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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领导述职报告

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岁月过得太快,让人不知所措,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结束,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开始撰写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的规律性的结论。那么我们要从哪些方面去写工作总结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文件相继颁布和实施,人民群众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更是越来越明显。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环境,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主要科室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执法工作由各分管局长牵头督办,各科室负责承办,重点、难点案件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查办,切实做到了该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学习与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今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狠抓队伍的思想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年按目标要求完成了法制信息报送任务。
1、理论学习常抓不懈。
我局坚持在周末学习日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行政许可法读本、依法行政读本,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理论学习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党性锻炼,推动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特别是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涵义和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行政许可实施等具体内容。同时,强化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风气。
2、结合工作认真抓好业务法律、法规的培训。
每年五月我局都要集中对全局职工和民政助理员进行民政法律、法规的本业务培训,今年我局以学习业务知识活动为契机,从2月开始,我们增加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政法律、法规、五五普法教材的学习,并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讨论、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基层,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主要是深入镇、社区、街道、工厂、企业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社区大力宣传《村(居)委会组织法》;在农村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新婚姻法》等。重点参与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宣传活动。此外还积极配合区上5.28、7.27、 12.8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80余台次,人员270人次,特别是今年的殡葬法规宣传,在2月份清明节前夕,殡管所上门宣传达150户,发放资料2000余份,开展了与丧家面对面服务,宣传面达99%,开办法制宣传栏8次。以行政许可法为教材,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认真的学习讨论,并对其中重要章节进行点评和讨论,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的田边地头和社区居民点、街道、工厂、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在宣传的同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种问题,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同时,以开展执法公正、行为规范、优质服务月等活动为载体,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的办事效率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好地为群众服好务。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结合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农家等活动,利用多种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送到我们的镇、村、社区、福利企业。
三、狠抓制度落实,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我局为树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良好形象,以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各项活动为契机,结合民政部门的实际,着力打造信用民政。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业务工作,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程序;二是建立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今年,我局行政审批科有2个行政许可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了高效的运行机制,规范了行政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认真推行首问责任制、告知服务制、过错追究制、规范监督机制,坚持在法律的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四是推行电子政务,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社会、媒体舆论的监督;四是经区政府同意,从今年7月起,取消了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收费。
四、认真推行依法责任制,抓好依法行政工作
年初,我局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办法,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对照执行,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明确,执法程序清楚,处罚公正、合理。一是救济方面。严格按救济金使用原则和审批制度,坚持审批程序,专款专用。为因今年冬令春荒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部分受灾人员,及时发放救助金15万元,求助受灾群众1875人。二是优抚方面。严格按照《军人优抚优待条例》,为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共发放209万余元优抚经费。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之规定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式管理,截止10月,全区城乡低保共计7118户,1271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207.25万元。四是基层政权建设及社会事务方面。1、依据《村(居)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居)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农村村务、镇政务公开;2、严格婚姻登记,提高服务质量,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977对,离婚登记1879对,补发婚姻关系证书121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518人,登记合格率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5人,合格率100%;加强殡葬管理,对7992具遗体进行了火化,火化率达100%,对88名精神病人进行了救助,救助率达100%;五是区划地名工作。今年,我局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充实完善了地名数据库1282条,圆满完成了新郫线的边界联检任务,及时启动了平安边界的创建工作。对全区95条街路巷进行了命名和更名,对新城区规划的20条道路进行了地名规划,设置城区街路巷地名标志197个、楼门牌82287个。六是民间组织管理方面。今年新成立民间组织8家,其中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7家,全区民间组织总数达107家,其中社会团体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1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1月份对新繁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根据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对当事人杜泽兵、杨维辉进行了行政处罚,案卷齐全、规范。
今年,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不但认真学习和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还将学法、用法活动普及到了每一个人,充分发挥局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督促检查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和全年民政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后,我们将加大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确保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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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今年5个月以来,民政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全县各相关部门的协力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践行“xxxx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着立于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大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简单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创造性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

围绕广大弱势群众的根本利益,失志不移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法制化建设,新时期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成形,各项民政事务日益规范。

1.以三大节日为载体,积极开展慰问活动

xxxx年1月19日,对xxx户、xxx人的弱势群体进行“三大节日”慰问活动。此次慰问包括大米、面粉、糌粑、羊肉、衣服等总金额达431769元。

2.狠抓最低生活保障低。一是城镇低保第一季度为105户、167人城镇低保人员发放资金xxxxx元,落实扩大内需购物卷xxxxxx元。二是利用五一放假期间,我局组成科学发展观调研组对全县275户、1132人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调研,针对各户不同需要进行物资或口粮发放。至今累计发放320884元。

