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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的天堂读书笔记

《王小儿的故事—卧冰救母》读书笔记1200字。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王小儿的故事—卧冰救母》读书笔记12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大家看起王小儿肯定想起来那个为了祖国,把日本人带到我们军队的那个王小二吧,但是我说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一个善良诚实的王小儿,我说一个关于王小二的故事那就是卧冰救母:从前,都梁古地-津里,住着一户姓王的人家,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靠母亲帮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打麻线、编芦席糊口度日。儿子王小二七八岁就帮人放牛,十来岁打鱼摸虾,十五岁时拜师学徒,十六七岁时在门口搭了个席棚开了面馆。这母子俩,母亲心地善良,儿子忠厚老实.

这年冬月,初一至初十,不是大风就是大雪,冰封湖面,雪没阡陌,路断人稀。王家眼看粮缸见底,度日艰难。一日王母生了病,高烧不退,呻吟揪心。王小二这年才十三岁,虽是个孩子,但十分懂事,踩着齐膝大雪,深一脚、浅一脚跑到城里求黄郎中给母亲看病。王母平时人缘好。黄郎中中听说王母病重,二话没说随王小二前去为王母诊病。黄郎中来到王母床头,一连搭了三次脉,都没吱声。王小二看郎中的脸色不对,急忙问道:黄爷,我娘病的如何?黄郎中面带难色说:病不轻,但有治,可是王小二急得双膝跪地给黄郎中一连磕了三个响头说:黄爷,我家现在没有钱,来看开春,我天天给你送鱼送虾。

小二,不是钱的事。黄郎中忙扶起小二。

那是什么事?王小二忙问,黄郎中说:正是鱼的事,药我可以不收钱,可必须用一斤重的鲜活鲤鱼作药引才能见效。眼下冰天雪地,到哪去弄活鱼?

王小二一听说要鱼,心想这不难,我整天逮鱼摸虾,还愁逮不到一条鲤鱼?顺手从门后摸把鱼叉就要出门。黄郎中一把拉住王小二说:傻孩子,等你砸开冰,鱼儿早吓跑了。王小二心想:对呀,丢下鱼叉出门向湖边跑去,一边跑一边想办法。

一口气跑到湖边,一看,我的老天,湖面被大雪封得严严实实,冰厚可跑马。王小二想:母亲治病等鲤鱼做药引,逮不到鱼母亲就没救了。王小二顾不了那么多了,急忙解开棉衣,脱下身上衣服,往冰上躺,要用体温把冰焐化。

后面的故事就是王小二躺在冰上,看见了有个老爷爷拿着一个钓鱼的用品,帮王小二钓鱼。王小二看见了老爷爷钓到了活蹦乱跳的红鲤鱼,等王小二醒来以后看见了自己还躺在冰上手里拿着红鲤鱼,他知道是神仙在帮他。他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于是马上回家为母亲治病

我读了这个故事知道了,我们要做好事。还有我觉得王小二不是像别人一样吝啬,还有王小二的妈人缘很好,如果不是很好的话那个大夫一定不会帮他们治病,再说了如果他的妈妈人缘不好的话,那个大夫哪里会从这么暖和的被子里出来。最主要的是王小二的孝顺感情。当我们想吃到鱼的时候是那么那么的容易,当王小二想要得到鱼的时候是那么那么的难啊!他们那里毕竟是农村。再严寒的冬天里河都已经结冰。如果用木棍的话鱼会吓跑的。为了母亲他不怕任何寒冷,竟然做出了让人不敢想象的事情,用自己的身体,用自己身上的暖和来融化冰。这一伟大的举动感动了上天。所以我知道了我们要孝顺。不要太吝啬,要人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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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200字


前段时间读了《撒哈拉故事》,这也是我看的第一本三毛的书。

看完之后,我就隐隐地想写点什么,但我只看了她这一本书,即使全是叙述性的文字,也只代表一个时期的三毛,而同时吸引我的也是写下这些文字的人,所以钱老关于鸡与蛋的比喻于我是不适用的。

花些时间搜集资料,也看了一些访谈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才算对三毛有了一些了解。

年龄越大,就越容易对事物失望,甚至绝望,而《撒哈拉的故事》里的三毛,却不是这样,有人看了她的书之后,称咱她为沙漠里的东方玫瑰。

全书大多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里的生活以及所见所闻。很少有所感,是的,三毛只是讲故事,她的故事平凡而又动人,像一首欢快迷人的钢琴曲,兜兜转转,一不留神就把读者带入了她所独有的节奏。

重新回忆那些故事,我又不可避免地伤感了起来,我想到了现实的结局,荷西先她一步离开了,两人没能携手到老。可这些当时的三毛不知道啊,她依旧将沙漠中的苦乐记录下来,依旧把生活的琐碎化为文字里的优雅,依旧活得有滋有味。

