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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的教育》有感

读《作文上的红双圈》有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读《作文上的红双圈》有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章总体写小学时我写的《补考》这片作文被老师画了九十八个红双圈,后来被县和上海发表,鼓励我,让我最后走上了作家的路。

文章开头写我在起初的征文比赛中作文被评选上后独特的心理,心里激动却又表现的矜持,从早上直到中午才做贼一样去偷看上面画满红双圈的自己的作文。

在成长路上小小的鼓励很重要,它有无穷的力量,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在众多次小小的鼓励中成长,会激发一个人强大的力量,更让人生活愉快。

我想,小鼓励是促使我们身边的人和自己进步的大力量,另外,小鼓励也可以让身边的人心情变得愉快、变得充满信心,是一种安慰别人的方式,当我们看到我们鼓励别人促使别人心情好和进步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会收到很多,比如来自对方的感谢,比如对方因此更加喜欢自己等。

小的鼓励可以鼓励别人进步,可以使别人自信和生活愉快,同时也可以让自己更受大家的鼓励欢迎。让我们真诚地鼓励身边的人吧!就是那种真诚却不用很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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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满江红》有感


在国庆小长假里,我读了岳飞的《满江红》。全篇词格调激昂,豪放雄浑。表述了岳飞悲愤中原重陷敌手,痛惜前功尽弃的局面,也表达自己继续努力,争取壮年立功的心愿。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凌厉悲壮,破空而来。是什么?让一个铁血男儿激动至此,愤怒至极?

他本来已经胸有成竹的出战金兵,却在同一天内接到了十二道撤军的金牌。军命难为,否则就算叛变,这样的不抵抗政策让岳飞报国无门,眼看金兵就要侵占中原,投降派却还在唯唯诺诺,苟且偷生!他愤怒,为什么自己没有办法阻止金兵侵犯家园,没有机会精忠报国,只能狼狈退兵。千般言语,万般豪情,都只汇成一声怒吼,直击灵魂深处。一个有着赤子之心的忠义之士形象的再现。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三十而立,应是少年人有所成就的时候了。可岳飞恼怒自己的功业却仍然如同尘土一样微不足道。当然岳飞并非只是为了追名逐利,而是为了山河永存,固国维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是要激励自己不要虚度光阴,待青丝白头,空悔恨。写出了岳飞积极进取的态度,也是对当时抗金将士的激励鼓舞。

词的下半段笔锋急转抒发自己对侵犯家园的敌人的怨恨和统一祖国的殷切希望。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靖康之耻,还未洗雪。心中的滔天愤恨又怎能平息?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发自肺腑的豪言壮志气壮山河。收拾旧山河更为直白的表达了自己恢复国家的壮志雄心。

这首词表现出一种浩然正气、英雄气质,表现了报国立功的信心和乐观主义精神。词里句中无不透出雄壮之气,充分表现作者忧国报国的壮志胸怀。这首爱国将领的抒怀之作,情调激昂,慷慨壮烈,充分表现的中华民族不敢屈辱,奋发图强,雪耻若渴的神威,从而成为反侵略战争的名篇。正如陈廷焯所说何等气概!何等志向!千载下读之,凛凛有生气焉。莫等闲二语,当为千古箴铭。

岳飞的《满江红》无愧千古绝唱,岳飞更是人间绝色!他的一颗赤子之心透过时间的尘埃熠熠发光,不仅激励着当时的保家卫国的将士,也同样在今天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祖国神圣的领土是是不可侵犯的,犯我家园者,虽远必诛!

爱国之心,状国之志,固国之志,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读《红舞鞋》有感300字


清晨,鸟儿的鸣叫叫醒了我,伸了一个懒腰后,再洗脸漱口,换衣服,后,就开始翘起二郎腿津津有味地看《红舞鞋》。

当我看到张茜为了得到去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竟然背叛了李莎莎,并且还鼓动剩余的十位舞蹈同学去讽刺李莎莎,去挖苦李莎莎,去背后议论李莎莎,并当着李莎莎的去说她的坏话,但李莎莎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终于获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了一只漂亮。美丽的白天鹅。

啊!这本书读完了,可我的想法却没有停止。文中李莎莎她是一位善良的人,她刻苦的练习舞蹈才获得的舞蹈比赛的资格,但舞蹈队的同学却以为李莎莎是偶然获得的,就开始误解她,背叛她但李莎莎坚信自己的善良会感动所有人。噢!她成功了,蜕变成了一只漂亮勇敢的白天鹅,我为李莎莎的成功感到快乐,我们手拉手,一起在痛苦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快乐。

读《红舞鞋》有感300字

从前有个叫嘉伦的小姑娘,家里很贫穷,连鞋都穿不上,她经过了生活的种种经历,得到了一双红皮鞋,虚荣心的驱使下,她做了许多不合情理的事情,最后她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烧寡妇尽最大努力给她的那双鞋的时候,她不知道烧去的是寡妇对她的一片爱心,她烧去了她自己应有的感恩之心。在母亲去世的葬礼上,她失去了一颗应有的孝心。第一次接受席礼的时候,他失去了一颗纯真的心,第二次接受席礼的时候,她不知道悔改,仍然固执的穿上那双红皮鞋,一次次的冒犯上帝,不敬仰上帝,所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老妇人去世的时候,她不知道珍惜眼前唯一爱她的亲人。她不懂得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有太强大虚荣心,要懂得知恩图报,要放平心态、学会满足。

