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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后感500字

我与地坛读后感1600字2024。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我与地坛读后感1600字2024,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在第四遍读完《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决定写下这篇读后感,但是笔下苍白俗套的文字绝不足以表达我内心全部领悟。

前三遍读这本书,每每都是抱着同情的心理,读到的都是史铁生命运里的苦难。

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应该算是上天把一个人给遗弃了吧。初中课文《秋天的怀念》里也曾提到过作者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眼里甚至容不得北归的雁阵,容不得李谷一甜美的歌声,容不得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双腿残废的最初几年,也是他对人生最迷茫的几年。忽然就觉得自己如同不知为何要来世上的小昆虫一般。直到他遇见地坛,一个琉璃剥蚀,朱红淡褪,高墙坍塌,雕栏散落的地方接纳了同样失魂落魄的一个人。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个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了,我就摇着轮椅到这儿来。有时他在园子里一就是一天,地坛的每一颗树下,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车轮印。他观察园子里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观察草木昆虫。他想到自己的不堪,也怜悯别人的不幸。他甚至平心静气的写道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的想关于死的事。一个双腿失去自由的人,内心该是纷乱复杂的,或许只有在地坛的荒草颓墙旁,他才能真正耐心的去注视落日余晖照亮世间每一块坎坷,去聆听雨燕把天地叫的苍凉,去窥探自己的灵魂以及思考自己的生命意义。而且不被任何人看见,不受任何人的打扰。

可是命运不会让一个人失去所有的东西,他拥有母亲最深沉的爱。正如文中所提到我每一条轮椅的车辙里都有母亲的脚印。而母亲一直都跟在身后远远的地方看着儿子。她知道儿子心里的苦闷,也知道不该阻止儿子独自扶着轮椅外出,但是儿子扶着轮椅拐出家院后,剩下的就是母亲整日的担心与不安。于是她选择远远的跟在儿子身后。而儿子曾为了内心不知从何而起的自尊与倔强,曾在隐蔽的角落里注视着母亲为了寻找自己而焦灼的奔走着,却不叫她。也终于有一天,在母亲逝世后的某一天,作者忽地想起自己曾经那股倔强,而如今只给自己带来痛悔。他终于彻悟,孩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要加倍,母亲愿为孩子承担所有的不幸,但是看着孩子被苦难折磨却无能为力,这样的母亲的确是活的最苦的母亲。作者在《合欢树》里写母亲鼓励他写文章,学写文章后,在暴怒无常,埋怨上天的日子里好像也算是找到了精神寄托。可是当他第一篇小说发表后,母亲却已经去世了。而这时他才将母亲的爱在内心里渗透的深彻。

第四遍读《我与地坛》,读到作者双腿残疾独处地坛的时候还是会同情,读到写母亲的部分还是会流泪。但是这一次更多的注意到了作者对生命的思考。领悟到生命不是由生到死,漫长的几十年光阴怎么生,最后选择怎样死的问题。而是人在生命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层次里的变化。比如初次进地坛,他只是无处可去逃避现实,可是长年累月的穿行其间,最后这里成了人生中最挂念地方。那里曾遇见的人,一对夫妻从中年到暮年,从幸福的相互依偎,到步履蹒跚的相互搀扶。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经常率xing的在一处墙角唱着歌,在文化大革命后自由的唱《货郎与小姐》,可是从某天起,园子里再也不见他的身影,作者推测小伙子应该是考取了专业的文工团,不好抛头露面了吧。也在园子里遇到过一个和自己一样残疾的女孩,不过作者觉得自己比她幸运,因为她是精神残疾,头一次怜悯除自己之外的人,也学会思考健全与残疾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了残疾,健全或许会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明白自己残疾的shenti里可能有上辈子的罪孽,也有今生的福祉。

也慢慢的明白死是一件急不得的事情,夜晚听见悲怆缠绵的唢呐声音,而他相信,这回旋飘转而亘古不散的声音总有一天也会喊自己回去,现在急不得。但是生命的长河永流不息,一个生命的结束也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如同太阳,每时每刻是夕阳也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史铁生就是这样一步步的从生命黑暗的地方走向生命的光亮的地方,母亲叮嘱他要好好儿活,他也就一步步扶轮问路,与生命里所有的景观,所有的际遇相逢,过活,然后阔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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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后感1400字2024


读完史铁生《我与地坛》,我心里颇不平静的。

史铁生,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对于一个年轻的生命,正值风华正茂之际,将一生在轮椅中度过,这种灾难是惨痛的;对于这个人生无法改变的转折点,是任何一个人也难于接受的。

