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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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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思

文章标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思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扩大。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多为繁荣经济、丰富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流动人口的增加也给社会治安、城市建设、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尤其是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显得特别突出。笔者认为只有从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着手,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的管理难题。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

一、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现有法律法规与我国当代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我国目前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3)公安部公布实施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4)公安部公布实施的《暂住证申领办法》。(5)部分省、市(区)、省辖市、较大市、经济特区的人大及政府制度的暂住(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条例)。这些法规、条例主要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早期和中期制定的,当时正处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社会压力巨大、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大幅攀升之际,立法带有浓厚的管理部门痕迹,其核心主要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的利益,而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为流动人口服务、确立流动人口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方面的内容不多甚至没有,流动人口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这些法规多是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其内容多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与社会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20xx年初以来,国家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先后取消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收费和租赁房屋的审核登记,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等,给以初步形成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带来了极大冲击,国家取消了收容遣送制度和一些政策性收费之后,相关的配套措施又未能及时跟上,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困难。
(二)、缺乏必要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法律中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居多,缺乏全国统一的管理标准。我国现行的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主要的法律法规,除对流动人口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的规定有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予以规范外,流动人口的其他管理规定或者是由公安、劳动与计划生育等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如公安部的《暂住证申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或者由省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来发布,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北京市政府据此分别就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住房租赁、务工经商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各方面均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等,其他各省也大多如此。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对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存在地方性差异,各地有各自的管理标准,无法统一起来。
(三)、缺乏城市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律规定。
缺乏城市外出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城市只制定外地流入本地的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对本地城市人口外流到其他地方工作和居住则没有相应的管理的法律规定。在笔者所收集到的法律规定中,只有20xx年的《天津市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中明确界定了流动人口包括流入地和流出地两种人口,不过整个规定基本上是针对流入人口的。其实,今天的流动人口中虽然大部分来自农村,但是来自城市的人口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所以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在法律上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这部分的法律空缺。
面对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文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面对传统体制造成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法律地位的差异,只有抓住机遇,重新构造相关法律,才能以缩小与宪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差距,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的难题。
二、完善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的构想
依法治国是指导流动人口管理基本方针,是从行政管理转向法治管理的有效途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法制化管理。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历史的必然,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出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流动人口会继续增加,因而加强其管理的法制建设也势在必行。对此,笔者提出以下构想:
(一)健全必要的全国性流动人口管理法规。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法规繁杂,且不同效力等级的法规在处罚种类、幅度有矛盾之处,不便执行。为了使流动人口的管理人员有法可依,增强他们的执法信心和决心;必须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一部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

