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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今年第六号台风“烟花”已经登陆我国沿海地区,必须在台风实行进一步损害之前,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保护公司资源安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一)

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xxx副总指挥:XXX成员:(上述领导小组的成员,正常情况不可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由总指挥安排其他人员顶岗)

下设抢险小分队: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设备、物资组:组长:组员:

2、保卫组:组长:保安队长组员:全体保安队员

3、综合信息组:组长:组员:

三、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xxx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xxx协助总指挥做好防台风工作。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设备、物资组:

⑴、负责落实公司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⑵、负责撤离、转移露天及低洼地方的设备。

⑶、负责电力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检查,确保安全。

⑷、每年雨季来临前负责检查四周排水沟是否通畅和检查透明瓦是否超过使用期限,有无老化。检查风球是否牢固。

2、保卫组:

⑴、负责厂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抢险工作。

⑵、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协助防台风、暴雨撤离的检查工作。

⑷、负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⑸、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组:

⑴、通过新闻、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气象台等在收到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台风暴雨通知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和总指挥,并传达到各部门。

⑵、组织召开防台风指挥部成员会议,指挥部成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议现场,由总指挥安排落实抗台风暴雨的应急措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通知驻外仓库人员做好防范。

⑷、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关注台风最新动态,向总(副)指挥报告。

⑸、负责行政、后勤事物的协调、检查及督导。

⑹、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⑺、负责人员救护的应急用车。

⑻、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⑼、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⑽、负责协助财务部做好保险的理赔工作。

四、台风预警级别

根据xx市气象局台风预警级别分类,按热带气旋威胁和严重程度,将热带气旋的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四个级别:

IV级(一般,预警信号为白色

III级(较重,预警信号为黄色

II级(严重,预警信号为橙色

I级(特别严重,预警信号为红色

五、应急响应:

㈠、应急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有低到高分为IV、III、II、I四个级别。

㈡、应急响应能启动与撤消:

应急响应的启动时间、启动哪个级别和撤消时间,由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根据台风的移动方向和当地气象台的预报资料,商定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㈢、应急响应行动:I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II级、III级,IV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应急响应的行动都包含低级别响应的所有内容。

1、IV级应急响应(防风准备状态):

1.1启动IV级应急响应,要到位人员(必须是男性):

1.1.1指挥部应指定指挥部一名成员值班;

1.1.2仓库、纸箱车间各安排1人巡逻检查;

1.2物资准备:

1.2.1保安部从仓库领用防台风、暴雨之雨衣、电筒、水鞋。

1.2.2设备部准备架高梯,人字楼梯、叉车、铁丝40KG、塑料绳20KG、大小钳子各一把、冲击钻、防风雨布放在纸板仓库。

1.2.3仓库准备防台风暴雨专用彩条布。

1.3响应行动:

启动IV应急响应预案时,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各部门男性经理、主管必须住在公司,手机要全天候开机。接到电话、信息通知后,应在10分钟到现场。

1.3.1设备部

◆检查并做好厂区防风加固工作。

◆完成其它部门报修的防风加固项目。

◆在台风来前,必要时协助行政部门固定树木和树木遮荫棚。

1.3.2运输部

◆检查防台风拉线是否松动,并加固。

◆产品有无遮雨布。

◆检查清理新旧两个出货台纸皮、胶袋、拉伸膜。

1.3.3行政部

◆检查食堂、宿舍门窗是否牢固、是否关闭、玻璃是否有无松动、破裂。

◆检查食堂、宿舍防台风拉线是否松动。

◆绿化工对绿化树木是否剪枝、支撑固定树木。检查厂区有无容易被风吹倒的树苗,并加固。

◆保安检查厂区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化树遮阴棚是否用铁丝吧四周拉紧、加固,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1.3.4仓储部

◆检查卷闸门是否能关闭、有无脱轨、有无断裂现象。

◆检查玻璃窗是否牢固、玻璃有无松动和破裂。

◆检查墙体有无松动。

◆检查柱梁有无松动。

◆检查遮雨布是否齐全。

1.3.5品质部

◆准备捆绑玻璃门之角铁、绳、胶纸。并用角铁固定里外两侧、门缝处用胶纸封闭,通知运输部门口停一台大货车挡风。

1.3.6纸箱、纸板、辅助车间:

◆检查卷闸门能否关闭、有无脱轨现象、有无断裂现象。

◆检查玻璃窗有无破裂。

◆将产品移离窗口2米以外。

2、III级应急响应(防风防雨状态):

2.1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应到位人员(必须是男性):

2.1.1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有一位值班;运输部主管、仓储部主管值班。

2.1.2抢险小分队成员5人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二)

为了降低、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防止重大意外险情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成立防台防汛工作组: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防台防汛组织人员安排,防台防汛工作整体布置;