然而,令人敬佩的是,作者最终接受了存在的事实,这一切应感恩于:地坛,给了他一个沉静的环境;母亲,给了他最自由的默默关爱;地坛里进进出出的每一个人,给了他对生命的思考和对人生的感悟,让作者最后终于从生命的低谷中醒悟过来,从残废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并在文学上获得成功。

我总是在想像揣摩作者的心情: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出路,突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心情是何等的颓废与消沉,一次又一次把轮椅摇到地坛逃避,以致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着关于死的事,想了好几年,终于让作者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由此可见,作者对生活是充满乐观的。

对生命思索的初始困惑以及最终对生命深沉的理解,不禁令我想到自己:N年前的一段时间,工作的起落与社会地位的落差,让我极其的自卑与痛苦,我弄不明白:人为什么要轮流享受一翻生命,再消失,一直都困惑在人生存的意义中,时代的主人与淡泊的人生在我的生命不断交叉与纠缠,最终发现,原来自己所喜欢所努力追求的美好,并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改变的现实。经常这样翻来覆去地想,以致让我感到生命是一种负累,一种包袱;以致形成一个消极的观点:无所谓怎样过,生到死,也不过是几步之间;以致那段时间常常跑去书城去寻找有关死的一些书来阅读。阅读让我心情渐渐地平静,转向阅读哲学与佛学方面的书,并买了回家致于专心地读,弟见我这样极为生气痛心,书被他扔到窗外去了。但是缘于受书本根深的中毒和一位虔诚佛教中的朋友,她的某些观点对我产生极大的影响,我渐渐地不爱食肉,拒绝食肉,看见肉食像看见了血,反胃和呕吐。(星辰ww)母亲见我这样,既伤心又难过,甚是担心我的健康,以致任何一个人都没办法令到我改变素食观念。吃素食的日子持续一年有多,我经常独自静静思索循入空门,思想上一度极其的沉默与消沉。

有一天,在一本书上我读到这么一句话:一个真正看破红尘的人,不一定要循入空门,在红尘之中坐看红尘,才是真正的大彻大悟。从此,这句话打消了我循入空门的念头。后来,不经意又翻起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乱世佳人》,给了我一种极大的振奋力量,重新唤起了我对生活的热爱。

因为喜欢阅读书,让我也常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今天,读史铁生的文章,让我又一次心潮汹涌,难于平静,作者所幸的是有一个理解他的好母亲,让他可以思索自己的人生,让他可以在地坛来去自由,这不是一般的母亲可以做到的,作者初初不懂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要加倍的,当作者获得成功的喜悦,想与母亲分享的时候,这时才深刻体验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深切。才有点明白,母亲不能再回来找我了。读此时,不禁令我心头哽咽,人往往失去了亲情才真正懂得珍惜与知道珍贵。

读《我与地坛》,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哲理:当生活遭遇到挫折和打击,要学会正视存在的事实,要善于思索人生,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更深透的理解,才有足够的勇气活下去。

《我与地坛》读后感1300字2024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这是我翻开《我与地坛》目录的第一章的简介。书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品味,去咀嚼的地方。

也许是高一的时候学过《我与地坛》的缘故,我最感兴趣,同时也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对母亲怀念的部分。以前读《我与地坛》最吸引我的大概是史铁生驾驭文字的能力。特别是书中对景色的描写,足以让我模仿着去准备高考作文。那时我觉得这篇文章真好。这样的感受也许就是一个高考生的心里话。

前几天再读《我与地坛》最震撼我的是作者字里行间对母亲的怀念,作者那种情感的升华。

我们无法想象作者在他生命最灿烂的季节,双腿的残废给他带去了多大的打击。当辉煌的成功就要走近他的时候,他至爱的母亲却永远地合上了疲惫的双眼。我不能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那种痛苦也无法用言语表达。可是怎样的痛苦在作家史铁生身上竟然发生了炫目的彩光,痛苦让它如此美丽。

作者在母亲去世后再一次摇着轮椅去地坛,就像往常一样。只是再也没有那一个一直在家门口望着他离去背影的人了,再也没有在家焦急不安等他回来的人了,再也没有人会去找他了去地坛,作者不仅仅是去打发时间,因为那里处处都有关于母亲的回忆。在那里,有母亲的画面。在那里,作者思考了两个问题: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最终作者找到了答案。他感悟了我残废,但不能颓废,应该像地坛那样,让生命张扬出活力。而想到自己的母亲,他也明白了自己应该像母亲那样,勇敢坚强的面对人生的不幸,让坎坷灿烂。

