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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财务工作总结

民政局季度计划。

为了遵循领导的要求提升工作效率,认真编写工作计划很有必要。制定好工作计划才能更好的把控筹备的进度,才能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计划完成准备事项。规范的工作规划要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季度计划,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民政局季度计划

(一)继续推进民生福利保障体系建设。

1.做好低保户的审核管理、辖区居民的临时救助和低保家庭的走访核查工作;修订《**区困难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配合市民政局积极促进困难居民经济核对机构的设立。

2.开展“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推荐工作和“512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

3.进一步完善“大爱**”结对帮扶体系建设。一是举办“大爱**·首届公益慈善创投项目对接推广计划”,积极搭建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社会公众与基层社区资源匹配平台,探索建立企业及公众参与公益慈善的持续机制,促进公益慈善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整理整合网络资源,构建**公益平台,在**家园网的“慈心善行”板块的基础上,推出经整改后的子网页“大爱**网”,使其成为反映我区公益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公益平台;三是启动“大爱**·宝能新芽奖学金”项目,完善《大爱**·宝能新芽奖学金项目书》等系列配套文件,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加强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密切沟通,共同启动该项目。

4.继续推进“养老助老”工作。一是做好《**区养老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深圳市**区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二是做好“幸福老人”福彩公益金项目资助评审工作,已于4月3日召开20xx年度“幸福老人”福彩公益金项目资助评审会,向115个老年社会组织、34个老年学校进行资助,共资助70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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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要点


民政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三大宗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以“为民”为根本追求,讲大局、惠民生、重管理、强服务、抓创新,为构建和谐开县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为方向,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群防群治”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以开拓创新和强化自身建设为手段,整体推动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基本思路

20xx年,民政工作的思路是“1123”:围绕一个“目标”、推进“一项改革”、强化“两大服务”、健全“三大体系”。围绕一个“目标”,即当困难群众贴心人、办人民满意民政;推进“一项改革”,即推进社会领域改革中的“群众自治、群防群治”工作;强化“两大服务”,即强化对涉军群体的服务、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健全“三大体系”,即健全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实现民政业务重点工作有亮点、难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使我县民政工作达到“库区领先、全市一流”的目标任务。

四、目标任务及措施

(一)着力民生保障,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规范实施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推进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开展常态化调查,掌握基数和摸清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年农村低保人数保持在7.2万人左右,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面达5.3%以上;城市低保对象保持在3万人左右,城镇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面达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9%。做好38557人的重点分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重点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三查一评两公示”制度,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衔接,加强城市低保与再就业联动,确保城乡低保的真实度、准确度、满意度。

2.切实加强城乡医疗救助。抓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合作医疗的配套衔接,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办法,减少和简化程序,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地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全年医疗救助享受人数不低于6000人次,使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15%,人均住院医疗救助水平提高10%。

3.大力实施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开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对特殊困难家庭等“五类”人员,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廉租住房和教育、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享受对象认定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县、镇、村(社区)三级信息网络,在街镇、社区全面建立救助管理咨询点和联系点,增设救助服务标志牌,搭建快速救助通道。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尤其要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以最大程度为救助群体提供方便。认真落实城乡孤儿供养标准,儿童福利园通过积极创造条件为社会困境儿童提供辅导和服务。

4.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完善、修订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建立救灾款物保障机制,强化救灾款物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依托,实现灾害救助快捷高效,确保在重大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5小时内达到任何受灾地方,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安置,基本生活及时得到保障。继续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内新建减灾示范社区5个。

(二)着眼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强力推进乡镇(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敬老院在建工程。20xx年新改、扩建乡镇(街道)敬老院10所,新增床位400张,使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在充分发挥县老年公寓作用的基础上,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加强养老服务管理,落实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及工资报酬和管理经费;探索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力度,建立“无围墙的敬老院”,在汉丰城区70%的社区新建10个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所,让更多老年人受益。

2.大力推进慈善和福彩事业。广泛开展“慈善双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募捐活动。加强慈善宣传,向社会招募爱心结对者,在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立慈善捐赠箱,首开全县慈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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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评选全县“双十佳”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慈善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信力。加大街道、社区慈善超市建设力度,发挥乡镇(街道)稻草援助中心作用,并通过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建立临时救助专项基金,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大力发展福彩事业,力争全年福利彩票销售额比上年增长15%、达到20xx万元。

