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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闯妖怪街读后感

草根街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草根街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草根街读后感(一)

今年暑假,一妈一一妈一给我借了一套书,名叫【丁尽当当】。这本书一共分为七本,其中,令我感触最深刻的就要数第五本【草根街】了。

【草根街】主要讲了当当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镇,在这里,他认识了一个长有六根指头的人狡猾的六指。六指先取得当当对他的信任,然后就把当当以五千元的价格卖给了膝下无子的来福和素珍。当来福和素珍高兴时,他们突然发现这孩子有点不太对劲,经过验证,他们才知道,原来当当是个傻子!村里的人赶紧去找六指,但是,六指却已经不知去向。每天,当当都会帮着来福放鸭,有时候连来福都管不住的鸭子,当当却能管得住,这让他感到百思不得其解。来福和素珍经过长时间和当当相处,发现当当这孩子很让人难捉摸,似乎有着正常孩子没有的东西。有一次,来福因为中风,今后就只能在轮椅上生活了,每天,当当都会推着来福到外面溜溜弯。但是,有一次当当不小心把轮椅推入了河中,但是当当却一直用尽全身力气推着轮椅,不让来福掉入河中,河水已经到了他的脖子,幸好和尚看见了,连忙找人把来福和当当救了上来还有鸽子事件

经过这些事,来福和素珍很感动,更喜欢当当了。

这本书里,当当依旧保持着它的纯洁、淘气、无忧无虑、快快活活的一性一格来面对生活,面对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这种品质换做我们,很少有人做到。书的最后,六指被捕的时候,不禁问了一句:我倒想问问你们:他到底是不是个傻子?我会说,当当是个傻子不错,但是,在他的内心,他所想的世界的人都是善良的,并且在当当的身上还散发着一种神奇的灵一性一,能用一种不同的眼光去看世界。

我看这本书时,内心就在不停地翻滚着,沸腾着,有无数的感受,用曹文轩的话来说就是:当笑在嘴唇如水波漾开时,泪珠儿正从眼眶盈盈欲出!

草根街读后感(二)

本书的作者名叫曹文轩,本书以哥哥丁尽和当当(弟弟)走散,介绍在寻找中的酸甜苦辣。

本书主要内容讲了当当被六指卖到了一个既穷又落后的草根街。在那里,被来福夫妇买下。由于他是个傻子,俩人后悔极了!来福想把他扔掉,由于妻子的不忍心,便收留他。开始一场感人的故事!

回到草根街,当当跟着来福去养鸭子了,可奇怪的是,鸭群见到当当就听他的话,来福却相反。当当还用凉水清洗石头小路,让人非常喜欢。可惜的是,为了寻找哥哥丁尽,他便离开草根街,离开来福夫妇

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

首先,让我学到自立。

自立,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因为独自在外,必须品既是自立。因为自立,当当才能做出一系列的感人事情。在野外,当当如果不学会自立,就像现在的孩子,非常害怕,在那里迷路。可学会自立,就克服一切。当当因为不怕,才会变得勇敢。难道我们不可以吗?

然后,让我学到热情。

如果热情,对生活会有自信;如果热情,你的朋友会更多;如果热情,你的一生才会更加一精一彩!

草根街读后感(三)

当草根街】是我国着名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丁尽当当系列中的一本小说。

【丁尽当当草根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丁尽当当两兄弟中的当当,当当是一个白白胖胖,心灵纯洁的孩子。在这一本书中发生在当当身上的故事有很多很多,今天就让我来说以下发生在当当身上发生得主要故事吧!故事是这样的:当当在寻找自己的哥哥丁尽的路途中碰到了一个长得和蔼可亲的六指男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六指男人却以把当当卖给了草根街的一对年龄过的夫妻他们没有孩子,却一心想要一个孩子的来福和素珍两口子。在草根街的日子,当当依然保持他的纯真和热情,以一个傻子的单纯感动了草根街上的所有人。当当他能和鸭子共游谈话,为迷路的鸽子雨点儿挺身而出不惜自己受到伤害,为了保持青石路的干净整洁,天天到河中打水清洗路面,并在来福遇险时不顾自己的安危,顶一住轮椅不让轮椅和来福滑一入水中最后当当离开了草根街再次踏上了寻找哥哥丁尽的路途。但是当当把上路的钱留给了来福和素珍,很多乡亲都感动了。

