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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托管出租合同范本

关于调处涉及出租汽车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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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处涉及出租汽车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意见

关于调处涉及出租汽车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意见
 关于调处涉及出租汽车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意见
(20xx年2月5日)
市委、市政府:
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涉及出租汽车的各类不安定因素相继出现,或是未取得经营权业主上访,或是经营权租赁价格纠纷,或是车顶灯及计价器风波,如果不能及时稳妥地调处此类不安定因素,势必对我市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会对“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为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对租车经营权的租赁价格进行宏观调控。目前,我市小型客运出租车的经营权属于有偿使用,已经进入市场经济规范的轨道,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宜进行政策干预,但是对租赁价格进行宏观调控是十分可行和必要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81号)有关精神和州领导的批示精神,我们已经请天平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出租车经营权租赁价格做出评估,确定指导价为每车每年26400元,此事项已会同州政府××副州长请示省发改委获得同意,拟于近日面向社会公示,并于本月17日左右召开听证会。前期工作完成后,指导价将以政府通知形式出台,并且需要税务部门配合,按规定对租赁行为征收税款。
二、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出租汽车驾驶员既是社会从业人员,又是反映城市文明的“窗口”,必须对其准入进行规范。对新从业人员可以进行政审,提高准入条件,如:原则上必须具有本地户口、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流出地、流入地公安机关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暂住证、本地常驻人口担保证明,以及安全驾驶记录等等。符合条件后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班,经本地运输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核发上岗证,并由发证机关终身监督,如出现不适合从事出租车从业的相关问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上岗证,取消其从业资格,如本人需要可以待条件符合后重新核准发证,方可上岗。对现有出租车驾驶员可以按照前述条件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同时,对现有的两个“协会”进行整顿,促进其依法开展活动。要在业主和司机中建立党的组织、工会组织、妇联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维权、培训等活动,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政府和业主、司机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严格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实践证明,政府对出租汽车行业的严格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出租汽车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依法严格管理。在管理和规范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对计价器、车顶灯等不宜进行统一购买,而是应该对其在性能、外形等方面进行严格统一的规定,由业主和司机自主选择厂家和品牌购买,政府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测,只要合乎规定即可使用。
四、整顿交通运输管理队伍。通过对涉及出租汽车各类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发展和处理的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事前准备不很充分、事中处理不很得力、事后没有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队伍整体素质已经不能够很好地适应面临的形势。特别迄今为止,还有个别运输管理人员没有按有关规定与原购买的出租车经营权脱钩,或变相持有、或虚假转让,已经构成顶风违纪。为此,建议对交通运输管理队伍进行调整,追究违纪人员党政纪责任,必要时可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轮岗交流,以强化交通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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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的意见


关于构建和谐XX的意见

关于构建和谐**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现就构建和谐**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和谐**区,是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民主民权民生协调发展的**区,是全区人民各尽所能、才尽其用、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区,是社会活力与效率勃发、公平与正义彰显的**区。构建和谐**区,是**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在当前我区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而社会矛盾凸显的情况下,提出构建和谐**区的奋斗目标,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区委提出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和谐**区,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论断,充分说明我国已经形成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体系,同时也表明党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是指导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献。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是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区委提出构建和谐**区的奋斗目标,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策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快实现区委提出的“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客观需要,是全区人民面临的一项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

(二)构建和谐**区,是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正处于发展黄金期,同时也是矛盾凸现期。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全区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随着实行土地确权、粮食直补政策和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而导致占地拆迁范围的不断扩大,引发出一批信访和集体上访事件;“三农”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保障机制还很脆弱,就业再就业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与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不相适应,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社会道德水平亟待提高,与“人文奥运”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等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如能得到妥善解决,就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倒退。为了创造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持全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必须加快推进构建和谐**区的步伐。

(三)构建和谐**区,是全区人民创造美好未来的共同目标

在现阶段,全区广大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推动我区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主力军,是实现“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决定力量。同时,各类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群体等社会阶层,也是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建设者,是我们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实现区委提出的战略目标,就必须把全区广大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团结在区委、区政府的周围,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巨大的力量支持,形成全区人民各尽所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创造**区的美好未来而共同奋斗。

二、构建和谐**区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构建和谐**区的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加强区委统一领导为前提,以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为主体、以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为保障,以促进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民主政治更加健全、公平正义得到维护、人际关系诚信友爱、社会创造充满活力、社会秩序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重点,大力推进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持续协调发展,加快实现构建和谐**区的奋斗目标。

(二)构建和谐**区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区,涉及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健全民主政治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关于构建和谐XX的意见第2页

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各方面工作,与全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经济利益、民主权利息息相关。在具体工作当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逐步推进。构建和谐**区,虽然是全区人民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但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之上,它是一个受经济基础制约的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和综合实力的增长而逐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

3、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之间的关系,力求整体推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务求实效。构建和谐**区是一项实实在在而又非常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区人民长期奋斗才能得以实现。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发扬“同心向上,科学创新,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区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构建和谐**区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效果。

三、做好构建和谐**区的各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保持经济超高速、跨越式发展

保持经济超高速、跨越式发展,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构建和谐**区的物质基础,是解决构建和谐**区面临众多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最近,以“两轴、两带、多中心”为基本思路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已经得到国务院的批复。我区正处在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是北京市近期重点建设的新城之一,将成为首都现代制造业中心、空港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休闲度假中心。我们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为构建和谐**区创造物质条件。一是大力发展临空经济。要抓好天竺出口加工区建设,着力吸引一批出口型企业入区发展,培植壮大一批出口型企业;抓好空港工业区、林河工业区和金马工业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吸引一批投资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入驻;加强空港物流基地和李桥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积极争取空港物流基地得到市政府批准设立,力争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李桥保税物流中心(A型)早日得到批复;尽早启动国门商务区建设,抓紧完成规划方案,并力争尽快报批,着力吸引一批国内外航空企业、金融企业及中介机构总部入驻。二是加紧建设一批大项目。要积极配合国家贸促会和首都钢铁公司,抓紧完成北京新国际展览中心和首钢冷轧项目的报批工作,争取早日启动首钢冷轧项目和新国展中心建设;抓好北京汽车生产基地建设,突出抓好汽车及零部件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北京现代第二工厂项目尽早开工;要加紧工作,力争北务印刷产业基地、杨镇科技产业基地成为市级开发区项目。三是加快发展都市型工业。要坚持用高新技术改造服装、纺织、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扩大燕京啤酒、牛栏山白酒、鹏程食品、牵手饮料、顺美服装等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四是加快引进一批休闲度假项目。为把我区建设成为首都的国际交往中心和休闲度假中心,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成一批高档宾馆、饭店、健身、娱乐、旅游、度假等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区新城的配套体系和服务功能。