(三)强化基层自治,推进“群众自治、群防群治”。

1.深入开展“群众自治、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探索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群防群治”的“有效”、“管用”办法,在现有模式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使民政牵头的社会领域改革中的城乡社区自治改革,在20xx年取得重大突破,并力求早日见效果,加快实现城乡社区和谐与稳定。

2.加强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在城镇,积极推进“健全社区组织、强化社区服务、完善社区制度、规范社区阵地、实行规范管理、推进共驻共建、加强队伍建设”的“七规范”,针对小区型社区、混合型社区、农转非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等不同类型,加强分类指导,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全力推进“服务进社区”活动,努力构建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抓好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全年建设2个社区服务中心、8个服务站。在农村,积极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覆盖面,新增试点村5个,重点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的途径、不同类型农村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同时开展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结对试点工作,打造农村社区建设亮点。

3.不断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扎实抓好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10月份开展选举。认真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使“难点村”逐步得到有效治理。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深化“八步工作法”,搞好村级“三项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一批县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四)强化涉军群体服务,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1.不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中的“生活难”、“医疗难”作为优抚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新型优抚医疗保障,推行定点医院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全面落实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2.积极推进双拥安置工作。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县”成果,深入开展第四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促进军民团结和谐。进一步加大优抚安置工作力度,搞好复退军人就业安置工作,继续抓好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争培训率不低于自谋职业总数的75%。针对复员退伍军人年老、多病等新需求,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的信访稳定工作。

(五)强化专项事务管理,促进社会有序协调发展。

1.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积极培养社会组织,落实《民间组织备案制度》,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年增长15%以上。加强对各类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2.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新批准设立的开县婚姻登记处和大进、敦好、中和、岳溪4个婚姻登记站规范运行,实施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合格率达100%。

3.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加强对殡葬法规和丧葬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认真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加强宣传调研,提高火化率;加快城区治丧服务点建设,加强城市文明治丧活动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区非法治丧整治力度,使城区治丧活动得到根本好转。积极推进殡葬管理规范化,加强公墓管理,杜绝“三墓”现象发生。

4.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抓好大德、白桥、谭家、巫山、金峰、天和6个“乡改镇”和赵家街道的设置工作,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和乡镇地名设标工作。

(六)强化自身建设,整体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

1.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城乡民政事业发展。加强对各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和健康、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成果,逐步实现乡镇民政办干部队伍专业化、硬件设施现代化、业务管理科学化、服务质量优良化。拓展和延伸民政工作职能,建立村(居)民政工作站,将民政工作网络延伸到村(居),为构建和谐开县搭建基础平台。切实发挥基层民政工作办(站)的“窗口”和“桥梁”作用,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及时、高效地落到实处。

2.进一步增强和优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意识,弘扬民政干部的“孺子牛”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有访必问、有报必查、有查必回、有求必应、有困必助,有难必帮”的“六有”工作原则,运用“关心、悉心、耐心、诚心、爱心、热心”等“六心”工作法对待民政对象,用心去感知困难群众所需,用情为困难群众服务,使民政为民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民政对象的和谐稳定。

3.科学谋划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县《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4年来执行顺利,要在全面分析总结执行情况基础上,拾遗补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同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谋划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民政局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要求,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加快创新规范、加大资金投入、加速资源整合、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新浏阳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为重点,以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民主政版权所有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民政事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网络化、工作手段的信息化,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管理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巩固城镇低保,继续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使城市低保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快敬老院建设,年内扩改建所以上百人敬老院。建立慈善会,完善日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做好救灾抗灾工作。
(二)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依法依规指导抓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干部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深版权所有化巩固社区建设成果,完善社区功能,指导抓好社区居委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以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为核心,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确保市政府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各项优抚经费,贯彻执行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按照省市要求,抓好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落实。着重解决优抚安置工作的难点问题,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把双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以为老为残服务为宗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继续实施德政园工程,启动主体楼——德民苑装修工程,完善德民苑附属工程,继续进行园区房产开发。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完善老龄工作网络和为老服务设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福利生产方针、政策,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抓好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比例、上岗率和劳动保险工作,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扎实抓好福利彩票发行,确保完成销售万元,力争完成万元。
(五)以依法行政为中心,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强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监管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宏观调控、分类指导,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强制火化区范围,做好强制火化区及火化对象中死亡人员的火化工作,力争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三是做好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四是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做好城乡门牌编码、装订及城区路牌安装工作,完成全市新建道路命名和农村集镇居委会更名工作,做好与长沙县的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推行领导负责制。做到党政一把手对全局负责,分管局长对党政一把手负责,科室长对分管局长负责,科室干部对科室长负责的层层负责制。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再由科室细化到个人,并进行定期督查考核。三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科室工作月报制和干部职工季考核制度,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办事,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拓宽渠道,开源节流,集聚资金发展事业。一是市场运作多渠道融资,把社会服务业推进向市场,融合社会资金来办民政事业。二是盘活已有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加强与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四是加强对日常开支的控制与管理,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规模,广开源头,挖掘潜力,壮大实力发展民政事业。
(三)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适时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三是培养锻炼青年干部,重视和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提供青年干部锻炼的机会与舞台。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全力倡导上为市委政府排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勤政敬业精神,努力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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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与时俱进、能担重任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摸索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子。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在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的前提下,立足我市实际,主动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融入“大民政”的思想理念,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形成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新模式。

