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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观后感

利兹与青鸟观后感。

随着人们的教育质量的提升,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范文类型,不同的文章可以用在不同的场合,你可能正在找一些相关内容的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利兹与青鸟观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如果把整个吹响系列中霙和希的故事攒到一起应该还有些情节和明显的戏剧冲突,但是就这么平白地展示二人的感情,实在是太寡淡无味了。本来要么可以拍成一个不太依赖tv版的独立剧场版,要么也可依托原来剧情展开新冲突,偏偏最后搞得若即若离。人物上,霙处世为人的态度近乎于病态,如何让人能相信她能如此坦然地改变生活轨迹?秒五也是属于情节慢而弱,但是意境美,情感塑造深刻,但是秒五主旨是男女爱情,这容易唤起观众同感,本作是在说爱情还是友情呢?这种性质暧昧模糊的感情表达太难引起共鸣。

再补充一些吧,吹响系列相对于之前轻音、中二、冰菓这些作品,我觉得欣赏的门槛似乎更高,或者说,更是阳春白雪的作品,因为吹响的故事更真实也更细腻,但是缺少的是想象力,缺少剧情的张力,时常给我的感觉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要看下去。可能这种偏女性视角的故事在二次元圈比较少见。而且似乎有意规避媚俗/媚宅,对男女情爱的刻画在京都作品里比较少,吹响里的学校明明是男女混校,吹奏部也不少男性,但是男同学简直空气。追求视角和感觉的独特没错,青少年女性同性之间的情谊的确某种程度上比男性间更富爱情色彩,不过多数百合向动画作品都有媚宅色彩,大家看百合多是看这个热闹,剥离了媚宅要素,剩下的纯粹情感东西,在男性中间不易引起共鸣,无论你怎么渲染,男观众只觉得矫情无聊。女观众的共鸣又得取决于经历体验。所以,这最后大概就是个叫好不叫座的作品。

自己的感受只能代表自己,说实话,我第一次感觉豆瓣评分和自己实际感觉差这么多,感觉到了出品方的诚意和努力,但是这种显得“内卷化”,也就是格局不大但是内部细腻复杂的作品,并不是本人等若干缺乏感性思维的人士能欣赏来的。秒五的意境很好,但是我第一遍也难以理解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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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女观后感


篇一:动画父与女观后感

观《父与女》有感

材料与纺织学院材料学魏炜201220305015

影片之所以打动人,是由于它所要表达的感情是我们每个人这一生都不想要失去的父女之情。它勾起了我们许多童年的回忆。小时候,父亲是遮风挡雨的大树,父亲的肩膀承载着我们的欢乐。

影片中的小女孩和父亲并排骑着车,她心里并不知道这次来送父亲居然就是永别,她只知道父亲是爱自己的,他一定会回来。他们一起来到湖边,父亲弯下腰抱着她,亲吻她的脸颊,一举一动中无不渗透着对女儿的爱。小女孩当然也舍不得父亲,她望着准备离开的父亲。这时她的眼眶里也许还含着泪珠吧。父亲也不想离开,来到湖边的他又忽然奔向岸边,抱起女儿深深一吻。但不得已,还是要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他不忍再看向女儿那双不舍的眼睛。小女孩看着父亲划着船越来越远,她在岸边来回的跑着,希望父亲能在视线内多停留一会,可是船儿最终消失在茫茫水中。她还是不愿离开,等在岸边,期望父亲突然出现。可是天色渐晚,她不得不骑上自行车离开,留下父亲的车独自靠在大树边。

时间一天天过去,小女孩每天都来湖边等待父亲的归来,但是每次都没有等到父亲。刮着大风的天气,小女孩艰难的骑着车去湖边,她心里想,也许某一天,就等到父亲了,那该有多好啊!下着大雨的天气,她穿着雨衣冒着大雨去湖边,父亲也许会在这样的雨天回来。渐渐地,女孩有了自己的朋友,她收获了友谊带来的快乐。她和朋友们骑车玩耍,路过父亲离开的湖边,她停了下来,望着湖面,她又想念父亲了,虽然拥有了友谊的快乐,但是想念父亲的心却一刻也没变过。最后,在伙伴们的呼喊声中她不得不离开这里。

有了恋人之后,亲爱的他会经常骑车载着女孩欣赏美丽的夕阳,他们也时常会路过父亲离开的湖边,但这次她并没有停下来,她似乎已经习惯没有父亲的生活。再后来,她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和爱人各自骑车载着心爱的一双儿女来到湖边。丈夫在陪着孩子们玩耍,而她却望着湖面深思,脸上一抹散不开的愁云,父亲你在哪,女儿又想你了。

时光飞逝,湖水逐渐消退,父亲依然迟迟未归。她也从中年逐渐步入老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骑车去湖边等候父亲,年迈的她只能推着劳累不堪的自行车,岁月已经让这辆车再也站不起来了。她蹒跚的来到湖边,穿过一片芦苇来到湖中央,出现在眼前的是一艘陷在土里的船,这让她想起当年父亲划船离开的场景,心中不免难过起来。她来到船上,慢慢的弯下身子躺在了船里,她的心离船很近很近,她的心离父亲很近很近。也许是在梦里,也许只是幻觉,她站了起来,跑向远方,时光倒转中她看到父亲回到了她的身边,他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也许只能在梦里,她才能再见到父亲……

在看到湖中央那艘船的时候,心里很难过。我以为女孩的父亲在出海那天,或者在某个大风大浪的日子里回来的时候出了意外,女孩终其一生都没有等到父亲的回来。

篇二:动画父与女观后感

观《父与女》有感

影片之所以打动人,是由于它所要表达的感情是我们每个人这一生都不想要失去的父女之情。它勾起了我们许多童年的回忆。小时候,父亲是遮风挡雨的大树,父亲的肩膀承载着我们的欢乐。

影片中的小女孩和父亲并排骑着车,她心里并不知道这次来送父亲居然就是永别,她只知道父亲是爱自己的,他一定会回来。他们一起来到湖边,父亲弯下腰抱着她,亲吻她的脸颊,一举一动中无不渗透着对女儿的爱。小女孩当然也舍不得父亲,她望着准备离开的父亲。这时她的眼眶里也许还含着泪珠吧。父亲也不想离开,来到湖边的他又忽然奔向岸边,抱起女儿深深一吻。但不得已,还是要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他不忍再看向女儿那双不舍的眼睛。小女孩看着父亲划着船越来越远,她在岸边来回的跑着,希望父亲能在视线内多停留一会,可是船儿最终消失在茫茫水中。她还是不愿离开,等在岸边,期望父亲突然出现。可是天色渐晚,她不得不骑上自行车离开,留下父亲的车独自靠在大树边。

时间一天天过去,小女孩每天都来湖边等待父亲的归来,但是每次都没有等到父亲。刮着大风的天气,小女孩艰难的骑着车去湖边,她心里想,也许某一天,就等到父亲了,那该有多好啊!下着大雨的天气,她穿着雨衣冒着大雨去湖边,父亲也许会在这样的雨天回来。渐渐地,女孩有了自己的朋友,她收获了友谊带来的快乐。她和朋友们骑车玩耍,路过父亲离开的湖边,她停了下来,望着湖面,她又想念父亲了,虽然拥有了友谊的快乐,但是想念父亲的心却一刻也没变过。最后,在伙伴们的呼喊声中她不得不离开这里。

有了恋人之后,亲爱的他会经常骑车载着女孩欣赏美丽的夕阳,他们也时常会路过父亲离开的湖边,但这次她并没有停下来,她似乎已经习惯没有父亲的生活。再后来,她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和爱人各自骑车载着心爱的一双儿女来到湖边。丈夫在陪着孩子们玩耍,而她却望着湖面深思,脸上一抹散不开的愁云,父亲你在哪,女儿又想你了。

时光飞逝,湖水逐渐消退,父亲依然迟迟未归。她也从中年逐渐步入老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骑车去湖边等候父亲,年迈的她只能推着劳累不堪的自行车,岁月已经让这辆车再也站不起来了。她蹒跚的来到湖边,穿过一片芦苇来到湖中央,出现在眼前的是一艘陷在土里的船,这让她想起当年父亲划船离开的场景,心中不免难过起来。她来到船上,慢慢的弯下身子躺在了船里,她的心离船很近很近,她的心离父亲很近很近。也许是在梦里,也许只是幻觉,她站了起来,跑向远方,时光倒转中她看到父亲回到了她的身边,他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也许只能在梦里,她才能再见到父亲……

