢慢随着那熟悉的文字风格而沉静下来。

最先使自己感受到美丽的是那篇【伤怀之美】,她在日记中这样写到: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粳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眶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一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一存,只有头露出一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一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特别喜欢她写的这种独自享受一种特别生活经历的动情!一种别人分享不了也无需找人分享的情感!就如自己前几个月到多年前就梦想去的丽江一样,我无需让同伴们知道我内心无法用语言描绘出的感慨。当然,同伴也报无法理解为何我会在离开丽江后一次次的梦见它的原因。这是一种只有独享的伤怀之美!

迟子建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读后感


迟子建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读后感

《额尔古纳河右岸》终于读完了,不愧是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作品,让人感觉磅礴大气,酣畅淋漓,就象一曲叩人心扉的命运交响曲,时而轻柔舒缓,如置身于月明风清或鸟语花香的原野,时而激昂震撼,如观悬崖飞瀑或惊涛拍岸般,有着动人心魄的艺术之美。跟随着第一人称“我”的叙述,我们仿佛走入了颚温克民族生活居住的大森林,感受着他们为了生存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体会着书中人物悲欢离合的无常命运和充满了爱恨情仇的真挚情感,为一个弱小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的百年沧桑和时代变迁而发出深深地感慨。

以往读的书,很多匆匆翻完便束之高阁或弃之一旁,此书读完却有再翻一遍的欲望,因为第一遍被故事情节所吸引只能了解其大意,再次翻阅”反刍”才更能领会此书的意味与美妙。那么,此书的魅力究竟何在呢?阅读其实就是一种理解再创造,相信每个读者都有着各自的感触。我愿与亲爱的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浅显而粗略的感触与体会。

作品刻画了一批有血有肉、生动鲜活的人物形象。虽然作者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描述所经历的一切,不象第三人称那样以全知全能的叙事方式,可以充分展示每个人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与心理活动,然而通过主人公平静的口吻叙述和故事情节的铺展,依然能够闪现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如精干瘦朗深爱着妻子的林克,勤劳爱美善舞的达玛拉,温厚隐忍孤独的尼都萨满,勇敢健壮的鲁尼,善良博爱的妮浩,坚定有主见的拉吉达,软弱无奈的坤德,心灵扭曲的依芙琳,容貌丑陋的马粪包,美丽不幸的马伊堪等等,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关于依芙琳的刻画,维妙维肖,入木三分,既让人同情她婚姻的不幸,同时又让人反感她尖酸的语言和变态的行为,她将其惟一的儿子逼上了绝路,好在最终她的怨气有所化解,语言行为又转向善的一面来。可怜的尼都萨满虽然深爱着达玛拉,终身未娶,达玛拉对其也心有好感,但最终单身的两人却无法突破氏族传统习俗的桎梏,在孤单无望中死去,让人唏嘘感慨。还有倔强的金得,以命抗婚,达西不顾其母亲反对义娶杰芙琳娜。马粪包的自残与转变,拉吉米的自私与固执……一个个人物形象的生动展现,让人感慨叹服作者巧妙的文学构思与深厚的写作笔力。

作品展现了颚温克民族顽强不屈的抗争精神与生存信念。他们与驯鹿相依为命,信奉萨满教,逐驯鹿喜食物而搬迁游猎,在享受大自然恩赐的同时也备尝艰辛,在严寒、猛兽、瘟疫等等的侵害下生存,在日本的侵略、“文革”的阴云笼罩乃至种种现代文明的挤压下求生存,与残酷的命运作殊死抗争。“我嫁了一个男人,我的媒人是饥饿”,这句幽默而沉重的话语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没有食物,随时可能会被饿死。生活原本就很困难,在某个时期居然还要面临着日本人的侵略,而此时的他们无力反抗,剩下的就只有生存信念,以及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小说通篇充溢着死亡气息,所以“我”的语气中饱含沧桑和沉痛,因为这个老女人经历了太多亲人和族人的死亡。她的父母“一个归于雷电,一个归于舞蹈”,二儿子安道尔多年后被她的大儿子维克特误以为野鹿而错杀。她的第一任丈夫拉吉达是在一次寻找驯鹿的途中被活活冻死在马背上。眼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她而去,悲伤的她依然充满活力与热爱,坚强地生存着。第二任丈夫酋长瓦罗加,最后死于黑熊的魔掌。酋长死后不久,她的大儿子维克特因酗酒过度而死亡。倘若不是有着极其坚强的生存信念,一个经历了如此众多人生打击和挫折的女人,怎么可能活到九十多岁?

