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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读后感500字

《龙族I火之晨曦》读后感100字。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龙族I火之晨曦》读后感100字,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很早就看完的一本书,总之就是很好看啦。

路明非是主角,我看了开头,我以为这是个平凡人物变成英雄的成王之路,但是路明非一路走,他依然怂、依旧衰。他不英俊潇洒、他没有身家千万、他没有红颜围绕、他没有优秀的学习成绩。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他那牛逼的师兄师姐,就是他。因为他有血有肉很真实,虽然没什么实力,但还是会努力会尽自己的力帮助别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也不是一无是处的........不说下去了,有兴趣去看《龙族读后感衰小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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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1):

《龙族》读后感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死小孩,楚子航或者路明非。

起初看《龙族》是正因与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产生了共鸣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一般,默默暗恋一个女孩,人缘不好,还有孤独。虽然在小说的设定中混血种正因血之哀的存在,本就会有强烈的孤独感。但路明非的孤独不一样,它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却无法融入到交际圈里,甚至无法得到其他人认可而产生的孤独感。

这也是为什么他喜爱爬到天台,一个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

路明非18岁前的世界是暗淡的,甚至在毕业聚会上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而且对象是同一个女孩。他慢慢的蹲下,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

在这时候,门被用力的推开,阳光强烈地照射进来,一位红发的天使踏了进来,每一步都带着光,然后狠狠一拽,将他从暗淡的世界拽了出来。

新的世界里,路明非遇到了来自同一所高中的师兄楚子航。与我们的主角不一样,楚子航能够说是极其优秀,成绩优异而且长得帅,虽说是个面瘫,但是十分受女生欢迎。然而他也孤独,内心孤独,只他将自己完美的伪装了起来。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一个雨夜,一个颠覆了他的世界的雨夜。因此他总喜爱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别人可能以为他耍帅,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生而已。那个他在雨夜失去的男生,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楚子航的亲生父亲。他内心的孤独源自于地铁深处的尼伯龙根,在那里长眠着他喜爱过的一个女孩。

虽然他们都是衰小孩,但他们都有着自己的执念和一颗变强的心。哪怕弱如路明非也会在危机关头用生命交换的方式去救即将死去的诺诺,去保护昏迷的杀胚师兄,去为死去的绘梨衣报仇。

想写的想说的有很多,奈何文笔不够好,最后用小说绘里一首关于龙族的诗做结。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期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但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一齐点燃孤单、迷茫,热血与燃放。

龙族读后感(2):

独孤读《龙族》有感

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刻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能够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爱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好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能够一次又一次应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此刻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

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正因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正因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能够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向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龙族读后感(3):

这就是一个衰小孩《龙族》读后感

写篇读后感,本来是件严肃的事情,诸如写点《论语》、《红楼梦》什么的。但是文学名著的读后感写的人太多了,我再写一篇,就仿佛一滴水汇入滔滔江河之中,有可能还是滴污水。

我读的这本书,它不是文学史,而是中学生都喜爱看的小说《龙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江南,他一向在创业,虽然总失败但是他不气馁,这也是他成为博士的秘诀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乍一看这名字,龙族,就知道是玄幻题材。能让人们联想起什么呢?无非就是青春、热血。但主人公偏偏就不是一个以一敌百的英雄,而是个寂寞的衰小孩。

他每一天睁开眼睛,便是叔叔婶婶的唠叨和责备,以及表弟的白眼。再就是磨磨蹭蹭地去上学。即便是到了学校,也只是甘当着一个默默无闻的配角。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行,要实力没实力,这张脸都摆不上什么大场面,唯一的专长就是打网络游戏。身边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十几年的人生,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过来了。喜爱的女孩被人揽在怀里一脸幸福,女孩知道他喜爱她,别人都知道,唯有他留意翼翼掩藏着这珍重的感情,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老师也知道,但是没管,正因连老师都清楚他绝对追不到女孩,况且就他那样,他也不敢行动,他就是个衰小孩。

一个人发呆啊、打游戏啊,时刻就这样匆匆飞过。他也想过威风一下牛一下,让人们有朝一日醒悟对他的偏见。正如书中所说:

某一天会有一个神秘人物来发掘他这个潜质,他将在众人灼灼的目光里摇身一变至于变成什么他还没想好。每次学校办春节联欢晚会时班里那个钢琴十级的小美女柳淼淼在舞台上弹琴,同班男生一身黑色礼服围着钢琴翩翩起舞,路明非就托在腮帮子坐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浮想联翩,想着也许会有一架直升飞机从天而降来接他,有一群黑衣墨镜男以电影里面CIA特工般的冷酷走进会场,沉着嗓子说,路明非先生,不是看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了,组织在召唤你,战争就要爆发。然后他们会给路明非套上黑色不知名的军服和长风衣,簇拥着他在同学们的目光中离开会场,会场外一架漆黑的直升机轰响着,巨大的旋翼掀起狂风,如刀割面。那时候无论是小美女柳淼淼还是跳舞的男生,都会停下来呆呆地看着路明非的背影。