(二)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就业是民生直本。构建和谐**区,必须首先解决扩大农民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问题。没有农民的就业和增收,就没有占全区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和谐,就构建不成和谐**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关键要靠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步伐。第一,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重点抓好以顺鑫农业为龙头,以汇源、牵手、光明、绿顿等大型绿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依托的产业带建设,着力构建农产品加工中心;继续壮大以种猪、种羊为龙头的籽种产业,着力构建籽种生产中心;依托优势农产品资源,强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农业观光休闲中心;以顺鑫石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顺鑫首联绿色物流中心为重点,搭建高效便捷的农产品流通平台,着力构建农产品物流中心。通过建设“四个中心”,达到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和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第二,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步伐。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必须引导农民向小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要首先以发展二三产业为依托,加快杨镇、北小营、马坡、后沙峪、牛栏山、高丽营等小城镇建设,把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业领域解放出来,使他们由农产品的供给者变成农产品的消费者,从而带动农业人口增加收入;同时再进一步发展城镇二三产业,不断满足农业人口对二三产业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小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更大程度地减少农业人口,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村小城镇建设与二三产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第三,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民就业的支持力度。要制定相关政策,对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减免税收等办法进行支持,促其稳定发展;对于农民自主创业、并能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小型企业,要通过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方法进行扶持。通过上述举措,充分发挥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第四,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长效机制。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的发展亮点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就业领域,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性。要继续实行区级奖励、镇级补贴、个人适当负担、享受低保人员免费培训的鼓励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参加就业培训,形成“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提升就业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

构建和谐**区,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充分享受全区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要继续深化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广大群众的后顾之忧。根据目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占地拆迁范围不断完扩大的实际情况,要积极研究构建面向农村失地农民的小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支持的力度,适度提升统筹层次和筹资水平,扩大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面,把这一解决“三农”问题、关心群众疾苦的善事做好。二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扶贫济困的工作力度。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其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尽快建立“**区区慈善总会”,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的办法筹措资金,对社会困难群众施行住房、医疗、家庭生活、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救助。要继续坚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提高保障覆盖率。三是,继续坚持“一助一”帮扶制度。要加大区直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低收入村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扶贫济困,关注民生,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深化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全区的民主化进程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地发挥出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区的重要保证。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各级政府的职能逐步转到“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搞好经济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秩序监管”方面来,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让它们承担起政府不应承担的职能,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充分发挥它们协调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关系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管,确保它们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要继续大力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公,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民主决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要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建立健全集领导、专家、群众于一体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重大事务决策前充分论证、重大决策实施前向社会公示等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保障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认真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基层人民民主,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职能,减少社会矛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保持社会稳定。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树立政府公正、严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考核任免制,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4、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公共信息网站等为核心的公共信息发布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促使各级政府强化科学决策、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树立自信、务实、廉洁、开放的政府形象。逐步探索对重大决策执行结果的监督评估机制,促使政府廉洁行政、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要坚决贯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政府组成人员向人大述职制度、接受人大代表质询制度,强化人大监督职能。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各级政府的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以经常性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支出向组织报告制度为核心的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利用公共权力侵犯公共利益的腐败行为发生,督促公务人员尽职尽责地为社会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五)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

构建和谐**区,需要全区人民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精神支柱、较高的文明素养和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就难以构建和谐**区。

1、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同心向上,科学创新,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区精神,是全区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思想共识和优良品德,是构建和谐**区强大的精神动力。要以知**区、爱**区、建**区为核心,利用广播电视、**区网城、户外公益广告牌等多种传媒,通过举办区情报告会、征文比赛、演讲活动、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区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自觉传承和弘扬**区精神,成为全区人民构建和谐**区、创造**区美好未来的精神支柱。要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中显现出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交代给群众,使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起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干劲、促进发展的作用。同时,要切实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实效性。

2、切实加强社会道德建设。要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培养全区人民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新风,为构建和谐**区和迎办20xx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3、加快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是构建和谐**区的重要基石,必须逐步推进以个人诚信为基础、以企业诚信为重点、以政府诚信为主导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民主监督为重点,推进政府信用建设,引领社会诚信新风。要以建立“企业户口”、实行企业公示制、企业不良记录查询为主要环节,逐步建立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督。要拓展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专业性的社会成员诚信评估机构,制定诚信评定指标,构建个人诚信评估体系和失信处罚的有效机制,促使社会单位和社会成员之间建立起诚信、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

4、深入开展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学习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有效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享受权利与应尽义务的关系,树立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用理性合法方式表述利益诉求、任何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国家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原则的严肃性,自觉做到知法守法。

(六)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随着全区改革发展的强力推进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各种利益矛盾增多,这是深刻变革中难以避免的现实问题。我们要敢于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办法,形成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决不能让矛盾发展起来而影响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决不能影响构建和谐**区的发展进程。

1、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目前,我区显现出来的社会矛盾主要来源于基层。因此,增强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带头廉洁自律,是减少社会矛盾的关键。各基层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规章制度,实行依制治企、依制治村。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坚持重大事项提交村民(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制度,根据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决策,使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步入民主化、规范化轨道,从源头上避免社会矛盾发生。

2、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要建立健全基层治保会、民调会、信访调处小组等工作机构,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依靠群众自己的力量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群众制度,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及早消除矛盾隐患。要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接待一件解决一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3、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要继续坚持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对于可能在未解决好村级干部待遇、征地拆迁、就业安置、土地纠纷、干群矛盾等方面发生越级集体访的敏感地区和重点问题,要及时进行排查调处,确定化解矛盾的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早化解矛盾。要继续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区直部门和各镇的协调配合,形成处理矛盾的整体合力,防止发生越级上访。

4、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处理社会矛盾,要坚持依法办事,既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又要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不依法到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和以信访为名煽动群众闹事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5、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构建和谐**区,需要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要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一办、两所、三支队伍”建设,巩固充实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切实提高基层治安防范水平。要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露头就打、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打击方针,将那些影响群众安全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入室盗窃、诈骗、双抢等侵财性案件以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流动人口流窜犯罪,作为长期打击的重点,为构建和谐**区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七)坚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生存环境

构建和谐**区,必须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如果人口增长过快、自然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矛盾尖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将难以实现。

1、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加强我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优化人口结构、保持合理的人口规模,把全区人口总量控制在80万之内,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要切实保持全区的低生育水平,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问题。

