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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方案

偶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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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偶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办法针对供应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为了确保100交付,制造部制定此办法,请各部门严格执行。一、生产过程中如供应中断,车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处、采购部、营销公司。采购部在每日生产协调上明确答复到货时间,并在偶发性事故处理上签字。如影响交付日期,采购部应召开专题会,采取有效手段,保证100交付。二、车间组织生产,配备人力资源时,务必考虑工人请病事假时有人替代,单一机台或工种要有三个以上的操作能手。(如齿形磨刀工)三、关键设备出现故障,生产处组织后方车间主任、生产车间主任现场办公,组织强有力的维修小组抢修。估计抢修仍不能满足交付时,生产处务必组织相关车间、营销公司、采购部、工艺、技术、质量等部门协商补救办法(如调整设备、外协加工等手段),确保100交付。四、如果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交付时,生产处及时将有关信息和营销公司接口,营销公司积极与顾客沟通,争取顾客认可推迟交付。五、偶发性事件处理表偶发性事件处理表事件单位:目的:保证交付能力生产件批准或销售合同交付内容偶发事件处理措施(生产处填报)责任部门落实(主管填报)影响交付时间营销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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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偶发事件处理艺术


班主任偶发事件处理艺术


偶发事件是指在教育的过程中发生的事先难以预料、出现频率较低,但必须迅速作出反应,加以特殊处理的事件。偶发事件的成因主要是由于:学生性格异常、感情障碍、人际冲突、不良道德行为、天灾人祸、外来干扰等。偶发事件是班主任最头痛的事,处理偶发事件是对班主任工作艺术的考验。偶发事件虽然是偶发的,但往往影响很大,处理不好常常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有时后果虽不严重,但造成的影响却对班主任以后的工作十分不利,所以,班主任必须十分注意偶发事件的处理。注意研究偶发事件的特点、成因、处理方法,努力防偶发事于未发,即使偶发事件突发,班主任心中因有备而无患。

一、偶发事件的特点是:

1.突发性。偶发事件的常常以突然的方式爆发,常常和社会上的重大事件、学生的家庭的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的意外遭遇联系在一起,在教师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学生在校严重伤害、病患--骨折、眼伤、急腹症等。由于偶发事件的突发性,常常搞得班主任手足无措。

2.偶然性。偶发事件往往是出于人们意料之外。偶发事件一旦发生便在班级和学生个体中造成爆炸性的反应,轻则中断正常的课堂授课,重则影响全校教学秩序。

3.紧迫性。偶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马上予以处理,班主任必须当机立断,妥善解决。处理偶发事件,首先,班主任要控制住自己的感情,沉着冷静,不慌不乱。控制感情,做到沉着冷静,对于人命关天的事尤为重要。其次,了解情况掌握分寸。了解是教育的钥匙,是处理偶发事件的前提。在偶发事件发生之后,班主任要注意调查研究,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然后再审时度势采取灵活的教育方式,给予处理。再次,当偶发事件发生之后,班主任要善于依靠集体的力量,运用集体的智慧来解决。

二、处理偶发事件的原则

1.冷静沉着

偶发事件因其突发和难以预料,常常令班主任措手不及,心理容易失衡。特别是有些事件纯属学生不讲文明、不守纪律所致,有的甚至是个别学生对教师的公然挑衅,很容易使班主任产生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愤怒情绪,并产生使出杀手锏、杀鸡儆猴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班主任产生恼怒、委屈、急躁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千万不能失去自制力和理智,因为处理偶发事件的大忌就是缺乏冷静。

首先,通常偶发事件发生后,学生处在不冷静的状态之中,班级气氛也很紧张,学生们都十分关注班主任的态度和情绪。班主任如能遵循冷静沉着的原则,不仅能够稳定事态,同时也是对学生的一种教育和示范,使学生的情绪也趋于平静,这就为处理偶发事件确定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其次,班主任如果缺乏冷静,急于解决问题,就会忽视对偶发事件的成因和来龙去脉做认真的了解,就容易偏听偏信、主观臆断,或是只从现象来认识和解决问题,就容易急于下结论,急于判断是非。这样就难以把握处理偶发事件的分寸,造成处理不当和失误。所以,当偶发事件发生后,班主任要保持冷静,马上了解情况,认真分析,并把握处理的分寸。(班主任 )遵循冷静沉着的原则,班主任就要迅速果断地决策,化解激化的矛盾冲突,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对全班学生(如果涉及面很广的话)提出要求,并随机采取必需的措施。