作品的通篇思想内涵里回荡着真善美的主旋律。如萨满妮浩的博爱胸怀与自我牺牲的精神让人为之震撼。救活别人,就要失去自己的一个孩子,这是怎样惨痛的代价?!可是身为萨满,妮浩却义无返顾地披上法衣去跳,当“我”劝阻她时,她说,“我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孩子有难而不救?”她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这是怎样的一种大爱情怀?先后失去了四个孩子的她依然奋不顾身,无法做到见死不救。最后,她的小女儿贝尔娜因害怕死亡而逃走,真到妮浩临死也没见上最后一面。妮浩的行为与命运既让人强烈地感动,又让人为之深深地心痛。马粪包起初给人的感觉容貌和行为都是丑陋的,作者或许有意以这种形象的设立进一步映衬善与美的形象,提高艺术欣赏效果,然而高明的作者又以辩证发展的观点来进行安排,让他身临绝境时被妮浩无私相救的行为所深深感化,从而使他的自身行为发生了根本的转折和改变,最终也实现了善的回归。虽然故事中有受恨情仇,嬉笑怒骂,但人物都是以本真的面貌呈现的,没有虚伪、尔虞我诈等现代文明社会所有的那些东西,我想这也是颚温克人的可爱之处,作品的某种魅力所在。

作品体现了颚温克人对自然的深深敬畏与热爱。大自然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万物有灵”的思想使颚温克人对自然充满了敬畏与感激,主要体现在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在他们眼里,自然界的山、水、日、月、风、雨、动物都具有生命的灵性,如“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他们看老了”,“太阳每天早上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下。一整天身上一片云彩都不披”,“我”看待雨雪和太阳就如同自己的老朋友那样亲切。对自然的崇拜则表现在很多方面,如信奉火神、河神、雷电神、山神、树神等。他们认为火神不能被熄灭,搬迁时在祖先神“玛鲁神”之后由驯鹿驮着,平时还不能往火里吐痰、洒水、扔不干净的东西。对动物也有敬畏之心,如吃熊肉时有很多禁忌,要学乌鸦叫和唱赞美的歌谣,不能乱扔骨头等。书中有两起因违犯禁忌亵渎神灵而遭到惩罚的事件,一起是马粪包吃熊肉时的肆意行为而使骨头卡住了喉咙,一起是偷驯鹿的少年吃饱后往大树身上撒尿触犯树神而险些丧命,两人都是妮浩挺身相救牺牲自己的孩子才把他们从生死关头拉了回来,这些都体现了对大自然的深深敬畏之情。

颚温克人热爱自然,尊重生命,在对待自然环境的关系上不是肆意的掠夺和破坏,而是有一种平等维护的观念,和谐相存的观念。他们看待驯鹿象看待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搬迁时每次都把垃圾深埋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砍正在生长的树木,面对山外人员大批砍伐拉运树木时感到气愤而无奈。在现代文明的脚步不断逼近、家园被破坏、资源被掠夺的情况下,大部分族人不得不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年轻人则带着对山外便利生活的向往,走出了森林,然而后来还是有不少人因为不适应又重新回到森林,因为他们离不开从内心深深依恋着的自然,其中就包括“我”的孙女画家依恋娜。而“我”则是一直坚守着自己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独有的精神家园,忧伤而平静地生活着。

作品带有一种神秘的诡异色彩,使其增添了一份别样的艺术魅力。如萨满能跳神治病救人,能让腿伤结痂,能让活马死去,还有萨满的未卜先知,都让人感觉非常的神奇。小列娜病危,尼都萨满让一头小驯鹿代替她离世后,母鹿居然断了奶水,而列娜死后,它的奶水竟然又有了,让人匪夷所思。畸形仔驯鹿的诞生终于如传言所说带来了厄运,尼浩的二儿子耶尔尼斯涅舍身化作黑桦树救母,这些故事情节诡异得让人难以想象,同时也牢牢地吸引了读者,给读者留下充分的想象空间。伊万的葬礼上莫明其妙地出现了两个穿白衣服的干女儿为他送葬,据依芙琳所言是他当年所救的狐仙的化身,这一点很有着聊斋志异里的灵怪色彩,或者说作品有着某种魔幻现实主义味道?很遗憾自己的文学素养不高,无法对作品里的某些表达手法进行更好地诠释和评价。