在看到湖中央那艘船的时候,心里很难过。我以为女孩的父亲在出海那天,或者在某个大风大浪的日子里回来的时候出了意外,女孩终其一生都没有等到父亲的回来。

篇三:动画父与女观后感

动画父与女观后感 《父与女》是一部没有一句旁白的动画片, 情节很简单。父亲和小女儿分别蹬着脚踏车来到海边,父女拥抱分别后,父亲下到有条小船的海边,突然又转身回到岸上,抱起女儿放下,然后就上了小船划向大海。 沉闷抑郁的背景音乐下,我知道这位爸爸回不来了。果然,春夏秋冬,不同的季节情境下,小女儿都蹬着脚踏车费力的来到海边的大树下。一棵树下,还有那辆她老爸的脚踏车。小女孩停车,伫立海边凝望,回程! 后来小女孩坐在一个男孩的车座后经过这个海边直接驶过。 再后来,女孩和他的丈夫分别蹬着脚踏车各带着一个孩子来到树下,又是停车,伫立, 凝望,回程。 再后来,女孩老了,很费力地蹬着脚踏车来到海边树下,这时的海堤大道一路坑坑洼洼,还是停车,伫立,凝望,回程。 再再后来,女孩老的只能推着脚踏车非常非常费力地来到海边,停车,车倒了,扶起,又倒,扶起,又倒,女孩不扶,走下海堤,走进大海。 在大海深处芦苇丛里,斜卧着一艘小船,老女孩跑向小船,窝躺到小船里,然后她突然跑起来,跑着跑着,她不驼了,年轻了,变回小时候,而父亲就在 前面,她就这样重新跑回父亲的怀抱! 影片结束了,我心潮起伏,我想这小女孩不就是我吗?心里虽然沉痛,但还能忍住眼眶里的泪水。 这时,老师要求上台分享观后感,后排的老师说这影片说什么根本看不懂,我突然明白了,没有相同经历的人也许无法看懂这个影片,于是我马上起身来 到台上。 接过话筒,刚开口我就止不住汹涌而出泪水,我九岁父亲突然去世,我虽然已经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但心里总有个声音告诉自己,父亲会回来的,他一定会回来 的,到现在我还是如此坚信! 父亲去世时,我没有悲伤,反而很兴奋,()因为家里突然热闹起来。出殡,做迷信,家人都哭的很伤心,我不伤心,却也不能没有眼泪啊,打小聪明的我担心被冠上不 孝女的名头,于是偷偷地用香火熏眼。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对此事愈来愈耿耿于怀,特别是为人母之后,愈加深感对父亲的愧疚,却始终找不到宣泄口。 终于有一次和同事们在野外露营野炊,酒酣之后,听到嘤嘤哭泣声,突然 想到当天是重阳节,想起父亲,想起深藏心中的愧疚之情,我不可遏制的放声痛哭,那哭 的真是地动山摇,响彻山谷啊!直到第二天同事喂我喝粥,我还是吧嗒吧嗒眼泪和着粥喝。 可是今天,当着这么多老师和同学的面,我又挡不住汹涌而出的泪水,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她能唤起你内心最深处的东西。 父女最终拥抱在一起,那不就是我心底坚信的吗?我相信我一定会见到我慈爱的父亲的,即使是在天国,那又何妨?! 影片中有个细节,女孩唯一没有停车伫立回程而是直接穿过树林的一次是坐在男友车后座。这更加深了我内心愧疚。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啊!小时候还经常 梦见 父亲,后来就完全将之抛之脑后,因为有要强的母亲呵护着,我的生活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直到自己也成为母亲之后, 才幡然醒悟!却悔之晚矣! 我知道人老了童年的记忆会更清晰,我想等我老了,我会更加愧疚,更加思念父亲的。而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多陪陪我的母亲,我现在最怕最怕的事情就 是,我不敢想,不去想!妈妈,我爱你!妈妈心态很好,生活方式特健康,她坚持劳动,坚持与人为善,坚持做着力所能及的慈善,这样的母亲,当然会寿比南山 喽,您说是不? 季老师没有对影片做点评,她只说这是一部获奥斯卡奖的影片。我想我能理解它能获奖的原因,没有一句语言,同一个场景,变化的只是一些细节,却把最深沉的情 感表达地淋漓尽致,让人引起深深 的共鸣, 这就是宝贵的艺术财富。


道德与法制观后感


篇一:道德法制观后感

[道德法制观后感]道德法制观后感《法治在线》观后感

一、惩处犯罪分子,我们引以为戒

今天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法治在线〉之〈斩断毒祸〉,介绍的是成都市公安局成功破获3.16特大贩毒案的主要过程,看后颇有感触!

国家公安部得知近期缅甸毒枭与一四川毒贩联系频繁,准备将一批海洛因运往成都,并且有意从境外聘请技术人员,在成都开设冰-毒加工厂,道德法制观后感。从节目中的办案人员得知,以往都是过境或就地销售,而犯罪分子还准备开设毒品加工厂,可见案子的紧迫性。幕后操纵此事的四川毒贩外号“张大哥”,具体情况不详,可见案子难度之大。公安机关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在对大毒枭“张大哥”的线索茫然之下,从破获大毒枭的马仔和一些女毒贩入手,逐渐使线索清晰,最后顺藤摸瓜式的抓获大毒枭“张大哥”,捣毁了毒品团伙,使得建立毒品工厂的恶劣行径最终不得逞。

一个案子的破获,从长远看来,就是对中国整个巨大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直接地看,本案的破获,不仅表现了我们公安干警与违法犯罪分子斗志斗勇的智慧才能,而且也对观众是一种警示。它向公众展示了公安机关对国家,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作出的突出贡献,必然增强人民对警-察的信心和信任,爱戴与拥护。该案子的破获,通过过程和犯罪分子的下场生动地直接地让坏人望而却步,使观众引以为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不管谁触犯了法律,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毒品具有危害性,不仅危害人的生命健康,也危害社会安定。毒品吸食不得,贩毒运毒更是滔天大罪,切毋作社会罪人!生命是宝贵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应该拒绝毒品,遵纪守法!莫象节目中的犯罪分子,最终落个绝望下场!

案子的告破,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民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普遍缺失。就比如,其中的一位贩毒女子的丈夫已经因为毒品的违法行径而蹲守监狱,而她却不知悔改,一些民众竟然如此愚昧混沌,观后感《道德法制观后感》。 ◆分享好文◆这些例子令人内心沉重,使我们感到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教导公民遵纪守法实乃当务之急,而且时时刻刻不能放松。我们国家也许还存在更多象她这样愚昧的人们,正走在犯罪路上,急需挽救!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自己要时刻想到要遵纪守法,明辨是非;而我们也许还有更多的底层人民,更多普通老百姓需要法律阳光的普照,对于有关部门,我们的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有关法律工作人员任重道远啊!

在抓获“张大哥”的过程中,引出了三个女孩子。最小19岁,最大22岁,都是阿坝藏族自治州财贸学校的毕业生,被一个老乡介绍认识了犯罪团伙中的一个女子。该女子说是能给她们找份好工作。而唐媚给她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去云南贩运毒品,并且许诺一次就可以挣七、八千块钱,是她们平时打工两年的收入。就这样,刚走出校门的稚嫩学生,一心想着七,八千块钱,被别人蒙骗也不知情,蒙蒙懂懂地在唐姓女子指使下吞下可能致死的毒品,担当起人体藏毒的运毒工具,最终走上不归路。

节目中的三个女孩子,全身带着清纯朝气。与其他犯罪分子接头时候,依然是面带笑容,也许正欢声笑语的。殊不知,灾祸在等待着她们。被抓获后,三位女孩面露土色,黯然得令人觉得可怜,尽失刚毕业学生应有的胸怀美好前途的昂扬气概,尽管未曾找到工作。就连办案者也为它们惋惜遗憾,同样令电视机前的观众为之悲哀同情。

节目一开始,就是一位穿着囚服的年轻女孩的哭诉忏悔,哽咽不断,哭鼻子抹眼泪的,说话几近模糊。看得出已经成为罪人的她面对记者和镜头很真实,毫无掩饰。且不论这三位女孩子所犯的具体是什么罪名,单从节目开始时候的这位女孩子的哭诉就可知,她们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她们所犯的罪行已经无法挽回。观众的同情归同情,惋惜遗憾也无济于事,因为

法律是不相信眼泪的!

不过,这三位女孩子的误入迷途引起了我的其他一些思考。 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常常成为不法分子或者不法分子的目标,她们本身的问题出在哪? 是什么原因使她们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说其他没有经过教育,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教育的贩毒马仔和运毒女子,为了金钱,铤而走险,情有可源。可是,接受过教育,有着高知识高素质,起码能明辨是非的三位刚毕业的学生也踏入危害社会的领域,实在令人感叹于接受过教育的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缺乏。

我想,不仅是因为蝇头小利的诱-惑,寻找工作的紧迫,也不仅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良好教育的缺失。而教育的失败导致三个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可以说,除了家庭,社会的一些根源外,教育恰恰是导致三位女孩成为罪人的“罪人”之一。

学校单一的应试教育导致学生涉世不深,对社会了解不清楚,思想单纯单一。恰恰使得心怀鬼胎的不法分子“看上眼”,并能很好对其欺骗引诱。

篇二:《法治在行动》观后感

焦庄小学 郑士杰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

如今青少年犯罪屡见不鲜,原因多种多样,昨天看了一个节目:犯罪嫌疑人叫小东,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实小东的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一家民营企业的高管收入颇丰,但是他为什么选择露宿街头而不回家呢?宁愿去抢劫也不愿意回家,父亲去看守所看他的时候,小东说让那个人走,然后自己马上就往回走,父亲很尴尬的笑了笑说:“我在外边等吧”,可以看出他们父子关系很不好,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原来是因为他在学校早恋,父亲不同意,加之父亲的工作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和他交流,久而久之连和父亲说话都不愿意说了,大街上看见就像陌生人一样,他经常问她的同桌题,久而久之对她产生了好感。父亲反对,继而更加深了他们之间的隔阂,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心理专家说:“青少年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定型,所以他们可塑性很强,如果及早发现他们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的疏导和安抚,打开他们的心结,纠正他们的偏差行为,那么孩子的心理问题是可以很好的解决的,而且这个孩子本身学习不错,如果进行合理的疏导是能解决问题的。这从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原因就是有的家长只顾自己的工作,而忘记了和自己的孩子多交流多沟通,孩子更多的是需要家长的关爱、理解。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对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自身,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互相配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开展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会,对学生情况进行沟通,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会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焦庄小学六年级 焦淼

近日,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河北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的《法治在行动》,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我认真地看完了这个栏目所讲述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

我看的是一个青少年王某组织了一个少年“黑帮会”,下辖四个堂口,向弱小学生收取保护费,其中一名学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被几个人截住,拿棍棒殴打他,向他们要钱,这件事成了这名学生心里的阴影,也无心上课了,心里感觉很害怕,他们可都是和我们一样本应该在学校好好学习的学生啊,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年青少年啊,可他们却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一系列的事情我想原因有很多吧,我们青少年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难以抵制外界不良诱惑,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沾染不良嗜好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重视程度也不够,没有很好的和孩子沟通交流,注重孩子的动向,多向孩子讲解法律知识,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不应该做的,我们自己也要增强法律意识。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警言应该时刻在我们的脑中闪现!历史的长卷是由自己谱写的,不要让其沾上不光彩的污点,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才会绽放光彩!

