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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站工作总结

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总结。

时光飞驰,这个阶段就这样过去了,我们要着手工作总结的完成了,总结自己,能快速找到自己的弱点与不足,是提高自己最快的手段。总结,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总结,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半年以来,作为基层部门的西坞街道劳动保障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帮助下,我站在工作作风、业务工作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立足服务,充分发挥公共职介作用,做好就业工作。

为改善我街道经济软环境,服务街道内的落户企业,缓解劳动力紧张的现状,利用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充分发挥公共职介作用,努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提高各类统计报表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站力求招聘登记、求职登记、帮困就业工作和失业登记台帐的建立和企业用工需求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招聘信息,1-6月份共登记城镇新增劳动力1人,网上用工信息发布310条,网上职介推荐180人,网上职介成功165人。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我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界定,1-6月份共审核就业困难人员5人。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政发〔20xx〕74号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充分就业镇街道和充分就业村(社区)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xx〕2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西坞街道积极响应,此次创建充分就业村的有西坞、尚桥头、金峨等8个行政村。我街道于5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由工业主任邬锋伦主持,8个行政村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在会上确定了此次创建充分就业村的经办人员。培训之后,我街道充分就业创建街道办公室主任汪易亲自到各行政村上门辅导,查看场地,督促各村做好成立创建充分就业村领导班子,劳动保障室挂牌等工作,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建立企业用工管理信息联系点制度。日前,我站已建立了10家企业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协助解决劳资纠纷,动态掌握企业用工管理等情况。

二、面向农村,不断提高社保覆盖面。

我站进一步加强了社保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努力提高企业、职工的参保意识,引导企业和有关人员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我街道共有52名人员参保被征地养老保险,347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第一年,在参保之前,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让各村相关人员熟识相关流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共有4334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时为了方便退伍军人,完成176人的军龄认定。

三、宣贯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

进一步宣传和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劳动用工,引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并贯彻落实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预告制度、存档管理制度等各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推进劳动制度建设。今年5月与市劳动监察大队一起组织“春暖行动”,对37家企业进行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检查。同时,继续20xx年7月份起对管辖内的43家租赁企业实施工资月报备制度。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依法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为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防范欠薪事件,今年我街道已与129家企业签订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我站已顺利完成了对街道内386家企业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1-6月份共接待投诉案子22件,处理标的424264元,涉及劳动者117人,通过各项执法行动,对提高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减少劳资纠纷,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劳动关系调解工作难而繁,随着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年年在上升,我站充分发挥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简化程序,实现快审快结,力争将大量劳动争议化解在当地。对于较难处理的工伤案件,及对碰到的疑难案件主动向上级劳动仲裁仲部门请教,努力做到依法、合规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已处理劳动关系调解案子37件,涉及标的1551642元,共涉及劳动者37人,因处理规范到位,得到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好评。

四、加强学习,继续提高全站人员综合素质。

为更好开展工作,必须加强学习,特别是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我站合理按排工学关系,除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请上级部门专家上门辅导、不明白的地方上网查询等多种途径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外,还通过阅读书报、参加各种政治学习等进行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务和水平的学习,以此来不断提高全站人员的各方面素质,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下半年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就业工作方面。继续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统筹安排就业的思路,进一步发挥公共职介作用。为更大限度的掌握现有劳动力资料情况,下半年将做好街道辖内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新增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街道和充分就业村的工作。

二、社保工作方面。在继续做好现有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前提下,主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及社会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从而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三、劳动监察工作方面。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减少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的发生,真正保护劳动者权益。按规定依法、及时处理各项投诉、举报案件,把矛盾处理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配合市局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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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总结及小结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总结及小结

一年来 ,我站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的会议精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业园招工、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和企业劳动力监察两网化建设等工作,作为我镇一项惠及民心的大好事大实事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总结如下:

1、进一步宣传发动,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做好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筹资工作,我镇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截止20xx年11月15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缴费1827600元,折合参保人数16618人;加上民政、残联、计生代缴1595人,农村信用社自主缴费2546人,全镇共完成参保人数20795人,今年县分配我镇参保任务22700人,现已完成参保率91.6%;同时各村又对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共清查出人员366人,已全部停发了待遇,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务完成较好,群众受益较大

今年x月,我镇荣获全县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单位,截止20xx年12月15日,全镇合作医疗缴费4639059元,折合参合人数51545人,加上五保和扰抚380人,实际共参合人数51925人,完XX县分配参合任务数的97.89%。全年合作医疗实际补偿人次数(单据张数9217张),住院实际补偿人次数:9217人;合作医疗住院实际补偿金额:2075461.93元,门诊补偿1021360元,即按参合人数51068每人返还20元。

3、工业园招工工作仍居同行之首

据统计:今年为县工业园推荐招工146人,完XX县考核任务135人的108%;20xx年我镇参加县工业园两次招工招聘会,在同类乡镇中去的人数最多、上岗人员最多,为全面完成今年的总任务创造了好的条件。我们的做法是:一是积极引导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设立再就业政策咨询,鼓励失业人员进厂就业。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达40多人次;二是根据本县发展的用工需求和失业人员的技能情况,以镇成人学校为培训基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三是组织村协理员以定村和定片为单位,广泛搜集招工信息,每季度向县工业园输送用工需求调查表;四是建议县招工办为录用残疾人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4、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园满完成

根据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办的要求:我镇从20xx年x月20日开始,对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署和动员,调用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采取百日会战的方式,于x月底已全面完成,共采集劳动力资源36036人,完XX县分配任务数的95.6%,档案已全部装订成册入柜,实行动态管理,年底顺利通过县级验收过关。

