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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计划

市纪委反腐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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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反腐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责,明确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协调机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以及呼伦贝尔市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有关法规,结合满洲里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重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拓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域,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主要任务: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司法体制、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同时,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的阶段性部署,拓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域。

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察局根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中长期工作规划、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年度工作目标。每年年初,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并把抓源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和政府的相关部门,明确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确保抓源头工作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导,把抓源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所承担的工作项目,细化责任和措施,制定考核标准,把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贯穿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落实到相关业务工作中去,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分工负责制,围绕源头治理工作的质量、效果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四、建立健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法委、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国土局,人事局、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金融办、总工会为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市纪委监察局为召集单位。同时,建立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专项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市纪委、监察局的日常联络,协调有关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交流沟通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任务。

五、建立牵头部门工作报告制度

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报告主抓的源头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创新工作思路、培养典型及存在的问题等,并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各牵头部门每年6月20日之前报告上半年的源头治理专项工作情况,12月20日之前报告全年度实施源头治理的总体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可量化的应附表格说明。

六、加强宏观指导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问题,整体推进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同时负责向市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汇报各个时期反腐败抓源头任务、措施、要求的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政策指导。

七、加强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和承担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推动反腐败抓源头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实行专项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对源头治理的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交办的重点事项办结情况要进行通报。要通过专项工作的检查和日常的监督,发现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坏节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落实任务好、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要及时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提出批评,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对不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违纪违法的,要予以查处。

八、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推进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要坚持整体性、科学性、有效性相统一的原则,围绕加大防治腐败的治本力度来设计制度,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增加制度执

市纪委反腐败工作计划第2页

行的刚性要求,减少其弹性空间;同时,要严格制定配套考核和奖惩措施,以增强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各部门为推进改革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措施等(包括代政府起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执行情况要及时报市纪委、监察局。

九、加强调查研究

要认真研究反腐败抓源头各专项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思路,对各部门和行业的一些源头问题,要在认真治理的基础上,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时制定和完善制度、纪律规范和政策措施,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巩固成果。要及时总结开展专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各牵头部门每年至少要确定一个调研课题,撰写调查报告,报送市纪委、监察局。

十、加强学习和培训

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举办学习培训,通过有计划的学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适应源头治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就所主抓的源头治理工作制定和安排学习培训计划,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尤其是要研究推进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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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在20xx年度中,面对新一轮发展的机遇,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作风建设为根本,以良好的党风取信于民,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使作风有一个大的转变,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一个新的提高,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更好地肩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在20xx年度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在20xx年度中要认真学习十六大报告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以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积极参加城管局举办的各项教育活动,认真完成述学报告。
2、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主题活动。在20xx年度中支部打算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政治思想主题活动,通过主题活动,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完善管理制度。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个人的二级考核,以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以逐级考核来形成监督机制,逐步把廉政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
4、严格贯彻集体领导的原则,从源头上防止利用职务之便的违法乱纪行为。重大事情支部将严格把关,防止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
5、抓好队务公开工作。队务公开是廉政建设的窗口,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队务公开的项目,完善制度,力求队务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让群众满意。
6、加强廉政建设教育。本单位工作涉及到行政处罚,容易发生违法乱纪情况。我们将利用一切会议机会,逢会必讲廉政,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法制意识,同时,加强督促检查,防止滥用职权的行为。
7、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处罚透明度。今年四月,《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我们将对照《条例》及时清理政务公开项目,及时公布,保障违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可能发生以权谋私,侵害违章当事人利益的行为。

中共XXXX支部委员会
二OO六年一月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分工负责。

1、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

2、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评标准。

3、镇党政班子每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二、加强教育、落实责任。

1、每月15日和30日党员、干部学习日和中心组学习时间和党员培训及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

2、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通过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管理。

3、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并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事件,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4、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强化监督、责任考核。

1、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党委年度总结。

2、汇报会,每位班子成员都在会上汇报落实责任制情况。

3、每位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述职述廉报告。

4、对每位班子成员建立廉政档案。

5、制定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

6、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制度,构建防腐败体系

1、完善村级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

2、完善案件剖析与整改制度。

3、完善“三个中心”的建设。

4、健全村级主干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5、进一步完善村(居)公开制度。

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二0xx年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全力构建具有雅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现代化旅游城镇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各支部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镇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党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继续作出积极努力。

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县委《实施细则》,切实抓好《雅阳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计划》的落实,把惩防体系的实施融入本单位(村)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抓深抓实。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入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合理整合机构和岗位。建立县、镇、村三级财务联网体系,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积极推进招投标流动平台建设,加强对镇村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和资产出让、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监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二、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化拓展廉政文化建设

继续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教学计划,完善党课教育制度,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定期上党风廉政教育课。

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集中教育、党政纪学习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不断增强个人的廉洁自律意识。

