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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建设与管理方案

商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总则。

想在日常事务时遇见问题处变不惊,这就需要着手写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我们在写工作计划的时候,要注意通俗易懂,并且可操作。怎样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商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总则”,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商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总则


一、为加强石家庄市商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现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并根据《石家庄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和管理办法》、《河北省商务系统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二、石家庄市商务系统政府网站是指以石家庄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中国石家庄商务”和石家庄市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石家庄商务网”(石家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心站点,包括“石家庄网上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石家庄商务之窗”、“石家庄商务天气预报”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网站在内的网站群,是我市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石家庄市商务系统实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三、石家庄市商务系统政府网站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商务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石家庄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促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动全市商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一)组织领导
四、建立石家庄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五、石家庄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石家庄市商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商务信息处)负责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中国石家庄商务”,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商务系统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责任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为各县(市)区所建网站相应栏目的维护工作。
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内设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已建或新建网站,必须纳入石家庄市商务网络体系,统一规划,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规范管理,分级维护,协调联动,确保全市商务系统政府网站的规模、档次和整体形象。
(二)运行管理
八、石家庄市商务系统政府网站的运行管理遵循“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内设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应明确网站管理维护专职人员及其任务、职责和权限,并报商务信息处备案。
九、商务信息处(石家庄市商务信息中心)对“中国石家庄商务”门户网站和“石家庄商务网”的管理维护人员建立完备的权限管理档案,按照“按需授权,严格控制,跟踪管理”的原则,对管理维护人员的权限进行析权、授权、调整、暂停、注销。
十、“中国石家庄商务”门户网站和“石家庄商务网”的管理维护人员必须使用确定的用户名、密码,登陆有权限的系统后台进行工作操作。
十一、商务信息处负责“中国石家庄商务”门户网站和“石家庄商务网”的宣传推广及对网站管理本文 维护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借助社会技术力量,保障网站群畅通运行。
十二、商务信息处(石家庄市商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石家庄市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石家庄商务网”(石家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以及与合作单位的工作联系。
(三)内容更新
十三、“中国石家庄商务”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和内容更新实行分级负责制。局内设各处室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具体责任明细见附件一:石家庄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责任明细表)。
十四、各处室应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加强信息的组织、采编和发布工作。凡不涉及机密或隐私的政务信息,原则上都应及时组织上网公开。各栏目责任处室负责人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所发布栏目内容负全责。
十五、对“中国石家庄商务”门户网站执行网站内容更新提醒程序。网站内容更新提醒的主要内容包括:1、新闻动态类栏目,如工作动态、商务要闻等栏目,提醒时限为1周;2、互动交流类栏目,如公众留言、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等栏目,提醒时限为1周;3、随时更新类栏目,如办理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机构人员等,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醒;4、其他栏目,视情况进行提醒。商务信息处负责网站内容更新提醒程序的实施和监督,通过办公电话或书面提醒单向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进行提醒督办。
十六、网站信息的组织、发布、转载应当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十七、网站发布信息应符合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并采用统一格式、统一字体、统一字号,确保版面规范一致。
十八、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内设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网站的信息维护和内容更新,由各自负责。
(四)信息公开
十九、“中国石家庄商务

