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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起演讲的范文

一起私了案件引发的思考演讲范文。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我们需要在公司领导面前演讲时,带上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演讲稿总是没错的。演讲稿的质量就是考验自身能力水平的体现。您一定也在思考如何撰写演讲稿吧!以下“一起私了案件引发的思考演讲范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前不久,笔者接触了一起案件。
一天夜里,某村几个男青年酒后窜入邻村一家杂货店。当时已是深夜,店主已关门休息,这几个青年将店主用电线捆绑后,又踢又打,并抢走店中钱物。他们走后,店主挣脱捆绑,向村长报告了这件事。当时,店主与这几个青年互不相识。村长经过调查,确定此事系邻村几个青年所为,于是他们通过某村的村长,与这几个青年的家长达成协议,由家长们拿钱赔偿店主的损失,私下了结这件事。后来,这几个青年又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告发。
目前,在我国民间,私了现象十分普遍。一般老百姓有了纠纷往往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笔者曾在公共汽车站向一些过往旅客提出“假如你与他人发生纠纷,你要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回答几乎都是“当然是自行解决,实在解决不了,找居委会或派出所”;而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事案件以私了方式解决的,达到了30%,而民事、经济案件的私了率则更高。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一规定是指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是专门对民事纠纷而言的。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除少数自诉案件外),则不能以“私了”方式解决。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损害的是国家、社会、集体和人民的利益,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必须依法论处。任何人都不得以各种方式、理由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是,为什么在我国,形形色色的“私了”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呢?我想,这个现象的原因应当是多方面的。
首先,与我国千百年的传统思想密切相关。我国有许多古话,比如“民不举,官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家丑不可外扬”等等。这些无一不在反映着大多数人的心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发生一些矛盾与磨擦是在所难免的。在一般情况下,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化解矛盾,也是极为正常的。但是这种方法有时却被用在帮助触犯不法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不可不说是一种遗憾。纵观“私了”事件的类型,我们不难发现,最常见的一类是涉及隐私方面,如男女关系方面的隐私的“私了”。受害者怕扩大影响,造成下半生的困扰,只能忍气吞声,犯罪者借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另一类却是受害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后,不向司法机关求助,反而用一些非常的手段,私下了结,有时甚至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罪行。笔者接触过几例故意伤害罪、投毒罪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本身权益受侵害后,不寻求有效途径帮助,而采取其它手段,伺机报复,将自己由可怜的受害者变为可悲的犯罪分子。
其次,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自封建社会以来,人们脑中的“人治”思想。公元前221年,这个第三者,在当地往往是较为德高望重的长者。象在本案中的某村村长等人。这类人集调解、见证于一身,通过他的调停,受害人得到了某些补偿,害人者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表面上看来,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是一旦受害者一方反悔,或害人者觉得这样的惩罚不足为戒而继续为恶,就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例如本案中的那几个青年人,如果在第一次的犯罪中就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得到教训,或许他们就不会再犯下后来的罪行。由此可见,以“私了”方式解决纠纷,存在无数隐患,有时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是在姑息养奸,助长罪恶。
无论采取哪一种“私了”,我们都不难看出,之所以会采用“私了”方法解决纠纷,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公民们对国家法律的无知与漠视!我国制定法律的最基本任务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治犯罪。可是有些公民,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被侵害时,不寻求司法保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是通过“私了”,求助于“第三者”。这些当事人,无疑是将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弃之不顾,足可见其何等无知!充当“第三者”的人,俨然将自己拥有的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可见其对国家法律又是何等的漠视!我们决不能允许这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否则,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法律将失去威严。这类事件,也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走向“法治”的一大障碍。
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目标,把依法治国提升到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高度。因此,从群众入手,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加大审判与执法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法官”三大活动,反映了我们法院系统对于建立和加强法律机制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在根本上接受“法治”的观念,消除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求助于司法部门,不再通过“私了”解决问题,而将寻求司法保护作为第一选择。
一起私了案件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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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乘客须知引发的思考