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思第2页

律,提高立法层次,规范管理行为。对流动人口管理中涉及的社会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加强管理同时突出对流动人口权利的维护,制定《流动人口流管理法》时要结合户籍改革立法,对流动人口入住城市、子女教育、权益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享有政治权利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使流动人口正确行使个人权利,履行个人义务。严禁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出台对流动人口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带有限制性、歧视性政策,使流动人口能真正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要对各地针对流动人口的政策和法规进行清理,及时废除过时的法规,取消带有歧视性的政策。人口的管理必须要从形式上实现统一。从1985年公安部的暂行条例规定以后,一直没有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出台,导致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纷纷出台。但地方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形成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是非常不利的。不过,在流动人口这一问题上,由于各地的情况有相当大的差别,因此,目前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还有困难,但是笔者认为应当开始研究如何制定全国外来人口管理法律规定,以便在合适的时机推出。
(二)加强流动人口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及其相关权益的立法。
立法者应从管理的角度转变为以服务为主的角度,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扩充、完善、保障流动人口享有的权利,采用激励机智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到当地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申报暂住证,由被动变主动,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最根本问题。如可以规定按时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享有与常住人口在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福利等方面同等的权利;凡在暂住地暂住一定期限无违法犯罪现象等可转为当地户口的规定等等,激发流动人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
1、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流动人口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同等的就医权利、同等的就业权利、同等的事业保障、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只要流动人口到流入地登记,就能享受到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公共福利待遇,通过这样制度安排,来促使流动人口主动登记申报,积极参与管理。
2、推行公民福利卡制度。在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应享有国家提供的同等公共福利待遇。国家通过银行系统为每个公民设置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同时具备个人身份证号码的作用,具有多种功能和较大容量,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通用,与各地区政府的社会管理部门相关数据库联网,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以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卡为基础,应对万变的人口信息变化,不管人口流动到哪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就会随之移动到哪里,以利于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国家应以二代身份证办理为契机,加强对实有人口的图像采集、指纹录入,开发实有人口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强大的分析、统计、查询等功能,流动人口到流入地办理暂住证时,身份证等信息同时导入暂住IC卡中,这对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3、借助《社会保障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的制定和完善来予以保障。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来制定一部《外来流动人口权益保护法》来规定流动人口各方面享有的权利和权益,在就业、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等方面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权利,具体办法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另定。在地方政府制定相关办法的时候一定要避免作出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的规定。流动人口应享有平等的社会经济权利、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对于流动人口,其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福利权利被忽视或被剥夺,同工不同酬、不同福利待遇的现象相当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对劳动者福利保障制度差异的惯性作用依然很强;不少地方地方保护主义在立法和政府行政行为中还比较严重;出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绩和优先保障本地居民利益的需要,往往对流动人口就业作出限制性规定,对流动就业者的社会经济福利权益无从顾及。无论是体现现代法律精神还是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政府都应保护本国公民基本权利。
(三)国家应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的立法。20xx年国务院取消“租赁房屋登记核准”的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后,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难度增大。住宿地是流动人口管理的一个切入点,应作为一个重要阵地严格管控。立法中应本着“谁接纳,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雇佣,谁负责;”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查处违法”和“谁主管说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审批从简、管理从严、处罚从重”的工作要求,加大对违法出租屋和用工单位的处罚力度。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以考核评定为策略,以治安问责为手段,努力夯实流动人口管理的基础。
对流动人口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无序化和无序状态。对流动人口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要求,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人们依照法律规则来办事,做到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法以文明的手段来解决纠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不断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法制含量,是促进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杨云善时明德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xx
2、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20xx
3、彭勋等著《人口迁移与社会发展――人口迁移学》山东大学出版社1992
4、谢升华.论流动人口的法律地位及其权益保障.甘肃社会科学.20xx(6)
5、徐水源.关于流动人口问题的几点思考.人口与计划生育.20xx(5)
6、张跃.关于取消暂住证管理制度的思考。公安研究。20xx(9)

作者联系方式:
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云南大学法学院20xx级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石安洲
邮编:650091电话:1331252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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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延伸,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是必然的趋势,人口结构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我村交通便捷,地处大杨中心地段,16个村民小组,是流动人口密集的村,为了更好地抓好计生工作,特制定2014年的工作计划如下安排: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年初在村两委的高度重视下,将计生工作作了调整,党书记亲自抓,其他部门配合,设立两委、蹲点、组长网络化格局,在16个组内分别配备了计生联络员。重新调整了流动人口计生专干。

二、工作安排

我村范围大,分布广,为此将全年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作了细致的安排:

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台账及各项制度。

2.我村流入人口多,范围大,信息采集难度大,定期做好流动人口清理工作是必然的,实行每月一小清,一季度一大清,对采集的信息立即建档,按时进行网上交流。

3.按时开展孕环检,定期开展访视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孕环情检查,两次访视工作。

4.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对流入我村的流入人口有需求的全部实行免费发放药具。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工作。

5.对建档后的流入人口,及时核查信息,及时变更信息,实行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互动,按时完成网上信息交流反馈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强化宣传教育,流动人口及房屋出租人的法制意识有较大提高,能依照有关房屋租凭规定,自觉申报登记并做好自我管理和防范工作。

2、全面摸清全村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用工较多单位底数,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

3、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发现的流动人口违法闲散人员,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村与企业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得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四、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管理

我村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芳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地居民实行同等待遇。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加强我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是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村定期开展育龄妇女座谈会,发放宣传品,利用协会网络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宣传、计生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指导。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013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计划根据2012年全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在继续抓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着重从流动人口平台管理规范化、城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办理一胎服务手册、各地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流动人口平台的使用一直是流动人口日常工作的重点,2012年,我市各镇(街道)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使用逐步规范,信息交换率较高,但是仍旧存在部分问题,在上级通报中,有时不能全部做到100%。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平台使用的指导监督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各镇(街道),要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争取在信息平台方面不出任何问题。