小说的语言十分精彩美妙,耐人寻味。描写景物时善用比喻,想象力丰富而新奇。如“雨停了,西边天上飘荡着几缕橘红的晚霞,如果说夕阳是一面金色的鼓的话,这些晚霞就是悠悠鼓声了”,这应该是运用了通感的艺术手法吧?还有“清新的空气和这突出其来的绿树,就象朝我跑来的两只温柔的小猫,它们伸出活泼而又湿润的舌头,一左一右地舔着我的脸颊,将我的困乏一扫而空”,想象力和表达力真是超乎寻常。还有更美妙的“如果把我们我们额尔古纳河右岸比喻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的话,那些大大小小的河流就是巨人身上纵横交织的血管,而它的骨骼,就是由众多的山峦组成的”:“我这一生见过多少座山,已经不记得了。在我眼中,额尔古纳尔河右岸的每一座山,都是闪烁在大地上的一颗星星。这些星星在春夏季节是绿色的,秋天是金黄色的,而到了冬天则是银白色的。我爱它们,它们跟人一样,也有自己的性格和体态。有的山矮小而圆润,像是一个个倒扣着的瓦盆,有的山挺拔而清秀地连绵在一起,看上去就象驯鹿伸出的美丽犄角。山上的树,在我眼中就是一团连着一团的血肉。”通过这些生动形象而充满感情色彩的比喻,将对山、水、树的热爱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

另外,小说结构安排巧妙,分“清晨、正午、黄昏、尾声”四个部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语言叙述的风格沉静而婉约,充满了诗意的抒情,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看了书结尾后的《跋》,了解到作者创作的的地点和过程,原来“故乡对我来说,就是催生这部长篇发芽、成长的雨露和清风”,“我很快又从那连绵起伏的山峦中获得了信心和灵感,回到创作中。”难怪作品写得那么出神入化,是作者缘于对出生故土的挚爱,置身于山峦中创作,得大山、天地之灵气,之前并进行了充分地调研、材料的收集和长时间感情的酝酿,所以写得那么酣畅凛冽,饱含激情。

书读了两遍终于放下了。感谢作者奉献出这么精美的文字,让我们走进书中体会了一个全新的颚温克人的世界,对他们民族的命运进行了关注,领会了作者所要表达和彰扬的一些思想。同时发自内心地感觉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正如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中授奖辞中所言“小说具有史诗般的品格和文化人类学的思想厚度,是一部风格鲜明、意境深远、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上乘之作”。

父与子读后感简短范文精选5篇


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需要我们不断坚持,读完作品,我们仿佛在与作者交谈。读后感如何写得好?下面是范文资讯网编辑精心整理的"父与子读后感简短范文"。

父与子读后感简短范文(篇1)

《父与子》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位父亲和儿子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让我感到他们既是父子又是朋友。

父亲和儿子装成兔子与兔子合影;父亲、爷爷和曾爷爷装成圣诞老人,给儿子送来好多的礼物;父亲与儿子下棋互不相让争冠军;父亲和儿子一起助人为乐、、、父亲和儿子之间总在吃、喝、玩、乐中能找到无限的乐趣。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父亲和儿子之间亲切、幽默、风趣,让我时刻感到很快乐。

今天下午我妈妈接我时给我了一本惊喜!妈妈把我一直想要的《父与子全集》这本书给我买回来了,我高兴地都跳起来了,忍不住边走路边翻看!

这本书图文并茂!我回家后一口气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好几百页呀!妈妈都很惊讶我看书速度这么快!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父亲和一个儿子的故事,爸爸脾气暴,还爱改变主意,老同意孩子不对的想法,下棋输了还打孩子。儿子很好,很聪明,但学习不好,不爱写字,爱做闲事。他们父子俩发生了很多故事,我都想不起来了,总之,这本书很好看,很搞笑!我还想再看一遍!