2、防台防汛组长:由综合办负责人担任,在防台防汛期间,全面具体负责防台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节人员及物资,并在24小时内向总指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景;

3、防台防汛组员:听从防台防汛组长的安排,在作业长的领导下,进取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后勤保障:负责防台防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在紧急情景下,负责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在防台防汛期间,作为临时的指挥中心负责对外与政府部门、主管的通讯联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5、动力组:在防台防汛期间,负责电力正常供应,并随时供给再发电的工作;

6、设备组:负责所有防台防汛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负责维修厂房等其他急需场所;

(二)危害识别与风险。每当台风汛期来临,及时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决定企业应急反应级别:

1、黄色警报(轻度):六级以下台风,能够正常作业;

2、红色警报(中度):六级以上八级以下台风,各部门领导值班,仓库组织部分人员参加应急防灾;

3、黑色警报(高度):八级以上台风,公司内停止作业,固定好各种设备设施,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各级领导带头参与,组织一切人员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企业重点防范部位:员工宿舍、公司各区域、各类设备、高压配电房、办公室、财务室等;

(三)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企业所有员工,在得知灾害气象来临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企业领导报告;

2、防台防汛组长:要根据实际情景,宣布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级别,落实人员,进取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进展情景;

3、防台防汛工作在组长的统一安排下,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信息,遇特殊情景,可直接越级向总经理汇报;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1、应急指挥中心:在防台防汛期间,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联络方便,配备4部对讲机;

2、配电房、物资、动力部门24小时正常有人值班,确保电力供应,物资备有铁锹、水泵、雨衣、手电、沙袋等,使用方便,另外配备轿车、卡车多辆,必要时可随时调用;

3、在特殊紧急情景下,可向当地110或120求助;

(五)应急本事与资源

1、应急指挥中心与公司生产办公区域距离近,信息传达快并且方便,管理上效率高;

2、一旦狂风暴雨来临,各岗位管理人员接到指令,必须迅速将防台防汛物资及时送到重点部位,提前做好抗灾准备;

3、在防台防汛期间,所有通讯设备24小时开机,指挥中心,仓库内电话直线,随时理解各种指令,整装待发;

(六)保护措施

1、在防台防汛期间,安保人员将重点负责财务科等企业重要部位的保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2、后勤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疏散人员的临时场所,保证饮食正常供应;

(七)信息发布与员工教育

1、由防台防汛组长根据各阶段的实际情景,经总指挥同意后,经过正常渠道,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2、平时在宣传教育上要增加防范意识,当正进入预案状态时,所有工作均由防台防汛组长统一指挥行动;

3、根据天气预报资料,要求员工上、下班途中避免在风口经过。

(八)针对性的培训与演练

1、每年7-9月,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了总动员,对企业一线员工进行了培训。训练科目包括:装沙袋、试发电机、物资调运、抢修、保护设备、人员救护、安全保卫等;

2、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增强企业员工防台防汛意识,实行每年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员工练习,以提高企业防台防汛的综合本事、团体精神;

(九)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方法

由防台防汛组长做好每次员工演练的情景记录,对估计不足的问题及时更正,坚持好的方面,并加以推广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三)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社区防汛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 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 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四篇有关企业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四)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预案规定了本公司在防台风应急处理的职责和要求,以保*有效地预防台风及在台风发生后能够及时开展紧急救援、抢险、转移灾民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等工作。

1.2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防台风应急处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然而,鼓励根据本预案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4、组织机构

成立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设置与防汛组织机构一致,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生产部、技术安监部、综合部、财务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运行值班室,负责人:主管运行的生产部经理,联系电话:87000000。防台风应急指令发布后,原防汛组织机构自动转为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5、职责

5.1总经理

5.1.1是防台风应急救灾的总指挥;

5.1.2负责防台风应急状态下重大事项决策;

5.1.3负责防台风应急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5.1.4负责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5.1.5负责批准《防台风应急预案》。

5.2技术安监部

5.2.1是本预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5.2.2负责组织制定《防台风应急预案》;

5.2.3负责指挥协调生产自救、设备及设施抢修、恢复生产工作;

5.2.4负责制订生产设备、设施抢修的安全技术方案;

5.2.5负责指挥协调生产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5.2.6负责指挥协调厂区安全、消防工作;

5.2.7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估工作;

5.2.8负责组织设备、设施台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5.2.9负责定期组织《防台风应急预案》演习,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5.3生产部

5.3.1负责防台风应急物资采购、储备、供应管理工作;

5.3.2负责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工作;

5.3.3负责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生产设备、设施;

5.3.4负责组织生产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5.3.5负责恢复被毁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与中调的通讯畅通;