他不想懦弱地躲在人身后,事事都落人一截。他不想遇到事就逃,他不想这么窝囊,他想让别人正眼好好地看他,而不是当他透明。他想有人陪他,而不是他围着别人转。他想的事情不多,也不少,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料,他知道那些都是白日梦,他知道自己会永远那么衰。

他不是人生的主角,他只是个平凡的人,他认为那些小说、电视剧里轰轰烈烈、感人肺腑、惊天动地的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父母都不在身边,连他们一句写在信上的我们爱你也能招致他的眼泪。最可怜的是孤独的人没感觉到自己孤独,他就是一个。可能是麻木了,那么多年他自己一个人就这么过来了。偏偏就是在他即将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命回报,为别人付出一切。

《龙族》是一部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小说。在小说中的每一个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恺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期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发奋来证明自己。这样的性格设定与我们现实当中的青少年是多少的相似,在书中,这些少年主人公们虽然是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另类人群,但是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这样那样残缺的人生,但是每一个人都在奋力抗争,他们坚信透过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我们或许在不知不觉中也像路明非一样,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一瞬间,就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那个江南给我们呈现的路明非。江南也以前说过,他很心疼路明非。路明非的人生是杯具的,从小与父母分离,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他一眼。但是在卡塞尔学院,他却是被认为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不可多得的人才,因此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发奋,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齐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让我们一齐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正因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龙族读后感(10):

《龙族》读后感300字


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

《龙族》,不像四大名著那样中外闻名,但每个人,总能从里面读出些什么。

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

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有人用这种孤独,在星际争霸中拼杀,有人用这种孤独,在雨夜中回忆一个人,有人用这种孤独,来学习人类的喜怒哀乐,像个孩子。不同的人用孤独做不同的事,而他们则用这种来回忆、学习,或是相互依偎、取暖

我们随着年龄增长,发现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地走掉,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角落里,没有人理你,也没有人会在乎你。人们从你身边走过,你只和自己的影子对视,那种孤独,谁没有经历过?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

龙族读后感400字


龙族读后感400字(一)

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题记

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

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一爱一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一精一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一爱一的姑一娘一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一爱一。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拜拜喽,去看【龙族2】!

龙族读后感400字(二)

猛看了两天,【龙族】总算是看完了,路明非,楚子航,两个很喜欢的人物。

主角,当然是会让人喜欢的,楚子航,或许是直接看第二部的原因,果断的喜欢上这个人,是开头的那段很感动,是他的心里明明在乎他的那个亲身父亲却不表现出来,是在家人面前一副乖宝宝样,每天临睡前要花一两小时来回忆他和那个男人的事,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雨夜,那辆迈巴赫,和那个男人伟岸的身姿,一切的痛苦,默默掩藏的真好。

卡塞尔学院,是他另一段生活的开始,面瘫的师心会会长,学院里的危险血统分子,暴力执行任务记过十三次,每次看到这些,总会淡淡的笑,一直这样下去,很好,特别是他和路明非一起出场,总是很一精一彩,很让人期待。这个人,也和主角一样,是个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不然,夏弥为何会是龙王,在他总算是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确最终用七宗罪杀了她。耶梦加得在最后对楚子航说,我把夏弥还给你,然后楚子航临死都握着那把钥匙。当他躺在夏弥家的那张床上,感受着这个女孩,不,应该说学习做人的孩子的孤独的时候,他突然明白,再睁开眼时,不会再有一个天使一陽一光般对他微笑。

肯柴师弟路明非遇上面瘫师兄楚子航,多么不相同的两个人,其实都是孤独,孤独到好像全世界都将他们抛弃,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应该会成为很多的朋友吧,希望如此,总是很期待看到他们两个一伙,很搞笑。

龙族三,很期待,希望路明非追求到诺诺,楚子航不要爆血的死掉,然后他们继续给我感动,还有那些很道理的话。

龙族读后感400字(三)

玖了这本【龙族】,我感受深刻。我有很多感想。

这书写的很好,让我们已经放弃奋斗的孩子,重新燃起斗志!但这本书有些故事很好,有些人生哲理我们理解不透不懂,我希望下集写通俗些清楚些。比如每个人在寂寞时,都会有一扇门在你身边开启。这句话的意义深刻连大人都不容易理解。后来我查与资料。才知道他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寂寞的时候,但他的寂寞总是会消失不见的。【龙族】的故事很好,让人百读不厌,万分激动有一口气读下来的决心!给人以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人充满力量,那种力量久久不能散去。让人好像充满【龙族】中龙的力量!

