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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方案怎么写

环境监测方案。

人生是需要规划的,请优先规划出自己的人生路线,让自己有一个清晰的奋斗目标,才能有广阔,灿烂的发展空间。为了更有效率的工作,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只有不断地打磨,我们才能写出一个好方案。你感觉对写方案毫无头绪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环境监测方案”,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环境监测方案(一)

×公司是网络遍布全球的专业服务机构,设有由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行业专责团队,致力提供审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的成员机构遍及全球148个国家,拥有超過113,000名员工,详见最后介绍。

对于×公司这样的跨国公司来说,管理机房环境与网络参数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于是使用了Sensaphone IMS-4000专业远程环境与网络监控系统。

美国Sensaphone公司是机房环境监控领域的著名国际厂商,凭借其卓越产品:Sensaphone――集成式远程的(即无人值守的)环境与网络监控报警系统,以其绝对的性价比优势以及可靠的质量赢得了全球众多固定用户的支持与信赖,其产品适用范围广阔,可对各种行业生产或操作流程中的环境温度、湿度、泄漏、储存/冷藏系统、有害气体、电力系统、通信设施、消防安保、网络设备等各项重要环节实施无人远程监控与预警。

Sensaphone是一家专业设计/制造卓越远程环境监控系统的公司。无论何时何地,该系统都能为用户实时报告急需/重要的数据。二十年之前,我们创新地开发了第一代产品,极大地满足工业/企业市场的需要,填补了市场的空白。那时,工业/企业界都需要一种无人现场值守系统,它可在不同条件下监测并报告环境的重大变动,而我们第一代产品完全符合了此需要,它可把关键信息快速而准确地报告给相关人员。

IMS-4000是专为现代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机房而设计的环境及网络监控报警系统。IMS-4000 除可监视机房内的环境参数外,更可监控网络上的Ip设备。它可通过多种不同的通信方式发送报警信息。而且IMS-4000 已结合了网页服务器及电邮服务器的功能,用户可方便地在互联网或通过电子邮件得到机房的信息。

×公司通过IMS-4000实现对机房温度、湿度、烟雾、噪音、漏水、门禁、安全、电源及空调、UpS故障报警等。同时,还可监控网络上的Ip设备,定时检查Ip设备的状态,包括路由器、服务器、打印机等带有Ip地址网络设备。

IMS-4000为×公司各分公司机房提供7×公司24小时的不间断、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服务,通过对潜在危险的监控,以保证机房正常运作,防止服务中断,减少客户投诉等。

在以前,这些站点是通过人力监控的,时间都消耗在往返各个站点的路上,而且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机房仍处于无监控状态。IMS-4000能够持续监控这些设备、能够检测到可能引发问题的最微小的状态变化。一旦检测到某一非正常状态,那么系统将自动通过本地报警、远程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SNMp陷阱等方式通知管理人员,或并且报告当前状况,管理人员可以立即赶往现场或指派附近的人员进行处理与纠正,也可以本地或远程电话、双向电子邮件、网页、WAp、远程Modem接入等处理,极大地减少人工费用,依靠它的相对于人的可靠性与价格上的优势,×公司大大地裁减了下属站点的监控人员,而且通过重组维护人员的,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人力成本。

除此之外,IMS-4000系统也减少了机器的停工时间,消除对贵重设备的损坏,及时地解决了潜在的灾难。总之,×公司成功地减少了约30%的运营成本,也减少了顾客的75%的投诉,的回报是显而易的。×公司的协调员Jessica Villalobos说:“IMS-4000系统的应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因为它消除了约75%的顾客的投诉,之前从顾客投诉到解决问题的平均时间为6小时,而IMS-4000系统使得问题在潜在阶段即被解决,有效地避免了顾客的抱怨,如此地成功以至于总部重组了客户服务部门,构建了更为有效的管理机构,同时解除了两班倒工作制以及所有的周末加班。”

减少了人力成本与运营成本的最大好处还有保证×公司与其合作伙伴的关系的稳步前进,在更大程度上,IMS-4000增加了公司的工作效率,提高了顾客的满意度与服务水平,保证了与顾客的关系的日趋和谐。

目前,×公司在国内设立的所有分公司都安装了IMS-4000系统,例如:香港、成都、深圳、广州、北京、上海、青岛、福州、杭州等地,在香港安装IMS-4000主机,监测8个环境参数及64个Ip地址,因为每台主机最多可支持31台IMS-4000副机,所以成都等地只需要安装副机,同样监测8个环境参数及64个Ip地址,主机与副机之前通过广域网联结,所占数据流量很小,任何授权人员都可随时随地管理。