5.3.6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事故处理,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5.3.7参加《防台风应急预案》演习。

5.4综合部

5.4.1负责联系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优先保*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的通讯畅通;

5.4.2负责组织厂区抢险救援队伍;

5.4.3负责防台风应急交通、运输工具调配;

5.4.4负责协调厂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厂区社会治安秩序;

5.4.5负责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5.4.6负责协调厂区供电、供水设施的抢修工作。

5.5相关部门

5.5.1财务部负责台风灾后保险理赔工作,参与设备、设施灾害的调查与评估;

5.5.2党委办负责宣传教育工作;

5.5.3有关部门服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与调配。

6、通讯联系

6.1防台风应急通讯联系方式有内部电话、市话、移动电话、小灵通等;

6.2内部联系为本公司办公、住宅固定电话和员工的移动电话;

6.3外部联系电话号码

7、应急准备

7.1物资准备

7.1.1食品准备:综合部设置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并与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厂家签订灾后食品、饮用水供应协议。台风发生后,综合部联系各食品供应点安排一定数量食品供应受灾干部群众;

7.1.2衣被和救生物品准备:由市救灾物资仓储中心储备,综合部根据灾情向市救灾物资仓储中心申请供应棉衣棉被、日用品、帐篷等日常急需物品和救生物品;

7.1.3物资材料准备:生产部材料仓库要保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台风物资存量,备品仓库要保持储备一定数量的发供电设备备品备件。

7.2应急准备

7.2.1水库调度班人员在台风季节及时跟踪广州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监测台风走向和趋势,及时向防台风应急总指挥部报告;

7.2.2运行值班人员在台风季节应密切联系中调,接到中调防台风应急命令后,立即向防台风应急总指挥报告;

7.2.3防台风应急总指挥接到台风预告后,根据台风走向和趋势的发展情况,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准备指令,全公司人员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7.2.4正在检修的线路和主变等室外设备、设施应停止工作;

7.2.5生产部应加强运行值班管理,及时调整、充实运行值班人员,安排,保*现场值班人员具备处理大型事故的能力;

7.2.6生产部应组织生产设备、设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完成各种抢修任务;

7.2.7生产部应组织人员认真巡查生产设备、设施,特别是保*厂用电系统、紧急备用电源、防洪备用电源、直流系统、厂房排水系统、电力通信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2.8生产部观测班应对大坝、厂房周围排水沟进行检查,防止水淹厂房或山体滑坡;

7.2.9生产部观测班应检查厂房门窗、棚架牢固程度;

7.2.10生产部水库调度班应做好台风预报信息的收集、跟踪和传递工作,及时报告台风走向和趋势的发展情况;

7.2.11生产部水库调度班在台风雨来临以前应做好洪水预报,提出调度方案(详见《洪水调度方案》);

7.2.12综合部组织检查公司内部通信以及外线电话线路通道畅通,特别是保*防台风应急总指挥部通讯畅通;

7.2.13综合部组织检查厂区道路及车辆,保*交通秩序正常;

7.2.14综合部组织检查厂区办公楼房、生活区楼房门窗及棚架牢固程度;

7.2.15综合部立即通知停止大坝、厂房参观。张贴告示,疏散游客;

7.2.16综合部组织协调检查厂区供电系统,发现薄弱环节,及时加固;

7.2.17防台风应急准备指令发布后,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照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和职责分工,随时准备抗击特大台风灾害的袭击,并做好抢险救灾、恢复生产的工作准备;

7.2.18如果同时符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应同时启动该预案;

7.2.19如果同时符合《黑启动紧急预案》启动条件,应同时启动该预案;

7.2.20防台风应急指挥部适时向员工发出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7.2.21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应协调组织防台风抢险救援队伍;

7.2.22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防台风应急期交通、社会治安管制等项措施;

7.2.23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研究部署防灾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8、应急响应

8.1人员、物资调运

综合部根据需要立即调集救灾物资,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调运。

8.2紧急救援

8.2.1台风灾害发生后,公司全体员工在防台风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灾情提供紧急支援,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恢复生产工作;

8.2.2抢险救护队伍,对遇险群众及险情实行紧急救援;

8.2.3受伤人员需紧急送外救治的由综合部送往市救护中心;

8.2.4发生生产设备事故,运行值班人员按规程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8.2.5出现生产设备、设施异常和故障,生产设备、设施抢修队伍实行紧急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生产

9.1灾情稳定后,各有关部门组织动员员工,在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行动,努力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9.2各级人员应坚守岗位,全面投入抗险救灾工作;

9.3技术安监部制订生产设备、设施抢修的安全技术方案,监督落实有关措施;

9.4运行值班人员密切联系中调,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行方式;

9.5水库调度班人员密切跟踪广州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监测天气情况;