焦庄小学三年级 王涵冰

观看了《法治在行动》,里面的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真的是让我触目惊心,令我不禁想到,他们的青春本应是美好而快乐的,却因犯罪从此蒙上了阴影,在狱中度过。究其原因,我觉得最主要的是——家长的溺爱。

有些父母,认为自己小时候过得苦,所以拼尽全力,努力工作,给自己的儿女营造一个好的家庭环境,认为自己的孩子要富养,然而经常工作的缘故,使得他们与自己的孩子沟通少了,所以与孩子见面时,总是大把大把的给钱,但却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拿这些钱做什么用,导致他们的子女大手大脚花钱,钱多了,家长也不管,这时候,很多孩子就整日泡在游戏厅,KTV,酒吧,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然而,这些人无拘无束惯了,脾气也就变得非常火爆,容不得别人的一点欺负,结帮打架,喝酒,抽烟,这样的人,非常容易犯罪。

我们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战胜不良诱惑,在关键的时刻,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焦庄小学四年级 崔家萌

观看了《法治在行动》,里面的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真的是让我触目惊心。我觉得有以下几种原因:

1、家长溺爱

有些父母由于经常工作的缘故,与自己的孩子沟通少了,总以为给他们钱,就解决问题了,却导致他们的子女大手大脚花钱,整日泡在游戏厅,KTV,酒吧,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结帮打架,喝酒,抽烟,这样一来,非常容易犯罪

2、电子游戏的诱惑

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很难自拔,玩电子游戏对视力、神经等造成危害,使大脑灵活性下降,影响学习成绩,容易诱发寻畔滋事、勒索财物、打架斗殴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3、赌的诱惑

赌博是一种恶习,赌博一旦上瘾,就很难回头,可能使人一步步走上骗、偷、抢的违法犯罪之路。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参与赌博,屡次不改”,是未成年人应当杜绝的严重不良行为之一。

4、毒的诱惑

毒品是使人上瘾的麻醉剂和精神药品。吸毒一口,误入虎口,吸毒的危害性极大,百害而无一利,严重损害身心健康,吸毒容易导致倾家荡产,并引发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列为严重不良行为之一。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顺利快乐的度过人生中美好的春天,我们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战胜不良诱惑,在关键的时刻,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焦庄小学五年级 王一凡

观看了《法治在行动》,我感触颇深。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率逐渐上升,我们现在是未成年人,我们要不断学会为自己充电,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加强理想的培养、道德行为的养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我防范,遵守法律法规,要养成自尊、自爱、自强的性格!

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我们不能有这样的行为。如果同学们有,就要及时改正,身边的人有这种行为我们要告诉别人这种行为的危害性。若不改正会有怎样的后果?如果自己没有说服的能力,要及时告诉老师或有能力说服的长者。(比如看见同学朋友纠缠他人或自己闹事,身上携带管制刀具,参加偷盗,赌博、吸烟、凶酒和拦阻他人索要财物而殴打他人等)屡教不改不就会使社会混乱,就会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最严重的就是毒品,传播黄色,我们都要远离这些!

我们要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敬业奉献、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和注重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道德美、行为美)建立良好和安全意识,养成日常好行为。在学习和生活中从我做起,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学会宽容待人,共同健康成长,不能在教室、走廊、过道、操场等公共场所嘻戏闹!因为这些地方很容易出安全事故,细节决定成败!但细节也改变人的一生。

篇三:法制与道德栏目观后感

法制与道德栏目观后感

21世纪的今天,已经解决温饱,奔向小康的我们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在我国犯罪事件却是频发,高发。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案例在触碰我们的底线无情的向我们宣告了我们的社会随时在饱受威胁,我们也不得不思考“和谐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寒假中,每天几乎都在看道德与法制的相关节目,不得不承认,它们确实强烈震慑到了我的心灵。生活中总有一些事情似是而非的触碰了道德的底线。在道德伦理之下,我们也习惯了用感情去处理问题,然而感情对于所有而言有真正的公平吗?自古以来“法理不外乎人情”“法不容情”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态度与情,与法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抉择?在今天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不断普及的法律道德为我国快速步入法制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要想真正对法律与道德有真正了解,首先我们要知道他们的区别于联系? 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一、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

1有共同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

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

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

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

1.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

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

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

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

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

3 两者的实现方式和约束力不同。 法律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在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各环节中体现,道德不依靠强制力,依靠内心信念,习俗、教育力量来维持。

4 两者作用的范围不同。道德的作用范围比法律广泛的多。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一切领域。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分属制度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都是调整社会关系与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彼此渗透,相互补充。

(1)法律需要道德的奠基和撑持。

道德的产生先于法律,古今中外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无不是以特定民族和国家的伦理道德为基石,并力求与道德相适应,相协调的。一个真正的法律制度必然蕴涵着道德精神。法律的实施不仅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且要靠群众在舆论上的支持。

(2)道德的实施需要法律的强制保障。人们道德自律的增强不仅要靠教育,而且要靠法治。为道德立法有利于促使人们逐渐形成道德自律。

(3)道德要法律化。道德的本质决定它和法律同属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共同起着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塑造美好心灵,优化社会风尚,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作用。道德法律化就是要使社会的道德规范逐步纳入法律条文。

(4)要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 法律规范大多起源于道德规范,它们原是道德规范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国家才将其上升为法律规范,借助法律的强制力予以保证。

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思想关系,是1种特殊的社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对二者的关系说法很多,其实,它们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5)情法冲突——法治的尴尬。

自古以来所存在的问题

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前面谈及的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

另外,我们也应该了解导致犯罪事件高发的深层原因?

情法冲突——法治的尴尬

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前面谈及的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

法律道德栏目带给我们的启示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如果犯罪在监狱里呆上两三年,这种经历会在他往后漫漫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个污点,更会在他心里造成一个阴影,他会看到受害人家属憎恨的目光,看到别人憎恨的目光,亲人疏远你,朋友疏远你,即使你有了觉悟,有了改过自新的决心,也不可能找回你曾经拥有的,曾经你学法守法,如今你知法犯法,曾以你有远大的抱负,如今一切已经成了泡影。

要充分而全面地构建一个法治社会,首先要从每个人、每一件小事上做起,才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最后事半功倍,作文之观后感:法制节目观后感。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要做到国泰民安,才能强盛兴旺。而国泰民安,也并不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虽说,现当今的社会没有枪声,没有战乱,但是我们总能从各个细节中感受到有些人行为的污秽,灵魂的肮脏,这本是与“法治社会”的醒目标题所相排斥的,如果不杜绝这一现象,让犯罪者无法醒悟,或风华正茂的青年又走上绝望的不归路,那么无疑,“构建法治社会”将永远成为一句空话,一句只能付诸东流、而无法兑现的空话。

于是,我们也深深领悟到期间的意义之大,责任之重。同样,这也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把那些犯罪者从绝望的谷底拉回现实,迈向美好。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除了要学好文化知识,全面发展,更重要的是竭尽所能,为这个社会作出一丝小小的贡献。

强化人们的法制概念,建设一个现代化法制社会。

每个人多了解法律知识,开阔视野。同样也要在了解法制信息的同时,多阅读书籍,因为书是无价的的,它的璀璨,超过了冬日最绚丽的那道光芒;它的深度,远远超过了人们想象中的叠加!让大家不断地充实自己,磨练自己,最终才能升华自己,提高自己。

法制,顾名思义,有法才能制。而“法”其实是无形的,它就在我们身边。它是一份责任。责任不是甜美的字眼,他有岩石般的冷峻。它背负在我们的身如影随行。有了责任,我们就可以循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你说他是蔷薇路也好,你说他是荆棘路也好,我们一定要肩负责任一直走下去。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现在是法制社会,每个人都要有责任感,一个人的责任感在于他自己对/社会和国家所负责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履行义务的态度。

法治社会中我们应当有法制人生,应当由法制意识,更应当珍爱生命。当生命的阳光照向你时,你便是最富有的人,因为生命宝贵。你必须有意识,不做违

法的事情,能具有一定的正义感,能明辨是非,能珍爱生命,能提高生命防范意识。

重视法制,就是重视安全,就是重视自己,就是重视亲人,就是珍爱生命,就是对社会,对国家有着一份自己的责任感沉淀着痛与感动,沉淀着爱与责任,沉淀着法律的庄严与神圣,让无私的正义的法制之花开遍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相信我们的生活有着更加美好的未来。

法律,一只钢笔承载的是几十年的公正审判;

法律,一盏油灯照耀的是几十年的漫漫长路;

法律,一个救生圈托起的是如花般的年轻生命。-


狐狸与孩子观后感


篇一:狐狸与孩子 观后感

专业班级:网信10-3班 姓名:李昉学号:311009050302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狐狸与孩子》观后感

关键词:狐狸与孩子 爱情 放手 占有 观后感 生活 摘要:在观看了《狐狸与孩子》这部电影后有感,通过电影的剧情对比生活和爱情得到了一系列的感悟。由此论证了题目所写: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在某个星期一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观看了《狐狸与孩子》这部电影,那么大的一个教室一个专业的同学坐在一起静静地观看,那么意味深长的电影,深入骨髓的感动,直到现在我依稀能回忆单纯的孩子和无邪的狐狸在一起时美好的时光。

那是一部直击心灵的的电影,电影里安静的画面,电影里自然的不能再自然的场景,安静的讲诉着一个像梦一般的故事,没有任何曲折的情节,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加修饰,但却能让人用最平和的心静看完整个的剧情,然后回味无穷。

剧情很美,像是一幅幅的画面一张张配着感情般的徐徐铺展开来:红霞满天落叶纷纷的秋日;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的森林;像新疆天池一样的风景;夜晚像梦幻般童话乐园的山洞;清晨含着露珠晶莹含羞的花儿;还有翠绿翠绿的草地;当阳光隔着树缝洒下一片金黄时整个的森林都是那么熠熠生辉,让我们屏住呼吸去品味着它的美丽与优雅!在那么一个充满温情与灵性的森林,美丽的小狐狸和小女孩毫无征兆的就相遇了。犹记得当时小狐狸发现身后小女孩时转头的一个眼神是