拓扑图:

深圳市斯特纽科技有限公司始终专注于机房环境监控领域, 提供一流产品及解决方案,“专业professional 专注Absorbed 专一Single ”,无论何时何地都为客户提供数据与财产的保护,防止灾难的发生。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对国际最新应用技术引进与强大技术实力,紧密结合客户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完整而全方位的服务,已取得良好的效益,并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与赞誉。公司以深圳为总部建立了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分支机构,并构成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销售网络。

环境监测方案(二)

西永微电子工业园CNG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提供,监测任务委托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完成。

拟建项目位于西永微电子工业园西园二路(惠普南面600米左右)。项目联系人:黎辉款,联系电话:13350348989,现场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5213314993。

声环境

监测布点:共2个,分别布置于加气站中心(1#)、加气站门口外公路噪声(2#)。

监测内容:昼、夜等效A声级。

监测频率: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方法:按现行规范进行。

监测布点详见附图。

环境空气

提供西永微电子工业园附近例行监测数据(NO2 、SO2 、TSp)

地表水

提供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永断面2009年或2010年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监测数据

监测因子:pH、COD、BOD5、NH3-N、石油类

监测断面:梁滩河西永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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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绿色作为全市发展的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通过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构建统一、完善、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支撑,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二)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布局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建设运营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和信息统一发布。

(三)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综合分析和预报预警。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履行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驱动创新、提升效率的作用,依托现有环保平台,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联动、部门协同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初步建成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具体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满足环境质量评价、考核和预警需求,实现大气、水、土壤、噪声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陆地、水体、饮用水水源等辐射监测点位进一步完善,全面反映我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监控企业建成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生态状况监测网初步建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有效运行。

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方法和标准,实现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预警应急全面加强。升级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空气质量预报精确度,逐步实施水体、土壤污染风险预警。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生态环境监测权责更加明晰。政府部门、监测机构、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测事权更加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进一步落实。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设点,完善网络。

1.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国土房管、规划、水利、卫生计生、林业、园林、气象等部门,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布设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覆盖全市、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市控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市级部门确定;区县控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确定。

(1)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在区县城及重庆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全市主要空气输送通道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城市、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含降水、降尘)和相关气象要素监测与预报预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需要,在现有xx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加密监测点位,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设置2个监测点位。在风景名胜区、重点化工园区、重点乡镇(街道)、主要城市道路等规划布设空气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交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2)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在全市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重要水文地质单位、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主要港口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源地水质、水功能区水质与水文等监测和评价。监测范围覆盖长江、嘉陵江、乌江、沱江、汉江、沅江等6条河流的干流和流域面积xx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以及跨界(省、区县界)河流出入界处、库容量xx00万立方米以上已划分水域功能的7xx个大中型湖库、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峡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主城区典型黑臭水体等。根据区域污染防控、环境管理考核、预报预警需要,适时增加监测因子,增设监测站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xx)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在耕地、林地、草地、污染企业、工业园区、气田采矿区、固废集中处置场地周边、历史污染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饮用水水源地、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产地质量、农业面源污染、污染土壤修复等监测和评价。(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4)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逐步开展低频噪声监测与噪声频谱分析监测。适当增加客货运交通枢纽场站、环线高速、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进城高速人口密集区噪声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5)完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在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空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生物等环境要素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现有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新增8至xx个自动监测点位;在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设置2个陆地监测点位。完善水体监测断面,增加涪江放射性水平监测,适当加密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库区监测断面,增加大型饮用水水源放射性监测点位;设置商业中心电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2.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

(1)落实排污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企业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传、依法公开。国家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市级及以下重点监控排污单位根据实际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各自承担建设与运行维护责任。(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排污企业)

(2)加强污染源监测与统计。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建筑施工源、核与辐射污染源、面源和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环保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监管需要,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评价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排放的全面情况;依法将企业自行监测纳入对排污单位的许可证管理、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范围。市政部门组织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的布点监测。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的布点监测。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对企业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监测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道路机动车尾气污染、易撒漏物质运输车辆扬尘的布点监测。环保、交通和海事等部门组织实施对港口码头污染、船舶污染的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海事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xx.建立生态状况监测网。

建设地面生态定位和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及主要山系河流等重点区域建设生态定位监测站或固定观测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调查和评估,满足区域生态保护工作需要。优化现有资源,重点推进一批地面生态定位监测站、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