2、有效保护自然资源。要正确处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与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结合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全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留足土地利用空间;大力节约土地资源,积极盘活存量,切实把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转变到内涵挖掘上来;抓紧制定农村土地和农民住房及宅基地的管理办法,提高城乡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盗采和经营砂石资源的行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节水意识,抓紧研究制定农村用水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农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和支持企业全过程控制污染;结合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限制高耗能、高耗水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建材,严格执行新的建筑节能标准,新上项目建筑设计要确保节能达标;实施雨洪利用和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节水型**区。

3、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下大力量抓好潮白河森林公园、两河四路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带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同时建设一批生态村镇和生态社区,确保全区绿化覆盖率逐年稳步提高,营造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要以控制可吸入颗粒物为主线,以防治煤烟型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大大气环境的治理力度,确保全区二级和二级以上天数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要以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建设、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和非法小广告、整治道路环境和农村环境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区整体形象,为城乡居民创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激发全区人民的创造活力,调动广大群众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构建和谐**区,必须激发全区人民的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充满生机活力,这是构建和谐**区的重要基础。

1、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机制和环境。要抓紧制定《**区区贡献突出人员奖励办法》,对为全区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教师、科技工作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家等各类人才进行重奖,以调动他们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要建立人才引进、评价、使用、保障机制,吸引首都和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来**区创新创业,并在户口、子女入学、政治待遇、经济利益等方面给予特殊关注,充分释放他们的创造活力。要尽快制定为全区作出重要贡献的劳动和价值能够得到社会承认与尊重的相关政策,让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率参与分配,使各类劳动者、各种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2、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要保障社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必须为全区各类劳动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一是推进用工制度改革。要以“公开、公正、公平、择优”为原则,以双向选择、分级竞聘为核心,加大企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改革,实现员工队伍的动态优化,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二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调整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为重点,以强化政绩考核评定、推进干部异地交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为主要环节,加快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构建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和用人环境。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要以开放市场领域、打破行业垄断、统一准入待遇、规范准入标准、简化准入程序为重点,加快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为各类企业家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关于粮食生产的意见


关于粮食生产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粮食生产,努力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浙委〔20xx〕1号文件、省政府浙政发〔20xx〕8号文件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就20xx年全省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一、正确认识当前粮食生产形势去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种粮水平,20xx年粮食生产扭转了连续7年下滑的局面,出现了重要转机,全省粮食播种面积2181.8万亩,总产量834.9万吨,分别比上年增加40.14万亩和41.51万吨,总产增5.2,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去年我省粮食增加绝对量有限,而且是在政策好、天帮忙、人努力、市场旺的共同作用下取得的。从总体上看,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科学种田水平依然较低;全国粮食总量仍产不足需,产需矛盾并没有根本解决。20xx年粮食生产面临着气候条件不确定,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粮食比较效益依然偏低等问题。我省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低、供求市场依存度高,抓好20xx年的粮食生产,对于巩固宏观调控成果,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二、明确20xx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0xx年我省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正确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坚持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制止耕地抛荒、依靠科技主攻单产为重点,稳定粮食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大力发展优质品种,改善粮食品质。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粮食生产的目标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21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以上(见附表)。各市要按照粮食安全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将指导性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认真抓好计划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三、抓好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省政府在去年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基础上予以继续稳定完善,出台了全面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大户进行直接补贴、实行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良种补贴等政策,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让基层和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总结去年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成功经验,尽早研究制订落实政策的工作措施和计划,建立责任制,做到方案具体化、措施规范化、落实责任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要积极建议当地政府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健全和完善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环境。四、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要高度重视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同时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种植自主权,把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放在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上,努力多种,提高土地利用率。要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春花作物、绿肥,大力提倡绿色过冬,努力减少冬季抛荒。积极引导支持农民多种早稻,努力减少春季抛荒。认真总结完善去年开展耕地抛荒检查复耕的做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抛荒,引导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省里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耕地抛荒检查活动,并建立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组织明查暗访,依法查处案件,对特别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五、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一)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作物种子工程,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认真抓好“0406”计划的良种推广工作,全省推广优良水稻品种600万亩。早稻以推广圆粒形高产优质品种为主,重点推广金早47、杭959、中早22、甬籼157等品种;晚稻以推广优质高产品种为主,努力改善我省食用稻米的品质。杭嘉湖、宁绍等粳稻主栽区重点推广秀水110、嘉花1号、秀水09、嘉991、浙粳20以及杂交粳稻甬优3号、晚粳糯稻绍糯9714、春江糯2号、浙糯5号等品种(组合);金衢丽、温台等籼型杂交稻主栽区单季晚稻重点推广两优培九、协优9308、粤优938、中浙优1号、Ⅱ优7954、甬优6号,连作晚稻重点推广协优914、Ⅱ优8220、协优46等杂交稻组合。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推品种,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区,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的试种、示范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应用优质高产品种。(二)大力推广粮食作物节本增产增收技术。扩大水稻抛秧、直播、旱育秧等省工节本增产技术的应用,全省推广水稻免耕直播技术100万亩、稻鸭共育技术50万亩。要抓好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积极示范推广水稻强化栽培、富硒稻米技术和马铃薯稻田免耕稻草覆盖栽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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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大力推广单季晚稻“五改”技术,全省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700万亩,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省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推广保护性耕作、经济绿肥、平衡施肥等技术,科学合理指导施肥用药,控制和缓解土壤障碍因子,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加快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控制能力,开展水稻纵卷叶螟、螟虫等重大病虫害的区域性治理,推广水稻病虫综合防治技术1000万亩,重点推广十大实用病虫草害防治技术。要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深入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联大户、联基地、入村入户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三)广泛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要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组织动员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确定示范内容,制定实施规划和技术操作规程,选择示范地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齐心协力,切实做好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要求村村有示范田,镇(乡)镇(乡)有示范方,其中县级百亩示范方不少于5个。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县(市、区)级中心示范方要选派技术骨干蹲点指导,在示范基地组织开展高产高效攻关试验、新品种新技术的小区试验,做好示范方和试验田的苗情观察和田间管理档案记录。早晚稻生产期间,各地要做好检查督促和现场交流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广播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各种途径提高技术到位率。在早晚稻成熟收获时,要组织力量对高产田和方进行产量验收,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四)切实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和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实现粮食生产耕作、收获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季节性劳动力紧缺矛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发展以机耕、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烘干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开发研制、组装、配套、集成和示范,推广机械化耕作、播种、收获、烘干等节本增效技术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化肥深施等增强土壤肥力技术,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六、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发展规模种粮,这是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的重要保证。鼓励种粮大户拓宽经营范围,向周边农户有偿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鼓励种粮大户创建品牌,开展粮食产后加工、销售,延长产业链,提高经营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扩大订单数量。积极组建种粮大户协会和种粮专业合作社,加强与种粮大户的沟通,提高服务水平。七、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建设,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管。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标准农田建设,20xx年全省计划新建100万亩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从20xx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标准农田地力培育进行补助。重点是开展标准农田地力综合培肥改良示范区建设和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农田地力与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不同区域种植结构、不同地貌类型耕地质量的动态管理,开展对标准农田特别是新建标准农田的培肥改良。全省突出粮食生产和地力培肥重点区域,在17个试点县基础上,实施30个县的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建设培肥改良示范基地。通过鼓励扩种绿肥、秸秆还田等,实行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增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面积。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创建园林城市的意见