商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总则第2页

”门户网站专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石家庄市商务局政府信息。
二十、局内设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应栏目的内容更新工作(具体责任明细见附件二: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细表)。所有需要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宣传报道,均应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二十一、局内设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石家庄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石家庄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开信息内容格式和保密工作进行审核。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是本处或本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公开信息还需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方可公开。商务信息处拥有商务局所有公开信息的最终审核权限。
(五)网上办事
二十二、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网上办事服务应用。凡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或单位,应逐步实施网上预审或网上审批。
二十三、有关处室或单位,必须在网上公布全部审批、备案事项及办事指南,实现办事表格下载。对办理结果及时上网公示。
二十四、公众留言、局长信箱、办理公示、外商投诉、网上调查等交流互动栏目是实现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及时、准确、负责地回复和处理网上留言、咨询、意见。
二十五、推进办公自动化应用,实现本局处室之间、市政府部门之间横向互联互通及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纵向与省商务厅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办公系统对接,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公文网上签收。
(六)考核奖励
二十六、商务信息处根据《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责任明细表》及网站后台数据统计,结合网站内容更新提醒程序,检查各处室信息维护和内容更新情况,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年考评。
二十七、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处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表彰:
1、工作主动性强,发布信息及时、量大、质优;
2、抓住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良好宣传效果的;
3、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实时性强,获得较好评价的;
4、对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并且被采用实施的。
二十八、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1、对网站工作重视不够,指定专门人员未尽责任的;
2、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或应公开信息未公开,经2次以上提醒仍不及时改进的;
3、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
4、不按要求发布信息或发布不良信息,影响网站形象的。
(七)安全保密
二十九、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互联网管理及信息保密的法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上网信息内容不涉密。
三十、网站管理维护人员不得将进入系统后台的用户名、密码透露给他人,密码要定期修改。因密码丢失,给网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本人负责。
三十一、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做好信息数据备份与恢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变更计算机ip地址。
商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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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最快的新型媒体,对政治、 经济、 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近年来, 我市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对外宣传、 社会管理和便民服务方面

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也存在管理水平不高、 信息更新不及时、 内容不准确、 网上回复机制不健全、 链接错误等方面的问题, 对招商引资、 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对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机制。 要明确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 保障建设和运行经费, 强化信息更新维护制度, 推动政府网站健康、 高效运行。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运行谁负责” 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网站运维管理、 信息发布、 内容审核、 互动交流、 回复反馈等工作制度, 强化组织领导和管理责任, 确保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做到内容更新准确及时, 运维管理安全有序。 分管领导要定期浏览网站内容, 及时掌握网站建设情况, 加强督促检查, 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度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谁发布、 谁审核、 谁负责” 的原则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增强责任意识, 明确审核责任, 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 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性。 市信息办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 管理、 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 要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一般信息由市信息办负责人审核把关; 重要敏感信息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把关; 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信息要由分管副市长审核把关; 应对媒体的社会热点类信息要由宣传部门审核把关。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门户网站也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网站的主管部门为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责任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审核、 检查落实工作。 发布重大突发事件、 正在洽谈中的招商引 资项目、 政府或部门对特定事项的具体处理意见、 媒体关注的社会热点等敏感类信息, 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后方可对外发布, 不得擅自发布。 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网站信息内容失实、 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引发较大负面影响的, 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三、 及时更新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内容
要按照“严格依法、 全面真实、 及时便民” 的要求,及时更新公布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概况、 国民经济发展情况、 重大项目建设、 民生实事、 人事任免、 采购招标、 政务动态、 机构职能设置等信息, 不断提升网站信息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对“市长信箱”、“县长信箱” 反应的问题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 要做到及时回复和正面解读, 切实发挥沟通民意、 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 同时, 要围绕市委、 政府和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 通过设立热点专题、 政策解读等信息栏目, 加强互动交流, 引导公众理解、 支持政府的工作。 各级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时要建立通稿制度, 发布的各类信息要统一口径, 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准确性和性。 网站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 及时发布信息, 及时回复网民关注的问题, 正面引导舆论, 掌握网上舆论宣传主动权。
四、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机制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机制, 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 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 发现链接错误,及时进行修改纠正。 要不断完善政

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计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最快的新型媒体,对政治、 经济、 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近年来, 我市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对外宣传、 社会管理和便民服务方面