那么的纯净,写满了恐慌像一个被宠坏的小公主般的无辜。就这样的眼神在我心里留下了,就这样的眼神紧紧地抓住了小女孩的心!长着雀斑笑容甜美的小女孩她是真心喜欢小狐狸的吧,她看它的眼里闪着惊喜的光芒。自从一次美丽的邂逅后,女孩就一直努力着努力着,想离小狐狸近点再近点。她是那样的努力,是那样的不辞劳苦,满山满山的寻找它的踪迹,甚至每天坐在山毛榉上边等着和它的再次相遇……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她真的接近了它,就像女孩说的那样: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可以抚摸它。是的,小狐狸真的就给了她足够的信任,可以玩耍,可以陪伴。孩子就是孩子呀,当初追逐的时候单纯的没有一丝的杂念,小狐狸就是个可爱的小动物,她就是想和它一起玩。可是,当真正的拥有时她还是忍不住想要开始拥有它。所以,从那以后,一切就注定有了结局……

有好一段时间,我总以为片子只是一部教人爱护动物的片子,顶多是一部告诉人们“爱并不等于占有”的片子。可是,时隔几个星期,我忽然有了别的感悟——关于爱情与生活。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提笔写这篇观后感时立马就想起了这句话,是的,有些感情倘若真的爱,那就要学着放开。小女孩执着的爱恋着小狐狸,以为越是爱它越该拥有它,和它朝夕相处,和它形影不离。我们对自己的爱人何尝不是如此?当最开始的春心荡漾和芳心暗许,彼此还不曾熟识的时候,我们仅仅想的是他能看自己一眼,他能对自己笑一笑,他能多注意自己一点,那就知足了;后来,如愿以偿做了朋友,我们开始索取更多的关注,索取更多的在意,总想着让

他对自己特殊点再特殊点;一直到,当两人真正走到了相知相随的地步我们就想更多的陪伴,总想对方眼里只有自己,总想对方心中只想着自己,把那份爱情攥得紧紧的,生怕一松手感情就溜了,他就没了。小女孩失败了,因为她忘记了灵动的小狐狸属于灵性的大森林。自然,我们也会失败,因为我们会慢慢忘记,没有谁会永远的属于谁。我们总是这样,当确定了彼此的感情后,就开始想要去占有,把自己的想法和愿望强加到他的身上,只有当他接受的时候,我们才能满足了自己的虚荣,知道了自己还被爱着,自己还在他的身边有别人没有的特权,这才幸福着。就这样慢慢地,我们也开始为对方付出越来越多,总不停地有意识无意识地告诉对方我爱你,殊不知就这样的付出已给了对方太多的的压力,因为我们用行动告诉对方我很爱你的时候,就是在诉说:我这样爱你,为你做了那么多,你不能不爱我,必须也做出表现爱我的行为。是的,我们在付出,我们用心在经营爱情,可是像小女孩一样,我们把爱和占有搞混了。当初的依恋变成了束缚,我们的爱就变成了束缚的理由。爱怎么能成行使特权的借口呢,就算再爱,也不能规定谁注定是谁的谁。所以,就像小女孩一样,当我们在企图占有和控制时我们也在开始走向分离。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可能完全被别人约束。我们拿着爱当幌子去占有,去要求时,那样的爱还会纯洁吗?计较了太多的得失,权衡了太多的付出与回报,我们就开始了不甘心、不公平。那自然,爱情中的满足也就消失。我们应该给彼此足够的空间,倘若被感情压得太紧,人都会变了质,这样的人还会是你曾经所迷恋的他

吗?足够的空间我们让彼此发展,足够的时间我们做自己的事,能永恒的保存酝酿自己的魅力。我们一直用欣赏关心的心态去对待对方,依恋着,牵挂着,但不过分依赖不过度约束。如果大家真正的彼此相爱,那么自然就有真心的自我付出,不用你去索取,源源不断的爱恋团团将你包围。不用朝夕相处,不用耳鬓厮磨,没有猜忌没有担心,我们彼此心中想着念着的全是对方,坚信对方的忠贞,肯定感情的永恒。拥有这样的爱,不正是我们最想要的爱情?!

多了羁绊,雄心壮志的男儿开始了懦弱胆怯;多了束缚,优雅得体的少女也会开始杞人忧天。多了那些硬是借着爱的名义塞过来的东西,再没有豪情壮志,再没有独立优雅。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我们身边占有的那个他,还是自己曾经深深迷恋的他吗?小女孩未用绳套栓住小狐狸,倘若小狐狸真的就范,那么卧在小女孩身边的像乖狗狗一样的狐狸还会是那个女孩第一次见眼眸如秋水般深邃平静的小狐狸吗?美丽灵性的小狐狸会没了吧,那样,小女孩还会一直迷恋着它?狐狸是属于森林,只有在森林中它才能保持着它的美丽与灵性,才能引得小女孩驻足,才能让她众里寻他千*。我们的他也是一样吧,他不只是属于我们,更属于世界。放他进整个世界后,他的风姿卓越,他的卓尔不凡,才能更吸引我们,能让我们追逐他的脚步更进一步。这样,就有了金童玉女的神话,有了流传千古坚不可摧的爱情故事,于是,我们也有了天长地久。就像小狐狸与小女孩,放手后才有了美好回忆,不然,记恨小女孩的小狐狸还会放女孩在心里吗?!倘若我们没法活成永恒,那我们活在心里美好的曾经中也好。

爱情如此,亲情友情亦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总以爱的名义接受了太多,于是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翅膀,忘记了怎样飞翔。不知外边天地的辽阔,外界风雨的凛冽,所以,没了迎着暴风雨飞翔的海鸥,没了振翅击长空的飞鹰。爱是放手,放手让他走,学会生活的一切,他才能一直生存下去。孩子本就不属于父母,他属于的是世界,我们不能再用爱的名义将他束缚。而当友情自私的不再留下自由,那么友谊也该到了保质期。小狐狸属于大自然,小女孩的不再纠缠给予自由才能让属于自然的狐狸不再记恨,也许它还放她到了心底最深处的地方。

一切落下帷幕。女孩在最后说,她把爱和占有搞混了。我喜欢这句话,爱不等于占有,当我们拥有着一份难得的感情时我们需要用这句话时刻鞭笞着我们。爱,不是占有,我们想让爱更加长久,就应该是站在我们彼此自己的空间里学会放手,学会时刻欣赏着对方,共同努力着,一起奋斗着,以致足够配得上彼此的美好,等待着心中的他一转身的请求……

注释:文中所写仅为个人观点,如有异议,也请宽容对待。

参考文献:无

篇二:《狐狸与孩子》观后感

[《狐狸与孩子》观后感]大森林一个美丽的秋日早晨,小女孩无意中见到一只漂亮的狐狸,刹那间被它深深吸引,带着美好的憧憬和纯真的幻想,她想方设法试图接近它,即使为此扭伤脚,即使知道有人类正在猎杀狐狸,即使狐狸并不回应她的热情…自然的纯真之爱可以让一个孩子忽略现实中的所有问题,她似乎从不怀疑自己可以驯化这只狐狸,成为她童年伴侣,《狐狸与孩子》观后感。她的友善和执着得到了狐狸的回应,她们成为朋友,连带狐狸的孩子,也对小女孩表现出亲近。孩子和狐狸在神秘的大森林里快乐地探险、嬉戏、互相守护。她以为自己和狐狸融合到同一个世界,以为自己开始了解它。慢慢地,当她们熟悉之后,她开始奢望狐狸可以更乖一点,像自己设计的宠物和玩伴那样配合自己的游戏,而不是在她着手的游戏中半途离开。只是,她不能理解也无法理解,作为一只时刻生活在危险环境中的狐狸,内心有着怎样警惕性和敏感度。当秋天再次来临的时候,小女孩和狐狸坐在悬崖上像一对老朋友那样聊天,小女孩指着悬崖下的住处向狐狸介绍她的家人。不能说话狐狸看着房子时眼睛带着思索的神色。也许,对于它来说,进入人类的领域是一种新鲜刺激的尝试。某天,狐狸居然在小女孩的期待中不期而至。小女孩像对待朋友那样,把狐狸带进楼上自己的房间,刚开始,狐狸在进入她房间的那一刻也许有兴奋和好奇,但很快,狐狸习惯性的紧张和警惕开始作祟。也许,小女孩急于向它展示的私人空间对它而言更像一个圈套或陷阱。总之,它感觉?a href="="_blank" class="keylink">观后感《《狐狸与孩子》观后感》。 ◆分享好文◆起初,小女孩以为狐狸在和自己玩捉迷藏,当她发现情况不对,试图安抚狐狸时,紧张的狐狸竟不惜用自己的身躯撞碎玻璃,飞出窗外。小女孩在一声惊叫之后,跑到院子里抱起流血昏迷的狐狸,默默伤心的她带着无比的自则和感悟将狐狸送回树洞的家。狐狸躺在洞口,她的孩子陆续出来用狐狸的方式亲吻着自己的母亲,但是狐狸却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仿佛已经死去,它的脖子上还带着小女孩强行为它系上的围脖以及围脖上被它咬断的绳子。带着悲伤,小女孩终于明白,自己把爱和占有混淆了。值得庆幸的是,狐狸并没有死,在电影的结尾慧黠地跳纵在广袤的森林,它和小女孩就像一对终于发现彼此并不适合的情侣,不再试图靠近。整部电影情景交融,风景如画,春天的轻灵,夏天的浪漫,秋天的柔美,冬天的洁净似乎暗示着小女孩和狐狸之间的情感进程,整个故事除了小女孩之外再没有多出现一个人物,也许导演就是想在美丽的世外桃源中,谱写了一曲仅仅关于孩子和狐狸的纯洁的友谊之歌,结尾在大把的阳光和清风中带着无奈和伤感。也许,每一个内心有梦的女孩都是在充满阳光的无奈和伤感中长大的吧。童话《小王子》里面说,爱就是每天靠近一点点,但真正接近之后又该怎样呢?继续爱着,可是已经没有距离继续靠近一点点。有的孤独是不容侵犯的,两个世界的生物不仅仅只有喜爱就可以在一起的。还是很羡慕小女孩,在一个无人打扰的年纪,拥有过一只漂亮狐狸的友谊,在那个广袤无垠的森林,有一只人类之外的生物为她守护。

