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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错觉读后感

关于绝命速递读后感。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绝命速递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章摘要:她却迟迟不肯说出理由,因为她清楚,不能说,说了,就无法骗下去的!眼镜不仅增加了我那可怜的鼻子的负担,还隔绝我和可爱的篮球。绝命速递读后感作文打那以后,我决心认真学习普通话。550字作文一位妇女抱着怀中正啼哭的孩子焦急的过着马路,眼看车就要撞上她们了,只见那名妇女迅速的侧过身体把后背对向了汽车驶来的方向;

最近发现一部飙车、动作片——绝命速递

绝命速递是一部飙车动作片。我超级喜欢。里面故事情节让人惊心动魄,离奇曲折。堪称大片。我已看了两三遍,感慨万千。

故事讲述了一位叫弗兰克的退伍军人,退役后以送秘密物品(如毒品、抢劫犯)为生。再一次送快递中,他发现快递物品是人。便动了恻隐之心,破坏了他立下的规矩——绝不打开物品。结果,这一打开,引来了无数的大麻烦。

故事开头以一帮强盗抢银行后做弗兰克的车逃离。为我们展现出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警匪飙车大战。开头不仅为我们说明了弗兰克的工作,还说明了弗兰克的技术。为下面的故事做铺垫。之后,他又接到了工作,要送一位少女(当然他事前不知道),在半途中车子爆胎,于是发现了运送的物品是人!在休息的时候,他动了恻隐之心。给她喝了点水。然而,他也破了自己的规矩。

不过,从此看来,我们弗兰克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也教育我们,不管何时,都要帮助人。

之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圈套!他多次信任的那个人质竟骗了他!可是,在最关键时,他还是相信了她,事实证明,他对了,可是,电影不都这样吗?不过,还是让我们懂得了相信爱的感觉!(具体看电影吧!)

总之,看完之后,懂得了很多。竟然也发现了许多语文知识!

[关于绝命速递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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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科特绝命书读后感


斯科特绝命书读后感

文/神马之天空

这是一个勇敢者的书信,它透出探险者的坚定信念和不屈一精一神!

书信篇幅是有限的,但斯科特的一精一神是无法估量的。他的斗志体现在他以坚韧不拔的伟大毅力去面对死亡。他为了国家的利益,放弃贪图享乐的机会,凭着个人坚毅的力量和一团一队的支持来到严寒的南极。这点气质就是值得敬仰的。在途中,他们历尽何等的千辛万苦,承受如泰山搬的压力,而结果却是第二名。之后呢,他们根本没有丝毫的抱怨,没有一丝对世界的哀叹和宣泄。但谁又能知道他们内心的苦楚。这些苦衷却要斯科特以及队员们独自默默承受。这何尝不是一种更大的打击啊!在严寒的南极冰川,没有救援物资,没有食品水瓶,更没有家的温暖,没有亲人的怀抱,而他们却独自行军,默默消化一切的孤独恐惧。这究竟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钢铁般的意志才能做到的呀!难道他们不是胜利者吗?

也许南极冰天雪地,寒风扑朔;也许是他们的资源连连告罄,几近枯竭;才成为了这小小的第二名。他们有的是悲愤,却无处发泄。在那种时候,竟然还要完成对方的任务。他们懊恼痛苦,在失去希望的时候却要帮助对手。这何曾不是深重的挖苦与讽刺。又有谁甘愿做第二呢?

这篇书信似汪洋,以至于我无法看到它雄伟胸襟的辽阔边缘;它又好似高一耸峰峦,力大无比,震撼天地。他们的一精一神已足以感动所有人。我觉得斯科特他们仍然保持这必有的对着国家忠诚和十足的坚定意志。我想这不是一种狂傲自大,这也不是自我膨一胀,这更不是目中无人。这是勇士在生死关头所保持的高昂的气势和斗志!