3.医疗救助。与卫生局紧密合作,至今已救助群众7户、7人,救助资金达xxx.xx元。

4.其它救助。昌龙乡学不让村的巴桑一家进行临时与长期的救助。一是由民政提供糌粑、大米、面粉、棉被等共折合人民币3600元。二是纳入农村低保行列,协调乡政府、村委会、邻居进行经常性生活生产救助。三是协调解决耕地8亩,青稞种子120斤、土豆种子100斤、油菜种子40斤共折合人民币346元;四是协商解决住房,选址已确定。

5.五保户。全县共有五保户36户、36人,第一季度生活补助金xxxx元以现金与实物相结合已全部落实。

6.寿星老人。全县共有寿星老人34名,生活补助资金xxxxx元业已发放到老人手中。

二、多方筹资,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民政扶贫项目,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基础性设施建设

1.实施项目方面。一是扶贫项目以重点解决农牧区水利、产业等基础设施条件,今上报扶贫项目4个,预计总投资282.3万元。二是民政项目以解决民政基础实施建设为主,共申报项目9个既岗巴县社会福利院、民政救灾仓库、各乡镇救灾仓库及敬老院预算总投资654.4万元。

2.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今年已在直克乡杰荣村安排落实了50亩土豆试种,提供xxxxx万斤种子。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XX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

今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从3月份开始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12月份开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我们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四走进”主题实践活动和“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等,较好地完成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以“先行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行搞调研,找准突出问题”为目的,认认真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每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

一是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市把实施农村低保列为全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2427人,占农村人口的4.06%,发放低保金9213.0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7.6元,达到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5元的要求,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全市现有五保对象56095人,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月30斤米、1斤油、30元钱的标准发放救助款物,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目标。

二是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针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提高低保标准、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提高平均补差等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165元提高到200元,人均每月增加10—15元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低保金等都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2819人,发放低保金7245.94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117.8元,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7个县(市、区)都修订出台了新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资助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病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二次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户365729人参加 “新农合”,进行二次救助12569人,发放救助金1069.12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全市共对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1101多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

四是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今年,我市先后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害。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25万人,因灾死亡16人,紧急转移人口13.4万人,倒塌房屋12488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4853户9070间,损坏房屋2366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6千公顷,成灾面积46千公顷,绝收面积7.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全市共投入资金2570多万元用于解决雨雪冰冻灾害和冬春期间灾民生活安排,其中: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660万元,市级下拨救济物资折款90万元,县级投入资金和物资820万元;全市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592.64万元,采购发放大米1639.2吨,棉被28482床,衣服111064套(件),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9.34万人;圆满完成了133户雨雪冰冻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修复损坏房屋176间。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全市共投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895万元,其中:自治区下拨资金635万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含储备物资),安排应急安置资金40万元,采购发放救助口粮700吨、发放救灾帐篷230顶,妥善安置了13万多因灾转移群众;圆满完成了2606户洪涝灾害全倒房恢复重建和642户台风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于XX年启动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完成2300户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圆满完成2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使每个因灾全倒房户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成不少于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

六是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积极有效。今年, 我市积极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其中:接收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款122万元,接收地震灾害社会捐款3210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衣物1.4万多件,折价40多万元;组织社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640多万元;**市向祟左灾区捐赠100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七是积极做好“两属两户”保险和理赔工作。今年,全市共为104843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至12月底止,全市共有2882户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已得到保险公司理赔888户,理赔金121.82万元,其余466户正在办理理赔中。

八是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今年,我市对考上大学的466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共资助金额20.68万元,确保他们能及时上学。

九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6XX户XX15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73%,约占农村家庭的4.6%,其中:五保户18147户21938人,低保户18516户63132人,一般困难户25340户116840人。

(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的兑付办法: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多万元。

二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对参战退役人员按时按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今年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标准自然增长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XX年7月开始,按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三是认真做好“三参”人员审核认定和复查工作。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继续核实认定参战人员,抓好对待认定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全市新增参战退役人员240人,参战民兵7人;对已认定人员开展复核工作,对虽已发放生活补助,经查实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一律取消,停发补助。

