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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行动实施方案。

在发挥自己的才能前,我们要先学会做计划,做准备。当我们不知所措时,我们就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一份方案了。经常编写方案,可以让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地进步。关于方案应该怎么写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合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阻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市,切实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同时加强全市森林植物检疫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根据安徽省《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经市林业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违反森检法规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合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行动。为确保大检查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全面检查,认真查找森检机构在检疫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补缺补差,强化措施,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传播蔓延;严肃法纪,加强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队伍,促进行业自身建设的改进和完善;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整顿调运检疫秩序,有效整治漏检、逃检等行为,着力提高检疫执法水平和检疫监管能力;同时,通过大力宣传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依法检疫意识,营造良好的检疫执法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
1、对苗木繁育基地、涉木企业、涉木市场以及重点建设工程进行检疫执法检查,尤其要重点检查在山区、林间进行电网改造所用电缆盘;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建设通信网络、广电网络等工程时所用光缆盘;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摩托车等木质包装材料。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依法履行检疫申报程序或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2)骗取、买卖和转让《植物检疫证书》行为的;
(3)未经检疫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包括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箱、托盘等)行为的;
(4)从松材线虫病疫区非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的违法行为的;
(5)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所在县(区)是否对定点加工企业的疫木除害处理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管,建立详细的疫木进出台帐,并将各除治区采伐下山的疫木数量与进入定点加工企业的疫木数量进行核对,从而杜绝疫木的流失。疫木除害处理后是否进行检疫检查,并签发《除害处理合格证》,加盖除害处理标识,并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制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查的方法
以市、县森防部门为主,市、县林业局林政、公安部门配合,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分组、分片对所辖区域内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是:市森防站和包河区林业局组成市区片检查组,由市森防站长高乾奉任组长,负责市区范围内的检查工作;其余三县由各县林业局组成本县检查组,由各县森防站长任组长,负责本县所辖区域内的检查工作。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1、11月1-15日:准备阶段
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广造声势。组织参加此次行动的检查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检疫执法程序等,切实提高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各检查组认真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对本辖区内的检查对象进行排查摸底,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证据,确定重点检查对象。
2、11月16-12月25日:实施阶段
各检查组依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认真检查,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处理,整理案卷,并认真填写《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执法活动统计表》和《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见表1、表2)。同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进行查摆。
3、12月26-31日:总结阶段
各检查组执法行动结束后,要将汇总表格及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市执法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经市林业局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检疫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施光金任组长,市森防站站长高乾奉任副组长,各县区林业局分管局长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森防站,负责落实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及案件查办、督办,负责联系调度情况信息,协调解决执法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对外发布或报道信息,负责各项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检查的有关要求
1、有关执法行动的信息对外宣传,必须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和报道,对执法行动中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2、各检查组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情况每周以电子文本形式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562549,联系人:顾玉霞,电子信箱:。
3、执法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案必办,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行使职权。办案中,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确保办案质量。不得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得超越法律权限办案,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表1 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执法活动统计表

市 县(市、区)
被检单位或个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情况检查日期










注:在检查结果一栏要尽可能写明违法违规的具体方面,在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情况一栏要详细填写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执行情况等。对森检机构自身管理和行业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省级负责对市级,市级负责对县级的方式进行抽查统计。