二、2012年,我市各镇(街道)不定时进行了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实现经常化,流动人口漏管现象得到较好的解决。但是人员城区范围内流动人口经商务工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强,仍然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掌握。2013年计划组织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清查。突出圣城、文家、洛城、羊口等几个流动人口数量多、()情况复杂的镇(街道)为清查重点,做到查清底子,不留死角。

三、指导各镇(街道)计生站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申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协调沟通,做好流动人口办理一胎服务手册工作。依托各镇(街道)、社区,做好加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证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办证的规定、程序。严格首接责任制,督促做好方便流动人口办证的各项服务工作,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的问题。

四、强化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和对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责任感,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扩大均等化覆盖面,建立婚、孕、育、生产、生活"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市、镇两级工作协调制度和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通报协查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劳动、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做好我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案


为加强全县国土系统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计生部门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主题,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为主线,以城市和流动人口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维护育龄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转变群众观念,树立新型生育文化,全面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二、组织机构

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

组长:慕自奎

副组长:罗敬松、白礼春、钟鸣

成员:曹敏、李洁、沈琴、秦光霞三、工作内容

1、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辖区内街道、社区签订目标管理合同,协助配合社区做好住宅小区己婚育龄妇女计生管理与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定期通报人口计生信息;小区内有固定宣传栏,定期宣传人口与计生知识。

3、与出租房主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定期通报房屋租赁信息。

4、督促房屋出租户在出租房屋时对流动人口要查看其《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的督促补办,并及时将信息报告社居委或房管部门。

5、协助配合街道、社区计生部门做好房屋租赁人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6、指导和支持新南社区居委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调度、每季度汇报,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2、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计生干部管理制度和育龄妇女管理制度,确保层层有人抓,层层有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3、突出重点、难点,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积极探索研究更新、更切合实际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坚持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工作的重之重。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实现从事后的被动管理转向事前的有序管理,计生干部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宣传。真正做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4、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重点帮扶计生户,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发展经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大力推进“三结合”帮扶工作,注重帮扶效果。

5、加快信息化管理步伐,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以信息引导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的规范流程,使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系统、计生数字化平台和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五、考核与奖惩

1、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单独考核。

2、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年终对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3、奖励: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计划生育单项奖,通报表彰,并对获奖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4、处罚: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政策生育等重大情况的单位直接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及精神文明奖的申报资格。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案小胥老师

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要点


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要点

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要点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重要一年。为了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均等化进程,结合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拟定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督查。要通过实施“一家人”计划,进一步完善均等化工作领导组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或者深化关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确保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建设流动人口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利用各种手段,创新形式,免费为流动人口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和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三)加强工作载体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建立 “流动人口之家”或者“流动人口爱心驿站”,落实均等化工作内容。
(四)指导督促各乡镇认真清理摸底,精心组织发放、使用好《一卡通》,建立健全《一卡通》发放、使用、服务、优待档案,做汇总。
(五)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的生育关怀项目,对留守老人、妇女和留守儿童要定期进行家访,开展“一对一”
关怀活动教育,解决生活生产实际问题。
(六)进一步开展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均等化、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均等化、生殖健康普查服务均等化,确保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明显提高。
(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证件办理均等化,依法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等有关证件。
(八)广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充分发挥好“12356”阳光热线作用,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政策、服务咨询的反馈工作,公开办事程序,便民维权,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强化区域协作,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建设
深入开展跨省、市、县管理服务区域协作,继续和流入流出地集中地市县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内容狠抓落实,履行好部门工作职责。同时要加大对流动人口服务、办证等工作的网上信息互通力度。
三、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好娃娃”幸福家庭的培养
继续按照《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好娃娃”幸福家庭的实施方案》,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家庭幸福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在全县范围继续开展创建流动人口“好娃娃”幸福家庭活动。
四、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共享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口径、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及时补录、更改、补充相关数据,完成数据资料的入库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范本


工作计划的制定是为了能够让我们之后的工作更好的完成,按照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将工作完成的更好。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一)