关于创建园林城市的意见

市委书记**、代市长**分别于今年3月13月和18日指出:要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基础上,力争再上一个台阶,用三年的时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根据这一要求,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实际,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提出有关意见。
一、创建园林城市的成就
(一)我市园林绿化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建成区总人口28.3万,面积22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775公顷,绿地总面积638公顷,绿化覆盖率35.2%,绿地率29%,公共绿地面积27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9.54平方米。市区有各类乔木30余万株,花灌木500余万株,绿化道路36条,计51公里,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单位庭院绿化面积135公顷,花园式单位56个,花园式生活区6个。
(二)主要成就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改观。主要成就如下:
1、公共绿地建设
(1)投资20xx万元,建成虢国植物园一期工程,占地211亩。
(2)投资500万元,修建陕州风景区东城门、二号码头、长廊、景区道路等基础设施,景区设施不断完善,面貌大为改观。
(3)投资近300万元,建成面积为107亩的中日友好植物园。
(4)投资100余万元,修建人民公园南大门,完善园内景点设施,获取“省级达标公园”。
(5)投资300万元,完成面积为220亩的涧河一期基础绿化,成为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6)投资100万元,建成三门峡广场。
(7)湖滨广场正在建设当中。
(8)完成大岭游园、艮山游园、东风游园、火车站广场绿地建设。
2、大环境绿化建设
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三门峡市独特地形地貌,以下安山防护林带、沿黄森林公园等为重点,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进行大环境绿化建设,现已初见成效。
3、道路绿化
市区现有绿化道路36条,计51公里,其中崤山路达到省级绿化达标道路。完成六峰路、上阳路、黄河路改造及绿化工程。目前,建设路、和平路道路绿化正在进行当中。
4、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
在不断开展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生活区创建活动中,已建成花园式单位56个,花园式生活区6个,单位附属绿地达到127公顷。
二、创建园林城市的差距:
(一)与园林城市标准几个主要指标的对比: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1)人均公共绿地已超过省级、国家级标准(2)绿地率超过省级4%,与国家级差1%(3)绿化覆盖率已超出省级、国家级标准(4)生产绿地率差0.7%(5)达标道路长度差35%(6)达标公园差1-2处。我市几项绿化指标偏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小、人口密度小,外围绿化面积相对比较大,但绿地的质量、规模、品位偏低,另一原因是所报数据是在1989年绿地普查的基础上逐年累计出的,15年来没有再进行普查,而园林城市验收是以航空遥感测试结果为准。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城区绿地分布不均。市区绿地主要集中在崤山路沿线和陕州风景区、涧河沿线。在台上旧区公共绿地面积少,游园、公园少。
2、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速度缓慢,效率低,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不突出;
3、城市绿线没有建立;
4、市区单位庭院、居住区、厂区的绿化规划控制不严,品位低,管理粗放,效果差,绿地毁坏侵占现象严重;
5、市区中心地段建筑密度大,规划绿地面积不足;
6、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绿化建设发展缺乏后劲。
(五)对照标准,目前估计可得分数:
在做好各项软件工作保证不丢分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目前在城市绿化建设方面,差距较大,丢分较多。经估算,得分最高不超过80分。具体情况见上表。
三、创建园林城市的任务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牵扯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必须逐年逐项分步骤实施。近年来我市在城市绿化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为创建园林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大干两到三年,力争20xx年建成省级园林城市,20xx年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为实现这一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黄河沿岸特色的自然山水城市目标要求和创建园林城市标准,今年要委托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完成我市绿地系统规划、大环境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园林绿化的长远发展提供规划依据和法律保障。
2、加快城市周边大环境绿化进程,组织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重点完成下安山防护林带和沿黄森林公园等城市周边绿化工程,争取三年后达到覆盖效果。
3、虢国植物园更名为公园后和中日友好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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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峡广场两年后完成达标。
4、加快完成涧河治理三、四期工程绿化建设,提高一、二期工程档次,两年后达到达标游园和达标路段的水平。
5、改造和完善市区部分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增加绿量,强化管理,提高绿地质量和绿化档次,并努力使主干道绿化面积达到25%。
重点对六峰游园、大岭游园、甘棠路绿化、植物园等市区公共绿地进行改造、补充、完善、增加绿量,提高档次。快速通道、六峰路、分陕路完成达标。
6、继续在市区广泛开展创建优质环境活动。
按照创建标准,加大对市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厂区绿化工作的督促、整改力度,提高绿地质量和档次。为把此项工作抓出成效,建委领导分工负责,计划用二年按标准全部完成创建任务,其中20%达到先进创建单位。
7、有计划、多渠道地扩大苗圃建设规模,推进绿化苗木生产本地化进程,提高城市绿化用苗的自给率。
8、结合旧城区改造,规划增建一批街头游园,增加台上区园林绿地,逐步改善市区绿地分布不均的现状。
9、加快青龙大坝和苍龙大坝景区绿化建设,力争三年后形成景区。
 四、创建园林城市的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把我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落到实处,应尽快成立三门峡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抽调有关单位领导,组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负责研究和解决整个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民的绿化意识,提高全民支持和参与城市绿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园林城市的宏大力量,借创建文明城市的东风,大搞城市绿化,掀起植树种草的高潮。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报道,对在创建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对行动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曝光。努力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家喻户晓,形成一个“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局面。
3、广开资金渠道,加大园林城市建设的投入。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全社会的事业,必须发动全社会力量,多方筹资,共同创建。我们要采取财政投入、单位筹资、社会集资、综合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以责任制形式每年安排一定的绿化任务,按照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二是对新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等工程严格按照城市绿化的有关规定,督促安排相应的绿化建设资金,做到修条路绿一线,建座房绿一片,促进市区绿地面积稳步增加;三是合理使用城市维护费,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确保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做到绿化一片,成景一片;四是学习濮阳等地办法,租用、借用土地绿化,扩大绿地面积。
4、实施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措施。创建园林城市,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情,必须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行动。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采取谁家门前谁负责的办法和“见缝插绿,找缝插绿,造缝插绿,拆墙透绿”的造绿方针,以点为主,点线面相结合,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市政府与有关单位签定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市委、市政府要组成专门班子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今后凡申报文明单位必须先取得花园式单位称号,以前已评文明单位的,两年时间内要实现绿化达标,否则,取消文明单位称号。加强督导,经常性进行总结,编发通报,在《三门峡日报》和市电视台开辟绿化活动专栏,给予宣传报道。
5、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作用,实施全社会共建活动。
1)、土地政策:绿化所占用的土地,相当一部分要靠政策调控,形式可采用征用、租用、共同开发等形式,国营、集体、个人共同建绿。
2)、资金政策:①由社会各界捐资;②指令性要求市直单位无偿承建;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3)、建立激励机制:出资多的可以冠名,建“功德牌”,激励人们投资建设城市公益事业。
五、创建工作责任划分:
1、市建委系统负责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建成区公共绿地改造、台上区绿地建设及市政设施的完善等方面工作。
2、市林业局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和大环境绿化(沿黄森林公园景区)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工作。
3、湖滨区负责涧河四期绿化工程、下安山公园、下安山防护林带建设及城市居住区绿地建设。
4、市环保局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大气污染及地表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
5、市水利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渠整治改造等工作。
6、交通局负责快速通道、过境公路和市区出口公路地段道路绿化。
7、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绿地达标及白天鹅观赏区绿地建设。
8、铁路部门负责本部门市区段铁路两侧绿化。
9、文物局负责历史文化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的绿化等方面工作。
六、主要工程资金估算:
1、城市周边大环境绿化工程(下安山防护林带及下安山公园、沿黄森林公园等)。(政府已有安排)
2、涧河三、四期工程治理。(政府已计划)
3、市区部分公共绿地改造提高(包括六峰游园、大岭游园、甘棠路绿化、植物园等),需500万元。
4、旧城区改造增建街头游园10个,每个面积两公顷,按100万元计,约需1000万元。
5、增建苗圃等生产绿地300亩,约需200万元。
6、青龙、苍龙大坝景区建设。(已有安排)
除去政府已安排工程,城市园林工程以上合计还需增加投资1700万元。
七、说明:各专业项目具体方案、计划、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等待拟定。
三门峡市建设委员会
20xx年3月30日