/ 世上有两物,爱好者不当去观察其制作过程。两物者,一为香肠,一为法律。
——俾斯麦

那天,为赶去南京的火车,和友人在街上随便拦了辆出租车。不想大清早上海的道路就开始拥挤起来,车开得有些艰难。我不经意地看到贴在司机防护隔离板上的乘客须知(或许是出于一种法律人的敏感?)。读来,觉得这其中的一些条文还是值得做些思考的。
尤其是以下几条,原文肯定记不全了,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司机(1)不得在车厢内抽烟,(2)不得向车窗外吐痰,(3)必须按乘客要求调节空调,(4)要按乘客要求播放音乐或广播,(5)在乘客上下车时必须使用“您好”、“再见”等礼貌用语……否则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而当天的情况是,司机在我们上车时没说“您好”直接是问“到哪”;气温还是有蛮低的,司机没开空调,倒开着车窗;他竟然放F4的歌;吃红灯的时候明明还朝外面吐了一口痰。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此拒付车费呢?由于得赶火车,我们没多想还是乖乖地付了车费。但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们如果提出拒付的要求,司机会有怎样的反应?我们是否可以不付车费?或者,我们是否可能不付车费?再进一步,这个规则是否保护了我的利益?或者,这个规则是否是有效率的呢?
很显然,按照那个乘客须知,答案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都深知,实际和理想往往是有很大出入的。字面上的规则和人们生活中的做法也是千差万别的(或许正因为这些差距推动着法律不断进步!)。为了解答以上的这些疑问,我想分两个维度来谈。
法律(在本文的语境下法律和规则可以替换使用)的生命在于实行,纸上的法律是死的。法律的实行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行为前和行为中的实行。这时,法律的价值体现在行为人对这些规则的遵守。另一种实行是行为后的。法律此时的价值体现在对违反规则之人的惩罚。这就牵涉到一个证明的过程。只有证明行为人确实违反了规定,才允许对他施以法律上的责任。而这一点正是那个乘客须知很难做到的。设想我们对那个司机基于上述事实提出不付车费。他一定会反问我们“你说我朝外吐痰,没用礼貌用语……你有证据伐?”,若碰上一个脾气不好的还会加上一句“少跟我来这一套,拿钱来!”。是啊,我凭什么说他违反这违反那的呀?至于礼貌用语和音乐根本就没留下什么物理痕记,唯独那口痰还有些价值。要是我们再原路返回找到那口痰做个DNA鉴定什么的,或许还能证明司机确实违反了规则。但且不说这样的成本会很高,即使真的这样做,是否能找到那口痰也并非肯定。所以,结论是我们无法证明司机违反规则。规则在此是无效的。
难道司机就真的可以不受规则约束了吗?朋友告诉我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出租车公司反映啊。我对此是持怀疑态度的。首先,不管向消费者协会还是出租车公司反映都会面临举证上的尴尬。其次,出租车公司此时并不是一个中立的裁决者,一旦查实司机确有上述违规行为,其声誉一定会受到影响。我相信每一个理性的经营者都会胳膊朝里拐。肯定有人问,自己定的规则都不遵守,那还去定它干嘛?其实这正是商人的经营策略啊!他们把规则当广告使呢(当然这只是我的主观猜测)!
