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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著读后感1000字

中文读后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中文读后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投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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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中文读后感


2000字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2000字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单位要成功,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

就我们培训中心而言,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就不能得到保证;教研培训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不可能保证教研培训工作的质量。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菲利普克劳斯比说:一个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公司行为经不起其中1%或2%的行动偏离正轨.如我国前些年澳星发射失败导致澳星爆炸,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一个单位若想成功,就必须把单位每个员工做的每个细节有机地联系,协调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使单位发展壮大。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

.已故总理周恩来就一贯提倡注重细节,他自己也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的典范。

的确,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予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这个十一,花了六天的时间读完了《远离尘嚣》,倒也是过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假期。每天除了做饭、看电视,就是看书,也乐得清闲。

也许是事先看过故事梗概的原因,跟读《苔丝》时候的感觉不同,总体来说,情节让我有点失望,表达读起来好像也不舒畅。也许是久未读书,倒也生疏了。

故事徐徐展开,每一个阶段的起和合却都在意料之中,细节的打磨也没找到让人拍案叫好的快感。很难找到书评中提到的哈代作品的两个永恒主题:无常的命运和对感情的生命一般的诉求。而对前者的刻画始终融合在对后者的描绘之中。后者便也成了我梳理的主线。

一个女人,三个男人,一段静水深流的爱恋,一段炽热却瞬间熄灭的感情,一段缘起于游戏却走向毁灭的孽缘,概括了小说中的感情线。

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是一个羊倌,隐忍寡言。因在乡间目睹女人淘气的一个后仰马背而爱上她,却以不般配被女人拒绝。数年后,在无数个黑夜慨叹相思的男主角因为破产而出门打工,居然在扑救一场大火时,走到已然继承叔叔产业的女主角身边。这应当是作者设计的第一个命运的玩笑。剩下的十几年,男人压抑着自己的爱意,目睹着女人被同镇的富一代追求,被放荡的兵一代玩弄,再也没有表达过自己对女人的爱慕。他所做的,就是在暴雨到来前的深夜,为没有加盖的麦垛扯拉着防水布,在女人玩弄感情时警告她,在女人被玩弄时保护她,心甘情愿地当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兄长。他是小说中唯一从一而终、从未偏离过自己的男人。他也是最终赢得女主角的男人。

这个被三个男人疯狂爱恋、或曾爱恋过的女人有着女王般的气质。她有一大笔产业,不被任何人倾倒,当然,这都发生在她遇见第一任丈夫之前。心境高的她受不了村里那个唯一一个没有将眼神聚焦于她的男人,给他写了封情人节贺卡,从此将他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男人真的爱上她了,但是她却迟迟未接受求婚。某一个夜晚,她却醉倒在一个素昧平生的士兵的甜言蜜语中。他们结婚了,深深地伤害了两个深爱着他的男人的心。当她丈夫令人不齿的过去被揭发时,她选择了封闭自己。村里人说卑鄙的男人被海水淹死了。在她准备接受村里那个男人的求婚时,丈夫出现了。这是作者设计的第二个让我觉得确实惊奇的地方。这里到了整个故事的高潮。求婚的男人开枪打死了已婚的男人,也将自己送到了终身的牢笼。女人、男人都被命运捉弄了。爱情,在命运面前如此一名不值。

然而,最终女主角和男主角走到了一起。我读到的不是哈代的宿命论,却似乎体味到了一丝希望。

因为小说,也开始思考爱情的问题。听信自己心里的感觉,但是我却发现好像外面的轰鸣声太大了,很难听得见。

读者中文章读后感


读者中文章读后感范文一

虽然那已经是老《读者》了,老的页面都微微泛黄了,但文章却依旧不老。那篇《爱的力量有多大》让我有感而发。文中,记叙了那么一件事:

一位编辑找隔壁的小女孩,让她为他的杂志写一篇文章,小女孩花了三天,挤出了一篇文章。那篇文章语句不同、没条理、错别字多、字迹如同狗爬。编辑部不忍心退稿,便登上了杂志。原本的稿费是25元,但编辑觉得太对不起小女孩的努力了,于是倒贴了15元,凑成40元给了小女孩。那个女孩欣喜若狂,从此,她没事就写文章,最后,作文以几乎满分的成绩考进了北大。

那40元钱,它代表的不只是稿费,代表的,还有编辑对小女孩的爱。爱使小女孩走进了北大的校门。

写到这里,所有人都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世上有很多爱:关爱、父爱、母爱这许许多多的爱,都是伟大的。

还有一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弱智哥哥的爱--那全身心的爱。因为他是弱智,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才会把原本就少得到的糖全给弟弟;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才会把所有新年里长辈们给他的新衣服,在弟弟考上大学的那一天,全给弟弟,而自己一生只穿着同一件衣服;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坚决地把兄弟读成弟兄,只是为了告诉所有人,没有弟弟就没有哥哥;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尽管他不会游泳,也要跳入河中救出溺水者,而不在乎自己的死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只因为,它是一个有爱的弱智。

