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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方案

电力局开展价格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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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检查分局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依据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环保厅、电力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市电力价格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习动员
(一)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学习电力检查的文件汇编,并邀请省物价检查分局的陈建平主任对这次电力检查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前期的培训。
(二)召开动员大会:局长王文才、副局长孙运川、纪检组长郭和平参加了动员大会,一是传达了省局会议精神和领导的指示要求;二是省检查分局陈建平主任就如何开展检查提出要求;三是就这次检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做了重要的部署和安排。显著突出了“一个重点”节能减排;“二个立即”立即开展、立即部署;“三个严厉”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最严厉的经济处罚、最严厉的公开曝光。
(三)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队、分管所长全部都下到检查一线。检查组到被查单位必须张贴检查公告、挂监督举报箱,纪检组、督查室将组成督查小组到各个检查组进行督查,并完善好廉政回访卡的回收率制度,以保证检查人员的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二、检查时间、范围和时限
(一)检查时间:2011年7月5日开始。
(二)检查范围: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市发电企业、各供电支公司。
(三)检查时限:2011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情况。连续发生脱硫电价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有关发电企业开始得到脱硫电价之日。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电价检查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优惠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三是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四是上网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五是各供电支公司价格执行情况及其他。
四、检查的组织和要求
此次电价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并负责具体安排实施,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配合。市检查人员由市物价检查所统一调配,将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各供电支公司、各发电企业进行直接检查。
根据检查的重点和内容,采取“五定”的工作方法,即定单位、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时间,采用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检查。(分组名单附后)
为全面做好此次电价检查,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停止执行优惠电价政策,关停和淘汰落后高耗能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等政策,督促发电企业正常启动脱硫实施,对搞好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资源和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各检查组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电价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股价有关电价政策规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精心安排。此次电价专项检查,涉及优惠电价、脱硫电价、差别电价和上网电价等多个方面,范围广、任务重。各检查组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推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一是要协调配合。各检查组要组织协调好本组的检查工作,加强部门配合,整合好相关资源,形成检查合力。二是要抓住重点。各检查组要在规定的检查范围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和重点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三要组织督查。市物价局将会同环保、经信、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重点的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推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力度。各检查组要对列入实行差别电价的所有高耗能企业进行逐一清理检查;对发电企业脱硫加价执行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各县、市(区)违反规定出台的优惠电价政策、各点网公司在上网环节的违法行为要重点摸清情况,掌握证据,准确定性,依法规范。
(四)执行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就这次电价大检查专门制定的十条廉洁执法纪律规定。
(五)做好总结。各检查组要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要求在2011年11月1日前将终结报告报检查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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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方案


联合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方案文章标题:联合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方案
2017年**市联合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保密委员会和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强我市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筑牢安全保密防线,严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为我市信息化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根据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省安全厅、省信息产业厅和省通信管理局五个部门有关2017年联合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重点单位开展信息安全保密联合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要通过安全保密检查,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重点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安全保密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的管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加强。二、工作内容(一)保密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二)信息安全检查:网络重点单位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包括安全组织成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国家安全事项检查:计算机网络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四)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包括网络安全和保密技术检测)。(五)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六)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联合检查平台深化本部门的其他重点工作。三、组织领导(一)市里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由五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叶成富(**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陈海斌(**市公安局副局长)、揭育辉(**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李永良(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廖国树(**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小组由五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工作的联络和实施检查。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本年度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下一年度工作由轮值单位牵头组织。(二)各县(市)参照市模式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有关单位落实人员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三)分工情况:市联合安全保密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单位的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并组织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安全保密检查。四、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1、召开市五部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部署各县(市)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工作。3、市保密、公安、国家安全、信息、电信等五部门各自指导下级业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4、编订安全保密工作检查指引。5、确定自查对象。(二)自查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发出通知和检查指引,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指引内容的提示,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保密自查工作。(三)抽查阶段:7月中旬—8月上旬。市安全保密联合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重点抽查单位,派出工作组全面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抽查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准备,迎接省联合检查组的检查。(四)总结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1、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对抽查和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总结,10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联合检查领导小组。2、召开五部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会议,总结本年度的工作,初步议定明年工作计划,并对有关资料进行交接。五、检查范围检查的范围主要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重点安全保护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及其单位。具体包括:1、县级以上的国家机关、国防单位;2、财政、金融、税务、海关、审计、工商、社会保障、能源、交通运输、国防工业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单位;3、国家及省重点科研、教育单位;4、国有大中型企业;5、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重点网站;6、向公众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六、检查方式采取单位自查、汇报,检查小组组织实地检查、检测等多种方式进行。七、人员培训培训