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90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511人,应安置392人(城镇退役士兵370人,转业士官22人)。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安置方案,继续实行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安置办法,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止,全市已安置392人,占应安置人数的100% ;全市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344人,占应安置人数87.8%。全市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保障金792.7万元。

五是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今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关于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通知》精神,对患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凭有效证件或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到所属县、乡两级医院诊病的,医院免收挂号费、诊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经县级民政、卫生部门批准,做血、尿常规化验、b超、心电图、胃镜、肝功、透视等检查的费用减免10%;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体检和诊病;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在乡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安排到敬老院、光荣院集中供养;县级民政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缴交全年参保个人应缴费用;重点优抚对象重病住院的,除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医药费外,还视情给予医疗救助,努力缓解优抚对象的“治病难”问题。

六是“二次入伍”人员“三险”得到全面落实。今年,我们认真按照劳社部发[XX]17号、 [XX]28号及桂劳社发[XX]212号精神,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二次入伍”人员劳保政策,“二次入伍”人员的“三险”得到了全面落实。

七是复退军人稳控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奥运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复退军人进京赴邕及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事件。

八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今年春节、“八一”期间,我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共为驻军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款200多万元;向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8000多份,送春联和《光荣之家》牌匾6000多幅(块)。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四)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一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是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月25日正式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至9月底止,全市1372个村和49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玉发〔XX〕26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XX〕204号)精神,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审计、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以“十簿一卷”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市1372个行政村都建立和完善了这项制度。

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向民政部推荐了玉州、福绵、容县、陆川等4个婚姻登记处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并接受了民政部工作组的抽查验收,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7055对,离婚登记3827对,其中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结婚203对,离婚13对。为了做好北京奥运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和增加设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8月8日这天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675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671对,离婚4对。

五是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圆满完成。至12月底止,全市7个县(市、区)以及我局补查的垮区域性地名材料已经全部完成上报,全市共完成地名补查28679个。六是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广西两省(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粤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民区[XX]7号),我市与湛江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互访交流,建立了边界稳定长效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市调处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九洲江河道界线参照桩埋设,加强对边界线确认,深入河道现场做好陆川、博白两县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纠纷事态升级发展,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

(五)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我市从去年7月启动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共为申请救助的7758名患者进行了手术适应症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进行手术救助。截至12月底止,全市共确定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2586名,有2211名残疾儿童获得手术救助,其中先心类526名,工作进度居全区首位。

二是老年福利事业有新发展。今年,我们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全市申请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团体和个人4个,其中2个已开业使用,全市有国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2个,老人福利服务床位数达到800张;兴建了**城区老人活动中心,资助博白、容县两县兴建老人活动中心;继续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救助工程”,为380名贫困白内障老人进行了复明手术。

三是殡葬改革扎实推进。今年,我市以抓好市殡仪馆搬迁重建为重点,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应急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市殡仪馆搬迁重建的18项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共火化遗体5048具,比XX年4976具增长了1.45%。

四是继续推进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市国家“蓝天计划”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进入了动工兴建阶段。

五是加强福利企业管理。今年,我市完成了对福利企业退税免税情况督查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工作,XX年度企业应退两税全部返还到位,有效保障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是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重点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建立县级救助站,博白、陆川、北流、兴业四个县(市)成立了本级救助站,配置了人员,其中陆川县救助站首批获得资助60万元,市救助站获自治区民政厅配置了救助专用车,有效地提高了我市救助工作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49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89人。六是加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今年,全市成立刮刮乐中心站14个,布设销售网点248个,共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954.59万元,筹集公益金100.25万元。

(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今年,我们重点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431个,其中社会团体10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17个。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23 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目前正在备案审核办理95 个;注销登记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 23个。

二是积极抓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今年,全市应年检的社会组织1239个,已年检 1200个,年检合格率 98 %。

三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今年,我市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市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的占90%,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承诺服务制度占85%,公益活动服务面达6万多人(次),直接经济效益达600多万元,为民做好事、办实事1000多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今年,我市社会组织参加全区、全国有关17个项目比赛评比,获得全区、全国奖励35个单位(人次)。兴业县桂兴农牧养猪协会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评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

(七)加强老龄工作,服务老年人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村(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稳步推进。今年,我们加大对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到12月底止,全市90%的村(社区)建立了老年人协会。

二是在**城区部分社区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状况问卷调查。为了摸清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情况,我局在**城区北辰、东岳、名山、庆丰等4个社区开展了问卷调研工作,单独设计了调查问卷,培训了调查员,撰写了调研报告,将调研成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为我市深入开展居家养老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举办我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我们作为筹委会成员之一,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了运动会如期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四是认真开展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今年敬老节期间,全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了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有5个县(市、区)还举行了专题文艺晚会,丰富了老年人的节日文化生活。

