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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计划

20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集锦四篇。

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社会对于老龄人的养老任务加重,对于老龄人的相关的服务工作也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也应当进行相应的调节和改变,做好养老保险的工作计划,保证工作顺利进展,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集锦四篇”,供您参考。

20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集锦四篇(一)

为进一步扩大我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我镇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百分之百完成县下达我镇16-59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28248人(含续保)。

二、参保对象

××年年1月1日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60周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统一以公安户籍部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资料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5月31日前)

1.广泛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掌握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会议动员。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村(居)干部会议,村(居、社区)召开村组干部和户主会议,层层动员引导。

(二)基金收缴阶段(××年7月15日至2014年8月31日)

1.基金收缴标准。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分为100-3000元3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可到当地信用社或自行登录***网站 进行查询。

2.基金收缴方式。2014年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三种缴费方式:一是续保人员可持社保卡自行到信用社进行缴费;二是由村干部统一收缴(含续保和新参保人员);三是参保人自愿与社保站、信用社签定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每年由银行根据参保人提供的信用社账号进行代扣代缴,但参保人必须保证代缴账户中有足够余额,以免造成扣款失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7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为集中收缴阶段。收缴流程:各村到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领取新农保专用票据,所领票据必须专人负责,正确使用,规范填开,作废票据应填写“作废”字样,并保证三联完好无缺,所有票据不能损毁或丢失。开票以户为单位,村里所收款项由社保站开具缴款单,村干部持缴款单到信用社缴款。

(三)信息录入阶段(××年9月1日至××年9月15日)

缴费工作结束后,各村应将参保人员花名册汇总并将相关信息核对准确,和票据一并交社保站进行信息录入。各村参保人员花名册总金额、所开票据总金额和缴款单总金额三者应一致。

四、工作要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镇成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丽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联包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各村每月10日前应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如有瞒报或漏报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流失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居)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全镇按要求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筹资任务,除按各村(居)实际参保人数1元/人安排工作经费外,并按以下标准分时间段和参保率给予相应的奖罚:8月15日前完成应参保人数85%及以上的,按各村(居)实际参保人数3元/人给予奖励,完成80%-85%(不含85%)按2元/人给予奖励;9月1日前完成应参保人数85%及以上的,按实际参保人数2元/人给予奖励,完成80%-85%(不含85%)的按1.5元/人给予奖励;9月1日前未完成80%的村(居),一律不予奖励;未完成75%的扣减该村(居)所有固补干部每人200元绩效工资,同时取消该村(居)评先评优资格。

***镇人民政府

20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集锦四篇(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各级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新形势下,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增加了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参保农民待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我镇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为继续做好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更上新台阶,必须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规范经办、讲求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管理工作,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差错,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一、明确责任

落实到位按照制度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区、乡镇、村三级管理模式,镇村两级经办机构具体职责范围是:

(一)乡镇养老办为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组织发动工作;

2、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基本信息、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参保资格审核、上报及日常信息查询工作;

3、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领取、退保等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

4、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的管理,待遇领取人员的年审等工作;5、负责受理咨询、查询举报、情况公示工作;

6、负责指导、督查本乡镇村民生专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各村委会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干(民生专干),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村委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组织发动工作;

2、负责本村委会城乡居民信息的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变更、登记建档、业务统计等上报工作;

3、负责本村委会参保人员保险费的催缴、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工作;

4、负责本村委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申领、退保、人员信息变更、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的登记、审核及材料上报工作;

5、负责对本村委会各家庭成员增减情况进行核查、统计上报;

6、负责为本村委会参保人员建立基本情况业务台账、情况公示等工作。

二、信息准确,管理到位

(一)各村民生专干每年要将本村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乡镇养老办,变动的内容包括: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村干部、现役军人、参加城保、迁入、迁出、死亡、失踪、服刑人员等情况。

(二)镇养老办要根据村上报的资料,及时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中对本乡镇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实、修改,做实本乡镇应保人数,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中本乡镇城乡居民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

(三)每月新增到龄和死亡等城乡居民增减变更情况,由民生专干按月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减)表》,报乡镇养老办审核无误后,上报区社保中心,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四)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其居住在同一村委会符合参保条件的儿子、儿媳、未出嫁女儿、入赘的女儿和女婿等被捆绑人员参保的,本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村民生专干应及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养老办,由乡镇养老办上报区社保中心审核后不与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捆绑。1、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有关材料证实被捆绑人失踪超过6个月以上的;2、女儿出嫁到同一村委会,且户口已迁走的;3、被捆绑人服刑、劳教的。