5、劳动力监察不留死角,两网化建设已全面铺开

一是重点做好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到12月份完成劳动用工书面审查165个,占计划数的104%。二是处理劳动争议及时快捷。今年已处理各类劳动争议5 起。其中工资纠纷2起,工伤纠纷 1 起。全面实行了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理解还不是很透彻,参保参合意识较淡薄,尤其是16-35岁之间的农民参保率较低。他们往往认为现在自己还年轻,在参保交费之后还要等很多年才到xx岁,那时候能不能受益还不一定。另外,部分未嫁女青年更是担心参保后难于迁移参保关系而不愿意参保。

2.在外务工人员信息不健全,一时无法发动外出人员参保参合。

3.我镇部分村民的经济条件确实不好,一户5口之家如果要同时参保和参合往往要几百元或上千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镇的参保参合率

4.招工总体进展缓慢,进度不平衡,特别是x月份以后,我镇招工热度下降,招工工作出现低谷,招工措施依然乏力,效果不明显。

5.挖掘本镇劳动力资源尚有很大潜力,特别是吸引失业人员到县工业园就业,仍是当前的招工重点和难点。

延伸阅读:

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办〔〕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194号)精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现结

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耕地的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大龄和老龄人群为养老保障重点对象。

(二)区分不同年龄,分别实施不同保障。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就业培训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或老年养老补助。

(三)共同出资,合理负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缴费及保障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对象是: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

(一)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三)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对所有的被征地农民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免费培训。凡参加政府部门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政府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和创业培训补助。被征地农户人均家庭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安排培训。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分为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两种形式。以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为原则,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采取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筹资规模为18000元;老年养老补助采取统筹模式。

(一)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1.16~3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2.35~xx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组织引导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也可以申请到龄时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二)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

年满xx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个人不缴费,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范围,按(砥砺奋进的五年 大型成就展观后感:砥砺奋进走向辉煌)月发放老年养老补助金,直至身故。也可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但不再享受老年养老补助待遇。

(三)养老保障对象确认

1.保障对象年龄的确认。本文下发前被征地的保障对象,按本文执行时间确认;今后征地的保障对象,以批准征地的省政府批文时间确认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养老补助对象的具体名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一周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农业、人口计生、民政、残联、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老年养老保障金的计发

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人员,不分男女,年满xx周岁后按月领取老年养老保障金,直至身故。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系数(160)。

(五)老年养老补助金发放标准

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

(六)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指数变化,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七)被征

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转移和退保

1.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户籍迁出我县的,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迁入县如未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可以保留关系;参保人也可以申请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2.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出国(出境)定居的、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3.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身故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余额,根据本人参保时的约定或生前意愿由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未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六、资金保障

(一)资金筹措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农民工就业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合理负担,政府补助比例为7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30%。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20%。特殊人群优惠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其中低保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

3.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出资。

4.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按项目征用耕地每亩3万元收取,并从每年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调整和风险支出需要,不足部分从新增财政收入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管理

1.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筹集到位,并一次性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一次性直接缴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并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被征地农民应自收到参保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处理。

个人缴费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次缴费。经同意分次缴费的,应与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分次缴费协议,原则上在5年内且年满xx周岁之前缴清。xx周岁前未缴清的,一次性退还个人已缴费部分,待遇改为享受老年养老补助。

3.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4.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计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当年缴纳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参保人提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信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费、系统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七、加强工作领导

(一)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审计局、农办、统计局、残联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按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分批解决、逐步到位的原则,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各部门要各负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编制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补助基金预算,对基金的收缴、待遇发放和基金的营运进行监督检查。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2.县农办、农业局负责对户别、姓名、在册农业人口数、原有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上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被征耕地面积、地类、户别、姓名情况的审查。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政府出资部份、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审核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5.县公安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姓名、年龄及家庭成员关系情况的审核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和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情况,负责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审核确认工作。

8.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持有二代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

9.县审计局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0.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情况。

11.各乡(镇)政府负责收集、核查和汇总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并对各村委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确定、公示、村集体出资补助比例等情况进行督查。

12.村委会负责实施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的公示工作,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保申请表》、《被征地农民汇总表》和经公示确认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花名册》形成申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本方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1月1日起试行。

阅读拓展:

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

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xx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因此,部分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认识到,农民失去土地之时,便是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础的历史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我们做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题调研。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xx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33.9万人,城镇人口27.4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0.2亩以下的村11个,0.2亩至0.5亩的村14个,0.5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1.4亩以上。20xx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32.5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3.9亿元,占11.8;来自二产的18.1亿元,占55.7;来自三产的10.5亿元,占32.5。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45.7;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37.8;农业收入636元,占16.5。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xx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xx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0.77万人,占23.3;在企业打工的1.28万人,占38.8;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0.78万人,占23.6;无业的0.44万人,占13.3。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73.7。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情况。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投保办法,对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村,象廿里堡街道北王村,采取村集体投保,村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对村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窝村、丁家,潍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采取农民个人缴费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村里统一组织为适龄农民办理;对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村民收入较好的村,如樱桃园街道西樱、樱南村,组织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区共有3979名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占农村人口的6.4,其中无地农民2100人左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

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年来,立足区情实际,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逐步将街村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了社会保险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时,与经贸局、外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奎文区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应保尽保。到目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xx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xx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二)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从调查情况看,全区无地或少地村的社会保障当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xx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又要考虑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相衔接。

(一)保障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被征地时的在册农业人口,具体保障人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由街道核准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

(二)保障形式。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的重点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

1.对征地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男xx周岁、女55周岁以上),直接实行养老保障,并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账利率按实际收益率或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下同)。政府出资部分不记入个人专户,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以作调剂之用。缴费标准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区的具体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应与缴费水平挂钩,与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相适应,原则上要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比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去世后,其个人专户中的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2.对征地时属于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16周岁以上,男xx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人员),按实际测算标准(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一次性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为其建立个人专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纳的费用组成,政府出资部分也一并记入(记贩利率同上)。在其未就业时,可从征地调节资金中发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也可从征地安置补助费留存中解决;补助期满后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专户储存额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就业后失业的,将其纳入失业保险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因年龄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业的人员,在到达养老年龄时,可享受与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相同的养老保障待遇,其个人专户亦与之相衔接。缴费对象男年满xx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

