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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笔记

《说唐》读书笔记1200字。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说唐》读书笔记1200字”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说唐》是清朝如莲居士写的一本书。《说唐》讲了中国五千年历史上的隋朝初到唐朝的第二个皇帝唐太宗李世民继位这一时期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一本半历史、半武侠的小说。因为这本小说里面蕴藏了不知多少英雄好汉等武侠、历史的内容。

《说唐》里说了众好汉在别的地方自立为王反隋炀帝。第一个反隋的王就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后来王世充、高圣谈、朱灿、朱登、李子通、唐壁、刘武周、沈德兴、高士达、孟海公等十八路反王和六十四处烟尘,他们都是义士好汉,为了正义而反隋。不久,宇文化及杀了隋炀帝杨广篡位,但又立了隋恭帝。后来唐国公李渊废了隋恭帝当了天子,他就是大唐神尧皇帝唐高祖。可是瓦岗寨的程咬金让位给李密。李密不正,最后单雄信投靠王世充。秦叔宝、程咬金等人解散了,王世充一口气攻破了瓦岗寨。后来秦叔宝、程咬金、罗成、徐茂公、魏征、史大奈等都先后归到了秦王李世民的旗下。李世民出征,灭了各路反王,唐朝称霸。唐高祖终于高枕无忧地统治了世界。李世民显示了军事智慧才能。

唐朝虽然统一了天下,但是唐朝没有就此安宁下来。唐高祖登基时封长子李建成为殷王,立为太子;次子李世民立为秦王;三子李元吉立为齐王;四子李玄霸立为赵王。李玄霸因为死得早,没有参入这场内讧。因为李世民立下了大功,而李建成和李元吉出战时却害死了罗成,失去两关。若不是李世民出现,唐朝才不会让各路反王击败。李世民和部下立了赫赫战功,李建成和李元吉非常嫉妒,又很害怕唐高祖把他们给废了,三番两次的去害他们。可是都被程咬金和尉迟恭打了个满头包。于是唐高祖起了疑心,就想废了李建成和李元吉,立李世民为太子(因为太子就是日后的皇帝)。李建成为了早日成为皇帝,竟然想在玄武门杀死秦王和他的部下,然后杀李渊篡位。可是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有得逞,反而自己被杀了,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玄武门之变。李世民的英勇和部下秦叔宝、程咬金、尉迟恭、徐茂公、魏征等人的保护,顺利地结束了这个内讧。唐高祖知道了,觉得自己不如李世民。后来李世民继位,史称唐太宗,封年号为贞观元年,是历史上的唐朝文武皇帝。李世民造福百姓,后来有了成就,成为唐朝的其中一位明主。

读了这本书,除了李世民之外,我在习武方面还比较喜欢秦叔宝、罗成和尉迟恭,他们三个是我历史中的偶像;我觉得魏征、徐茂公的计谋、机智非常厉害。皇帝,我喜欢隋文帝、唐高祖和唐太宗;我觉得隋文帝和唐高祖都是一个朝代的开国君王,他们都很有作为,唐太宗却是千古难得的一个好皇帝;在忠气中,我最佩服单雄信、尉迟恭和王伯当。王伯当虽然忠于毁灭瓦岗寨的李密,但是他为了忠于李密,宁肯放弃义气,宁肯是愚忠,他也要忠;单雄信却是跟定了王世充,也是死也不投降唐;尉迟恭也很忠,先别说他投唐,他以前在刘武周那里当元帅,也是誓死不降,可是后来李世民答应做他说的三件事,他才投唐。他投唐之后,绝无二心,只有一心为唐。

《说唐》中许多内容值得我们学习,历史就像是一面镜子。这就是我推荐的书《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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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1200字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大跃进,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故事,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边城读书笔记1200字