综上得出的结论是,由于规则的内在缺陷,很难在事后切实维护乘客的利益。那么规则在事前能否对司机的行为构成一定约束呢?如果命题成立,这个规则还是有效率的,因为仍然保障了乘客的利益。我们在此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假设有司机A和乘客B 。A按照规则行为需花费一定成本,因为他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一些习惯,如果开空调还意味着更多的汽油钱,总的记作成本X。而A收到的车费Y可看作他的收益。A遵守规则其净收益为Y-X,反之为Y。按照理性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般规律,A一定会选择不遵守规则,这是他的最优选择。B的行为是在A行为的基础上发生的。既然A无论如何都会不遵守规则,B只能选择付钱。因为,一旦B选择拒绝就意味着辩论、举报等时间和精力上的额外支出。因此,付钱并保持沉默是B的最优选择。以上分析也确实和我们在现实中的行为相吻合。
当然上述分析抽象掉了一些因素,比如说荣誉感。司机完全有可能出于企业形象的考虑选择遵守规则。但仅就一般而言,原本是维护乘客权利的规则,却促成了司机对其的违反,非但起不到保护乘客的作用,还间接让乘客的维权意识变得越来越淡薄。北大的张维迎教授有篇很著名的论文,题目就叫《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人非圣贤,每个人的心底或多或少都有利益最大化的欲望,而法律(规则)通过责任的配置和赔偿规则的实施,内部化个人行为的外部成本,诱导个人选择社会最优(而不是个人最优!——该注为作者所加)的行为(引自上文)。联想到前两天电视上报道的上班族为少走100米将陆家嘴一片绿地踩出一条小道,还有一期学生公寓前虽然严禁学生停自行车但总有人停。其实那些踩绿地的上班族、停车的学生、包括那个不收规矩的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本无可厚非。我认为,真正的原因是出在立法者身上。如果他们能一开始就在绿地里设计条小径,能在公寓下规划个车篷让学生有序停车,结果一定会比现在好。他们只注意到了法律的目的但忽略了为达到这种目的应有的激励机制。这种法律是死的法律,是毫无效率的,仅仅能造成表面上的法制繁荣,这是一种虚伪!还不如没有这样的法律。近年来我国掀起又一轮的法治高潮,新法层出不穷(这已经招致了很多人的批评,有论者称法治的核心不在于立法的多少,而是法律的实施既司法)。这些法律法规中有不少是难以实行的,比如《破产法》、《国家赔偿法》(参见贺卫方《口惠而实不至的〈国家赔偿法〉》);有令人费解的,如《公司法》第12条(参见方流芳《无人领会的语言:〈公司法〉第12条第2款的诊断》);甚至是荒唐的,像《法官法》第28条(参见贺卫方《法官与违法犯罪做斗争?》)。这一切都提醒我们法治不是颁两部新法就万事大吉了,在实施这些法律之前我们还得常常的思考,