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会纪的意见


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会纪的意见

文章标题: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会纪的意见

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会纪的意见
镇属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区要求,我镇在及时组织学习和认真领会中共市委市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汪洋关于会风会纪的讲话》、区委区府《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意见》、区委组织部、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制发的《关于召开以“会风就是党风”为主题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的紧急通知》等通知和讲话的基础上,并联系我镇实际,对会风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现就我镇如何解决好会风会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会议召开制度

(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及对上级重要汇报在二、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党政办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和会议服务;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在红楼会议室召开,由组织会议的部门负责会场服务和清洁卫生;机关大会,在红砖楼会议室召开,由党政办负责会议服务和会场清洁。

(二)各个会议室的使用应遵循先满足党政领导召开的会议需要;部门会议需占用二、三楼会议室的,应事先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意方可;外来单位需借用政府会议室也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其清洁卫生和会议服务自行负责。

(三)一般情况下,会务工作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凡邀请多位领导出席的,会议承办部门须提前向党政办通报会务准备情况,由党政办协调通知参会领导。承办部门在会议期间要全力以赴做好会务工作,会场布置要规范,座次安排要合理。

(四)凡需村(居)干部或镇域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一般情况下以党政办名义发放会议通知(人代会等例会除外),各部门不得擅自通知村(居)干部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会。发放会议通知时要明确会议主题、参会人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具体内容。党政领导一般由党政办发会议通知。

二、改进会风制度

(一)以党委政府名义安排的会议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党委政府的决定统筹安排、从严控制;以部门名义安排的会议由分管领导从严掌握;要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分管领导参加即可解决问题的,不得要求主要领导参加;一位领导讲话即可解决问题的,不安排多位领导讲话;可不安排分组讨论的,尽量不安排;可采取书面交流的,不安排会上发言交流,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议程,提倡讲短话;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二)要严格履行会议审批程序,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提前2天报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然后报书记镇长签批;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举行的活动,由部门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提前3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和通知。

(三)会议一律坚持从简节约的原则,不许发放纪念品,不许摆放水果鲜花等,会议经费一律按财经纪律办理。

三、会议纪律

(一)开会时,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会场报到,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中途不得无故出入会场;

(一)与会人员要按照指定座位就座,严肃会场纪律,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会议期间不得随便说话,将通讯工具关闭或开到振动状态,会场内不得而知随意接听小灵通或手机。

(三)与会人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对不能全面领会会议精神和不能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或事项,延误工作的,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四、会议请假

(一)凡参会人员都应按时到会,因公、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请假,请假按照逐级请假的原则,一般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二级班子请假由主持会议的领导批准,一级班子请假由书记镇长批准;

(二)需要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五、违反会议纪律的处理规定

(一)会议结束后党政办公室要及时将参加会议的情况纪录在案,并把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列入季度考核之中,同时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办公室定期将会议出席情况进行全镇通报。

(二)未请假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补助30元;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出入会场者,一次扣补助20元。

(三)全年有3次以上未请假者或者有5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出入会场者,不得参与评功评奖和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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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大春生产的意见


关于切实抓好大春生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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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十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农村工作,继续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农业投入,实施了一系列中央、省、州、县制定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沉着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境内外突发事件,克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带来的冲击,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进下一步提高。20xx年是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抓好今年的大春生产工作,对全县“十一五”农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20xx年大春生产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县委九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对20xx年的大春生产作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七次全会、州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基础保安全,优化布局调结构,强推科技抓示范,粮经并举促增收。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两大任务,继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以科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待续协调快速发展。

二、发展思路

20xx年全县粮食生产工作采取“引、调、提、稳”的粮食生产总体思路。“引”,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引导群众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是把20xx年中央1号文件宣传到村、组、农户;引导群众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农产品;引导群众掌握市场信息;引导群众掌握科技知识;引导群众走规模发展优质产品的路子,“调”,即:按照“三带经济”的总体要求,合理布局,统筹安排,长短结合,千方百计调优结构,沿江一带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调大优质稻谷的生产面积;城郊一带要围绕市场,利用科技手段,因地因时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重点要处理好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例关系,千方百计稳定种粮面积;半山以上地区重点要抓好马铃薯产业的开发,重点是实现玉米的良种化和加快科技应用水平。“提”,即:继续实行“政、技、物”配套工程,提高政府对粮食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水平;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种植水平;千方百计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投入。“稳”,即:把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有效促进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有机结合;改善投资环境及项目建设等要充分与解决温饱逐步建设小康有机结合起来,最终推进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