父与子读后感简短范文(篇2)

每次在书店看书时总能看到《父与子》被摆放在醒目的地方,有时的我也会津津有味地翻看这本书。可在那时的我看来那不过是本有趣的漫画罢了。经过这次静下来的心细细品读,我才明白隐藏在趣味漫画背后的深刻含义。

《父与子》描绘的是一对父子温馨快乐的生活。一个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搞笑画面。而这也正是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照。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圣诞节事件。圣诞节来临,父子互相准备了礼物。父亲为儿子买了小帽子、枪和围棋当做圣诞礼物送给了的儿子。而年幼的儿子也用自己平时积攒的钱为父亲买了手套、拐杖和领带作为礼物。拆开礼物时父子看着对方为自己准备的礼物都落下了感动的泪水,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浓浓的爱意温暖了那个寒冷的圣诞夜。

平时的我们总是心安理得的接收着来自父母的礼物和爱,哪有想过父母同样需要我们的爱和礼物。礼物也不一定是物质的,只要在空闲时为父母捶捶肩,洗洗脚,同样能让父母明白我们的爱。爱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学会去接受与回应。

父与子读后感简短范文(篇3)

如果你的儿子已被昔日充满孩子欢声笑语的学校的废墟所埋,你会不断挖掘,救出自己的孩子吗?如果你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会让别人先脱险吗?就在《地震中的父与子》中,我找到了答案。

这篇课文我一口气读了三遍。文章写了一位年轻的父亲在失去了孩子极度悲痛的情况下去儿子昔日的学校不停的挖掘。在他挖掘的过程中,不断有孩子的父母来到这里,痛苦的喊“我的儿子!”“我的女儿!”喊完后便绝望的离开。也有许多好心人来劝他,但都被他拒绝。然而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我!在他不停的挖掘了38个小时后,听见了孩子的声音,并最终开辟了一个出口,救出了自己的儿子和儿子的14个同学,表达了这位父亲对儿子多有责任心啊!而他的儿子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时候让同学们先脱险,这个儿子又又是多么无私啊!

我读后心潮澎湃。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如果这位父亲仅是来到这片废墟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那他的儿子和14个同学就只有长眠于地下了;如果这位这个儿子畏惧死神而先上去了的话,那他的14个同学就有可能升入天堂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玩具,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自从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如果大家能把文章中那对父子的精神用在学习和生活上,我们一定会天天向上,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父与子读后感简短范文(篇4)

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我禁不住流下眼泪。

文章写的是一次洛杉矶大地震之后,一位父亲为解救困在废墟中的儿子,他冒着生命危险,带着一丝希望,连续奋战了38小时,最后救出孩子的故事。读后掩卷沉思,这是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只要还有一点希望,他就绝不放弃,连续38小时不吃不睡,一种强大的信念和力量在支持着他——那就是伟大的父爱。每当读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那慈爱的父亲。我父亲在我四岁那年就去世了,他留给我的记忆就是灿烂的笑容和一个漂亮的救生圈。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爸爸带我去游泳。我还小,还不会游,只好在泳池旁边玩水,爸爸对我说:“莹莹,过来,你看爸爸怎样游泳。”爸爸这样说,我十分高兴地说:“好”。然后又说:“爸爸你游慢点,我也要游。”爸爸十分高兴,忙说:“好好好”说完,他就跑去小卖部买了一个救生圈给我,他又教我怎样使用,然后拖着我在浅水区游。这一天我是最开心的。

如今,那个救生圈早就没气了,因为那是爸爸买给我的,所以我不舍得扔,我要好好珍藏。如今,奶奶、妈妈、我和弟弟一起相依为命地生活,我一定要听妈妈的话,努力地读书,顽强地生活。

父与子读后感简短范文(篇5)

前几日,在女儿的要求下,读了《父与子》一书,书中没有文字,只有一幅幅幽默有趣,让人捧腹大笑的漫画。每副漫画下都蕴含一个发人省醒,耐人寻味的哲理故事。

记得读大学时,经常可以看到在报纸上刊登《父与子》漫画的部分内容。每次读后就会暗暗的大笑。漫画中,孩子总是那么的淘气,喜欢调皮捣蛋。而父亲总是无奈和落寞,这是对这个社会无情的讽刺。

房价股市高涨的今天,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一个个神话的出现和破灭让大部分人不知所措。只有赚钱才是硬道理,已经成为社会准则的一部分,所有人被这无形的枷锁缠绕着,无法摆脱。

漫画中的画面,给人予温馨。孩子的恶作剧无伤大雅,而真正体现出孩子的天真无邪。大人的世界他(她)永远不懂,他们只是在自己的行为世界里安逸的生活。

成长需要一个过程,也许某一天他(她)明白,世界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要付出更努力的代价。现在他(她)还是小孩,为什么不能沉醉在恶搞式的漫画中沉醉自我呢!