表2 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市 县(市、区)
一、苗木繁殖基地全县总数(个)
检查数(个)
未能依法履行产地检疫和调动检疫数(个)
活动期间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份数
二、涉木企业全县总数(家)
检查数(家)
违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数(家)
三、涉木市场全县总数(处)
检查数(处)
违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数(家)
四、重点建设工程检查数(处)
涉及光缆盘、电缆盘总数量(个)
违章调运数量(个)
涉及木质包装总数量(个或立方米)
违章调运数量(个或立方米)
五、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全县总数(家)
检查数(家)
存在问题的企业数(家)
六、木竹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全县总数(个)
检查数(个)
检查站登记的违章调运涉检物品件数
七、宣传和执法人员情况编印宣传材料数量(份)
检查活动宣传报道稿件数量(份)
举办执法活动培训班期数
培训人员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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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这次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要围绕目前全市法官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的八大不良习气,重点检查:1、宗旨意识淡薄和群众观念不强,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对人民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拖拉,训斥指责。2、特权思想严重,滥用司法职权,随意使用强制措施,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3、学习风气不浓,司法能力不高,贪图吃喝享乐,干预他人办案,徇私舞弊,与律师不正当交往。4、庭审、执行活动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5、司法文书不规范,叙述事实不清,援引法条不准,判词说理不明,遗漏裁判事项,校对打印错误。6、违背司法礼仪,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7、纪律松弛散漫,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违反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相关规定。
方案步骤
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从8月20日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8月20日-9月6日)
主要任务:通过动员和学习,联系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学习内容:
1、重要论著和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论述;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在全省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党纪法规及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审判纪律处分办法》、《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省法院《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关于严禁法院工作人员过问职务外案件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
学习方法: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对重点篇目进行深入学习,建立学习签到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不少于3篇的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动员阶段的主要环节和要求:
1、召开动员大会。全市两级法院都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进行安排部署,“一把手”要亲自动员。
2、要围绕“为什么说人民性是本质属性、核心价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体现人民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保障人民性的实现”等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进一步端正干警司法为民理念。
3、以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为重点,本文 以黄松有腐败犯罪等案例为反面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每位干警都要撰写接受警示教育的体会,各单位都要写出开展警示教育的总结报告,并报上一级法院。
4、针对近期发生的滥用司法强制措施等事件,深入开展反对特权思想教育,强化干警的为民意识。
5、开展向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虞城县人民法院大杨集人民法庭庭长郑勋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其感人事迹,努力弘扬人民司法主旋律,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6、通过开辟学习园地、组织交流学习体会、举办演讲比赛、宣传先进典型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
(二)查摆问题阶段(9月7日至9月30日)
主要任务:对照张立勇院长在全省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的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八大不良习气及本方案明确的检查重点,把个人查、领导点、集体议、群众评结合起来,实事求是,认真查摆,找准、查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存在的差距。
查摆问题阶段的主要环节和要求:
1、个人自查。对照查找问题的重点,结合自身思想、作风纪律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开门征求意见。畅通征集意见和了解民意的渠道,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如实反馈。
3、评查重点案件。对因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工作不负责任、作风简单粗暴引发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和上级机关要结果、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要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
4、撰写剖析评议材料。对照党纪条规和法官行为规范,结合自查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

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个人剖析评议材料。
5、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认真查摆和撰写剖析评议材料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理清工作思路。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8日至11月4日)
主要任务: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坚持思想作风整改与工作整改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健全工作制度相结合,自我整改和组织处理相结合,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见诸行动。
整改提高阶段的主要环节和要求: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方案要科学合理,既立足当前,解决好通过努力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使群众看到成果、见到实效;又着眼长远,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
2、集中解决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已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3、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对检查出的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人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5日至11月15日)
主要任务:按照验收标准组织检查,检验活动效果,做好活动总结。
检查验收的标准:
1、思想认识到位。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态度积极,工作认真,正确处理工学关系,以检查促工作。
2、组织领导有力。党组重视,“一把手”亲自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活动有声有色,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工作措施落实。方法步骤、主要环节、工作质量符合方案要求,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4、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达到预定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检查验收方法:市法院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重点检查开展活动的方案是否可行,工作措施是否有力,查摆整改是否到位,活动效果是否明显。在市法院检查验收前,各单位先进行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总结于11月9日前上报市法院。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法院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是最高法院根据当前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20xx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党组要深刻认识不良司法作风的极端危害性,增强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要把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其他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市法院已经成立了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司法大检查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组织上保证大检查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严格纪律,注重实效。这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带头解决问题,为广大干警做出表率。要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进一步严肃司法纪律,从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紧紧抓住影响公正司法、损害司法形象的关键岗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条条、一项项地认真整改,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查什么问题,查出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确保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积极贡献,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其感人事迹,努力弘扬人民司法主旋律,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要加强舆论监控和引导工作,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发挥法院新闻宣传、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阅评员的作用,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督促,认真检查。在活动中,省法院和市法院将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下级法院开展大检查活动的督促指导,帮助下级法院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活动开展认真扎实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活动不积极、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以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责令重新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目前,全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把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与加强队伍建设,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扎扎实实搞好活动,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既要把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更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突出问题;既要立足当前,着重解决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抓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来检验活动的成效。
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解决全市法院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问题,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促进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市法院党组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三个至上”,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大法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切实解决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法官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打下更加牢固的思想基础,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目标
通过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和廉洁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改善。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一)

按照保定市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保安委传〔20**〕18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刻吸取“西安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燃气和锅炉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12月1日至20**年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一)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站、车辆燃气充装站点。

