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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安全监管E计划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单位领导的安排要求,我们不如结合实际做一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就是有步骤的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的设想与安排。工作计划怎么写更好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关于安全监管E计划推进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去年网站开发建设基础上,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化工作开展。特制定局安全监管“E计划”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栏目内容,改进模块功能,不断充实和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库,进一步提高网站运行质量,更好地发挥网站对外宣传作用,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的科技保障。

二、工作原则

1.体现全面性。网站应充分体现城区安全生产特点,立足于全区实际,以综合监管的角度,全面反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2.把握动态性。网站应不断完善功能,及时更新监管数据及隐患整治工作动态等信息,为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强化功能性。网站应充分发挥在线办公、对外宣传、方便群众办事等功能,着力将其打造成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载体。

4.增强服务性。网站应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E计划”推进小组,成员为:

四、工作任务

1.强化信息更新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自20xx年11月网站建成后,

,各处(室)、大队即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及上传工作。20xx年2月,局机关制定下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根据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客观实际,20xx年网站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由各处(室)、大队信息联络员,通过“站信息发布后台管理系统”,向主管版块及时上传并公布政务动态和文件信息,做到每月统计和通报局各处室,以及各街道、部门信息情况,切实做到网页信息上传与更新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水平。

2.强化网站运行与业务工作同步化,进一步发挥生产安全宣传载体作用。在网站建成初期,各处(室)、大队在局网站上公开文件、信息,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实效性等方面有待提升,为促进局网站宣传和服务功能的发挥,今年要积极利用局网站平台,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宣传视频”、“安全文化”等栏目,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知识教育纪录片、安全事故警示案例,开设安全生产论坛,开展安全生产微电影展示片等等,使安全生产宣传有影有声、有图有文。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辟专栏,实时反映并全程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

挥局网站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宣传载体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

3.强化网站运行与系统开发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运用水平。网站建设时,架设了两套系统,即市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去年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通过了省安监局的验收。今年,将坚持“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全区各行业和领域逐步推广和运用该信息系统。利用相关统计信息,不断充实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通过系统实时查询企业自我管理、行业监督管理的情况,不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同时推进地图模块的运用,依托网站数据库,开发浏览功能,以全区实际地图为蓝本,按照街道辖区范围进行划分,标注企业具体位置和相关信息,实现选择不同监管对象,实时反映监管重点单位的具体位置、分布情况,指导局行政许可审批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通过监管工作系统内涵和范围的扩展,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科技强安之路。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要紧密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网站建设运行工作目标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局

机关网站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举措,认真组织实施。要落实工作举措,认真部署实施,严格遵守网站建设和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与市安监局的沟通,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确保“E计划”工作有序开展,整体推进。

3.创新思路,确保工作实效。要围绕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标准化创建、可视化管理、日常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推进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注重统筹规划,体现时代特征、部门特色,在地图导航以及安全管理系统等模块有创新有突破,确保网站建设整体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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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xx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xx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二)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三)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计划》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指导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促进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内。杜绝发生因管理部门失职导致的亡人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巩固提升。通过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等管理手段逐步巩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逐步提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有效应用。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部标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平台的运行管理,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建立道路运输企业每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抓落实,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隐患得到明显控制和消除。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管理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科室要把安全监管贯穿行业管理全过程,按上级要求把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位、做扎实、做仔细。同时,要承担安全部门制定的专项检查任务及督办工作。

1、制定20xx年安全监管计划,明确各科室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各科室要与各管辖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奖惩标准,严格目标考核。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政务中心窗口。

2、第一季度局安委会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内容和责任。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3、清理道路运输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地址。重点清理客运(含旅游)、危运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地址,并将辖区企业明细、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安全管理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表。2月中旬前报安全监督科。(汇总后报至市处安全科)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4、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客、货运道路运输许可、机动车维修和物流相关业务备案的审查工作,严把行业市场准入关。同时由局安委会办公室对各科室“一岗双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督促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各科室、政务中心窗口。

5、制定暗查暗访工作方案,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暗查暗访不少于一次。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二)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