关于不是读后感的读后感


--读《平凡的世界》

记得初次阅读描写农村题材的小说是在十年前,同事推荐的,陈忠实的《白鹿原》,不是读后感的读后感。说真话,当时是冲着通篇中几乎不间断地描写无数次男女之事。但一捧起,便不舍放下。小说情节自然而紧张,让人欲罢不能。曾记得自己通宵一气读完,对于土生土长的中国农村娃--我来讲,一切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自然。

这个假期,利用女儿休息的间隙,读完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知道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小说,可是无法一气读完,只能时断时续浏览,难免有走马观花之嫌。但是不可否认,即使如此不负责任的阅读方式也给我留下一个个基本的印象,一次次或深或浅的思考。但显然,提笔时我却无法对小说做出评论,这当然是因为水平的原因,这与我也是一件痛苦的事,甚至会怀疑阅读与我是否已与事无补。

每次看到孙玉厚老人,我总是会很自然地想起我的老父亲,一样的木纳,不善言辞,一样的纯朴,与人为善,一样的艰辛,为生计操劳,一样地慈爱,以自己的子女为骄傲。说实话,玉厚老汉在心里时常为自己的子女而骄傲。孩子们一个个都懂事明理,长得茁茁壮壮的。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这就是他活着的全部价值。子女,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和活着的全部价值。

我是农民的孩子,生于七十年代,从小的耳濡目染,我对农民有非常深刻的了解。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他们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安于现状,依靠强健的体魄,凭借辛勤的劳动,承担起生活的责任。面对自然灾害,面对社会政治变革,他们拥有更多的无奈。但他们的坚韧,他们的乐观,在生活的底层,奏响自己生命的壮歌。

孙少平是我比较欣赏的人物形象,很平凡的出身,却有不平凡的精神世界。在第一部讲述的高中求学生涯中,在第二部描写的荒原揽工生活中,无论在多么贫穷、劳累的境况下,孙少平始终读书不辍,学习不止,奋斗不息,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读后感《不是读后感的读后感》。尽管不明白路遥为什么在第三部塑造了一个前后矛盾主人公孙少平,但不影响我对他的喜爱。

在高中学习期间,孙少平遭受第一次感情创伤。我现在认识到,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应该按照普通人的条件正常地生活,而不要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当然,普通并不等于庸俗。我也许一辈子就是个普通人,但我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在许许多多平平常常的事情中,应该表现出不平凡的看法和做法来,因为,在最平凡的事情中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这是当与郝红梅的爱情风波平息之后,孙少平对自己说的话。在高中毕业时同田晓霞的一次临别聚会上,他说他绝对不会变成那种什么满嘴说的都是吃,肩膀上搭几个褡裢,在石圪节上瞅着买个便宜猪娃;为几根柴禾或者一颗鸡蛋和邻居打得头破血流,牙也不刷,书都扯着糊了粮食囤…记得最清楚的是,在黄原揽工期间,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从田晓霞处借来的书籍,为了阅读的方便,住到了没有门窗四面漏风的建筑工地上。回到新居以后他点亮蜡烛,就躺在墙角麦秸草上的那一堆破被褥里,马上开始读这本小说。周围一片寂静,人们都已经沉沉地入睡了。带着凉意的晚风从洞开的窗户中吹进来,摇曳着豆粒般的烛光。看到这儿,我感受到了它对我心灵世界的撞击。它让我回想起我的曾经的坎坷岁月,我甚至从孙少平那里看到了我的一些影子。人,这一辈子都希望自己过得幸福。试问有谁愿意让自己沐浴在苦难之中?我很平凡,但当灾难降临的时候,是直面还是躲避?我庆幸自己选择了承担。生活是无奈而艰辛的,生活的境遇我无法选择,但是命运是可以有选择的,它需要有挑战的勇气。那段岁月,虽然如孙少平般在苦难中挣扎,但依然乐观,靠阅读和学习来抚慰自己的心灵,靠工作和劳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假期里,兼过职;下班后,种过苗;夜深人静时,苦啃自学教材。

如今,曾经的挫折早已被我踩在了脚底。感谢朴实的农民父母给予我的勤劳、坚韧与善良,感谢生活曾经给我的历练。

趁女儿午睡的间隙,敲下了这些字码,聊以应付明天的任务,领导见谅。女儿一直在旁边干扰,无法静下心来。《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孙少安的事业奋斗与爱情、田润叶的感情生活…想说的似乎还有很多,今天就到这儿吧!