民政局来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来年工作计划》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民政局来年计划

2015年,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法治为保障,切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一、救助

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1.出台《湖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2.狠抓“精准救助”,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量化确定办法,继续推动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3.认真开展对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评估。5.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相关救助政策。6.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开展救急难工作。

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1.全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议事协调机构常态化运转。2.出台《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认定办法》的实施细则。3.乡镇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4.扩大低保信息系统应用面,全面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5.做好将社会救助相关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工作,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6.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探索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7.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基层经办能力建设。8.继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建设,搭建救助对象需求与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1.确保全县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900元/年。2.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所,增加床位150张以上。3.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列达到60%以上。

加强核对信息平台建设。1.与公安、住建、人社、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加强与县人民银行衔接沟通,推动建立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2.扎实推进省、市、县级联网,加强核对信息系统与低保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功能互补、资源共享。3.将核对程序引入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加强对已获得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定期核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加强核对工作队伍建设。1.狠抓核对机构建设和人员到位,切实开展信息核对工作。2.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核对机制建设业务培训班。

二、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发展养老服务业。1.推进《xx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尽快出台我县发展养老服务业具体政策办法。2.抓好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福利中心建设和20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引导扶持一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3.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4.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完成2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培训。

发展老龄事业。1.推动《xx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落实。2.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检查评估,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3.推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服务、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助等政策,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争取启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试点。4.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5.出台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和老年协会登记管理意见,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6.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创建试点工作。

拓展儿童福利。1.继续抓好孤儿保障政策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孤儿认定、档案建设和保障资金管理发放工作。2.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3.加快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争取儿童福利机构立项建设。4.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做好《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5.争取“明天计划”项目在我县实施工作。6.组织参加孤残儿童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脑瘫儿童康复护理专项业务培训。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3.推进慈善超市创新建设,新建一批社区“慈善超市”。4.组织开展“2015年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深入实施“美心工程”、“爱心改变命运”等慈善救助品牌项目,帮扶社会困难群众。

创新福彩发行管理。1.推动彩票销售稳步增长,保证彩票运营安全有序,销售福利彩票2000万元以上。2.加强销售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福彩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3.加强福彩销售渠道建设,方便彩民购彩,发展随机性彩民,推动福彩销售终端全覆盖。4.实施网点即开票“一站一枪”销售管理模式,做好网点即开票全省统一物流配送工作。5.抓好“锦绣中华”手机彩票游戏上市。6.推进依法组织福利彩票销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福彩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打造阳光福彩。

三、减灾救灾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1.落实《湖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湖南省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积极对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我县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不断规范各环节救灾工作。3.落实《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财政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4.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调研,探索推进灾害救助标准化建设工作。5.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6.加强灾情管理,做好灾情会商核定和对外发布,指导地方加强救助捐赠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推动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开展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内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1.强化县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好相关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协调建立县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不断增强民政救灾主体作用。2.大力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3.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救灾物资采购力度,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指导多灾易灾地区探索建立实物存储、协议储备等救助物资储备方式,形成规模适当、供应充足的储备能力,保证救灾应急需要。4.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创建1—2个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5.强化救灾队伍建设,指导、帮助基层民政部门配备救灾装备,积极参加全省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和减灾救灾业务技能比赛,提升救灾队伍应急保障水平。