我笑过,恶搞式的玩笑是孩子天性的表现。在读书漫画书时,我依然会沉醉在这种笑意之中。

合上书,故事结束,生活将继续。但这对快乐的父子将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

[推荐读书心得]《父与子》读后感精选(5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推荐读书心得]《父与子》读后感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父与子》读后感(篇一)

《地震中的父与子》是我读过的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它讲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与他儿子的故事。父亲跑到儿子上学的学校,看到一片废墟的学校时,仍要救自己的孩子。而别的孩子的父亲来到这儿都是悲观失望的走了,路过的人看到他在废墟中不停的挖,都认为他疯了,所以没有帮助他,最后经过他坚持不懈的挖掘,终于救出了儿子。通过读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父亲对儿子的爱是一种伟大而无私的爱。

文中讲到父亲说过的一句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就因为父亲对儿子说了这句话,才使得父子重逢,它表达了父亲对儿子的爱。正是有这种爱,才会有父亲对二儿子的承诺,我总会和儿子在一起。当他面对一片废墟,在所有人都选择放弃时,这句话使父亲想起了自己的承诺,于是他就坚持挖,最后终于救出了儿子。但儿子让别的孩子先出去,这又是因为有这句话,才使自己有这样坚定的信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要有必胜的信心,再就是要对周围的人有爱心。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那是我上四年级,因为生病发高烧,烧到了38度,吃了退烧药也不见效,爸爸、妈妈见了这个情况很着急,使用热毛巾在我的身上擦了许多遍。爸爸一夜都没有睡,在他的精心照料下,我的烧终于退了。

这种爱可真伟大啊!今后,我也要像文中的父亲一样用爱去关心身边每一个人,要像文中儿子一样,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实现我的诺言。

《父与子》读后感(篇二)

任何灾祸都抵挡不了爱的传递,无论发生什么,请相信:我总会和你在一起。

美国洛杉机一带曾发生过一次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30万人受到了伤害。其中,有一位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7岁的儿子正在上学的学校,那所曾经充满欢歌笑语的地方如今已是一片废墟。

他疾步走向那里,开始动手挖掘。许多人都对他说“已经晚了”,但这位父亲却凭着他坚定的毅力,终于找到了深埋在废墟的儿子以及另外14个孩子。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出口开辟出来,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在经过巨大磨难后,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这是一个在西方广为流传的真实的故事。文中的儿子阿曼达在危难关头还礼让,让其他同学先出去,因为他坚信出口外有一个会一直跟他在一起父亲。爱默生说,良好的礼让由微小牺牲组成。但是对人类来说,不幸与痛苦如影随行,如果没有了善良,这个世界会变得不堪设想。

相比之下,东方人表达情感方面是很含蓄的。但我们却不能淡忘了它,相反,我们要把善良这种高尚的品质始终传承下去。

善良的心像甘露一样纯洁、晶莹,容不得一点邪恶的灰尘。善良的人像泥土一样质朴。善良的人最富有,最快乐,最幸福。文中的父亲认为爱总是没有所谓的徒劳,坚定与毅力足以感动上天。

总之,真诚和善良都是美德。

《父与子》读后感(篇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一句名言。我就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看课外书的人。