关于藏獒读后感


(一)

终于一口气把《藏獒》看完了。我闭上眼睛,书中的情节时时浮现在眼前,令我挥之不去:那是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狮头公獒,带着七个上阿玛草原的孩子,随着父亲来到仇家——西结古草原,遭到西结古领地藏獒的追杀。但最终冈日森格凭借着自己强壮的体格,聪慧的头脑,娴熟的扑咬能力,坚强的意志,克服了一道道坎坷,经历了九死一生,咬死了獒王,杀败了“白狮子”嘎保森格和饮血王党项罗刹,最终证明了自己是前世救了无数人的雪山狮子,当上了威风的獒王。

那扣人心弦的一幕幕,现在回想起来还令我心有余悸。藏獒的战斗是为了保护弱小,讲求正义,是为了扞卫自己的尊严,而别的动物博杀基本上是为了苟且偷生。藏獒的字典里根本没有窝囊的“退缩”两字,它只懂得勇往直前,而不懂得知难而退。藏獒的一生都忠于自己的主人,从不背叛主人,正是这种精神令我深深地折服。

有一次,岗日森格碰到了仇敌——饮血王党项罗刹,被咬得血如泉涌,还是顽强地反抗着,这种精神是人类所不及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藏獒》封面上的一句话“在我们想变成狼时,人性莫非只能让狗来珍惜?”

的确,生活中很多人面对眼前的困难会畏手畏脚,有多少人在一道道坎坷面前知难而退;有多少人在比自己强大的对手面前像缩头乌龟似的退缩,和藏獒相比这些人显得多么的渺小。

藏獒,你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二)

在《藏獒》一书中多次提到了藏獒的优秀品德,实际上是我们人类的优秀分子自古以来就孜孜以求的,也是人类很容易丢失的精神财富。

一是爱岗敬业,安守本分。

藏獒是一种既爱岗敬业又安守本分的动物。它们爱岗敬业,扶助主人渡过难关,帮助牛羊抗击野兽;它们安守本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藏獒精神补充人类精神,这不禁让我想到,爱岗敬业是一种职业精神,安守本分是一种职业态度。一个人只有爱岗敬业,才能在职场中取得成功;一个人只有安守本分,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对作为教师的我来说,不但要热爱这一岗位,更要对每一个学生和家长负责,对学校和每一位团队伙伴尽职,带着獒精神和獒文化安守在岗位上,踏踏实实的奉献。

二是高尚无私,舍己为人。

书中尾声处一段普通文字的描写,着实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1957年冬天,西结古草原遇到特大雪灾,寒冷和饥饿夺取了大部分人的生命,许多牧民困在大雪里不知死活。獒王冈日森格带领着狗群迅速的离开了那里,去寻找救援的东西,处在第五胎哺乳期的大黑獒那日留在了一个牧民家。它在自己无吃无喝的情况下,用它的奶汁给牧民一家四口和四只狗以及它自己的两个孩子提供了五天的救命饮食,直到冈日森格代领狗群踩开雪道,给他们叼来了政府的空投物资。那时候大黑獒那日已经站不起来了,但它的奶汁还在朝人和狗的嘴里流着,尽管已经非常稀薄,尽管是奶中掺血的。它似乎把它的血肉全部变成了奶汁,就从那皮包骨的孱弱的身体里,源源不断地被人和狗的求生欲望吮吸而去了。雪灾结束后,大黑獒那日再也没有恢复过来,它元气大伤,身体似乎缩小了一半。又过了一年,它就死了。牧民一家抱着死去的大黑獒那日哭晕了过去,全家都给它跪下了。西结古草原上,超度獒魂的经声像烟雾一样弥漫了一个冬天还在弥漫。”多么崇高的品质,它们让我肃然起敬。

高尚无私的奉献精神也正是我们作为教师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崇高精神。过去,我们用“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等思想教育人、武装人,培育了许许多多德行高尚的国民。如今,我们仍然应以“无私奉献”的观念来诠释传统美德精髓,武装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头脑。试想,如果人人都打牢了“无私奉献”的思想根底,那还有什么美德不能发扬光大呢?