(二)宾馆、饭店、食堂(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团体食堂)、个体小吃店等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

(三)锅炉使用单位。

(四)居民家用小锅炉设施。

三、检查方式

(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对本部门、本乡(镇)所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村庄、个体小吃店储存、经营、使用燃气情况、锅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直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内部涉及使用燃气、锅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县住建局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四)县质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使用单位和锅炉涉及到本部门的事项,按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做好专业安全检查工作。

(五)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液化气使用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内居民自查,对重点户组织集中检查,消除居民家用燃气、小锅炉安全隐患。

(六)县安委办将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部门和乡(镇)、管委会检查内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液化气瓶、锅炉是否经有关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是否知道燃气泄露应急处置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内容搞好自查。

(二)相关单位自查内容:

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储罐防冻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检、螺丝瓶及其他不符合要求气瓶现象;是否存在过量充装现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静电接地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情况;开展预防突发性事故和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的应急演练工作的情况及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情况。

燃气使用单位检查内容:燃气设备及管路是否完好;是否使用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气瓶间是否通风良好;不用气时是否关闭气源;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用气教育。

锅炉使用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在定期检验(校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并能熟练操作,是否具备紧急处置能力;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或可能造成承压使用。

(三)督导检查内容:重点是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排查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及时进行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立即将相关内容以安全提示指导卡的形式,于12月5日前发放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村庄、社区,督促其认真进行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进行检查,要加强与住建、消防、质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各乡(镇)在实施检查时,要严格落实“三定一表”制度,确保检查真正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各有关企业、单位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自查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时限、标准,落实整改资金,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燃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组织演练,使相关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管委会,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安全执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对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查封;对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厉打击或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充装气瓶及非法进行瓶对瓶倒气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在液化气安全问题上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液化气充装站点为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气瓶充装,严禁单位和个人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瓶,严禁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液化气瓶”,一经发现,要强制收缴报废。

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在20**年1月15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总结(重点是排查的相关单位和设备数量、发现的隐患问题、好的做法等等),上报县安委办。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二)

根据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20**】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胡霞

副组长:徐德林、郑敏志

成员:郭健、黄清成、昝洪赋、吴继成、刘万水、李增光、宋伟华、

各、凌敏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学校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室、留守之家、阶梯教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通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当日值班教师等。

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饭店食卫生管理情况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状况。

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班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考虑机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

三、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成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逐项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宣城八中安全检查表》。针对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全面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要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和“宣城第25个爱国主义卫生月活动”等工作相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3、突出整改,强化督导。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抓好整改。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技防工作水平,增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事故能力