三、参保登记,政策到位

(一)参保人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表》一式四份,参保人、村委会、乡镇养老办和区社保中心各留存一份。参保人填写时栏目要完整、字迹要工整。(

二)重度残疾(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残疾人由区残联认定。计生符合条件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或农村双女父母(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计生对象由区计生委认定。

(三)各村民生专干要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及时上报乡镇养老办。

(四)乡镇养老办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核对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标准、特殊群体以及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状况,附审核意见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社保中心审核盖章,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要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五)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社会保障号码、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特殊参保类型以及缴费档次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变更表》(表二)。村民生专干要及时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养老办。镇养老办初审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四、保费收缴,入账到位

(一)个人保险费收缴,参保人个人保险费,由参保人选档按年一次性缴纳,当年度新参保人员,不受缴费期限制,参保手续由各村民生专干代办,参保人个人自行缴费,乡镇养老办将各村上报的《参保登记表》,分村整理后,上报区社保中心。

(二)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收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村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保险费,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简称《补缴表》表七),由村民生专干及时将《补缴表》上报乡镇养老办,

(三)个人账户管理

20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集锦四篇(三)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即将过去的2020年,尽管遭遇疫情的影响,我们中山街道社保中心依旧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上下一心,百分百完成了区人社对我们下达的关于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的指标。但是成绩已属于过去,未来我们任重而道远,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要再接再励,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一.部门联动抓好数据比对。

为减轻基层经办人员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我们应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街镇的名义召开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参与的调度会,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调取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以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的未参保人员为基数,全方位、多层次进行部门单位之间的大数据比对筛选,将不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在下发居委会核实之前排查出来,确保数据的精准完善。

二.多措并举抓好政策宣传。

一分宣传三分功劳,为尽快形成广覆盖的宣传氛围,一是要通过会议进行宣传。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接地气的政策宣讲,让居委干部及工作人员掌握标准、明白政策。二是通过各层媒体进行宣传。利用公开栏、广播、微信等方式,及时将参保信息传递给群众,并进行政策解读,联系群众自身利益,深入讲解城居及参保登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告知群众“为什么参保登记、去哪里参保登记、如何参保登记”加深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力争让每位居民都有机会知晓政策。为了让所有从事城乡居保经办工作的人员成为老百姓信任的“政策专家”,我们应该定期对居委会相关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人人懂政策,个个会讲政策,帮老百姓算经济账、明白账和实惠账,引导群众选择适合的档次缴费。

三.强化奖惩建立激励机制

对推进快速、业绩突出的,按照规定及时奖励到位,既重视精神奖励,又注重经济激励;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约谈当事人,限期整改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成效,并将奖惩结果作为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

四.建设平台优化经办流程。

我们应在坚持管理向上集中的同时,确保经办向下延伸,建立健全区、街镇、居委三级工作平台,加大财政投入,为每个社区居委配备业务经办设备,确保每个社区至少一名干部从事城乡居保工作,随时能为参保群众提供各项经办服务。

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涉及民生福祉和群众切身利益,是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的前提基础和重要内容,我们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敏感性;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落实,摸准参保底数,把握时间节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要精心组织,强化保障抓落实,强化培训提高效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明年年底前,能大幅提升参保率,最大限度完成指标,为城乡居民谋利、为全区人民造福、为中山街道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集锦四篇(四)

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镇上下齐努力,较好完成了参保缴费任务,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保覆盖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巩固成果,促进发展,按照县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六十铺镇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宣传发动(20xx年12月4日—12月10日)

利用镇村干部会议的机会,镇政府进一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各村(居)在20xx年底和春节前后,利用广播反复宣传,村组干部入户宣传,大力广泛的营造20xx年度续保缴费的宣传氛围。

二、专项突击(20xx年12月11日—20xx年2月28日)12月中旬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突击续保活动,按照镇社保所提供的续保人员花名册,村组干部入户通知缴费,对已缴费的作备案登记,对未缴费的逐日追缴,20xx年12月,镇政府每10天一通报,自20xx年1月起一周一通报,确保2月28日前村村达到续保要求。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31日前全镇续保率必须达到30%以上。20xx年1月31前全镇续保率必须达到70%以上。20xx年2月28日前全镇未参保对象100%参保。

