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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探险家余纯顺读后感500字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你也许需要"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这样的内容,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一):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三):

生与死的较量

读《法老的探险家》有感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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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500字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探险家


探险,是一项神秘而又刺激的挑战。走在未知的道路上,探险帮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神秘的面纱。我们都需要探险家,需要开拓者。

探险家就是我们的探路者,在那条未知的道路上,留下一串串人类的足迹,虽然每一部都看起来是那么的渺小,但是对人类来说那每一脚步却都是一大步。他们用汗水和艰辛为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事物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也因此,世界各地都需要探险家。他们那坚强的身影遍布世界各地,不论成与败,都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例如,阿蒙森是最早飞越北极的两位探险家之一,创造了世界上的两个奇迹-第一个航行于西北航道;第一个到达南极。麦哲伦是葡萄牙着名的航海家和探险家,他发现了麦哲伦海峡,然后横渡太平洋,被认为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人。马可波罗出身于旅行世家,从小就喜欢幻想和探险,因经商来到了中国,受到了元世祖的信任,被遣派远行中国各地。他是最早考察中国的欧洲人之一。

我国也有不少探险者。公元前139年,汉武帝派张骞前往大月氏国。他不畏艰难险阻,完成了使命。张骞是我国第一位穿越阿富汗旅行的中国人。开辟了着名的丝绸之路。玄奘是一位前往佛教发源地印度取经的和尚。他从中国出发,旅途历时16年,在旅途中多次遇险。古奇人徐霞客一生钟情于神州山水。在学而优则仕的旧封建时代,他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从二十二岁开始,周游全国。

探险家在探险的过程中,也为我们的科学世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丰富了我们的视野。阿蒙森的探险让我们知道了北极,可以研究北极来制造我们需要的东西。麦哲伦的航行证明了地球是圆的,验证了这一永远不变的真理。被汉武帝派往大月氏国的张骞为后来的商人开辟了崭新的道路,这条路线后来被称为着名的丝绸之路。

由此可见,探险家的探险过程也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他们做出的贡献不仅为我们的现代生活开辟了捷径,还让人类那不服输的精神遍布了世界的角落。

为我们开辟捷径的张骞,字子文,他是中国汉代卓越的探险家、旅行家与外交家。汉武帝想联合大月氏攻击匈奴,便派张骞出使西域。但经匈奴,被俘。十年后逃脱,张骞冒着被杀的危险终于完成了任务。他开拓了汉朝通往西域的南北道路,并从西域诸国引进了汗血马和我们吃的葡萄、石榴、胡桃、胡麻等等。

西天取经的玄奘的脚步也迈向了西域。他从长安城出发,途中,他在一次喝水时差点被箭射死,后来,他为了逃生,又差点被冻死。玄奘以非凡的毅力坚持了下来。终于,历经千辛万苦才来到了向往的天竺求经。玄奘边出关边观察佛祖留下的遗记。终至东印度的那烂陀寺。贞观十七年(643年),玄奘启程东归。他为佛教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求经过程被弟子写成着名的《大唐西域记》,带回了上百部真经,整个朝廷都为之轰动。

他们的故事充满着传奇般的色彩,他们的精神激励着后人对大自然的探险,去激励着后人不畏艰险地去探险那些未知的世界。

余纯顺有中国的托马斯、当代徐霞客之称。他确实是一位罕见的传奇人物。他孤身徒步走访全中国,八年间克服千难万险,风餐露宿,跋山涉水,总行程已达8。4万华里。创下人类史上第一个孤身徒步考察世界第三极青藏高原的纪录而震惊海内外。

中国第一位探险家刘雨田,面对外国人的挑战,1984年5月,他毅然舍弃一切,开始徒步万里长城。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跋涉完成壮举,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徒步万里长城的人。之后,他又徒步丝绸之路、黄土高原、攀登昆仑雪山、三次穿越殧之海塔克拉玛干等地。至今他已经完成四十三个考察旅行探险项目。足迹遍及祖国大陆的山山水水,人称他为二十世纪世界罕见的旅行家、探险家。

还有许多人都在不停的探索,人们并没有因为一次次地失败就停住了探索的脚步。

人们在发射火箭的过程中,从失败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我国从长征一号火箭成功发射东方红卫星开始,揭开了我国航天事业的序幕。长征二号的第一次发射失败,在其他三次发射时均发射成功。长征二号的发射成功,使我国成为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的第三个掌握卫星返回技术和航天遥感技术的国家。

拥有良好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再加上坚定的目标是每个探险者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精神食粮。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大自然的种种考验,才能鼓起勇气,去探索未知的天地。

魏格纳是丹麦探险队中的一员。他为了找到有关气象和冰川的调查,他率领了一支探险队。迎着北极的暴风雪,第4次登上格陵兰岛进行考察,在零下65度的酷寒下,大多数人失去了勇气,只有他和另外两个追随者继续前进,终于胜利地到达了中部的爱斯密特基地。11月1日,他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后冒险返回西海岸基地。在白茫茫的冰天雪地里,他失去了踪迹。