篇三:《狐狸和孩子》观后感

至少还拥有麦田的颜色

——《狐狸与孩子》有感

麦田和我没有任何关联,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

——题记(摘自《小王子》中狐狸的话)

好像自从《小王子》问世以来,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了一只小狐狸。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小狐狸意味着不同的身份:朋友、玩伴,抑或是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而《狐狸与孩子》这部电影的取材也是一只小狐狸,并将它和一个小女孩之间发生的故事向观众娓娓道来。

一、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景物篇

整部电影最吸引人的当属它绚烂的画面,和谐缤纷的色彩变化,长短镜头的自由切换,再加上巧妙丰富的景色选取,汇成了一副神秘瑰丽、气象万千的风景画。其中让我尤为印象深刻有两处:

第一处是一个极有代表性的“从片叶到山巅”的镜头切换。小女孩独自一人在树林里休息,突然一片在风中摇曳的树叶攫住了她的目光,接着是一个漫长的特写:微微卷曲的暗黄色树叶上下翻飞,时浮时沉,同时衬以墨绿色的森林,只见小小的黄叶从树枝繁叶密的躯干渐渐飘到了枝桠稀疏的树梢,二者动静结合,相得益彰。这个舒缓的长镜头过后,导演做了一个快速的镜头切换,倏忽切到了小女孩登上山巅的画面,四周景色登时豁然开朗:劲疾的山岚吹拂着小女孩的长发,浓重得化不开的乳白色雾气渐渐褪去,泼墨似的绿色森林映入眼帘,远处,山峦起伏,像奔跃的兽脊,天地一片苍茫。接着镜头慢慢拉远,小女孩的身影也逐渐缩小,最后化为山巅上一个不起眼的小黑点。旋转的镜头,展现着小女孩头顶的风云变幻,天空的颜色也由黯淡深沉变得明快清丽,阳光像经过了三棱镜的折射一样,化作耀眼的七彩斑块照在小女孩的脸上,向阳的山麓也渐渐染上了淡金色,苍翠的山色就这样仿佛融化在了熔金的落日里。将壮丽多姿的景色恰当地佐以小女孩的内心独白,表现了人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空旷而不悲怆,可谓独具匠心。而前后两个镜头的对比也堪称妙绝,由沉静唯美之态迅速转向巍峨苍茫之势,带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极具震撼力,似这般大开大阖之手笔不觉令人神往。

第二处是小女孩“从山重水复到柳暗花明”的溶洞探险过程。小女孩跟随小狐狸躲雨进入了天然溶洞,而溶洞内的瑰丽景色不得不让人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土黄色的钟乳石与石笋俯仰皆是,如细密的发丝一般,大片大片的延展开来。仿佛它们并不是坚硬的岩石,而是柔软的水母的触角,亦有生命的气息。石笋静默地矗立着,如同五根手指,突兀而又鲜明,与倒锥式悬挂的钟乳石相呼应和,极富意趣。流水顺着钟乳石淅淅沥沥地从头上滴下,其声叮咚,其状如雨。下坠的水滴经年累月地落在石笋上,敲出了一个贝壳型的凹槽,最令人惊异的是,凹槽的中心竟还有一个圆润的白色石子,像被打磨的围棋子一样。神秘的溶洞晦暗幽邃,唯一的亮光便是小女孩手中的手电筒,凭借着它,小女孩赐予不同的景色以光明,而整个旅程便是在这种忽明忽暗的氛围中完成的,平添了一抹冒险色彩。静谧奇幻的溶洞风景与作品一贯展现的草原森林风景迥乎不同,它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的魅力与绰约,使人油然生出一种敬畏之感,不禁拜服于神奇的大自然的脚下。

二、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主旨篇

1、童心与纯真

电影中小女孩与小狐狸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让我不禁想起了牡丹亭。汤显祖在牡丹亭序中这样写道:“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杜丽娘因游园在梦中与柳梦梅相遇,旖旎生情,相思成病,病笃而亡,痴情至斯。与杜丽娘相似,小女孩对小狐狸也是“一见钟情”,她对小狐狸的执着追寻,都使

小女孩像极了一位“痴情人”。小女孩与小狐狸的邂逅颇有些“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味道,面对小女孩如火的热情与喜爱,小狐狸像是被灼伤一样仓皇逃开,徒留小女孩一人在原地不知所措。而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女孩子也屡屡碰壁,一直不为小狐狸所接受,但饶是如此,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尝试。

小女孩对小狐狸的喜爱更多地来自儿童的天性,甚至是一种审美本能。她被小狐狸的漂亮和可爱而打动,由于受到了好奇心的驱使,她将“心动”变为了“行为”。小狐狸是大自然精魂的化身,是山林之子,而小女孩恰恰为其所吸引,并心甘情愿地追寻它的足迹。从冬到春,由春到夏,一路走来,她始终保持着当初那颗干净柔软的心,沉醉于初遇时的悸动和惊艳,不断期待着与小狐狸的下一次相遇。她不加掩饰地表现着自己多变而又丰富的情绪,她的一喜一怒都与小狐狸有关,她会因为小狐狸不经意间的一个回应而雀跃欢呼,会因为小狐狸的举家搬迁而倍感懊恼。为了救它,面对群狼她可以勇敢地挺身而出,面对孤鹰她会死死地把它的孩子掩护在自己身下。对小女孩而言,小狐狸就是她的世界,就是她的全部。而现实生活中,鲜有大人会对一只普通的狐狸表现出如此浓厚的兴趣和如此狂热的喜爱,大人们已经历了太多的风浪,生活的艰辛早已让他们的心变得麻木,再难为外物所打动,对身边的美好往往视而不见,如同踽踽独行的瞽者。正如圣所说的那样:“每个大人曾经都是孩子,只是他们很少有人记得”。

2、爱与占有

小女孩和小狐狸有过很美好的“蜜月期”,他们曾经一起坐在山崖上,小狐狸很温顺的呆在小女孩的身边,听小女孩给它介绍自己的家庭生活,在高高的山崖上眺望远方蜿蜒的河流??然而,他们最终还是不得不分道扬镳,小狐狸意识到也许人类终究不能做真正的朋友,因为小女孩的占有欲使得一度和谐的人狐关系变得分裂、错位。没有任何一种爱可以凌驾于自由之上,一段关系想要稳定的发展下去,那么处于这段关系中的双方就必须是平等的。相互尊重是和平共处的先决条件,一旦一方想控制另一方,那嫌隙也就产生了,最后的分裂也就可以预见了。

在小女孩初次见到小狐狸的时候,她就暗想:“一定要驯服那只狐狸”。一开始,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危险的兆头,因为自从读了《小王子》之后,“驯服”在我看来并不是类似于“征服”一类的邪恶字眼,甚至还多了些浪漫气息。那也许意味着之后的一段冒险里,小女孩将和小狐狸成为朋友,建立起专属于彼此的羁绊。对,就是羁绊,在我心里,我已经把“驯服”暗暗同“羁绊”联系到一起了。不过,后来的剧情发展证明我只猜对了美好的那一半,至于悲剧的那一半我却完全没有料到。

曾经一起在草原上嬉闹的一人一狐,在肉体上的接触一步步深化的过程中,两颗心却逐渐疏远。原因很简单,小女孩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的玩伴关系,她想更进一步,实现当初许下的“驯服”的愿望,没错,她要“占有”它。如果能让小狐狸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啊!似乎这种普世性的占有欲,在人类的孩童时代便已深深植根于我们心底了。这是一种奇妙的潜意识,似一条柔曼的藤,随着条件的逐渐成熟,它也慢慢从地下长到地上。在占有欲和征服欲的驱使下,我们终于开始对别人指手画脚,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小女孩也不例外,她开始给小狐狸系上围巾,开始尝试用绳子索住它,尽管其间小狐狸表现出了极度的不合作,但这都没有让小女孩停止她违反自然法则的荒谬行为。当小狐狸最后一次到她家里去的时候,他将它引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并轻轻关上了房门。也许这一切只是出自她对小狐狸的喜爱,她完全是无意识的,但这一系列举动却使小狐狸焦躁不安,发出吱吱怪叫,甚至开始四处乱窜,然而这都没引起慌乱的小女孩的足够的重视。于是悲剧发生了,小狐狸为了逃脱“牢笼”,破窗坠楼,血溅五步。虽然,小狐狸侥幸留了一条命,但是一切都回不到从前了。

当小女孩试图限制小狐狸的自由时,她已经开始压抑它的本性了,她侵犯了它的生活,而这正是它——一个大自然的孩子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喜欢和爱本身并没有错,但如果你的爱成为沉重的锁链,开始束缚他人时,还不如选择放手。

《狐狸与孩子》这部电影巧妙地选取了人与自然相处的一个片段,却阐述了极为深刻的主题,可谓以小见大。整部电影采用了小女孩的视角,以儿童的眼光去观察世界、观察自然,第一人称的叙述口吻,亲切生动,讲起故事来没有丝毫距离感。

其间,我被小女孩和小狐狸之间建立起的深厚情感所打动,忘不了那第一次的抚摸,忘不了彼此间的探望,也忘不了小女孩吹起悠扬的芦管调时小狐狸清脆的应和。当然,我也为故事的结局而惆怅。小狐狸渐渐退出了小女孩的生命,人狐之间曾经建立起的羁绊随风而逝。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小女孩最后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尽管这成长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与残忍的失去,但她醒悟了,犯错的高昂代价使她不再执着于征服与操控,爱和占有原来是两个绝对不容混淆的概念。

同一段故事,对于小女孩来讲意味着成长,对于小狐狸来讲也未必意味着失去。犹记得《小王子》里的一幕情景,小王子在离去前对小狐狸轻声地说:“那你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吧”。小狐狸倔强地说:“至少我还拥有麦田的颜色”。我想电影中的小狐狸大概也是这样想的吧,尽管小女孩曾经伤害过它,但曾近的欢乐场景是忘不了的,曾今付出的真心也绝对不是自欺欺人。当空气里充满了落叶的味道,它会否想起小女孩当年金色的头发,那如同麦田一般的颜色呢?虽然她和它终究没办法以朋友的身份走到最后,不过它“至少还拥有麦田的颜色”。


《与死神共舞》观后感


篇一:与死神共舞观后感

《与死神共舞观后感》

晚上下自习后观看了与死神共舞,震撼着实很大,看得我心惊胆战的,毒品不仅毁了我们,也毁了亲情﹑友情,让我们的人生堕入无底深渊,使我们与死神共舞!又据一则数据记载,若每人每天平均吸食0.5克的海洛因,我国每年将平均损失271亿人民币,若真是照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离亡国还会远吗?难道还能否认历史不会重演吗?