加强卫星、无人机遥感监测,综合采用环境卫星、无人机航拍及多源遥感影像源,结合地面监测站点数据,逐步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服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着力提升我市的生态、水、大气等综合遥感监测和技术研究能力,实现对典型区、典型生态系统等大范围、全天候监测,对县域、市域、生态区等不同尺度开展生态状况监测与分析评估,准确掌握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

市和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对生态环境质量评估与考核要求,拓展监管区域,增设监测点位,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全市联网,信息共享。

4.优化融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

统筹推进环保物联网建设,实现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点,以及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自动监测点数据传输网络互联互通。依托水土云计算中心基础设施,逐步融合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云计算服务平台,实现生态环境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5.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汇聚共享机制。

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方法和标准,整合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房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林业、气象等各部门、各行业生态环境数据,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2018年建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交换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逐步推进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时共享交换。(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6.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在现有环保数据平台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汇集管理海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管控数据质量,提供各级政府各部门数据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构建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构建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市级相应职能部门子平台,为政府治理、环境评价、产业发展和公众参与提供大数据应用服务。重点围绕扬尘、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机动车污染管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安全,推动大气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建设和水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建设;共享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8年,基本形成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主体框架。2018年,在综合决策、环境监管、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形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7.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要求,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要素,明确对外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和开放数据目录,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

(三)自动预警,快速响应。

8.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升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依托环保物联网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气象数据的全天候采集监控、分析研判和预报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职责和预警应急要求,加强扬尘、燃煤及工业、交通、生活等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应对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等)

(2)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在国家考核断面、跨省界断面、跨区县(自治县)界及入江断面、超水域功能断面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重点流域、湖库水质预警系统,开展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并实现水质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同步联动,快速响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

(xx)土壤环境质量风险防控。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重点土壤污染风险区的特征污染物分布特征、动态变化情况,分析污染成因和来源,预测潜在的生态风险和健康风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林业局等)

xx.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控预警。

(1)重点排污单位监控。依托环保物联网监控调度平台,实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和管理信息的全市联网共享、污染自动预警、超排实时告警以及精确追踪定位。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特征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力争实现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提前预警、事故告警、警情追踪。(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安监局等)

(2)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监测。在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点实施全过程监控和环境风险自动预警。建立危险化学品储运监控体系,对危险化学品存储和运输过程实施远程自动监控,严格防控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的环境风险。实施监控重点单位的高风险放射源,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安监局等)

xx.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

定期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生态灾害发生的预报预警,及时指导生态建设与保护。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与研究,加强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三峡库区水环境放射性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四)强化应用,依法追责。

11.加强监测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监测和评估结果,将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比及生态补偿的依据,为环保督查、生态环保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等)

12.开展生态环境同步监测与执法。

加强“测管协同”,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市和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等)

xx.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

落实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法律规定,各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承担法律责任。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核查、部门查处及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及有关行业监测机构主管部门)

