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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订目标,做计划,大量的行动。我们需要好好拟制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了,写工作计划更有利于我们下一阶段工作的进展,写工作计划时有哪些误区要注意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内容显示中一、总则
1、为加强对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求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在突发事故来临时综合协调组织事故救援力量,迅速、及时开展救援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及乡直属企业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2、本预案中所称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⑴一次伤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⑵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⑶一次造成1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⑷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本预案中特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1、重、特大事故报告必须及进、准确、全面、不漏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要情况、抢救情况、事故死亡人数(含失踪)、受伤人数(含中毒)、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报告受理单位为:××乡人民政府
2、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责任单位、企业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责任单位及企业的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伤亡人员的补报
企业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统计。
四、事故的应急救援
1、事故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快速组织、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为主,协调各方面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重大事故设立现场指挥部,特大事故设立总指挥和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由赶赴现场的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指挥部成员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片办负责人、驻村干部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下设办公室。
3、辖区内各责任单位及各直属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小分队,落实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五、事故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类型,由指挥部确定相关人员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外,负责指挥现场处理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进入现场及时听取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研究抢救方案、布置任务、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投入抢救,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事故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高度重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工作,认真做好事故善后事宜,以确保社会稳定。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责任单位、企业要负责现场保护,维护秩序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积极保护附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易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事故类型及时组织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程序和要求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现场证人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取证,索取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人员应无条件的给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七、救援工作纪律
1、各责任片办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应立即奔赴现场,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
2、凡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的依照《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处分。
⑴不按时或隐瞒报告重、特大事故;
⑵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救援;
⑶责任片办及相关人员未按职责开展救援或救援不力,导致事故扩大、伤亡增加。
附:××乡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副组长:毛×× 余××
成 员:梅×× 孙×× 章×× 严××
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兼任

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内容显示中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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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 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 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 (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 (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 (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 (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 (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 (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 (十一)硝酸:光化工厂 (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 (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 ,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市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市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显示中一、总则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珠府[20xx]8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南城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凡民航客机(外国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均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要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买施。二、主要危险行业和场所我区比较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和场所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化工工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商业集贸市场、宾馆(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主要的景区、景点等。我区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气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区共有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库3个。全区共有危险品运输车辆62台,其中汽罐车12台,槽罐车10台,拖头10台,箱式货车30台。我区的工业一般分布在城镇及其周围地区,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储配站、油库主要分布在矿山工业区;化工工业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专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较集中在三灶,红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当一部分。我区的商业区主要在各镇的集贸市场及其附近;各镇均有2、3家较大一点的宾馆(酒店),主要有红旗镇的客都宾馆、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电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镇都有文化宫、电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娱乐场所。主要景区、景点有**温泉、飞沙滩、荷包岛大南湾、亚马逊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市荷包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上运行的旅游接送车、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北极品公司单冻车间、南城大酒店等。
三、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负责我区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二)南城交警大队负责我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三)**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负责我区海上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市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含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七)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单位及有毒有害生产等重大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区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区农业局负责林业及海洋与水产系统(含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区水务管理局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水库、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大学园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旅游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区文体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南城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石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区妇联、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区经贸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区建设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从事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船舶及码头装卸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显示中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港大队负责我区的火灾扑救。
四、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救援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和救援队伍三部分。
(一)指挥中心。
1.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和区办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区区长,红旗镇、三灶镇、平沙镇、南水镇镇长。成员:区经贸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局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委员。
2.指挥中心职能。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顶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督促各镇政府、管委会、区直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或分预案并严格执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装、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演习。
(7)检查督促各镇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8)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特大事故的情况。(二)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港大队大队长。副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港大队副大队长。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卫生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防火科科长。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挥:**港口海事处或斗门海事处处长。副指挥: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
6.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副指挥:南城区武装部部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含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副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副科长。
8.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经贸局局长。副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危险废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危险废物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一)救援队伍。
1.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队(含南城、机场、**港三个大队)、区武装部、镇武装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区建设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区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区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在我区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区镇安委办协助组织)。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区卫生局组织红旗医院、同济医院、三灶医院、平沙医院、南水医院、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事故现场的救护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救治。
3.事故现场治安队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现场区域的治安秩序。
4.通讯联络队伍。由市电信局南城分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5.事故现场抢险队伍。广电集团**供电分公司南城供电所(红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组织现场安全供电抢险队伍,保证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区水务管理局负责组织供水抢修和水污染事故的水质监测工作。
7.后勤物资供应队伍。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二)救灾实施办法。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上报,任何单位和部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7263731、7262721(区委、区府办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13702315637、13570682938、13823020899(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l10'’接警后,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前线指挥应立即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3."119'’接警后,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土口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护工作,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5."12395”接警后,**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和市指挥中心报告。
6.其他单位接警后,视事故类别和工作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7.区武装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接警后,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8.区气象站负责向区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
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10.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疏散周边群众的由属地镇委镇政府负责,区公安分局协助)。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11.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协调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防范能力。(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四)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加去,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或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五)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办法,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发布新闻公报。六、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参照以上预案进行处理;2.临港工业区和**机场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市的有关精神由这两单位别示制定)。附件: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机构、队伍、人员联系资料(今后如有变化,请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并把修改信息报区安委办)