四、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协调开展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全面清理和规范,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2.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意见,研究出台加强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活动。3.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社区)事务民主监督。4.继续实施“展璞计划”,建立村(社区)干部分级培训制度。5.完善考评指标,科学推进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

推进社区治理创新。1.贯彻落实全省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社区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2.贯彻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依托社区现有办公服务用房,加快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社区。3.全面落实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长效机制。4.贯彻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本规范》,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5.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部署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6.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推介示范单位和实验区的创新经验。

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1.抓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2.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3.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下延登记管理权限的具体实施办法。4.做好已成立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过渡衔接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5.重点推进我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1.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投诉、诉讼、听证和案件查处应急机制。2.加大对我县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3.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优化年检工作程序,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4.完成已经申报的基金会、公益类和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5.配合国家发改委、国家民管局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1.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登记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等内部治理规范,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2.严格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任职和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的相关工作。3.开展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4.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等创建活动,重点培养推出3—5个先进典型。5.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在湖南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开辟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活动专栏,公布我县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适时开展帮扶对接活动,发布需要提供资助的人员和项目信息。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1.争取财政支持我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优惠政策。3.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反映的票据办理和使用问题。4.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设,配合编办、财政等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录。5.搭建基金会支持社会服务对接平台,对接好与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与市州和县市区结对子活动。

创新社会组织党建。1.全面推进建立我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2.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3.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县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活动。

六、拥军优抚安置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1.按政策做好评残和其他新增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完善优抚对象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优抚资金监管,督促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作和发放军烈属光荣牌。2.深入开展“四帮”(思想帮助解惑、生活帮助解困、医疗帮助解难、住房帮助解危)活动,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优抚对象解困维稳工作。3.加快县级中心光荣院建设,提升优抚事业单位供养和服务水平。

深化烈士褒扬工作。1.按政策和法定程序做好评烈工作。2.抓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做好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升级申报工作。3.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精心安排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规范军休安置服务。1.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和第七批军休职工特别是伤病残退休士官接受安置工作。2.全面落实军休干部和军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确保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住有所居”。3.贯彻《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全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机制,打造具有湖南特色、时代特征的军休服务品牌。4.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大力推行文化养老,努力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5.探索军休职工服务管理新途径,试行军休职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6.以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军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1.争取县政府将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以县政府、县人武部名义出台年度安置工作文件,落实四类对象岗位安置措施。3.深化“双带双促”活动,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之家”建设,总结推广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自主创业就业经验,组织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4.抓好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关,保证“部队交得出,地方接得下”。

创新优抚服务体系。1.深入研究优抚政策,为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出合理化建议。2.探索创新与优抚对象良好沟通的渠道和平台,提高依法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双拥工作。1.扎实做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2.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依托国防教育媒体平台,加大双拥宣传力度,树立和宣传一批双拥典型。3.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军地共同谋划开展为抗战老兵送医送药活动。4.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发展。5.继续开展“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为驻汝官兵办实事、解难事。6.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1.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6号)和《湖南省2015—2020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提高遗体火化率和生态节地安葬比例。3.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殡葬综合治理机制。4.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

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管理。1.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人员临时救助工作试点。2.推进救助机构规范化建设。3.探索做好流浪精神病人、痴呆傻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救助保护工作。

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1.贯彻落实民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全面铺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2.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3.加快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1.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2.加强对婚登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3.探索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4.推动结婚登记颁证工作。

八、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做好乡镇区划调整。1.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相关工作,确保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平稳推进。2.根据各地城镇化发展水平,适时做好撤乡设镇及撤乡设镇街道的调研和申报工作。3.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认真调研调整后的乡镇运行机制、状况,探索行政区划管理与改革的规律,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

开展地名普查、规范地名管理。1.全面启动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清理整顿地名乱象,规范地名档案管理,探索搭建**区划地名综合管理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县“数字城市”建设。2.加强地名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地名标志管理维护工作机制。3.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公示制度,确保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范、科学、透明。4.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名文化,方言地名文化,丰富地名文化体系。

创新界线管理。1.完成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2.及时调处各类边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解决边界纠纷。3.创新界线管理,探索省界和部分市、县界线损坏界桩更换工作。4.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区划地名业务培训。

九、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拓宽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和领域。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素质。2.组织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和考前培训工作。3.配合做好支持“三区”计划工作,抓好项目的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式,培育发展社工机构。5.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和民办社工机构开发力度。6.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者带领志愿者服务机制,推动社区社会工作。7.开展好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