玖完【龙族】这本书,让我们总在现实与想象之中,交杂中。让已经没有一精一力的人重新燃起斗志!

祝【龙族】的下一集更好!【龙族】让我们在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世界里有时迷一离,迷茫,有时清楚,让人有在仙境,天上的感觉

龙族读后感400字(四)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杀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吊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我觉得路明非很幸运,他有酒德麻衣和苏恩曦在背后替他支撑着,会有路鸣泽替他服务,甚至还可以遇上了另一个真正喜欢他的陈墨瞳上杉绘梨衣。但他没有要,他还是在天台上的吊丝,他还是一个穷衰仔,他只是固执的喜欢着诺诺。他会把绘梨衣送回真正属于她的蛇岐八家,会替恺撒挡下那一一槍一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一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一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沙渣之族》读后感100字


应该说科幻都有一些超现实,所以我们可以尽情将某时某刻的超过实际负荷的想法投入到幻想文字作品中,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减压手段,并将人尽可能快地拉回现实,而非在胰想中渐行渐远。《沙渣之族》是部非常优秀的短篇科幻小说,至少从其抽取现实意义的手法上可以将其归到优秀的范畴。在地球污染十分严重的未来,人类不得不,或是其实大部分的人很乐意将自己的基因进行改造,并通过与象鼻虫的共生获得了几乎消化吸收一切物质的能力,包括石头。

为了适应这样的改造以及取得对外部环境的适应,人类抛弃了痛觉并大幅增强了自我修复的能力。这个故事的背景并没有得到作者大幅地润饰,但大袛可以猜想是因为战争导致的环境变化使得人们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改造。故事的高潮出现在杰克在废弃的矿区找到一只狗,一只真真正正的狗的时候。因为人类只需要进食沙石便能够生存,而人类体液中的重金属含量又太高(导致狗不能吃人肉),有机食物变得匮乏、无用却昂贵。

《龙族3黑月之潮》读后感


《龙族3黑月之潮》读后感

你是那么强大,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将整个世界的权与力握在手里;可你又是那么懦弱,你跑不过时光,只能一个人抱着无望的幻想,孤独地死去。你的生命,在小魔女降临的那一刻,就开始滑向了不归路。她是那么的优秀和耀眼,仿佛是神圣的天使降落凡间,这也注定了,你走不入她的生命之中。

明明做一个听话的师弟就好了啊,明明祝福她一生幸福就好啦啊。可是你的眼中藏有狮子,你是不甘心的,是啊,不甘心,你是那世界的王座,你的怒火可以将世界都点燃,怎么还可以有你的不到的东西?正如那首和歌所说的:或许是不知梦的缘故,流离之人追逐幻影。得不到的,永远是那么诱人,我甚至可以断定,在你的眼中,所谓的诺诺已经变质了,她被你的幻想和不甘心,塑造成了一个完美的存在。可是完美本就不该存在!高贵如龙王,双生子的宿命也让完美成为了镜花水月。你眼中的诺诺,只是你的幻想而已,并非真正的她。你一直都在追逐幻影,却不知身在梦里。

直到你的生命中出现了那个女孩,在你看来酷似诺诺的她绘梨衣。虽然她们都拥有暗红的长发,虽然她们都拥有绝世的美貌,可她们是不同的。诺诺她不属于你,你也从未了解过她,你们的相遇,只是一个错误而已。但是绘梨衣是属于你的,在她的眼里,你是比相伴了十年的哥哥更为重要的存在,你就是她的世界。而你又是那么了解她,甚至比培育她二十一年的赫尔佐格更为了解。

你们有着樱花一般的浪漫之旅,你们也有过同病相怜的亡命狂奔。雷雨交加的夜里,你们互相拥抱着对方取暖,草色青青的崖边,你们看着世界上最温柔的黄昏。在你静坐之时,会有人拿出手机偷偷地拍照,在你孤单寂寞时,会有人那么关注你的一举一动。在你遭遇危险时,会有人愿意冒着被龙血吞噬的危险,为你启封那禁用的言灵。在你濒危时,有人能努力克服内心的恐惧和嗜血的人格,将你背回红色的情人旅馆。有人愿意将她那小的可怜的世界与你一同分享。甚至她一生中唯一的话语,都是为了你而存在的:我们都是小怪兽,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SakuraSakuraSakura!你是她的英雄啊!你在8000米的深海下拼命地抱住了她,她第一次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宝贝,爱情的种子第一次在他那荒芜的心中种下、发芽。你让她第一次感受到作为一个女孩子的心情,而不是一件兵器。你让她从那间木屋和那件巫女服的束缚中走出,勇敢的出没于东京的街头巷口。你向她作出了会永远喜欢她保护她的承诺可是,你没有做到。

