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读后感 > 导航 > 《冰与火之歌》小说全集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小说全集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你也许需要"《冰与火之歌》小说全集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冰与火之歌》小说全集读后感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 “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f132.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西顿动物小说全集读后感


西顿动物小说全集读后感(一)

在大自然里的动物世界充满了生命之谜。探索和揭示动物的人主要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动物科学家,另一类是写动物生活的文学家。后一类是写文学作品的叫做动物文学。

我们知道了不少动物故事,比如【丑小鸭】、【狼来了】、【活了一万次的猫】、【小红帽】等等。但是,动物文学和童话里的动物是不一样的,动物文学中的动物并不像人一样会说话、会思想,它们的生活和习一性一完全符合动物本来的生存方式。

自从看了西顿动物小说全集以后,我知道了狼偷吃我们养的羊、鸡、牛是为了它自己的孩子。所以我抛开了许许多多的寓言故事,开始喜欢起动物来,因为我知道动物是一个食物链,一环扣一环。如果没有蚊子之类的害虫,鸡、蜘蛛等动物就找不到吃的。吃鸡、蜘蛛等的动物就会死亡最后,我们人类也会死亡。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出生在英国,后来全家迁到了加拿大,在那里买了一大片土地,开始了农牧生活。他们生活的地方是一片荒地,但有许多野生动物,西顿渐渐一爱一上了这里。

西顿的动物小说已举世闻名,下面我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

【威尼佩格狼】描写的是一只狼对人类忠诚的情感。这是一只从小在酒吧里长大的狼。顾客常让狗群和小狼撕咬,小狼常常被咬得鲜血淋淋。只有酒吧的儿子吉姆关心、一爱一护这只小狼,所以吉姆和小狼产生了深厚的友情。当小狼长得非常强壮,吉姆因为生很严重的病离开了人世。可是狼没有离开城市,而且专门挑酒鬼和狗当敌人。但它从来不伤害小孩,因为它和小孩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城市里的人们要去杀它,它不但不逃出城市,还和人、猎狗进行了殊死搏斗,后来死在猎一槍一下。

西顿动物小说让我们知道动物也是有尊严的,人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

西顿动物小说全集读后感(二)

【西顿动物小说全集】是这次寒假里,我最一爱一看的一本书了。

虽然,我只读了这么一本书,但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想,却像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一样多。下面,就请我给大家说说吧!

第一个感想,就是作者能把斯普兰德狐狸这集故事中的刀疤狐写得那么的凶残那么的狡诈。但是,这只狐狸又是那么的关心自己的儿女,这一切,作者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第二个感想就是作者能把小狗切克这一集中地小狗写的那么的聪明机灵可一爱一。而且,每次出去打猎的时候,都能抓到许多的山鸡,最搞笑的就是这只小狗还想学会爬树,真是笑死我了!

其实,我非常羡慕这位作者能把这些小警物写的这么生动机灵可一爱一,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西顿动物小说全集读后感(三)

文/李梦瑶

玖完【西顿动物小说全集】后,令我感触到生命的力量是可贵的。

松鸡红脖子漂亮、勇敢,可最终没能逃脱猎人的圈套。阿诺克斯:一只从来不迷失方向,飞行能力很强的信鸽,最终被游隼撕食了。老乌鸦:老银斑儿曾经教导过许多小乌鸦要当心隼,但它却被隼吃掉了。

麻雀兰迪:它一样有快乐、忧伤,但它始终没有忘了唱歌。迪普:一只袋鼠,一直在它的城堡里过着快乐的生活。宾果:活泼、可一爱一的小狗,它和主人有着深厚的友情。

破耳兔和它的妻子将会在这兔子的天堂一直生活下去!小战马:一只勇敢、跑的飞快的兔子,在米克的帮助下逃离了危险地带。巷子里的野猫向往自一由,无论到哪里,都忘不了它的故乡。

威尼佩格狼,为了陪一爱一它但死去的男孩,不惜用生命做代价来陪伴着吉姆。法国狼王柯尔坦率领狼群给巴黎民众制造了恐慌,可自己和狼群最终死掉了。洛波是喀伦坡上的狼王,最终和它的妻子走过了一生。

母狐狸威克森的孩子四只小狐狸,只有一只活着。威克森为了不让小狐狸受苦,就给了它一颗有毒的果子。野马飞一毛一腿,不惜掉下万丈深渊,不惜获得自一由。猎人杨松寻找了几个月的公鹿,在和他对视的瞬间,杨松放下了猎一槍一,公鹿逃走了。

卡普是只忧郁的小熊,自从母亲和兄弟姐妹被猎人打死后,它变得高大威猛,并且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库拉古是一只公山羊,斯克迪是专门捕杀山羊的老头儿。最后老头捕杀了库拉古,做成了标本,老头儿也遭到了报应死亡。

有一头红一毛一野猪,脸上吹满了泡泡,于是它被人们称为泡泡野猪。泡泡野猪虽然闯了很多祸,但是在危机时刻救了喜欢它的猎人女儿,猎人最终放下了一槍一。小熊焦尼从小就身一体不好,多了一份焦躁和任一性一,不过它得到了酒店工作人员的照顾,一直到死。

梯图是一只草原狼,一妈一一妈一被猎人打死后,它被当做礼物送给了牧场主的孩子们。梯图受尽折磨,不过也学会了许多本领。梯图获得自一由后,当草原狼的身影消失了,唯独它的后代存活了下来。托米是一只长着银色皮一毛一的狐狸,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九死一生,并且结婚生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等等

这些故事为我们讲述了动物之间许多勇敢、向往自一由、忠诚、感人的真实故事。就像书中讲的一样: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书中所提到西顿的愿望:使人类停止虐一待野生动物,是我最大的愿望。

让我们一起努力,来实现西顿的愿望吧!

《冰与火之歌》之读后感1500字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 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读后感600字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1200字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全集》小说中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出自柯南?道尔之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不但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还风度翩翩,精通各种体育项目

《福尔摩斯全集》为什么会成功呢?第一点,他所叙述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生活在普通的社会里,与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乡绅的后代,祖母是着名画家的妹妹,爱出没于污都伦敦,喜欢看每日电讯报等等。小人物贴近生活,没有让我们感到要不可及。

第2点,也是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将《福尔摩斯全集》看完后,仍然觉得不过瘾,故事中的案件实在扣人心弦,而对人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

《福尔摩斯全集》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除了这些,从文笔角度上来说,柯南道尔的文字,描述让故事更加生动,更加吸引人,特别是对文中主角福尔摩斯的描写,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如果是我,我绝不会把一个人描写的这么仔细。从外形一直描写到大衣的领子。而且,他这个描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为后面案件的详细深入,红发会做发生的事情有了见解与直接的联系。

《福尔摩斯全集》全集只是侦探小说的一个代表作品之一,而后有层出不穷的侦探小说和许许多多伟大的侦探小说家。比如说伟大的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家莫里斯?勒勃朗,松本清张等。侦探小说拓展我们的思维思绪,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领会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合理的想象,精辟的逻辑,紧凑不混乱,细致不拖沓的文笔,都是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的。也许,侦探小说还会给我们对于事物更加深层次的考虑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