3.对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16周岁以下),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当他们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4、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已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建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

(三)资金筹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关键是要落实保障资金。本着群众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则,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予以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同时,按照以上三个一点筹集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额的5,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上述四部分资金,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及时足额转入财政局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中,并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位。

(四)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含风险准备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或截留、挤占。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运营和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在失地农民群体中,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占大多数,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是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总抓手,不断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由村办集体企业安置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一)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推进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必须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他们安居乐业。

1.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在资本积累阶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农村劳动力。因此,要继续依托失地劳动力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助征地补偿中村集体留存部分,凭借有利的区位优势,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发展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2.要加快市场建设,吸收更多的失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市场的集聚作用在解决就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要大力发展外向型企业,并强调企业在征地办厂时就要与被征地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最大限度地优先安置失地农民。

(二)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农村劳动力技能偏低是当前影响其就业的重要因素。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把劳动保障、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探索创立政府和社会携手合作、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投资兴办民办培训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

1、培训方式。采取定单培训和意向培训的方式进行。定单培训即针对用工企业所需用工条件,对征地农民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培训后由企业负责安置就业。意向培训即根据农民的技能需求和就业愿望有选择性地组织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培训后组织参加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2、资金筹集。采取从征地调节资金中留存一部分、村集体出一部分的办法解决,保证有充足的培训经费

3、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培训经费由政府或有关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根据农民培训要求联系培训单位,与单位协商所需费用,并印制成培训券发放到农民手中,由农民持券参加培训。具体办法是:对现安置在村办企业中的劳动力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一次岗位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对现从事个体或失业农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就业的必要条件。

(三)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要制定公平合理的农民工就业政策,构建符合城乡统筹就业要求的就业管理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彻底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性政策,清理各种乱收费现象,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险待遇。要在就业安置中,大力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适合的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并建立使用失地农民数量与用地规模挂钩的制度,规定进园区企业每使用一定亩数土地后,相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失地农民在本企业就工,并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对新办企业安置失地农民的并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村改居后的公益性岗位、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村劳动力,尤其是4050人员,并同时享受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农民参照下岗失业职工的办法,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新办企业和小额贷款担保的优惠政策。

(四)健全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区、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中介服务。在条件较好且闲散劳动力多的村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劳动力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总之,在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上要通盘考虑,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全方位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使农村经济尽快融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在xx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具体行动加以实践,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本着加快建设、完善平台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务求实效的思想,为民服务的真情。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在这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离不开各位领导、社区干部以及居民的指导和关心,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认真做好20xx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以下我将20xx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的指导思想:
自从xx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站在社区这一基层成立以来,社区就至始至终把这项工作当作社区内头等大事来抓,把纳入社区退休人员管理、就业与再就业看成是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社区钱书记负总责。
二、纳入社区退休人员工作:
目前xx社区居民1859人,930户,纳入社区的退休人员多达551人,对社区退休人员开展活动就成了社区的重点工作,20xx年4到6月份办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549人,供养认证3人。在街道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社区退休人员成立5个自管组织,坚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工作方针,以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纳入社区退休人员的根本利益为主线,以满足纳入社区退休人员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成功举办7次退休人员活动,得到社区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
(20xx年11月-20xx年10月)最后一批健康体检在20xx年的9月27日开展,参加由街道劳动保障所组织的免费体检共计27人,圆满完成街道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全面做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共计10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保补贴123人次,发放补贴金额达¥100,364元。为符合申领失业金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女48岁、男58岁)办理失业金申请61人次,合计发放¥121,830元。结合社区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使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再就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进一步加强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根据本社区再就业工作的实际,再就业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是"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针对他们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单一、市场择业能力差的问题,我们在就业岗位的开发和安置上则偏向于这部分人。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区xx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举办的"企业现场招聘会"共计3次,社区经常收集岗位,及时向下岗失业人员发布岗位信息,推荐下岗失业人员9批次,共计41人次,实现稳定就业72人(推荐就业+自主就业),其中成功推荐4050人员就业6人。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亲自到各队宣传栏张贴参加流程,进行填表登记,使我社区居民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需求得到保障。
20xx年度社区安街道劳保所要求给纳入社区退休职工更换南京市市民卡523人,办理新办市民卡84人。
五、存在问题:
1、经过我们宣传教育,目前仍有部分劳动者的就业观念陈旧(存在着挑岗位,不愿吃苦,怕受累的嫌工作地点离家远等现象),给我们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问题比以往要突出。也有因交纳费用太高,使他们难以承受。
3、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不大,需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督促经营户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定这一项工作也存在不少的困难,他们对劳动法认识不够深,员工的自己保护意识不强。
以上是我在xx社区劳动保障站一年来的工作,这期间的不足之处,今后我还要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工作上大胆创新,在新的一年中工作上会更上一层楼。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挑战中寻找机遇,在创新中寻求发展,不仅经受住了自然灾害和经济下滑对就业社保的严峻考验,而且始终牢牢抓住城乡统筹这个关键,创新探索,破解难题,推动了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部市《备忘录》为标志,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纵深发展。去年6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市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改革备忘录》,对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相继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签定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创新实践研究基地框架协议》和《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研究课题合作协议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及时编制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五年改革发展纲要》,并按照《发展纲要》的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以“国际接轨,国内先进;最大程度便民,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为目标的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服务体系课题研究。