我不得不感叹母爱的力量是如此伟大。如果没有母亲的爱,也许就成就不了这样的作者的成功。如果说母亲的爱,没在坐着的生命中出现,也许作者也会继续自己的创作,然而那些作品会显得少了一抹色彩。因为作品缺了一种爱的调剂母爱。我们不得不承认,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所以才会有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经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就因为有了这关键的第一把种子,那些地坛里的人一对老夫妻,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他们给了作者的是无数次的鼓励和感动。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就像一滴滴无比珍贵的水,浇灌在作者心灵的土地上。滋润那颗种子茁壮成长。作者也正是从那里找到了活下去的勇气,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这本书里处处是人生哲理,它起着文化导向的作用,它赞扬伟大的母爱,号召人们思考人生。所以每次读《我与地坛》我总会有新的感受,新的思考,同时我也会反省自己。当今条件下,我们的成长环境较旧时好多了,但工作事业上的阻力仍是难免的。在任何时候,想不克服困难而成就人才都是幻想。

付苦心,走苦路,苦点怕啥,酷劲,终成乐境。在良好的环境中我们不能放松懈怠,消磨意志;恶劣环境下,我们更应迎难而上。

在这条战胜困难的路上,也许会很艰辛,但只要坚持走下去,我们就是赢家。因为我们战胜了自己。而且不要忘记,我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身后有强大的力量在支撑着你爱你的母亲。是呀,这样无论多么大的困难都会变得不那么可怕,要相信爱你的人能让你战斗力倍增。

飘读后感1600字2024


书中给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有思嘉、白瑞德、媚兰和艾希礼。

思嘉开始的生活很优越,她长得天生丽质,生活无忧无虑,而且经常成为众多男士追捧的对象,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优越环境给了她满满的自信,使她一直是女孩子们中的佼佼者。她钟情于艾希礼,把现实中并不完美的艾希礼想象成近乎完美,而且无人能比。这也显现出了思嘉的主观、任xing和感xing的一面。当一个女孩子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夸大这个人的优点,而且持续夸大的时间长短是没有具体时间限定的,这样就会变得不理智,凡事都会以自己喜欢的那个人为中心,双眼好像被某种东西蒙蔽一样,但是当事人却浑然不知。思嘉喜欢艾希礼的时候是十六七岁,以现在来说就是正处在青春期的时候,对爱情处于一种朦胧的感觉,其实自己也判断不出来什么是真正的喜欢和爱,整篇文章中,思嘉一直带着一种偏见在喜欢一个人(艾希礼)同时也带着一种偏见在排斥一个人(白瑞德)。

思嘉因为自己的任xing和赌气嫁给了她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尔顿,结果刚结婚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查尔斯在参加战争过程中得病身亡,思嘉便带着刚出生的孩子来到了亚特兰大。后来发生了南北战争,战争的爆发使思嘉从一个无忧无虑的人迅速成长为一位内心无比强大、无比坚强、有责任心、不向失败低头(即使知道事情的结果是失败)、勇敢、内心坚韧和信守诺言的人。她为了保住塔拉,重建塔拉,想出了各种办法,他不但和可恶的乔纳斯?威尔克森斗智斗勇而且还和北佬斗志斗勇,为了保住塔拉,她去向查尔斯家借钱,去向她一直讨厌的白瑞德借钱,因为没有借到钱,为了塔拉,她嫁给了弗兰克?肯尼迪,塔拉保住了!后来,她又凭着自己聪明的头脑,自身具有的执着、勇敢、坚强和坚韧经营着两家锯木厂,充分展现了女xing独立的一面。后来因为弗兰克?肯尼迪的去世,让白瑞德找到了和思嘉在一起的借口,思嘉最后嫁给了白瑞德,虽然嫁给了白瑞德,但是心里想的还是艾希礼(这种三心二意是最要不得的,最后坑别人也会坑了自己),不管白瑞德再怎样付出,思嘉都熟视无睹(我看着都着急了,恨不得跑到思嘉面前把她叫醒)。到最后思嘉反应过来时,知道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已为时已晚(哎!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思嘉在一路的成长过程中因为客观的因素和自身xing格的原因,吃了很多苦,也错过了很多美好的事情。最值得一提的是思嘉错过了白瑞德对她坚如磐石般的爱!思嘉对艾希礼的爱也很执着,但是白瑞德对思嘉的那份感情更显的伟大、无私、感人