读《红舞鞋》有感300字

最近,我看了一个名叫《红舞鞋》的书,现在课外书,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被这本书所吸引。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的题目呀!让我不禁想起了那些蓝鼻子的小巫婆,豌豆大的公主,踩着面包走的姑娘,还有下了咒语的红舞鞋纷纷涌进我的脑海里。

封面上,一个少女穿着鲜红的舞鞋,舞动着优雅、美丽的身姿,脸上焕发着执着与向往的容貌。她浑身散发着孤独者的气质,就像一部电影的名字《黑暗中的舞者》。我以为,这是一本故事书,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才发现这不是童话,里面没有英俊、潇洒的王子,没有可爱的南瓜车,也没有玲珑剔透的水晶鞋。

但书中却讲述了一个童话般结局的故事结果,我被主人公李莎莎的善良、勇敢的所有感动,心里起伏不平。她仿佛告诉着我一个道理:不管有着怎样的痛苦或磨难,都不要轻易放弃!

我想到了四年级比赛九连环的我,我很紧张,一想起同学们给我的鼓励,心想:不紧张,你放下心态好好比赛吧!比赛结束后,我进了前20名!我并没有辜负同学们对我的期望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我挺直了脊背,揉了揉饿得咕咕叫的肚子,才知道看了几个小时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好想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这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了房间。

读《红舞鞋》有感300字

我非常喜欢读《红舞鞋》这个童话,因为它给我的启发很深刻。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嘉伦的小女孩,她非常可爱,非常漂亮。但家里很穷,只有一双别人留给她的红舞鞋。从小到大她都很喜欢那双红舞鞋。嘉伦长大后,有一次舞会,她穿上了红舞鞋去跳舞。她就不停地跳,想停也停不了,因为无论她怎么样都不能脱下那双鞋。于是她来到了一个刽子手的家,并让刽子手砍掉了脚。从此嘉伦有过上了新的生活。

贪图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它会使人想入非非,脱离实际;它会使人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更会引诱人走向邪恶的深渊。故事中的红舞鞋就是对嘉伦的诱惑。

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他们总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为了炫耀自己而不择手段,最终害人害己。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为那些美丽的诱惑所动。当我们对虚荣保持超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也就会和美,实在。

读《红舞鞋》有感300字

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

读《红舞鞋》有感300字

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

读《红豺》有感350字


暑假里我有幸阅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红豺》一书,收益非浅。

这本书故事很曲折,很吸引人。主要的情节是一只叫火烧云的红豺生了2只小豺,可是被一只大灰母狼吞食了,火烧云气愤交加,去了大灰母狼家,准备报复。巧的是大灰母狼被捕兽夹夹住了,动弹不得,火烧云成功地完成了报复行为。因为它没了孩子,所以把狼崽当点心带回了家。为了这个点心,它与猛兽搏击,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最后一点生命为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空。

读了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红豺火烧云用生命延续了母爱之梦,虽然它犹豫过、悔恨过,但它无法逾越了种族的对立;虽然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它心中刻毒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人类应该理性思考。如此凶悍的狼能和豺走到一起,我们人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

读《红脖子》有感600字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红脖子》。这一本书中有很多可爱的小动物和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棉尾兔破耳朵》。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终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红脖子》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强者和弱者之分,破耳朵原来是一个可怜渺小的弱者,可是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打败了强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教育了我们,要学会适应环境,不能被社会淘汰掉。

信念——读《红飘带狮王》有感


当我翻开《红飘带狮王》,红飘带的遭遇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我迫不及待地翻阅过一章又一章,急切地品读。

故事的主角红飘带是一只从小被狮王流放,与四个哥哥一起流浪的小狮子。想要生存必须成为狮王!成为狮王后,一定要让所有狮子拥有平等的权力这是它们每一位兄弟的梦想与信念。红飘带在他四个哥哥相继死去后的七年内,因为这坚定的信念,并在蜂腰雌狮的协助下,它最终登上了狮王的宝座。然而,红飘带却背叛了自己的信念,还是像自己的父王一样将幼狮们赶尽杀绝,蜂腰雌狮也含恨离去。。。。。。

合上书,我的心里不禁泛起一丝苦味,带着几分失落,因为我想,最初的信念,在成长中是很容易被丢弃、遗忘的吧!

在小说里,红飘带本是恨那个将自己驱逐的老狮王的做法,曾发誓只要自己成为狮王,就要改变狮群的族规让男女平等,让孩子们拥有自己领地。可是,当红飘带自己成为狮王后,他也将别的狮子赶尽杀绝,违背了他最初的信念,还美其名曰为了生存。

人类,不也是如此吗?小时候就在心里树立的美好的理想和信念,尽管它一路追随陪伴我们成长。但当我们真正长大了,懂事了,却发现小时候所谓的理想、信念是多么幼稚那些单纯的美丽的信念,是根本不可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背弃最初的信念于是多少人的心灵便不再纯真。

此时,我拥抱着我最初的信念,或许它们最终并不能使我在社会上辉煌。然而,我坚信只有我们坚守信念,世界才会越来越美好,我必须依然坚定,坚守我的阵地,让我的心永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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