20**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计划根据20**年全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在继续抓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着重从流动人口平台管理规范化、城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办理一胎服务手册、各地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一直是流动人口日常工作的重点,20**年,我市各镇(街道)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使用逐步规范,信息交换率较高,但是仍旧存在部分问题,在上级通报中,有时不能全部做到100%。针对这种情况,20**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平台使用的指导监督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各镇(街道),要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争取在信息平台方面不出任何问题。

二、20**年,我市各镇(街道)不定时进行了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实现经常化,流动人口漏管现象得到较好的解决。但是人员城区范围内流动人口经商务工人员数量多

多、流动性强,仍然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掌握。20**年计划组织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清查。突出圣城、文家、洛城、羊口等几个流动人口数量多、情况复杂的镇(街道)为清查重点,做到查清底子,不留死角。

三、指导各镇(街道)计生站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申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协调沟通,做好流动人口办理一胎服务手册工作。依托各镇(街道)、社区,做好加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证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办证的规定、程序。严格首接责任制,督促做好方便流动人口办证的各项服务工作,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的问题。

四、强化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和对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责任感,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扩大均等化覆盖面,建立婚、孕、育、生产、生活"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市、镇两级工作协调制度和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通报协查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劳动、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做好我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

信息化,根据上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20**年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制

社区要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来运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根据属地管理的运行机制,落实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以服务促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一体化”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街道统一安排,社区实行流动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服务“一体化”进程。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计生工作者要团结协作,工作中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继探索工作新路子,完善“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

三、强化房屋出租户和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力度

加强登记办证签证力度,房屋出租户治安管理责任书的签订率达100%;备案办证率达90%;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以上;暂

住人口办证率达95%以上;计划生育责任书的签订率达100%;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持证率、发证率达85%以上;无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用工单位凭?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外来人员就业证?用工率达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四、严格管理制度

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流动人口协管员和计生干部要深入到房屋出租户家中对流动人口进行逐户逐人登记,查验核发?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及时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签订房屋出租治安管理责任书。取缔不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房屋出租户,协助公安、劳动部门核查用工单位凭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就业服务证用工情况。

五、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流动人口进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区治安稳定。

六、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台帐

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求,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要建立健全房屋出租户、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度、网络台帐齐全。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三)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我居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和落实,逐步形成“流动有序、全程服务、管理有效、共保

安宁”的局面,为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计划措施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站的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2、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使得家喻户晓。

3、对流动人口逐户登记核对,及时掌握情况,对证件不全的流动人足督促他们及时办理。

4、对私房出租户进行登记管理,签订责任书,同时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做好流动人口各类台帐,报表及时准确。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四)

根据XX镇党委、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村两委会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以开展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活动为抓手,降低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率为目标,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在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建设、实施综合治理和推进便民维权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推动全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

多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利用多种手段对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转变流动人群的生育观念,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保健水平。

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作关系,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推广“一站式”办公,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加强基层基础,健全工作网络。建立健全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管理工作站,规范各种档案卡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对流出人员要建立联系制度和承包责任制,实行适时随访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登记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上门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入人员要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查验和催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开展“关爱关怀”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以“关爱关怀”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

生殖健康知识免费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生育状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及儿童的帮扶慰问工作,为农民工困难家庭排忧解难;提高市民化服务水平,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服务率。