人们对爱情的执着追求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值得大家推崇的,但是要对对的人,感情如果付错了情,到最后更多的是双方都痛苦和不幸福。

白瑞德将南北战争看的很透彻,打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钱,一切战争实质上都是为了争夺金钱。他很聪明,看事透彻,白瑞德有透彻的理解力,他跟思嘉一样,实事求是,不理会不切实际的荣誉与牺牲,不过高的相信人xing,其实白瑞德和思嘉是一类人,白瑞德勇敢、聪明、幽默、机智、心xiong宽广、内心强大、能屈能伸,用情深,对感xing专一,直到最后付出全部的感情。

媚兰生xing善良、温柔、贤惠、善解人意,她的这种xing格是艾希礼所需要的,艾希礼的内心是需要被保护的。文中的艾希礼给人一种很优秀的感觉,其实这种优秀不是真实存在的,(星辰ww)是思嘉对艾希礼的爱而主观想象出来的,这种优秀是表象的。但是这更能反衬出白瑞德的优秀。

读了这篇小说,我从思嘉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坚韧、勇敢、担当、责任。遇到困难要多想办法去解决,即使最后事情真的糟糕透了,我们也要有一种不服输的勇气和精神,以一种乐观的心态来面对,以后的路还很长,道路上的艰难困苦还会有很多,要想向前走向前发展,这些美好的品质是必不可少的;对待身边的人和事要报有一颗感恩之心,尤其是对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要好好珍惜,执着是一种优秀的品质,但是有时候放弃该放弃的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论语读后感1600字2024


论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和若干学生的言语行事,一字一句都涵盖了修己立人的人生哲理。古代先圣孔子一生节俭行事,视执政富贵为浮云,以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的治学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全书分为二十个篇章,学而篇位居第一篇章,可见孔子对其弟子在求知学道这一方面教育尤为深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我们每个人从小即学习孔子所传授的方法。只有及时温习老师当天所讲的功课,才能将所学知识真正吸收内化。也只有当习得的知识能为我所用时,我们才会领悟到学习的乐趣。

当代大学生也在不断地求知,为了在将来就业时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于是在校期间拼命地刷题、考证。与其说他们在学习文化知识,不如说是在接受谋生技能的培训罢了。而孔子求知的目标是什么,仅仅是为了谋生吗?子曰:君子不器。君子不应像器皿一样,只有一定的用途。而现代社会的人们,学习知识只是为了可以有资本去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从而不断满足自身无止尽的yuwang。殊不知,我们早已在前进的道路上迷失了自己,逐渐成为我们使用的工具的工具,也就是孔子口中的器皿。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不能仅仅是一个没有内涵的躯壳,应该有崇高的精神追求,致力于寻求生命的意义,从而提升自己生命的高度和宽度。而生命真正的意义,我想就是孔子所说的修己以安人吧。人首先要学习知识,学习古代先贤的思想来充实自己。现在很多人物质生活过得非常的富裕,可每天还是有很多的烦恼与不开心,其原因就是他们的精神世界太过空虚。所以说,修己乃第一要务。只有彻底领悟圣贤思想之后,才会求得自身的心安,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困扰。当自身有一定的积淀之后,我们再通过自己的言行自然而然地影响身边的人,这样传统文化也会得以传播。

诚然,学习传统文化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必须放下姿态,谦卑地去学习,并且找对正确的方法,挖掘先贤的言论所蕴含的大智慧。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乃孔子一生的治学追求,他对自己的每个学生都非常了解,对有些学生也作了相应的评论。在解答学生的疑问时,孔子总是以循循善诱的形式,给学生以启发。至于最终的答案,则让学生自己去钻研,去琢磨,这也就应了他的那句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需要有孔子所讲的刻苦钻研的求学精神,要学会对平时所学内容多加思考,遇到疑惑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再去向老师和同学寻求帮助。而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到那时,更应虚心学习孔子的教学方法。学会以一个引路人的身份,去启发孩子自主地解决问题,提升他们独立思考、举一反三的能力。所以,不论你是什么样的身份,不论你处于什么样的阶层,都应贯彻终身学习的理念。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要学会放低自己的姿态,虚心向身边的人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们才会不断地进步,才会不断将生命提升到新的高度。

古人云,知行合一。(星辰ww)如果我们只是学习表面浅层次的道理,那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做到孔子说的那样,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将它践行到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生活以诚相待,严格要求自身,一心求自身的进步,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别人。

风华正茂的我们,都xiong怀远大的抱负,还对未来的生活怀有最赤诚的期许。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会面临社会的各种考验。趁现在还有大把的光阴,我们必须好好利用大学给我们提供的学习场地和学习资源,来拓宽自己的眼界,提升自身的精神境界。我们不仅要学好专业文化知识,还要潜心研究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学习修己立人的智慧之学。每天反省自身是否有所收获,有所进步。古人尚能做到每日三省自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们何不也将它作为评价自身的一个准则,自己成长道路中的一面镜子呢?