2.因势利导

因势利导是处理偶发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则。要做到因势利导,就必须建立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班主任平时要注意观察了解学生,分析研究学生,积累和占有资料。只有这样,遇到偶发事件,才会心中有数,才会处变不惊,才会找到开启学生心灵之门的钥匙。

要做到因势利导,就必须努力形成较为融洽的师生关系。班主任平时要善于组织各种活动,善于调解学生的矛盾关系,善于排除学生的心理障碍。当偶发事件发生后,要善于与学生沟通,善于取得集体舆论的支持。这样就会便于与学生配合,使学生较容易接受班主任的临时安排,使偶发事件更容易得到处理。

要做到因势利导,班主任就要善于发现和捕捉偶发事件中的闪光点和转化的契机,挖掘积极因素,化不利为有利,使偶发事件的处理迅速纳入最为有利的轨道。

3.重在教育

偶发事件多半是比较孤立的事件,也多半发生在少数学生身上,但处理偶发事件却要着眼于大多数,提高教育的效能。除了极个别的偶发事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宜公开处理外,大多数的偶发事件都可以用来借题发挥,作为教育的内容。班主任处理偶发事件,不仅仅要解决某个具体的矛盾,教育某个具体的学生,而且要通过偶发事件的处理,使大多数学生总结教训,提高认识,受到教育。

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也表明:平时学生的心理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偶发事件的爆发使这种心理平衡被打破,这时他们对周围信息反应特别敏感,思想矛盾特别尖锐,是学生最易接受教育的时机。抓住这些时机,常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理想的教育效果。因此,处理得当,偶发事件常常成为教育学生的契机。

三、处理偶发事件的方法

1.降温处理法

降温处理,就是班主任暂时采取淡化的方式,把偶发事件暂且搁置一下,或是稍作处理,留待以后再从容处理的方法。实施时,班主任要冷静沉着,不要轻易下结论,要稍稍平息一下已经激荡起的不平静的气氛,要对偶发事件的处理作一个预见性的交待,并让学生理解这样处置的理由。

发生偶发事件后,学生多半头脑发热,情绪不稳,因此很难心平气和地接受教育。班主任也容易心理失衡,较难有充分的教育准备和冷静细致的分析。这样就形成了学生和班主任准备不足的状况,如果贸然实施热处理,就难免发生失误或难以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因此,对待偶发事件,常用的办法就是冷处理。冷处理是从班主任和学生的心理状态的角度提出的,也是从提高教育效果的角度提出的。实施冷处理,并不是对事件不作处理,也不是拖拖拉拉不及时处理,而是尽量减少偶发事件的负面影响,争取调查了解的时间,等待最佳的教育时机,为全面、干净、彻底解决偶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2.变退为进法

有许多偶发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课堂上,学生忽然提出一个难题或怪题,或老师发生暂时性遗忘,忘记了某问题该如何解答。遇到这类情况,班主任可以不必急于解答,而是巧妙地反过来把问题抛给学生思考,发动大家一起开动脑筋,自己也争取宝贵的时间来考虑对策,然后再综合大家的意见来得出结论。

3.移花接木法

班主任处理偶发事件时,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景,当时所要完成的任务和时间都不允许着手进行偶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而不进行处理又无法平息个别学生的情绪,或是这样的事件原本也不必搞得水落石出,过了一段时间,这样的事件就不再成为事件。对此,班主任可用移花接木的方法,利用学生身上的某个闪光点,根据小学生注意力容易发生转移的心理特征,巧妙地把对偶发事件的处理转移到另一件事情上去。