我被当当这样勇敢无畏的一精一神和纯洁的心灵感动了,我要向当当学习他那勇敢无畏的一精一神和纯洁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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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街物语读后感


《迷宫街物语》,这本书带给了我无限乐趣,也带给我无限惋惜。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这本书讲诉了魏星空、时川、齐多智的故事,这三个少年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踏上了寻爱之路。他们参加了银色时针的迷宫盛宴,意外地认识了高年级的安妮学姐。而魏星空根据失踪的妈妈的鞋进入了一个个迷宫,挖掘着妈妈当年失踪的真相。魏星空与时川在一次迷宫之中互相扶持,成为了朋友。三人接受了银色时针的邀请,来到了银色时针的宴会,出乎意料地发现了许多失踪的天才少年,这时,他们开始了对银色时针的严密调查,却一无所获。为了找到真相,他们又参加了银色时针的新世界计划,三人相扶相依,却意外的发现了其他的秘密。他们发现了两个组织,白木兰和红木兰,这两个组织都崇敬他们的智慧女神美杜莎,但是白木兰却妄想得到美杜莎的智慧控制人类,红木兰却想让美杜莎的智慧造福人类。看似毫无关系的组织,却隐藏着天大的秘密,魏星空的妈妈是白木兰的召唤师,而她的爸爸却是红木兰的天才迷宫设计师。但是她的爸爸妈妈却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选择牺牲。不久,魏星空遭遇了困境,时川为了救她,险些丧命。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为了一个目的,我们需要坚持,想尽办法达成目的。我们也需要坚定不移的决心,在前进的道路上行走。我们需要勇气,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上披荆斩棘,跨过所有的困难,到达终点。我们要学习魏星空的坚持,也要学习时川面对困难的冷静,困难并非强大,只要自己有勇气面对,就一定可以跨过。

《迷宫街物语》,这是一本有魔力的书,它教会我许多,带我一起去迷宫旅行,带我与魏星空他们一起探究真相,带我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相信你们读了这本书也会有我一样的感触。

雨街的猫读后感


雨街的猫读后感(一)

神秘的雨街上住着雨女巫雷莎太太,她养了一只猫咪,名叫阿洛。这是一个亦真亦幻、跌宕起伏的故事。【雨街的猫】是一篇很抒情很舒缓的童话,故事伤感又一浪一漫。这是一个内心善良的作家写的好童话。一条总是下雨的街(但每天下午4点10分后就停雨),一只叫阿洛的猫陪伴着雷莎太太,雷莎太太等待着来自大海的雷特船长的第81封信。可是她没有等到信就永远离开了雨街。但是阿洛有了自己的孩子,生活不是又继续了吗?

我想过这样的生活种一棵花,它的花朵是蓝色的,很小很小,每天开一朵。养一条虫,它的身一体是圆形的,经常打滚,每天变色。住一间房,它的四周是水,水边有粉一红的蔷薇花,屋后是竹林,竹笋从床底下冒出来。养一只鸭,每天下一个蛋。它常常忘记自己把蛋下在了哪里,当我散步的时候,在河边忽然捡到了这个蛋。和一条狗做朋友,每天清晨狗陪伴我走过上学的路,傍晚,乖乖地等在我放学的路上,我们一起回家。读一本书,书里住着一只小蚂蚁。这不是童话,这是真的!犹如【书本里的蚂蚁】中那个小姑一娘一,每天都期待新的故事,希望自己成为【书本里的蚂蚁】中的那只小蚂蚁,不断写出新的故事。

雨街的猫读后感(二)

我最喜欢王一梅阿姨,因为她用简单温馨的语言写出了一个又一个童话故事,其中【雨街的猫】就是王一梅阿姨写的一个童话故事。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一直都沉浸在一爱一的暖流之中。