我发现,不论古今中外的探险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在探险时的追踪的过程中都敢于尝试,都有惊人的勇气去试一试,即便失败了上百次,仍不气馁。他们的事迹令我们震惊,他们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坚忍不拔的良好的意志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古往今来有太多的探险家,他们不惧艰辛,迎难而上。创造出了许许多多的奇迹。我以后也要当一名探险家。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一)

【法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00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00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一陽一出来了,武士复一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一陽一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一性一、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二)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00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00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一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一精一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一陽一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一毛一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一穴一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字叫【法老的诅咒】的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考古队去沙漠里寻找王谷陵墓,找到后他们听见了法老的诅咒:死神将长大翅膀扼杀敢于扰乱法老安宁的人!之后,考古队除马丁居长以外全部背一个豹头人身的怪物杀死了。马丁居长又去陵墓,他把陵墓装上照相机,走进了陵墓,中了法老的毒以后,从照相机才知道是法老陵墓里面的声音使自己穿上了怪物的衣服,杀死了所有人,最后他自己也没逃过法老的毒咒。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魔法并不存在,那只是古人创造出来的一种保护陵墓的方法,就像现在的迷一魂一药一样,只不过他们是用声音来迷惑人的。

虽然,世界上还有很多现象人们还不能解释,但是总有一天人们会把各个谜一团一解一开的,只要我们相信科学,就一定能成功。

探险故事读后感


探险故事读后感(一)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的名字叫【中外探险故事】,这本书里面包含了各方面的知识。书中有浅显易懂的科学知识,也有令你大开眼界的奇妙世界。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这本【中外探险故事】讲的是各国人类征服了大自然、去探索自然奥秘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喜一爱一探险、勇于向极限挑战,并不仅仅是西方人才有的一精一神,在我们中国,从古到今,从远至近,也有不少勇敢而机智、意志坚强的探险家们。

比如说,书中所写的潘德明就是这么一个人。1930年,在他只有22岁的时候,就想去全世界看看,他在当年就开始了环行世界的旅途。他整整用了七年啊!七年的旅途是孤独危险的,但是,只要能够领略到这个世界的博大和神奇,他无怨无悔。

我还知道了探险家追踪活恐龙的事情。1980年5月的一天,在非洲刚果的泰莱湖的扎伊尔大沼泽地区,一位名叫埃古尼的村民遇到了一只怪兽,他看到沼泽中的一头巨大的黑色怪物猛烈翻一动,身上还闪现出了一道淡色的光环,犹如彩虹贯空。湖中出现了怪兽的消息越传越远,引起了世界知名科学家、探险家的兴趣,美国学者雷古斯姆物兹为此到那里考察,还找了一些比较完整的恐龙骨头,但探险因为雷古斯姆物兹体力不支,而宣告结束。后来,科学家们根据所有这些记录分析,这怪物可能是恐龙中的一种――雷龙。但还需待进一步证实。我还知道了其他许多科学故事。

这本书让我收获不少!

探险故事读后感(二)

我在书店买了一本书:【小学生神奇探险故事】。书中讲了很多惊险又刺激的小故事。但最让我不能忘怀的是【草地惊魂】,这个小故事讲了主人公戴妮斯身处困境,却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转危为安。

12岁的戴妮斯跟爸爸到非洲的一个草原度假,可不幸的是在开车回营地时遭到狮群的袭击。

爸爸为了保护戴妮斯而被狮群咬伤了后脖子,撕去了一块头皮。爸爸开车开过百米远后,意识越来越模糊,不能开车了。平时从未开过车的戴妮斯在爸爸的指导下开起车来。车子在大草原上疾驶。可不甘心的狮群还在后面猛追。一次一次,困难在戴妮斯的智慧下都迎刃而解。比如,汽车熄火了,她想起爸爸的指导,逃过一劫;遇到断崖,她急中生智想到爸爸的动作,又化险为夷。她的机智和勇气让他们摆脱了狮群的穷追不舍。

夜晚,他们又落入了狼群的包围,凭着戴妮斯的智慧,最后平安突围。爸爸危在旦夕,可车子又陷入了泥潭,无法前进。戴妮斯步行向镇里的人求救。可当她带着人回来时,爸爸不见了。她回到小镇,痛苦不已。在经过医院时,发现一队猎人救了一个人,她走近一看,竟是爸爸。戴妮斯欣喜若狂。

玖了这个故事,我久久不能平静:戴妮斯在遇到苦难的时候表现出的不慌张、临危不乱,用自己的智慧来克服生活中的困难,这正是我们要学习的。

探险故事读后感(三)

这本书是我前些天读完的,这本书写了【沙漠历险记】、【伴狮50年】、【火山口历险】和【麦金利山的第44名殉葬者】等故事。其中,我认为最惊险的是【火山口历险】。

这个故事讲的是:1976年的夏天,加勒比海东部的群岛中,有一个风景如画的小岛,在1976年却被一阵乌云笼罩,火山在这段时间里喷一发非常频繁,岛上的居民一时间人心惶惶拿不定主意,这时,哈伦塔齐耶夫要坚持去亲临火山口,不听许多专家的话。