9.6生产部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异常和故障抢修工作;

9.7技术安监部协调指导生产设备、设施异常和故障抢修工作;

9.8综合部恢复公司内部通信以及外线电话通讯;

9.9综合部协调恢复厂区水电供应及开放大坝、厂房参观;

9.10综合部协调恢复厂区交通、治安秩序;

9.11综合部协调做好房屋维修、重建工作。

10、宣传

10.1综合部根据防台风应急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适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0.2党委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1、保险理赔

灾情发生后,技术安监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坏设备、设施进行评估,及时确定理赔方案,尽快实施保险赔付。

12、附则

12.1本预案生产部每五年组织一次演习;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考核;

12.2本预案由技术安监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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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城市内涝等灾害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涝防台风等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法实施办法》、《**省防洪条例》、《**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镇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和城区内涝的预防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二、概况

(一)自然地理及水利工程概况

**镇西起**河,东至连江路,南靠福新路,北到金鸡山洞口。全镇面积11.3平方公里,辖区共有4个行政村,12个社区,户数32089户,人口9.58万人。**镇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常青,年平均气温度16.9°C,年均降雨量1342毫米,无霜期312天,适宜亚热带、温带农作物生长。镇辖区主要河流为登云溪,河道全长10.3公里,河道平均坡降20.9‰。城市内河为**河**段、凤坂二支河,东郊河、化工河。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为东北三环**段、二环连江北路段,长乐中路、福新路、塔头路、三八路、通讯覆盖为100%。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共有1处,6户。共有居住人口24人。处于低洼地带共有2处、10户,共有人口25人,危房2处12户12人,地下车库35座。

(二)洪涝风险分析

1、暴雨主要特征

暴雨:梅雨锋和台风雨是形成我镇大面积暴雨的重要天气系统。每年4~6月为梅雨季,此时我省处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脊线西北侧,西南暖湿气流和南下冷空气在我省上空交汇形成梅雨锋,如果副热带高压稳定少动,将形成梅雨静止锋,产生连续多次大面积暴雨,过程历时可达5~9天;每年6~10月为台风季节,台风暴雨强度大,一次强台风登陆,2~3天内暴雨中心雨量达到800mm并不罕见。直接由台风形成的暴雨历时短,暴雨笼罩范围小,一般为2~8万km2,但当台风登陆后形成的低气压若与南下的冷空气相遇,可形成大面积暴雨。

2、洪水成因及主要特征与风险

我镇地形北高南低,建成区内有多条内河,每年5—9月份为雨季。其中7-9月间为台风暴雨集中期,其特点是来势凶猛、历时短暂、雨量集中。降雨类型多为锋面雨,量多面广,在此期间,上游闽江流域也恰逢雨季,闽江水位上涨,直逼**市区,与辖区流域降水汇集,往往会造成水灾内涝。

(三)洪涝防御体系及工程措施

我镇主城区防洪工程主要系市属的登云水库。汛期来临前,各有关村(社区)及水库管理单位进行水库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水库溢洪道上的杂物,确保汛期水库排洪顺畅。

(四)重点防护对象

镇级党政机关要地;城区经济中心等重点部位;地下商场、地下配电设施、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铁路、公路等交通干道以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挂靠镇农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各村(社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

2、镇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上级防汛及气象部门发布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警报,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传达到各有关成员单位。

(2)提出防洪防台风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执行、转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下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完成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拨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协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和协调驻镇有关部队抢险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2)镇效能办:负责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镇财政所:组织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应急除险加固、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镇防汛指挥部以及镇直相关部门共同向省、市、区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用。

(4)镇城建办: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本系统的专业抢险队伍。在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恢复市政设施、城市供水工作。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审查等工作。

(5)镇政府办: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6)镇卫生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7)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8)镇教育组: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9)镇园林所:负责组建本系统专业抢险队伍。抗灾期间,做好镇辖区内树木抗台加固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的修复工作。

(10)镇城管办:负责搞好城区内河管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汛期内河行洪通畅。负责组建本系统应急抢险队伍,抗灾期间组织力量巡查内河行洪状况,及时处理河道阻洪漂浮物,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清理。

(11)镇企业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企业成立防洪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和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12)区安办: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镇农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洪的日常工作和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防洪工程的建设、监督和管理,搞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工作,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及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遇农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4)**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5)其他镇直各部门:根据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义务,全力以赴做好防洪防台风各项防御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镇防汛办负责将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等监测、预报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2、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行,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农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重大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在险情发生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级别划分

1、江河洪水预警: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2、内涝预警:按降雨、闽江洪潮水影响、台风影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3、台风预警: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三)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每年汛期前召开全镇防汛工作会议,部署防汛工作。汛期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患灾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汛前落实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