故事中的雷莎太太非常善良,从来不伤害每天都给她制造麻烦的小老鼠班尼,还收留了无家可归的黑猫阿洛,其实,雷莎太太是个女巫,可是,为了一爱一,她放弃了女巫的身份,放弃了女巫的所有财产,开始和正常人一样,会因为老了生病绝死。雷莎太太在故事中是个不可缺少的人物,因为她用她的善良、勇敢的一精一神感动了我,所以我非常喜欢她。黑猫阿洛在故事中,其实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它是一只非常有天赋的猫,它每天都帮雷莎太太收报纸,帮雷莎太太看家,它还可以看懂报纸上的每一个字。它还会拉小提琴,拉得非常好,最后还成为了一个非常有名小提琴演奏家,我非常崇拜它,崇拜它能歌善舞。

雨街的猫读后感(三)

文/郭倩

这学期我读了【雨街的猫】这本书。它是出自于国家一级作家、苏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王一梅笔下。

这本书主要写了流一浪一的猫被孤独的雷莎太太收留,拥有了温暖的家。她聆听了雨巫婆为了一爱一情,放弃了自己女巫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雷莎太太。她坚定而执着地等待着,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当雷莎太太为了挽救动物的生命去世后,黑猫决定替雷莎太太,继续等待下去这本书虽然简短,但里面却充满了一个又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深深地触一动了我的心灵。

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是这样写的:一天,雨街来了一个灰衣人,身上背着一个麻袋。阿洛心想:里面装了些什么?也许是一袋土豆。这个灰衣人抓了许多小警物。细心读完,原来那个灰衣人是个好人,因他一直做好事,所以魔鬼把他变成了坏人。

玖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就算你很孤单,但也会有温暖的一个人站着等你。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美好的故事,那样感人、温暖。我佩服雷莎太太,如果她不为了一爱一情,不放弃女巫的身份,那么她就不会死,不会丢下阿洛,让阿洛一个人活下去。她的人生会怎样呢?这还是一个未知数。亲一爱一的同学们,我也希望你也来看一看【雨街的猫】,你一定像我一样深深地一爱一上这本书。

《街拍小侦探》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街拍小侦探》。

这本书的作者叫周锐,绰号叫周大侠、默契大师、常青树、得奖专业户等。

他是孩子口中的周大侠,他喜欢打破常规思维,用大胆离奇的想象、出乎意料的情节、机智巧妙的构思,让读者对他笔下的江湖惊叹连连。

他是大人眼里的默契大师,擅长用夸张的人物、风趣的语言、豁达的态度展现高级的默契,让人在欢笑之余,获得对生活的思考和感悟。

他是作家中的常青树和得奖专业户,曾经获奖100多次,包括:第二届、第三届、第五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第四届、第五届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第十九届陈伯吹儿童文学奖,新时期优秀少年文艺读物一等奖等,这么多的奖项都非他莫属。

看了前面的介绍,您应该知道这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了吧,不仅如此,他的一生有三大代表作分别是:《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默契三国》、《默契西游》。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讲一下,这本书的内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个子老鼠的种种疑问让小个子猫陪她一起去一探究竟,本片故事我最喜欢的就是,第八篇《到此一游》。

那一天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去森林公园散步,到了一棵大树下面,小个子猫突然发现大树上刻着字,上面写着:到此一游。小个子猫立马告诉大个子老鼠,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开始低估着:这是谁刻的呀,那么没有素质就在这时,熊老大和熊妞儿手牵着手走了过来,到了大树下,熊老大指着树上的那几个字对熊妞儿说:五年前我在这里刻了字,当时我还不认识你,五年后,也就是现在,我认识了你,我觉得我们还应该在这棵树上做个留念。熊老大和熊妞儿的对话,被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听得一清二楚,大个子老鼠想了一想,他就悄悄的对小个子猫说:我有办法让熊老大不糟蹋树木。小个子猫说:什么办法呀?看,餐桌上是不是有蚂蚁?蚂蚁是不是喜欢吃蜂蜜,我们可以用蜂蜜在熊老大衣服背后写上一个到此一游,等到熊老大发现了他后面有那么多只蚂蚁组成的到此一游,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啦!小个子猫,想了一想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就答应了大个子老鼠的请求,首先小个子猫掩护大个子老鼠,让大个子老鼠顺利地在熊老大的背后写上到此一游这四个字等写完了,蚂蚁的闻到了这个气味都爬上了熊老大的背后,过了一会儿,熊老大觉得很痒,就跑掉了。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都沾沾自喜,因为他们让熊老大不在糟蹋树木了,看到了树木平安无事,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也放心地离开了这棵大树。