最好的方法是忘却,只有放下一切,才能读出真实的感动。

写到这里,我还是觉得应该换一种欢快的基调来继续下去。

三毛倔强地扎根于沙漠,而这枯燥的生活,却因荷西的陪伴变得不一样了。

《沙漠中的饭店》与吃有关,塑造了一个有些童真的三毛。

《悬壶济世》则是讲了三毛用自己所带的药物来帮助当地人治疗一些小病的故事,因为撒哈拉威人《文中对当地人的称呼》原始的生活方式,三毛药效果特别好。可最后红药水却被一群妇女要去涂在脸上手上,然后跑到阳台上跳舞,我真的给逗乐了。

搬到沙漠之后,三毛渐渐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

《芳邻》讲的是夫妇俩和撒哈拉威人邻居们之间的相处。芳邻,芳邻,看了文章我才知道是反话。撒哈拉威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在我们看来应该是不可饶恕的吧,不洗澡,疯狂地借东西,也不顾忌别人的感受,种种种种,可这些最耗费热情的小事,却在三毛的笔下有了率真可爱的一面,比如某天三毛打开门,发现门口有一头小山似的死骆驼,然后旁边那个小孩说,我妈妈说,放你冰箱里。她看了看自己鞋盒大小的冰箱叹了口气;又比如经典的飞羊事件。

素来听闻沙漠里的人不洗澡的三毛偶然看到了洗澡的广告,便兴冲冲地去看了,结果被吓得不轻,便有了《沙漠观浴记》。

《爱的寻求》是一个当地人飞蛾扑火式悲壮的爱情。

《素人渔夫》是两人商量着去打鱼卖鱼,累了一番最终却一无所获。故事结尾,三毛坐在门口又哭又笑起来。

两人刚搬来沙漠,生活条件异常艰苦,《白手成家》讲的便是两人布置新家的事。我觉得三毛是像蒲公英种子一样的人,漂泊,却又异常坚定,扎根后迅速地生长。正是因为消除了现代文明的隔阂,才更加懂得了爱一切。看着屋里每一样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布置的那种满足感,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在这之后,我又去看了《雨季不再来》,三毛学生时代的作品。

通过意外看到的读者去见她的描述,我看到失去荷西后的她依旧平静活着,依旧活得平凡而诗意,文章却又在多个细节处揭露了她的哀伤。即使活得再张扬,她也只是一个失去挚爱的女子啊。

不过我相信,那流过泪的地方,也终会融化成温柔的笑意。 

《冰娃娃》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冰娃娃》,这篇故事使我感受非常深刻。这篇文章主要讲了:

冬天,到处都是白雪,只有悬岩上,才是亮晶晶的,冰娃娃就住在那里,小松鼠觉得冰娃娃很漂亮,想和它交朋友,娇气的冰娃娃怕松鼠把它碰碎,不愿意和松鼠交朋友,小松鼠走了,小兔子也来交朋友,也已同样的理由被拒绝了,只到太阳出来,冰娃娃融化了。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我们不要像冰娃娃那样娇气,太娇气的人就很难交到真正的朋友。人们也大多不愿意和娇气的人交朋友,因为,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因为和这样的人交朋友,总会惹来麻烦的。

《象母怨》读书笔记


象母怨主要内容介绍:从前,在纳壶河谷上住着戛尔邦象群与戛尔茫象群。一条罂粟花带把纳壶河谷隔成两半,当然也把戛尔邦和戛尔芒分成两个不同的象群部落。他们为了捍卫自己的领地,公象几乎全部战死,两个种族的母象决定合二为一,把剩下的象合成一个整体,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战争又开始了。象母嫫婉很生气,他把自己心爱的象儿札雅都奉献在和平的祭坛上了,还敢胡闹!他抡起鼻子向两个象群的象打去。又有气无力地拔起令象群分裂的罂粟花带连根拔掉,模糊的眼睛看这那头帮它拔罂粟花的那头象阿里丝。

读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们为了权利、财富和欲望,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残酷战争。战争上许多妇女和儿童也成为了受害者,就像母象那样失去公象,摧残着娇嫩的和平之花。对此我表示抗议:要和平不要战争,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永不放弃!

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刀疤豺母》。其生动的故事情节令我印象深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感受一下吧!

故事是这样的:在内蒙古的一个大草原上,动物学家沈石溪(本文作者)与他的向导强巴在考查时,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豺,而他们的首领,是一条脸上带有刀疤的雌豺,因此得名刀疤豺母。可正当沈石溪记录的时候,强巴的枪口却对准了豺群的首领

看到这,也许你会问:既然这群豺这么稀有,那强巴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别急,我们接着看。

在强巴刚要扣动扳机时,沈石溪当机立断将枪抢了过来。并在当晚向强巴问出了原因,原来这群豺曾经杀死了强巴最好的伙伴一条雪獒。然而,沈石溪知道如果因为私人恩怨杀死珍贵的金背豺,