这些法律合不合理,有没有效率?
总之,先有法再有法治,至于这法还请立法者们多用心。



沈诚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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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U护士演讲稿:与医院一起进步一起飞


CCU护士演讲稿:与医院一起进步一起飞

我是CCU的一名护士,而且还是迁安市人民医院CCU的一名护士! 我感到很自豪,在这个职场如战场的地方,时刻上演着与死亡搏斗,挽救生命的场面。这就要求CCU的护士不仅要达到技术上的顶尖,更要有爱心,有细心,有耐心和责任心。在这个岗位上,我从开始的无所适从,到循序渐进,然后有条不紊,熟能生巧,然后,我发现我爱上了这份工作!是的,我深深的爱上了它!是它,让我能如此的贴近生命,去欣赏、去触摸、去聆听、去感悟!是它,让我知道了如何善良,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是它,让我理解了活着就是一种美丽!

前一阵有一部叫《心术》的电视剧,播的很是火热,里面的男主角霍思邈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 ;总是,去安慰。(To cure some times; To recieve often ;To comfort always.)对于一名护士而言,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我们不仅是医嘱的执行者,还要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病人,这是一种人性的传递。我们不仅要为病人提供最优质的护理,也要体现护理学的人文美,艺术美!我们要用春天的雨露去滋润患者久旱的心田,用有力的双手搀扶患者走过心灵的沼泽。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记得一位女性心律失常患者,反复发作室性心动过速和室上性心动过速,反复晕厥,我们也一次次成功的将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但有一次,抢救成功后,她难以控制自己压抑已久的情绪,放声大哭起来......我默默地坐在她身旁,等她宣泄完毕,安慰她,鼓励她。她哽咽地说:你没有经历过死亡,不知道死的滋味,不知道死有多恐怖,刚才,我感觉自己再也撑不过去了,如果我死了,我6岁的女儿怎么办,我年迈的父母谁来照顾,我的丈夫怎么办?我安慰她说:这也是一种财富,疾病使你比一般人更懂得生命的意义,更懂得活着的价值,更懂得珍惜,以后才能更好的去生活!后来,她在迁安广播电视台为我们写了感谢信,还点了歌来表达对我们的感激之情。优质护理使我们不仅是护患关系,更多的是成为了朋友。

岁岁年年多少事,迎来送往何其多!虽然我刚刚步入护理岗位不到五年的时间,但当我回头看时,看到的却是生命的律动和蓬勃!工作闲暇之余,我常常思考 我护理职业生涯的终极目标是什么?这不禁让我想起《心术.中美小护在述说她的目标时是这样的:恩...我要努力工作,好好表现,争取在各位领导和老师的帮助下早日当上院长,要是当不上院长,能当上护士长也行!我的目标没有美小护那般高远,只希望把爱奉献给我的病人,同事以及为我实现目标提供平台的迁安市人民医院!用爱奉献患者,用情温暖患者,用最优质的护理服务患者,用最顶尖的技术拯救患者,将护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起点,为医院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迁安市人民医院带我进步带我飞!


我和春天在一起的演讲稿范文


我们的学校是所优秀的学校,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正是依赖于前辈教师们崇高的事业心、神圣的责任感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如今,新的世纪在呼唤,党和人民在呼唤,我们——肩负着历史重任的新一代青年教师一定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去迎接果实压满枝头的秋天。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和春天在一起”。

当你去郊游、去远足,当你被大自然的温馨和明媚拥抱时,你是否在一瞬间生起一缕联想:我们和学生在一起,不就是和春天在一起吗?我们的岗位在学生身旁,我们的职责是守望这些学生的心灵,呵护他们成长,带领他们前行。学生们的心,是稚嫩的、纯净的。作为学生们的引导者,我们必须贴近他们、了解他们,自己的心也要像学生一样清纯、端正。任凭世事变迁,年华流转,长葆生机勃勃,神采奕奕。和学生在一起,也就是和理想在一起。当我看到他们朝气蓬勃地充实、长大,加入建设者、创造者的行列,推动时代车轮飞速向前,怎能不对生活、对事业充满信心、充满希望呢?让我们带着春天般的心情走进课堂,让每日重复的讲课变成清泉,变成小诗,用快乐塑造学生们的快乐。世界其实是从我们手中放飞的,而学生们亮晶晶的眸子里映射的也永远是你的影子。山里的学生有了老师,第一次听到了知识的声音;城里的孩子们有了老师,一扫往日的娇气,勤劳朴素蓬勃踏实在心中。

好幸福啊!我与春天同行,我要带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走进课堂,走进春天,去播种期待,播种灵感,播种真情!去塑造明天的主人,托起未来的世纪。生活的目的,不在于显耀和享受,而在于精神上的充实和事业上的成功。我既然选择了教师这条路,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教师人是平凡的,但事业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所从事的事业是默默的奉献和无私的牺牲。我为能从事这样的事业而自豪!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改革在深入,教育要振兴。作为一名平凡的教育工作者,我一定会竭尽全力把书教好!教师最美的发现永远是在学生们的眼睛里。当我望着学生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就像置身于灿烂的星空之中,在这片闪烁的星光里,我将找到清澈如山泉的真、善、美。

年轻的朋友们,为了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让我们携手并肩,不回顾,不彷徨,风雨兼程,勇往直前吧!

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 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希望《一起私了案件引发的思考演讲范文》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两个人一起演讲的范文”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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