这个故事讲的是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为了让熊老大和熊妞儿不再糟蹋树木,大个子老鼠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办法,终于熊老大和熊妞儿没有再次糟蹋这一棵大树。

周大侠写的这本书,给了我非常大的启示,就比如刚才的那一篇文章,就告诉了我们要多动脑,多思考,才会有好办法。希望这些道理我们能用在平常生活中。

《唐人街》读后感1200字


  我想即便是现在,人们对于迁居海外的华人华侨依旧会投去羡慕的眼光,在国人的眼中,能出国是件大好事,而能留在异域生活更是洋气,最后若还能荣归故里那简直就是万人羡煞了。然而现实中,身居海外的华人们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呢,在人们不知道的背后竟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他乡之痛。《唐人街》让人们感受最真实的海外华人生存现状,听他们讲“流浪”的故事。
  《唐人街》是由凤凰卫视纪实采编的一份关于全球华人生存状态的报告。作者们亲赴异国寻找他乡的同跟人,他们或与这些人闲谈沟通,或与这些人短暂的生活,以此来记录他们的现状。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生活在国外的华人们大都不是人们所想的那样过着富足舒适的日子,应该说他们中的大多说生活是比较辛酸的。无论是在纽约的街头,还是东京的新宿,亦或是地球另一边的悉尼,无论哪一个地方,总能见到华人的身影,然而更多的只是作为城市的“污点”出现的。这些人中更多的是因为身份地不合法而偷偷地留下来并靠着出卖自己的苦力来养活的人。尤其是在像美国这样的人人向往的国家里,来这里的人大都带着淘金梦,想要在异域他乡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然而事实上,最后能成功地并不是多数。甚至他们为此放弃了国内原先比较轻松安逸的“饭碗”,而成了美国街头众多的街头艺人中的一员。
  和大多数人显得一样,起初我也以为那些能到美国这样的国家生活的中国人,他们是多么的了不起啊,尤其是在他们回国时被扣上的“华侨”等等身份的头衔的时候是多么的风光啊。然而当亲身游走在纽约的唐人街上后,我彻底改观了。生活在唐人街的华人们并没有向人们想象的在异国有多么的了不起,或许可以说,尽管他们生活在纽约,但更多人的生存范围只有小小的唐人街而已。


这里大多数人都没有合法的身份,也许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美国便不愿离去,又或许是仅仅是名“偷渡客”,总之他们中很多人到现在都还不能自由的游走在美国,看见警察依旧会紧张。我猜想他们有时应该会羡慕那些漫步在纽约街头的观光客们吧,因为他们可以拿着一本合法的护照随意的走动。生存的自由并没有多影响这里的华人,生存却成了个问题。因为他们中可能连张回程的机票也买不起。美国能看见的华人很多,看不见的更多。也许你随意走在十时代广场的街头,路边的某一个靠着画画谋生说不定就是以前在国内赫赫有名的教授画家。看到书中这样描述纽约的街头艺人时,我竟有些后悔,后悔当初在纽约路边的画师在招揽我画画的时候没能画上一幅,保不准还能用异国的钞票买到一位了不起的华人的真迹,哈哈。
  一开始人们去往他国更多的都是带着掘金梦去的,然而我不知是由于何种缘由,毫无例外的这群掘金者在不同的国度里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歧视。中国人在国外从没有像那些欧美白人一样身居社会的中上层,就算是在底层也还要苦苦哀求才能继续下去。更然人震惊的是,即便如此,人们依旧前赴后继的奔赴他乡。并且从最开始的为了某一日能够衣锦还乡,到了后来是不愿回来。我不知道他们是处于哪种原因,但我相信那些地方也许确实有能够让他们在那里生活下去的意义。只是我们的国人大可不必羡慕,因为不论哪一国的街头,生活都需要继续,没有人会停下来怜悯谁。

