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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快速掌握公司季度任务中的重点,当然提前制定好一份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工作计划,就是对后续的工作内容进行预先安排怎么样才可以写出一篇优秀的工作规划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切实加强部门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消防、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升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政府“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违”等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推进机制。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20xx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等各项指标控制在省控指标以内,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对一般企业绩效工资,市有关部门将提出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承诺、预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政府安全监察指令、拒不整改隐患以及屡改屡犯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5.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6.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厂矿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井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施工、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制度的,按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罚;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7.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市、县两级安全培训体系,实行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考培分离,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企业要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安全教育,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方案,员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8.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等制度,并建立排查治理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建立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举报奖励“六到位”。企业要定期统计分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9.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自觉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客货运输、渡口渡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非煤矿山、尾矿库须在20**年底前至少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20xx年底前,其它重点行业(领域)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措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达标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

10.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测检验规定,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安监等有关部门备案。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实现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电子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生隐患的,要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防范和治理措施等向企业全体职工和周围群众公开警示,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暂停使用,撤出作业人员。对未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11.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2.落实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调度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论现场是否发生事故,不得追究其责任。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露天作业高温大雨等恶劣天气停工制度等规定。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紧急逃生避险方案。举办各类庆典、展览、展销、促销等大型群众性商贸、文体娱乐等活动,要落实安全审批和活动安全方案备案制度。各类物流企业要加强对场站(货场)、货物运输及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经营超许可范围的货物。

13.加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申报、评估和治理,20xx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使用高毒物品或粉尘危害严重的场所20**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要按规定开展职业危害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危害定期分析和评估通报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管。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4.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安全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理。高危行业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15.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健全行车记录;加快推进货运企业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按规定实施自动联锁控制,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推进加油站储罐阻隔防爆装置、撬装式加油装置、车用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建设。对逾期未安装使用并实现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实施停产、停业、停运。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具体办法。

16.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应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和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经费,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安全设备更新费用可按税收政策规定申请税前扣除。

四、强化安全监管措施

17.强化一岗双责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市政府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18.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县区、部门和企业并行的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增加对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地区、单位和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重点工作与基础管理工作、行业管理工作与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的效能。

19.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市发展改革、经信、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商务、工商、质监、教育、文化广电、卫生(食品药品)、林园、畜牧水产、城市管理、房产、旅游、人防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财政、科技、法制、监察、宣传、环保、工会、地震、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履行职责。

20.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通过验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县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运输、规划、城乡建设、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1.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监管盲区,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0人,区级不得少于10人,县区属以上工业园区或开发区不得少于5人。人员不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用专业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办法解决。建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独立性。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2名以上的监管人员和相应装备,人员在乡镇、街道编制总额内调剂。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配备必需的监管人员和技术装备。

23.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和租赁单位的安全责任。承揽工程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发包方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并与承包(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的,发生事故追究发包单位的责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

24.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市政府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市政府安委会对跨县区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2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县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相关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安委会作书面检查,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被约谈2次以上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6.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市规划、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监管,建立城区地下管网档案,完善有关审核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管线、管道巡查和管理。挖掘城区地面前,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项目建设单位负有督促监管责任。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27.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矿企业和建筑施工、水上运输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事故,由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市监察部门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追究有关地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其他部门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28.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开举报电话及处理结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群众事故防范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29.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入,建设专业性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年建成市级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应急救援基地,20**年建成市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矿山、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6个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以企业为依托,政府适当补助,完善装备、物资,提高应急救援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加快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企业,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企业,除安排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外,还应与邻近建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0.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实时为上级管理部门及服务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图像等资料。出现事故征兆,应立即在企业内部发布预警信息,开展风险评估,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或居民安全的,预警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及时主动了解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1.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并与县区政府的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对事故发生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的,应急预案应同时抄送所在地乡镇、街道,并协同开展针对性演练。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单位,非煤矿山、冶金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建立健全初始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到20**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预案备案率要达到100%。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3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市、县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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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应分别进行安全评价,未经安全评价、未通过安全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安全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对降低准入标准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3.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独立的安全生产评价、培训、宣传教育、检测检验等服务性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报告、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级认定。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条件论证,应邀请安全技术专家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按规定上限实施经济处罚。