在某些娱乐场所昏暗闪烁的灯光下,伴着刺激的强节奏音乐,有多少年轻人在晃脑之间将自己Hi向了无边的地狱?而摇头丸,往往就是他们踏上吸毒之路的‘‘引路者。’’作为毒品的一种,摇头丸一直是‘‘Hi一族’’的随身‘‘装备’’。少男少女衣着打扮前卫,头发五颜六色,他们说这里是张扬个性、宣泄情绪的地方,打扮越前卫越好、舞姿越‘‘摇’’越‘‘酷’’。为了追求‘‘前卫’’和‘‘酷’’,少男少女们以吸食摇头丸为时髦。毒品是万恶之源。吸食海洛因者经过几年的折腾,现多数以倾家荡产,剩下的也到了极度危机的边缘。

纪录片里有吸食了冰毒后产生被害妄想症,有将自己妻子拿刀活活砍死的,甚至有人拿刀将自己古稀花老的父母活活砍死的,清醒后后悔不已,也有女孩为了减肥吸食冰毒的...一桩桩惨案活生生的摆在我们眼前,我们无助,我们害怕,我们更觉得感伤,同样是年轻人,祖国的花朵,他们每天却生活在虚幻世界里,每天不断摧毁自己,忘记了责任,爱情,甚至亲情。

与死神共舞这部纪录片给我们一个个血的教训,我们作为大学

生,每天生活在象牙塔里,我们接触的这些事情少之胜少,我们对冰毒的认识更是少之胜少,我们单纯的不了解毒品的黑暗,不明白毒品的危害,现在看到这部记录片,全身的细胞都恐慌的收缩起来了。

《与死神共舞》是由公安部禁毒局摄制的禁毒警示教育纪录片。影片主要讲述了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在过去的十年中,禁毒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人们对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的危害有了广泛的认识,吸食传统毒品的人数得到了有效控制。与此同时,新型合成毒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走进人们的视线,在社会上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以及不可估量的后果。片中有许多监控录像拍摄下的画面,吸食了新型合成毒品的人员产生幻觉自残自杀、杀父弑母、六亲不认的以极其残忍的手段砍死至亲,还有吸食了新型合成毒品后的马路杀手,造成了多少人间惨剧,多少家庭此不得安宁!当记者参访一名在大墙内的戒毒学员,怎么会吸食新型合成毒品,女孩的回答为了减肥。让人唏嘘不已,有太多太多这样的案例,知道传统毒品的危害,却自以为是的认为新型毒品不会上瘾,对身体也没有损害。他们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一幕幕真实的画面,深深触动着我的内心,作为年轻人中的一员,深感肩上的负担之重,未来之路任重而道远。加强禁毒预防宣传工作,普及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让更多青少年以及青年从中受益,创造更加安全阳光的生活环境。

一旦与毒品沾上边,就犹如与死神共舞;一旦走上了吸毒的道路,就彷如乘上了死亡快车——正向死神走去。

篇二:与死神共舞观后感550字

与死神共舞观后感550字(一)

上个星期四,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了纪录片——《与死神共舞》,该片用触目惊心的真实画面展示了合成毒品对社会及吸毒人员的严重危害。毒品一个多么可怕的字眼,多少鲜活的生命,多少美满的家庭,一旦落入它的魔掌,便踏上了一条与死神共舞的道路。

《与死神共舞》是由公安部禁毒局摄制的禁毒警示教育纪录片,影片主要讲述了新型毒品的危害。

从影片中我了解到:在过去的十年中,禁毒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人们对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的危害有了广泛的认识,吸食传统毒品的人数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可是,随着镜头的推移,我们看到新型合成毒品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走进人们的生活,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上的影响以及不可估量的恶果。

片断中有许多监控录像拍摄的画面,如:吸食了新型合成毒品的人产生幻觉自残自杀、杀父弑母、六亲不认,以极残忍的手段将至亲人砍死;还有人吸食了新型合成毒品后变成马路杀手,造成了多少人间惨剧,多少家庭从此不得安宁!让人唏嘘不已,有太多太多这样的案例。其实,有很多人自导传统毒品的危害,却自以为是的认为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不会上瘾,对身体也没什么损害。因此,他们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看完这部影片,让我不禁想起了:珠海市的阿惠,这个曾经在全国青年运动会上获得两金一银的体育健将,却因吸毒,面黄肌瘦,形如老妪;还有硕士江涛,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却因吸毒,倾家荡产,成为社会上的废物。

毒品就是魔鬼,谁着魔,谁就变鬼!让我们每个人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吧!与死神共舞观后感550字(二)

最近,学校组织了看《与死神共舞》这部影片。《与死神共舞》讲的是有关于毒品的事。我看了后,使我受益匪浅。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大麻、吗啡、可卡因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瘾癖的医学专用药品,它能使人出现幻觉、让人极度兴奋、六亲不认。所以毒品带给人类的只会是毁灭。

如:2009年4月4日的深夜,在湖南省武冈市,发生了震惊整个县城的一起惨剧。在一家小宾馆里,来自不同乡镇的六名男子,因群体吸食冰毒过量,产生幻觉而相继坠楼,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悲剧。

在湖北省武汉的一个监控录像里,吸食冰毒的文梦飞出现了强烈的被害妄想。他先是挥刀追杀自己的同居女友,接着又四处寻找要加害自己的人。当他白发苍苍的父母闻讯赶来劝阻时,他竟然把刀挥向自己的父母,残忍地向父母砍去,父母当场死亡。毒品,竟让他如此残忍地杀父弑母。

毒品能使一个家庭支离破碎;毒品能偷走我们青春的岁月;毒品能使人倾家荡产。如果一旦染上毒品,那么你的前程就毁于一旦了。

让我们每个人都伸出一只手,齐心协力地将毒品赶出地球,让我们现在就伸出拒绝的手,为禁毒作贡献吧!

与死神共舞观后感550字(三)

根据《关于组织观看与死神共舞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2013年工作起始之际,为了不断提高禁毒协管员的禁毒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3月19日,紫江居委会组织工作人员13名在紫江远程教育室观看禁毒宣传电视纪录片《与死神共舞》。

篇三:与死神共舞观后感600字

与死神共舞观后感600字(一)

当我看完了《与死神共舞》,情感经历了由起初的紧张、震惊到恐惧、心痛、遗憾,但更多的是对毒品毒害人生、毒害家庭的深深憎恶。

从小学开始,我们便开始接受禁毒教育。那时我便认识到了a类毒品(海洛因、鸦片)对人类的危害,相信我们大多数同时代的的同学也都对他们深痛恶觉。


看道德与法观后感


篇一:道德法制观后感

[道德法制观后感]道德法制观后感《法治在线》观后感

一、惩处犯罪分子,我们引以为戒

今天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法治在线〉之〈斩断毒祸〉,介绍的是成都市公安局成功破获3.16特大贩毒案的主要过程,看后颇有感触!

国家公安部得知近期缅甸毒枭与一四川毒贩联系频繁,准备将一批海洛因运往成都,并且有意从境外聘请技术人员,在成都开设冰-毒加工厂,道德法制观后感。从节目中的办案人员得知,以往都是过境或就地销售,而犯罪分子还准备开设毒品加工厂,可见案子的紧迫性。幕后操纵此事的四川毒贩外号“张大哥”,具体情况不详,可见案子难度之大。公安机关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在对大毒枭“张大哥”的线索茫然之下,从破获大毒枭的马仔和一些女毒贩入手,逐渐使线索清晰,最后顺藤摸瓜式的抓获大毒枭“张大哥”,捣毁了毒品团伙,使得建立毒品工厂的恶劣行径最终不得逞。

一个案子的破获,从长远看来,就是对中国整个巨大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直接地看,本案的破获,不仅表现了我们公安干警与违法犯罪分子斗志斗勇的智慧才能,而且也对观众是一种警示。它向公众展示了公安机关对国家,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作出的突出贡献,必然增强人民对警-察的信心和信任,爱戴与拥护。该案子的破获,通过过程和犯罪分子的下场生动地直接地让坏人望而却步,使观众引以为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不管谁触犯了法律,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毒品具有危害性,不仅危害人的生命健康,也危害社会安定。毒品吸食不得,贩毒运毒更是滔天大罪,切毋作社会罪人!生命是宝贵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应该拒绝毒品,遵纪守法!莫象节目中的犯罪分子,最终落个绝望下场!