是绝对不值得的,可强巴的复仇心之强是谁都无发阻挡的。

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

我读过很多的书,比如:《草房子》、《老人与海》、《野性的呼唤》可我最喜欢,给我启发最多的是《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主要讲的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恩怨的故事,用事实揭穿了一个道理。本文作者沈石溪与向导强巴一起到高黎贡山观察金背豺,可是因为豺群伤害牛羊,被人们视为魔鬼,人们想赶走豺群,保护牛羊。最后,豺群被赶走了,可是又一个灾难降临了:因为生态遭到破坏,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加,使大草原像一个叫花婆。最后人们明白了,只有保护生态平衡,才能让大草原恢复生机。经过很多磨难后,终于把豺群请回了大草原,使大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生机。

对此,我感慨万千。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甚至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我们要修复自然系统,建设家园,就要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通过读这本书,我弄清了一个道理:信赖,往往创造出更美好的境界。

为了我们有一个更和谐、更美好的家园,我们要从自己做起,尽力的保护自然生态平衡,保护我们的家园!

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

假期过了一半,终于把过年那些杂七杂八的烦琐事弄完了。赶紧来写读书的感受吧。年前,书没读几本,只是看了杰克伦敦的《白牙》,沈石溪的《刀疤豺母》。又把《明朝那些事》复习了一遍,其他的书,都没看。

不扯闲撇子,说说《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主要讲了一支由一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领导的豺群,因为和人类冲突结下仇恨,被人类无情驱逐。但人类遭到了大自然的报应,当地野兔泛滥成灾。人类即使动用多种方法,也拿它们没办法。只能把豺再请回来。费尽千辛万苦,豺终于回来了。没过多久,豺就把野兔收拾了。

看完后,我想到了一篇课文,第十五课。每次,人类都是自大的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世间其他万物。人类自以为食草动物是善良的。其实动物并没有善恶之分。只是按人类主观的利益以及对大自然的一知半解,强加给动物的人类观点。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遵守大自然的规则,不能打破自然守则,要去多了解动物,所有的动物都应受到保护。我们应该珍惜地球的所有生命。如果违背了大自然的意愿,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请大家从身边做起,爱护环境,保护脆弱的地球。

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书,让我懂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如果你帮助了它,它也会帮助你。

《刀疤豺母》主要讲:作者在向导强巴的带领下,见到了一群金背豺。向导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不断地想杀掉金背豺。原来在一次打猎时,他心爱的猎狗成了金背豺的晚餐。我在他一次想杀金背豺的过程中救了他们一命,就萌生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觉得动物反抗人类是有原因的,因为人们不断地捕捉动物,动物才对我们进行了反抗。例如:里面的作者救过金背豺一命之后,金背豺不但没伤害过他,还救过他几次。每当人们吃着香喷喷的兔肉、蛇肉等野生动物的肉时,世界上又有多少动物因为这个而牺牲生命啊!我一直在想:如果全世界的人和动物都和睦相处,那该多好!我经常看到电视里有人养野生的蛇,但蛇却从未伤害过他,所以说动物和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

记得妈妈帮我买过一次兔子。不到几天,我便能跟它和睦相处了。后来有一次,我喂它吃蔬菜,结果它吃完蔬菜后,咬了我一下,我大惊失色,把手仔细地看了两遍,什么伤痕都没有嘛!看它正抬起它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我才觉悟:原来它在跟我表示友好。我摸了摸它,它也用毛绒绒的身体蹭我。

看完这本书后,我获得了一个启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

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

可后来,强巴和他的乡亲们虽然给这群豺留下了性命,可还是把它们给赶走了哎,世界那么大,玛尔草原为什么会容不下它们这一窝豺呢?

然而,金背豺被赶走的第四个月,灾难降临了。

一个物种的壮大,必然造成了另外一个物种的巨大损失。就好比人和红毛雪兔一样。豺离开了,红毛雪兔便滚雪球般壮大,危害了尕玛尔草原,最终,豺还是回到了它们的故乡。

刀疤豺母读书笔记150字

豺,自古以来就被人类认为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十恶不赦的坏蛋,尤其是尕玛尔草原的卡扎寨的乡亲们,他们认为豺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

我想:再怎么说,它们也是地球上的生命啊!总不能因为我们成了世界的霸王,就像古代的皇帝一样,把比我们低下有用的动物利用起来,没用的就杀掉,这也太不人道了吧!

而现在,一个藏族汉子强巴,在第二次遇见这群豺时,为了给自己三年前被咬死的藏獒雪娇报仇,没有跟它们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它们跟狗的感情有多么深厚,所以,他决定报仇!

后来,他们有一回不小心遭到了驴群的攻击,原因是一只身强力壮的白脸公驴误以为它们要来抢夺它所爱的黑脖子母驴,其他驴也误以为他们要带走黑脖子母驴,便围成一个大圈子,把它们围在中间,用后蹄向他们攻击着,还是野驴的天敌刀疤豺母所率领的豺群救了他们呢!

简爱读书笔记1200字


在看《简爱》之前一直以为这是是部描写爱情的小说,看过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深深感动着我。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看完《简爱》之后我懂得了,我们不能让金钱利益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幸福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不管你是平凡亦或者不平凡。

《活着》读书笔记1200字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大跃进,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故事,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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