《简爱》读后感1600字2024


在这个学期中,我们学习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简爱》。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孤女简爱的生命如何从胆怯小信逐步到信仰成熟和以神为首的过程。其间也穿插了一些其他的线索,使整部小说更加严谨。

简爱的童年生活相比起我们来是极其悲惨的:父母双亡、在舅妈家不受待见、受人凌辱乍一看她的那些行为都是理所应当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一切都在简爱进洛伍德学校后发生了改变。简爱在洛伍德学校结识了信仰成熟的海伦彭斯,她是一个粗心的女孩,总是莫名其妙地被老师训斥,但她却一味地顺服。简爱受她影响颇深。也是因着海伦,信仰从一个机械的词语真正融入了简爱的生命中。

这部小说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主要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什么是圣爱agape。我以前也读过这本小说,但那时的我灵命如同孩提时代的简爱并未将信仰融入生活。因此我没有在意简爱灵命上的改变,我的眼光也肤浅地停留在这是一本恋爱小说的程度上。但现在拾起重读时,我才发现那时的我仅仅看到了它的冰山一角,我的眼光也仅仅停留在世俗的分析上。那时的我就如同简爱,全凭意气行事,不懂顺服,固执地认为我又没错为什么要认错,所以我很不理解海伦彭斯那样做的意义反正老师又不会因为她态度诚恳而对她有所改观。

当时我也被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情告白所陶醉,虽然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婚配,但那时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他的妻子已经疯了,再娶应该没有关系。但现在我才明白,正是因着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疯了,他才不能抛弃她。简爱选择逃离是正确的决定,不然就是沉迷欲望之爱eros。我在生活中也常常抱着随便的态度对待别人,但学完以后我彻底改观:到底什么才是神祝福的婚姻爱情。现在我才明白,简爱的离去不是因为不爱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因为她爱他,所以不愿让他沉溺于自我救赎和欲望之爱中。现在的我尚未走到婚姻的地步,但对爱情却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对以前学校那些早恋的同学持以羡慕的态度。但现在我才明白,这都是虚假的,如果仅停留在对对方外表的爱慕上,不就成为英格拉姆小姐那样的人了吗?如果简爱和我一样,在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就会同意和他一起去印度即使她没有宣教的呼召。《简爱》在爱情观上改变了我,让我看到圣爱agape的本质神的作为,不在外表而在内心。两人真的相契合,超越种种世俗婚姻的障碍,在神面前问心无愧,这才是神祝福的婚姻与爱情。

这本书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还有圣约翰里弗斯。他是为神甘愿奉献一切的宣教士,而并非世俗观点的分析为宗教抛弃爱情的伪君子。一开始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他甘愿为了传教舍弃了自己深爱的奥利弗小姐?随着更加深入的学习我才看到,圣约翰做到了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他的异象、他的使命正是为此。神呼召他为福音的事业大发热心,他也欣然接受。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个为了神的道倾尽所有的神忠心良善的仆人。他在择偶时也没有顺从自己的意思挑选自己喜欢的人,而是看人内心。他确实喜欢奥利弗小姐,但他也知道,奥利弗小姐没有和他相同的异象。因此他拒绝了奥利弗小姐向他的求爱,却希望内心虔诚的简爱和他一起去非洲宣教,这是十分难得的。

这本书也将神的恩典与公义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在罗切斯特先生沉溺于自我救赎时,神一次又一次地管教他却从未取他性命。在简爱离开后,桑菲尔德府发生了一次大火灾,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了财力和一条胳膊,从此孤独地隐居在芬丁庄园里。后来当简爱再次回到他身边,他才对神有了感恩的心。后来罗切斯特先生归信了基督,他与简爱如愿以偿地举行了婚礼。神赐福给他,恢复了他一只眼睛的视力并赐给了他一个儿子。