乡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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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乡道路交通(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实施应急,有效保护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社会影响,全面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
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按照超前预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部门协作,快速处置,确保安全的方针进行,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一旦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实行部门联动,诸警协作,积极预防,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努力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引发二次事故危害,全力维护本镇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青龙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符合以下条件的:
1、造成群死群伤,一次死亡x人以上(含x人)或受伤xx人以上的。
2、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3、涉及事故、难撤、陈尸拦车及其它易造成大的社会影响、不安定因素的。
4、致人遇险但救援难度较大或社会影响重大的。
二、组织领导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各乡干部、村委会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能够保证此预案的正常运行,根据案情成立现场指挥组、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信息情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治安保卫组、机动备勤组等工作小组。具体在落实的过程中,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分工负责:
(一)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保护、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涉及逃逸案件时负责排查、堵截、布控命令的下达。人员组成: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交警队、派出所、各村委会综治办人员为成员组成。指挥地点设定在靠近事故发生地比较安全的位置设现场指挥部。
(二)抢险救援组:负责协调卫生、消防、民政、财政、进行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进行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车辆、药品、医疗、器具的应急调配。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负责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查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初步的定性定责意见。。
(四)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保卫和人员的疏散工作,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协调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和破坏性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包括对交通肇事嫌疑人的控制)必要时请示上级抽调其他部门警力。
(五)信息情报组:负责事故调查中对信息的收集、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和相关证件材料的查询、比对、辨别、汇报等工作;(涉及逃逸案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治安保卫组及其临近县区的围追堵截方案实施和信息反馈、评价分析提出侦破意见。
同时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汇总、分析、传递情报信息,调动警力、装备,联系专家到场,传达各项指令,确保警令政令畅通,保障通讯畅通,统一宣传口径,提供法律保障,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消防、武警部队、安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处突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接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做好参战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人员组成:由镇党政办主任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办公室人员组成。
(七)宣传报道组:负责收集交通事故情况,及时与上级沟通,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八)善后处理组:负责协助政府、财政、民政部门和保险机构等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机动备勤组:由公路、客运、卫生、消防、民政、财政、保险、电信、电力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随时配合领导小组组长暨总指挥的调遣,协调人力、物力资源,配合各分工小组工作,切实保障救援工作的开展。
四、事故应急救援
(一)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汇报,由政府领导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应立即按本预案组成领导小组实施现场指挥。并由领导小组做出新闻发布及正面报道的决定。
(二)现场指挥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有关情况迅速下达指令,警戒控制现场,初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存在的险情、二次灾害发生的隐患,如需专业人员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的应迅速报告上级启用专家库,共同确定施救方案。
(三)事故救援组应立即组织在事故现场划定两道警戒线:第一道为红色警戒区,以事故车辆、伤亡人员、散落物及危险物品危害范围为界,除少量救援人员、指挥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入;第二道为黄色警戒区,以红色警戒区外延xxx米为界,与事故无关的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黄色警戒区。
(四)事故救援组要立即根据道路情况和现场情况制定交通管制以及受堵车辆和行人的分流、疏导绕行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力量在现场清理出紧急通行通道,以便让施救车、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及救援人员、指挥人员进入现场。
(五)对于载运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现场指挥组要立即组织人员通过现场察看和询问驾驶人、押货人或危险品运输企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员、技术员、相关负责人等查明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危险因素及处置方法,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专家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避免引发二次灾害。
(六)治安保卫组要立即组织力量清理现场的危险物品,视情况,采取禁止吸烟、打手机、启动发动机等可能引发现场危险品、燃油爆炸、火灾的危险行为。同时,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并对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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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安全应急预案。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组员:主要职责: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二、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校医室,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 ,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报告。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二)传染病应急预案1、我校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2、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校医室休息,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作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3、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四)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五)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领导报告。2、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已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3、师生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田径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六)晚自修期间停电应急预案1、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下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2、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3、若停电15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下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初一、初二、初三顺序进行疏散、离校。4、晚自修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5、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电力供给,学校配备后备电源能保持30分钟提供学校广播电力。(七)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值日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并送去校医室救治。如校医、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必须由校医或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或其他行政,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老师

