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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年华主持词

绚烂的年华。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绚烂的年华,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并不是拒绝成长,可我并不希望过早的成熟代替这个年华的绚烂。曾几何时,我拿着四维的作品四处吹擂,文字是如何绝美,情感是如何忧伤而轰烈以至于我写作时都带有严重的沉重色彩,被形容为四维综合症而如今,我捧读了四维的《猜火车》,便决定暂时离开这种文字,以及离开这种哀伤的写作状态我知道我并不适合这种文字,沉重的东西还是淡化掉好。将书放一段时间,等我到了与作者相仿的年龄,才真正尝试理解它吧。

废话少说,回到《猜火车》上来。

关于那些角色的名字我记不清了,但我还记得四维刻画了一位简单而颓废的男孩与一位矛盾的女孩的爱情故事。与以往一样,四维先是运用拿手的语言大篇幅地营造幸福的氛围:男孩和女孩不应相遇的相遇,然后彼此依赖形影不离,即使被现实分隔,仍要像守诺一样,回到那堵旧墙上,没完没了地写着思念。墙上的倾吐,是不眠不休的灵魂,徘徊在幸福的时光里

一直在我心中挥之不去的是书里那个男孩。他是个简单的人,轻而易举地将自己托赖给对女孩的爱――因为他太孤单了,他需要这份爱填补很长时间都空缺的,亲情。男孩只想幸福的时光能没阻挡的延续下去,这个心愿对现实而言永远是奢侈的。时光无休止地拖欠着南海,男孩便用灯红酒绿的生活回答时光。这一切注定铺下一条撕心裂肺的道路。

而关于那个女孩,她的生命里深刻的留着男孩的影子。但她与男孩不同,她没有任意挥霍的金卡,也没有豪华的房屋,她要用心读书挣钱,跟随这个现实的脚步。她变得理智,为此与男孩的荒废无可避免地产生摩擦。

现实将心愿遗忘了。

男孩将伤口埋在心头,继续他的灯红酒绿。

女孩用理智平息伤口,继续她的汗水血泪。

直到那一天,男孩的笑容被火车践踏过的那一天,女孩才真正像回到从前一样,撕心裂肺地流泪

后记:如果说这部作品真的有给我帮助,我想那就是我不再乖张,不再装酷(实在没人敢恭维啦),不再渴望奇迹自己走上门来。我只想平缓地享受这段绚烂的年华,听好,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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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似水年华》


我看完了最后一页,喝下了最后一口清茶。抬头望望天。天,看不见鸟群,看不见太阳,

看不见飘飘落叶,看不见那些逝去的纯真笑颜......世界仿佛将我遗忘,而我却将我自己遗弃在那《似水年华》的书本间。

慢慢的,脑中隐约浮现出了逢源双桥,两排窄窄的石栏隔出男女。于是,男生在左行,女生在右行。这仿佛是一则不成文的规矩。嗯,世上说:人们中希望美好如意之事,可是世事无奈,人一辈子总不可能左右逢源,一帆风顺。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一种选择。

清风吹过,几丝酒香仿佛飘入了我的鼻中,顿然间,一家酒坊跳入我的大脑里面,而酒坊里那区区几两的白酒,叶不知多少次醉伤了那些愁人的心。而那种心醉的感觉,仿佛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的真真切切。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一种沉醉候的享受。

不知何时,目光落在了蓝色床单上,这令我一下子联想到了乌镇的腊杂,蓝看的步,白白的花,那种花,虽然样子美丽,但做工却很复杂,虽然复杂但却很简单,虽然简单,却包容了端庄、精致、大方和典雅,而这种简单也确实很复杂。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那复杂背后的简单。