七、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34.鼓励和引导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各县区政府,市经信、科技、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研发、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政策措施,建立安全科技成果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换代升级。

35.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安全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治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等。

36.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参照重点行业最低标准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37.建立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使用专项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按省规定的上限比例提取事故预防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管理水平分级分类评估、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38.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9.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滚动使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基金管理。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

40.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对在搜救行动中避免或者减少水上遇险人员伤亡、避免或者减少水上环境污染或重大财产损失、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在特别恶劣气象条件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搜救力量予以奖励和补偿。

4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对本辖区内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更加注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安全规划的实施。企业要按照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企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43.强制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作用,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及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制定淘汰目录和淘汰计划。凡是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存在技术装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市、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

44.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编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结合城市规划布局,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园和县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建设,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落户,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集“交易、储存、配送、回收”于一体的交易市场。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45.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年度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或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县区政府和单位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凡受到“一票否决”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46.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较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得担任有关行业企业厂长、经理的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任用其担任厂长、经理的,对任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

47.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披露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评价,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有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安全生产严重违规、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由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发改、国土资源、城乡建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对企业在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产业扶持、证券融资、保险费率等方面予以限制,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8.落实“打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各级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打非联动协作机制。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制度,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强化县区、乡镇两级政府“打非”工作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责任。明确“打非”职责分工,乡、村两级主要负责摸排上报“三非”信息动态,县区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履行查处取缔职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本行政区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49.严厉惩处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有关发证机关应及时吊销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资格等资质证书,并依法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事故单位相关资质,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或谎报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50.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追究。为严格依法行政、查禁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县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而未按规定上限处罚的;对安全生产准入把关不严、降低标准,造成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对企业“三违”、“三超”、违反“三同时”规定等行为应处罚而未处罚的;对应停产、停业、停建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或依法关闭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对将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罚款返回被处罚单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落实的;对重大隐患未及时排查治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负有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的。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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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市xx区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府办发[XX]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北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电[XX]59号)精神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xx”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城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部署

按照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XX年4月底安排部署,XX年4月底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XX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督促检查,XX年12月下旬至XX年1月中旬进行总结提高。各社区、村要在5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并在每季度结束前2日报送季度工作总结,XX年1月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各社区、村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大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同步规划。接到安委会按照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和例会,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执行安生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并由此引起重大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街道农业生产、水利、农机、建设、交通、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监督作用,把XX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跟踪督促,抓好落实。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完善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加 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督查力度,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进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考核。

(五)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依法依规积极完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度、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现场紧急疏散避险制度、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等,逐步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和企业行业联席会议制度;继续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力度,限期反馈办事荐整改情况。要逐步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大力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三、深化依法监管, 持续严厉“打非治违”

(一)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加强把关,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加强监督检查

安办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重点把好高危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立项、设计、建设等行政许可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向社会曝光。

(三)加大执法力度

街道要加强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联合执法,增加打击实效。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生产经营,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继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深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快城市地下易燃易爆品客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继续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销售无安全认证产品、仓储设施不达标、规章制度不落实等专项整治。

(三)扎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按要求督促企业设立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大力推进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快道路安全动态系统建设,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

(五)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落实“三同时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法依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村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社区、村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委托社区、村执法领域和范围,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充实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二)夯实社区(村)安全基础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要求,在总结“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积极探索安全社区(村)创建模式,将创建安全社区(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相结合,采取相关部门定点联系帮扶,培养和树立整理典型等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创建工作。

(三)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班组建设

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或班组的生产过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继续推进安全班组建设,推广宣传“班组管理法”,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生产相互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业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各社区、村、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履行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的职能职责。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辖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指挥协商有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大救援装备投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鼓励、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或重点行业单独或合建专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七、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辖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在按照区政府文件精神指导下办事处领导开展,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各社区、区要认真落实办事处方案,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门人员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办事处安办要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查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做到情况掌握祥实、发现问题真实。