(二)以城乡比较充分就业为目标,继续保持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年内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市”的总目标。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7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54%;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4050”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2.6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0.53%,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再就业培训7.7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9.04%;农村劳动力培训27.9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2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稳定就业的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二是启动了南充、眉山远程见工系统,并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签订了劳动保障合作协议,“·广州”远程见工系统也于今年1月启动。三是开展了“惠民行动”、“中国·创业与就业促进会”、“关注民生、探讨就业内涵、统筹城乡就业”的就业研讨会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搭建了更加方便的自主择业、创业就业平台。四是通过自主创业培训、发放小额贷款及项目支持、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了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五是始终把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作为推进“三个集中”的关键环节,从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宣传、基础台账、实名制动态管理等方面强化就业督查,切实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问题。去年11月,市就业督察专员办对全市36个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暗访抽查,总体就业率达93.09%。六是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投入10亿余元、招生总规模达2万余人的“9+1”技师学院基本建成,技师学院总院的机构已获批准,9个分院全部于去年9月如期开学,已招新生8635人。七是强化就业督查,通过采取查找问题的差距式管理、交叉检查、循环抽查等方式,全面促进了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落实,全市一、二圈层保持比较充分就业,三圈层除都江堰因地震造成严重破坏外,其他均达到比较充分就业目标。

(三)以完善政策为抓手,推动统筹城乡社保扩面对接。全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为“人人享有社保”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XX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2.68万人,新增参保人数31.7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4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96.08万人,新增34.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35.6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40.35万人,新增23.1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78.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6.06万人,新增20.8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0.7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6.02万人,新增23.7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75%;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31.23万人,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24.04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达到24.2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92%;农民工综合保险达到84.66万人,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新增参保10.6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9%,全市非建筑行业农民工新增参保13.3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1.14%。

一是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市政府143号令)、《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152号令),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耕地保护基金注入农民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广大农民的持续参保缴费,有效破解了农民持续缴费能力弱、农民养老保险扩面难的难题。三是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府发[XX]22号),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被列入中组部XX年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选题计划,将制作专题教材面向全国农村48万个终端基层站点播放。四是积极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对接办法,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五是调整完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政策,在不增加缴费的基础上,新增失业补贴待遇项目,实现了“一项缴费,六项待遇”。同时,调整了综合保险住院医疗报销政策,实现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协助市建委发放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及农民工权益工资卡20.62万张,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社保稽核、基金巡查和社保基金反欺诈工作,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四)以统一政策为平台,完善统筹城乡医保体系。紧紧围绕市级统筹、全域结算,调整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加强筹资工作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

售药店的管理。XX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2.8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农业人口544.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43%。

一是出台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154号令),扩大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多方面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二是出台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155号令),全国率先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标志着我市已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三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已形成初步方案,通过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管理办法四统一,实现了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一卡通”、医疗报销全域结算。四是加快医保经办机构建设,全市20个区(市)县均成立了医保局,为市级统筹、全域结算提供了组织保障。五是制定了《工伤人员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全市近5000名“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五)以贯彻“三法”为契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开展了“三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劳动合同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152次,印发《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资料、“两法知识问答”试卷和小册子等50万份,组织6期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劳动合同法》培训;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和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形式,对330户企业、330名劳动者进行了抽样调查,形成了详实的调研分析报告。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制定了《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立法工作任务;清理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161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0项,经市政府审定并公布,保留行政许可审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31项,下放和调整为监管、服务事项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6项;全市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被复议案件233件、行政应诉案件共135件;共受理工伤认定、提前退休等行政审批事项13966件,办结13542件,限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过主动监察、日常巡察、专项监察等方式,主动监察18870户、年检39163户用人单位,纠正了4515件违法违规行为,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25亿元,涉及劳动者55.88万人,对327户违规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789.94万元;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标准建设,全市建立791个网格,其中一级网格(乡镇、街道)298个、二级网格(村、社区)493个,完善用工信息数据库,纳入网格管理的用人单位10万户,涉及劳动者240多万人。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615件,同比增加了2418件,增长57.6%;共处理结案6291件,结案率为95.1%;市仲裁院于11月28日正式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五是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市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4%;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狠抓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职工维权力度,确保了我市区域劳动关系基本稳定。武侯区被命名为全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武候工业园区被评为全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全市9个园区被评为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商务)园区、19个园区被评为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六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尤其是抗震救灾、奥运会、创文明城市迎检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加强隐患排查,认真接访,积极调处,化解矛盾,全年共接访17047人次,处理来信1640件,办结率98%。为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做出贡献。

(六)以能力建设为突破,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创新党组中心组学习方式,以提高全市劳动保障系统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为重点,采取专题讲座、重点发言、实地调研、课题探讨等学习方式,有效地将学习型党组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二是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实施领导干部对口联系基层“十百千工程”,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每月定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问题,同时,也为健全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社保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狠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增添了服务大厅总服务台、电子满意度测评按钮、预约服务、聘请行风监督员等九项措施,不断提高规范化服务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水平。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启动了二版社保经办系统上线运行,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网上结算,综合保险实现网上经办,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公文处理无纸化办公快速推进,全市劳动保障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五是积极推行经办业务下沉,新津、高新、武侯、温江等区(市)县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下移试点工作。六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316个街道(乡镇)、1123个社区已建立劳动保障所316个、劳动保障工作站1123个,配备工作人员3874人;全市四级劳动力市场信息1521个网络点全部实现了微机管理和网络互联,覆盖面达100%。七是加强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宣传和调研工作,中央和省市媒体宣传报道全市劳动保障工作180余篇(次)。