乌镇是个小地方,地图上没有它的影子,而在我眼中它却是世界上最适于生活的地方,它的那种美酷似诗歌,细润绵绵,甜美芬芳,花好月圆,终日沉醉在小桥流水,夕阳烟波深处,如同大梦一场。当晨曦渐渐在天边亮起的时候。微风轻轻拂着杨柳岸。浅浅的雾气氤氲在流水边,就连水草和鱼儿的呼吸也变得像丝绸一般柔软,一波一波地荡漾开来。也许是这样的,因为《似水年华》告诉我:生活是一种意境的美。(叮......)一阵强烈的铃声把我拽处了那梦境般的思索,我又回到了显示的生活。呵,真是似水年华,转了一个大圈,终究还是又回到了起始的原点,可是因为我的叛逆让我有勇气再次挑战自己。不行,我要再泡一壶清茶,将自己再次容入到你――那《似水年华》的书本里面。即使我再回到原点,那又如何呢?

读《纯真年华》有感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几乎可以说是偶然,说实话,这本书的作者,只记得是三个人,具体是谁,我已经淡忘了,。但对于我们这些纯真的少年来说,这本书确实值得读一读。

初见它时,它的封面曾经一度让我赞叹不绝,淡黄色的底色,一株高大的桃树上花团锦簇,书下花雨纷飞,一个金黄色头发的红裙女孩正如痴如醉地陶醉在这花香中,整个封面就是一幅唯美的图画,古老而又鲜活,古老的是那略微泛黄的带有陈旧厚重感的纸质,鲜活的是那满树桃花所带来的生机与芬芳。

有人说过读散文或校园小说就象在喝一杯过于清淡的普洱茶既古怪又无趣,喜欢这种文章的人是另类。可我觉得这只是代表了一小部分人的观点,如果一定要让这句话成立,那我宁愿成为另类中的一分子。刚开始,我读散文小说就如同看机械公式化的数学书,但到我把这本《纯真年华》的第一篇读完时,我才明白了什么叫品味,什么叫沉醉。当读到秦文君的《四弟的绿色庄园》中父母和我又一次乘上火车而四弟追逐着车子飞奔和哭喊时,我的鼻子一酸泪水就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飞奔进厨房,紧紧抱住了妈妈,就像找到了一件丢失多年的宝贝,一刻也不肯松开而当我又读到孙卫卫的《女生也很酷》中孙卫卫全家在高谈阔论养什么狗好时,孙卫卫父亲的一句话后来不管男的女的都叫赛虎,赛虎二世、赛虎三世,我爸爸说他一直养到五世,然后就到城里上学了,好象现在家里养的是赛虎十世,将来肯定要养十一世,让它万古长青下去。这句话总让我觉得象狗狗王国的登基大典时牧师说的话似的,因此我曾多次被逗的捧腹大笑,当读到《三个人的小屋》时,我感受到了亲情的沉重,爱的沉重!当看见《深海鱼流泪》中苏苏失去了一条腿时,我自己的双腿也仿佛麻木了。特别是当我读到秦文君的《我家老郑》这篇文章时,同样也在学习绘画的我一下子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或许我的父亲也和老郑一样,也曾经有过当画家的梦想?或许,我的父亲也是和老郑出于同一个原因让子女完成自己未竟的心愿才让我学画的?那一刻,我的眼前模糊了,父亲与老郑的影子忽然重叠在了一起,现实与想象不断融合又不断分开

这本书一共收录了8位作家的作品,16篇文章,文章篇幅虽然不长,但却让我体验了8种人生观,成长了8次,感受了8种不同的写作风格。带着些许伤感色彩的林彦,清新淡雅的饶雪漫,有着浓郁农村特色的徐鲁,欢快活泼的秦文君,幽默诙谐的孙卫卫在这些或长或短的故事里,我和主人公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一起生活,一起成长。

读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经历了8次旅行,也许正如饶雪漫所说:等着我们去做的事情太多了,我们不能沉醉在一种辉煌或一种痛苦中,如意或不如意的种种如果可以不留痕迹,就让它如一池飞雁已过的清潭般宁静美好,让开朗和无所牵挂的心情陪伴我们过全新的日子。人生也许就像书中所描写的那些故事一样世事无常,但有一点不会改变,只要你用心浇灌生命的大树,就一定能让它绽放出最美的花朵。谢谢你,《纯真年华》,感谢你给了我一片清新的天空,一片花香四溢的天空