六、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利用春节、秋忙流动人口集中返乡之际,对流动人口进行集中清理清查,对流动育龄人口的来源、流向、分布以及婚育、节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对辖区租住房进行地毯式清查,消灭死角。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启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交换制度,举办信息操作人员培训,提高统计质量。不断提高信息交换的数量和质量。为努力提高我村计划生育微机信息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思考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人口的流动,对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差距,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给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
一、我县流动人口的现状和特征
(一)数量规模特征
从改革开放初期劳务输出800人(俗称八百娘子军进城)到现在的劳务输出总量达1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每年以成倍的速度递增,增长的速度和规模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质量构成特征
1、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偏低,外出务工人员多数是小学、初中文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大,初步统计,小学占35%,初中占45%,高中以上20%左右。
2、流动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男性略多于女性,年龄25至35岁之间的比例大,处于生育高峰期的育龄人员较多。
3、流动人口职业不稳定,流动性强,特别是男性职业很不稳定,女性略稳定些。
4、流动人口择业范围较为狭窄,由于受经济条件、技术限制,外出务工人员经商较少,从事建筑行业的较多,基本靠汗水和生命的风险获得微薄的收入,尤其男性较为突出。
5、流动人口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对《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太少,在遇到工伤或劳动仲裁纠纷时,无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两重性
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双重作用。从根本上看,从长远的发展趋势看,流动人口的发展对于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是有利的;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流动人口又在某些方面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矛盾和困难。
(一)流动人口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利方面
1、流动人口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民生育观的转变。流动人口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它又进一步促进和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流动人口不仅改变了其职业和社会环境,而且流动人口本身增加和提高了经济收入,改善了物质生活条件。先进的社会环境和富裕的物质生活条件,使其价值观和生育观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人口促进农村产业结构改善,从而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加速了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化,直接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流动人口告别农业,从事工业、商业、运输等产业,或在农业领域中告别种植业转向林、牧、副、渔业。这一变化对于降低农村人口出生率有着重要意义。因为不同职业的人员的生育水平差别最大,农业劳动者与其他职业劳动者生育水平差别最大。
3、流动人口的发展直接促进农民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流动人口在从事农业以外的各种产业劳动时,商品经济的实践使他们认识到,子女多并不是致富之道,反而会影响他们致富。在商品经济实践活动中,使流动人口懂得,必须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并且注意到下一代人的培养教育。
事实上,文化教育水平的高低,对妇女生育亦有决定性影响。育龄妇女的文化程度越高,平均生育子女越少;文化程度越低,平均生育子女越多。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利于这一代农民及下一代农民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也就有利于降低农村妇女生育,有利于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4、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农村妇女,改变其政治经济地位,从而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女性人口质量。流动人口的主体是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女性人口,包括一大批农村妇女。流动人口和商品经济的大潮,把她们从“锅台转”的地位和封闭落后的环境里解放出来,从养儿育女、侍候男人的小圈子中解放出来,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大学校里经风雨、见世面,不断提高文化教育水平和生产技能。这样,不仅有助于改变流动人口中妇女本身的生育观,而且也有益于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的强大社会舆论,这对于克服人们“重男轻女”的习惯势力,提高计划生育自觉性,有重大作用。
5、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人口再生产的差别,推动农村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城乡人口再生育存在着的差别和矛盾,实质上是城乡经济、文化、科技、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差别和矛盾在人口再生产上的反映。流动人口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逐步扩散和城市经济的辐射作用,必须在农村经济的内联外引上不断扩大商品生产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农村城镇化的历史进程。这必须从多方面、多层次地推动农村人口从过渡型人口再生产、向集约型人口再生产的转变。
(二)流动人口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困难
1、流动人口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新问题。
由于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处于生育年龄,因此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情况较多。我县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占流动人口出生的60%以上,占全县政策外出生的9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2、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因素。
(1)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经济因素。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在不同的时期分别具有促进和抑制的作用。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的经济状况初见富裕后,是有多生育的愿望和要求的。这一规律和趋势表现在流动人口方面,超生的经济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子女的家庭经济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提高。现阶段,城乡流动人口中特别是农村进城人口的经营活动基本上还是以手工操作的体力劳动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经济收入的多少直接与家庭劳力数量的多少相关,这必然刺激一部分流动人口产生多生多育及生育男孩的愿望。二是流动人口中有很多是从事第三产业的富裕户,这从客观上为想多生孩子的提供了经济条件。