当读完《边城》以后很多人都会被翠翠那凄美的爱情故事所感动。可是,《边城》给我的感触却不是这个,而是翠翠和爷爷之间的浓浓的祖孙之情。自古百善孝为先,翠翠和爷爷两人相依为命,体贴入微,谁也离不开谁,互相体贴关照。端午节来临之时,为了守船,又为了让翠翠能去看船,便找出种种理由说服翠翠让自己留下。可翠翠不忍心把祖父留下,认为要看两人去看,要守两人去守,让人体会到祖孙二人深厚的亲情,也体现出翠翠对爷爷的关心。然而,边城也只是沈从文小说里的桃源,民风淳朴,这与当今社会的现实形成鲜明的对比。我国60岁以上老人已经有一亿二千六百万。这个庞大的数字中有多少老人的生活是孤独、寂寥的,难以计数。由于现代社会竞争的激烈,不少子女有时甚至好几年也不回家,只留下孤独的老人每天守在家门口翘首企盼子女的归来。这也是为什么《常回家看看》作为一首流行歌曲能在中老年人群中迅速流传。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家回家看看.父母对孩子的恩情比山重,比海深,又岂是孩子能报答的完的。正如歌词写的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啊,一辈子不容易就盼个团团圆圆,有时甚至连这个也是奢望。有的子女由于种种原因,将老人留在乡下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衔环结草,以恩报德,中国绵延多年的古老成语,告诉我们的也是感恩。感恩是每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做人的起码修养。而首要就是对父母的感恩,这是根本的道理,根本的人伦,根本的共识。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而人也应有尽孝之念。尽孝不仅是物质上的回报,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回馈。就算是远渡重洋、留学海外,我们时刻要怀揣着一颗感恩的心。正当父母为你呕心沥血时,对父母道上一句谢谢!当父母疲劳时,为他们到上一杯浓茶,帮他们捶捶背;当父母生病时,躲在病床前陪陪他们,陪他们多说会话;当你远在他乡时,给父母打上一个电话,捎上一句祝福,这足以让父母感动好久好久。长大了的我们,经常会忘记回家的路,我们可曾体会过步入晚年的父母的心境?多回家看看我们的父母,让我们的父母知道我们的心中至少还有他们,多往家跑跑,因为我们已经欠下了太多的感情债。父母在,不远游,这句话流传千年,到现在可能已经不适用了,但当我们在外面拼打,抑或在外面游玩时,千万别太贪恋。要记得家里还有我们的父母。作为中学生,学会感恩,在感恩中成长尤为重要。因为这是我们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感恩父母,感恩家人,感恩朋友,感恩社会,由此也发展成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不懂感恩,报效祖国是一纸空文;不懂感恩,回报社会是天方夜谭;懂得感恩,报效祖国是一腔热血;懂得感恩,回报社会是人生追求。在感恩中成长,我们已经长大了。

《红与黑》读书笔记1200字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童年》读书笔记1200字


默默地合上书本,闭着眼深呼吸,这本叫做《童年》的书,是在某个很平凡的下午翻开它的第一页。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雷雨读书笔记1200字


不久前,我看了《雷雨》的话剧,本来我对雷雨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觉得它只是描绘一个罪恶的社会。但在进行认真的阅读后,我才发现曹禺先生真正想要表达的是那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社会下人性的挣扎和扭曲,是那个时代的矛盾和冲突。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繁漪感到压抑与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懦弱,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侍女四凤,而繁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繁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亲生母亲,而被她带走的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的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加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繁漪疯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只剩下周朴园,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的,《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一种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是啊,《雷雨》写的是各种各样的人在被这个社会压抑的崩溃的边缘时所表现出来的挣扎,这也是雷雨的成功之处。

周朴园是整部戏的中心人物,也是罪恶的开端。他用很多卑劣的途径来获得不义之财,也揭示了那个社会资本家的罪恶本质。周萍的成长深深受着他父亲的影响,他佩服他的父亲,喜欢父亲的冷酷和倔强,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所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他不敢面对他所犯下的过错,只会一味的逃避,最终又给他人和自己带来更深的伤痛。就算是他找到了自己想要追求的爱情,他也一直不敢向父亲坦白,等到他真正想放手一搏时,真相也浮出了水面,不堪忍受的他最终走向了死亡。

其实这整部剧中,我最喜欢的是繁漪,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她渴望着自由的爱情,但在那个黑暗苦闷的周公馆里,柔弱的她与苦闷寂寞相伴了18年,直至她遇到了周萍,她内心中不可抑止的热情和力量使她做出了不顾一切的决定,她有勇气去和一切束缚她自由的力量作斗争。可惜,现实是残酷的,最终黑暗还是将她笼罩,推向了崩溃的深渊。

在那个时代的故事注定都是悲剧,社会的黑暗早已将每一种美好吞噬,人们的性格早已被扭曲。当我们现在从雷雨中体会那个时代,仍有千万的忧愁徘徊在字里行间,可能这也就是曹禺先生真正想要读者们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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