学校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拔打“110”报警求助。(八)学校日常安全管理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追逐、打球、攀爬窗台(围墙)、滑楼梯栏杆等。值日教师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上述违规行为。3、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早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值日老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三、信息报告: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汇报。2、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3、应急事态期间,学校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县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县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为了确保全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促进经济发展,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有序、有效地迅速救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场长方志宏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场党政办、工业办、弋江分局花亭警务点、政法办、财办、葛溪供电所、劳动工作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业办,办公室主任由工办主任许弋民兼任。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警戒保卫组,由弋江分局花亭警务点负责、政法办配合。
2、抢险救灾组,由场应急分队组成,服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总指挥部统一调度。
3、医疗救护组,由花亭场卫生院负责。
4、物质供应组,由党政办负责。
5、善后处理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场政府指定部门负责。二、 危险源分布状况我场危险源分布表如下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施、人员和公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根据事故灾害发生情况,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处理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
(九)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如实报告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灾后的控制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同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根据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处理。
(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通讯联络
场党政办公室和场安办值班室电话:5855053、13970300789
五、事故后应急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场政府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安委会。
(二)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

县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
(五)场党政办公室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六、应急处理预案(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以富达铜材氰化钠为例);A、 督促该企业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B、 不慎引起的事故误服氰化钠,吸入氰化氢气体或氰化钠粉尘的处置程序。(1) 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2) 现场紧急抢救a、 误服氰化钠者,用5%硫酸钠或1:5000高锰酸钾液洗胃。b、 吸入氰化氢或氰化钠粉尘,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给吸入亚硝异戊酯,中毒严重者静脉注射3%亚硝酸钠和50%的硫酸钠并吸氧,立即就医。c、 液体氢化钠容器泄漏或使用时,溢出容器外。① 处置程序发生事故→事故报警→出动应急救援队→现场急救泄漏处理② 发生液体氢化钠事故,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阻止事故蔓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穿戴好防护用品,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把液体氢化钠导入污水池,最后用清水加漂白粉淋洗液体氢化钠所渗之处,同时将淋洗之污水导入污水池,再对污水采用环保装置进行处理。(二)压力容器爆炸及火灾事故的救援程序A、 处置程序图发生事故→事故报警→出动应急救援人员→现场急救→保护现场→协助事故处理B、 若发生压容器爆炸或火灾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本辖区的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并根据受伤情况送往相关医院,与此同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有关人员,以便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最后协助安监局做好事故处理工作。(三)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救援程序A、 处置程序图发生事故→事故报警→组织抢救→保护现场B、 一但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马上报警及拨打急救电话,请求紧急救援同时保护好现场,确定警戒区域,并组织附近的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四)建筑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事故
1、事故发生后,村建部门要组织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抢险工作。
2、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4、具体应急预案由村建站负责制定。
(五)民用爆炸物品事故
1、接警后,公安部门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来源。
2、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和疏散人员。
3、搜寻证据追踪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4、具体应急预案由公安部门制定。(六)其它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预案,由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大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社会个人都有报告灾情,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村、场、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关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方案2篇


本页是小编最新发布的《火灾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方案精选2篇》的详细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小编。


处置方案(一)
(一)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二)
一、事故特征
(一)火灾事故地点:采掘工作面、井下各类机电设备场所、主进、主回风巷、变电所等要害场所。
(二)火灾事故的因素:
1、井下大型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打至地面维修时,在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健全造成的火灾事故;
2、井下爆破时不规范,如放炮时不采用炮泥封堵炮眼或封堵不规范引起的放炮火花,导致矿井火灾的发生;
3、井下电气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善,如电钻、电动机、变压器、开关、插销、接线三通、打点器、电缆等损坏以及过负荷、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
4、井下的消防管路铺设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时不能有效控制;
5、井下油脂库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规范,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6、井下输送机跑偏、打滑、运行阻滞与主滚筒摩擦,托辊滞动等摩擦引发着火;
7、瓦斯、煤尘爆炸引发着火等。
(三)火灾事故的类型: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四)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五)火灾爆故的危险程度的分析:
针对本矿的现有条件和本煤矿取样鉴定 得知,本煤矿属于不易自燃煤层,故本矿不易发生内因火灾;矿井井下容易产生人为火花、电火花、摩擦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导致外因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以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及自救的形式
1、应急组织
跟班矿长全面领导采掘巷内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跟班矿长
副组长:班队长瓦斯员安监员电工
成员:全部作业人员
2、自救的形式
应急自救由当班队长在班前会讲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并且在井下现场作业环境下实操发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职责
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瓦斯爆炸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
瓦斯员:配合组长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汇报。
安监员: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电工:负责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电源。
其他人员:协助现场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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