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也存在管理水平不高、 信息更新不及时、 内容不准确、 网上回复机制不健全、 链接错误等方面的问题, 对招商引资、 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对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机制。 要明确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 保障建设和运行经费, 强化信息更新维护制度, 推动政府网站健康、 高效运行。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运行谁负责” 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网站运维管理、 信息发布、 内容审核、 互动交流、 回复反馈等工作制度, 强化组织领导和管理责任, 确保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做到内容更新准确及时, 运维管理安全有序。 分管领导要定期浏览网站内容, 及时掌握网站建设情况, 加强督促检查, 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度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谁发布、 谁审核、 谁负责” 的原则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增强责任意识, 明确审核责任, 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 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性。 市信息办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 管理、 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 要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一般信息由市信息办负责人审核把关; 重要敏感信息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把关; 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信息要由分管副市长审核把关; 应对媒体的社会热点类信息要由宣传部门审核把关。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门户网站也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网站的主管部门为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责任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审核、 检查落实工作。 发布重大突发事件、 正在洽谈中的招商引 资项目、 政府或部门对特定事项的具体处理意见、 媒体关注的社会热点等敏感类信息, 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后方可对外发布, 不得擅自发布。 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网站信息内容失实、 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引发较大负面影响的, 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三、 及时更新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内容
要按照“严格依法、 全面真实、 及时便民” 的要求,及时更新公布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概况、 国民经济发展情况、 重大项目建设、 民生实事、 人事任免、 采购招标、 政务动态、 机构职能设置等信息, 不断提升网站信息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对“市长信箱”、“县长信箱” 反应的问题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 要做到及时回复和正面解读, 切实发挥沟通民意、 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 同时, 要围绕市委、 政府和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 通过设立热点专题、 政策解读等信息栏目, 加强互动交流, 引导公众理解、 支持政府的工作。 各级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时要建立通稿制度, 发布的各类信息要统一口径, 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准确性和性。 网站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 及时发布信息, 及时回复网民关注的问题, 正面引导舆论, 掌握网上舆论宣传主动权。
四、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机制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机制, 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 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 发现链接错误,及时进行修改纠正。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初步意见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初步意见

文章标题: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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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信息中心隶属关系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初步意见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xx]60号文件“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由各级政府办公室负责;将目前由信息产业局或科信局管理的互联网门户网站划归本级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按照县政府主管领导的意见,3月10日,政府办公室主任**带领科信局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对**县将信息中心划归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作法进行了考察学习。从考察的情况看,**县将信息中心的隶属关系由科信局调整到政府办公室,单位性质、人员、编制、不变,经费拨付渠道不变,作为政府办公室的下属单位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兼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抓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占办公室编制,不占办公室领导职数。信息中心配2名副主任,级别为副科级。从实际工作运行看,这一作法有三点好处:一是有利于工作协调。信息中心归属政府办公室管理,把信息工作纳入到政府行为,无论是对上争取政策支持,还是对下协调各类事项,力度远远大于科信局,对于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无纸化办公进程,提高政府网站的建设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有利于资源整合。推行电子政务是大势所趋。从现实看,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是推行电子政务的题中应有之义,将信息中心划归政府办公室管理,可以使用一套人马、一套设备进行操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设备浪费。三是有利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信息中心归属政府办公室管理,通过政府办协调,可以使宣传部、县委办、广播电视局的信息统一为政府网站使用,加快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速度,扩大信息采用量,提高使用效率。
借鉴庆安县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对调整信息中心隶属关系,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三点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
1、关于信息中心的管理。将信息中心由科信局划归到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办公室的下属单位管理,事业单位性质不变,职能不变,经费拨付渠道不变,人员不变,办公场所不变。
2、关于人员配备。信息中心主任兼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抓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占办公室编制。为政府办公室增加一个行政编制,增加一个副主任职数。按照“中国**”门户网络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政府网站将设置六个方面85个小栏目,信息中心现有8个编制7名人员,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同时,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我县信息中心编制在全市也是最少的,像**13个编制,**16个编制,**达到19个。因此,建议为信息中心增加4个编制,增加1个领导职数。
3、关于信息中心内部机构设置。从有利于政府网站建设出发,设网络维护股、数据采集股、信息化推进股。
4、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信息中心归属政府办公室管理后,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提档升级。特别是要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力争把政府网站办成展示**形象的窗口,政务公开的载体,招商引资的平台,群众和政府沟通的纽带。初步想法:一是加大信息采集力度。要拓宽信息采集范围,县直、中省直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及时报送信息,办公室的全体干部都要深入基层采集信息,扩大政府网站的信息量,力争能够覆盖全县。同时,以信息中心人员为基础,组建网络记者队伍,对下搜集信息。二是加快政府网站信息更新速度。政府网站的信息要每日一更新,领导政务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县内发生的可对外宣传的事项都要对外发布,把政府网站办成网络**新闻。三是加强政务网络管理。以省市推行电子政务项目为契机,全面更新信息平台的设备,加快政务网络的速度。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完善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加强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势资源、县内企业的宣传,提高知名度。同时,增加便民利民栏目,设置网上信访信箱,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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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计划编制与考核管理办法