3、工程准备。按期完成防洪防潮排涝工程、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病险工程和涉江涉河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镇防汛办负责修订完善**区**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制订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洪水调度方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编制部门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主要以袋类和抢险救生物资为主;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的要求储备防汛物料;有防汛抢险任务的成员单位,按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器材;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单位按自保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四)预防预警行动

1、闽江洪水预警行动

当闽江出现洪水时,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后,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跟踪闽江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洪水预警信息。

2、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当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和气象部门专业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将有关明传电报、天气预报传真到各村(社区)知悉,做好发布**区**镇暴雨内涝预警信息以及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各村(社区)及有关防汛成员单位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或物资。

3、台风灾害预警行动

镇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汛抗旱指挥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五)主要防御方案

(1)进入汛期,全区小(二)型以上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运行。

(2)当降雨达到五年一遇标准时(24h雨量约167mm),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对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应实施交通管制,并加强对全区内河的巡查,及时清除内河阻水漂浮物,确保内河及明渠行洪畅通。

(3)当遭遇台风强降雨,内河水位仍持续快速上涨,城区将出现严重内涝时,区政府发布动员令,全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及时实施地下室封堵及低洼地带、危房危屋人员转移工作,并根据受淹情况适时扩大交通管制路段范围,必要时联系驻军部队增援,投入紧急抢险救生。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防洪应急响应

1、Ⅳ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Ⅳ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中洪水;

c、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掌握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检查督促水库按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运行调度,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加强降雨监测,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镇党委办、镇政府办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及时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

(4)镇气象部门做好降雨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Ⅲ级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c、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d、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内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部署防洪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镇气象部门继续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镇防汛办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和有关部门通报汛情。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各乡镇(街道)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抗洪救灾各项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镇人武部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驻区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Ⅱ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Ⅱ级响应;

b、流域面积在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c、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严重内涝;

d、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并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镇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必要时负责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镇气象部门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镇防汛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汛情,及时向社会发布暴雨、洪水等汛情信息。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各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镇民政办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镇卫生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指挥部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镇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Ⅰ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Ⅰ级响应;

b、小(二)型以上重要水库发生跨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驻镇部队、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并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必要时,镇党委或镇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3)必要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兵力、物资等方面支援。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继续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镇气象局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7)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8)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堤的巡堤查险,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9)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0)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发布降雨过程结束以及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发布江河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后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此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直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镇政府办公室根据镇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区的支持。

(3)镇区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办报

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第2页

告。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内涝灾害应急响应

1、Ⅳ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预报我镇有较大降雨或台风将在48小时内影响我镇时,为Ⅳ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及时预测预报降雨信息,并及时报告镇防汛办。

(2)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气象及水文部门和市防汛办预测预报降雨和闽江潮位信息时,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调度指令。

2、Ⅲ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区防汛办、省市区气象部门预报我镇降雨量可达100mm以上;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17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Ⅲ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办领导带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水库泄洪调度指令。

(3)镇城管办要做好道路雨水集水口、内河阻水设施的清查、清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本系统本辖区防内涝各项准备工作。

3、Ⅱ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五年一遇(167mm),且降雨仍在继续;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登陆或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22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Ⅱ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密预测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强降雨信息。

(2)镇防汛办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暴雨内涝的发展趋势,部署重点防内涝工作和应对措施。

(4)**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对全镇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和过街地道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5)各有关村(社区)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镇、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

4、Ⅰ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200mm以上;或台风12小时在泉州至宁德之间登陆时,为Ⅰ级响应。

(1)镇气象局继续加密预测预报,发布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防暴雨内涝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3)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内涝灾情和由内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镇农口要组织各村(社区)、各水库管理单位对各自管理的水库进行巡查,各水库水位要按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调度运行。

(5)**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根据受淹路段范围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做好交通疏导和受淹地区的治安维护工作。

(6)各村(社区)及镇直各成员单位,按照区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及时封堵地下室,转移低洼地带、棚户区的人员,有地下商场的要停止营业,转移疏散人员。

(8)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部队、武警部队投入内涝区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发布降雨过程减弱,预报后期无较大降雨或降雨过程结束,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把防涝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城市正常运转和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尽快恢复城区干道交通,修复城区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

(1)镇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必要时成立地下室、低洼地应急排水组,调运抽水设备。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防台风应急响应

1、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台风生成编号,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并进入东经130°度以西,北纬17°度以上,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为Ⅳ级响应。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2、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镇,为Ⅲ级响应。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后,及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村(社区)加强值班,并要有领导带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及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影响是以沿海开始出现8级风或暴雨为标准)或登陆我市;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Ⅱ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由防汛、气象、水利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3)镇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预测预报,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的手机短信。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和部署,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区域内的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6)必要时,镇党委办、镇政府办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广播等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7)必要时,镇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分头深入有关村居(社区)及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9)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及救生器材。镇人武部迅速组织好军、警抢险救灾队伍,一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4、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Ⅰ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主持召开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次紧急动员与部署。