深化和拓展廉政文化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增强渗透力,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建立起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和长效工作机制。要运用舞台活动、展览展出、大众宣传、读书思廉、电视观廉、手机送廉等载体,明确主题,整合力量,有针对性地抓好廉政文化“六进”工作。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在机关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以“敬廉崇洁”为主题,把廉政文化的内容纳入学校师生德育教育的整体规划;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在企业开展教育活动;以“清风家园”为主题,在社区集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以“清廉村风”为主题,在农村重点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反腐倡廉基本知识教育。

三、注重自律和强化纪律相结合,切实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强化纪律,严抓制度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和职务消费中的行为,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公款外出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着力解决制度建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规定,切实做到“五个不许”:即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镇属企业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企业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的重要责任,不得在企业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回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得在企业亏损和不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的情况下购买轿车。

四、加强行政监察和纠风工作,努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把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难”作为今年纠风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加强对康庄工程等重点项目的执法监察。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认真执行“四条禁令”和《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www,,找范文请到网]任追究办法(试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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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县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严肃查处违反“四条禁令”行为,全面推进效能建设工作。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企业负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森林防火、殡葬改革工作责任制。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查处案件工作

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地对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和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并带头报告各自负责的专项任务落实情况。镇纪委、监察室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推进执纪办案能力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到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要拓宽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的渠道,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依法依纪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积极发挥信访在发现线索、揭露问题和澄清是非、保护权益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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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各村、各单位:
××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八次全会及县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融入步伐、建设新区战略决策,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我镇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要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阳奉阴违,坚持党的纪律、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在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道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二)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
益的不正之风
要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业集中区开发,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进一步完善药品集
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利、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益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中的案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上报道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采用案件检查措施。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
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因决策失误、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提倡实名举报。既要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
(四)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干部辞职等方面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继续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继续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第2页

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程序,把“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纳入制度化轨道。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大力推行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全面落实和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健全产权交易制度,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强化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要把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等梅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董要内容,依法有序推进。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五)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勤政高加大效能督察力度,着重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紧迫任务,
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等专项工作开展督察,积极营造勤奋进取、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加大投诉件的办理力度,切实发挥效能监督、效能告诫等手段的作用,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要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查摆问题,认真整改。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十条禁令”,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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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建设系统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把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保证。

一、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教育月的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以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主题,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以增强思想道德和纪律观念为目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党风廉政教育始终,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抓好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基本理论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抓好党员干部权力观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做到有了权力而不放纵、不浮躁、不浮夸;四是要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绩观;五是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培育先进典型,加强示范教育,通过剖析违法违纪案件深化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使教育更具有震撼力、说服力,真正达到净化心灵、洗礼思想,入脑、入心之目的。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机关及各二单位要实行党政领导全面负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领导班子成员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考核的重点内容是“三查三看”:一查组织领导,看工作力度;二查责任范围,看履行职责情况;三查廉政勤政,看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三是抓好责任追究,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失教、失管、失察、失职、渎职”等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予以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监督制约结合起来,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不断增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坚决纠正在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今年要重点抓好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行业的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尽快完善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的信用档案和市场监控体系,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认真查找分析建设领域和本单位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环节和部位以及产生的原因,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的规律。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适合各单位特点的行政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充实和建立党委(支部)议事制度,界定议事范围,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政务、财务和重大事项分开制度;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是重大决策,干部调整、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是今年考核检查的重点工作,也是衡量领导班子驾驭能力和执政能力的强弱的标准之一。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规范自身的行政许可行为,深化源头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在接受社会监督中体现公开透明,在公开透明中体现高效便捷。实行阳光审批,防止暗箱操作。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光明正大,公正无私,防止权力疏于监督,出现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一要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第2页

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把政治纪律的监督放在首位,认真检查县委、县政府和建设局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二要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在发挥党风监督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运用法律、行政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确保干部健康成长。三要加强审计监督,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和离任审计制,主动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注重吸取经验教训,及时整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工作合理、合法地进行。

五、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带头的模范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五不许”“六个禁止”和“六不准:等规定的。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婚丧嫁取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以及参与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干部要从严查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遵纪守法,争做“廉内助”、“廉洁家庭”。

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培养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目标,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向社会各个层面延伸的力度,继续做好廉政文化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七、抓好作风建设,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继续把机关作风和行业新风建议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抓机关促行业,抓作风带行风,努力在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机关和各窗口服务单位,特别是公益服务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宗旨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为所管行业和社会作出榜样,建设系统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体现行业作风,个个代表行业形象”的思想意识,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履行好职责,行使好权力,树立廉洁、高效、勤政的建设者形象。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提高创建质量和层次。市政公用行业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已取得一定荣誉称号的单位要继续巩固已有成果,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督检查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注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程项目招标、房屋拆除、政务公开及工作作风等情况。检查采取“听、查、访、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听”就是听取党政“一把手”关于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汇报。“查”就是查看工作落实情况。“访”主要是暗访,听取不同层次的意见,对一些事项进行实地察看。“评”就是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做出综合评议。将平时掌握的情况与年终检查总结的结果相互结合,避免片面性、表面性。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文章标题: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根据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x届x次全会、省纪委x次全会、市委x届x次全会和市纪委x次全会对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为明确责任和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我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作用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市委书记对市委班子及领导成员和全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长对市政府班子及领导成员和政府系统的[本文转载自网-找文章,到网]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委、市政府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责任;正职领导对班子成员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
二、维护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工作任务:
1、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督促各县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
2、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持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3、全面推进规划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借城乡规划修编盲目扩大城镇规模。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强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二)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工作任务: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依据党内法规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任务:进一步纠正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的管理和监督,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工作任务:加大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查处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继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第2页

