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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打假涵范文

农资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时光易逝,时不待我,一段时间的工作结束了,此时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最近的工作,总结是对前一段的实践活动中进行回顾、检查、分析和研究,从中找出经验和规律的认识文书。哪些工作总结要怎么写才好?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农资打假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农资打假

根据XX年2月28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XX年云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农资打假领导组及时研究部署,制定了《**州XX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和《**州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以州农字〔XX〕4号文下发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和州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制定了各县市《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方案》。有领导分管,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能和上级部门的部署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各县市加大了市场监管,加强了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依法建立起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制。经过全州各级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XX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1824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7.218万份,挽回经济损失277.95万元,查获产品数量166601公斤、2516台件,货值68.448万元,检查企业5808个,整顿市场2453个/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件,立案查处95件,查处结案75件。

一、认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根据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办市〔XX〕7号)精神,**州农业局及时研究,转发了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认真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做好农资的监管工作,全州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地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于3月2329日认真组织开展了XX年**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全州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218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2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18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7.25万人次,受理投拆举报4人次,案件回访5件,收看3.15电视专题人数178.25万人次,展销农资产品数量达8.37万公斤,245台件,价值376.94万元。

二、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对农资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

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州农资打假协调领导组办公室于XX年5月13日和XX年10月24日两次组织成员单位(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发改委)及州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68人次分两个组,对宾川、祥云、巍山县、弥渡县四县农资监管和打假工作进行抽查,在听取了四个县的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分别对祥云县祥城镇,宾川县金牛镇、州城镇,巍山县南诏镇,弥渡县弥城镇和寅街镇农资市场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玉米品种2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玉米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

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肥料主要对祥云、宾川、弥渡、巍山四县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共涉及洋丰、欢乐谷、三宁、施丰源、海德曼、云叶、腾升、金沙江、古驿、彩云龙、沃夫特、大地、年胜、硝酸钾肥、艳阳天、金沂蒙、路先锋、黄金元素、龙虎、云丰、好又快、菜多收、大富、元丰、多利民、三叶环、施丰源、山花等40个品种,数量近4000吨,所查肥料外观完好,标识清楚,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齐全,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电话等信息齐全,包装重量标识清楚,符合要求。仅发现极少量肥料有轻微结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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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区打假办的部署,开春以来,**区农业局开展了春耕、夏季、种子及农药专项农资打假检查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针对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农业局精心部署,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迅速行动,有重点地开展农资打假检查。检查行动从XX年3月6日开始至5月24日,出动检查人次110人次,检查了8个镇120间次农资经营门市,抽查了300多种农资产品。

从检查结果来看,**区种子经营较规范,特别是水稻杂交种子,玉米杂交种子和西瓜种子的质量都比较好,农药及化肥的标识问题比较混乱。经过近年来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违法行为后,鼠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杜绝售存、使用毒鼠强的行为,只剩下串街走巷的贩者在市场少量售卖。半年来,查封了违规销售的农药(包括鼠药)10个品种0.15吨,肥料13个品种4.5吨,案值共0.9万元;立案处理案件9宗,有9间违法经营农资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通过半年来农资市场的整顿工作,严厉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持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2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打假工作总结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我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农服务的理念,认真动员部署,周密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加强领导和保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这次全市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工作,涉及农机生产、流通、维修等多个方面,内容比较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我局围绕确保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搞好农业“大春”工作,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贯彻实施农机法规,突出以源头治理,大案查处和农机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有效推进放心农机进村、农机打假机制健全完善等工作,促进我市农机产品质量提高、农机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强化农机市场监管,确保“大春”农业生产安全。重点加强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假劣农机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涉及跨区域的案件,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同时,加大案件的曝光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宣传作用,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工作进展和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机打假的良好氛围。在长期的农机市场管理工作中,我局与市技监、工商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并以此为契机发挥优势整合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

在进行“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工作中,我局按照有关文件政策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运作。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发现部分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未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

2、在调研过程中,多数农机手反映,其他行业在燃油涨价过程中都有补贴,为什么农机行业在农田作业中没有。

五、今后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本着对农机行业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农机局的安排部署,坚持常抓不懈地整顿规范农机市场,依法实施对农机生产企业和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分析我市农机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机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不断建立健全农机打假长效机制,确保农机行业健康发展。为我市灾后重建做出积极贡献。

执法打假工作总结


 一、工作完成情况

 1、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8起,其中立案115起,累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90余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个。

