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生命从明天开始读后感1500字 > 导航 > 执子者,明天下

生命从明天开始读后感1500字

执子者,明天下。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执子者,明天下,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执子与通子》后,有所感想,在此发表发表感想

我本人不太认同通子的做法,他们不顾世人生死,只求明哲保身,这种做法委实让我反感,高一时,我就和我们语文老师争论过这个问题,她总是强调社会背景,说昏君不用良臣之类的话。可我觉得,古往今来,要说做卧底的人也不少啊!那些所谓的贤士咋就想不到呢?况且,昏君何来?还不是贪官污吏多了,把皇帝教坏了!贪官多,咱们良臣,一人一口吐沫都可以淹死他!良臣多了,进的谏言多了,这明君自然也就有了,到那时,政事和乐,天下太平,岂不快哉?

F132.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持天下


有博爱之心者,必能持天下。

在我最近的一篇小说《美人持天下》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倾国倾城的女子,自古以来方有美貌并非具有就一定拥有多么神奇的故事,像古代的西施、貂蝉等,何以为后世人铭记,一个重要的原因不在乎她们都与国家政治牵连在了一块。

所以说,她们身上的政治色彩反倒是她们闻名于世的最重要原因。

这个跟博爱之心有何关联?

倾国倾城之女子,必要有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吧,才会被众人皆认可。

而这些不同与常人的地方,恰恰就跟博爱之心有关。心存天下者,繁天下也。所以持天下,必然要有一颗博爱之心,博爱之心甚至重要过美貌、智慧。

那么,就应用博爱之心,去持天下!


读后感作文800字:硝烟四起,善任者,平天下


最近突发奇想,想要读读野史,经同伴们推荐,找到了一本描写明史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竟读出些韵味儿来,同是明史,读过许多,却唯有这次最有感受,记忆最深。 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一册,讲述的是明太祖朱元璋夺权直到明成祖朱棣即位这一段,当然,它也是明朝几百年历史中最辉煌,最值得一看的一部分了,朱元璋出生在一个世代贫民的家庭,一出生,刚刚四岁便去给地主家放牛,日夜风餐露宿。于是,当他十七岁时,起义军来攻破了他们的村子后,朱元璋就加入了起义军。在军中,他总是一马当先,勇猛无比,并且自学过一些字,思考长远,因此很快便建立起了威信,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实力,攻打元朝。一开始,军队威力有限,一次次被其他起义军和元政府打得落花流水,可朱元璋并不放弃,他不断地坚持着,努力着,积累着宝贵的经验,终于,在1368年,经过了十六年的艰苦奋斗后,他推翻了元政府,成立了明朝。 读完文章后,我不禁疑问:为何当初比朱元璋强大的人不少,却唯有他有当皇帝的资本和机遇?,我怀着问题再读,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比朱元璋勇猛智慧的人不少,可只有朱元璋的手下将领多达100个,其他君主的将领也不过10个罢了。在朱元璋手下云集的,可不是等闲之辈,其中,有才高八斗的刘基,周德兴,汤和,李善长;更有勇猛又不乏智慧的冯胜,蓝玉,徐达。所以说,朱元璋是从用人取胜的。这和汉高祖刘邦十分地相似。他是一个勇谋都不精通的人,但却有着别样的眼光。猛将韩信,在别的将领看来就是一名有勇无谋的小兵,但在刘邦手里,就是举世出名的大将;谋士张良,在别人眼里只是一名白衣术士,在刘邦看来,却是决断千里的智者。正是他们的远见和善任之才,才能称雄天下。 何为善任?有任,就有发现美得眼睛。朱元璋的儿子朱文正,是个夸夸其谈,骄傲自大的人,别人都看不起他,唯有朱元璋将守要塞洪都的任务交给了他。果然,他一反常态,变得十分冷静,指挥将领以两万兵力抵挡住了六十万大军,坚持了半年,直至朱元璋赶来。可见,朱元璋不顾朱文正的缺点,发现了他外表下隐藏的坚强。不是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美得眼睛。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当取长补短,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战争中,生活中,唯有发现优点,发现美妙,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从执手到白首》读后感


《从执手到白首》读后感

今天将《从执手到白首》一书全部读完,这是一本抵达幸福婚姻的身心灵修炼的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从古到今每个人梦寐以求的幸福婚姻。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追求幸福婚姻的质量也大大提高了。人们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种社会现象是越来越层出不穷,难道这真是人们的内心深处所向往所要的生活追求吗?

看完这一书我从内心里感受到了,其实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主要是社会压力与家庭婚姻没有一个很好明确的自由平台,人们往往把工作中的压力或是不如意的情绪,带回到家庭或是婚姻中所导致的后果。如果工作与婚姻都保持良好的心态或一碗水的距离,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败的婚姻了,再有就是两个人没有及时的摆正好心态做一次心与心的沟通。

父与子


漫画观后感300字篇一_父与子

《父与子》,一本幽默的书,给我的生活添加了快乐的色彩。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卜劳恩,着名的幽默大师。《父与子》这本书他花了三年的时间才完成的,该书于20世纪30年代传到我国,算上现在,快1个世纪了。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父与子》了,里面的大胡子爸爸,和蔼、宽容、幽默,刺猬头的儿子聪明、调皮、可爱,上演了一段幽默而搞笑的,温馨而快乐的父子之情。有一件事,你听了,肯定觉得我最喜欢看这本《父与子》。买的时候,妈妈刚付钱,我就迫不及待的拆开包装,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大约30分钟不到,一本厚厚的书已经翻到了最后一页。我并没有要妈妈再给我买书(我看完一本书,就要买另外一本书),而是看了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直到现在,这本书已经经不住我的无数次翻页,有点旧了,所以我要好好的保存这本书,推荐给朋友看,因为,快乐应当和大家分享!

如果你觉得《父与子》有意思,可以回复我的这篇作文,关注我哦!

漫画观后感300字篇二_父与子

这个夏天,我看了一本被称为德国幽默象征的书它就是《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原名是埃瑞克奥赛尔。后改用笔名卜劳恩。

这本书讲述了父亲与儿子的幽默故事,其实都是卡劳恩的真实写照。父亲是一个秃着头,长着大胡子,又十分爱孩子的父亲,只是这些爱的方法有此特殊。比如《糟糕的作业》里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帮他写,结果事情败露了,父亲被老师k了一顿。

儿子则长着刺猬头,又十分的调皮,不过他还是很爱爸爸,他有时候也常常耍小聪明,但也常常聪明反被聪明误。比如,有一天子回家发现家里冒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端了一桶水灭火,结果子刚倒完水,父就拿着雪茄出来说:我只是在抽雪茄。这本无字却能带给我们欢乐的书,也带给我们一段感天动地的父子亲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