(3)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

(4)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发布预报台风登陆、严重影响或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抓好低洼、危房、工棚、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小(二)型以上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应急响应工作。

(6)镇城建办指导相关地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辖区内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中小学校、幼儿园适时停课;

③对部分区域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④报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8)镇党委办、镇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应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镇人武部协调驻镇军、警抢险救灾队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全镇区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2)有关部门传达贯彻全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效能办对各部门、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响应结束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信息。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解除信息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奔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省、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省、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6)镇防汛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地区受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汛办。收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防汛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镇宣传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社区)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通讯干线中断时,利用卫星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必要时,通信部门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镇防汛办要做好镇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洪水预警报、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图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镇人武部协调驻镇部队组成的抢险突击队伍,负责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物资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储备一定数量的一线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物资、供应等相关部门负责应急调配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器材。

4、资金保障:镇财政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风应急预案


台风应急预案(一)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百合小区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广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广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百合物业小区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业主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5 工作重点

(1)组织业主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住宅楼、车场、水泵房、商务中心等设施的安防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业主发布台风信息。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旱指挥部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经理担任,副指挥由安防主管。

防指成员部门由客服部、工程部、安防部、清洁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3 防指的主要职责

在应急小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住户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广州市海珠区报告,由海珠区区委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4 防指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安防部:负责组织安防队员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负责有关防台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同时做好参加防洪抗台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小区住户的安全工作。

(2)工程部:负责小区内防台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工作;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3)客服部:组织、协调救助和救灾工作,负责防汛防台和救灾资金的筹集,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款物。

(4)清洁部:在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5)食堂部:负责救灾食品、粮食的储备和供应。

3台风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 特大(Ⅰ级,红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3、5 预警发布

台风预警等级信号根据气象局OA或通告发布。

3、6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3、6、1 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3、6、2 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应急保障措施

4、1台风来前首先会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4、2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放置在露台和屋顶的物品,要固定好花盆、空调室外机、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确保安全。

4、3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4、4台风可能造成停水停电等现象,要及时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储备工作。

4、5 照明设备:准备应急灯,万一台风损坏电力设备的时候可以用得上。

4、6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4、7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4、8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5 奖惩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防指报请公司给予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 附件

6、1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郭建兵

副指挥:蔡锋

组 员:各部门员工

6、2防风防汛应急物资设备情况表

储备物资

铁锹: 尼龙袋15把、迷彩服15套、雨衣15件、高雨靴15双、应急灯10个

其它:矿泉水、面包若干

台风应急预案(二)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防风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工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工地在受台风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工地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

组长:张树全

成员:各施工小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各负责人做好防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工地,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

1、发布防风工作通知,各小组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通知工地各小组,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各小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栅等设施是否稳固,包括临时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小组立即整改处理。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对我区将有严重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1、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落实各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四)、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市不再有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各施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对于工地设备设施安全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台风应急预案(三)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地铁大厦项目经理部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区城市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防台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排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 城市防汛防台概况
2.1城市概况
**区地处**市西南部山区,城区三面环山,一水穿城,地势坡度较大,孝妇河为主要排水通道。全区面积698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46.3万。
2.2洪涝台风风险分析
**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春季风大干旱,夏季酷热多雨,秋季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虽然每年都有台风登陆我国,但能直接登陆本地区的台风较少,更多时候都是台风的外围云系影响到**,带来不同程度降雨。**区地处山区,地势两边高中间低,孝妇河从城区中间自南向北穿城而过,易受山洪、客水威胁,防洪的重点是防山洪和城区内涝。
2.3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的降雨主要是通过道路上的雨水管网、城区河道排到孝妇河后出城。经过多年建设,**区为抵御洪涝侵袭修筑了大量的防洪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并多次在抗击暴雨、台风等突发性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4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的问题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虽已初具规模, 但部分路段现有排水管道仍存在雨污混流、管径偏小、老化严重等问题;城区部分河道、沟渠未经整修疏浚,淤积严重,行洪排涝能力较低,一旦遇到暴雨、洪水,就有可能给城区造成危害。
总的看,**城区排水系统现有排涝能力仍不能满足防大汛要求,强降雨仍易造成道路行洪和低洼地区内涝。同时,我区几乎没有经历过强台风的直接影响,城区台风防御体系相对薄弱。
2.5重点防护对象
(1)重点单位:城区内党政机关驻地、学校、医院、城市商业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门、单位。
(2)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拆迁工地。
(3)城区低洼积水区域:城区内低洼区、沿河道路是城市防洪排涝的重点。
(4)地下工程设施:已建、在建人防工程、大型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设施。
(5)危旧房屋:城区内直管公房、小区住房、简易房屋、危旧房屋和学校内的校舍、围墙等。
(6)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7)其它:高空构筑物、广告牌、空调室外机、室外娱乐设施、大型树木、公园内的山体、树木等。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3.1.1 **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区城防指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3.1.2 区城防指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防指的命令;
(2)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 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
区城防指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全面负责区城防指的领导工作。副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组织