案子的告破,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民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普遍缺失。就比如,其中的一位贩毒女子的丈夫已经因为毒品的违法行径而蹲守监狱,而她却不知悔改,一些民众竟然如此愚昧混沌,观后感《道德法制观后感》。 ◆分享好文◆这些例子令人内心沉重,使我们感到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教导公民遵纪守法实乃当务之急,而且时时刻刻不能放松。我们国家也许还存在更多象她这样愚昧的人们,正走在犯罪路上,急需挽救!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自己要时刻想到要遵纪守法,明辨是非;而我们也许还有更多的底层人民,更多普通老百姓需要法律阳光的普照,对于有关部门,我们的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有关法律工作人员任重道远啊!

在抓获“张大哥”的过程中,引出了三个女孩子。最小19岁,最大22岁,都是阿坝藏族自治州财贸学校的毕业生,被一个老乡介绍认识了犯罪团伙中的一个女子。该女子说是能给她们找份好工作。而唐媚给她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去云南贩运毒品,并且许诺一次就可以挣七、八千块钱,是她们平时打工两年的收入。就这样,刚走出校门的稚嫩学生,一心想着七,八千块钱,被别人蒙骗也不知情,蒙蒙懂懂地在唐姓女子指使下吞下可能致死的毒品,担当起人体藏毒的运毒工具,最终走上不归路。

节目中的三个女孩子,全身带着清纯朝气。与其他犯罪分子接头时候,依然是面带笑容,也许正欢声笑语的。殊不知,灾祸在等待着她们。被抓获后,三位女孩面露土色,黯然得令人觉得可怜,尽失刚毕业学生应有的胸怀美好前途的昂扬气概,尽管未曾找到工作。就连办案者也为它们惋惜遗憾,同样令电视机前的观众为之悲哀同情。

节目一开始,就是一位穿着囚服的年轻女孩的哭诉忏悔,哽咽不断,哭鼻子抹眼泪的,说话几近模糊。看得出已经成为罪人的她面对记者和镜头很真实,毫无掩饰。且不论这三位女孩子所犯的具体是什么罪名,单从节目开始时候的这位女孩子的哭诉就可知,她们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她们所犯的罪行已经无法挽回。观众的同情归同情,惋惜遗憾也无济于事,因为

法律是不相信眼泪的!

不过,这三位女孩子的误入迷途引起了我的其他一些思考。 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常常成为不法分子或者不法分子的目标,她们本身的问题出在哪? 是什么原因使她们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说其他没有经过教育,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教育的贩毒马仔和运毒女子,为了金钱,铤而走险,情有可源。可是,接受过教育,有着高知识高素质,起码能明辨是非的三位刚毕业的学生也踏入危害社会的领域,实在令人感叹于接受过教育的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缺乏。

我想,不仅是因为蝇头小利的诱-惑,寻找工作的紧迫,也不仅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良好教育的缺失。而教育的失败导致三个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缺失,可以说,除了家庭,社会的一些根源外,教育恰恰是导致三位女孩成为罪人的“罪人”之一。

学校单一的应试教育导致学生涉世不深,对社会了解不清楚,思想单纯单一。恰恰使得心怀鬼胎的不法分子“看上眼”,并能很好对其欺骗引诱。

篇二:《法律、自由与道德》读后感

《法律、自由与道德》读后感

此书内容围绕一个主题展开:道德的法律强制是否恰当。哈特在文中运用三个例子论证自己的观点——法律不应该强制执行道德。

第一个例子是“肖案”。肖出版《百艳图》杂志,提供妓女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方便人们找到他们,甚至杂志内容里有裸体画像。对于法院判处肖有罪而给出理由之一的“腐蚀社会公德的图谋”,哈特极度排斥,认为此罪含糊而且暧昧,这导致的后果是“在普通法的案例里型塑了一个可怕的对不道德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恶劣模式”。因为虽然卖淫也是一种“腐蚀社会公德的图谋”,但卖淫早已在立法中被规定不是一种犯罪。即“腐蚀社会公德的图谋”不应该作为一种理由来论证行为成立犯罪。所以这个罪名将会给检控机关滥用权力以借口,通过援引案例的理由来规避成文法,干预一些与卖淫类似的“腐蚀社会公德的图谋”的行为。而且“腐蚀社会公德的图谋”是很古老的罪名,类似中国的“欺君之罪”,若加以援引,则有溯及既往之嫌,这样扩大的后果是任何合作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也必将破坏合法性原则。而且这个罪名不得不让人想到希特勒时代的刑法,“腐蚀社会公德”通过以“刑法典的基本观念和人们的一般感情”作为判断标准,则有可能导致“恶法亦法”的恶果,直接破坏个人的自由。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该罪名没有区分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社会公德。这实质上是一种政治权威对个人自由的入侵。这让人联想起一对中国夫妻在家看黄碟,派出所的人员直接破门而入的事件。在肖案中,对之进行惩罚是正当,但哈特因为罪名不符合而进行了猛烈的批判,认为严重到可以直接类比纳粹的法典观念。而在中国,实质上的行政权对公民个人的自由的赤裸裸的侵犯,竟然还引起了轩然大波,进行了一番激烈的争论,对之进行判断,行政权行使是否合理,可见,对公民自由权的尊重并没有成为理所应当。

哈特对著名的“沃尔芬登委员会”做出的对卖淫与同性恋的法律情状报告进行了讨论。“调研报告”认为卖淫本身不是一种犯罪,但在公共场合拉客的行为是一种犯罪;不应把同性恋私下自愿的行为视为犯罪。理由是“我们必须保留一部分私人生活的领域给道德的或非道德的,简单而概括的说,就是,对这些领域之调整并非法律的职责之所在”。卖淫与同性恋是成年性伙伴之间自愿的畸形性行为,并不会对社会利益造成损害,因此不应将之认定为犯罪。个体在其没有对他人构成伤害之时,都被赋予反对政府介入私人生活的权利。

支持将同性恋视为犯罪的人的理由是:“压制不义和镇压颠覆活动一样,都是法律职责之所在”。通过划出一条若隐若现的线,界定法律与道德各自的管辖领域,以便更加细致入微地考察两者的区别,从而将卖淫与同性恋的行为从刑法领域转到道德领域,从公共领域转移到私人领域。这涉及不同法学流派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观点。作为新自然法学派代表,富勒强调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性,他认为不仅立法具有实体的道德目的,而且法律本身的存在也必须以一系列的法制原则为前提。而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代表,哈特认为应该承认道德与法律

的区分,这样可以看出法律对道德强制的危险,以避免依据众人的道德观念侵犯个人自由。富勒反驳认为上诉危险来自对法律和道德之分的强调,因为若将两者严格区,法律将仅仅是法律,与道德无关,将会导致“恶法亦法” 的恶果。富勒对“恶法亦法”的反驳是“但事实上,一个最败坏的政府也会对在法律中写进残忍,非人道的东西有所顾忌,这种顾忌恰恰佐证了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我们都需要法律,希望法律能保障自由,能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如何保障这点呢?这必然要思考它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哈特则认为应防止将道德中的内容带入法律领域,将本只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从法律中排除出去,实现对法律的清洗、净化。富勒则反对这样做,他认为不应该将法律与道德分开,因为道德恰恰能保证法律是“好”的法律,通过道德的“验证”,净化“坏”的法律。

笔者认为,富勒与哈特谈论的道德的概念不是在同一层面上。哈特定义的道德是道德的外延,外延包括很多具体道德,因此存在将道德从法律中清洗出去的可能性。他先将道德作为对象进行考察,判别出良与恶,好与坏,然后考虑它和法律的契合点。可是用什么作为标准来判断呢?哈特将道德置于可以进行批判的地位,因为在他的理论中,道德是可以列举出来的,为批判提供了可能;但批判需要有价值标准来衡量,在哈特的理论中,价值标准就是自由。可为什么说自由里没有道德因素呢?为了解释这一点,哈特又假设了一个前提,即判断标准是不属于道德的。而富勒定义的道德是法律的内涵,内涵是定义其本质,而非列举的方式界定。因此富勒的理论中,道德是可以用来作为判断标准衡量法律的良与恶的。富勒也预设了一个前提——道德都是“良”的,这是存在先有了标准,再进行判断的逻辑。谁也不能否认在做出判断之前存在标准。可为什么不对标准自身也进行判断呢?富勒回避了这个问题,而是将道德放在不可以进行批判的地位,因为它不可以被列举出来,且本身便可作为标准。

如果不考虑概念性的因素,对比两个人的观点,可以看出两人都有标准,即自己信仰的价值取向,但所取的标准是不同的。哈特理论中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批判的,富勒的道德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不可批判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两人会出现对道德与法律的争论。两人在各自的领域论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不同的层面进行争辩。这也很好地说明了为什么虽然对法律与道德间有着大相径庭的观点,但在看待同一个案件时,两人的结论会出奇的一致。如在纳粹时期,妻子想脱离丈夫,为了实现自己“卑鄙”目的,便将其夫状告到法院,诬陷丈夫诋毁希特勒和政治当局。丈夫因此被判死刑,后又被改为在线服役。二战结束后,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针对妻子的行为,富勒与哈特都支持对妻子予以惩罚。哈特认为“恶法亦法”,但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应判定其为犯罪。富勒直接否定了当时的法律,认为那不是法律。可是这种区别有实际意义吗?答案是“有”。当一个人坚持某种观点并进入极端,便会以此为原则推论一切,最后不可避免地在某些事情上犯错。或者说,它证明了在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上,运用两个不同的观点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哈特认为道德或一些东西是可以被批判的,富勒则坚持道德或一些东西是不可以被批判的。可以批判的,批判到最后可能没有据以做出一锤定音的标准,而优柔寡断。不可以批判的可能在某些时候能够让人快刀斩乱麻,可以直接干脆的做出

符合人们天性中的自由,公平,公正的决断。二者各有其害,各有其利。只不过看谁能够在一件事上变通的更多更包容些。谁更能自圆其说,谁更能空间大一点,谁就更能暂时性的处于优势。而这优势又是可以变化的。哈特死死抓住对方的弱点,在“道德的不可批判性”上大做文章,将道德进行区分,从而著成此书。下面便是他展开批判的过程:

实在的道德与批判的道德

实在道德是一种经过历史的沉淀,被赋予了某种重要的价值,“为特定的社会群体所接受和共享的道德”,它被认为具有不言自明的合理性,于是,对道德的强制执行也被认为很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或者合宜性。而哈特则不会仅仅满足于“不言自明”。“经过历史被赋予了价值”这样的理由,他认为还需要实证。于是他提出了批判的道德原则,即可以用以批评现行社会制度并包括实在道德的一般性道德原则。哈特不反对法律对一些事情的强制,但强制需有条件的,即“社会为了实现其正义之诉求”,“为某种补偿福利计的情况下是被容忍的”;他认为仅仅为了胁迫人们服从的法律是不正当的。

杀人报复这些犯罪的诱惑不是经常性的,这与对性冲动的经常性压抑不同,他们会对一个人精神生活的平衡和发展以及个性幸福等造成极大的影响。而对性道德即同性恋和私下卖淫行为的制止,支持将之入刑的人都未能通过提出社会事实,即为什么要对其进行惩罚,惩罚的代价是什么,能够得到什么,人们说对之进行惩罚是为了维护道德,但是否真的维护了道德,是否能够得到实证,即该道德是否值得刑法保护,该道德是否得到了维护,维护该道德是否值得。否则,若不值得,用刑法使人们服从法律,服从了法律而未作出卖淫或同性恋行为,但不去对因恐惧惩罚而愿望得不到满足的人来说,它本身就是某种特殊形式的痛苦负担,并且往往还非常剧烈。这本身就是一种恶,这种恶远远超过了所谓的对大众道德上认为不应该做卖淫和同性恋的行为。它是对个人自由的强烈侵犯,坦白说就是用口水伤害人的自由。

家长主义与道德的法律强制

惩罚同性恋被认为是适当的,是一种法律对道德的强制执行。而人们认为不允许安乐死是对安乐死者好,但这种行为是一种家长主义。虽然哈特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的家长主义是正当的,但在成年人间实行家长主义,不同意以受害人同意的伤害,无痛苦终止一个人的生命,其实是“人们普遍的越来越不相信,一个个体才是最了解他们自身利益的人,而且,也是因为我们对大规模因素日益增长的觉察一种明显的自由选择或者同意的重要性被削弱了”。哈特认为同性恋是人们私下对自己有利的事,只因为这种行为不符合大众的道德观念,就动用刑法予以禁止,则是荒唐乃至蛮横无理的。家长主义与道德的法律强制是有区别的。家长主义,除了对未成年人有所裨益外,它如同于每个个体反对自身,如成年人提供麻醉药物和导致幻毒品都是刑法所打击的对象。哈特批评这些限制“对潜在的购买者个人自由的侵犯更甚于对售卖者自由的侵犯”。而从法律对道德的强制上看,这是毫无道理的。有人提出对动物的保护是一种法律对道德的强制执行,哈特反对此观点,认为法律在此关注的是动物的痛苦,而非虐待他们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惩罚的道德层阶

当一个接受很小诱惑的人与一个抗拒很大诱惑的人做了同一件事时,刑法给予前者的处罚要大。于是,有人认为,法律考虑了道德的要素。哈特并不反对这样的观点,但他提醒道,“什么样的行为受到惩罚才是正当的?”与“不同犯罪之间的惩罚应该有什么程度上的不同”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的标准是对他人有没有造成伤害,才可能考虑道德的因素。同理,同性恋行为不构成罪,怎么可能还会进入下一个环节进行对比呢?它虽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属于道德的领域,而非法律的领域。

私隐的不道德与公共场合行为不检

哈特认为夫妻之间的性行为不是不道德的,但如果发生在公共场合,就属于对公序良俗的玷污。推断其是否有罪的标准是行为发生在公共领域内,而非是否道德的问题。正如卖淫私下是合法的,若进入公共领域则是违法的。其判断标准是公共性,而非道德性。同理可知同性恋在公共场合可能会损害人们的道德情感,但若是私下行为就没有正当的惩罚理由。

为了进一步阐释这个观点,哈特举出了一个例子,即对重婚罪的认定,也即此书的第三个例子。人们不认为不道德的姘居是违法的。纵使双方有买房买地,分发蛋糕,亲亲热热,比夫妻还亲密的行为,只要他们没有结婚登记,或举行婚礼仪式,法律都应当置之不理,人们也只能对他们进行道德的谴责。为什么法律会在举行婚礼仪式的“节骨眼”上介入呢?哈特认为,法律关注的是行为对他人的不良影响,对公序良俗的践踏,而非私人生活的不道德。在私人领域时,这仅仅是件不道德的事。与此类比,私下的同性恋也是不应该予以惩罚的。 温和论与极端论

极端轮认为强制推行道德本身就被看做是一种价值体系,即使不道德行为并没有直接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或者仅仅是由于对社会赖以立基的道德有些削弱而间接地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可见这种不言自明的观点,根本不允许外来的原则进行批判。这显然是有缺陷的。温和论认为一种共享的道德是社会得以立基的坚实依据,对道德的维持实质上是为了社会的存续。对一项道德原则的冒犯,有可能会冒犯“整个的社会”。

其实,这两种观点的区别在于对“一种行为有损于共享的道德,那么他就一定会削弱社会吗?”做出的不同回答。温和论认为应该做出肯定的回答,而极端论认为不需要回答。哈特认为除对此做出回答外还应该要对“这种行为会伤害到其他人吗?”做出肯定回答。哈特反驳温和论的观点时陈述,关乎不道德危害或者削弱社会的论述是一种无法为经验所证明的事实。并且温和论还有一点错误在于由“一些共享的道德对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都是极端重要的,转移到了由于在任何一个给定的历史时刻社会与其道德都是一致的”。不承认社会道德会发生改变,而一味的认为若不维持原有的道德,将会威胁到社会存在。“沃尔芬登委员会”的实证调查结果证明了哈特的观点即道德是可以改变的,事实证明道德已经如宪政体制在形式上的平稳改变那样在人毫无察觉中发生了改变,而这种改变并非是不可饶恕的,恰恰相反,它不仅与一个社

会的维存也与其发展保持了协调一致。哈特反对将道德的变化认为是“那些暴力推翻政府的情况”,具有不可饶恕性。这正是对道德的态度不同,即是否承认道德会改变,改变是否应该接受。在是否应该接受的标准上,温和论认为是社会的维存,哈特批驳说,不可实证,应是应该能为经验所证明的事实为标准。对于是否承认道德会改变上,极端论认为不可改变,哈特用了实在道德和批判道德的概念。

道德民粹主义与民主

民粹主义者认为多数者有着道德上的权利决定所有人该如何生活。而真正的民主主义者,不会承认对少数者的压迫是正当的,应当对可接受原则与不可接受的主张区分开来。可接受的原则指的是,政治权力最好委托给多数者掌管,但也要警惕多数人的暴政。不可接受的主张认为多数者行使权力时可以免于被批评,并且不能对其加以抵制。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苏格拉底审判的悲剧,或希特勒式的、斯大林式的多数人的暴政。区分道德民粹民主与民主的意义在于强调大多数人不一定是对的,有时候是需要实证的真理的。

篇三:《法律、自由与道德》读后感

[《法律、自由与道德》读后感]

《法律、自由与道德》

——读后感

二战后的英国,大量猥亵、拉客、同性恋行为被检举,《法律、自由与道德》读后感。这在引发社会道德恐慌(moral panic)的同时也导致了法律与道德,尤其是性道德的剧烈冲突。 1967年,有两部法案在成为法律之前,在英国国会内外都掀起了狂热的辩论。其中之一是《1967年性犯罪法》,该法案规定成年人私下自愿的同性恋行为不再是犯罪;其二是《1967年堕胎法》,实质性地放松了法律对堕胎的反对。

正是在这种历史环境背景下,哈特教授写下这部深刻而又敏锐的著作,着手解决利用刑法对道德的强制执行,尤其是对性道德的强制执行。法律的发展是否受到道德规范的影响,对于这个问题,很显然,它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站在另外一个于此相反的角度来看,不会给出同样肯定的答案:道德的发展是否受到法律的影响?于是哈特给我们发出警告:“一个肯定的回答也许不仅适用于它,而且适用于与之相反的情况;但这决不意味着一个肯定的答案能够适用于其他有关法律和道德关系之相当不同的问题”。

本部著作,着手解决的问题是利用刑法对道德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对性道德的强制执行。哈特教授首先考虑了约翰·司徒亚特·密尔那著名的宣言:“在一个文明化了的世界中,强力能够正当地适用于其任何成员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读后感《《法律、自由与道德》读后感》。”在过去的百年里,这个学说曾受到了两位伟大的法律从业者的尖锐挑战詹姆斯·费兹詹姆斯·斯蒂芬爵士,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法官以及普通法史学家;以及德夫林勋爵,他们两位都主张,用刑法来强制执行道德是正当的。

作为法律实证主义学者的哈特对德夫林的观点的辩驳,书中给我的一些启发是原来意识形态可以抹杀了部分的真实。在当今中国,能写出一本像书中论述的主题那样的书的学者有多少?不是不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而是没法在一个“政治正确性”的语境下写出来,不然的话就有“违反社会风俗”行为代言的质疑。

法律、自由与道德的关系并不像张文显老师的法理学所概括的那样简单易懂。在张文显老师的法理学中,自由是法律的价值,法律保障自由,法律以自由为目的,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法律保障自由的实现。法律与道德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法律与道德既有纵的联系,又有横的联系。在本书中,哈特以其自由主义的立场反驳德夫林和斯蒂芬“法律强制执行道德”是正当的观点,哈特区分公共道德与私人道德,让人们记住道德有属于私人的方面,反对那些隐私性的、对他人无害的不道德行为进行的强制。哈特公共道德与私人道德的区分,有效地解决了法律与道德冲突,使我在法律与道德关系这一古老话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们应当以自由主义的立场,正确认识法律与道德的微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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