4、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6、认真总结,畅通信息。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三)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关于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人民法院人民性”学习讨论活动,现对我院开展司法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宗旨意识淡薄和群众观念不强,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对人民群众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拖拉,训斥指责。
2、特权思想严重,滥用司法职权,随意使用强制措施,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3、庭审、执行工作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4、司法文书不规范,叙述事实不清,援引法条不准,判词说理不清,遗漏裁判事项,校对打印错误。
5、违背司法礼仪,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
6、纪律作风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违反五个严禁相关规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港法院司法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健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白清,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振清同志任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由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审监庭、信访办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日常机构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推动和情况通报。
三、具体方式
司法大检查活动采取各部门自查与院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各部门自查阶段(9月16日-18日)。由各部门利用一周时间围绕检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同时要拓展自查范围,明确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分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
二是院领导小组抽查阶段(9月21日-30日)。将通过立案接待、案件评查、信访来访、庭审观摩、文书制作等不同侧面开展分类检查,建立检查情况台帐,检查结果计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同时在全院范围予以专项通报。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阶段(10月9日-16本文 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庭室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通过整改,注重制度建设。各业务部门要对本部门开展司法大检查情况进行工作小结,于10月底上报政治处。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司法大检查活动是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深化,是当前人民法院人民性学习讨论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重点是一线法官和窗口单位,各部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抓手,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切实负起责任。
2、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要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与“创建大港法院品牌,争当全市基层法院排头兵”的工作目标,与争办“精品案件”和评选优秀法律文书、与执行清理积案、与完善案件质效分析(三上升、三下降目标)、与争当质效标兵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找准薄弱环节,完善整改举措,实现公正、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
3、各部门要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从实践上下功夫,将学习讨论成果切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行动,牢固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在检查中完善法官的职业素养,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切实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
关于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公路站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公路站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源头治理,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惩处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维护良好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平安宁县创设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使我县的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全力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百日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任务及要求。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要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措施和方法,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对县级公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城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环境。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排查整治重点为:日常养护管理、桥梁、危险路段、养护作业现场等。 (一) 日常养护管理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管养,路面病害及遗撒物、障碍物处理不及时,影响视距的路树未修剪,非法标志牌未清理,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或残缺、损坏,未及时进行施划、设置和维修、更换的;未按照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进行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管养的。 (二) 桥梁对有一定使用年限(1980年及以前)的老旧桥梁、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以及其他需要定期检查的桥梁,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其余桥梁开展经常检查,复合或核定桥梁的技术状况,核查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管护责任人落实情况,更新县乡村公路桥梁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和安全管理档案。 (三) 危险路段排查确认的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现场安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巡查管护情况。一是危险桥梁未按规定发布公告,未提前做绕行、限行预告、未采取禁行、限行和支护等安全保障及临时加固措施的;二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以及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不规范的。三是县级公路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未及时报告县级政府采取防护措施的。四是管养范围内的非公路产权构造物存在危险情况未及时函告相关产权单位采取防护治理措施的。(四)养护作业现场排查整治已经开工的养护工程,未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要求编制县级公路养护作业组织方案的,未按程序进行方案审批的;方案审批单位未在开工前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的,各管理单位在作业期间未定期对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作业区布设不规范,未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未进行必要的通行车辆疏导的。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刻汲取“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发电【2014】1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政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对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络员由**、**兼任,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全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情况。
三、检查的范围和分工
第一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私挖滥采、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水利、农机、民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
第二检查组:
组长:
主要职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所的安全;及各学校的安全排查。
第三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企业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排查治理。
第四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锅炉、气化灶、消防、敬老院及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第五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道路交通、超载超限工作;做好电力行业安全排查治理。
四、检查内容
1、非煤矿山和打击私挖滥采:无证无照或不全从事生产建设情况;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整顿关闭情况;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监测监控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履行“三同时”手续情况。开展打击私挖滥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组织、督促有关人员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就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捣毁、填埋等。
2、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①建立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③作业场所、设备、安全卫生、防护等安全生产设施措施要达标。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抓好规章制度落实。⑤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⑥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⑦搞好“三同时”管理。劳动保护、环保、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⑧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和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⑨强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⑩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管理。⑾消防管理。特别加强预防重点部位火灾,取缔“三合一”厂房,制定应急预案。
3、道路交通运输: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情况;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4、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检查内容:要强化酒店、餐馆、商场、市场、卫生院、演出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一抓到底,决不放过,确保安全。对食品、药品的购进、销售、使用等认真监管,确保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5.建筑施工: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非法违法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打击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检查内容:按照县、乡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切实履行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加强对这些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要坚决取缔非法制造和使用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
7、学校安全管理:检查内容:按照县、乡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强游泳、交通安全、郊游、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学校如要举行较大规模的活动,如外出学习、旅游、校运会等活动前,应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并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活动的安全。
8、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户、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的检查,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悬挂相应的标志灯、标志牌以及维护、检测是否到位;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9、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各村要把居民住宅、学校,边山峪口、滑山塌坡,沟口山角,灌道桥涵等险工险段可作为防汛重点。
10、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各村要把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的民间祭祖日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同时还要把“六秋”工作与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野外用火宣传打击力度。
五、时间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26日一3月30日)
各村委、各单位、各企业等相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性。
(二)自查阶段(4月1日一5月15日)
全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16日一6月16日)
在此阶段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对用时长、耗资多、需要停产或者停工整治的隐患必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四)建章立制阶段(6月17日一6月30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制度上找对策、找方法,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源头治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隐患重复出现,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组,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司其职,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此次大检查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把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力求取得实效。凡是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治理不及时的企业,全部立即停工停产,采取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措施,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度
各村委、各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姿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的、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三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建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和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人员,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坚持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的短期行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样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认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一阶段任务要求抓好落实。对于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的单位要予以公开爆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在督查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及县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底,以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为重点,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项行动都由镇安委会一个成员单位牵头,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负责指导协调配合单位开展行动。要突出校车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隐患等3项大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重点环节,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开展校车隐患专项整治。(中心校牵头,交警中队、运管所、安监站等部门配合),坚决制止不符合安全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不符合校车驾驶的驾驶员接送学生,严厉打击校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以及校车超速、超载、未按规定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2.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交警中队牵头,运管所、安监站等部门配合)。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入手,严厉打击非法改(伪)装、无证运输、大吨小标、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格检查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严格落实长途客车中途休息制度,坚决执行凌晨2—5点长途客车停运或实行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规定。加大对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排查客车、校车经行线路中的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和紧急避险车道等道路安全基础设施。