《简爱》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恋爱小说,它揭示了人性间的挣扎、灵与肉的交锋与善恶的抉择。我相信勃朗特不仅想塑造一个完美的爱情故事,她真正想体现的是合神心意的恋爱观与世界观。这本书我推荐大家去读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故事的趣味性,而是你一定可以从中找出真实影响你生命的那个点。我相信,神一定会从中启示你,没准你也可以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像海伦彭斯那样的人,像圣约翰那样的人。

《围城》读后感1600字2024


初识《围城》,是在八十年代末,只是听说那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说结婚。这十分经典且很有嚼头的话给了新婚的我徒增了许多恐惧。心中就有了向往,想看一看书中的观点,但终没能如愿。又过了几年我却看到了我的偶像陈道明主演的同题电视剧。活灵活现的演技令我无比佩服,然终不过瘾,想读一读原作的念头越发强烈。后来借助旗图书馆的朋友几经周折,终于一气呵成完成了夙愿。这种读书的念头犹如作品的经历一样坎坎坷坷。

那个时候正是我痴迷武功,大看而特看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时候。但得到这本书后就闭门谢客,日日苦读起来。也许真的是书非借不能读也。一本好书也好,一部电视剧也好,在你未开始的时候总像是一段未开始的旅程,如果没有剧透的话只能是随意随xing罢了。但在一知半解之后对于好的作品会越发的渴求。在开读《围城》之时,只想知道书写了婚姻中怎样的困局。这半年在虫友的影响下又读了一遍原著,深感二十岁的《围城》,和知天命的《围城》果不相同。

方鸿渐懦弱而虚荣。做事不踏实。悲剧的xing格决定了悲剧的人生。总之是个令人同情的人物。当今社会上也能找到他的影子。

鲍小姐:方鸿渐的第一个女朋友,在回国的船上认识的,热恋之后又把方鸿渐甩了。这纯粹是游戏人生那伙的女人。

苏文纨:迷恋于方,方却无动于衷。兀自的自作多情了一回。

唐晓芙:方鸿渐曾经一见倾心的姑娘,天真,不世故,博学,优雅,大方又充满女xing美,机灵不失庄重。这应该是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佳偶吧,可是还是没能和方鸿渐修成正果。

孙柔嘉:方鸿渐本来对孙小姐印象非常非常之好的,她是一个很文静的知识女xing,虽不貌美但很有心计,最终方鸿渐还是和她步入殿堂,可结婚后他们意见分歧不断地产生冲突。最后还是以离婚而告终。

和唐晓芙热恋的那短短的日子,方鸿渐还是真切感受到的幸福啊,这也是方鸿渐人生中唯一过的一段舒心日子。如果他们俩真的结合在一起,他们会幸福吗?

鲍小姐的引诱、苏文纨的追求、唐晓芙的垂青和孙柔嘉的费尽心机,人生中受别人和命运的摆布,几乎没有一件事顺了自己的意愿。他的人生就是一次旅行,扑面而来的风景让你流连忘返,但最终发现这些美景都不是你想要的。

也许人总是喜欢和陌生的人在一起才有快感,才有刺激。似乎这是人类的共xing。对外界一些不太熟悉的人和物往往会心生爱慕。波涛汹涌澎湃之后,又会没有了情趣或是心生厌倦。最终兵分两路。再美丽的花都会有枯萎的时候。所以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那么爱情如何才能保鲜?我认为:做好自己!无论是方鸿渐还是他身边错综复杂的女人们。进取!永远不要原地踏步。永远不要停下进取的脚步。思想是没有声音的语言。用漂亮服饰包裹起来的外表,只会使眼前一亮,真正让人心生敬爱的,是拥有一个用知识武装起来的大脑。通过读书使自己逐渐丰盈起来,这样才会创造一个又一个鲜活闪亮的自己,不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久之,其内涵使你气质非凡,达到腹有诗书气自华效果。既然冲进了城里就要把这座城建设的富丽堂皇,到处弥漫着芝兰的书香。所以今看《围城》绝不是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那样简单啦。婚姻,一直都是个沉重的话题。它担负着家庭、社会的多重责任。好好经营她,才能达到相看两不厌的的佳境!

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方鸿渐以这样的观念经营婚姻,注定他和谁生活在一起都不会是幸福的!

曾无比的喜欢鲁迅的辛辣。像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痛快;再看钱钟书的书,好比是尖尖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似乎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得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掩上书卷,自然对这位大家佩服的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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