三是勇往直前,毫不畏惧

藏獒是顽强的,能够适应自然环境极端严酷艰苦的高原生活,是真正的高原主人;藏獒是坚忍不拔的,可以忍受千般苦难;藏獒是英勇无敌的,可以迅速击败野兽。而这一切都基于藏獒的坚定信念和巨大勇气:勇于挑战自我,无所畏惧、永不退缩地去行动。同时又是一种为了抗争邪恶而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象征;它们是一座座兽性的丰碑,同时又是一座座人性的丰碑。

懦弱是人生的大敌,藏獒从不懦弱。相反,藏獒具有勇往直前、毫不畏惧的优秀品格。一个人如果懦弱,那么他应该有所改变,必须培养和树立信心,才有可能勇敢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否则会畏首畏尾,永远走不出黑暗。不论遇到什么问题,哪怕是面临失败,我们都不应该灰心丧气,要勇敢地正视它,以积极的态度寻找解决的办法。一旦问题解决了,我们的自信心也会为之大增。

四是遵守规则,服从命令

在那个利益纷争的社会,藏獒是干净的。

关于《蜗居》读后感


天晚上终于把《蜗居》这部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小说看完了,感触很多呢!其实这部小说写的很平淡,也没有太多的高潮迭起跌落,但仔细分析小说中的很多情节和人物,会发现很多。

分析小贝和海藻之间的关系,开始的时候,小贝和海藻是一对幸福的恋人,小贝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海藻,在海藻不开心,发脾气的时候,小贝总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海藻开心,甩开烦恼。虽然小贝工资不高,物质上给不了海藻什么,但是当海藻想要的什么,小贝都会尽力去满足他。而海藻也不要求小贝在物质上给他什么,所以每当他们出去逛街的时候,都只是逛,而不买东西,但海藻很喜欢吃冰欺凌,小贝会毫不吝啬的跑去给他买,当海藻吃完了以后小贝会把盒子上剩下的残渣吃了,当海藻问起的实话,小贝微微一笑说着:“我只是尝尝这里的冰欺凌和别的地方有什么不一样。”在小贝的眼中,海藻就是他的一切,他也坚信他们会走到最后;在海藻的眼中,小贝就是她的最爱,他们以后就会结婚,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这样,小贝和海藻一直快乐幸福的生活,直到另一个男人的出现——宋思明。他们的关系就慢慢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当海藻第一次出轨后,感觉自己很对不起小贝,但当宋思明给他以前发动攻势和给她她以前所没有的光环的时候,她慢慢的失去了底线,失去了自我。说实话,这个社会小贝这样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咯~~~对于海萍和苏淳,虽然平时海萍对苏淳总是大吼大叫的,但是在关键的时候还是很关心丈夫的。苏淳完全就是一个好丈夫的典型,面对老婆生气,发脾气,总是静静地让老婆发泄,一般是不和她吵的,什么事都顺着她。海萍开始的时候总抱怨自己的老公没本事,都结婚了很久了,连套房子都买不起,没有出息。但当苏淳因泄露商业机密而被抓进监牢的时候,海萍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如此的离不开苏淳,才发现平淡也是一种福气,读后感《《蜗居》读后感》。到最后海萍说了一句话:“幸福是放心底的东西,是一种信任,愿意生死与共。也许平时并不察觉,但到关键时刻就会跳出来,让你感受。我一直以为我的爱已经被生活磨平。直到苏淳出事才知道,我们俩此生就在一条船上了。同甘姑且不说,共苦一定可以。”这个才叫夫妻,才叫幸福,而不是现在我们所说的恋爱,男生凭口说一句:我以后肯定能给你幸福,我发誓我会怎么怎么样,我会好好照顾你······这些话拿什么来保证呢?就凭一句话吗?肯定不是,唯一靠的就是你以后的发展和能力,只有这些才能保证。