4.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安监站牵头,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全面检查非煤矿山炸药库、采空区、露天矿边坡、尾矿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的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落实情况;汛期矿山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监站牵头,运管所、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配合)。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四超两改”等行为。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

6.开展燃气及燃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城建环保站牵头,安监站、城管队等部门配合)。重点消除燃气经营、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燃气使用方面,要入户检查燃气泄漏情况,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市民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和事故的应对能力。

7.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派出所牵头,文体卫站、安监站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市场、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肉禽屠宰、食品加工等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8.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城建环保站牵头,安监站、城管队等部门配合)。加强地上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无序非法建房、企业厂矿无证非法开工建设的行为。

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安监站协助县质监局)。全面排查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危化品生产企业、涉氨涉氯企业的特种设备,重点整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特种设备和使用超期未检验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要求

1.坚持全面覆盖。镇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务必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做到全覆盖,并组成督查组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全程、深入、细致的检查监督,务必做到全覆盖。

2.坚持企业为主。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大检查的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报制度,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安监站和行业管理部门。

3.坚持严格执法。要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驻点督查等方式,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把专项整治真正落到实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领导小组。

顾 问:李 良 谭邵益 钱国强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庞祥贵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 罗华英 孙琦烨 周述中

周小龙

成 员:漆恋恋 廖秋明 彭国顺 肖 华 王晓云

刘志强 刘伟臣 刘小定 文苏龙 孙东华

郭逢军 陈红庙 王长青 刘华云 刘 军

贺风华 黄中奇 刘真正 赵文博 岳 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颜少江任办公室主任,刘伟臣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晓云、赵文博、岳武、王长青、刘小定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2.加强督导督查。镇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办、安监站联合组成的综合督导组,定期深入各村(居)、相关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查,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暗查暗访,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统筹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真实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9日前将相关统计材料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镇安委会办公室要于每月的20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统计表和月度工作汇总材料,并于10月25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联系人:刘伟臣,电话:8632002。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统计表

2.滩头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方案

3.滩头镇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4.滩头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方案

2014年8月7日

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随着暑期汛期的来临,高温、强降水、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乡安委会决定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大检查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商贸流通、集市的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检查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隐患,从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汛、防极端天气等方面,对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测监控。要对各加油站、液化气站、氧气站的灭火设施、避雷设施做重点检查。

2、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了安全责任,是否将剩余烟花爆竹送到平安烟花爆竹库储存。查人防、技防等方面是否存在漏洞。

3、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等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检查商场超市、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网吧、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和用电、用气系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使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对暑期举办的大型文体娱乐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火灾、踩踏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6、商贸流通、集市。检查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城区超市、商店、农村农家超市的防火、防踩踏措施、人员疏散的指示标识、安全出口情况;检查各类集市存在的隐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水利、林业、农业、气象的检查重点:

1、水利工程、设施。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运转、使用等环节尤其是危库、危坝的隐患排查、防汛度汛的措施落实等情况。

2、林业。检查森林防火的人防、技防以及安全制度的落实等情况。

3、农业。检查各类农药的采购、销售、使用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气象。重点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造纸厂、电力设施等高危行业避雷设施安装、使用、检测等情况。

(三)卫生、学校的检查重点:

1、卫生。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及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2、学校。检查学校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危险校舍等情况。

三、大检查方式和方法:

1、各生产经营单位首先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到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单位盖章,法人签字);

2、乡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各单位进行普查;

3、县安委会和县安监局进行督导抽查。

各行业按照大检查工作分工表进行检查,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即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死面和盲区。

四、检查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 (6月15日—7月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明确大检查的目标、重点、措施等,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2、自查阶段(7月1日—8月1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要全面排查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将检查出来的隐患逐项登记、逐条疏理,建立并完善隐患管理台帐,要按照隐患治理有关要求,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强化隐患治理,有效防范事故。

3、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9月2日)

各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本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督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各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总结阶段(9月2日——9月**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全面地总结大检查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完善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五、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组织有力,领导有方。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2、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依法治理事故隐患。凡在大检查工作中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大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大检查办公室也要通过安全生产简报等形势及时总结每个阶段的成果,找出不足,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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