二OO七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二OO七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二OO七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各科室(部):
20xx年xx疾控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实施《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立足防范、抓落实,为xxx疾病防控提供安全保障。
一、健全领导,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为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要求”的理念。一是成立以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xxx科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成员科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随时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定期排查,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
一是以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贯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二是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宣传活动为契机,以正反两方面安全典型事例为教材,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三是开展以“安全”为题材的消防演炼和知识竞赛等娱乐活动,树立职工爱岗、敬业意识;自觉从我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从源头上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营造出“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观念。
三、针对岗位,加强事故防范工作
一是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禁止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开冒险车、开疲劳车、超载车等行为,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加强办公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科室必须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力度,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毒麻药品的管理,完善医疗质量和药品管理使用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文书书写,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减少医疗缺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综合管理,对涉及危化物品的科室,科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逗硬奖惩,严格事故查处力度
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疾控中心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的科室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科室和责任人,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按中心管理制度逗硬处罚,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力促疾控中心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二OO七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顺利实施,现就切实抓好XX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关系转型跨越发展的顺利实施,是推动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职业危害严重,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为全市的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一目标,突出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两个重点,完善监管网络、应急救援、科技支撑三大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联合执法、安全保障、宣教培训、责任追究五大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保持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态势,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为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执行者,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一是在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起一条自上而下、环环紧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二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企业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煤矿“六大员”、非煤矿山“五大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领导作用;三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例会、例检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风险分析、事故责任查处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规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培训率达100%。

四、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载体,加强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监管、绩效评定等方面开展达标活动。一是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相结合;二是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企业市场准入、企业年审、名优品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等挂钩;三是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专项安全检查、专项执法整治等行动之中。通过以上措施,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电力、轻工、纺织等各行业培育一批安全标准化企业。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三大体系

一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四级机构、五级网络格局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执法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市、县、乡、村(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84号)规定的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检查装备设备,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XX年各县(市、区)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预案质量不断提高,并实现全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电子化管理;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实时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络和电子化管理。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核准;深化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格县、乡两级打击非法违法的责任,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违法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分级分行业无缝隙执法检查到位。

二是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和领域、跨地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发〔〕22号)的有关规定,用足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增加引导性投入,推动和促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要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成熟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企业防范抵御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

四是提升宣教培训能力。采用联合办学、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丰富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要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五是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每起事故要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及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长助理的专业特长,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加大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把本行业本部门负责的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要严格依法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严厉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煤矿方面,一是要完善和发挥“三大监控系统”功能,严禁“三超”,严防盲目组织生产,严防整合重组矿井擅自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建设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现代化矿井;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每班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三是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继续开展以抽采达标、建立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止措施为中心的瓦斯专项整治专家会诊,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体系示范工程,严防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作业行为;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强化水文地质勘查工作,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防治水设施配备、水害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五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评估工作,进行科学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要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做好地下矿山防透水、防火灾、防冒顶片帮、防采空区塌陷等重点环节的整治管理和露天矿山违规开采、排土场违规建设等重大隐患的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连锁化技术改造步伐。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创建,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严查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及农用车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危货车辆的管理;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方面,结合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继续加强“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认真治理火灾隐患;各公众聚集场所要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完善意外情况处置预案,根据容量组织接待和安排各项大型活动,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按照构建“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在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业绩政绩、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把会抓安全、能抓好安全的干部安排到重要领导岗位,选配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各部门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发,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为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文章标题:20xx年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在镇十二届党代会和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镇党委、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实力赶水、平安赶水、和谐赶水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来抓。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投入、监察执法、应急救援,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下面,我就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四是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五是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加大考核奖惩,严格奖惩兑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担负起保护生命、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社会责任。认真落实执行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主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镇级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镇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能,从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将镇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村、居,各村、居要强化村、居安监办和交安办职能,对本村、居辖区内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负起应有的责任。