严格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名录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分级评价与分类管理机制,对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实行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监测机构,依法取消其资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及有关行业监测机构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落实各项任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系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和监测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调研,研究制定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办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规定等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建立完善污染源、大气、水、土壤监测等领域适应地方实际的监测方法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投入机制。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财政保障机制,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及其相关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探索建立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采用委托运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市场化方式,依托市环保局现有平台,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融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强化环境监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属性,明确机构设置、职能任务、编制配备和财政保障方式等,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环境遥感监测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机构队伍与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培养规划,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遥感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机动车检测与辐射监测、预报预警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等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xx〕20号)等文件要求,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生态环境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环境监测热点问题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将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作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引进优势企业、培育龙头企业等途径,尽快完善物联网、监测设施设备制造等完整的产业链,支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国产化监测仪器设备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生态环境监测经验丰富、技术领先的国家交流,委派专业人员参加环境监测经验及技术海外培训、考察、国际论坛等。通过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我市环境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依据
(一)《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
(二)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2013]3号)。
二、监测目的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xx] 30号)的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学生健康危险行为及教学环境安全卫生状况的监测工作。
(二)掌握和了解各级中小学校教学建筑设施、设备及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卫生安全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河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长效工作机制。
三、监测对象与内容
(一)监测对象
县(区)监测不少于12所,包括县城中学2所,小学2所;乡级中学2所,小学2所;村级小学4所(各省辖市、县、区监测的学校中应包括1-2所民办学校)。、
(二)监测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学生人数、学校层次、学校类型、学校性质、学生夜自习情况等。
2、教学设施情况:包括教学楼朝向、教学楼外廊栏杆(栏板)高度、教学楼外廊宽度、每栋教学楼供学生使用的楼梯数量、教室照明情况、教室人均面积、应急灯安装情况等。
3、教学辅助设施状况: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教室CO2浓度(冬春季各1次)、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厕所类型、校园内洗手设施等情况。
4、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水质。
5、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
详见附表1河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记录表。
其中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水质和学校食堂餐具的监测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选择,全省不做统一要求。
四、监测方法
教学设施的监测参照《学校卫生监督评价》(GB/T18205-20xx)执行,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检验方法按照公共场所二氧化碳检验标准方法进行。
学校生活饮用水、食堂餐具的检验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方法进行。
五、监测指标及要求
(一)指标: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100%
(二)指标的计算方法
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辖区应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100%。
(说明:应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本考核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案中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考核年度,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
(三)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应监测学校的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六、预期结果
(一)通过监测,获得本年度我区各级中、小学校(城市、乡及村级学校)教学建筑设施、学习环境卫生状况的基本统计数据。
(二)获得本年度我区各级中、小学校(城市、乡及村级学校)教学设施安全状况的基本统计数据。
七、工作进度及数据上报
(一)2013年3月,对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内容、方法以及监测结果数据统计软件使用与数据录入技术培训。
(二)2013年4月—9月,疾控中心对各目标学校教学环境卫生进行现场监测,10月10日前,将本年度监测结果录入,并将数据库及、核查报告上报至南阳市疾控中心。
八、监测工作资料的收集与评价
(一)资料收集
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20xx年版)》中的资料目录显示,各级疾控中心应收集整理以下基本资料:
1、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通知、方案和工作计划;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3、各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原始监测记录表;
4、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录入数据库;
5、生活饮用水、食堂餐具监测采样单及相关检验结果记录表。
6、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痕迹资料。
(二)应上报资料
各省辖市应向省疾控中心上报的资料:
1、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录入数据库(EpiData数据库文件);
3、各省辖市、县、区两次数据录入核查结果文件;
4、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环境监测采样报表(EXCEL文件)。
(三)对各级疾控机构考核评价标准
1、上述四项基本资料收集齐全,内容详实;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3、各级疾控机构按时上报数据;
4、其他相关指标。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第2页


九、监测经费
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财政申请监测工作经费。
十、对附表1有关监测指标解释
第“22”项,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健康素养监测方案


**市建国路街道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

一、背景

健康素养是健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自身健康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素养,是提高我国居民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

国务院2012年7月下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已将健康素养水平作为“十二五”时期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基本标准之一。通过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能够全面了解我办事处居民健康素养的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

15——69岁的城乡常住人口。

(二)监测范围

小三四工二村、八工一村共2个村中开展。

(三)抽样方法

每个村抽取70个家庭户。用KISH表法,每户抽取1名15——69岁常住人口作为调查对象,实际完成60份调查问卷。两个村共计完成120份调查问卷。

(四)监测内容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监测对象的健康素养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3个方面。

(五)现场调查及质量控制

1、采用入户调查方式

问卷由调查对象自填完成,如调查对象不能独立完成填写,则采用面对面询问方式调查。各监测点成立现场调查工作组,确定负责人、协调员、调查员、质控员及数据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

2、质量控制

各包点的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负责各自监测点的工作人员。调查员不能使用诱导性或暗示性语言,如遇被调查人文化水平较低或存在语言障碍时,可作适当解释,但解释要忠于原意。调查员要当场核对问卷,质控人员对当天所有问卷进行复核,并填写质控记录。

三、进度安排

2012年9月24日前上报两个村村委会名单和每个村的总户数及每户户主名单,上报**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

2012年10月19日参加**市的培训工作。

2012年10月22日前完成对两个村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2012年10月27日前完成两个村120户家庭成员登记表,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

2012年11月10日前召开两个村的动员及培训会

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入户现场调查工作,期间爱卫办将对各监测点调查工作进行督导,并抽取5%的问卷进行复核调查。

2012年12月10日前将调查问卷、等资料上报到**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

四、专业技术指导人员联系方式

**市建国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玉萍(负责协调工作)13579***374

金楠(负责小三四工二村监测点)136899***31

王倩(负责八工一村监测点)135796***74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加快教育强区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增强全系统教学质量意识,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特制订《xx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方案》。