三、目标任务

(一)大春农作物播种面积及大春粮豆产量(详见附表一)

1、大春农作物播种面积目标达2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目标达21.25万亩,经济作物面积目标任务3.75万亩。

2、大春粮豆产量目标达4357万公斤。

(二)科技项目

1、大春农作物良种推广面积计划达18.35万亩。(详见附表二)

2、科技推广面积计划安排20.07万亩。(详见附表三)

四、具体措施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再一次以中央一号文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与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为此,在新的发展阶段,对“三农”问题要有新的认识:一是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三农”问题摆在整个国民经济的首位来切实抓紧抓实,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切切实实抓好春耕生产工作;二是充分认识到我县农业基础仍然十分脆弱,农民收入增长仍然十分缓慢,制约农业发展的因素还很多,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加快农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府农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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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农业科技工作者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抓好科技推广;四是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分类、分区域部署(布局)作物,确保农业增长、农民增收。

(二)着力抓好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我县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对全县的粮食供给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提高了,就稳住了全县粮食生产的大局。因此,今年农业上的投入、科技上的推广都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也就是沿江经济带要从提高单产和提高品质两个方面狠下功夫,加大良种和科技推广,改善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镇经济带、半山经济带的粮食生产,要从增产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充分发挥耕地资源的优势,精耕细作,不断提高粮食的自给水平。

(三)不断提高粮食比较效益。抓好大春粮食生产,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延长粮食产业链条,不断提高粮食的市场竞争力。首先,要推进粮食生产布局区域化。重点抓好优质水稻,杂交玉米,玉米群改种等主要粮食作物优势区域规划,沿江经济带、三镇经济带条件较好的地区,要把优质稻生产、杂交玉米推广作为重点;半山经济带要大力推广高产优质的玉米群改种,逐步替代低瓣地方品种,提高粮食自给率,促进优质粮食作物向优势产区集中。其次,推进粮食生产优质化,通过良种补贴等形式,大力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建立健全粮食作物优质新品种的试验示范体系,各乡(镇)要选择1—2块适宜当地的粮食作物新品种试验基础,促进优质粮食比重,全面提高粮食品质。三是推进粮食生产产业化。加快粮食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粮食和饲料加工企业,增加粮食的附加值和效益。四是加大粮食作物的科技含量。今年,我县要针对水稻、玉米及荞类作物进行150场科技培训,重点抓好玉米规格化栽培技术、优质荞类推广等七个粮食作物的技术培训。

(四)严禁耕地撂荒,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贯彻国家的土地保护政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努力做到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的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土地的开发和整理力度,确保基本耕地和农田面积长期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质量,实现耕地补充从数量向质量、生态并重型转变。切实加大对宜农荒地的复垦,严禁耕地撂荒。恢复撂荒耕地种植,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一是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杜绝本区域内撂荒耕现象的发展。二是坚持“谁种地谁受益”的原则。要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种粮农民从中得到实惠,达到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的目的。三是对承包户不愿意种植的撂荒地鼓励其他农户承包种植。对确实无人管理种植的耕地,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恢复生产。

(五)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提高农业科技覆盖率。要促进科技与生产的融合,发挥科技作用,关键在于抓好技术推广,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一是抓好农作物良种推广工作,突出“两杂”与优质作物品种的推广,力争大春良种推广面积达到18.35万亩。二是抓好农业科技推广,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完成科技推广面积20.07万亩。三是继续抓好农业适用技术培训,落实培训计划,要求培训跟着项目走,县级部门负责培训到村、乡级部门负责培训到户。

(六)加强农用物资的检查管理和供应就位工作,确保大春生产的物资按时足够供应,重大科技项目所需良种、化肥、农药由农技部门认真抓好配套工作;农资部门认真做好大春生产各类所需物资的调运供应工作;信贷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

(七)当前正值春耕春播时节,全县春耕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全县春耕备耕指导队员要牢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抓好春耕生产的工作指导,千方百计让农民所需物资及时就位,指导农民群众科技栽种和利用良种耕种,按品种特点特性抓住节令按时播种,发动群众抓好农田水利的修补、完善,确保各种作物及时按节令、有质量播栽完毕。同时,农业科技部门要成立专门指导组,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做好科技项目、试验示范的落实,技术知识培训,农用物资配套等工作,确保20xx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附件:1、20xx年大春作物播种面积指导性计划安排表(一)

2、20xx年大春作物良种推广指导性计划安排表(二)

3、20xx年大春作物科技项目指导性计划安排表(三)

4、20xx年大春科技试验示范样板项目指导性计划安排表(四)

二〇〇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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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章标题: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工业立县”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强化招商引资,实施借力发展
1、完善招商机制。建立五项招商新机制。信息收集机制,捕捉、搜集、整理、分析招商信息,落实部门跟踪,加强对接。专业谈判机制,根据重大招商项目所属行业,建立产业谈判小组,吸收企业专业人士参加。政策完善机制,组建政策研究工作小组,根据大项目特点开展政策方案研究,包装一批有质量的项目推出对外招商。重大项目快速谈判决策机制,快速反应,快速服务,快速决策。服务机制,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小组,加强跟踪落实、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实施招商贴补。对落户工业园区(工业区)的工业招商项目,按项目投产后(自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起2年内)的实际投资额6‰给予引进者经费贴补,一般性项目单个最高贴补额为15万元。鼓励引进国内500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和境外投资项目,优先安排落户。对引进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的有功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经认定项目全部投资到位正式投产后,一次性贴补招商单位工作经费50万元。

3、鼓励引进优质项目。凡落户在园区内新办工业企业自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同时符合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亩以上,企业年净入库税收4.5万元/亩以上,且年净入库税收达到200万以上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地价10的奖励,每增加税收30万元提高一个奖励百分点,最高奖励30。上述企业在园区内经营期限必须承诺达到十年以上。