生产作业计划编制与考核管理办法 为确保生产任务在受控状态下按时按期完成任务,提高生产控制的综合管理能力,生产处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作业计划的编制与考核管理办法。本标准由生产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和实施。一、生产计划的编制1、生产处接到销售部门下达的市场销售计划后,生产处根据计划及预测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2、编制生产计划的内容:包括产品计划、工艺装备计划和设备保养计划,明确品种、数量、规格、产值、入库日期。3、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完成后,上报企管办审核、批准,然后分解计划到车间、工段。4、车间接到生产处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有异议及看法,可在当日向生产处提出。如无异议要根据车间设备及实际情况进行分解到工段及操作工人,并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和日期,并向生产处汇报落实计划的分解情况。5、销售急需的计划外产品,可编制临时计划优先安排。二、考核内容:1、按时检查月计划、旬计划完成情况,查数量、质量、查影响生产的因素。对当月计划质量数量完成不成任务的、又无特殊原因影响的,给予车间负责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需行政处罚;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要予以调离岗位。2、每月进行一次工装设备精度验证,查原始记录、查落实情况(由后方车间落实)。3、各类报表是否真实,是否按时上报。迟交处罚:表格迟交一天罚款20元;迟2天罚款50元;多次迟交者调离工作岗位。4、文明生产、设备保养每周检查奖罚分明,机台设备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50元。5、多方论证小组应针对产品的质量、成本、生产率制定持续改进的方案,各车间负责落实相应方案,生产处负责跟踪检查其落实情况。6、与各部门的横向协调工作的主动性。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轮船总公司通讯信息工作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司通讯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发挥通讯信息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第二条通讯信息工作是我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职工的思想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搞好《重庆江海》发送工作,宣传、发动职工,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第三条通讯信息工作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企业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总公司和本部门、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举措。第四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稿件的撰写、《重庆江海》的发送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通讯信息工作意识,加大通讯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保证通讯信息渠道畅通,促进我司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1、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为通讯信息日常工作部门,并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考核。2、通讯信息队伍要相对稳定。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至2名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专、兼职通讯信息员,组成总公司通讯信息网络;各二级单位要以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组成二级通讯信息网络。3、通讯信息反映情况要全面、真实、可靠,所用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对。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新闻稿件要客观真实、事实清楚。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仪,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5、改进通讯信息传递质量和手段,要逐步过渡到以打印件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第五条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必要时要连续报送;我司确定下列信息为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小时内报送:1、职工群众议论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带有政治色彩的苗头、倾向性事件;2、涉及不安定因素和有碍稳定的事件,有群体上访的倾向及苗头,包括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上访;3、危及企业利益和生产安全的情况;4、重点项目的开发和重要事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突发或意外情况;5、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船舶车辆碰撞、翻沉事故和重大货运事故;第六条建立上报通讯信息规范化制度:1、规范信息载体。总公司信息载体为:第一、在《重庆江海》开辟“大江内外”栏目,每月一期;第二、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工作简讯》,半月一次,下发有关部门和单位;第三、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专报信息》,分送总公司有关领导,不定期。2、信息一律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未设办公室的由主管领导)签发;除一些时效性特强的突发事件外,其余应打印上报。3、新闻稿件应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除打印的外,一律用稿笺书写,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第七条建立通讯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1、新闻稿件任务由党委工作部每年书面下达;信息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周最少一条。2、《重庆江海》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单位稿件和信息采用情况,并适时通报稿件、信息上报质量。3、稿件、信息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挂钩考核:(1)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先进集体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评选;部门、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2)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议事规则》中扣减1至5分。4、总公司每年对通讯信息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和各人进行表彰。奖项设:通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信息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九条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开始试行。二0xx年三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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