一、健全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体系
1.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区教研室、督导室和招生办具体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局每学年组织召开1-2次教学质量监测工作会,做好学情、教情分析,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2.校级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建立校长负责制,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农村初中和城区中小学以校为单位,每学期召开1-2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相关的制度、计划、实施、改进等工作。加大对教学质量的监测力度,提高质量监测的信度,有效监测影响教学质量的要素,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证。
任课教师要以实施有效教学为目标增强质量意识,狠抓教学环节和过程;认真研究学生、吃透教材、创新教法、精心组织、善于反思,不断提高执教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破解,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理念、方法和措施,适时进行学科教学监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完善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制度
3.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管理办法,加强质量测评的过程管理,对违反质量测评管理制度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科目设置及组织形式应体现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高考、中考质量测评管理制度。教研室对各学校高三年级、九年级教学进行重点调研指导。教研室和招生办每学年对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进行质量分析,并进行通报。质量分析结果作为教育局评估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和校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各高、初中学校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复习备考工作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毕业班教学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5.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测评制度。中小学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由分管局长负责,教育股和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统一测评某一学段考试科目(与期末考试同步)。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分析统一测评科目的反馈结果,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对辖区内各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
6.教学质量管理学期报告制度。每学年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结束后,招生办要将监测结果记入数据库并形成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在全区通报。监测结果作为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测评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7.听课检查制度。教育局长、副局长、乡镇教育专干和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了解课改情况,掌握教学实情。每学年教育局长、副局长听课不少于12节,分管业务副局长24节,兼职教研员40节,专职教研员60节,乡镇教育专干30节,校级领导30节,分管业务副校长40节,教师20节。教育局每学年对以上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1—2次专项检查,中小学校长听课记录由教育局长亲自检查,所有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把校长、乡镇教学督查人员听课检查结果与绩效量化考核挂钩。
8.教学常规管理检查评价制度。教育局每学年对城区中小学和农村初中、中心小学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价,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学校要按照反馈意见,向教育局提交整改措施并及时予以落实。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9.教学质量评价激励机制。教育局每学年召开一次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工作会议,表彰奖励教学质量先进学校、优秀校长和先进教师。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激励机制,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落实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责任
10.教育局将加强对中小学期末检测、毕业年级质量监测和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等监测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改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努力推动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
11.教育督导室要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作为一项核心工作常抓不懈。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为抓手,详实掌握情况,发现工作亮点,促进学校快速提高办学水平。
12.教研室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心,深入调研学校教学状况,专题研究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各种因素,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加以改进,提出教学改革发展的建议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小六毕业考试和非毕业年级质量测评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和总结反馈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要精心组织初高中学校制定切实有效的备考复习方案,开好备考工作研讨会,努力提高复习备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入开展课题研究与教学研讨活动,多措并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13.招生办要具体负责高考、中考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环节严密、操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将质量监测数据及时汇总并记入数据库,对数据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类整理,及时通报,以促进学校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4.校长和教师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下功夫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大力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建立学校全员监测、全面监测、全程监测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强化师生的主观能动性,使教学成为不断反思、改进、提高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明确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内容
15.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制。教研室、督导室负责对城区中小学和乡镇初中、中心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乡镇负责对所属其它小学(含教学点)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
(1)教学常规:主要评价学校及其教学组织的管理能力、课程开设、计划、活动、教学常规检查及评价和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2)教育科研:主要评价学校课题立项、课题研究过程、课题结题、研究成果等方面工作情况和校本研修的制度建设、教师专业发展、集体备课、评课议课、校本课程开发、承担或参与教研活动、校本教研成果展示、活动及成效宣传等方面工作情况。
具体评价内容及办法见《xx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考评表》(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满分100分)。
16.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项目(以教育局抽测结果为依据):①平均分;②优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区同类学校排名。
具体计分办法:
①平均分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分,计40分,每高于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平均分1分,减0.5分;
②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于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③及格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于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④同类学校均分第一名计40分,以后名次每退1名少计1分,至0分为止;
基准分100分,上不封顶,下至为零。
17.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小学评价对象为全区所有小学毕业年级,以小学六年级质量测评成绩为考评依据;初中评价对象为全区所有初中毕业年级,以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考评依据。高中评价对象为全区所有高中毕业年级,以榆林市教育局、市招办公布高考成绩为考评依据。