4、加大外资招商力度。凡引进外资新办工业企业的,按实到外资中用于土地、厂房、设备投资额的0.8给予引进者经费贴补。新引进入园外商投资项目且交清土地出让金,注册资金在200万美元以上,实际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投产后按实际土地出让金的10一次性给予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或实际利用外资20xx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5、强化招商考核。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缴清土地出让金且自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的,或12个月内建成投产的,在引进单位招商引资考核基本得分基础上,给予加计分;项目不能如期开工的,当年不作招商引资任务认定;项目“四率”完成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年终考核中与评先记功相挂钩。具体考核按照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执行。

6、鼓励本地人士创办企业。积极引导本地人士新创办企业,鼓励寓外人士、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新创办企业的实际投资额,可视同企业落户乡镇(街道)、园区或牵头联系服务单位的招商任务,但不予招商经费贴补。对符合进入园区条件的企业,鼓励入园集聚发展。

7、建立项目落地责任分工机制。招商单位负责协调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催缴项目用地定金(土地出让金的20),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督促协议履约。工业园区(工业区)负责协调项目可研、环评、安评、初步设计等协调服务,代理审批(备案)手续;组织图纸审查,把好规划关;收缴土地款,提供项目施工条件。招商部门负责督促招商项目按期开工,协助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项目联审联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项目审批(备案)手续。项目服务小组、联系部门负责项目进度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8、加快推进引进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优化项目推进服务,严格执行工业园区(工业区)项目管理办法,鼓励引进项目加快投产。建立工业招商项目通报督查制度,及时公布招商及项目推进进度。进一步加大园区项目清理力度,对已签约超过六个月未落地开工项目、已开工未按约定时间建成投产项目、已投产但开发建设面积比例不足1/3或实际投资额不足协议投资额25的项目纳入清理范围,分类进行清理。

二、加大财政扶持,推进园区建设

9、实行园区项目优先原则。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其中,龙游工业园区每年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00万元,城南工业区每年安排500万元;凡园区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项目计划,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对入园企业在生产要素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

10、提高工业园区配套服务能力。加快园区综合区块开发,推进工业区公建项目建设,鼓励政府服务部门在工业园区建立服务窗口,引导工业园区三产配套发展。企业在龙游工业园区和城南工业区综合区块按规划要求建设职工宿舍,对用工稳定在200人以上、符合社会保险参保要求的企业,按规范程序取得土地的地价款给予20补助,如所建宿舍对外出让的,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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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补助部分。凡引进资金用于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建设的,其引资额按引进工业项目同等考核。

11、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引导招商引资项目、新办企业和搬迁企业向园区集聚。凡县外引进入园新办企业(含租用标准厂房企业),从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的增值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前三年全额贴补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贴补给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属县级所得部分,五年内全额贴补给企业。县内园区外企业进园落户的,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企业新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减半贴补五年。上述企业在园区内经营期限必须承诺达到十年以上,其财政贴补部分,由县财政按该企业每年应贴补总额的50先给予兑现,其余部分,在企业经营期满十年后一次性兑现。

12、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和城南工业区管理职能转变,完善园区税收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和项目推进、招商管理等综合协调能力。

13、鼓励建设标准厂房。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在园区内建设标准厂房。标准厂房自建成之日起五年内出租收入所需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属县级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贴补。标准厂房转让中的营业税和契税,分别按80和40由县财政贴补。标准厂房建设中的有关规费按县物价局龙价费〔20xx〕58号、县政府办公室〔20xx〕317号抄告单等规定标准执行。

14、优化区外工业布局。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原则,统一规划建设乡镇工业功能区。对不具备进入园区条件的工业企业,引导进入乡镇工业功能区集聚发展。对落户乡镇工业功能区内的县外引进企业(含租用厂房的外来投资企业),从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减半贴补给企业;县内搬迁企业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新增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从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减半贴补给企业。上述企业在集聚区内经营期限必须承诺达到十年以上,其财政贴补部分,由县财政按该企业每年应贴补总额的50先给予兑现,其余部分,在企业经营期满十年后一次性兑现。

1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日常管理均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园区外向园区内集聚的企业财政结算与统计口径基数部分归原乡镇(街道),新增部分由工业园区(工业区)与原乡镇(街道)按5:5分成;乡镇(街道)、部门为工业园区(工业区)新引进的项目,招商引资额计入引进单位的考核业绩。

三、引导企业投入,鼓励做大做强

16、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完善项目专家库、客商库、前期项目库,做到“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促进项目建设有序接替、良性循环。加快产业重大项目策划和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工业项目包装和申报工作。

17、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410产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计划。[本篇于 -网址为--未经过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每年开展技改投入前二十名评选活动,对采用国际、国内先进设备且当年完成技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20名企业,在项目投产后,根据设备先进性,按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财政资助,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工业园区(工业区)招商引资新办企业,在协议投资额内的项目投资额不予贴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减半贴补,同一项目如获上级补助则不重复贴补。

18、企业新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入库税金300万元(剔除财政返还部分)以上的,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三年减半贴补给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成长型中小企业、微小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19、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对企业引进符合国家鼓励类项目(20xx版)的国外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发生的投资额,按海关统计口径,每美元贴补0.02元人民币。

20、技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各项规费按县物价局龙价费〔20xx〕58号、县政府办公室〔20xx〕317号抄告单等规定标准执行。项目建设允许企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重大工业项目建筑需分期实施的,在通过平面布置图规划论证基础上,允许企业一次性办结规划等行政性审批。企业实施分期工程时报规划与建设部门备案并交纳规费,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管理与服务,并及时办理有关证件。

21、优先安排工业用地。每年从省下达用地指标中切块专用于工业发展。对确需在园区外建设涉及耕地的工业项目所用折抵指标,亿元以上项目按1万元/亩收取,其他项目按1.5万元/亩收取。

四、鼓励技术创新,转变增长方式

2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凡完成省及省级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含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攻关项目)、重点高新技术产品项目,创建省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且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在本地组织投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发省级工业新产品,通过省级鉴定并在本地组织投产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国家级新产品并在本地组织投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不含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专项费用),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顺延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加速折旧。

23、鼓励申请国家专利和开发专利产品。建立企业科技孵化园,促进专利产品、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对列入省企业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列入省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企业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24、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列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被评为省绿色企业的,在清洁生产审核补助基础上,再补助5万元。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对年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节能技改投入500万元以上、当年能耗降低8以上的企业,经综合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5、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企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在省补助基础上,再按省补助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企业转产后新办的工业企业,从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减半贴补给企业。

五、引导特色竞争,培育产业集群

26、注重培育产业集群。做强特种纸、笋竹加工二个特色型产业,做大机械电子、纺织服装二个发展型产业,提升食品、化工、建材三个传统型产业,整合各种资源对产业集群发展所需空间、要素、服务给予重点倾斜。