我们的生活需要爱,世界需要爱,爱的力量永远是伟大的。

读者中文章读后感范文二

妈妈常年订阅着一本杂志--《读者》,妈妈不仅喜欢看《读者》,而且喜欢收藏《读者》。小时候,妈妈会把书上的文章编成简单的故事讲给我听,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读者》。这里面有感人肺腑的真情故事,也有诙谐幽默的《漫画与幽默》;有富有哲理的《言论》也有优美动听的歌谱。

我最喜欢看《读者》里的《漫画与幽默》。每次一拿到新出版的《读者》,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先翻到《漫画与幽默》这一页,眼前的一段段文字便变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也品味到其中蕴含着的意义。

幽默是智慧的结晶,一个幽默的人肯定也是一位豁达、乐观、睿智的人。人常说:笑一笑,十年少.笑,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是最好的补品。漫画也是如此,不仅能让你看了会心一笑,而且还能从中领悟一些道理。

记得有一则这样的幽默:

售货员:肉肠有点味了,还能卖吗?

经理:能,当然,要是像平时那样卖是不行的,顾客会闻到臭味的

售货员:那怎么卖呢?

经理:每斤搭配两块臭豆腐。

简短的四句对话,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为富不仁的奸商;折射出了人性中贪小的本性。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贪小便宜,可能会吃大亏。

还有一幅漫画:一位小姐花大价钱买下了营业员介绍的独一无二的连衣裙,没想到刚过了一天,她就在路上看到了满大街的女性,无论老的小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穿着这款裙子。这幅漫画既讽刺了那些贪慕虚荣的人,又生动刻画出人们的从众心理。

每一次看《漫画和幽默》就仿佛是和一位幽默大师在对话。《读者》就像是一剂心灵鸡汤。它是一本让你感动,让你快乐,让你大有收获的好书。

金银岛中文读后感


金银岛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他是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和诗人,以经典作品《金银岛》、《绑架》,以及惊险恐怖小说《化身博士》著称。作为19世纪英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斯蒂文森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及其作品意识的前瞻性,当之无愧地成为20世纪世界文学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

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大夫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特里劳尼先生、大夫、忠实的船长及水手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探险之旅中,初时吉姆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经常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文中对人物的描写真实的反映了19实际水手的生活。他们的嗜酒如命、粗犷豪迈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正如书中所说:英国正是靠这些人才得以称霸海上独腿西尔弗是一个连弗林特船长一个著名海盗都畏惧的人物。他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功夫很强,在于他善搞阴谋诡计。这种人在现实中也是可怕的。

《金银岛》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金银岛》是世界四大科幻探险名着之一。讲的是关于探险寻宝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一个十来岁的少年。

吉姆家经营着名叫本葆将军的旅馆。一天旅馆来了一个自称船长的客人,这个客人叫比尔。比尔有一张藏宝图,他引来了许多穷凶极恶的海盗。不久比尔因饮酒过多一命呜呼。吉姆在找回比尔的欠款时,无意中得到了藏宝图。吉姆把比尔的藏宝图交给了李沃西大夫和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然后他们就一块去寻宝,特里劳尼先生准备了一艘叫希斯帕若拉号的大船,又招募了船长和水手,其中有一个做饭的独腿水手,叫西尔弗。

在行船中,吉姆无意中听到了西尔弗谋反的计划。吉姆把这个消息告诉船长他们。当大船来到宝岛,一部分人上了岸,大船被反叛的水手占领。吉姆在岛上遇到了流放犯本冈恩。李沃西大夫一伙人来到了木寨。本冈恩告诉吉姆他有一条兽皮艇,并说出了藏艇的地方。吉姆找到了兽皮艇,乘着它,割断了大船的锚索,又上到大船上,杀死了船上的看守海盗,把大船开到了安全的地方。

吉姆回木寨时发现木寨已被海盗们占领,并且,他们还获得了藏宝图,自己却被当场抓住。第二天,海盗们带着吉姆和藏宝图就去寻宝,却被李沃西大夫他们打死了很多。原来本冈恩早把宝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而大夫他们就埋伏在海盗们要经过的地方,给了海盗们有力的伏击,使海盗们彻底失败,只有西尔弗没被打死。

消灭了叛军后,他们终于把宝藏装上了大船,运回了英国。

在这个惊险的寻宝故事中,小吉姆凭借自己的善良先后得到了海盗比尔和西尔弗的信任,使自己身处虎口而安然无恙;又凭着聪明机智把西尔弗反叛的消息告诉了同伴,还夺回了大船,解决了他们安全离开小岛的后顾之忧;他还在小岛上结识了流犯本冈恩,得到了他的巨大帮助。这些都是他们战胜海盗的关键因素。

故事中的众多人物里,李沃西大夫有正义感。例如他在本葆将军旅馆和比尔的对视,毫不畏惧,用自己的威严战胜了亡命之徒比尔。而西尔弗是一个两面三刀、反复无常的人。他开始时,表现出一种伪善的面孔,尽职尽责、和善待人,但不久就联合其他水手叛乱。失败后,又装出一副和善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最后又原形毕露,偷走了一部分财宝,逃之夭夭。所有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双城记中文读后感


双城记中文读后感(一)