像这样的偶发事件,班主任经常碰到,其实事件的演变已从学生之间打架,转为一个学生不愿进教室。中小学生中的纠纷,是中小学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且大多数纠纷,是可以让学生自己排解的,班主任不必事事插手,插手过多反而影响学生交往能力的形成和社会化进程。但这个例子中的事件恰恰发生在上课之前,造成尴尬的局面。这位班主任这样处理,应是最佳的方案。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关键是要找准一个支点,转化要非常自然,不露斧凿的痕迹。

4.幽默化解法

有些偶发事件,原不必争个曲直长短,但却形成了尴尬的局面,或是如果非追究下去不可的话,结果只能是越搞越糟。遇到这种情况,聪明的办法就是用幽默来进行解决。运用幽默,不仅是为调节情绪,缓解冲突,更主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教育的武器。幽默是智慧的表现,也许能将一场冲突消于无形,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市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市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显示中一、总则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珠府[20xx]8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南城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凡民航客机(外国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均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要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买施。二、主要危险行业和场所我区比较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和场所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化工工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商业集贸市场、宾馆(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主要的景区、景点等。我区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气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区共有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库3个。全区共有危险品运输车辆62台,其中汽罐车12台,槽罐车10台,拖头10台,箱式货车30台。我区的工业一般分布在城镇及其周围地区,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储配站、油库主要分布在矿山工业区;化工工业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专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较集中在三灶,红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当一部分。我区的商业区主要在各镇的集贸市场及其附近;各镇均有2、3家较大一点的宾馆(酒店),主要有红旗镇的客都宾馆、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电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镇都有文化宫、电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娱乐场所。主要景区、景点有**温泉、飞沙滩、荷包岛大南湾、亚马逊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市荷包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上运行的旅游接送车、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北极品公司单冻车间、南城大酒店等。
三、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负责我区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二)南城交警大队负责我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三)**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负责我区海上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市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含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七)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单位及有毒有害生产等重大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区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区农业局负责林业及海洋与水产系统(含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区水务管理局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水库、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大学园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旅游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区文体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南城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石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区妇联、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区经贸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区建设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从事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船舶及码头装卸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显示中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港大队负责我区的火灾扑救。
四、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救援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和救援队伍三部分。
(一)指挥中心。
1.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和区办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区区长,红旗镇、三灶镇、平沙镇、南水镇镇长。成员:区经贸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局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委员。
2.指挥中心职能。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顶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督促各镇政府、管委会、区直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或分预案并严格执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装、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演习。
(7)检查督促各镇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8)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特大事故的情况。(二)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港大队大队长。副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港大队副大队长。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卫生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防火科科长。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挥:**港口海事处或斗门海事处处长。副指挥: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
6.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副指挥:南城区武装部部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含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副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副科长。
8.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经贸局局长。副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危险废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危险废物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一)救援队伍。
1.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队(含南城、机场、**港三个大队)、区武装部、镇武装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区建设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区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区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在我区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区镇安委办协助组织)。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区卫生局组织红旗医院、同济医院、三灶医院、平沙医院、南水医院、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事故现场的救护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救治。
3.事故现场治安队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现场区域的治安秩序。
4.通讯联络队伍。由市电信局南城分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5.事故现场抢险队伍。广电集团**供电分公司南城供电所(红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组织现场安全供电抢险队伍,保证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区水务管理局负责组织供水抢修和水污染事故的水质监测工作。
7.后勤物资供应队伍。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二)救灾实施办法。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上报,任何单位和部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7263731、7262721(区委、区府办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13702315637、13570682938、13823020899(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l10'’接警后,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前线指挥应立即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3."119'’接警后,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土口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护工作,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5."12395”接警后,**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和市指挥中心报告。
6.其他单位接警后,视事故类别和工作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7.区武装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接警后,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8.区气象站负责向区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
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10.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疏散周边群众的由属地镇委镇政府负责,区公安分局协助)。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11.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协调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防范能力。(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四)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加去,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或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五)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办法,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发布新闻公报。六、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参照以上预案进行处理;2.临港工业区和**机场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市的有关精神由这两单位别示制定)。附件: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机构、队伍、人员联系资料(今后如有变化,请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并把修改信息报区安委办)

县公安局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县公安局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公安局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请大家参阅!