  我想即便是现在,人们对于迁居海外的华人华侨依旧会投去羡慕的眼光,在国人的眼中,能出国是件大好事,而能留在异域生活更是洋气,最后若还能荣归故里那简直就是万人羡煞了。然而现实中,身居海外的华人们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呢,在人们不知道的背后竟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他乡之痛。《唐人街》让人们感受最真实的海外华人生存现状,听他们讲“流浪”的故事。
  《唐人街》是由凤凰卫视纪实采编的一份关于全球华人生存状态的报告。作者们亲赴异国寻找他乡的同跟人,他们或与这些人闲谈沟通,或与这些人短暂的生活,以此来记录他们的现状。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生活在国外的华人们大都不是人们所想的那样过着富足舒适的日子,应该说他们中的大多说生活是比较辛酸的。无论是在纽约的街头,还是东京的新宿,亦或是地球另一边的悉尼,无论哪一个地方,总能见到华人的身影,然而更多的只是作为城市的“污点”出现的。这些人中更多的是因为身份地不合法而偷偷地留下来并靠着出卖自己的苦力来养活的人。尤其是在像美国这样的人人向往的国家里,来这里的人大都带着淘金梦,想要在异域他乡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然而事实上,最后能成功地并不是多数。甚至他们为此放弃了国内原先比较轻松安逸的“饭碗”,而成了美国街头众多的街头艺人中的一员。
  和大多数人显得一样,起初我也以为那些能到美国这样的国家生活的中国人,他们是多么的了不起啊,尤其是在他们回国时被扣上的“华侨”等等身份的头衔的时候是多么的风光啊。然而当亲身游走在纽约的唐人街上后,我彻底改观了。生活在唐人街的华人们并没有向人们想象的在异国有多么的了不起,或许可以说,尽管他们生活在纽约,但更多人的生存范围只有小小的唐人街而已。

雨街的猫读后感系列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雨街的猫读后感系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雨街的猫读后感【篇1】

《雨街的猫猫》是著名作家王一梅写的一篇优美的童话故事,主要写了蕾莎太太和小猫阿洛之间一段非常感人的故事。

文章写了一个叫蕾莎的老太太,在路边捡到了一只小黑猫,给它取了一个名字:阿洛。她与小猫相依为命,生活了很久。有一天蕾莎太太为了就被抓走的阿洛而淋雨发烧,最终离开了她的房子,去了其他地方,把房子留给了阿洛。蕾莎太太走后,小猫找了很多工作,四处碰壁后,终于找到了一份看守仓库的工作。最后,它经过勤学苦练再加上本身有音乐天赋,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家。

这篇童话中的蕾莎太太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她原本是一个不会死的女巫,但是为了喜欢的船长,放弃了女巫的生活,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在明明知道船长已经失去记忆的情况下,仍执着地等待着船长的第八十一封信,这是一份多么令人流泪的情感!在养了阿洛之后,魔鬼把阿洛抓走了,蕾莎太太为了救小猫而淋雨生重病,永远离开了雨街。阿洛也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猫,在它的主人离开它之后,它打消了去乡下找它的伙伴的念头,而把别的猫请过来住,一起等主人的第八十一封信——

我多么想拥有一只像阿洛一样和我情深意重的小猫呀!

雨街的猫读后感【篇2】

这两天,我读了王一梅阿姨写的《雨街的猫》。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黑猫阿洛、雨巫婆雷莎太太、船长雷特、汤先生等故事人物。书中人物性格各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主人公雨巫婆雷莎太太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是个脾气古怪、一出门就是晴空万里的人。她重情重义,把真挚的爱放在第一位,她甚至愿意为自己爱的人牺牲一切。

她让我联想到家人对我深沉的爱。

去年暑假,我生病住了院。爸爸、妈妈抛下工作在医院里不眠不休地照顾我十四天。在那十四天里,爸爸、妈妈为我的身体健康担忧,他们吃不好,睡不着。每天不是给我做雾化拍背、喂我吃药,就是想着法子做美味可口的饭菜让我开胃;不是到医生办公室咨询我的病情,就是守在病床前陪着我输液。直到我的病情有所好转,爸爸、妈妈紧皱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在我们家里,只有奶奶一个人会煮饭,一日三餐都由她老人家负责,她总是变着花样煮饭给我们吃。平时,我和爸爸、妈妈都得早起上学、上班。奶奶每天早上都会在我们起床时把早饭煮好,不论严寒酷暑。以前我很疑惑:奶奶怎么能坚持那么早起床给我们准备早餐呢?现在我明白了:这都是因为爱的力量,因为她老人家深深地爱着我们一家人。