      四、工作要求

(2)做好参保信息核对工作,做到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参保金额一致,对系统内存在的参保人员错误信息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更正。

(3)镇社保所要及时和村核对缴费金额、缴费人数等相关数据,及时将收缴的保费足额转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做到月结年清。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参保率达100%的村(居),镇政府按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3元发放工作补助,参保率达95%及以上的村(居),镇政府按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2元发放工作补助,参保率达90%及以上的村(居),镇政府按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1元发放工作补助,参保率低于90%的村(居),没有工作补助。在此期间,镇委、镇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一周一调度、一通报,对位居第一、二名的村(居)通报表扬,对倒数第一、二名的村(居)包村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通报批评;对连续2次调度倒数第一、二名的村(居)责令其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在会议上做深刻书面检查;对连续3次调度倒数第一、二名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停职并限期改变落后位次。

(2)此项工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和年终工作综合考核相挂钩。按各村(居)实际参保率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和年终工作综合考评得分依据,参保率倒数第一、二名的村(居)在年终工作综合考评中,从总分中倒扣3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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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居民养老问题成为社会比较受关注的问题,其中养老保险的工作建设越来越完善,那么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什么样的工作计划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最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安排”,供您参考。

【推荐】最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安排(一)

为进一步扩大我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我镇20**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百分之百完成县下达我镇16-59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28248人(含续保)。

二、参保对象

20**年1月1日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60周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统一以公安户籍部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资料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月**日前)

1.广泛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掌握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会议动员。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村(居)干部会议,村(居、社区)召开村组干部和户主会议,层层动员引导。

(二)基金收缴阶段(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1.基金收缴标准。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分为100-3000元3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可到当地信用社或自行登录***网站 进行查询。

2.基金收缴方式。20**年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三种缴费方式:一是续保人员可持社保卡自行到信用社进行缴费;二是由村干部统一收缴(含续保和新参保人员);三是参保人自愿与社保站、信用社签定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每年由银行根据参保人提供的信用社账号进行代扣代缴,但参保人必须保证代缴账户中有足够余额,以免造成扣款失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7月15日起至*月**日止为集中收缴阶段。收缴流程:各村到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领取新农保专用票据,所领票据必须专人负责,正确使用,规范填开,作废票据应填写“作废”字样,并保证三联完好无缺,所有票据不能损毁或丢失。开票以户为单位,村里所收款项由社保站开具缴款单,村干部持缴款单到信用社缴款。

(三)信息录入阶段(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缴费工作结束后,各村应将参保人员花名册汇总并将相关信息核对准确,和票据一并交社保站进行信息录入。各村参保人员花名册总金额、所开票据总金额和缴款单总金额三者应一致。

四、工作要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镇成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丽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联包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各村每月10日前应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如有瞒报或漏报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流失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居)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全镇按要求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筹资任务,除按各村(居)实际参保人数1元/人安排工作经费外,并按以下标准分时间段和参保率给予相应的奖罚:8月15日前完成应参保人数85%及以上的,按各村(居)实际参保人数3元/人给予奖励,完成80%-85%(不含85%)按2元/人给予奖励;9月1日前完成应参保人数85%及以上的,按实际参保人数2元/人给予奖励,完成80%-85%(不含85%)的按1.5元/人给予奖励;9月1日前未完成80%的村(居),一律不予奖励;未完成75%的扣减该村(居)所有固补干部每人200元绩效工资,同时取消该村(居)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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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快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民生工程任务。

各地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民生工程任务,今年任务有降低,各地要确保100%完成。

二、做好贫困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

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贫困人员参保续保。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包户、孤儿)、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区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参保人可以按每人每年100元最低档次进行补缴。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02号)精神,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各地自2018年12月起,对已年满60周岁因欠费或中断缴费未核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包户、孤儿)、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五类),可以不补缴,直接领取养老金,且该项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保待遇的贫困人员,支付终身。