如果一个男的以后没有好的工作,没有好的发展,哪个女孩会和你在一起,这个时候才回发现原来自己以前说的话都是空的。就算自己家多么多么的有钱,多么多么的有势力,但那只是父母的,亲戚的,而不是自己的。只有自己有了能力才能算自己的,谁都拿不走。对于宋思明,这个人物形象有好的,有不好的。这个人做事很沉稳,很冷静,不急不燥,他有他的人格魅力,有吸引人的地方,是个人才。在他的认知里面,老婆一直都是和自己过一辈子的人,是到老和自己一起拄拐杖的人,所以说什么都不同意自己老婆和自己离婚。但当她认识海藻后,和海藻在一起后,就慢慢的忽略了自己的家。甚至没有看到自己女儿生长的过程。直到最后他才明白自己的老婆为自己的这个家付出了多少,一直辛辛苦苦维持着这个家。最后的结局有悲剧,有喜剧。

小贝又重新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还是像以前对待海藻一样照顾着这个女孩;海藻肚里宋思明的孩子没了,没有了生育能力,失去了小贝,也失去了宋思明;宋思明死去了;海萍和苏淳有了自己的房子和生意。其实这个故事也就告诉我们,珍惜现在身边的人,不要让他(她)受伤,不要到了最后才知道后悔和痛苦。现在甜言蜜语和信誓旦旦只是过眼云烟,当面对现实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坚持住呢?我们不是小贝,也不是宋思明······呵呵~~~好可笑~

[关于《蜗居》读后感]

关于《简爱》读后感


《简爱》是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归纳出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作者描写的主人公简是一位身材矮小,容貌平凡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圣洁、美好的生活。她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唾弃;表姐的蔑视和冷漠;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人格力量。在她的爱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也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位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但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毅然选择了离开。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正是这样一个状况,使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了幸福。

小说告诉我们,人最美好的生活是尊严加爱,虽然有时我会觉得结局过于完美,甚至有点不太真实。但是我依然被这份真情所感动着。在当今社会,人们都似乎位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那样为了爱情,为了人格而抛弃所有。

《简爱》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不计较得失的纯真爱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着我的心灵,使我深深地爱上这本小说,一起强烈的共鸣。

“不——不——简。你肯定不能离开。不——我已经摸到你了,听到你说话了,感觉到你对我的慰藉——你甜美的安慰。我无法抛弃这些快乐,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必须得到你。世界人会讥笑我——会说我荒谬,自私自利——可这些都无关紧要。我的灵魂在请求你,期望得以实现。”

[关于《简爱》读后感]

关于《母亲》读后感


我读了高尔基的《母亲》。

我从小喜欢读俄罗斯大文豪高尔基的书,十分佩服他的不平凡的奋斗历程。他基本上没有进过学校,靠自学掌握了阅读的本领,为了生存,他在俄罗斯大地到处流浪,初入社会底层,生活极不安定,经常濒临绝境,甚至开枪自杀,可后来竟能写出许多杰作,一举成名,不但影响全俄罗斯,其作品还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名震欧州。

《母亲》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是一对母子,母亲身为社会底层,一生饱受了富人的压迫和丈夫的打骂。丈夫病死后,儿子因为受不了富人的欺压,打骂。决定站出来与富人对抗,开始了革命斗争。母亲在儿子的影响下,不断克服自己的胆怯心里,儿子巴维尔不断交朋友,希望别人也参与到这个斗争来,在他的努力下,他成功找到了几个正义的朋友,他们找到印刷厂,把穷人们非常需要的真理打印下来,并由母亲、巴维尔,雷宾等人运送到工厂里去,要知道,这么做的话一旦被发现了就是死路一条。人们看到天上地上的传单以后不由自主地看了起来,传单上面记载着真理,人们看了以后也有了决心,但官府一直阻挡着穷人们看,并烧了传单。但是巴维尔并没有放弃,并且挺身而出,把自己从禁书上面看的那些真理讲给那些穷人们听。巴维尔的几个朋友看到他这么勇敢。与是大胆起来,他们在大街上讲给穷人们听,与官府和警察对抗。但是警察最后还是把他们都抓了起来,在法庭上法官宣判全部流放。巴维尔始终不肯越狱,最后在被流放的路上逃了回来。但好人终有好报,穷人们又把他的其他几个朋友全救了出来。