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第2页

、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3.2办事机构
3.2.1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防办)作为区城防指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和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区城防办副主任。
3.2.2区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区城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2)具体负责区城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开展城市防汛防台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根据区城防指指令,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响应等级和局部应急响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
(4)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奖惩工作;
(6)负责推广城市防汛防台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7)做好其他有关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3.3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城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以及抢险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防台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畅通;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城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人身安全。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城市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巡查、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查处破坏防汛防台救灾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受、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落实城市防汛防台经费;负责协调筹集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使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工作;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防台安全工作;备足防汛防台抢险车辆;做好城区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台工作,紧急情况下依法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泻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水务局:做好所辖河道维护、清淤工程管理;确保内河、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做好暴雨洪水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区城防指提供孝妇河河道水情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防台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有防汛防台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压、篷盖河道,清理拆除河道上乱搭乱建的临时设施;负责户外广告牌、有关高空悬挂物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人防办(民防局):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根据需要,发布城市防汛防台红色预警和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区城防指的部署,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防台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的防汛。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房管局:负责汛期校舍、民宅等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申请和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好住宅小区内地下设施(停车场)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排水除涝、道路行洪和水毁工程、市政设施、道路的修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桥梁、河道排水口的安全防护,负责挡土墙维修及管理,负责雨后垃圾清运、路灯的检查维修等,特别是防止路灯线路短路、漏电现象的发生;负责做好公园及城区园林、绿地的安全防汛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枯、倒树木的伐、运及园林用电、用水,负责广场、园林内挡土墙、山体的安全防护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热力公司:负责做好汛期供热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对所属的检查井、井盖等加强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换。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规划分局:负责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符合城市防汛防台要求;配合区城防指及区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防台、排洪的违章建筑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提供暴雨、台风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并提出汛情、台风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及时发布暴雨、台风预警预报,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供电中心:负责保障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负责确保城区所管辖路灯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港华燃气公司、**国能燃气公司:负责做好汛期燃气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汛期正常供气。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开发区、白塔镇、山头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
(1)执行区城防指的各项防汛防台指令;全面负责本辖区城市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成立相应固定的城市防汛防台指挥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做好辖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行业、驻地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4)制定辖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建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加强对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道路、房屋、构筑物、挡土墙、河道、山体、排水设施及其它防汛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6)负责辖区内地下工程设施、户外广告、高空悬挂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负责所辖滞洪地区、受灾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
(8)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其他相关工作。
3.4会商机制
成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或区城防办负责人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4 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
4.1.1气象信息
区气象局做好气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区城防办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台风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以及发展趋势分析;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区城防办。
4.1.2水文信息
区水务局、区气象局负责城区降雨量和对孝妇河进行水文监测。及时提供、报告城区的雨情、水情等水文信息,并根据汛情变化提出建议或相应措施。当出现达到预警响应或者需要改变预警响应级别信息时,及时将雨水情通过短信或传真方式报区城防办。
4.1.3地质灾害信息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道路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将信息及时报送区城防指,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4.1.4工程信息
河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将河道、防洪闸、橡皮坝等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区城防办。
当城区排洪河道和水利工程出现漫溢、河岸坍塌、大型阻水物或溃坝时,区水务局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区城防指报告,并向可能被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
4.1.5雨情信息
区城防办要建立汛期雨情收集、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汛情信息。要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城区内24小时降雨量达到45毫米以上时,要将雨情信息1小时内报区防指。
4.1.6灾害信息
洪涝、台风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提供的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台风灾害发生后,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灾害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区城防办,由区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区防指。
4.2 预防与准备
(1)思想准备: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市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城区河道管理和执法检查,按照防洪标准及时对河道进行清淤、除障,及时塌放橡皮坝预排河水,确保行洪畅通;建立和落实汛期值班、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区城防指成员单位要按时完成水毁设施修复和防汛防台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隐患的防汛防台设施及时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加强对城区排水管网的维护、维修和清淤,确保汛期正常运行,排水畅通。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物料,并合理配置,明确调度方案,确保物资运得出、供得上,特别是要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防台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在重点防汛防台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防台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5)抢险队伍准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防汛防台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城市防汛防台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各成员单位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反应机制,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7)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城市防汛防台部门要重视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防台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3 预警
4.3.1预警级别
区城防指负责防汛防台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4.3.2预警启动
(1)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随着情况演变,区城防指组织实时会商,对汛情台风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2)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防指请示,经区防指指挥或委托区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4.3.3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区城防办组织区广播电视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区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发布途径。区广播电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广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它设施播放预警信号。对人群高度聚集的地下商场、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布方式。
4.3.4预警行动
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发布后,城市防汛防台各级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1)蓝色预警响应(IV级):
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重点防汛防台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2)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防台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区城防指根据情况,调度和督察城市低洼地区、交通干道及地下空间、城区河道等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应急准备情况;
区城防指与各主要成员单位开通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加强对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抢险救护准备;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市民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
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处置;
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