(七)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灾后就业社保政策。“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不畏艰险,顽强拚搏,积极应对,超常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都江堰、彭州、崇州、邛崃、大邑等劳动保障局8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市就业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一是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地震发生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建立抗震救灾指挥工作机制,争分夺秒地开展抢救基础数据、转移设施设备、恢复业务经办等工作;都江堰等重灾区劳动保障部门不等不靠,迅速新辟工作场地,集中力量、采取措施,全面开展灾情收集上报、就业援助、失业救助、社保待遇发放、工伤认定鉴定等工作;其他区(市)县通过筹集岗位以及人力物力的支持,积极开展对口援助。二是紧急开展就业援助。实施了就业登记、巡回招聘、代薪培训、“就业夜话”、e-syb紧急创业培训等多项超常之举,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的就业问题。三是全面落实灾后就业社保政策。加强特殊政策宣传,及时支付伤亡人员社保待

遇,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截止年底,全市发放“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22.06万份,筹集就业岗位21.4万个,34.75万名城乡受灾群众实现本地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2.8万户,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失业救助政策资金共计9389万元,预先失业登记3.23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142万元,代缴医保费8.13万人次1250万元,发放岗位、社保、培训、职介等补贴50余万人次4.79亿元,发放创业补助312人93.6万元,开展定向培训3.26万人,审核缓缴社保费137家企业8627.83万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55家企业2836.66万元,拨付遇难参保人员社保待遇658人1319.7万元。四是及时编制灾后重建规划。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4个重灾区的县级就业社保公共服务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技师学院四项建设,被列入国家灾后重建规划,投资总规划4.5亿元。

(八)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做好稳定就业和社保工作。一是建立就业预警机制。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设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点,及时掌握、全面统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周报制度。二是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府发〔XX〕68号),通过“扩面、降费率、展期、保生活、强培训”等措施,预计今年将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23.42亿元,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全市就业形势。三是实施对困难企业帮扶计划、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就业援助计划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尤其是我市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向“三类人群”发放就业培训券的举措属全国首创。此举将惠及15万城乡劳动者,总计培训补贴达7500万元。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精心指导,离不开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是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努力拼搏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受“5·12”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城乡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二是就业社保制度尚未完实现全城乡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尚未形成城乡统一,新型农民养老保险推进较慢,城乡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长效机制亟需建立;三是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没有完全体现城乡统筹,农村居民没有完全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和社保服务,运行机制、保障措施没有全面体现最大程度地便民、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这些问题,都是制约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事业发展的瓶颈,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xxx市失业人员和就业难群体主要集中在xxx市区,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据统计,下半内以来,xxx市区共产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693人,这些人员绝大多数是年龄偏大的就业难人员;年,xxx市区共产生城镇失业人员25168人,占全市当年失业人员总数的60%,其中结转年7652人,当年新产生17516人。在当年新产生的失业人员中,由就业转失业的14137人,占当年新产生失业人员总数的82%,这些人员绝大多数是就业难人员。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近年来,我们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为xxx市区下岗失业就业难人员办实事,采取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将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融于日常的就业服务工作之中,努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到年底,xxx市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1693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已全部分流出中心得到安置。年全年,我们通过促进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方式,使市区17932名失业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当年就业率达71.2%,其中就业难人员再就业达10759人,收到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管理与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有机结合,搞活劳动力市场,促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针对相当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就业欲望不强、影响实现再就业的情况,我们在年就作出相应的管理对策,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后,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将求职资料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资料库,并在《失业证》上记录求职登记情况作为申领失业保险金依据。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必须持《失业证》和《失业职工救济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两次,求职情况记录在《失业职工救济证》求职登记栏内,以备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检查。为使这项管理制度易为失业人员所接受,变被动求职行为为主动求职行为,近年来,我们将这项管理制度与再就业援助免费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规定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不管次数多少、时间多长,所有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现场招聘集市择业、职业指导服务全免费。实施这项管理与免费服务措施以来,到市中心劳动力市场求职的失业人员逐年增多,每年接受免费委托职业介绍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过万人,接受现场招聘集市择业服务的失业人员超10万人次。市职介中心每天接待失业登记和委托求职服务的失业人员过百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举办的现场招聘集市失业人员现场求职近千人,劳动力市场供求活跃,人气较旺,真正有市有场。据统计,近两年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援助服务23652人,提供免费现场招聘集市择业援助服务23万人次,援助免费金额达290万元。

二、将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结合起来,鼓励和吸引就业难人员参加转业训练,提高其再就业竞争能力

为使失业人员提高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我们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除应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外,还应到就业训练机构参加转业训练,以培训记录作为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为配合这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筹集市级再就业基金和再就业培训资金,设立了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规定失业职工凭《失业职工救济证》,就业难人员凭《失业证》可到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一个失业期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援助优惠。目前,我们开设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专业有20多个,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按照市场就业的需求自愿选择培训项目和专业,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就业训练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近两年来,我们共投入转业训练培训经费150万元,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3600人,其中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有1440人,就业率达40%。

三、将失业人员学习教育管理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

为帮助失业人员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前几年,我们每月定期举办一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学习班,每期学习班人员为200-300人,时间3天,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都要参加学习。学习班主要传授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失业保险有关规定,运用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教育失业人员,使其遵守国家失业保险管理规定,为使这项管理与失业人员再就业结合起来,从年开始,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紧密配合,将每月一次的失业保险学习教育班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习班上增加职业指导服务内容,由职业指导人员对失业职工进行就业形势、就业观念、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情况、求职技巧、创业等方面知识的指导,现场解答失业职工在再就业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这种管理服务方式,使大多数失业职工尤其是年龄偏大、就业观念较陈旧的就业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针对部分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职工隐性就业难于管理的问题,我们根据再就业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年下半年开始,将原来每月一次的失业保险学习教育班改为失业职工职业指导服务教育班,时间从原来的3天增加到10天,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必须参加学习,接受职业指导服务。这种形式的职业指导班,内容丰富多样,既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讲解,又有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既有本市就业形势、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指导,又有全国再就业形势、再就业典型影视资料宣传;既有求职技巧指导,又有开业、创业知识讲授;既请劳动保障系统专业人员讲课,又请工商、税务等部门专家对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开业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知识进行指导;这种班自开办以来,既收到群体再就业指导效应,又促使200多名领取失业保险金隐性就业人员浮出水面,主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全市实现再就业并主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2800人,大大减少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和降低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四、将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兼顾群体普遍情况和个体特殊情况,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我市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失业人员的群体职业指导服务。针对近年下岗失