联合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对象是全市各计算机信息系统重点安全保护单位的网络管理维护技术人员,参加安全保密培训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各重点单位在开展自查工作中,须将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和本单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网络管理维护的技术人员名单、联系方式7月30日前报送市联合检查领导小组的牵头组织单位(2017年牵头组织单位是**市公安局)。8月底前要分期分批完成对全市重点单位网络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完成并通过考试后,颁发有五个部门统一发的保密培训证书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的师资为**电视大学及其教学点。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这次检查,是省保密委员会和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在新时期下加强和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对及时掌握本地计算机信息管理重点单位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和管理的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保密隐患和漏洞,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提高信息安全保密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从构建和谐平安网络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保密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的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协作机制,全面、深入地开展我市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公安机关作为今年的牵头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部署实施,并加强对重点单位及互联网服务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检查工作;保密部门作为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门,重点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情况;国家安全部门重点对信息网络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加强信息行业的管理和协调监督;通信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基础电信企业及互联网行业的管理和协调监督。(三)编订指引,规范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业务特点和工作情况,认真组织人员编订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的工作指引,明确检查的项目、条款和详细内容、工作要求等,以便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的操作环节。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培训工作的依据和参考文件、资料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3、《刑法》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1997]16号)5、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6、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2004]32号)7、《〈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保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保委发[2004]7号)8、《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9、《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10、《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1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13、《关于加强技术产品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1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5、《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16、《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17、《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6]526号)18、《信息安全技术教程》19、《信息安全管理教程》20、《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教程》2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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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


司法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批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和市司法局制定的《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搞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促进规范执法,依法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结合我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执业案卷评查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信访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具体负责法制工作的人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5月6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5日至6月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真抓实查。这次法治状况检查,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内容多范围广,检查中要对照检查项目和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全面“体检”,又要突出重点部位检查,对问题多的部位要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发现“疾病”和隐患,找准“病根”。自检不得图形式、走过场,不得隐瞒问题和风险隐患。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特别是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

(四)促进健康发展。对这次“体检”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深刻分析,区分责任和轻重缓急,及时、全面“治疗”整改,切实化解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应以转变工作方式为突破点,立足于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重点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和价格监督组织的引线作用,切实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行为的整顿与治理。具体思路: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

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住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思路,撰写价值较高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并建立备案考核制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报告制度,增强系统的整体功能。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安委)决定从**年5月上旬至9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消安委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安监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和计生局、旅游局、市工商局**区分局、科技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文化广电体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市政管理局、气象局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刘义斌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指挥全区各部门做好夏季消防检查活动。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消安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教育、民政、文广体等部门要积极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同时全区要不等不靠,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试点建设和达标创建活动,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教育、民政、卫计、文广体等部门要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区、乡镇街道对本级所辖单位抽查比例要达到100%,对下一级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组织经贸、公安、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石油化工企业,摸清本地区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类型和特点,分析研判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要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和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均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逐个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组织人社、安监、工商、水利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5.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人民政府已下发《**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贺八政办发〔**〕51号),全区要高度重视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问题,组织综治、经贸、建设、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整治,严禁违法改装电动车,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和其他与住宅部分没有防火分隔的公共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大力推广集中停车棚、智能充电器、独立式烟感探测器、简易喷淋设施、悬挂式智能灭火装置等设施,全力遏制电动车火灾高发势头。

6.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全区要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全区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桂消安〔**〕2号)要求,加强控制室排查检查,强化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保养不到位;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记录不规范;专人值班制度不落实,无证上岗等问题,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管理水平。

7.学校、福利机构、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防盗网、临时板房专项整治。学校、福利机构、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全区要在前几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着重开展对学校、福利机构、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网、临时板房违规住人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上述场所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8.沿街商铺等“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沿街商铺等场所存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多种功能合一的问题,是发生“小火亡人”的主要场所。全区要发动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开展底数摸排,确定重点整治的范围和工作方案,建设典型示范街道,采取限人、限物、限量措施,在人员住宿与其他部分之间设置防火分隔,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辅助疏散梯等实用设施,逐步消除“三合一”火灾隐患。

9.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抓好今年区政府挂牌警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销案。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将于7月份集中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各市上报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继续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或根据情况上报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安委会挂牌警示、督办。

10.城市道路及违规广告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区公安、工商、国土、市政、建设、发改、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联动排查,联合整治违规乱搭乱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等消防违法行为,整治的重点:(一)城区没有物业的居民小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堵塞的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二)城区主要街道门店大型户外广告牌,违规封闭外墙自然排烟口、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法行为。