他们刚到火山口附近,就遇到了火山喷一发,但你探险队已有4人掉队了。他们到沼泽地,取出耐特高温合金棒蘸取了少量熔岩品,刚一碰到,便显示出了1250℃。突然,一块碎石砸向他右腿,又有一块10公斤的大石块落在他胸,血如涌流,让他晕倒在血泊中。终于喷一发停了,塔齐耶夫奇迹地醒了,被一架直升机发现了,他们得救了。

是塔齐耶夫的冒险勘测,使小岛上7500名岛民避免了一次搬家大迁移,被人们誉为无所畏惧的火神。

我们要学习哈伦塔齐耶夫舍己为人的一精一神。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一)

我最喜欢探险类的书,看到这个书名,我想,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探险故事呢?

这个故事发生在尼瑙克山山脚的脚背村里,村民们都认为尼瑙克山上住着一个怪兽,非常可怕,喜欢在暴风雨中吼叫。不久,伊甘来到住在脚背村里的姨一妈一家,见到了失踪的奥特叔叔的狗贝贝,并且马上跟贝贝做了朋友。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一个长相可怕的怪兽出现在窗户上,又马上逃跑了,村民都很害怕,但是伊甘决心要杀死怪兽。第二天早上,当他和贝贝来到尼瑙克山山顶时,发现没有怪兽,却发现了失踪很久的奥特叔叔,原来吼叫一声是一口温泉在作怪,晚上出现的怪兽竟然是奥特叔叔,他想找回贝贝,所以就扮演怪兽把贝贝引出来,而且山上的温泉把奥特叔叔的气喘病治好了,他不打算下山了。伊甘把贝贝还给奥特叔叔,自己下山了,当他把真-相告诉大家时,大家不相信他,还以为他在说胡话,最后,伊甘回家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还要相信科学。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二)

我觉得人们的想象力很丰富,比如说有一座山,下雨的时候有一些似乎狼嚎一般的声音,人们就觉得那是怪兽的叫一声。这座山就叫做尼瑙克山。所以怪兽叫做尼瑙克山怪了。尼瑙克山下有一个小村庄叫做脚背村,当然故事就发生在那里。

一天清晨,男孩儿伊丹坐在蜡烛商的车里,前往脚背村的集市,在那里他住在妹妹的家里。在那里的几天中,他经常听到一些关于他叔叔失踪和尼瑙克山怪吃人的故事。有一天,在大雨的浇濯下尼瑙克山怪又唱起了他的歌。伊丹心想:我要去把山怪打死!但是我能把山怪打死吗?好奇心促使他带着叔叔的狗贝贝出去看看,突然从远处传来-----呜呀呜!一声,伊丹吓了一跳,这时他妹妹抱着猫从卧室走来,便笑着说:哈!胆小鬼!

我确信伊丹是一个不会轻易认输的人。因为书中写到他带着狗,拿着木棒就出发了,这可把妹妹一家吓了一跳。妹妹喊着:别走,我是逗你玩的。但是伊丹没有听见,一一夜之间,这件事全村都知道了!

第二天早上,脚背村死一样的沉寂,伊丹走在无人的小道上,他不明白昨天还是热一热闹闹的街道,今天怎么就没人了呢?他回到妹妹家里,对姨夫姨一妈一说:其实没有什么山怪,只是雨水打在温泉里产生的回音!但大家都不信伊丹的话。其实书中交待伊丹说的是实话。

所以,只要有勇气就没有做不了的事。但是不一定知道真相就会快乐!

尼瑙克山探险读后感(三)

【尼瑙克山探险】是一本描写探险的书,作者是美国作家纳塔莉巴比特。

故事发生在尼瑙克山的山脚下,一个叫脚背村的小村庄。村子里经常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每逢下暴雨的日子,还会从山上传来令人一毛一骨悚然的嚎叫一声。人们都笃信山上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怪物。到脚背村小住的伊甘听闻了关于怪兽的种种传说,萌生了想要找到怪兽并杀死的念头。但上山之后,伊甘并没有发现怪物,却找到了失踪的叔叔。叔叔告诉了他真相,原来这只是大自然神奇的杰作,是一种由各种巧合碰在一起而产生的自然现象。

我觉得伊甘有着一颗勇敢的心和坚定的信念。他敢独自一人爬上被传说笼罩的尼瑙克山,不被流言所吓倒。这本书的结局也很有意思,伊甘下山后向人们解释了这一切,但是人们依旧相信山上有怪物。

玖完这本书后我认为要相信真理,不要被大多数人说的欺骗。

《家的》读后感


巴金家读后感800字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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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


这个暑假阅读了名着《家》,虽然时间上太过短暂,但还是有所收获。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读后了解到它是通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同的命运,不同的人生态度来唤醒青年一代觉醒的。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同的结局特别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

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己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悲剧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后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

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

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通过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名着,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

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该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该有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己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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