(2)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思想因素。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农村,他们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比较严重,“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思想仍然顽固地束缚着许多人的生育行为。再加上目前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机制比较薄弱,他们一般缺少经常接受思想教育的危机和途径,较多地表现出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律政策观念薄弱的弱点,表现在生育问题上就是较多地出现计划外生育行为。
(3)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年龄文化因素。流动人口的年龄构成轻,生育力旺盛期的人数比重大,这使得流动人口中的婚育行为较为普遍。这种因素在上述经济、思想及社会管理状况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则成为超生行为比重大的自然基础。另外,流动人口特别是从农村流入城市及农村内部异地流动的人口,其文化素质一般都较低,他们难以从传统的生育观念中摆脱出来,加上经济、思想方面的因素,他们现阶段倾向于多生孩子。
(4)影响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社会管理因素。由于流动人口具有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分散、人户分离和流动性极强等弱点,这在客观上给其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更重要的是,由于如此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又是改革开放后较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事物,适合其规律与特别的社会综合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容易出现漏洞。
三、近年来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一)以宣传开路,促进婚育观念转变
婚育观念的转变是计划生育工作治本的根本途径。一是在交通要道的村、组书写永久性计划生育标语,办宣传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印制流动人口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并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三是以组为单位定期组织召开流动人口亲属座谈会,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培训,详细分析计划生育对家庭、社会的影响和作用,用朴实的语言,用具体的典型事例分析政策、法律法规、优先优惠政策、奖励扶助制度对子女的成长,对自己养老的有关问题,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逐渐把群众婚育观念从“养儿防老”、“无儿难养老”的落后婚育观念中解脱出来,逐步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村(居)民自治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做到流动人口权责利的统一,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二是按《村(居)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有关规定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合同协议,推行合同制管理,达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是建立“一干三长”[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育龄妇女小组长、中心联系户长]联系制度,用最贴近流动人口的人员去联系、通报和反馈流动人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便及时解决和处理问题。
(三)强化部门责任,推进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部门“一票否决”的原则。公安、工商、卫生、计生、建设、劳动、教育、民政等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要把本职能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二是坚持“一证通行,无证否办”的原则。相关部门在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件时,必须查验经计生部门审核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不予办理,并及时通报给当地计生部门;三是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用工单位和私营企业主要对雇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负管理责任,要同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书,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四是“以静制动”,加强房屋租赁户管理。房屋租赁户要及时将流动人口有关情况报村(居)或计生部门,协助村(居)共同管理。
(四)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三个服务
1、流出前的服务:一是向流动人口发放一本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手册,让流动人口学法、懂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流出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查环、查病和治病服务,确保流出人员有健康的身体在外勤奋工作,为家庭多创收;三是对流动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服务,包括电工、家政服务、文明用语等。
2、外出期综合服务。一是帮助外出人员解决好生产、生活、子女入学入托等困难,让外出人员在外安心工作;二是加强与流入地联系合作,为流出人员在生育、避孕节育等各项服务中提供便利。三是与流入地配合动员有条件的外出人员在流入地经商、定居的综合服务,实现农村向城镇化转移。
3、返乡后的综合服务。一是积极与乡镇企业联系,把流出人员在外所获的技术和管理的先进经验充实到企业管理经营中去,增进资源互补,促进个人与企业双丰收;二是积极推荐在外务工人员中有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村级班子中,利用所学到的知识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勤劳致富;三是鼓励返乡人员把所获得的技术和资金投入到家乡建设中来,鼓励兴办企业、发展地方经济。
四、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差距较大,通过近年来的宣传引导,“多子多福”的强烈意愿基本得到控制,但“养儿防老”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基层(乡、村)对流动人口管理畏难情绪严重,普遍存在找不到着力点,没有正确正视流动人口管理的多面性,片面地把流动人口看作自己工作的负担。
(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部门对流动综合治理意识不强,普遍认为流动人口只是计生部门一家的工作,与自己本部门的业务联系无关。存在相互推诿的被动局面。特别是上级直管单位、地方政府从考核、管理的角度无法实施有效办法。
(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经费投入不足,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应纳入单独财政预算,从近几年工作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的成本较高,比如到周边县、市接送流动人口补救、手术对象的费用,为流动人口免费服务项目的资金难以保证,这也是基层不愿抓好流动人口的原因之一。
(五)依法行政的难度较大,从行政管理为主向依法管理的转型过渡时期,生育行为与法律要求差距较大,流动人口只知道《计划生育法》实施后,行政部门不敢采取强制性措施处罚违法行为,导致对违法事实取证难,依法处罚更难。
总之,流动人口涉及面广,影响的因素也比较多,它不只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才重要,更是对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从长足着眼,它的作用是对社会的发展有密切相关的推动和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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