雷莎太太愿意为爱牺牲一切,爱我的家人也愿意为我付出一切。我爱他们。愿我们的世界处处充满爱。

雨街的猫读后感【篇3】

我很喜欢看《雨街的猫》这本书,这是一本长篇童话故事书,讲述了发生在神秘雨街上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雨街上住着以猫咪阿洛为代表的各种动物,在失去雨女巫的庇护后,生活很艰难,但他们不怕苦,不放弃,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终于过上了幸福生活。最令我深受感动的是猫为人类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正如在雨街一种著名报纸《狗眼看人》上写过的那样:一只叫做哈米的猫曾经为人类抓了无数的老鼠。一只叫拉比的猫曾经表演了猫的舞蹈,人们模仿她优美的舞步,发明了猫步;时装表演的时候人们都要走猫步。而这只叫阿洛的猫用他忧伤的琴声征服了人类心灵,再次向人类证实了猫的艺术才能……看了这本书,真的觉得“下雨天也是晴朗的,爱的阳光依然明媚”。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动物门不会出版报纸,与人直接沟通,但它们的所作所为仍然让人类看到了它们多彩多样的本领。就说地震吧,虽然这是大自然的力量,谁也无法和自然抗衡。但很多动物有着比我们更加灵敏的感觉,在地震来临之前就能察觉异常,提前预警;警察叔叔经常利用狗的嗅觉协助侦破案件……

自然界的动物是那么可爱、美好,让我们多一点爱心,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吧!

雨街的猫读后感【篇4】

今天,我把《雨街的猫》这本书看完了,里面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流浪猫被雷莎太太收养了,取名叫阿洛,一次阿洛被烟囱魔鬼抓去,雷莎太太冒着雨去救阿洛,最后却生病死掉了。后来阿洛娶了白云剩下了许多的猫仔,为了养家糊口阿洛在外面不停地找工作。阿洛在米店工作了几天,一位老头经过发现了阿洛的才能,便让阿洛和力大无比去雨街剧院伴奏,阿洛因此有了一场自己的音乐会。

阿洛是一只黑猫,竟然能在人类的世界中,生活的如此的美好,也在人类的世界中,找到了工作,挣钱养家。阿洛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阿洛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跑步总比别人差,但我毫不气馁,再加一有空,我就练习跑步,每天都要进步一点这是我的目标。通过我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练习,我的成绩能够跟别人切磋了,在体育课上考试的时候,我也变得更加胸有成竹,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取的了好成绩。

每个人生来就不同我们在有些方面不如别人,就应该要正视自己的`不足,不断去练习,这样才能追上别人的脚步,让自己变得更加有自信。

雨街的猫读后感【篇5】

读了《雨街的猫》的故事后,我被主人公阿洛的精神感动了。它主要讲了一位雷莎太太养了一只黑猫,她给黑猫取了一个名字叫阿洛。阿洛天天帮雷莎太太等信,可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一封信。有一天,阿洛被一个灰衣人给抓住了,那个灰衣人就是烟囱魔鬼。他的大袋子里有很多猫。他为什么要抓猫呢?因为烟囱魔鬼的朋友红面魔鬼,蓝面魔鬼,绿面魔鬼很讨厌烟囱魔鬼,就帮他做坏事,人们要猫来做证,猫们都说是烟囱魔鬼做的,所以人们就把烟囱魔鬼在树下关了一百多年,最后才把他放了出来。最后雷莎太太把烟囱魔鬼吓跑了,把阿洛以及其它猫都救了出来,可她身上淋了雨,不久便去世了,临终前她叫阿洛看好这个房子,便闭上了眼睛。之后,阿洛就开始了孤独的生活。过了几天之后,阿洛不耐烦了,它就结束了孤独的生活,开始流浪,之后,它碰见了一只白猫,它们便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阿洛是一个很有耐心的猫。以前我做什么事都没耐心,所以才失败,我也要像阿洛一样,做一个有耐心的人。而且阿洛也很善良,它家地板下有一只老鼠,它却不捉它,把它当成朋友看待,我也要向它学习。

