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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读《诺贝尔》有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读《诺贝尔》有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读《诺贝尔》有感

2月6日,我读了《诺贝尔》,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这本书详细讲述了诺贝尔一生中发明创造的过程。其中我记忆最深的是胶炸药这一章。它主要讲了:诺贝尔在法国定居了。他开始设法改良他的炸药产品,并特别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炸药上。他发现硅藻土虽然使甘油炸药的安全性提高了,却降低了它的爆炸力,他决定找到一种又不会降低爆炸力并且安全的物质与硝化甘油混合。有一天,诺贝尔的手指被割伤了,他用棉胶敷住伤口,继续工作。到了晚上,手指竟然痛得使他无法入睡。他认为硝酸有透过薄膜的能力。棉胶是可爆炸性物质,他觉得硝化甘油应该可以透过棉胶。他将棉胶和硝化甘油混合,得到的是一种类似果冻一般软硬的胶状合成。这种物质经过合成,终于达到了爆炸的最佳效果,他把这种物质命名为胶炸药,也叫炸胶。

这一章中我觉得这句话最好。棉胶弄痛了诺贝尔的手指,让他产生了灵感,但这种灵感的火花,只会在像诺贝尔这样有长期思想准备的人脑中闪现。这句话告诉我们:做人要顾全大局,一定要小心严谨。有时候一点小的细节也有可能带来成功的希望。不能做胆小鬼,凡事都要尝试。思想上要有准备,失败了不能太伤心,一鼓作气站起来。重新开始,你会做得更好。我们要向诺贝尔学习,争取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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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读马小跳有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读马小跳有感

寒假我看了这本《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既有趣,又冒险。这本书还写的是善事。

马小跳,四年级的小男生,一个完好地保持着孩子天性的人,一个理直气壮的孩子。他有情有义,敢作敢为,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背叛。

我喜欢马小跳,虽然他的成绩不好,经常被秦老师叫去办公室,还成为了办公室的常客,但是他天真、活泼、真诚、善良、诚实,所以丁克舅舅、安琪儿、安琪儿爸爸都很相信他,我也应向马小跳学习。 当然,我还有不喜欢的人,就是自以为是的丁文涛,和骄傲的丁爸爸。丁文涛,我想问你,你就是因为想当有品位的人而做出这样的事吗?丁叔叔,你虽然职业优秀,但是内心黑糊糊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所以你的儿子也会跟你一样。 写到这儿,我又想起了自己,我有时也像丁文涛一样,不承认错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是大多数我的心还是和马小跳一样,有一个干净,纯洁的内心。 在书中所讲的这个故事中,让我映像最深刻的故事是这样的:孔雀在咖啡店里非常可怜,整天吃咖啡豆,都开始拉肚子了。小妍姐姐、马小跳、安琪儿、夏林果、毛超、唐飞都不忍心看到这一画面,但凶狠的马尾巴老板强迫小妍:白天,要不停地给蓝孔雀灌咖啡豆,不停地让蓝孔雀拉出咖啡豆;晚上,要和蓝孔雀一起到咖啡店的小舞台上表演。就这样,张达、毛超等一些人就开始有了帮助小妍和蓝孔雀逃脱的办法,在丁克舅舅以及马小跳他们千辛万苦的努力下,终于逃脱了!后来,这家咖啡店就被举报,曾经的孔雀屎咖啡店,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一个笑话。

从这本书中,我就想起了一个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而马小跳就是那个说真话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550字


我喜欢的书是上一届班主任推荐给我的,那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这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回,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骨瘦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俩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等;她还与一位名叫黛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富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这部加拿大儿童文学名着自1908年问世以来,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在全球销售达几千万册,风靡欧美。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如果我独自驾船周游世界,我会带上《绿山墙的安妮》。我要把这本书完完全全的背诵下来。再讲给灾区的孩子们,我会让他们明白,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是多么的好看;让他们明白书,是多么的有意思,多么的吸引人;让他们明白,书,是智慧的源泉!

我喜欢的一本书_550字


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让男孩儿更出色的101个成长故事》
每个男孩儿都期盼着,由一个男孩儿成为一位出色的男子汉。书里有101个给男孩儿看的成长故事,为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让男孩儿梦想成真!如:《三只小猪》让男孩儿机智,《小锡兵》让男孩儿坚强,《勇敢的小裁缝》让男孩儿勇敢,《小木偶奇遇记》让男孩儿诚实,《穿长靴的猫》让男孩儿乐观,《鞋匠和小鞋匠》让男孩儿独立,《快乐王子》让男孩儿富有爱心,《盲人摸象》让男孩儿认识全面另外,一个故事反映出一个道理,比如:《狮子、棕熊和狐狸》告诉我们:因为利益的分配双方互相争斗,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只会让第三者得利,自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农夫与蛇》告诉我们:恶人的本性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也很难改变他们恶劣的本性,一有机会他们还是会伤害他人。《金斧、银斧与铁斧》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不贪心的人,才能得到人们的帮助;而那些贪婪而狡诈的人,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狮子与报恩的老鼠》告诉我们:世事变化莫测,不要瞧不起弱小的人,强者也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真喜欢这本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不断地从书中汲取丰富养分,提高自己的能力,使我由男孩儿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男子汉。

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读一本书有感500字:读《骆驼王子》有感


合上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这本书,我心中有无数感叹。一个人在父母的溺爱下,怎么能长大呢?

骆驼王子是一只帅气的骆驼,也是表体上看上去最完美的骆驼,毫无疑问,身体素质也是一流的。可是,它完全缺乏保护能力。它一直在母爱的依据下生活,它遇到了一只狼,就把它吓得全身发抖。

它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己,更不要说如何跟狼斗了,它心里只是呼唤着妈妈,让妈妈快来救它。骆驼首领便来拯护它,这样它虽然得救了,但它却变成越来越无用了。骆驼王子只能成为一匹普通的牲口。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人与动物也一样,都会受到母亲的关心,爱护。过度地爱孩子,这能给孩子带来什么好处呢?其结果能成为母亲所想象的那种效果吗?这是一种溺爱,一种让人失去健康生长的溺爱。它只能毁了孩子的一生。从小要学会独立,有自主心,不要老是依托父母身边。现在,我们都是家中的小皇帝,伸手来衣,张口来饭,从来没有自主心。

一位母亲和孩子到公园玩,哇哇突然,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喊声,不忍心的一幕发生了:这位小孩摔了!可那位母亲并没有去扶他,只在一旁鼓励孩子:宝贝不哭,自己站起来。孩子还在哇哇大哭,看没人帮助他,他便自己站了起来,拍拍自己身上的尘土,勇敢地站起来了。我真欣赏这位母亲,她教给孩子一种自强、自立,给了孩子勇敢顽强的精神。

我今年13岁了,我必须学会自立,拒绝父母过多的溺爱,这才成为一个坚强独立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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