葬下年华的夏至未至


读完《1995-2005夏至未至》,心里塌成一片。抽动鼻子,似乎可以嗅到些许香樟的气息。   1.香樟树下的爱情与友情  香樟下,夕阳中,浅川蒙上毛茸茸的光辉。   立夏,小司,之昂,遇见,七七,青田,段桥,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动在绿色的香樟下,演绎着属于他们青春的故事。   从之昂失去妈妈的一刹那,十七岁的天空就灰暗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嬉皮笑脸的陆之昂了。他变得比小司还要沉默,甚至学会了照顾身边那个干净纯洁、与肮脏世界格格不入的傅香樟。   闯入立夏的世界,带领她向前冲,那个连落泪都悄无声息的遇见,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为梦想付出了那么多,却因为七七按下的红灯而前功尽弃。失败像是一扇铁窗,至始至终囚禁着遇见,成功却在她即将出名时,如浮云一般悠然飘去,只剩下她第一次孩子般的哇哇大哭和立夏哭喊的哪个王八蛋按的啊回荡在人们心中,久久无法离去。   你一定要相信,你一定要相信我。哪怕全世界的人你都不愿意相信了。你也。一定要。相信我。   小司,你知道么,你想过么,这是之昂给你最大的承诺。从小到大,那个看你长大的男孩,现在已经和你一样是成熟男人了。就算没有人相信你的画册不是抄袭,你也不会孤援无助,至少还有之昂支持你;所以,就算是所有人你都觉得不可靠了,你也要相信他。   陆之昂,你在哪儿啊   你不要再来烦我了。   我不会。再来。烦你了。   有没有看到立夏?   有没有看到立夏?   之昂一时冲动将酒瓶砸向冯哓翼,令这个故事的结局走向极端惨烈。   之昂去了哪里,立夏去了哪里,有没有人可以回答。   相爱的人还是分开了,一起长大的人也分开了,这个世界还剩下什么?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那种悲伤的哭声,却一直在耳边盘旋,盘旋,越升越高,在喧闹的城市上空,来回地回荡着。   沦为乞丐的之昂,终究没有逃过通缉。   小司,你听得到之昂的声音么?   香樟树下的爱情与友情,还有那些铭记的夏之纪年,就这样深深烙在我们脆弱而单薄的青春上。     2.小四的文笔   小四设下的迷局,骗过了除了他自己以外的人。   那些精致的词语,华丽的句子,将所有人带进一个梦幻般的世界,去领略、去感受   香樟下说不清,道不明的朦胧爱恋,走进别人的世界,去看看别人的青春,倾听那里葬落了怎样的琴音。   小四的文字极具特色,总有一股哀伤、给人葬送青春,让人恍惚经历了一场梦,却醒不过来的感觉,仿佛书中的人物就生活在身边,每一天笑着说再见,第二天又笑着说hello。     3.生命里温暖而美好的东西   马路上,一对对情侣,肩并肩,骑着单车,潇洒地远去;   小巷里,邻家的小妹妹小弟弟手牵着手看夕阳;   操场上,班里的几个女孩疯笑着。   友情、爱情,成了点缀青春的花瓣。那些年少的花事,曾经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打架的朋友,都随着流水般的时间逝去。当记忆如国画中渐愈淡去的墨块,我们都老得掉牙了,青春时的点点滴滴,都是生命中温暖而美好的东西。   三年前,遗忘、猪头和我,在小区结为姐妹。我们在竹子上写下三人的名字节,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看看名字节被雨水冲刷掉了没;并在水池里撒下撕碎的树叶   两年前,班级换了个数学老师。我们在游泳池里倾吐对以前老师的思念,对学校安排的不满。   一年前,我们在夕阳下抚摩分校的一草一木,与它们一一告别。   现在,同学都因我的名字里有个晖字节,而诙谐地称我为晖哥晖老大   那些飘荡一辈子不会离去的琴音。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生命中看似琐碎的事情,都是那么温暖而美好。       青春里永不消散的十个夏天,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立夏,你给了小司那么多爱,最终却只能在暗处默默看别人幸福。   小司,多少年后,你还会记得当初你爱过的那个女孩么?   之昂,铁窗内的天空并不狭窄,可是你的未来却那么狭小。你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么?如果再有一次人生,你还会选择为小司放弃美好的一生么?   遇见,段桥永远地走了,青田留在你身边,立夏也离开了,安静的时候,你还会回忆起才曾经那么倔强的你么?   青涩的年华,朦胧的爱情,坚定的友情。   她们都老了吧,     她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   各自奔天涯。   匆匆的分别,以至于来不及说再见。   于是我们就真的没有再见面。   如果可以,请不要忘记,那十个葬下年华的夏至未至。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青春之歌,似水年华的泪水