雨街的猫读后感【篇6】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书,不仅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更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你前行的路。一段时间以来,爸爸忙于工作,妈妈不仅要看店,还要照顾正上高中的姐姐,无暇顾及我,每天是年迈的奶奶接送我。奶奶年纪大了,不是忘记时间了,就是将我弄迟到了,令我非常烦恼,成绩也下降很快。我觉得自己好孤独,也很无奈,仿佛我是一个没有人关心爱护的孩子。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雨街的猫》,里面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也改变了我之前的想法。

这本书主要写了流浪猫阿洛被孤独的雷莎太太收养了,拥有了温暖的家。雷莎太太坚定而执着地在等待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当雷莎太太为了挽救小动物的生命去世后,阿洛决定替雷莎太太继续等待下去……这本书虽然简短,但里面充满了一个又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黑猫阿洛,虽然它自己很孤单,但有雷莎太太的温暖与照顾,它就觉得自己很幸福。雷莎太太保护小动物去世后,阿洛心里还是觉得雷莎太太一直在它身边。这也让我联想起有一次放学下大雨,爸爸妈妈因为临时有事没有来接我。时间很晚了,我一个人站在学校门卫室里,望着昏暗的路灯,我突然感觉特别孤单。那时候我像极了一只被人遗忘的小猫。作文我害怕爸妈不要我了,偷偷地流着泪。这时候我想起雷莎太太说的话:“孩子,当你孤单的时候,你永远不要害怕,你要坚信这是个有爱的世界,没有人会袖手旁观。”我擦干了眼泪,面带微笑终于等来了妈妈。妈妈满怀歉意地说:“孩子!对不起,家里太忙了,我来晚了。”我说:“没关系!我是个勇敢的孩子。”妈妈欣慰地笑了,那一刻,我很开心。原来读一本好书,也会给我带来巨大的勇气和力量。

读书,书里含香,字里有情。蕾莎太太重情重义,把真挚的爱放在第一位,她甚至愿意为自己爱的人牺牲一切。而妈妈何尝不是深深地爱着我呢?疫情期间,一到上网课时间,妈妈拿把椅子坐在我旁边,陪着我听课,还不时地回放、截屏、查字典,甚至请教老师。妈妈忙前忙后,疫情结束后我的成绩反而有了很大的进步。不过妈妈含笑的脸庞,皱纹又添了一道。

读书使人明理。现在的我终于明白:因为有爱,我才茁壮!愿好书伴我成长!

《天使街23号》读后感500字


苏佑慧,轻轻地念这个名字,查过字典,佑是帮助的意思,而慧是聪明的,有才智的,确实如此

她的出场,惊艳四方,在潮水般的掌声中,缓缓走上主席台,她是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天才美少女,起码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起码我也这样认为。但如果,她和那些只会傻读书的胡萃萃之类一般,她就没有什么值得喜欢的了,事实上,她不是的,她仿佛鹤立鸡群,她和她们是截然不同的。

她有着不同于平常女生的斗志与坚强。她在主席台上,和见都没见过的假想敌金月夜进行广播大战;她为了校队,喝下一整壶加了泻药的水,还忍着到处找厕所;她为了赢得考试的冠军,废寝忘食地读书,还一边装给夜看,她轻松得很;她在全能大赛上忍痛跑完全程;她在所有人都以为是事实的情况下,仍然坚信羽还活着还有很多很多

羽说,苏佑慧是女王。我举双手双脚赞同!她有那种凌驾于万人之上的感觉。在外人看来,她有天使般美丽的外表,优异的成绩,乖巧聪颖,优雅自信,待人和善,亲切大方有主见,能够担以重任,是绝代三娇里绝对的王者,她应该算是那种相当完美的女生,举手投足自有一股与生俱来的不同凡响的味道。

其实,她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她因为幼儿园时的记忆,将所有男生怒斥为猴子,而自己是专治猴子的老虎;她放着整屋子的狼藉依旧我行我素;她怕黑,胆小;她习惯在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她喜欢那种出众的感觉;她在看到夜时心跳加速;害怕在吃汉堡时,被天使看到蛀牙,还留着鼻血被将了一军;她还习惯逞一时口舌之快,经常为面子说出一些违心的话

她是可爱的,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举一动,应该都是让人情不自禁去爱的吧

《天使街23号》读后感500字

今天把《天使街23号》全部都看完了,看完的时候,我早已泪流满面,我不知为什么,我不知道我的泪水究竟是为谁而流,是夜?是羽?还是为这本书的结局。但是我只知道我看完之后虽然这个结局不是我想要的,但事实上是一个最完美的结局了。因为上面并没有写佑慧究竟选谁,也没有写每个人物的结局,这样的结局我们看了之后可以自己想象,编写,不是吗?