我喜欢看《笑猫日记》,爱看《格林童话》,但是我最喜欢看《父与子》了。

有一天,我在做作业,妈妈并不在家,我心里痒痒,便拿起了一本书——《父与子》拿出来看。我开始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到了“挑衅失败”之后,我便一下子入了迷,开始周围的一切全部都不知道了。妈妈从店里打电话问我在家里作业做得怎么样了,我没去管理。我的两条腿麻得很厉害也不知道。当我看到“宫殿中的嬉闹时”我便哈哈大笑。故事中的内容是:父亲和儿子在一个宫殿中玩耍着。在一所卧室里,儿子不小心把床的支撑木架给折断了。父亲看到了,脸气得特别红。儿子看到了,就跑到了别的卧室里去躲避父亲利用细鞭给自己的红烧屁股。父亲连忙跑到儿子所躲在的卧室门前,手拿着鞭子,叫儿子出来。这时,那扇门开了,但是从里面走出来的并不是儿子,而是一副铠甲。时间慢慢地流了过去,妈妈也回来了,看见我正在如痴如醉地看《父与子》这本书时,便大发雷霆;把《父与子》这本书给没收了下来,并且向我说道:“好啊,你不接我的电话,原来是在这里偷偷地看书啊!这种闲书有什么好看的呀?”接着,她就罚我写字帖。像这样的情况何止一件,有时我忘了吃饭,有时我忘睡觉。

你们有没有被我的窃读感动了呢,我是不是个书迷呢?

《父与子》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选材于家庭故事的漫画,它出自德国漫画巨匠埃·奥·卜劳恩之手。该书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诙谐搞笑,儿子调皮心爱,是一对世界有名的欢欣冤家。固然这本书里没有文字,但其风趣的漫画,却让人更懂得了漫画的内容。

父与子,他们过着高枕无忧,高兴温馨的生涯,从一对通俗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承继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但他们那仁慈、憨厚的性情和深深的父子情不断随同着他们到漫画结束。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感情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掉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引见父子俩吧!

爸爸

这位爸爸深喜欢着本人的儿子,固然没有真正为我们阐明,但在他的每一个行为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他十分仁慈,也十分诙谐,还带着一种傻乎乎的觉得,让人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想笑的激动。哦,对了,他还常常为了一些小错误,打儿子。但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儿子十分喜欢他的爸爸;俗话说;打是情,骂是喜欢。爸爸由于把孩子当做亲人,所以才打孩子。这是一位非常喜欢本人孩子父亲。

儿子

这是一个伶俐、调皮的小男孩,他时常会“玩弄”老爸,但还他又会运用他的小伶俐替爸爸处理问题。但有时却会被爸爸“曲解”,招来一顿痛打。他喜欢他的爸爸,当他的爸爸遭到他人讪笑时,他总会替他的爸爸仗义执言。这个小男孩固然有一点小伶俐,却老是想找时机不进修,哦,对了,他还很贪吃。就像我一样,会偷偷拿零花钱买器械,他和我一样有着纯挚的遥想,有着无限的梦想。我们唯独分歧的是:他有的是高兴的.童年,宏大的空间。

这是一对高兴的父子,这是一对如同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诙谐的父子。

《父与子》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做——《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让我感慨良多。

文章主要内容是:在洛杉矶大地震中,一位父亲不顾众人劝阻,历尽38小时终于从废墟中救出了儿子。

这篇文章中的父亲是多么伟大,不顾众人劝阻,在余震一直不断的情况下救儿子。当我读到“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时,我不禁深受感动,这位父亲不吃不喝,历尽艰辛挖了38个小时,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的心中只有他的儿子,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呀!

这篇文章也让我想到了我在新闻上看到的一件真实的事情。一个小朋友在家里点燃煤气,引发了一场大火灾。大火熊熊燃烧,像一条火蛇吞噬着房子。他的父亲看到后,毫不犹豫地向家里冲去,熊熊大火燃烧着,冒出滚滚浓烟,许多人劝他说:“你别去了,去了也没用。“可他心急如焚地答道:”不行,我的儿子还在里面,我一定要救他出来。“他不顾一切地冲向了火海,救出了自己的儿子。事后,父亲被烧成了重伤。这两位父亲多么伟大,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顾一切,哪怕是自己的生命,多么值得我们敬佩呀!

父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父爱是一座无比坚强的大山,是我们永远的依靠,是我们疲惫时停靠的港湾。

《爱迪生》读后感精选5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爱迪生》读后感精选5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爱迪生》读后感 篇1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爱迪生,但是我的眼前却清晰地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血丝,显得疲倦不堪。我仿佛看到了爱迪生为了研制灯丝,不知疲倦地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他夜以继日地工作,饿了吃点饼干,困了就在椅子上躺一会儿,又继续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爱迪生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地发明了电灯,把光明带给了人们。同学们,每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你在金黄耀眼的电灯下学习或娱乐时,你可曾想到这些看起来很普通的电灯,却是发明家爱迪生用多少辛勤的汗水换来的呀!