要问我青春是什么颜色的,我说他无色,就像透明的玻璃一般,嵌在窗前,只看得见外面的景色,却摸不到,明明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破碎了,你不能触摸它,否则你将满手是血,疼到再也没有眼泪

我不知玫瑰藤上的刺有多利,多触目惊心,但只要一想起,就只会记得嘴角的凉丝丝的泪。

轻轻合上这本书,眼角还余留着丝丝泪光。我愿书中的程一萱再也不离开那个小城,我恨这个小城里再也没有程一萱的身影,或许是命中注定,可我仍不相信故事的结局是用泪水洒底。

新的地点,新的学校、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友谊,以及新的一切,在小城里,这都是程一萱所面对的。有困难、有快乐、有不舍、有分歧、有离别、有一切一切,而这些一切一切都烙在了程一萱的记忆里,我的脑海里。不得不说这本书里的一切人物,一切事情,都是那么真实,看在眼里,自己也如程一萱一般,经历了那么多,感受了那么多。

而在这些人物里,我最怜悯钱佳,她强势,霸道,像一个人人畏惧的恶魔,可谁知道这个女孩的背后有着多少的忧伤,她有时喜欢欺负,命令别人,恐怕也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悲凉。她一点都不坏,她也是一个很脆弱很脆弱的女孩。当我知道程一萱父亲资助的是她以及她的家室时,我对她充满了怜悯,程一萱当时也是这样吧。

被称为才子、帅哥的欧阳路几乎在学校里是程一萱的默默关注者,直至最后一天也是欢歌笑语,他是程一萱在那段时光里的快乐使者。

其实,我并没有觉得小雀斑、金小琳是那段时光里程一萱最好的闺蜜,女生之间的友谊长久了才能看得出来,相反郭欣圆才是程一萱的好朋友,虽然我知道好朋友是没有定义的,但是,一年之久,能不离不弃,这是多么深厚的友谊啊。

最后,程一萱的离去,不知道有多少同学的不舍,这种分离的痛,我也曾经历过,那种忧伤,那些泪水,那些深情,就算是几百场瓢泼大雨也换不来的,所以想要挂上彩虹,只能去珍惜。

懵懵懂懂的成长历程,跌跌撞撞地走过,只为在时光中等待最美丽的绽放

不负青春年华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酸,同时也表达出了知音难觅的无可奈何和苦闷。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本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表达了青春的伤痛和无奈。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施闭关锁国政策,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而作者幼时曾体验过荣华富贵的贵族生活,但后来曹家败落,在这样贫穷的环境下,曹雪芹先生写《红楼梦》一书。

《红楼梦》的结尾无疑是悲惨的、凄凉的。有时时常在想,曹雪芹先生为何要将结尾写得如此的让人悲伤,为什么不可以像那些故事一样,有着一个完美的结尾,一个温馨的画面。可后来,我终于明白,故事终究只能是故事。现实终究是残酷的。

《红楼梦》一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无异于林黛玉和贾宝玉这一对苦命鸳鸯。林黛玉生性多愁善感,只因他从小父母双亡,留她一人寄人篱下。一人的孤独使她变得多愁善感。在薛宝钗和贾宝玉结婚当晚,吐血身亡。临死时只有一个丫鬟在身旁哭泣。她将青春付出,却在封建礼教的逼迫下,晾成悲惨结局。