全区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评估,切实找准本地区的风险源头,科学划定风险等级,逐项问题分析、分解,研究制定出科学、管用的防范措施,力求形成长效性、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紧盯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全区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全区要学习“南宁万秀经验”,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应用好“综治E通”手机,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级政府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向阳路商业区、黄姚古镇旅游区、旺高工业开发区、信都工业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4号)和**市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签定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台当地具体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消防车辆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启动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工作,9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就如何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提出建设方案。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总量不少于600个。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公安消防队、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三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全区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抗洪抢险准备。协调气象、水利、交通、民政、公安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域救援集中培训,对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绳、抛投器、照明灯等水域救生专用装备器材进行实地测试,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9月底前,全区要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教育部门要在全区中小学推广普及消防广播体操,组织 “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区级党政干部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全区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定期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利用电视台、广播刊播消防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利用微信、微博、短信发送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排查评估阶段(7月20日前):全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掌握单位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等基本情况,全面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开展自评自验。

1.全面排查(6月30日前)。各级政府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社区和村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员,按照10项专项整治类型和本地区特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分别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逐一摸清公共消防建设情况。各行业部门要分级召开行业系统单位动员会,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

2.评估自验(7月20日前)。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各乡镇街道办排查自查情况,特别是各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等“欠账”问题,并根据10项专项整治对象的排查情况,形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列出各项任务清单和经费保障渠道,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序,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前):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取得成效。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和区域性隐患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全面制、修订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乡和工业园区规划,积极推进街道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石油化工企业、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并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攻坚整治,力争在8月底前整改销案。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30日前):区级组成检查组,对夏季消防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在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发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反馈信息。全区各辖区、各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区夏季消防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每月23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报工作总结。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中储粮**分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省粮检〔2015〕3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我县辖区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下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储相关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一并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及时等。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并将2014年新收购粮食的质量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必要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4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4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国家临时存储粮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一是资格资质情况。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二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6、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是否存在“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打白条”“转圈粮”、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检查企业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是否存在拖延阻扰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7、库存问题整改情况。对上一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有关单位与企业是否按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责任追究。

二、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3月31日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今年我省粮食库存检查分企业自查、县级检查、汇总报告三个阶段进行。县级检查结束后,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突击检查。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粮食库存检查方式改革完善和优化原则要求,省级复查阶段将采取“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组织进行联合复查,同时对重点企业进行随机检查。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和自查阶段。4月18日前,县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全县工作方案,并报市粮食局备案。县粮食局及县粮油收储粮公司组织做好粮食库存分解登统、动员培训、检查工具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整理账务资料、平整粮堆货位工作。

4月20日前,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进行全面自查。指导企业科学运用检查方法,准确填写自查表格,认真编制自查报告,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对库存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二)省级复查阶段。4月25日前,迎接省、市粮食局等单位组织进行联合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库存总量的20%,同时兼顾粮食性质和品种。并按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组织粮食质量安全扦样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粮食局配合做好复查人员抽调工作。

(三)汇总报告阶段。4月28日前,县粮食局将本地区企业自查情况报告上报市粮食局。自查情况报告要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加强粮食库存检查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要的法定职责,也是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职责。县粮食局及**县粮油收储公司等相关部门务必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涉及局监督检查、行管、调控、财审及收储公司等相关人员),密切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分工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到位。各相关局属粮食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要将依法检查理念贯穿检查全过程,认真梳理不同性质粮食库存的检查依据,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履行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手续,层层复核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严肃纪律,廉洁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被检查单位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突出政策性粮食库存的检查。针对当前粮食库存总量大,特别是政策性粮食库存高企,库点多元化等新情况,各地要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把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形成的粮食库存作为检查重点,并向前延伸检查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将地方储备、跨省移库、进口转储粮食纳入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底数,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实情,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三)创新粮食库存检查方式。要灵活运用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库存检查。要运用全国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成果,提高库存检查工作效率。要将国家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成果与库存分解登统表进行比对,复核库存分解登统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库存检查,向矛盾集中、问题突出地区和企业倾斜检查力量。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贯穿到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各阶段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包括现场已整改的问题),均须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中现场记录、签字确认,标明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条款,逐级登统汇总上报。汇总过程中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审核把关,确保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细节详尽。发现隐瞒和篡改事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属于地方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由地方粮食部门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监督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备查。建立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发挥举一反三和警示教育作用。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重点问题,逐级进行重点督办,促进整改落实。企业拒不执行整改要求或整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的,由主管部门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披露的,要追究检查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五)落实库存检查的工作经费。县级粮食部门应统筹安排检查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定,做好检查工作汇总上报。 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所有检查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粮食局上报的自查报告应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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