爱迪生一生除了发现电灯之外,比较著名的发明还有:二重和四重电视机、电影、蓄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胶皮等等。他从16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每十二天半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人们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也这么多东西,是非常聪明,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正像他自己所说:“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他研制蓄电池花了9年时间,试验了9000多种材料,失败不下5万次,最后连他的助手都不能坚持了,但是他却坚忍不拔,毫不动摇,终于获得了成功。他的每项发明都是通过艰苦劳动赢得的,都是他心血和汗水的结晶。

夜渐渐地深了,妈妈催我睡觉,可是我毫无倦意,浮想联翩……

我上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本《少年科学画报》,里面有关于爱迪生的连环画。从那时起,“爱迪生”这个名字就铭刻在我心里,促使我常常琢磨着做一些小玩意儿。上二年级时,班里做飞机模型,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而有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不求进取,学习不踏实,有时又怕艰苦,一遇到困难就想后退,缺乏爱迪生那种勤奋刻苦,百折不挠的精神,正是我在科技制作上老是原地踏步的原因……

夜已经很深了,妈妈又一次催我睡觉。我久久不能入睡,爱迪生的名言“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选择勤奋”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爱迪生》读后感 篇2

最近,我捧读了《爱迪生》,书中勤奋学习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爱迪生一生勤奋,通过勤奋,有了一千多项发明,使人类社会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读到这儿,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许多名人勤奋的故事。

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小时侯总要把老师教过的知识反复读,读到滚瓜烂熟为止:长大后,他特意为自己做了一个“警枕”,提醒自己一醒来就写作,花了19年时间写出了名垂千史的巨著《资治痛鉴》。我国乐坛上的著名教授刘天华,刚进中学,他被学校军乐队的演出吸引,非常向往成为一名校军乐队队员。他设法借了一把小号,拜能者为师,勤学苦练,不久就掌握了吹奏方法,被军乐队吸收为正式队员。他并没有满足,又进行了新的追求,凭着顽强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先后学会了多种乐器的演奏方法。成名之后,他仍不停步,为了弘扬中华民族音乐,又向更高的殿堂攀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民族音乐成为我国高等音乐院校的正式课程。我想:正是他这种顽强毅力和锲而不舍、勤学苦练的精神,音乐殿堂的大门才向他敞开。

在现实生活中,勤奋的故事也比比皆是。记得上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同学们勤奋复习,最后都捧出了满意的答案,得到了老师和家长的肯定。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位名人说得好,“勤奋,是财富的根本,没有勤奋,就不会有成功!”

勤奋,就是在成绩面前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对自己提出更高的学习目标;勤奋就是面对学习作业,能一丝不苟的完成,面对学习中的困难,能积极找出困难的原因,勇于克服,不解决困难决不罢休。卡莱尔说得对,天才就是无止境刻苦勤奋的努力。是啊,如果你想成为有用的人,就一定要一生勤奋。从以上事例中可见,勤奋就是要有顽强的毅力,锲而不舍的精神。勤奋是成功的金钥匙。

《爱迪生》读后感 篇3

爱迪生是举世闻名的大发明家,他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为全人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爱迪生这么了不起,难道他有超人的本领吗?我带着这迷惑不解的问题,翻开了《大发明家爱迪生》这本书。

这本书介绍了爱迪生发明创造所走过的坎坷道路,每一项发明都凝聚着他的血汗,每一项发明,他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发明电灯是爱迪生最辉煌的功绩,为此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啊!为了研制灯丝,他吃在实验室,睡在实验室,夜以继日的工作,常常连续实验达30个小时,在反复试验了一千六百多种材料后,才找到合适的灯丝,成功地发明了电灯,爱迪生以坚强的意志和勤奋的精神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之九十九的汗水。”这句话说的好啊!它时时刻刻响在我的耳畔,鞭策着我努力学习,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比例分配的数学题,我认真地思考后,不但用新学的按比例分配方法解题,还用了小学四年级学的归一法、五年级学过的解分数应用题的方法和解方程的方法。我越做越来劲,真没想到,只要动脑筋,知识就越来越活了。这样,几道数学题我用了四种方法做了一遍。仅30分钟的作业,我花费了1个小时。虽然我的手都酸了,但想想爱迪生的形象,我为能像爱迪生那样,以勤奋的精神获取知识而感到自豪!