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春年少,因有着共同的理想志趣和叛逆精神而慢慢发展成爱情。但年少时的叛逆却奠定了悲惨的结局。

我们正处于青春最美的时段,为何要让叛逆阻碍我们前进的历程。爸爸曾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在你学习的时候,你选择了放纵,选择了叛逆。可当你应当放纵自己时,你又能选择什么呢?你能选择学习还是选择继续庸碌一生?当爸爸提出这个问题时,我犹豫了。对啊,在不该放纵的时候放纵了,那在该放纵时你又能干什么呢?

我们当下应该珍惜青春年华,不负青春不留遗憾。

年华有效,你无效


那些有效的生命中美好而又温暖的事情永远存在无效的年华里。题记

须臾,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我遇见了《年华是无效信》。那些酸楚感的两个女孩之间的心事雕刻在略黄的纸张上,扎根在乖戾的心房上,然后软化了随风散走。传说中友谊像两朵花,以最美的姿态展开花瓣,但在名叫宁遥的的高中女生心里,在她每时每刻都与好友王子杨在一起的时候,却藏着异常强烈而真实的厌恶感。如同气味强烈的酒精,向内心不断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宁遥,王子杨之间亦敌亦友勾心斗角的故事或许让人困惑,但却在那些勾心斗角的岁月里,在那些彼此依靠的年华里,在那些谁都离不开谁的时光里,让我们都懂得了爱。年华是最好的老师,教会世上所有孤单的孩子不再孤单,懂得了原谅。

你到底在想什么。

什么?王子杨挽着满脸乱飞的发丝,回过头来问。

有话就直接说吧。

王子杨后退了一步,离开风势猛烈的地方。

你认为我就没有怨言吗?

怨言?

被自己的朋友讨厌,我就不会有怨言吗?

你说什么还是重复着一个意思,虽然内心某个狭窄的角落,好像已经被照亮了。

王子杨垂着眼帘,再抬起眼睛结果宁遥的视线时,情绪已经激动起来:

我早就知道的啊早就知道了啊!

不知道该做什么回应。

宁遥侧过脸去,好像直接能看见体育仓库的墙似的,你的笔迹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

你说那天突然狠狠的打了个寒战。

宁遥,你知不知道我那天看见你写的那样的句子,心里是什么想法终于到了无法遏止的悲伤的地步,水珠延长的痕迹,飞快的从下颚边掉下去。

一眼就能认出的笔迹,可我该说什么好?我说不了什么。

宁遥你怎么能忘记呢,你的哪个方面我会不熟悉?

像是熟悉自己一样的熟悉。

所以墙上的字,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知道,除了你不可能是第二个人。

你那么讨厌我么。

她们有着在青春年华里很令人羡慕的友情,而她们却选择总是彼此伤害,磨不平身上的棱角。说来实在矛盾。宁遥可以在好朋友生日的时候总是千方百计挑选礼物;她也可以把朋友的书烧成灰烬,她可以在有人欺负朋友的时候替她出头;却又总在墙上写下王子杨该死。一个是怀着庆幸的恶毒;另一个则怀着刻骨的哀伤。因为友谊,一个只能怀着歉疚;另一个只能默默的忍耐。宁遥她嫉妒王子杨,做过很多不可理喻的事情。他们的友谊是一场心计,充满着暗算与矛盾,因为有妒忌和恨意,所以会做出失去理智的事情。同时也因为做过这些,所以会内疚,会想补偿她。所以就是忍不住喜欢宁遥,即使他做过再多的坏事;却又忍不住讨厌王子杨,即使他默默地去承受朋友的咒骂。可能是性格使然吧。友情的本质本身就不是像一张白纸,谁都会犯错,她们都应该有着被原谅的权利。当离开愚蠢无知的年华以后,我们还留着那年月里彼此肮脏龌龊的小秘密,无论如何她们一起走过了属于她们六年的年华,还会走过那些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的年华。