27、完善产业集群培育政策。凡引进入园的特种纸、笋竹以及产业相关企业,实行供地优先;凡入园集聚投资3亿元以上的特种纸项目和投资1亿元以上的笋竹项目,以及弥补特种纸、笋竹产业链薄弱环节的重要项目,经投产验收,认定投资足额到位后,在享受现有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其享受全额贴补年限再顺延一年;对新引进的造纸、笋竹产业项目招商补助按7‰计,招商补助最高限额25万元,由产业协会或企业引进的,直接补助给产业协会或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特种纸企业和300万元以上的笋竹企业,自开工之日起,即可办理创业“绿卡”,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

28、鼓励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专门为产业集群服务的中介机构。鼓励建设技术中心(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服务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现代物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及海关、商检、环评等中介服务机构。由县内企业投资创建产业集群中介服务机构,根据不同资质等级,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资助;部门单位引进具有二类以上资质中介服务机构或省级以上服务机构来龙设立分支机构,一年以后,视同该单位完成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任务项目数,并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

29、降低创业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xx万元,母子公司总资本达到3000万元的企业组织,即可申办集团公司;凡不使用政府资金的工业项目,取消立项审批,实行备案、核准制;设立公司制的企业,经县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技术出资可占注册资本的35。

30、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对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证明商标”、“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1、设立台阶奖。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3亿元,且当年净入库税收分别达到20xx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若企业连续进档的,则按最高档补足奖励。凡利用本企业产品的产业链,在本县范围内带动相关企业发展形成整体销售10亿元以上,且该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达3亿元以上,净入库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2、鼓励企业上市。建立县政府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对企业争取上市需追缴原享受优惠政策的税款属县级所得部分在500万元以内给予全额贴补;企业进入辅导期当年度新增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按50比例贴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和审批;股票公开发行后,按新增融资额(必须用在龙游)的千分之二对企业领导层和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最高数额不超过50万元;企业上市当年度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以上年实交数为基数,超过全县平均增幅的县级所得部分由财政全额贴补企业。

33、被确认为省级的农业龙头企业,自确认之年起,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新增缴纳的增值税县级所得部分和新增营业税部分,前两年全额贴补给企业,第三至第五年减半贴补给企业;新增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前五年全额贴补给企业,且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企业贷款贴息和新产品开发奖励。被列入省农副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

六、拓宽出口渠道,鼓励外贸出口

34、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工业企业产品出口(以海关年度统计为依据),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按出口规模分档递增奖励,500万美元以下的,每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500(含)—1000万美元部分,每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1000万美元以上部分,每美元奖励0.04元人民币;出口本县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在上述奖励基础上,每美元再奖励0.02元人民币。每年安排外贸发展基金20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外资促进及外贸公共事务处置。

35、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企业参加由县政府组织的浙洽会、食博会、广交会、义博会、华交会等境内外贸易展会的,展位费给予50补助,最高补助额为1.5万元。

36、引导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对企业实施CE(欧盟产品安全)、ROHS(电器设备有害物质)、HACCp(食品安全)、SA8000(劳工安全责任)等产品认证第一次检验检测,实际出口额发生后,按实际出口额的1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37、支持出口企业积极参加国外反倾销应诉。对应诉企业诉讼费给予补助,一家企业一宗案件补助1.5万元,多家企业同一宗案件共同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加强协调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38、加强工业立县的组织领导。分管工业的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原则上要进党委(党工委)班子,各乡镇(街道)要调配3名以上干部协助分管领导抓工业。在乡镇(街道)部门综合考核办法中要进一步突出对工业发展指标的考核。

39、实行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进一步深化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完善决策环节。所有工业招商项目、技改项目一律实行决策咨询,未经决策咨询的工业项目,工业园区可以引进项目意向的方式预收土地款,但不得签订正式协议,不得落实具体地块,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项目建设手续。经过决策咨询的项目,按照“一次决策,限时办结”的要求,各部门必须开通绿色通道,并限时办结,由工业园区(工业区)或落户乡镇(街道)确定专人予以全程代理,除需上报审批的项目外,在资料齐全情况下,按规定期限完成各项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决策咨询小组牵头对投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履约不到位的企业,在土地、税收等政策上给予相应调整。

40、强化企业服务机制。每年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由县领导负责联系,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服务,对亿元以上项目建立专门的服务班子,为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服务。

41、控制和规范经济检查和收费。切实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检查行为,坚决纠正重复检查行为和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检查活动。实行重点企业检查报批制度和收费“准收证”制度,除举报投诉性事件外,对未经批准的各类检查和乱收费行为,企业可以向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投诉。县行政服务中心涉企收费和罚没款统一监管专窗负责对县内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管。收费对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收费,经物价部门统一核准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未核准的事项一律不得收费。

42、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完善服务机制,改进信贷考核办法,提高对工业企业的贷款比重。每年推荐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和技术领先、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加强银企对接。实施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国有独资担保机构。引导中介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其为工业企业担保的业务,按年度日均余额一次性给予2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万元。鼓励引进域外商业银行来龙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对引进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43、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xx年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改贴息、科技三项经费以及政府专项支持工业发展的其他支出。

44、尊重企业家爱护创业者。全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创业者的社会氛围,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待遇;本县出台的经济政策和措施要给企业家知情权和参与权,注意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企业家培训,对由政府牵头推荐参加高校MBA学习并毕业,获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给予学费50的资助;评选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在同等条件下,企业家、创业者应予优先;企业家、创业者到境外进行经济考察,可由政府牵头,企业家协会组织。

45、鼓励引进人才。企业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县外人才,可以不迁户口、不转人事关系,由人事劳动部门发给《人才绿卡》,在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地人员同等待遇,并根据有关材料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其工龄给予连续计算。

46、加大产业工人培训力度。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产业工人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鼓励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人员的招工委托培训或订单培训,由相关部门帮助培训。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大批量招工的,劳动力市场优先给予举办劳务交流大会,并免收职业介绍费。

47、建立健全经济主体争先评选活动。对贡献大、投入多、发展快、诚信好的工业企业,由县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十强工业企业”、“工商企业纳税前五十名”等评选活动,予以公开表彰。

48、理顺各项优惠政策。凡享受民政福利、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工业园区(工业区)企业等各项国家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企业,可就高选择一项政策享受,但不得多项享受。凡新申报或企业名称变更、经营地址变更需重新申报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由县政府政策联席会议统一审定。

八、其他

49、本《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部门职能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县纪委监察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意见》落实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不落实和不兑现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50、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县委〔20xx〕27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本《意见》中相关表述与其他文件政策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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