 2、重视并积极受理质量申诉。利用12365举报投诉网络和社会质量监督员网络,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XX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2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为投诉者挽回经济损失4XX元。

 3、新闻报道与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新闻报道22篇,其中国家省市级报刊媒体上稿件5篇,编发质监信息26篇。

 二、完善和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

 1、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XX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全局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局长、主管副局长(稽查队长)、稽查队长、执法人员层层签定执法打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压死了责任,有效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2、建立执法打假督查制度。对市局部署的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进行及时登记,履行签批手续,明确责任后,建立督查记录,采取日常督查、例会督查、领导督查三种方式,监督责任单位和人员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确保按时完成。

 三、专项整顿取得实效

 今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食品、建材、农资、家具、服装、絮用棉制品、危险化学品等十类重点产品的检查工作,对专项整顿工作实行局长牵头、分管局长主抓、责任科室主办的层级管理机制,建立了专项整治例会制度,定期调度、不定期督导,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我局根据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有关部门要求,利用国务院出台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的契机,迅速行动,对全县列入食品市场准入监管范围的2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70余家食品小作坊开展了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专项检查活动。特别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对回隆糖果产业园区内的所有糖果生产企业加强了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重点监管。由于工作措施得力我县没有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我局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对全县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逐一登记排查,累计拆除3家浴池锅炉、责令限期整改检验合格或降压使用32台,针对魏县压力容器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我局对全县21个乡镇进行划片分包,建立责任区,进一步加大了排查力度,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 3、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打假

 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的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化肥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在今年3月份“春耕”季节,共抽查化肥15个批次,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2批次。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质监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维护了技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 4、开展建材市场的整治工作

 按照国家、省、市局及县政府的要求,对全县建材市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截止目前,查处15家免烧砖厂无标准生产,10家加工生产塑钢门窗的企业无证经营。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培训亟待加强。

 2、执法手段单一,受条件限制,执法装备和快速检验检测设备配备明显不足。

 3、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对于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后处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 我局决心在今后的工作,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能,立足源头开展打假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酒类打假工作总结


“酒类百日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维护《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规范我市酒类产销秩序,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常德市酒管办的领导下,理清工作思路,克服了层层困难,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领导高度重视 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

参加了常德市“7.17”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后,第二天就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祖牮汇报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

政府领导非常重视,7月22日上午由市政府办召集,祖牮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物价、七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商务局主要分管领导参加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津市市酒类专项打假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

市政府办副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参与部门为成员,市酒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酒管办。会上明确每个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七个部门、七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向祖牮副市长递交了“酒类打假维权工作责任状”。任务清楚,职责分明,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市酒管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并从商务局其他执法部门借调3名人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每天出动车辆4台,人员近20人,对全市酒类经营场所实行分区、分片派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近百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

共检查城、乡经营场所400余家。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经销商8家,收缴假冒伪劣酒类132瓶(其中:五粮液2瓶,茅台酒6瓶,御品德山二代4瓶,国窖1573两瓶,金枝大曲90瓶,泸酒酒24瓶),总价值一万多元。并分别对这些售假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7950元。

通过专项整治和法规宣传,使广大的酒类经营户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极个别重点经营大户和品牌窗口企业,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市兰苑宾馆在以前由于领导不重视,个别管理人员思想不正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高额回扣,大量进销假冒伪劣高档酒类,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外来宾客和各级领导反映很大,

现在通过加强教育、学习和培训与他们达成了一个进货协议,那就是在进每一批次货的时候,必须和我们办里联系,请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酒水进行验证,验货,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个程序,现在已经杜绝了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宾馆的现象,重新树立了市委、政府接待处这个窗口的良好形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打假的同时,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啤酒品牌清理),共查验了8个啤酒品牌,全部的代理商都存在无随附单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这九家的酒类商品实施了登记保存,扣押、收缴,共收缴啤酒427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销售市场,对那些外来品牌不守法经营的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并对他们分别实行了500—3000元的处罚。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素质管理队伍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局领导对酒管办人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经常性学习和培训,规定每星期五的下午为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使工作人员懂得要执法先应守法、懂法,力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处理准确。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因态度不好,程序不到位,

处理不准确的举报、投诉发生,坚持和谐酒管,立足综合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在上级酒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了硬件投入,购置了一台执法车辆,添置了电脑一台,更换了办公设施,基本解决了办公条件跟不上,下乡检查不及时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

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其他兄弟县市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扎实的搞好每一项工作,坚持不懈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执行随附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区小餐馆的查验管理工作,团结一心,为规范酒类市场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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