业人员就业难群体逐年增多的情况,从年开始,就业服务部门重点对市区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开展“一对一”个别职业指导,实行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就业难人员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相结合。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抽出部分骨干,采取一个职业指导人员与一个下岗职工面对面交谈指导的方法,每天利用下午时间,逐个约见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联系再就业等服务,接受这种服务的下岗职工有600多人,占仍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人数的90%以上。从年下半年开始,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又将“一对一”职业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就业难人员身上,定期逐个约见就业难人员,将就业难人员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和再就业跟踪服务。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对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就业难人员专门为他们收集和推荐要求较低的工作岗位。如一位姓霍的失业职工,因年龄较大,身体不大好,加上不注意个人形象,多次求职见工均未被用人单位录用。职业指导人员针对他的实际情况指导其注意求职面试态度和方法,搞好个人形象,并根据他曾在陶瓷制造行业工作过的经历,推荐他到市东鹏陶瓷集团应聘,成功实现再就业。又如市丝绸印染公司有3名年龄超过45岁,只有初中文化且无专长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而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属双职工下岗失业。职业指导人员了解他们的情况后,专门为他们收集合适的空岗信息,当得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值班人员时,及时推荐他们去应聘,并说服用人单位优先录用他们,解决了他们再就业和生活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的方式,推荐和帮助市区800多名就业难人员从事值班、卫生清洁和家政服务工作,成功实现再就业。

五、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长期以来,xxx市区主要由市一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失业人员的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开展社区服务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从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在xxx市区开展社区就业服务试点工作,两年内先后拨出再就业资金20多万元,支持城区各街道成立了4个再就业服务站和1个家政服务中心,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社区就业服务。据统计,近两年来,市区各街道社区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办社区服务经济实体188家,从业人数达1100人,其中安置就业难人员661人;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推荐介绍年龄较大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实现再就业880人。最近,为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发挥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在管理下岗失业人员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批准,准备在市区各街道成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各机构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由市财政拨出专项费用给予补贴,真正建立起市、区、街道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过近年的努力,我们在抓好就业管理和服务、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与先进的兄弟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利用国家、省、市再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我市有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服务型企业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争取政府财政再就业资金更大的投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重点做好“4050”就业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落实15个工作日解决就业难人员再就业的岗位援助承诺制度;三是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的投入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门服务场所的投入,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择业环境,利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更加有效地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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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再登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3人,占全年计划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8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3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62.9%,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黑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10.356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402人减免工商管理费24万元;为364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6.5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县14个乡镇十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落实”。强化了再就业服务,发挥劳动力交易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开发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与政法委、嫩江镇联合招用社区联防员,安置“4050”人员51人,为社区招用清洁工人,安置“4050”人员120人。加强我县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内联各乡镇、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县劳动力市场,为求职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场所以及方便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县政府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现已投入运营。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1.990人,其中再就业1.600人,预备役90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11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10类培训班14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7名,占培训计划的55%,其中培训下岗职工324人,失业人员393人,“4050”人员1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69人,再就业率为65%。劳动预备制培训312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159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8人,通过技能培训有46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5%;免费职业介绍611人,介绍成功221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连、天津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4.9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679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206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4.39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57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616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08 %。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万元,实际清理欠费8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281%。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1,523万元,实际拨付1,52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XX年8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 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125万元,实际收缴245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30万元,实际完成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63%。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50%,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12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973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1%。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

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黑宝山煤矿、黑河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362万元(8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北方公司544人、地铁877人、电业局242人共3户1663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12%。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14户企业计2,636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476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147户,参保人数达12,480人,完成市计划11,912人的105%,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80%,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 %。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57万元,实缴46万元,完成计划的81%。应清欠10万元,实际完成33万元,完成计划的330%。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33户单位的1,60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64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6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23户1,775人,参保人数已达到17,388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5%。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00人。

(三)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拖欠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妇女权益等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先后监察用人单位126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条款116处、补发拖欠职工工资56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66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0人,追回拖欠农民工资24万元,处理投诉案件8起,立案3起,查处涉案人员17人。处理和纠正了部分企业、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对每名投诉举报者,做到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并耐心地向他们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让他们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还组织开展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厂矿、工地、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5件,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退回押金0.9万元,群众举报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18件,涉及职工461人,已结案13件,结案率72.2%,时效内结案率90%。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等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劳动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劳动保障系统局域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为局域网正常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成了养老保险数据初始化和数据交换,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和机构,做到了上线平稳、操作合理、运行无差错。三是圆满完成企业并轨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传输,为顺利完成“并轨”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是开展了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通过对100多户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开展了对全市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增资工作,认真审批企业调资方案。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

理工作。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

(七)改进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运用理论成果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求得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变成工作成果。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出来热情和干劲,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要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满腔热情,脚踏实地地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工作中,接待群众要热情,对待下岗失业人员,要倍加关心,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要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们半年来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社保基金存量减少,养老金和失业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在两金的发放上存在潜在的危机。

2、就业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致使就业岗位不足、再就业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上门槛过高,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技能偏低影响其实现再就业。

3、劳动关系不够理顺,维权工作力度不够,用人单位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4、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劳务输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就业增长