按照安全隐患发现、督办、跟踪、复查、销号“五统一”的原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措施到位,坚决根治到位。

1、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辖区企业做好隐患的自查和排除,形成长效隐患排查机制,同时做到五落实,即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把企业排查与各科室排查结合起来,运输管理科、维修管理科每月检查企业不少于2次。物流发展科每月抽查企业不少于15家。并将检查情况报局安委会办公室(法规科将违规查处及调处情况报安全监督科)。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三)强化打非治违

以窗口地带及客货集散地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理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有序发展。

1、制定20xx年本辖区范围内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货运(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客运(旅游、班线及客运站)、维修行业为监管重点,开展辖区范围内打非治违工作,维护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将取证情况报法规部门调处。同时对各科室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做好打非治违文字信息的上报工作。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长效安全教育效培训机制。

1、制定20xx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内容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为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本企业培训计划报局安全监督科,督促企业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每月收集、汇总辖区内违法违规人员名单上报运管处。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3、按照要求开展客运、旅游、危运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例检人员参加市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四月初上报名单。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4、建立法人定期考核制度,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管理工程师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5、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五)强化科技应用和动态监管

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手段应用,力争完成“两客一危”企业车辆专职人员岗位视频系统。

1、引导和督促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加快动态监控岗位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和使用,同时将信息平台安装在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监督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并将有关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档案。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夜间通行情况的监控,实时掌握所属车辆安全运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消除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2、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信息平台的抽查工作,确保辖区营运车辆抽查率不低于30%,特别是对抽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督促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或虽已安装但未接入联网联控信息平台的客运、危运、大型物件、租赁车辆,以及未安装车载视频的长途卧铺客车,将暂停其营运资格。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3、对每个经营趟次的旅游包车行程车辆运行轨迹进行核查,发现未按批准的线路和时间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同时将企业违法违规和隐患整改情况,作为包车客运标志牌网上发放自动审核降级为人工审核的参考依据。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私自变造、伪造车辆运行轨迹和提交虚假车辆信息的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政务中心窗口。

4、制定包车客运标志牌抽查计划,每月定期抽查企业客运(旅游、班线)包车标志牌申领情况,并通过车辆动态运行信息平台进行复核。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5、对相关客运包车标志牌申领、核发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向局相关科室通报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企业明细,督促落实客运包车标志牌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责任科室:政务中心窗口。

(六)强化规范及标准应用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为抓手,建立和落实行业规范,加快成果转换,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水平,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按照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在全面完成“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按省厅及市交委要求,加快推进辖区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并将标准化达标建设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督促企业落实标准。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目标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任务,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七)强化重点时段、重要时期的安全检查

完善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在重大节庆和重要时段开展领导带队、全员参加、企业全覆盖的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

1、制定大检查总体方案,明确时间、范围、重点,并进行综合组织协调。

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科。

2、开展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具体内容、具体时间、企业明细、制作检查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八)强化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及车辆、人员配备,提高全行业应急救援能力。

1、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一至两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及车辆、人员配备到位。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指导、督促、协调辖区范围内组织道路运输企业适时开展演练工作。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新年伊始,正值春季气温回升阶段,各类病原微生物和媒介生物生长繁殖处于高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易发高发。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食品安全认识
目前气温迅速回升,导致各种细菌繁殖较快,食物极易变质、腐败,引发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可能性较高,特别易发食源性疾病。各区市县局和分局要高度重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讲大局、保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吸取以往各地食物中毒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当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研判形势,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严防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共筑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力度
要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春季消费特点,突出监管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结合抽检和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深入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以餐饮服务集中区、旅游景区、地方特色小吃聚集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中型餐馆、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小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饮料现榨、水果拼盘等为重点品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再加热、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特别针对各类专间和单独操作场所是否达到操作规范要求、食品的加工贮存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是否有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三、加强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要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健全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增强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加大政策解读、监管动态等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防控,强化应急管理
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防控在先,作为在前。要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遇有突发食物中毒事故,要依据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当好政府参谋,防止演变成群体性治安事件。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危害,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xx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强化源头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加强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改意见、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省局现场核查率分别不少于30%和40%,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现场审查率要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号令。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管制度,按照主动、便利、效能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审查、备案、许可手续程序,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违规问题。重点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三许可一备案”执行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汇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政府领导支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问题的批复》。按全省控制指标的企业布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196家以内,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在114家以内,并逐年有所减少。