在巴维尔坐牢的时间里,一直是母亲操控着一切,她大胆勇敢为了救出儿子想尽了办法,全书的最后几句是母亲说的,她是这样说的:真理是用血海也不可淹没的。他们猛敲着她的手,宪兵掐住了她的喉咙,他感到窒息,她发出嘶哑的喊声。

小说里把巴维尔写的正义勇敢的精神,牺牲性命也要和富人与官府斗争到底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巴维尔以身作则,呼吁人们都站起来与富人作斗争,这更能体现出母亲对儿子的爱,她豁上性命也要帮儿子完成心愿,让我感受到人们对自由的渴望是永远永远也不可磨灭的。人的勇气、能力、智慧在紧张特殊的情况下达到提升。我相信只要克服了恐惧一切都会成功的。

当我读完了这部小说,让我郑重的认识到民主,均富和社会主义是人类的理想,但要达到这个目标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很可能是一个探索而没有终点;在一个国家的经济迅速蓬勃发展时,一定要防止贫富过度分化,因为这是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只有爱才是一种建设的力量,爱心创造一切,仇恨毁灭一切。

小说中母亲出于对儿子的爱才奋不顾身地投入群众运动中,渐渐地,他有点自私的母爱扩展成对广大群众的同情和关爱,博爱是母亲性格中最明显的特征。

伟大的母亲,伟大的母爱!

[关于《母亲》读后感]

关于《论语》读后感


几乎人人都知道颜回,可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完《论语》,我对颜回也有自己的见解。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思,亦足以发,回也不愚。”这是孔子老人家对颜回的评价,可以概括成“颜回大智若愚。”颜回看起来很笨,可其实他是一个贤明好学的人,所以我们不能以貌取人。

孔子老师不分贫富,只要是虚心求学的人,他都收下。当颜回进学堂时,只要磕三下头便成了孔门弟子。一开始孔子并没有特别注意颜回,只是发现他上课学习最认真,但从不发表意见。

可日子久了,孔子发现颜回中午放学后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学堂,下午又最早到学堂。孔子觉得很奇怪:颜回吃饭能吃这么快吗?于是他派了几个人去颜回家看看是什么情况。

原来,颜回家非常穷,所以住在贫民区,父母每天都要到田里去种地,只给颜回留下一锅菜汤。颜回回到家后,就把菜汤倒到一个用竹子做的碗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有时菜汤喝不饱,他就跑到井边,用水瓢舀几瓢水喝,然后赶紧回到学堂。

孔子非常欣赏颜回,于是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不仅如此,颜回还很尊师重道。他对孔子无言不悦,以德行著称,孔子都说他“三月不违仁“。可是颜回不注意身体,不幸早逝。孔子为此非常痛心,以至于感叹道:“噫!天丧予!天丧予!”

鲁哀公曾问过孔子:“弟子孰为好学?”子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可见颜回对于孔子来说多么重要。

颜回是个肯吃苦耐劳的人。他没有在现状中抱怨,而是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修身养性,成为了大家尊重的人。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例如,这次考试考差了,不要灰心,不要抱怨,因为那都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我们应该分析错题,以后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才能提高成绩。这难道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我们还可以学习颜回身上的另一个优点:尊重老师。老师面对一个这么庞大的班级,毫无抱怨的教授给我们知识,我们不能不尊重老师。但我们不应该面对老师时诚惶诚恐,如果是这样,就不能建成一个正常的师生关系。颜回在孔子讲错时,他都会很有礼貌地指出来。如此看来,我们上课时,应认真听讲,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问老师,吸收老师讲的知识,才能对得起老师的一片苦心。

因此,我觉得颜回是个尊师重道,好学,大智若愚的人。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关于《论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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