1、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培训、职介、岗位、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职业培训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培训合力;加大就业培训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今年就业培训力争达到3000人次。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办班、业余授课、电化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灵活形式。内容上,对用工者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基本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加强市场用工信息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推广定单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和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探索和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就业方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就业。下大力气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性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再就业。全市今年要新增就业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4、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逐步规范贷款程序和贷款行为,保证这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平衡发展;要不断研究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风险,促进担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作用,形成一个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外联有关省区,下接乡镇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择业、网上管理、网上服务。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认真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实现输出总量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把劳务输出作为兴县富民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

1、开拓进取,广泛开辟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精心组织,全程服务,逐步形成省内、省外和境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新格局,确保全县劳务输出总量达到1万人,创经济收入5000万元以上。

2、建立劳务输出资源库。对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城乡富余劳动力登记建档,实现微机动态化管理,做到性别清、年龄清、技能清,为劳务输出工作打好基础。

3、广泛搜集劳务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通过公共

职介机构、民办职介机构、政府驻外机构、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及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建立信息员等方式,广泛搜集劳务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让劳务人员有目的、有组织、有效益地外出务工。加大对用工单位资质、信誉的考察,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与劳务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加强合作,签订用工协议,在我县建立符合他们需求的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4、建立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加强劳务输出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努力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责任”五落实,实行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务工人员三方合同制,完善劳务输出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及时协助他们处理好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5、逐步探索实行劳务输出的企业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县级劳务输出基金。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争各项保险整体向前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要积极作好事业单位的参保,规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积极协助地税部门作好失业保险的欠费清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定。要把降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作为重点,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考核检查,规范医、患、保三方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质量。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要把法规的宣传和扩面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

(四)继续巩固养老金发放成果

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和规范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和途径,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不漏一人、不差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 。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把离退休人员管理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贫有所济。

(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察执法为保障,全面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及时做好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转换工作。以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劳动法》、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监察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特别是私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必须尽快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要积极查处,发现重大群体突发事件,要快速介入,尽快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七)、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

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重视从源头上预防、调解劳动争议,要继续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要与各级工会进一步密切配合,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第二,加强对有关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敏锐性,对可能发生事件的隐患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控、排查和调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要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仲裁员的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新时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

总之,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不动摇,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大力推动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XX年工作情况

(一)圆满完成XX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我们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严明纪律,规范程序,力求做到考核过程精、细、严,确保考核奖惩工作客观、公平、公正。XX年,政府系列国家公务员参加考核688人,优秀73人,三等功13人,嘉奖60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9122人,优秀892人,三等功2人,嘉奖890人。为奖惩、培训、辞退、调资、任职等提供了有力可靠的依据,使考核奖惩工作起到激励作用。

(二)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企业军转干部曾为国家做出过重要贡献,关心照顾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按照省市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建议县里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分包人员,积极组织经常性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并根据不同阶段的形势需要,提请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困难,为他们安度晚年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军转干部44人,已办理退休19人,提前退休17人,在职2人,有4人正在办理病退,其余2人自谋职业。发放慰问金1000元。目前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稳定,生活有保障,无一人参与串联或集体上访。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工作效能,我们组织开展了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一是圆满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自愿报考为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全县报考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计算机培训考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分类,按不同专业、不同级别严格把关,顺利完成683名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报名工作;二是积极组织经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经济类报名28人,卫生系统30人;三是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业务能力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完成33名初级工职能业务、公共科目的考试考核,合格率为100%。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排除各种不利因素,为200名符合中级工申报条件、233名符合高级工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及时申报。完成33名高级工晋升技师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四)实行人事代理,推进人才有序流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已成趋势,在突破陈旧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变被动为主动,对新增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从报到之日起,实行人才登记制度,建立毕业生信息资源储备库,为用人单位主动推荐毕业生,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对就业的毕业生特别是到私企、民营和外地就业的毕业生,及时办理人事代理,确认身份,为其办理职称申报、调整档案工资、办理人事调动等,用便捷的服务解除毕业生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共为45名人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落实工资政策,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 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工资审批关,在完成转正定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冀政[XX]37号文件精神,为10959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663267元;为2663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183799元。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审批工作,共涉及10510人,月增资455157元。圆满完成全县离退休干部、在职工作人员国办发[XX]14号、冀政办[XX]10号文增资工作,共涉及离休干部118人,退休干部1691人,在职人员9488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了每位干部职工身上,把国家工资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充分发挥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实施民心工程,促进就业再就业 今年我们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调整充实了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了年度控制失业率、净增就业岗位目标和再就业资金投入计划。定期召开例会,调查情况,分析全县就业再就业的形势,做到了工作有部署,汇报有定性,督导有目标,呈现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二是强化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把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开岗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努力早日实现再就业;三是围绕中央、省、市五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八个一批”工程,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领域,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四是强化社区平台建设,按照“六到位”原则,根据辖区及工作任务难易程度,建立8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功能;五是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发挥部门主渠道作用,紧紧锁定京、津劳务输出市场,按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组织劳务输出,使劳务输出工作已渐成规模,成为农村增收新的增长点。目前我县新增就业人数1106人,占市核任务的9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32人,再就业率100%,安置“4050”人员140人,占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9%;为209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直接减免各种税费近9万元。同时从9月份开始,我县正式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创业小额贷款政策。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长效的原则,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转移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巩固发展劳务输出基础,不断增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吞吐能力,到目前为止,我县已与北京中水公司、中建集团等6家建立了长期劳务合作关系,为其输送客房服务、保安、保洁、会议服务等300余人,使我县劳务输出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基本险种已全部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养老保险。一是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全县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统筹范围;同时,开设续保专口,开展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续保工作,1—11月份,新增参保企业16家,职工751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指标;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稽核办法》,积极开展养老保险稽核工作,1—11月份重点稽核企业20家,查出少报、漏报缴费人数8人,查实冒领养老金2人,并予以追缴,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和安全;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全县296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企业2761人,机关事业单位207人)按时发放养老金1537.1万元(企业141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119.69万元),未出现拖欠;四是6月份开始,养老保险金实现了银行代发,既保证了发放安全,又方便了离退休人员的领取,受到了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医疗保险。自XX年8月正式启动医疗保险以来,工作运行平稳,既减轻了县财政和各单位的负担,又保证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到5月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142个,在职职工11842人,退休人员2581人;1—11月份,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237万元,支出1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311万元,支出69万元;大额医疗保险费收入84万元,支出43万元。全县167名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下半年开始移交我局管理,7—9月份财政拨款18.8万元,支出17.5万元。