一本书就像一部电一影,翻过那一页页泛黄的纸片,留下的是书中的记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件件扣人心弦的事件,一行行跳动的文字将整个画面编织成一部充满血与泪的历史。狄更斯就是用手中的那支笔向我们讲述了那个暴风雨来临前的社会。

文字是心境的外在反映,狄更斯的经历让他的文字不再干涸。他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家庭,曾经做过鞋徒,当过文书,最终走上了写作之途。他生活在那个充满黑暗的年代,只能用笔来写出满腔的热情与愤怒。他的小说特别是前期作品,一般都比较松散冗长,而【双城记】在结构上是最严密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前者表现了一爱一与行善,后者着重反映恨与复仇。通过一爱一恨交锋,善恶搏斗,最终如作者所说:一爱一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诚实善良的马奈特医生因为医治一名被埃弗雷德兄弟虐一待的女子而扯出一段黑幕遭到秘密监禁达十多年。热心敦厚的银行职员洛瑞为老客户救出女儿露西,并试图营救马奈特医生,因种种巧合温柔多情的露西遇见了正直高尚的达内,二人坠入一爱一河。他们联合救出父亲,仁一爱一无私的律师卡顿一爱一上了露西,却因为一爱一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耶稣说:复一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一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虽死犹生,卡顿犹生,仁一爱一犹生。最终一爱一的家族取得了胜利。

在那悲惨的社会中,人民为了自一由而战,狄更斯不是一个手执长矛的勇士,但他是一个用文字来书写社会的一爱一国者。透过那蒙上黑雾的历史,用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来告诉世人,在这个即将迎来光明的世界中,正义和一爱一永远是人们前进的不竭动力。身处乱世的人们心灵中充满了孤独、恐惧与血腥,他们为了恨而变得扭曲,如同回到了人类的原始时代那个野蛮残忍的年代,狄更斯用文字中带给了人们希望看到了文明,在另一个充满血泪的国度中看到了故国的未来,也不管努力追求的前方有多么坎坷,也不管在通往民一主与自一由的道路上会留下多少人的血泪,埋下多少人的白骨,文明的人们总会义无反顾迎接自一由的曙光。

双城记中文读后感(二)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着作【双城记】。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以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叙述马内特医生一家充满了一爱一与冒险的遭遇,中间穿插了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审判间谍主要揭示了那个时期英法的社会治安,以及大官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的生活。

这部着作主要讲述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接到了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父卡顿。后来,马内特的女儿露西和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家庭生活,卡顿也给了露西一个承诺,要让露西生活快乐。

人民生活在困苦无助、饥寒交迫、贫病连连、受尽欺压的困境中,他们心中积压了对贵族的刻骨深仇,终于引发了推翻政权、争取自一由的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了实践要让露西生活快乐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黑暗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充满希望与光明的年代已经到来,那时的黑暗令人惨不忍睹!起先,天下是属于国王的,后来,天下是属于人民的。1789年7月13日,人民攻占了关押政治犯的巴士底狱;1793年1月21日,革命把国王路易十六送上了断头台,这象征着封建统治的结束;1793年2月20日,成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设友公社文章阅读)

充满黑暗和压迫的18世纪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百姓受苦受难的悲惨生活已经彻底结束。我们迎来了被希望沐浴下的21世纪,从那个时代到今天的漫长岁月不过像昨天到今天那样短暂。我认为卡顿的一精一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重情义,信守诺言,为了实现他对露西的诺言,不惜一切代价,包括宝贵的生命。

当今的人民绝对不会让历史重演,历史也不会重演。让我们过好每一天,让属于我们的21世纪更加充满光彩!

双城记中文读后感(三)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双城记】主要是深刻描绘了当时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和喂历史现实而牺牲的儿女情长。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一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一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一性一的德发奇太太,凶残一陰一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一性一,我们不要因为谁的一性一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一陰一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一操一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名著读后感600字中文


名著读后感600字中文范文一

今天,我读了现代着名文学家老舍先生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已久仰老舍先生的大名,所以将书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

这篇文章讲的是老舍通过自己亲身的养花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收获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而获,那只能是空想,只能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东抄西抄,蒙混过关。我的成绩很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吧!今后,我要改正以前的灰暗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艰辛的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过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是学习成绩有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面临小学毕业,我们的学习任务一场繁重,时间抓得非常紧,作业量猛增了许多。每天放学后,带着被硬塞进去的知识胀的隐隐发痛的脑袋回家,二话没说,又要马不停蹄的打开书本继续做作业。可是,常常做了一会儿,便会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时间稍长,眼前便会直冒金星。如果我逞能在坚持一会儿,人就会摇摇晃晃,眼前顿时出现那一行行歪歪扭扭、模模糊糊的文字。我只得在脑门上浇些冷水,就差头悬梁锥刺股了。后来,我做了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远眺一会儿,借此换换脑子,然后来到屋中再写一会儿,然后又出去。如此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觉得采用这种方法以后做的作业,质量也得到保证。

感谢老舍先生给我们带来了丰盛的精神食粮,是我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又懂得了许多道理,获益匪浅。

名著读后感600字中文范文二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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