为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我县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现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所提出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范围,主要是指那些危害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1、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2、聚众围攻、冲击党政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金融及其它有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事件;

3、聚众堵塞铁路、公路和城市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4、在大型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商贸场所聚众滋事、制造混乱;

5、罢工、罢课、罢市和集体上访请愿引发的治安事件;

6、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7、因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事件等;

8、其它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事件。

二、指导思想和处置原则

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尽可能减少不和谐因素,立足于预防,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根据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做到把握时机,快速反应,讲究策略,依法处置,尽可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把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原则是:凡未上街和未发生打、砸、抢事件的,不得动用警力。对走上街头到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上访请愿和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在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劝离群众,妥善平息。对冲击要害机关,阻塞铁路、公路交通等事件,要果断快速制止。对乘机进行打、砸、抢,构成犯罪的,要把握恰当时机,依法拘留极少数严重犯罪分子,教育大多数群众。

三、预防和准备工作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利用各种公开、秘密渠道,建立健全覆盖面广、灵敏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把握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动向,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要加强值班和请示、报告,实行由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对发现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和苗头,要在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2、明确工作重点。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摸准本地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重点问题、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确定工作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生在重点地区、单位带有敏感性的治安问题,应及时查处,防止成为少数坏人制造事端的借口。对重点人员要加强侦查控制,及时掌握他们的动向,防止其非法串联,制造事端。对其中有现实破坏活动,并查有实据的,要及时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先发制敌,不使其阴谋得逞。

3、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化解矛盾。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工作中了解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解决不了的,要建议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群众作出必要的解释;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也要讲明道理,不要久拖不决;一旦出现闹事苗头,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勇于深入群众之中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公安机关一般不要过早介入,以免激化矛盾。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准备好运送民警的各种车辆、非杀伤性武器弹药、警用器械和通讯器材,急救器械及生活用品,以保证急需。

5、加强公安防暴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对担负应急任务的巡警大队和县局防暴队要强化教育训练,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其他各警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建设和训练。要加强对民警的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训练,明确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原则方法,法律法规和各自的任务,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四、处置方法

对已经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报告,主动疏导。要在立即向上级报告发生事件初步信息的同时,迅速查明事件的起因、动机、目的、指向目标、事件主体、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措施,依靠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疏导教育工作,解决合理要求,稳定群众情绪,讲明政策规定,争取理解支持,尽可能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2、管制现场,控制事态扩展。迅速调集力量封锁现场和相关地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临时警戒线,或实施区域性交通管制,把闹事人群阻隔在一定范围,同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迅速疏散围观群众,为顺利平息事态做好准备。

3、疏导、驱散闹事人群,迅速恢复秩序。通过广播、喊话等形式,宣传有关法规和通告,澄清事实,晓以利害,动员群众离开现场,孤立少数组织指挥者和骨干。对不听劝阻的,可发出警告,限时按指定路线离开。对无视警告、拒不离去的,可以出动公安防暴队和消防武警部队,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强行驱散,或将其强行带离现场。对堵塞铁路、公路交通和冲击党政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的事件,要尽快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平息,迅速恢复秩序。

4、依法处置少数首要分子和严重犯罪分子。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手段,查明组织指挥者和骨干分子,控制其活动,并使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获取证据。对制造动乱、骚乱、暴乱进行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要及时拘捕;对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可先行拘留;如果犯罪分子拒捕、行凶,可视情使用警械,直到开枪将其制服;开枪射击时不能伤及无辜,严禁向人群开枪;在首要分子与群众搅在一起难以区分时,要冷处理,一般不要当场抓人,防止矛盾激化。

5、清理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平息后,应及时组织力量,救治受伤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标语、传单和其它物品,排除路障,恢复交通,加强巡逻,尽快恢复正常的治安秩序。

6、加强安全防范,严密社会面控制。刑侦、国保、治安等部门和各派出所,要各负其责,严密控制重点人员和可能铤而走险分子,加强治安防范,防止各违法犯罪分子趁乱打劫,扰乱治安。要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绝对安全。