3、工伤、生育保险。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1—11月份征收工伤保险费5.96万元,支出工伤保险金2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6万元,支出生育津贴2万元。

4、失业保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职工的参保意识,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8500人,1—11月份征收失业保险费71万元,为57人发放失业救助金15.2万元,使失业保险安全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审核电机厂等14家企业职工档案,经初步测算,将为903人发放失业救助金,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5、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移交我局后,经过一年多的理顺,基础工作已基本到位,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农保的人员共计24768人,征收农村养老保险金5000元,到11月底,共有519人达到退休年龄,1—11月份发放农村养老保险金3.3万元,为农民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生活保障。

6、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解困帮扶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救助企业特困职工178人,发放慰问金85000元;二是积极参与县救助贫困学生活动,提供救助资金10000元;三是8月份开展“四帮四看”教育活动,看望贫困下岗职工,送慰问金4800元;四是国庆节期间慰问特困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750元。

(八)规范劳动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全面实施《劳动法》,认真贯彻《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完善监察职能,规范办案规则,加大监察力度,深入用人单位主动开展劳动用工年审,目前共审查用人单位280户,年审覆盖面85%以上,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案件3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500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做好劳动信访、劳动仲裁等项工作,我们坚持“三抓”:即抓源头,强化政策宣传;抓基础,健全基层组织;抓预防,实行信访接待制度。依法规范信访行为,严格法定程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仲裁、监察、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途径解决问题。完善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对仲裁争议案件当天受案,当天立案,依法结案。截止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起,仲裁一起,结案率为100%,成功调解3起,极大地促进了《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关系合谐健康的发展。

二、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牢记“两个务必”,强化服务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解放思想,求实创新,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1、人事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兴县工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优人才环境,创新管理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大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跨越。

(三)具体工作

1、人才人事工作

(1)创新人才管理服务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市场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克服囿权思想,进一步落实引才引智政策,通畅引才引智绿色通道,推动人才开发战略的有效实施。对急需人才,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努力提升人才市场服务水平。加强人事代理工作,增强人事代理对非公有经济单位和流动人员的吸引力。改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创新方法,促进人事代理业务实现新突破。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把毕业生就业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人才结构有机结合,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择业,推动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协调和信息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和改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严控人员编制的政策,严格人事计划报批制度,加强基金审批,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序增长,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完善人事计划管理机制,发挥人事计划在人员管理中的调控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人事计划执行情况和工资基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确保人事计划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特点,分类推进实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充满生机活力的人事制度。

(3)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强化公务员进口管理;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任免程序,特别要加强对股级干部任免的监督管理,积极实行竞争上岗;完善公务员培训中心建设,认真做好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内在自律,规范行政行为,精心打造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4)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考试、考核及职称改革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学习培训,构筑终身教育体系,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发展。组织好经济、会计等专业职业资格培训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鉴定和培训报名工作,圆满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放开各类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工作,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及农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有效机制。

(6)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工作。按照“一个导向、六个公开、两个制约”的安置办法,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确保实现“部队、地方、个人”三满意。积极探索社会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加强对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商洽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7)严格落实工资政策。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晋升工资级别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工作;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分配新机制。

(8)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公开阵地多样化、公开内容全面化、公开档案规范化和公开结果效能化。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1)精心实施“民心工程”,强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任务目标,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在进一步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小额贷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一站式”服务工作程序,免费开展职业介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服务实体、服务型企业、生产自救基地等经济组织,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促进就业服务体系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建设。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强化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计划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关注农民就业,促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阳光工程”,加快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强化管理和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便捷的条件。

(2)巩固两个确保,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落实“两个确保”工作责任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不发生新的拖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好中断缴费人员的续保工作,健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规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异地协查工作。认真做好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工作,简化业务流程,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尽快出台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竞争、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的监测体系、运行评估体系、基金预警系统等基础建设。继续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障碍”进入失业保险,加强规范化管理服务和各项基础工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完善业务流程。稳步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以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为重点地区,以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和农村计划生育对象为重点人群,争取XX年在投保人员的扩展、保费的收缴方面有所突破。

(3)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抓好XX年12月1日即将实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突出抓好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下岗职工等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企业逐步建立起激励有效、约束严明的分配机制。继续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节体系建设,完善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做好劳动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情况通报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和企业的监控,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有效控制和避免不安定因素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目标,推行主办监察员制度,重点对规范劳动力市场程序、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大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办处罚力度。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执政的关键,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班子建设,从我做起,严格要求,讲学习,讲政治,讲合作共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提高战斗力。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执政成效,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弘扬“树讲求”主旋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深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形成“干事、创业、为民”的浓厚氛围。

3、加强学习。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狠抓全员学习,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严格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与自学、座谈、调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省委六次六届全会精神以及党的政治理论,增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深入学习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用丰富的知识充实头脑,不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4、加强依法行政和行风政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创新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行风建设工作标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树立行业新风,变“管理型”为“服务型”机关。认真贯彻“两个条例”,强化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监督网络建设,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一次查实下岗制”,实现服务环境的根本好转。

6、加强外部环境建设。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特别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赢得更大的支持倾斜,营造宽松和谐的外部工作环境,促进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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