事实上,这也是一个最符合实际的结局了。

面临高考,人生中的重大选择,每一个都会小心翼翼地去选择,去考虑。而高考之后,每一个同学要抓紧一切时间去约会,游玩,因为他们都知道,高考之后是他们面临第一次离别,每个同学都分道扬镳,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每一个人都不希望有人去阻拦他们的追梦之旅。所以,那时佑慧才会叹气吧!羽才会露出那样的笑容吧!

我知道不管我怎样希望佑慧最终会选择夜,都是不管用的,当然,佑慧也不会选羽,我想是因为他们都需要追求梦想吧,那么何不等到完成梦想的那一天再去选择呢?或者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吧!所以崔校长和白校长之间才会有圣凝之约吧!

天使街23号算是彻底地完结了,这本书的结局是没有结局,我很喜欢。但是我更希望麻雀要革命的结局不会是这样。呵呵

莫迪亚诺《暗店街》读后感


我的过去,一片蒙胧

那天晚上,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在一场倾盆大雨中,居伊罗朗结束了8年的私家侦探生涯,决定去追寻自己的过去。

这是艰苦的工作,漫长的旅程,在一觉醒来后遗失的前半生只剩下了支离破碎的影像,他可以依靠的只有依稀的感觉,电话簿、城市地图、旧档案,那个时代幸存下来的人们偶然的记忆,就像拼图,散落在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星球的拼图。人的一生,该有多少块碎片呢?

有人说,《暗店街》是一部自白小说,作者莫迪亚诺其实是在寻找自己。可是,怎样的人才会那么急切地寻找自己?一个朋友告诉我,最近,总是在想过去的事,突然间,发现自己老了,只有衰老才会让人回忆过去。忘记了是谁说的,人诞生于过去,忘记了就会迷失。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被欲望牵引着,像阿凡提的那头驴子,只顾着向前向前去抓眼前那把青草,不会去想,我是谁?我从哪来?要到哪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又要死亡?那生命是为了什么?直到有一天,一道巨大的闪电划破了夜空,唤醒了灵魂

居伊罗朗找到了一些碎片,不完整,但他努力拼凑着,渐渐地浮现了过去的朋友,曾经在一起的姑娘,婚礼,几个人轻松地走在午后的路上。他凝视着泛黄照片上的自己,照片上的别人,他在一些房子和庭院驻足,想像着从前在这里吃饭,睡觉,游泳,聚会,在这座散发着桢树和松树香味的迷宫里,我也许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为什么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我年轻的时候好像读过这样一句诗,并且为此而忧伤。现在,我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奇怪的时代,有些人不像居伊罗朗那样失去记忆,但仍然迷失了。佛经说,人要经过一世一世的轮回,谁也记不起前世的事,那么最初的轮回是从哪里开始,这样人不是永远也找不到自己了吗?

有时候倾望星空,我看到的星光是万亿年前的星光,它们走了那么远的路来地球是为了让我看到,我觉得我们是有联系的,一定是有,但是我忘记了。潮水一波波地涨落,是在和我说话吗?

清晨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对面山上被昨夜雨水洗过的树林,觉得熟悉又亲切,我做过一棵树吗?在风里摇荡,享受阳光照在身上带来的生命滋养。又或者我是昨夜的一滴雨水,从大海从天空而来,落到这片土地为一棵树一朵花,或者仅仅是为在石板上的一次敲击,想让一个失眠的人听到。

居伊罗朗找到了许多碎片,可终于没有拼凑出完整的人生。但是,他决定还要找下去。

黄昏时分,一个小女孩跟随她的母亲从海滩上回家。她因为还想再玩,就莫名其妙地哭起来了。她离去了。她已经拐过街角,而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像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地在暮色中消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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