XX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乡镇基层民政专职人员人少事多,且兼职太多。

2、复员退伍军人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3、部分县区的社区建设滞后。这些问题和困难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解决。

民政局综治工作总结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24个社会团体和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进一步强化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与计生部门协作,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30对,离婚登记11对,收养登记4起,政策合格率均达100%。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立足点,咬定全年任务不放松,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有步骤地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的综治目标,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正确处理工作、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无两提升”和“创建和谐平安单位”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单位的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把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纳入到单位的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常抓不懈。今年我们根据稳定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制定了相适应的稳定工作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管理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具体抓,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同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维稳防控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管理力度,保证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领导要将综治工作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周密、措施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将综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人员、措施落实。局领导要与单位基层部门签订了综治和平安创建以及维稳工作责任书。明确今年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和工作任务。

3、充分发挥综治小组和机关人员的监督职能作用。逐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根据民政工作性质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认真解决好本单位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治理重点目标周边治安环境,加强调解预防工作,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使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综治意识

为保证实现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将着力加大防范教育,从政治教育着手,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综治意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1、认真抓好单位内部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我们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制定单位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维护稳定和综合防控工作措施,以及近期维护稳定工作方案等,突出抓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管理目标。二是要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培养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三是集中整治、堵塞漏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预防不法分子和xx组织的侵入,从而有效地净化单位环境,达到一方平安的目的。四是安全保卫部门积极的深入到进入单位内的施工队伍中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为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实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措施,杜绝单位内部的安全事故发生。

2、结合“五五”普法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首先,把普法教育工作列入整体工作之中,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层层签订普法宣传教育目标责任书,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单位工作进行同安排、同考核、同总结。其次是结合单位工作和上级普法要求,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和学习安排,选定普法学习内容、确定普法学习指标,把法制教育和禁毒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之中。按照学习安排,有计划的学习了《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民政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开展专题教育、在思想上提高机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单位干部群众受教育面要力争达到100%。

(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社会稳定

继续把落实责任制作为重点,始终将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中,作为对职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明确,职责分明。结合与部门签订的综治、平安创建和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内的任务要求,分别就本单位的稳定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自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和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预防和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单位稳定。其具体做法是:

1、落实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重大节目、重大活动按规定安排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无脱岗现象。二是坚持检查制度。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部位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定的因素。三是重点部位的防范管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实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特别加强了对战备值班室和指挥控制室的防范管理。

2、强化消防意识。强调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讲。把消防重点放在局下属单位,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不违章操作,杜绝电火灾的发生。

民政局双拥工作总结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国家安危,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世界还不太平,国际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有新的发展,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十分猖獗,台湾问题没有解决,祖国没有完全统一的情况下,做好双拥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二00三年我县双拥工作在县委、政府得领导下,始终坚持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注重建设,全县出现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增强国防意识,开展国防宣传教育

一年来,县委、政府和驻**部队,以做好新形式下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和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基本目标,以促进生产力发展那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根本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注重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政爱民教育。在元旦、春节、“八一”等节假日和国防教育月开展双拥活动和国防教育。县委、政府每年都组织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县委政府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各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拥军服务组织,就近就地走访慰问烈军属。“八一”建军期间,驻**部队邀请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双拥座谈会,军地领导分别祝贺,畅谈军民鱼水情和新形式下的双拥工作,县武装部近组织了射击活动,体现了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各界都关心,,重视双拥工作。平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进行双拥宣传。通过这些活动,既发展广大军民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增强了广大军民做好杀工作的自觉性,出现了党政军领导主动抓双拥工作,军地优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军政军民关系良好的发展。

二、做好拥军优传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优抚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民政部门的一项经常相的职能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传统性、政治性,做好优抚工作,有利于依法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县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发扬拥军优传的光荣传统,把支援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己任,不择不扣地认真落实政策,最大限度地使优抚对象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1、抓实义务兵优待金的筹集兑现工作。根据《**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今年我县的义务兵优待仍采取分统筹,村提留的办法进行兑现。全县共兑现义务兵优待金440户,兑现资金14.1万元,户均优待标准325元,兑现率为100%。其中城镇义务**58户,1.7万。