三、加大政策宣传和经办能力培训力度。

全区及各乡镇街道至少组织1次面上政策宣传活动,今年我区将计划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社保所、村级协办员进行一次全员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至少组织1次村(居)、社区两委业务能力培训,村(居)、社区两委干部要熟悉政策业务,指导帮带各村(居)、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

四、打造工作示范点。

对城乡居保各项工作领导重视,落实得力,工作进展快,工作有亮点、有创新的乡镇、办事处进行申报选择,加大资金投入,打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示范点。

五、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民意调查。

切实提高参保人的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请各地于3月31日前,从业务系统中抽取100人,要求提供被调查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户口地址信息等电子版,完成本乡镇、街道100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民意调查表(附后)调查纸质材料,要求参保人填写数据真实,电话保持畅通。

六、对老农保人员进行养老保险金清退工作。各地务必利用外出打工人员回乡之际,向他们讲清政策,尽快通知老农保人员清退老农保养老保险金工作。

七、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及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八、做好全区8类老字号群体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九、工作中注意问题:

(一)为贫困户代缴人员,参保材料要及时上报,不符合条件的要清退代缴和注销处理。

(二)发放失败人员要及时核实处理,确保100%发放成功,补办的社保卡或银行卡,要到社保所进行变更,否则发放不成功

(三)到龄人员材料上报滞后,有的乡镇一年也没有上报一次材料。

(四)变更、注销、继承人信息办理环节不仔细,信息时常填写错误,导致养老金不能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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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各级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新形势下,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增加了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参保农民待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我镇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为继续做好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更上新台阶,必须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规范经办、讲求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管理工作,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差错,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制度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区、乡镇、村三级管理模式,镇村两级经办机构具体职责范围是:

(一)乡镇养老办为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组织发动工作;

2、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基本信息、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参保资格审核、上报及日常信息查询工作;

3、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移、养老金领取、退保等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

4、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的管理,待遇领取人员的年审等工作;

5、负责受理咨询、查询举报、情况公示工作;

6、负责指导、督查本乡镇村民生专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各村委会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干(民生专干),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村委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组织发动工作;

2、负责本村委会城乡居民信息的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变更、登记建档、业务统计等上报工作;

3、负责本村委会参保人员保险费的催缴、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工作;

4、负责本村委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申领、退保、人员信息变更、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的登记、审核及材料上报工作;

5、负责对本村委会各家庭成员增减情况进行核查、统计上报;6、负责为本村委会参保人员建立基本情况业务台账、情况公示等工作。

二、信息准确,管理到位

(一)各村民生专干每年要将本村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乡镇养老办,变动的内容包括: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村干部、现役军人、参加城保、迁入、迁出、死亡、失踪、服刑人员等情况。

(二)镇养老办要根据村上报的资料,及时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中对本乡镇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实、修改,做实本乡镇应保人数,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中本乡镇城乡居民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

(三)每月新增到龄和死亡等城乡居民增减变更情况,由民生专干按月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减)表》,报乡镇养老办审核无误后,上报区社保中心,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四)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其居住在同一村委会符合参保条件的儿子、儿媳、未出嫁女儿、入赘的女儿和女婿等被捆绑人员参保的,本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村民生专干应及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养老办,由乡镇养老办上报区社保中心审核后不与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捆绑。

1、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有关材料证实被捆绑人失踪超过6个月以上的;

2、女儿出嫁到同一村委会,且户口已迁走的;3、被捆绑人服刑、劳教的。

  三、参保登记,政策到位

(一)参保人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表》一式四份,参保人、村委会、乡镇养老办和区社保中心各留存一份。参保人填写时栏目要完整、字迹要工整。

(二)重度残疾(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残疾人由区残联认定。计生符合条件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或农村双女父母(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计生对象由区计生委认定。

(三)各村民生专干要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及时上报乡镇养老办。

(四)乡镇养老办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核对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标准、特殊群体以及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状况,附审核意见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社保中心审核盖章,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要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五)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社会保障号码、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特殊参保类型以及缴费档次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变更表》(表二)。村民生专干要及时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养老办。镇养老办初审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四、保费收缴,入账到位

(一)个人保险费收缴,参保人个人保险费,由参保人选档按年一次性缴纳,当年度新参保人员,不受缴费期限制,参保手续由各村民生专干代办,参保人个人自行缴费,乡镇养老办将各村上报的《参保登记表》,分村整理后,上报区社保中心。