当她正在承受着有史以来最大的痛苦时,你却缩在那避难所的一角,望着手机上的Line欺骗自己。当她直到死前还在呼喊着那个可笑的假名,渴望你能带她脱离地狱之时,你却在犹疑之中失去了最后的机会。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你不想承认对不对?你不想承认自己会爱上除了诺诺以外的女生对不对?你自认为这是对诺诺的背叛对不对?你害怕了!你动摇了!所有人都在向未来走去,只有你认为你能永远地停在原地。你不想改变,却不知自己已经改变,你只是害怕面对现实而已。你不是什么救世主,你只是一个软弱而自卑的人类。可是,既然承诺了,就要去努力实现啊!不去试试有怎么知道结果呢?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明白了,不是你抓不住幸福,不是你身边缺少爱你的人,你只是懦弱,你只是不敢承担起爱一个人所需要付出的责任而已。可是,不敢承担责任,又怎么会幸福啊

你总会在最后一刻完成交易,可那时你已绝望。拯救了世界又怎么样?那不是你的愿望。你想挽回一切,可一切都晚了!楚子航一生都逃不出那一场雨夜,可笑你却不能引以为戒。如果对不起就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还需要正义干什么呢?何况即使拯救了世界,你也不敢说出来啊。你担心一旦说出口了,便会被当做怪物,再也回不到普通人的生活了。可是你以为自己还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么?大家其实都了解呀,只是不愿意点破。你连眼中的狮子都藏不住,又怎么能藏住你心中的那头怪物呢?可是怪物又怎么样?你说过啊:小怪兽也会有小怪兽的朋友。只要还有朋友,那么这世界就还是爱你的,朋友在你的身边,你不是孤独一人。然而,是你亲手将自己的女孩送入了绝望的深渊。她是那么的依赖你,可你却不敢哪怕去拥抱她一下。你以为自己一无所有,却不知你就是那女孩的全部。你说你不想当英雄,只想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等待那个属于你的女孩来找你。可是如果那个属于你的女孩,正渴望你能化身为英雄去拯救她呢?你会逃跑么?还是拼尽一切也要来到她的身边呢?可是你已经没有选择了啊,因为属于你的女孩已经死了,你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今后也不会再出现。

你其实并不喜欢这个世界,因为你所珍视的东西是那么少,而世界却还要将那少的可怜的东西从你怀里抢走,摔碎。你所珍视的就这么几个人,就在刚才,你又失去了那最重要的一位。你又将一个人独自在世界的舞台上蹒跚。你是阿拉法,你是欧米伽,你是开始,你是终结,你是神明,你是绝世的戏子,你才是绝望的化身呀!你的心会痛吗?还是说已经痛到麻木了呢?你的白烂话已经跟不上内心腐朽的速度了,你还能活多久呢?

当凯撒与诺诺举行盛大的婚礼后,你应该会在那高耸的东京天空树顶,俯视着这空空荡荡的城市吧,那时或许你才会真正懂得,可是,你再也见不到了,那个头戴蓝色缎带,穿着白色塔夫绸露肩衣裙,高跟羊皮短靴,会叫你Sakura的女孩。

《神火之盗》读后感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时也会拥有强大的力量,就像我看的《神火之盗》一样,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波西杰克逊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十二岁孩子,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它虽然并不完美,但心地善良。在一次奇遇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了闪电权杖,并限他十天之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
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波西为了阻止天神之战,救出母亲,他决定要找出真正的窃贼。波西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终于找出真正的窃贼,阻止天神之战,救出母亲。
这是所有少年的故事,我从中读到了现实生活中我们少年应该如何面对挫折与挑战。
其实每个人都有力量,有时是正义的,可以令奥林匹斯的众神而感动;而有时也是邪恶的,也可以令神而恐惧。我们要学会分辨好与坏,善与恶,真正强大的力量,来源于信心与勇敢,来源于正义。就像波西拥有勇敢,智慧的力量,击败了战神阿瑞斯。同时还要懂得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合作完整一件事,既有效率,又有质量,所以人们常说人多力量大,就像雅典娜。有无穷的智慧,就像在古罗马神话中,米诺陶是怎么被击败的,要怎么才能杀死美杜莎,自己还不会受到伤害这都来源于书籍与智慧。

《冰与火之歌》之读后感1500字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 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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