(四)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等吸入性剧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再批准设立生产过程中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企业。确保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按要求安装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新建项目和安全改造所用涉及安全的管线、板材、零部件、元器件、仪器仪表等,须采用质量可靠、安全保证的产品。对全省119家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进行跟踪评价考核,年底前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企业,一律视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化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五)改造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内部布局不符合标准规范、生产储存设施落后陈旧、安全保障水平低的,须通过提升技术含量、设备更新,实现工艺技术先进、装置安全可靠、dcs和安全联锁控制、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等,现有剧毒化学品生产系统应实现管线封闭连续生产。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排查、评审,对达不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应立即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改造提升;对排查出的属于淘汰工艺和设备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建设。各地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快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确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的。新设立企业、新建项目未入园区或集中区域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原则上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安全审查申请。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外现有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扩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等扩能改造建设,只允许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进行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等相关技术改造。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须依法自建专职消防队。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区域,严禁新建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与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有任何建(构)筑物。

二、严格安全监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突出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上海世博会、夏季高温、恶劣气候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重点监控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着力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工艺及产品的危险特性,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把监管的重心放在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的企业。省局继续实行对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属地监管

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2页

原则开展重点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并将生产过程中或事故状态下产生有毒气体的企业、剧毒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列为定期检查的范围,对现有3家液氯、2家光气、2家氰化钠、25家合成氨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三)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部门“一企一档”制度,实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台帐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统计报表制度,严格基础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金安”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立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月报制度,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要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化学制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送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情况,督促指导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申报、建立档案、落实监控管理责任、安装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并对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应有连续记录,存档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监督企业做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预案、应急信息等基础工作,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立联动机制,中小型企业应就近与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签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帮助和指导化工园区建设,提高化工园区整体布局、内部功能分区设置、项目建设的安全水平。以化工园区安全发展为载体,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改造现有生产线,及时更换安全系数低、技术参数落后、已近老化的装置、管线、监控元器件等,提高安保能力。推进地方政府或化工园区主管部门设置区域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园区消防站,逐步配备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化工园区内应急资源共享。

(六)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人监管制度、季报和年报制度、信息填报逐级审核制度。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颁证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实施工作。监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和产销报表制度,保存完整的原始凭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及时通报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稳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内争取完成危险化学品二级达标企业50家、三级达标企业50家。力争年底前,使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都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都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全省不超过10家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试点;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强制性实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员工统一着全棉工作服或防静电工作服,有药工序岗位穿防静电鞋。

四、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机制。监督企业完善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建立企业定期专家排查隐患制度,督促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解决企业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基础薄弱、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全面深入等问题。实施政府分级挂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制度,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地政府及其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进行治理。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排查和政府检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机制,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经常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反“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班组建设和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岗位培训。对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采取有效手段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并在作业前开展危险辨识;要认真组织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防止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杜绝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四)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各地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准入关,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的安全保障条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鼓励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设储存场所,直接购销发运,减少重大危险源数量。鼓励支持成品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埋地双层储罐,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存在内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或搬迁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五、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已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转产、退出企业的核查工作,核查关闭、注销、转产和退出企业是否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关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拆除,涉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是否办理撤销手续。对企业关闭前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对比照片等影像资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建档。对未经安全许可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要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实施处罚。

(二)从严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超限量生产、储存;二是超定员生产;三是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四是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特别是在危险等级低的工房从事危险等级高的工序作业;五是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或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六是8种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七是违规在同一厂库区边改造边生产;八是分包、转包、租赁工(库)房或生产线组织生产、储存。九是违法假冒、借用他人商标、品牌组织生产。十是违法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三)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作用,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完善举报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从重从快追究不法分子和组织者的责任,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企业关闭验收标准逐家组织验收,拆除已决定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每个工房,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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