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户外人员就近躲避;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红色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防台部位安全;
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学校及其他单位视情况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
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居民及大型公共场所公众;
沿路临街各单位应无偿提供避雨、避险场所,开放停车场;
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险,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实行分级应急响应。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防台机构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风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向区政府和区城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河道、桥梁、水闸等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区政府及区城防指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台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2分级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区城防指负责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应急(Ⅲ级)响应、重大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Ⅳ级响应由区城防办报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响应升级到Ⅲ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由区防指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对于突发的区域性灾害情况,由区城防指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有关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区域内气象变化或相关信息资料,启动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5.3 Ⅳ级应急响应
5.3.1 Ⅳ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城区部分铁路立交通道和道路出现积水,造成交通拥堵;
(2)城区部分低洼地区积水,部分房屋进水;
(3)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外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
5.3.2Ⅳ级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向各成员单位部署任务。
(2)会商研究。根据情况,召集各成员单位会商,或开通会商系统,分析汛情,研究工作对策。
(3)防汛防台抢险。根据会商结果,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向有关部门下达命令,指挥抢险工作。
(4)信息报告。出现各类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区城防办。
(5)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4 Ш级应急响应
5.4.1 Ш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城市低洼地区积水,威胁市民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铁路立交通道引道积水严重,部分路段出现道路行洪现象,造成短时严重交通阻塞;
(3)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出现漫溢,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
5.4.2 Ш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2)会商研究。会商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有关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有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区城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区防办报告汛情及救灾进展情况。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5 Ⅱ级应急响应
5.5.1 Ⅱ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城区低洼地区严重积水,出现多处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部分地区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主要道路交通瘫痪;
(3)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出现重大险情,造成城区受淹;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大范围漫溢,河水严重倒灌;
(4)台风、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
5.5.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会商研究。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主持会商,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向市政府报告。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及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组织指导,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各级防汛防台机构和部门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6 I级应急响应
5.6.1 I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城区大范围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对城区有影响的大中型水库决堤;
(4)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已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极端天气导致的其他突发性重特大事件。
5.6.2 I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防指指挥、区城防指指挥到达区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或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分析灾情,决策部署,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援。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和会商结果,区防指指挥按照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命令。
(4)进驻现场。区防指指挥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专家组应根据报告和现场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灾情评估,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意见,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汛情与灾情演变情况,请求当地武警、驻军或其他城市的帮助和支援。
(6)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随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出现各类重特大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Ⅰ、Ⅱ级应急信息由区应急办、区防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指报告,由区委、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
(7)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7应急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Ⅳ级、Ⅲ级由区城防指决定或报请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公布。
Ⅱ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城防指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Ⅰ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防指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6 应急保障
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确保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防台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6.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的义务。驻博部队、武警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防汛防台抢险的重要力量。
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紧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开发区、白塔镇、各街道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驻博部队、武警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6.4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防台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防台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
6.5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洪涝、风毁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6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防台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防汛防台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城防办。储备物资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及时补足、更新。
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日常运行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当启动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负责及时筹集落实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6.7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防台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和参与城市防汛防台的责任。
区城防指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防台。
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在城市防汛防台的关键时期,各防汛防台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抗灾减灾。
7 善后处置
区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区、镇(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安排。
7.1损毁设施修复
防洪市政设施、公路、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风毁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7.2社会救助
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7.3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区政府、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7.5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8 监督管理
8.1宣传教育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应急手册,全面提高居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对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区城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做好防汛防台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防台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应急培训
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8.3应急演练
区城防办应当定期组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防台抢险演练。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8.4责任与奖惩
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区城防指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城市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工作评价
每年由区城防办组织,针对各部门在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促进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的开展。对防汛防台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暴雨、洪水、台风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热带气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风速的大小进行分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至17.1米/秒(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至24.4米/秒(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至32.6米/秒(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至41.4米/秒(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至50.9米/秒(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51.0米/秒(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9.2预案管理
9.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城防办负责编制和解释,区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区防指备案。
各城市防汛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9.2.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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