三、加大对道路、水上交通、煤矿、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镇政府已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牵头部门于4月30日以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特别是牵头部门要牵好头,积极主动与配合单位协商,统一行动,形成合力。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的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镇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并组织专门的安全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全镇。对严重不负责任,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修改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切实抓好全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监管工作,优化整合救护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继续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盯一”、“一帮一”的现场安全督导,对联重大危险源设施设备、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经费提取、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安全保险互动三大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位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和措施。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小煤矿、非煤矿山关闭整合任务;进一步加大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非客渡船非法载客营运打击力度;进一步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同志们,做

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第2页

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实力赶水、平安赶水、和谐赶水的顺利实现而做出应有的成绩。

谢谢大家!

强化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整治

全力确保我镇安全状况的稳定和根本好转

同志们:

在镇十二届党代会和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镇党委、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实力赶水、平安赶水、和谐赶水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来抓。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投入、监察执法、应急救援,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下面,我就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四是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五是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加大考核奖惩,严格奖惩兑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担负起保护生命、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社会责任。认真落实执行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主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镇级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镇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能,从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将镇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村、居,各村、居要强化村、居安监办和交安办职能,对本村、居辖区内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负起应有的责任。

三、加大对道路、水上交通、煤矿、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镇政府已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牵头部门于4月30日以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特别是牵头部门要牵好头,积极主动与配合单位协商,统一行动,形成合力。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的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镇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并组织专门的安全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全镇。对严重不负责任,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修改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切实抓好全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监管工作,优化整合救护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继续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盯一”、“一帮一”的现场安全督导,对联重大危险源设施设备、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经费提取、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安全保险互动三大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位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和措施。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小煤矿、非煤矿山关闭整合任务;进一步加大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非客渡船非法载客营运打击力度;进一步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实力赶水、平安赶水、和谐赶水的顺利实现而做出应有的成绩。

谢谢大家!


《20xx年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20xx年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


各科、室、处、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XX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江府办〔XX〕28号)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党风、政风、学风、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为建设四川丘区强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效能建设,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营造xx良好法治环境,树立“勤政、依法、高效、廉洁”司法行政机关形象。使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日常工作效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举措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升机关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

1、健全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咨询的服务对象要认真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语言文明。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增设首问责任岗及机关工作人员去向留言公示栏,设置座牌,工作人员佩戴胸牌,公开姓名、单位、职务、实行亮牌服务,接受社会的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2、强化服务,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营造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利用政务中心惠民窗口,发挥窗口效应,认真接听来电咨询,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详细解答咨询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范围、工作流程、申请条件等内容,热情接待前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咨询法律问题的人民群众,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要积极探索各种便民措施,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站、点服务网络,发放法律援助惠民金卡、为老弱病残者提供上门服务等形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开展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刑释人员要做好登记造册,实行定期回访制度,认真落实帮教措施,解决刑释人员的生产、生活问题,实现安置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信息管理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四是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利用会议、报纸、电视、网络等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认真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机关行政效率。五是加强律师、公证工作。大力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使全县律师、公证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技能大幅提高,作风较大转变。积极发挥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抓好公证、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执业执纪教育,提高律师和公证人员的服务水平。六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对人民调解员调解进行补贴工作,调动广大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3、严肃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各 科室、乡镇司法所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狠抓机关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着力解决迟到、早退、纪律松弛以及在职不在岗问题。为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将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将干部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情况作为晋升、评优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加强班子建设。提出“班子成员向班长看齐、中层干部向班子成员看齐、一般干部向中层干部看齐”的响亮口号,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努力营造积极向上、人人争先的机关工作格局。

4、加强行风监督,树立机关良好风气。聘请党风行风监督员,采取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律服务的行政执法水平上、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使我局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用监督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创优质服务,用制度巩固效能建设。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机关效能建设一定要体现求真务实的精神。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行政效能建设,以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各项工作实绩来检验行政效能建设成果,要树立常抓不懈,打持久战的思想,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推进效能建设的纵深发展,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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