推动志愿服务能力建设和发展。1.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全面开展。2.联合制定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3.参与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十、老区扶贫和罗霄山扶贫攻坚工作

1.履行民政牵头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和老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区域与扶贫攻坚规划》落实,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统筹考虑向片区倾斜。2.参与“授渔计划”行动,让更多的老区贫困学生学有所长。3.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充实县乡两级老促会领导机构。

十一、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综合执法检查制度,组织对3—4件民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建立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集体讨论研究制度,成立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领导小组,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民政助理员业务工作培训。2.建立完善民政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3.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培养一批业务骨干。4.在殡葬行业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积极推行殡葬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1.抓好《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民政部修订)的贯彻实施工作。2.建设县本级容灾备份系统、数据交换平台、信息资源库。3.做好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的日常运维保障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1.加强对民政系统贯彻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落实相关法律政策、管理使用重大资金、实施设施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2.深化与媒体合作,开展“最美民政人”系列报道,增强民政人的亲和力。3.加强主题宣传策划,按照经营新闻产品的理念,打造5—8个重点民政工作多媒体“新闻包”,搭建民政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项目库。4.加强民政新闻宣传能力建设,举办新闻专题培训班。完善民政舆情监测和新闻预警应急反应机制,积极应对和化解负面舆情信息。5.开展转型民政理论研究,助推民政转型发展。6.加强信访、综合、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

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纪委十六次全会和民政部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民政局工作计划范文


民政局工作计划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工作计划范文,请大家参阅!

新的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工作。为准确查清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公平公正实施社会救助,在受理低保申请时,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传统调查手段,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制度,严把低保进入关。招聘低保核查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低保调查、审核工作。利用现有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在街道办社会保障服务台基础上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二)继续做好20xx年度低保复核工作。做好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做到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强力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责任低保”,构建标准科学、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双拥保障能力。继续做好残疾军人申请评残调级医疗鉴定和材料审核上报,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跟踪落实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争取上级部门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水平。抓好涉军人员的稳控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四)继续落实80岁高龄老津贴发放工作和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区符合条件的80岁高龄老人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津贴,80—9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按月发放。继续做好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保险参保工作。

(五)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贯彻落实新出台《**省社会组织条例》,《**省民政厅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的登记办法》。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对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脱钩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加快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启动和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工作。全面实现全区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的建设,推进全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编制社会组织信息采集目录,构建覆盖全是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的信息化系统和社会组织大数据管理模式。

(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政策创制。配合出台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制定和出台《**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区社区减负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区行政村(村民小组)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区村民小组工作指导意见》、《全区村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全区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全区“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规范》。编制出台全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建设,完善监督和工作制度,做好培训和评估工作,适时召开全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做好20xx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调查摸底、动员部署、工作培训、法规政策梳理等准备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有序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抓全区试点示范建设,适时召开推进工作现场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七)建立和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按照“巩固、调整、规范、提高”的方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共管、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体制,加大殡葬行政执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和健康、文明、节俭、向上的社会风气。完善和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完善以居家供养为主体,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肯干,其他形式福利机构为补充,社会福利网络为依托,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人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八)继续完善养老工作机制。建立老年人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全面启动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公众提供快捷、便利的地名信息服务。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科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妥善处理好界线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县民政局工作计划


县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重点抓好汛期抗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完善救灾备灾预案,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帮助灾民恢复被毁民房重建,加大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积极做好农房保险和理赔工作。

三、扎实做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精准掌握困难群众缺粮缺衣被情况,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完善冬春救助方案,确保不出现非正常现象。

四、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低保政策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实行“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全县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自治区要求。加大对低保金发放跟踪管理监督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五、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平台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联系,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解决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

六、扎实抓好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七、争取合浦县社会福利院养护1#楼动工建设。合浦县儿童福利院孤儿宿舍楼和合浦县公馆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争取在20xx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完善光荣院、福利院、敬老院、五保村、农村幸福院、老人活动中心等福利基础设施,改善五保老人居住生活条件。

八、巩固双拥模范县成果,认真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九、加大地名普查工作力度。对全县地名资料实行数据信息化管理,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地名信息服务。

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促进新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完成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业主及雇员的就业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持之以恒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教育为抓手,着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部业务工作水平,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查“四风”,严惩腐败,为完成新的历史使命提供组织保障,为合浦与全市同步率先在全区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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