7、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尽快研究提出宣传报道的口径和方案,以掌握主动。突发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未经批准,不准任何人进入现场拍照、采访,需要澄清事实,向群众进行正面引导时,要报请党委、政府批准,稿件要经负责处置事件的公安机关领导审核,严防因宣传不当,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

五、组织领导和分工负责

1、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2、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局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总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治安的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其他党委成员、消防、交警、巡警、刑警大队长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巡警大队,由巡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3、处置突发性事件时的警力调配:县公安局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总指挥部在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时,认为需要调配警力时,由县局110指挥中心各分管线上的党委成员,各分管领导接通知后,应按要求抽调足够警力,配备枪支警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听候现场指挥部指挥。

4、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分工是:发生在城区内一般性的非打、砸、抢等刑事犯罪的群体性事件,由**派出所负责。其它乡镇到城内进行群体性上访或闹事,由上访或闹事者所在派出所负责处置,**派出所予以配合。对规模较大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由县局指挥部统一指挥,超过30人的方可调动巡警和防暴队。

5、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分工如下:

(1)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以事件现场公安机关的最高首长为主,各警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总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和实际情况,决定处置手段和措施,对处置行动实施组织、指挥。

(2)情报信息组

组 长:国保科科长

副组长:国保科副科长

成 员:国保科全体民警、各派出所国保信息员

任 务:负责收集情报信息和事件组织者的内幕情况,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态势,准确报告情况,为指挥部提出决策建议,当好参谋。

(3)现场处置组

组 长:县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

副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各派出所所长

成 员:治安大队民警和各派出所民警

任 务:负责对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对社会面和重点人口进行控制,制止各种违法活动。

(4)交通管理组

组 长:交警大队长

副组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

成 员:交警大队民警

任 务:实行现场交通管制,疏通路障,维护交通秩序。

(5)行动组

组 长:巡警大队长

副组长:巡警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消防大队领导

成 员:局防暴队民警、巡警大队巡防队员。消防大队的调动由县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下达命令。

任 务:强行驱散闹事和围观人群,对拒不离去者或打砸抢者强行带离现场,清理现场,恢复秩序。

(6)案件处理组

组 长:刑警大队长

副组长:刑警大队教导员

成 员:刑警大队民警

任 务:采取公开和秘密手段对事件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录音、提取实物收集掌握违法犯罪证据,对为首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执行公开或秘密传讯、拘留、强制带离现场,负责看守、审讯和案件处理。

(7)法制宣传组

组 长:法制科科长

副组长:法制科副科长

成 员:法制科、办公室民警

任 务: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离开事件现场。

(8)联络指挥组

组 长:县局110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指挥中心、办公室民警

任 务:沟通信息,传达上级指示,及时汇报情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快速有效,通话无误,总结经验教训。

(9)后勤保障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民警

任 务:负责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各种物资器材、交通工具和食宿条件。

(10)机动组

组 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督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民警,消防大队官兵,县局机关其他民警

任 务:由总指挥临时下达

(11)医务组

组 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刑警大队法医

任 务:做好各种应急准备,负责急救负伤人员。

(12)事件调研组

组 长:治安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国保科副科长,信访科科长

成 员:治安大队、国保科、信访科民警

任 务:事件发生后进入闹事人群,了解参与该事件人员的闹事原因,追查主管部门失职情况,研究闹事人群心理状况,反馈信息,提供决策依据。

六、纪律要求

1、加强值班、请示、报告,实行由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遇有突发性事件,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必须坚守岗位,增强临战意识,进入战备状态,一律不休假、不请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临危不惧和连续作战的精神。

3、各警种互相协调,通力合作,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诿和借故不执行命令,延误战机,尤其是在执行任务时要互相支持,防止单个行动。

4、依法文明执勤,熟悉法律有关条款,据理疏导,采取克制态度,以大局为重,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注意自身安全,不得滥用武器警械。

6、不准传播谣言、泄露内部情报、信息和工作部署等情况,违者严肃查处。

7、各工作组根据任务要求,自行配备好交通工具、警械和宣传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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