(二)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收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村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保险费,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简称《补缴表》表七),由村民生专干及时将《补缴表》上报乡镇养老办,

(三)个人账户管理

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自20xx启动新农保以来,我乡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乡村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创新方法,明确责任,明确奖罚制度,不断督任务。

1、责任明确。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将社保作为全乡三大中心工作来抓,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中层干部办样板村、包村干部、村干部办样板组的办点示范工作措施,定时定责。各办公室为单位捆绑考核,激励各办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新农保工作进行。乡干部和村干部不分白昼地走组串户,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办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征缴进度,进行督战。农保工作得到了乡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乡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奖罚分明,影响考核。乡党委政府把农保纳入乡、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对于完成任务的村,给与一定奖励。

二、保质保量,吃透参保政策。

按参保条件规定,外出打工已参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予再进,另外公安数据中还有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此部分人员也是无法参保人员,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加上外出务工人数较多,有的根本联系不上。但全乡上下克服种种困难,乡、村干宣讲政策,解答疑问,收缴保费。乡人社中心严格把关绝不允许非农户口人员都上报参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合条件不予参保,给村干部和村民解释,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卡关切源,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 100%符合新农保的参保条件。


三、克服人手不足,完善资料

我乡人社工作主要是两个人负责的,而新农保工作具体业务工作仅由2人完成。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最短的时间里,我们先已完成了人员录入,我们采取业务上一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审核表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有时为了一个人的资料不齐全,我们要打电话通知村级联络员,要求资料报送齐准,村干部更是顶着烈日,奔波于村民家、派出所、农保站之间,为的就是将每一个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目前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在有秩进行中。

四、克服问题复杂,争取理清思路,保证不漏不缺。

1、改错信息,不留疑点。大面积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遗留下来的一些个体化问题,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员,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误、外地嫁入我乡的人员、特殊参保人员、参保费数额不对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但是这个更改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多项手续协调,相对难度较大,花费时间较多,要求业务员思路清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为防止打印票据后难以修改,我乡在录入名单后又返回各村,要求各村认真核对信息,错误的信息将报县、省有关部门修改。此外每月全乡都有密码遗忘、农保卡丢失人员上报,每月都有年满60岁人员需要去查询上报,每月有死亡人员待遇需要暂停或中止,并报相关资料,

五、月报增减,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发放到位。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全年性的,常年性的业务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确,我们根据上级指示,定于每月20日前定期报送60岁到龄表格和死亡表格。全乡新农保工作每月发放准时到位,让老人每月按时拿到钱。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农保等各项业务工作,尤其是社保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更加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为黄湾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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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xx发〔x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xx府发〔xx〕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实施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先整合管理体制、后整合政策制度,科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经办管理资源,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在xx年xx月底前,将新农合整体移交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经办管理整合工作;xx年10月底前,研究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xx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xx年,我市全面实施管理体制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1.齐抓共管、联动协作的原则。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工作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真抓实干,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地完成整合任务。

2.稳妥推进、有序整合的原则。按照先整合职能、机构、人员、资产等,后整合制度、基金、信息系统等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整合工作。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整合到位之前,按照分轨运行、平稳过渡的工作原则,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仍然分轨运行至xx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保持不变,各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新农合工作的人员和职责不变,收支结算等经办工作保持不变,暂时实行统一专户管理、分账核算的办法,确保移交过程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政策不变,不影响群众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

3.严格操作、规范运行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指导,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各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暂行冻结,除正常基金支付和办公支出外,不得借移交之机私分、瞒报和转移财产,不得突击支付基金和突击花钱,坚决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xx年xx月xx日前)

在这个阶段,重点要参照省里的做法,迅速成立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抽调相应工作人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整合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有序推进整合工作夯实基础。

(二)整体移交阶段(xx年xx月xx日前)

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资源,将现由卫计部门负责的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办公设备成建制移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具体完成“五项移交”:

1.管理职能移交。将编制部门确定的新农合行政职能由卫计部门移交给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农合的经办职能移交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编制人员移交。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和权限,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管理体制和经办机构;各县(市、区)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成建制划入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原乡(镇、街道)、卫生院(乡镇医院)、村(社区)等从事新农合工作的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管理下,继续履行原承担的新农合收支结算等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系统信息移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移交整合升级方案。各级卫计部门按要求做好软件系统、网络系统、硬件系统以及数据移交等工作,并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与系统开发商的沟通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