评价项目:
(1)小学教学质量监测项目:①平均分;②优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区同类学校排名。
具体计分办法:
①平均分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分数,计40分,每高平均分1分加0.5分, 每低平均分1分减0.5分;
②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平均线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③及格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一个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④全区同类学校均分第一名计40分,以后名次每退一名少记1分,依次递减至0分为止;
基准分100分,上不封顶,下至为零。
(2)初中教学质量监测项目:①平均分;②优秀率,③及格率;④全区同类学校排名;⑤统考500分以上学生区属高中录取率;⑥保送生成绩转换中考成绩。
具体计分办法:
①平均分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分数,计40分,每高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平均分1分减0.5分;
②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③及格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计10分,每高平均线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④全区同类学校均分第一名计35分,以后名次每退1名少计1分,至0分为止;
⑤统考500分以上学生区属高中录取率100%,计5分;录取率95%—99.9%,计3分;录取率90%—94.9%,计2分;录取率85—89.9%,计1分。
⑥一中保送生前十名每名总成绩以一中当年统招学生最高成绩加20分计,其余保送生以当年一中统招新生最高成绩计;苏中和二中保送生以学校当年统招新生最高成绩计,所有成绩计入保送生初中毕业学校总成绩。
基准分100分,上不封顶,下至为零。
(3)高中教学质量监测项目(适用于除市一中外的其它高中学校):①上线率;②上线人数;③进步幅度;④全市个人排名。
具体奖励办法:
①二本及二本以上上线率不低于上一年度,奖励学校20万元,一本上线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学校1万元,二本上线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学校0.8万元;
②本学校二本及二本以上上线率与全市上线率相差幅度与上一年度相比,每进步一个百分点奖励学校5万元。
③市苏州中学考生个人总成绩进入全市文史类或理工类前50名,市二中考生总成绩进入前100名,每入围1人,奖励学校3万元。市二中考生个人总成绩达到一本分数线,每入围一人,奖励学校五千元。
市苏州中学和市二中高考奖励根据两校高一新生入学中考成绩,给学校下达三年后高考任务指标,该指标随全省高考年度招生计划的调整而适时适度调整,如圆满完成任务,奖励每校10万元,超出任务指标,每考上一名二本奖励学校XX元,考上一本奖励学校5000元。
18.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以教学管理工作评价、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抽测评价、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三个方面的综合积分为评价依据。
评价项目及权重:①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占20%;②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占10%;③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占70%。综合积分满分为100分。教学管理项目得分以每年“双常规”检查考核为依据。
综合积分作为表彰“教学质量优秀学校”的依据。

五、运用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评结果
评价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单项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学校数量以同类学校25%计(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取舍)。
19.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小学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获奖学校第一名奖励学校毕业年级每班1.5万元,其后名次以每班0.2万元递减,农村与城区奖励标准相同。初中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获奖学校,第一名奖励学校毕业年级每班2万元,其后名次以每班0.2万元递减,农村与城区奖励标准相同。在当年全区统一组织的高一保送生考试中,考入市一中、市苏中和市二中前30%名内的保送生以每生1000元、中间40%名内以每生800元、后30%名内以每生500元的标准,奖励保送生初中毕业学校。

20.教学质量进步奖。本年度学校在全区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名次与上一年度相比较,农村初中学校进步五个位次以上(含五个位次)、城区初中学校进步三个位次以上(含三个位次),奖励学校5000元(不含民办学校);农村乡镇小学和城区小学进步五个位次以上(含五个位次),奖励学校(乡镇)XX元(不含民办学校)。
21.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非毕业年级教学质监测获奖学校,小学第一名奖励所在年级每班4000元,初中奖励所在年级每班5000元,其后名次以每班500元递减,城区与农村奖励标准相同。
22.农村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评价结果进入同类学校前15名,农村小学进入前20名,城区初中学校进入前5名,城区小学进入前7名的学校,方可参评先进单位(文明学校)等荣誉,也是校长提拔任用的考核条件之一。
23.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集体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集体奖依据教学管理考评结果、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结果和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评予以奖励。获奖学校授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集体奖”奖牌。
24.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校长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对于学校教学质量高,工作实绩突出的校长,给予一定奖励。
25.教学质量先进教师在教师发展性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优树模、兑现绩效工资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6.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三年考核均为全区同类学校倒数第三名的学校,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三年内不予评优树模;连续三年考核均为全区同类学校倒数第二名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三年内校长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三年考核均为全区同类学校最后一名的学校,调整校长工作岗位。

六、附则
1.本方案从XX年开始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局。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环境监测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环境监测方案怎么写”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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