《大发明家爱迪生》这本书使我懂得“天才来自于勤奋。”成功决定于毅力,它给了我无穷的力量,永远鼓舞着我前进!

《爱迪生》读后感 篇4

到了上学的年龄,我无法上学,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同龄人背着书包上学。我们是那些船舶,我们只要下海航行,就一定会经受挫折,我们如果因为遭受了磨难而怨天尤人,如果因为遭受了挫折而自暴自弃,如果因为受到伤害一蹶不振的话,我们怎会成功,我们的人生还有什么价值。

爱迪生一生除了发明电灯这外,比较著名的发明还有二重和四重电报机、电影、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胶皮等等。他从十六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每十二天半就有一项发明,难怪人们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东西,是非常聪明,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正像他自己所说:“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他研制蓄电池花了九年的时间,试验了九千多种材料,失败不下五万次,最后连他的助手都不能坚持了。但是他坚忍不拔,毫不动摇,终于获得了成功。他的每项发明都是通过艰苦劳动赢得的,都是他心血和汗水的结晶。

夜渐渐深了,妈妈催我睡觉,可是我毫无倦意,浮想联翩......

我上一年级时,妈妈就给我买了本《少年科学画报》,里面有关爱迪生的连环画。从那里起“爱迪生”这名字就铭刻在我心里,促使我常常琢磨做一些小玩意儿。上二年级时,我和洪海鹰在家长的帮助下做了一个电视机模型,想不到居然得到了学校的奖励。今年暑假,我又装了一个小电扇,当它真能呜呜地吹出一点风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而有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不求进取,学习不踏实,有时又怕艰苦,一遇到困难就想后退,缺乏爱迪生那种勤奋刻苦、不折不挠的精神,却是我在科技制作上老是原地踏步的原因......

夜已经很深了,妈妈又一次催我睡觉。我久久不能入睡,爱迪生的名言:“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选择勤奋”的话,不断在我的耳边回响......

《爱迪生》读后感 篇5

在夜幕降临,家家户户都拉亮了电灯,宽敞的屋子里变得如同白昼时,当你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屏幕上千变万化的镜头,陶醉在无限欢乐之中时,你可曾想到电的发明者吗?读了《爱迪生》这本书,我才把这些与爱迪生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爱迪生是美国著名的科学家,他一生中有一千多项发明,为此他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与爱戴,这些发明是他勤劳和汗水的结晶,在他漫长的一生中,有流浪挨饿的岁月,有飞来横祸的挫折,有不被理的苦恼和不计其数的失败和教训。但是酷爱科学的决心,使他一次次攻克难关,走向成功的彼岸。

他发明电灯时,为了找到理想的灯丝,做了上万次试验,持续了数年,才发明了一种化学纤维做成的灯丝,为人类配制了黑夜的“眼睛”,之后,又经过多次试验才找到了今天仍在使用的钨丝,至于发明了今天仍在使用的钨丝,至于发明电器中的艰难,就更可想而知了。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东西是因为他非常聪明,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正像他自己所说:“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他研制蓄电池用了9年时间,试验了9000多种材料,失败不下五万次,最后连他的助手都不能坚持了,但他坚忍不拔,毫不动摇,终于或得了成功。他从16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时,平均每12天半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被人们称之为“世界发明大王。”

我把《爱迪生》这本书从头到尾读完,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灿烂的文明,我们的祖先勤劳、勇敢、聪慧,他们中间也有无数的科学家、数学家、医学家、文学家……他们为中华民族的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作为华夏儿女,也应该像前辈那样为祖国的振兴现出一份力量。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去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作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这些问题是微不足道的,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目标不懈努力的奋斗,就会拥有无穷的力量,就会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的去收获成功的美好。

我牢牢的记住爱迪生的名言—“天才与勤奋只见,我选择勤奋,并决心用勤奋和汗水,去拥抱希望和成功,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