2、做好义务兵立功的奖金发放工作。2003年共接收到部队寄回的立功喜报88份,其中荣立三等功的21份,受部队嘉奖的67份。为鼓励**籍义务兵在部队再立新功,帮助部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军人抚优恤待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荣立三等功的义务兵兑现奖金200元。共兑现奖金4200元。

3、做好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和抚恤工作。我县历年对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和抚恤定额发放。全县享受定补抚恤金的优抚对象890人,其中在乡伤残军人57人,领取在职伤残保健金4人,老复员军人66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1人,三属50人,共发放抚恤定计款83万元。

4、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今年去县接收退役士兵108人,其中转业士官3人,城镇义务**22人,农村义务兵86人,今年退役符合安置工作的22人,加上年安置退回重安的1人共23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用工制度的改革,退役士兵的安置难度越来越大。今年我县被列为全省59个扩大安置试点县之一。自谋职业,经济计偿安置梁道暂难开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2)173号文件精神,县委政府在企业少且不紧气,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压缩编制等重重困难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将23名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光。其中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6人,自收有支事业单位5人,企业3人,定额拨款事业单位1人。

5、切实开展好“爱心献功臣“工作,努力委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今年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9户,建行面积750平方米,补助资金5.3万元,解决治病困难的20户,1万元,生活困难的200户,2万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困难。

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民政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洪政发〔20xx〕31号)、《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政发〔20xx〕33号)以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通知》(洪政发〔20xx〕34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夯实民政法制工作基础,增强民政干部法律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民政执法行为,严格民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努力做到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工作绩效考核、创先争优、行风建设等活动相结合,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相结合。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以井宏岭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科室和人员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全面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在工作中,始终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做好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民政;坚持依法履职,推进民政健康发展。有效确保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坚持突出宣传教育,致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围绕局中心工作和年度民政重心工作,以民政讲坛和基层民政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为平台,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4次,主要就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重点学习了《五保供养条例》、《优抚条例》、《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等民政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依法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组织参加了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统一参加考试,8名同志领取了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证件。二是结合区中心工作和年度民政目标工作,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今年以来,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组织基层政权和低保办负责人在青阳镇开展了基层社区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城乡经办人员等进行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间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城乡低保政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培训,宋军副局长还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派,在县委党校为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工作进行授课。三是大力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利用民政阶段中心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政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我局在5.12防灾减灾日、520大病救助日期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走上街头,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和慈善条例等宣传、咨询活动。(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建设法治民政一是简化办事流程,规范民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结合民政行政职权事项清理统计工作和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政务大厅清理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了规范的审批流程,同时,按民政对社会公开承诺要求,缩短了对社会公益类社会组织登记,民办福利机构审核、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老年证核发等10余项行政审批和转报事项的办理时限,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坚持规范执法,建立完善民政行政执法相关机制。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做到人性化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全年未发生一起超越行政规定权限进行行政执法的行为。在工作中坚持执法工作挂牌上岗,在殡葬执法工作中,会同公安、城管、工商、国土、文化等部门认真开展平坟还田工作,查处垒坟、乱葬乱埋、淫秽低俗丧葬表演等行为,全县共平毁老坟场4个,平毁坟头9500余座,先后销毁封建迷信丧葬用品1500余件;对龙集镇勒东村徐某,上塘镇胡桥村段某,界集镇杨岗村许某在家中非法生产、销售土葬用棺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当事人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止生产、销售土葬用棺材;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上述案已办结,罚款已上交国库。在工作中,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执法规程解释、宣传工作,让群众对殡葬执法的依据、程序、标准有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从而在执法过程中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三是完善民政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为了提高我局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治,我局继续续聘一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对我局的重大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执法行为进行法律论证。今年,在我局负责的**养老护理院相关施工补充协议签订过程中,县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多次参与讨论,帮助解决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四是加强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机关服务承诺制,设置公布监督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全年没有接到一起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三)坚持依法履职,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公、违法必究。上半年,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我局共保障城乡低保户64262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994.59万元,其中保障城市低保10067人,发放资金1325.4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54195人,发放资金5669.13万元。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办理老年优待证1155人。办理结婚登记6950对,离婚登记1437对,补领登记1889对。开展**年度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年检完成率达85%,总体上,参与年检的社会组织运行较为正常,大部分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展现出社会效应,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收入现象。上半年全县社会组织总数达1031个。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依法履行了民政“改善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制观念,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法制宣传,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切实提高他们依法行政能力荆州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工作体制,为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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