4.财务基金移交。各县(市、区)卫计部门将新农合基金档案资料、基金报表以及基金历年结余、基金财务数据软件等,移交给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前经办机构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结算,财政、审计部门予以监督。在移交工作完成后,由市审计局制定统一的审计方案,对新农合基金的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会计科目和会计账册按规定进行审计,形成新农合基金移交审计报告。财政部门负责将新农合基金(含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并帐,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资产资料移交。各县(市、区)卫计部门将新农合资金及政府投入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移交给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予以监督;审计部门做好对列入移交各类资产的审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产划转工作;同时,卫计部门将新农合历年各项基本政策、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性法规的文档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整理后,一次性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制度整合阶段(xx年xx月xx日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配套文件,确保实现“八个统一”:

1.统一覆盖范围。全市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为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并组织参保;其他居民(含中小学生)由所在街道以社区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参保,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

2.统一筹资政策。从xx年度起,全市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3.统一保障待遇。按照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待遇不降低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4.统一医保目录。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支付范围。

5.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6.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7.统一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制度。市级统筹实行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条件成熟后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各县(市、区)根据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金分级管理和激励经费管理,充分调动经办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统一大病保障机制。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xx发改社会〔xx〕xx号)文件要求,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委托承办招投标管理、基金运行监督和绩效考核办法。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构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医疗保障公平性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整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市里将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人社、卫计、编办、财政、宣传、发改、审计、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这项改革。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加强对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上下联动、强力推进。

2.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经办服务、督促指导和宣传培训;市卫计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新农合职能、经办机构、人员基金等移交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制定、调整及宣传引导,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搞好医疗服务、基层机构继续履行新农合经办职责;市编制部门负责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划转和整合后的医保经办机构“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市委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发改部门负责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财政部门负责完善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研究新农合基金移交监督管理办法和统一的财政补助政策,并按政策落实财政补助及缺口资金,督促各地做好管理和经办工作的经费保障;市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基金和固定资产的移交审计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困难群体参保及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市教育部门负责定期提供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和毕业等信息,督促学校协助做好学生参保登记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定期提供全市城乡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信息,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卫计部门要抽调专人具体负责交接工作的相关事宜,建立规范的交接程序,对交接事项分门别类地列出明细,积极稳妥地做好交接工作。市编办、财政、审计、发改、民政、教育和公安等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交接事项。

3.跟踪督促,强化考核。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按照xx府发〔xx〕xx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大工作力度,深入督查指导,定期调度通报,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如期完成。

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200*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200*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目标,坚持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完善基础,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稳步发展,努力扩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模式,力争年内全部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投保续保40000人,收缴保险费1600万元,收回违规基金35万,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元,基金滚存达到3.2亿元,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有较大幅度提高。
一、加大力度,努力扩大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巩固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没有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出台文件和实施办法,已出台文件的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范围,落实保障资金,建好个人养老金账户和补充养老金账户。各县市区都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疏通筹资渠道,切实抓好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同时,配合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
二、突出重点,继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重点做好村干部、乡村医生和有稳定收入群众的参保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各县市区都要选择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财政适当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为参保农民进行补贴,引导、扶持和激励农民参保。要依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为参考,合理确定最低缴费标准和最低缴费年限,确保参保农民的基本养老需求。
三、完善基础,强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做好农保业务档案年检工作,逐步实现农保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把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做实,全部实行手工和计算机双重管理,市局适时组织进行检查。加快农保办公自动化建设,为“金保工程”农保个人账户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做准备。进一步提升基金管理工作水平,继续做好农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严格基金存储市级审核备案制度,探索市级基金运营机制,提高基金运营层次,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无风险。
四、强化措施,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重视农保工作,稳定工作人员,抓好业务培训,促进工作开展。继续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为参保农民提供便捷服务。要在有条件的乡镇积极推行发放养老金金融机构代发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养老金月领取额较低,达不到代发养老金要求的,可与领取人协商,实行一次性领取,并终止保险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保险金发放稽核工作,防止多领、少领或冒,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各种传播媒体,结合劳动保障家喻户晓工程和12333电话咨询热线,大力宣传农保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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