之所以有共鸣,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渺小的我们都是宁遥,也总是羡慕甚至忍不住去嫉妒王子杨。而年轻的我们以自己为中心,从而去伤害他人,因为我们也只能伤害离我们最近的人。世界上再好的姐妹。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想狠狠的扇对方一巴掌这种想法。也是不足为奇的吧。我的身边也有王子杨。因为太过优秀像太阳的光芒,灼烧我的眼睛。我忍不住要去嫉妒他甚至做出一些没有理智的事情,也许就是因为太过于亲近,也许是因为是太过好的朋友,也许是因为她的好已经与我的世界融为一体,所以才记住那些令人讨厌的部分,从而忽略那片更广阔更亲近的空间。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永远是那么的完美的友谊,实际上怎么会没有一点淤青呢?可终究我们依然是好朋友,由着一段段小插曲而组成起来的年少时光,携手并肩走过。或许在这个名为青春的画卷上残留着一些不太光彩的污迹,但这就是我们的年华,只属于我们的青春的友谊。相比这个跌宕起伏的故事,相比这个故事给我带来的畅快或是失落。年华是无效信这五个字背后象征着的力量,远远不止它傲人的销售量。远远不止。因为,有一种意义,要比这些更重要。那些都是生命中温暖而又美好的事情。

从落落琐碎温暖的文字中我明白似水年华,友谊似水。即使看不见,虽然看不见,那些美好而温暖的事情记录在我们的年华里。时间会带我们苍老,但年华里的每一个笔迹却依旧安详的躺着,深处鲜草的腥绿色的气息,不管那是好的还是坏的。年华无效,你有效。

《追忆似水年华》的读书笔记


《追忆似水年华》的兴起,标志着法国传统小说的中介和现代小说的兴起,因此马塞尔普鲁斯特也被称为不世出的法国作家。《追忆似水年华》是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穷尽一生所著的一个鸿篇巨制。它运用叙述性的语言为广大读者营造了一个又一个堪称完美的意境,作品的文字灵动,艺术技巧高超,对于生命的体察细致入微,人物形象塑造堪称经典,甚至还有全新的写作模式裂变式描写,这些都是构成这部传世不朽之作的必要元素,缺一不可。

本书的内容我只读了前面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感受颇深。因为我总是会沉陷在极其悠长的对某个人物的描写里面而忘了作者是怎么样来塑造上一个的人物形象的。有人说,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他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因为在读书的过程中深有体验。作者在文章中的叙述性语言虽然悠长但并非以辞藻华美而吸引人的眼球,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其语言的诙谐,以及其对文体的娴熟驾驭能力。这也许与他长期模仿写作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关,这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无不熠熠生辉,他笔下的人物或俗或雅,或俊或俏,个性十分鲜明。

从这些语言中,我们可以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独特的叙述性语言的魅力窥见一斑。除此之外,马塞尔普鲁斯特还喜欢用复合式的长句,一个句子中包含有几个附属句,冗长与琐碎也就成了他独特的叙述语言风格。鲁斯特的复合句式由之而构成的一连串从属句的用途就在于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而且同时把环境、景色、体验发生于其中的情势统统纳入一个完整的句子,换句话说,似乎使一个人的内心和外表在同一个时间里呈现出来。如:维尔迪兰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戈达尔没有看见他)啦,像我啦,听到康布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做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

以我贫乏的语言不能总结出马塞尔普鲁斯特所擅长的叙述性语言所拥有使得无穷魅力,在这里引用网络上的一则书评中的话来表达对此种语言风格的欣赏和崇拜。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长句生动的形象和乐感为所叙事物增添了某种具体形式,使读者更加便于感受。独特的叙述语言、人物形象塑造、奇特而美妙的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等构成一个个生动而形象的小说人物。普鲁斯特巧妙地将这些手法娴熟地运用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为读者们呈现一个近看一片模糊,远看光彩夺目的意境。他的作品就像一幅印象画,只宜远观,只宜意会,如果非分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偏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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