作任务:

1、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2、继续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抓好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严格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严肃查处不依法补偿、违规低价评估、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强制手段野蛮拆迁等行为,切实维护好被拆迁居民的利益。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3、继续纠正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不力,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继续健全和完善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安置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局。

4、继续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促进已出台的清欠办法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恶意拖欠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5、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继续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和其他热点矿藏开发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工作任务: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快研究和解决农村“乡村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局。

(六)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工作任务: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重点加强对已撤除站(点)落实情况和新建公路站(点)设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规范收费站(点)的设立和收费的审批。建立健全防范和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健全快速发现、处理问题的机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

(七)全面加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州政府纠风办。

(八)加强农村和城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任务:

1、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认真搞好"五查五纠"活动,解决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对极少数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农业局。

2、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

3、健全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纪委、市民政局。

4、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

(九)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任务:完善国有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投资决策、营销采购等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牵头单位:市经济委员会。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工作任务:

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深入总结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融入反腐败教育,拓展教育的形式,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2、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以焦裕禄、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赵家富、吴光林等为榜样,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3、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讲授廉政党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二)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工作任务: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和农村活动。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妇联。

(三)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工作任务: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工作。市县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开办反腐倡廉专栏或专题节目。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广电局、xx报社。

(四)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各县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

2、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对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

(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工作任务:

1、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2、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注意纠正一些单位在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认真解决各种名目的研讨会、论坛、以及办节过多过滥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外事办。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改政策和《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六)加强对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的监督。

工作任务: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育和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纪律。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同时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人事局、市监察局。

(七)加强对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州纪委、州监察局。

五、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

(一)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

工作任务:要继续保持办案工作力度,经常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严重违纪问题,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要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结合我州实际,还要查办截流、挪用和侵吞国债、扶贫、救灾、社保、禁毒、防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

(二)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纪委关于完善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办案工作责任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推行办案告知、廉洁自律、回访监督的“一案三卡”制度。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检察院。

(三)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工作任务:通过对案件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地税局、市安监局。

六、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工作任务: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局、银监会xx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扰乱正常医药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

2、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

七、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

(一)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

1、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对公务员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2、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制定《关于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市、县(区)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有关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

3、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视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进行督查。加大对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追究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纪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工作任务:

1、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健全裁判文书公布制度,完善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等实行公开审查的制度,进一步拓宽审判和检察业务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内容,改进和规范公开方式。推行当事人权利告知制度和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回访制度。

2、健全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制度。规范司法工作行为,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3、改革和完善对职务犯罪侦察进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规范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程序,推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纪委、市监察局。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定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和设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和网上申请、审批的方式方法,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制定加强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审批操作规程。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2、规范民间组织、事业单位、营利性组织的行为,解决职能错位、领导干部兼职的问题。研究起草修改有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营利性组织管理的法规、政策。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四)深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规范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和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立法研究,地方全面推行收入收缴改革,制定《州直部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2、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3、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州级财政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条件的县也要实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条例》制定我州配套的立法项目。

4、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完成向社会公布预算的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怒江州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怒江州预算内投资项目评价办法》、《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和《政府投资条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银监会xx监管局。

(六)深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强化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充分运用金融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监管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金融机构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金运营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等。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

协办单位:银监会xx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和清出等制度。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强资格预审、评标、开标、中标等环节的规范,加强对转包、资质挂靠、违法分包以及证书造假等行为的治理,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的全程监控。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

(八)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

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制定并公布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提出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实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

2、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加大利用市场手段配置矿业权的力度,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制度及探矿权、采矿权的交易行为。

3、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审批的监督。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九)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

工作任务: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

(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州级政府采购采管分离、职责清晰、运作协调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十一)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工作任务: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各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完善对派驻机构全面实行统一管理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委。

(十二)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和制定《怒江州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和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总工会。

(十三)推进厂务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把厂务公开列入职代会的立法中,推动职工代表大会立法和厂务公开法制化进程。巩固、规范、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改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通知要求,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经委。

(十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计生委、市宗教局、团市委、市妇联。

八、全面履职,狠抓落实

工作任务:

1、各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州直机关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要求,会同协办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及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5月底以前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分室(市纪委党风室)。

2、州委和州政府领导要继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实行一年一检查,两年一考核的长效机制,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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